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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论文文献综述

发布时间:2024-07-07 06:24:39

预告登记论文文献综述

物权法对债权的保护论文【1】

摘 要:物权法不仅对物权进行了保护,而且对债权也进行了保护。

对债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预告登记制度、抵押权制度和留置权制度之中。

关键词:物权法;债权;债权的保护

物权法是民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撑性法律,是确认和调整财产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

物权法除了对物权归属问题进行规定外,还通过有关规定保障了债权的顺利实现。

本文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说明物权法保护债权实现。

一、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变动的协议,权利人即希望取得不动产物权的一方,可以对义务人即有义务帮助权利人取得该物权的另一方提出按照协议办理预告登记的要求,来保证将来能够实现对该不动产的物权。

办理完预告登记的义务人,只有经过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才能处分不动产,从而使不动产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条件实现时,权利人享有基于协议内容要求义务人办理物权变动登记的权利,而不是直接享有对该不动产的物权;义务人履行义务有瑕疵的,义务人对权利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一个物上可以设立多个不受时间先后和数额差别限制的债权。

这些债权都有平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都享有平等的、不存在优先问题的受偿权。

物权是绝对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债权是相对权,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但是经过预告登记的协议,就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比其他债权请求权多了优先效力,从而保护了已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

例如: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先购房人可以通过预告登记防止开发商违反协议约定将商品房出售给比先购房人出价更高的第三人。

并且预告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数卖,保护了买房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预告登记限制了债务人处分不动产的权利范围,使得债权人仍可以在债务人违反约定的义务进行处分后主张取得该不动产的物权,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抵押权制度对债权的保护

(一)抵押财产转让的限制

除了受让人愿意代为清偿债务外,只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债务人转让行为才有效。

当然,抵押权既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作为其他债权进行担保。

这说明抵押权除了具有从属性外,还具有相对独立性。

对抵押权相对独立性的承认,给抵押权的流通留有一定的空间,也为债权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二)抵押财产价值的保全

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的,抵押权人既可以对债务人提出恢复抵押财产价值的要求,也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与已经减少的财产价值差不多的担保。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有关恢复或提供担保义务的,那么抵押权人就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对于其他不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毁问题,抵押权人有权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物上代位金主张优先受偿。

即使担保的实现期限没有到,也有权主张对保险金等的提存。

这样给予了抵押权人对因担保财产毁损而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享有优先受偿或者提存的权利,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抵押权人的合法利益。

当然,此时原抵押财产仍应当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实现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既有权利对抵押权、抵押权的顺位进行变更,也有权利对抵押权进行放弃,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抵押权的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但是变更了抵押权顺位的债权人,在经过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后,就可以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效力。

如果债务人用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是债务人自己的,那么除非担保人单方允诺仍然提供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可以在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放弃抵押权等丧失了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协议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其他债权人就有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协议的'权利。

债权人在通过协议的方式实现抵押权时,应当注意协议内容中有关交易对手的选定、抵押物的价值认定、处置程序等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否则可能面临被其他债权人撤销的风险。

同时,债权人也应关注,在其他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处置抵押物时,是否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以便及时主张撤销权。

(四)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抵押给他人,对于原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且要求实现抵押权。

在民法中,承租权是债权,所有权、抵押权是物权。

买卖不破租赁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就是保障了债权。

(五)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竞合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在同一债权关系中债务人既提供了保证人又提供了担保物,基于意思自治,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有瑕疵或者发生当事人协议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实现债权,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如果约定的内容有重大瑕疵,那么就需要对担保物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还是第三人提供的进行区分。

如果担保物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那么债权人应当对该物享有优先实现债权的权利;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对该物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这就给了债权人要求代偿的选择权,有利于保障债权的实现。

三、留置权制度对债权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对于留置权的规定,债权人应当留置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企业间的留置除外。

其中,同一法律关系要求债务人请求返还标的物的权利与债权人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是同一的,即要求被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是为了严格限制可以留置的动产范围,预防债权人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任意处分该动产,也可以达到督促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的目的。

企业之间留置不需要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是出于对商事活动交往的考虑。

企业间的交易之所以很频繁,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交易需要依靠商业信用来维持。

如果严格按照留置必须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的话, 就会减少交易效率,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阻碍经济的快速发展。

所以企业之间留置的可以不是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财产,这样有利的提高交易效率,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可以说行使留置权是为了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戴杨,魏海平,吕茂春.解读《物权法》对银行债权担保的影响[J].现代金融..

[2]阮小青.我国物权法中对担保法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法制在线.

[3]邓峥波,何瑶,王山石.聚焦《物权法》担保物权制度对银行债权的保护[J].特区经济.

[4]杨梓.物权法对担保物权制度的补充与完善[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5]陈上海,陈皓,朱建山.论物权优先力和债权优先权制度之间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

占有的物权法保护【2】

[摘要]占有的保护制度是占有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引入对占有保护的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对占有人的私力防御、私力取回、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以及请求权的除斥期间作了较为全面的说明与分析,勾画出占有物权法保护具体规定的大致轮廓。

[关键词]占有 自力救济 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保护是占有制度的核心问题。

按照近代各国的民法,占有的保护,可分为物权法上的保护,和债权法上的保护两种。

前者包括占有人自力救济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后者包括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文仅就占有的物权法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力求勾勒出物权法保护的大致轮廓。

一、占有人的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指由权利人自己或其辅助人,以强制力保护其权利,而排除现实权利障碍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权利的实现或回复必须依照法律程序,不得诉诸私力。

但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他人侵害而来不及寻求国家有关机关的帮助,并且此后权利将不能实现或者实现有困难时,法律允许权利人以私力救济。

占有虽然不是权利,但是也应当适用这个原则。

占有制度以保护现有的占有状态为宗旨。

在占有被他人妨害或有被妨害的危险时,占有人虽然可以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的帮助,但是在他人对占有人仅仅造成一时的妨害情形,通过诉讼程序并不经济;而在占有有被妨害的急迫的危险时,寻求公力救济可能为时以晚。

因此允许占有人以自力进行防御更为妥当。

而且占有人一旦失去占有,尤其是无权占有人,常因证明的困难而不能获得公力保护手段的的救济。

这也不利于对占有人利益的保护。

在近代各国的法制上,德国、瑞士及我国台民法就自力救济都有明文规定。

可是在《物权法(草案中)》却没有关于自力救济的规定。

我认为,其他法律和民法典的类似措施都不能代替一定程度内,以自己的力量,实现对占有的救济。

从占有作为一种需要保护的事实来看,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一样是必须的,只有这样保护才是完整的。

对于民事权利,当没有完善的正当防卫和自助行为规定提供救济时,占有私力救济可以作为保护的补充办法。

这种救济权包括两种,即占有防御权与占有物取回权。

占有防御权,指占有人对于侵夺或者妨害其占有的行为,可以以己力防御。

应当注意的是恶意及其他有瑕疵的占有的占有人,虽然也有占有防御权,但是其占有如果是通过侵夺原占有人的占有而取得,那么对于原占有人或者他的辅助人的就地或者追踪取回,就不能够行使占有防御权,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占有物取回权,指占有物被侵夺后,占有人可以即时排除加害人予以取回,或就地或追踪向加害人取回的权利。

在行使占有物取回权时,一定要注意时间上的限制:对于动产,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踪向加害人取回;对于不动产,则应在占有物被侵夺时立即排除加害人,而被害人何时知之,有无过失,在所不问。

超过了时间限制,占有人被侵犯的占有状态就会驱于稳定而形成新的社会秩序。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

(一)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关系

占有保护请求权与物权保护请求权都有保护物权的功能。

但两者并不是同一性质的请求权,其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占有保护请求权旨在保护占有,以占有人为请求权主体;而物权请求权,旨在保护所有权,以所有权人为请求权主体。

其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而物权请求权以无权占有为要件。

其三,占有之保护贵在迅速,其程序力求简便,故其大都适用简易程序;而物权请求权,于诉讼上行使时,原则上以一般诉讼程序为之。

其四,占有保护请求权与所有人之物上请求权的目的与效力不同。

就举证责任而言,主张占有保护请求权较为有利。

但因物权请求权属于终局、确定性保护的请求权,主张此项请求权通常较占有保护请求权更为有力。[1]

其五,占有保护请求权不仅适用消灭时效,而且适用短期消灭时效,通常为一年;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实用消灭时效(包括诉讼时效),或适用长期消灭时效。

例如,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94条和第195条规定,物上请求权的时效为30年。

根据《日本民法典》第167条规定,物上请求权的时效为20年。

物权请求权与占有保护请求权可以发生同向并存和逆向并存。

前者是指两项请求权并存于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后者是指两项请求权分属于当事人双方。

在前者,台湾通说认为,请求权人可以将此二项请求权合并,一同提起诉讼,也可以不予合并,先后提起诉讼。

[2]笔者认为,合并起诉的做法并不合理,理由是:第一,合并起诉难以确定诉因。

在合并起诉的情形下,原告究竟是基于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并不明确,这会给法院审查起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二,不利于原告举证责任的确定和被告抗辩事由的选择。

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如前述,此仅就被告的抗辩事由略加说明。

若原告基于物权请求权提起诉讼,被告至少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

若原告基于占有保护请求权提起诉讼,则被告不得以原告非为物权人而为抗辩;第三,会带来诉讼程序选择上的困难。

如前所述,物权请求权的行使适用通常程序,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适用简易程序,如果不能确定请求权人行使的是物权请求权还是占有保护请求权,则不能确定应适用通常程序还是简易程序。

笔者认为,合理的做法应当是要求原告选择其一,提起诉讼,以达简化之目的;在后者,当事人既可以相互提起诉讼,被告亦可以反诉的方式为之,均无不可。

(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内容

占有保护请求权又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以及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下面将一一详述。

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占有人于其占有物被侵夺时,可以请求返还其占有物,称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它的行使,以占有物被侵夺为要件,比如占有的动产被抢被盗、不动产的被霸占等:以有外表可见的积极行动为必要。

因此,借用人于借用期届满后,不将借用物返还的,非侵夺出借人之占有;风吹衣服飞入邻地,邻人拾取占有,非侵夺占有;物已遗失,被拾得人占为己有,也非占有被侵夺。

[3]而且如果因为占有人自己的意思失去占有,即使存在欺胁迫,也不享有该项权利。

一般认为,以占有被侵夺为由而请求返还占有物时,仅占有人始得行使次项权利。

此谓占有人,除直接占有人外,尚包括间接占有人,其有无本权,在所不问。

[4]值得注意的是,依法理,即使侵夺占有物者对于该物有实体上的权利,比如所有人或者出租人,占有人仍然可以以占有物被侵夺为由,请求返还。

请求返还的内容,是在有物理上或者法律上的返还的可能时,回复原有的状态。

如果毁损灭失而无法回复的,应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定进行赔偿。

2、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占有被妨害时,占有人得、可以请求除去其妨害,称为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占有被妨害,指以侵夺以外的方法妨碍占有人管领其物。

占有之妨害,占有人并未丧失占有,妨害人也未取得占有,只不过是对占有人现实的占有状态加以妨害。

比如占有人所占有的房屋的一部分被邻居堆放杂物,就是占有之妨害。

王泽鉴先生将妨害人分为行为妨害人和状态妨害人,即“因其行为妨害占有之人和因其意思容许妨害占有状态存在之人”。

[5]乙租住甲的房屋,制造噪声妨害,是行为妨害人,而甲是状态妨害人,两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

作者认为这种扩大妨害人理解的分类有其合理性,但是应该注意,私力救济的防御权行使时状态妨害及行为人不是防御的对象。

占有辅助人虽然可以是占有防御的对象但不是该项请求权的相对人。

该请求权的行使,可能与相邻权的法律效果竞合。

3、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占有有被妨害之虞时,占有人得请求防止其妨害,称为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

占有有被妨害之虞,指占有人之占有物将来有被妨害的危险。

但究竟有无此危险,非依占有人的主观意思认定,而应就具体的事实,依一般社会观念,客观的判断。

比如邻地的围墙因为地震,可能倒塌,有妨害占有人所占有的土地的危险,就属于占有有被妨害之虞。

在《物权法(草案)》第296条,规定了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占有妨害除去请求权。

但是没有涉及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出于对占有保护的严密,应当加上。

另外,把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其在一款中订立显得有一些不伦不类:前者是占有债权法上的保护,而后者是物权法上的保护,所以应当另立一款。

(三)占有保护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占有的侵害经过一定的期间后已形成稳定状态,如果占有随时都可获得保护,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不符合占有制度的宗旨。

私力救济要求即时进行,占有保护请求权则有法律拟制期间的限制。

各国法律规定了请求权行使的一定期间,如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963条规定为1年。

期间经过后占有保护请求权消灭,而依照本权或侵权责任制度还可继续行使的相应权利不受影响。

期间作用的发挥,是以请求权行使时请求的对象仍然存在为前提。

如果期间届满之前占有物物理上和法律上回复不能、占有妨害和妨害的危险因各种原因已经消除,则请求权即行消灭,此时没有期间问题。

通说认为这一期间是属于除斥期间。

之所以“被称为除斥期间,是因为对于以事实上的管领为核心的占有权,像通常的物权那样认可长时期有物上请求权是不妥当的。”[6]德国民法第864条2项规定:“自受暴力侵害后经过1年而消灭”。中国台湾地区民法有“自侵夺或妨害占有、或危险发生之后,1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期间起算时点、消灭的权利种类、能否中断中止等是区别消灭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关键。

从该类请求权保护占有的及时性和暂时性等上看,理解为除斥期间较为合理。

我国《物权法(草案)》虽然也有占有请求权除斥期间的规定,但是它不仅不恰当地排除了防止妨害危险请求权的期间适用,而且没有根据侵夺、妨害、妨害危险对现占有秩序和侵害后占有形成状态的影响力不同去规定不同的期限,应该作出适当的修改。

三、设立占有保护制度的意义

如果通过保护物权和债权就可以保护占有,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确立占有制度。

而现实中,对于物权与债权的保护并不能完全实现对占有的保护,因此有必要通过占有来保护物权及债权等法律关系中占有人的利益。

首先,有利于对物权基础的占有进行保护。

第一,充分保护他物权人的需要。

因为他物权人不享有所有权,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根据所有权而只能根据合法占有提出请求和诉讼,因此有必要确立对占有的保护制度,从而为他物权人提供更充分的保护。

有这样一个案例:甲的自行车被乙窃取,如果说乙在使用的过程中恰好被甲认出,甲能否自行取回该车呢?从权利的角度出发,甲作为所有人所享有的权利远远高于乙,但甲不能以此为理由强行取回自行车。

乙对自行车的占有状态一旦形成,任何人包括该自行车的原所有人都不能借助私力干扰。

由此可见,占有制度对占有人的保护就是对原所有人私力救济的否定和排除,是对占有状态下形成的社会秩序的保护下,本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并不是对本权的完全否定。

这是因为所有权人因为失去了对物的占有,无法公示其所有权,故在此不能对抗占有人。

第二,出于间接保护所有权人的需要。

对于抵押权人、用益权人等他物权人而言,他们在按照所有人的意思进行占有物的同时,也注重对物的管领和使用,在这种情形下,对非所有人占有的保护实际上起到了对所有人的权益进行间接保护的作用。

追究在民法中除了对所有权本身规定专门的诉讼加以保护外,还赋予所有人利用占有人之诉来保护对物的事实管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根据对物的事实管领的证据来保护物权要比根据享有所有权的证据来保护物权更容易些。

也就是说, 在确立了占有制度后,所有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选择所有人之诉或占有人之诉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加强对所有权人的保护所必要的。

其次,有利于对债权基础的占有进行保护。

在现代社会,社会的物质财富高速流转,财物脱离其所有人而为他人占有已成为普遍现象。

虽然通过法律行为取得的对于他人财产的合法占有可以得到债权法上的保护,但由于债权的相对性,其保护功能相对较弱。

对具有债权基础的占有的保护而言,通过债法上的请求权保护承租人、保管人、借用人等依据合同进行的占有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种保护方法是不够的。

如果第三人侵害合同当事人的占有,很难通过债的方法对其进行保护。

我国目前这一类问题也存在较多,如农村承包经营户承包集体的山林、果园等,在其占有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时,根据承包合同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是不可能的。

因此,必须要建立占有制度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根据占有所产生的占有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这样,在占有受到第三人侵害时,占有人就可以本于占有权而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可见,占有制度和债权互相配合,能够完整地、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书目:

[1] 王泽鉴《民法物权(二)用益物权。

占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版

[2] 谢在全 《民法物权论》(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3] 姚瑞光 《民法物权》 台北海宇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5年版

[4] 梁慧星、陈华彬著 《物权法论》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5] 同[1]

[6] 田山明辉 《物权法》陆庆胜译 法律出版社 2001年版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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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说一下论文的具体写作方式,会举例学术论文,硕博论文等等。

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

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

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

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

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

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

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

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

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

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

(二)学位论文的七要素

1、选题

2、资料

3、结构

4、方法

5、见解

6、文章

7、社会责任

本次讲座只讲第一个要素“选题”。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意义

1、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

2、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

3、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

有的导师预先拟定若干题目,分配给学生。这样也可能完成较好的甚至优秀的学位论文。但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力不完整,缺乏选题的能力。不掌握选题和题目设计的方法,就只能参加别人的课题组,承担部分章节的写作,而不会自己设计课题,不能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确定选题。

(二)课题选定

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

1、有学术性、理论性

2、有实践性、针对性

3、有充足的资料

4、能够扬长避短

1、有学术性、理论性

答辩委员会成员评价学位论文,首先是判断其选题是否具有学术性、理论性。评价的结果,如果得出没有学术性、理论性,或者学术性、理论性较小的判断,该论文是否能够通过就成了问题。可见,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重大的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

答辩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专家在评价一篇学位论文时,所说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或理论性,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换言之,判断一篇学位论文学术性、理论性之有无、大小的标准是什么?

符合下述五种情形之一,即可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

其一,补白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没有研究,至少是国内法学界没有作过研究,这叫补白,填补研究的空白,属于有学术性、理论性。

其二,开拓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虽然有所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者仅研究其个别部分、个别侧面而不是全部,本文将研究的范围拓宽了,研究的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这叫有开拓性,属于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

这一课题是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没有或没有意识到,当然更谈不到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学术研究的进步,也许本文还做不到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其学术性和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

其四,超越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已经作过很多研究,可能已经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出的研究结果远远超过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其五,总结性选题

这一课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所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作系统、全面、深入的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论文格式:

2、有实践性、针对性

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步有什么用处,对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有什么意义?这叫不具有实践性、针对性。须说明的是,法史学研究,不能这样要求。

须注意的是,有的课题,在当时可能没有什么实践性、针对性,例如80年代初期,研究破产法,研究期货、证券制度,往往会被人指责缺乏实践性、针对性。谈论实践性当然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第一篇以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我国还没有证券交易所;第一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北京还没有几座公寓式大厦,住宅商品化政策还没有出台,能够说这样的选题没有实践性吗?再者,对实践性、针对性的要求,不可绝对化,不是什么研究都要求实践性、针对性。例如英美法上的某些制度,即使对我国法制不可能有多少参考价值,我们仍可选作学位论文题目。

3、有充足的资料

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的性质决定,选题还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料是否足够。有的选题虽然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性,但缺乏足够的资料,不可能成就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因此,选题是否适当,不能只看学术性、实践性,一定要考虑资料是否充分?没有充分的资料,再好的选题,也应舍弃,不可勉强。论文写到中途,因为资料缺乏,写不下去,不得不重新更换选题,就被动了。

4、能够扬长避短

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术研究何尚不是如此?前述三项要求,目的是做到“知彼”,即了解研究对象。第四项要求,是要“知己”。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尽可能回避自己的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

判断自己的长处、短处,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

有的人擅长抽象思维,擅长论辩,而另外有的人却不擅长抽象思维,不擅长论辩。阅读的范围宽,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读过不少,自然喜好辩论,擅长辩论。除专业著作外,很少读其他著作,对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缺乏兴趣,自然不擅长抽象思维。在选题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长处、短处,使所选题目符合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可以避开。

学术论文选题,大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其一,理论型选题;

其二,制度型选题。

法理学领域的课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课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

在写作的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性课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如果不擅长抽象思维的人选理论性选题,就会很吃力,感到难以驾驭,讲不出多少道理。就应当回避理论性选题,而选择制度型选题。

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虽然不同于物质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抵押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相邻关系等,是一种制度存在,有其定义、内涵、外延,有其构成、内容、目的、功能等,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容易成功。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在博士、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时间、精力及知识积累的限制,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很可能不擅长制度研究。选择了制度型选题,很可能正是其短处。

其二,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

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不同。一个英语很好的博士生选择一个大陆法上特有的制度,长处得不到发挥,并且正好是其短处,例如论物权变动,由于英美法没有对应的制度,英语很好却一点也用不上,有很多德国、日本资料却不能利用,你叫他怎么能够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学位论文?反之,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一个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也是如此。

其三,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

现在的硕士生、博士生,大抵在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或偏重,因此在选题时要注意回避自己的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反到很生疏,如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这里顺便提到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有的人认为研究外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什么创造性,否定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把某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研究清楚,供作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参考,这就是其价值。将外国的某项制度、理论引人国内,使之体系化、条理化,以便我们能够了解、把握、借鉴,这就是学术性和实践性。

(三)题目设计

其一,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

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

第二项要求:题目与内容相符

第三项要求:题目大小适当

第四项要求:能够扬长避短

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

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该学位论文的名称,类似于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的名称。通过给学位论文设计一个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可能给读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论文的专家以好的第一印象。有一个时期,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什么的若干问题,或者关于什么什么的三论,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化的题目还会起反作用,读者心里说,连一个新颖一点的题目都拟不出来,可见作者的能力不怎么样!答辩委员会成员则会怀疑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切不可因小失大!

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作为对照,举一些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

题目:国际贸易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

题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

题目:抵押权制度研究

题目: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第二项要求:题目应与内容相符

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者论文内容超出题目的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该制度的一切方面、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如果不是这样,就要调整题目。

举一个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

本文内容,分五章:

第一章 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章 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

第三章 违约行为研究

第四章 归责事由研究

第五章 救济措施研究

评论:

这不能算一个好的题目设计。因为题目中使用了“及其”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 AND ,给读者的印象是:本文要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违约责任,二是违约责任的比较。而从内容看,作者的意思大概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违约责任。可以改为:“违约责任研究”,或者“违约责任的比较研究”。

问题出在第五章。“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措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而违约救济措施超出了违约责任概念的外延。违约救济措施有多种,其中有的属于违约责任形式,有的不属于违约责任形式。简而言之,论文题目涵盖不了第五章的内容。这是文题不符的例子。

再举一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从题目本身看,作者所要研究的范围很明确,似无问题。但我们看论文目录:

第二章 期货市场风险研究

第三章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

第四章 建立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思考

第五章 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会员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第七章 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及风险控制

第八章 期货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

评论:

第八章显然超出了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民事责任,即使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也不能说只是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因为“民事责任”不是“风险管理”的下位概念。当然,作者有理由说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作用。但绝不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所发挥的作用的全部。因此,第八章的内容已超出题目的范围,导致文题不符。解决的方法,一是干脆删去第八章;二是调整题目,例如加一个副题: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兼论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

再举前面提到的题目:

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其内容包括六章:

第一章 商法的产生、演变及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

第二章 商法的调整范围及对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

第三章 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

第四章 传统商法向现代商法的演变及特征

第五章 商法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

第六章 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评论:

从各章标题看,能够说各章的内容都是商法的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吗?恐怕不能。应当肯定,本文内容之大部非理论问题,至少非重要理论问题。属于典型的文题不符。顺便提到,其结构亦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博士论文的其他要求。

第三项要求:题目的大小要适当

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长短。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四五万字,长的七八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二十万字以上。写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小,写三五万字就没什么话说了。或者写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大,写到十来万字还打不住。勉强写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浅浅的、泛泛的,没有什么深度。都是因为题目太大、太小,不适当。题目的大小,关系论文的成败,不可小视。

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在《民法五十周年》一文中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目前台湾各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过大,且多所重复。但有日益精致的趋势。王泽鉴先生列举了他认为大小适当的论文题目:

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

物之使用利益与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法上的求偿关系

第三人与有过失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不完全给付

不当得利研究

不当得利法上之所受利益不存在

法规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

继承回复请求权

亲属间的侵权行为。

这些都是王泽鉴先生认为比较适当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假设我们将这些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大多数都嫌太小,容纳不下二十万字。

须说明的是,个别题目弹性较大,例如“不当得利研究”,80年代《法学研究》刊登过一篇约八九千字的论文,90年代《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两篇,一篇约三四万字的专题研究,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约八万字。而王泽鉴先生的《不当得利》一书二十多万字。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不当得利研究》,是博士学位论文,日文一百多万字。再如“公司人格否认论”,也属于弹性很大的题目。《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一篇,是硕士学位论文,后来《商事法文库》出了一本同名的书,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这样的题目,由于弹性很大,既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也可以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因此,考虑题目大小,还要注意题目是否有弹性。《民商法论丛》选刊的硕士学位论文已经不少,一般题目大小适当,硕士生选题可以参考。

似可得出这样一个规则:

硕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大;

博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小。

请看一篇博士论文:

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中的物权程序

第三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一):工具价值

第四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二):过程价值

第五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

第六章 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一):登记的效力

第七章 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二):权利的顺位

第八章 物权程序的负效应:登记错误及其修正

第九章 物权程序的关联效应:预告登记

第十章 结语

评论:

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制度性选题,并且是程序性制度,其容量有限,且很难讲什么道理,大概可以写五、六万字,至多七、八万字,作为硕士论文选题是比较适当的,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就不适当。作者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首先在题目设计上花了心思,在“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之前,增加“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一句,并用“;”号连结,目的在增强选题的理论性和扩张其容量;其次,在论文本论部分设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着重讨论“物权程序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目的在展开“理论性”论述。其结果是:导致论文前半部分“太虚”(游离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抽象论述),后半部分“太实”(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的具体论述),给人以“两篇”独立论文被“粘连”在一起的强烈印象。答辩会上,不止一位答辩委员指出这一点。如删去第二、三、四章,将不失为一篇完整的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论文(当然不可能符合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其实,以作者的专业基础、中外文水平和已经具备的研究能力,如果选一个容量较大的选题,无论理论型选题或者制度型选题,是可以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

从这一实例可见,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大,我们可以通过局限其范围、限缩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反之,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小,则很难通过扩张其范围、增大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这一教训,值得后来者记取!

第四项要求:要注意扬长避短

前面谈到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但在课题选定后,在已经选定的课题上,有的内容是自己的长处,另一些内容是自己的短处。就要在题目设计上回避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

例如,选定的课题是“代理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一是英语、另一门是德语或日语,以“代理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够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外语不好,或只掌握一门外语,就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

如果作者只是英语很好,甚至对于中国法也不很精通,以“英美代理法研究”为题,就能够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就是很明智的题目设计。

例如,一位作者掌握西班牙语,曾经到墨西哥留学,本科和硕士都不是学法律,西班牙语是其特长,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财产法著作,墨西哥及拉美国家财产法是其特长,大陆法国家财产法是其短处,甚至中国财产法知识也有不足,这些短处很难在短期弥补。显而易见,特别要避免一般性理论和比较研究。

先看其选题:

所有权研究

再看其题目设计:

所有权功能论

――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

评论:

正题已经是一般理论,将古今中外,大陆法、英美法、拉丁美洲法,涵盖无遗,其范围如此之广,其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一个副题,进一步强调“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更是在很大的难度上再进一步增加难度。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题目设计,正好将作者的短处充分暴露出来。

假使调整一下题目设计,如果采取下述题目设计之一,能够获得完全相反的效果,将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加以回避,而将其长处尽可能地展现出来。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

题目一:拉丁美洲国家财产法研究

题目二: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题目三:墨西哥财产法研究

题目四:墨西哥所有权制度研究

其二,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

第一种结构形式:

“关于”+“宾语”+“的”+“研究”

第二种结构形式:

“论”+“宾语”

须特别注意:“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

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

举例:关于抵押权制度的研究

其简体形式:“宾语”+“研究”

举例:抵押权制度研究

其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

举例1:信托制度的比较研究

举例2: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

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

举例:论抵押权制度

其变体形式:“宾语”+“论”

举例:抵押权制度论

其三,题目设计的规则

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

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

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

结合以上题目设计的要求和规则,举一些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

实例1:

博士论文题目:论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

评论:

此题目违反前述题目设计的第一、二项规则。按照第一项规则,题目应当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其中的“宾语”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而本题目的“宾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按照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不表达作者观点,而本题目已经表明作者的基本观点。

修改建议:

论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实例2:

硕士论文题目: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

评论:

这一题目设计的问题是违反第三项规则,冗长而不明确,由三个名词性短语组成,使人看后不明白作者究竟研究什么?是同时研究 “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三个对象或三个范围,抑或是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论文的内容看,虽然涉及“原因理论”和“法律行为规则”,但实际上作者着重研究的只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因此,可以改为:

题目一: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题目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研究

这样的题目,就符合明确、简短的要求。假设论文的主题是要研究三者的相互关系,则在题目设计中应当以名词“关系”作为“宾语”,采用“定语”+“名词”的结构,例如:

题目一:论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

题目二: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关系研究

这样的题目,虽然未能避免冗长,但做到了“明确”,这是最重要的。

举一个硕士论文的实例:

题目: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

这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题目设计。

其四,关于副题的运用上举论文中,徐国栋的论文、吴汉东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调整研究角度;董安生的论文、陈现杰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限制研究范围和突出研究重点。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与未加副题的情形比较,或者角度有所调整,或者范围有所限制,简而言之,使论文的范围缩小了。

感觉已经讲述的很详细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论文选题登记表文献综述怎么写的

1、首先是封面,它要求要有一定的格式字体大小的要求,各个学院要求可能不一定相同,需要大家按照学校要求来。 2、标题。文献综述的标题一般多是在设计(论文)选题的标题后加“文献综述”字样。 3、提要或前言。此部分一般不用专设标题,而是直接作为整个文献综述的开篇部分。内容是简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果本课题涉及到较前沿的理论,还应对该理论进行简要介绍;最后要介绍研究者搜集的资料范围及资料来源,其中要讲清查阅了哪些主要著作、在网络中查询了哪些资料库(如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并以怎样的方式进行搜索(如通过输入“关键词”或“作者名”或“文章名”进行搜索,一般用精确匹配),共搜索到的相关论文的篇目数量多少,对自己有直接参考价值的论文有多少等信息。 4、正文。这是文献综述的核心部分。应在归类整理的基础上,对自己搜集到的有用资料进行系统介绍。撰写此部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对已有成果要分类介绍,各类之间用小标题区分。以下是常见的分类线索:按时空分类;按本课题所涉及的不同子课题分类;按已有成果中的不同观点进行分类,等等。其二既要有概括的介绍,又要有重点介绍。根据自己的分类,对各类研究先做概括介绍,然后对此类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重点介绍。重点介绍时要求要点明作者名、文献名及其具体观点。无论是概括介绍还是重点介绍的文献资料均要求将文献来源在参考文献中反映出来,但不要求一一对应。 5、总结。对上述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研究趋势及价值进行概括与评价。此部分应着重点明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已有成果为自己的研究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或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与尚存的研究空间(本课题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或薄弱环节)。 6、参考文献。要求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且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并按论文中的参考文献的格式将作者名、文献名、文献出处、时间等信息全面标示出来。

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

如果想要写好一篇文献综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查阅大量资料和花费一定的精力,才能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文献综述。接下来,我将从写文献综述的步骤、注意事项和小技巧两方面进行讲述。

第一,写文献综述的步骤。开始写文献综述,一定要知晓写文献综述的步骤,只有掌握正确的方法和步骤,才能开创写文献综述的良好开端。写文献综述的第一步就是确定选题,只有确定明确的选题才能找准写文献综述的方向。第二步是查找资料,根据选题,在权威学术平台搜索相关领域的高质量文章。第三步分析现状,这一部分是难度比较大的部分,根据查找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概括出各个部分的核心内容,进行总结对比,这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所以,这部分的能力需要多积累经验、多多撰写,才能写出有质量的文献综述。第四步分析对比,根据该选题你的研究现状,阐述你所认为的将来发展的方向与前景,在这一部分也可以概括出当前研究现状的优点与缺点,分析总结,如何改正缺点。

第二,写文献综述的注意事项和小技巧。在找选题时,需要把握选题的方向,不可切入点过大,防止泛泛其谈,亦不可切入点过小;在查找资料时,可通过高级搜索,更方便查找相关学术论文。在分析现状时,建议不要盲目下手,而要阅读大量文献资料,个人建议(50-100篇左右),这样肚子里才有货,才能更好地下笔;在第四部分分析对比时,考验的是一个人的宏观卓见,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站在全局的角度进行思考。

总之,写文献综述需要不断的磨练,写出来的才能更有价值。

论文的文献综述怎么写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论文的文献综述怎么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主要学术观点、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争论焦点、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原因等)、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研究思路而写成的一种不同于毕业论文的文体。它要求作者既要对所查阅资料的主要观点进行综合整理、陈述,还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和相应的评价,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

检索和阅读文献是撰写综述的重要前提工作。一篇综述的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对本题相关的最新文献的掌握程度。如果没有做好文献检索和阅读工作,就去撰写综述,是决不会写出高水平的综述的。

好的文献综述,不但可以为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供某种延伸的契机,而且能表明写本综述的作者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归纳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综合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对学位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

在《怎样做文献综述——六步走向成功》中,劳伦斯·马奇和布伦达·麦克伊沃提出了文献综述的六步模型,将文献综述的过程分为六步:选择主题、文献搜索、展开论证、文献研究、文献批评和综述撰写。

文献综述根据研究的目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文献综述和高级文献综述两种。基本文献综述是对有关研究课题的现有知识进行总结和评价,以陈述现有知识的状况;高级文献综述则是在选择研究兴趣和主题之后,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确立研究论题,再提出进一步的研究,从而建立一个研究项目。

相关格式

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摘要、引言、主体和参考文献。

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结果、动态和进展。

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限200字以内。摘要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公式和非公知的符号、缩略语。摘要后须给出3-5个关键词,中间应用分号“;”分隔。

引言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研究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前言,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写作的目的、必要性、有关概念的定义,综述的范围,阐述有关问题的现状和动态,以及对主要问题争论的焦点等。前言一般200-300字为宜,不宜超过500字。

在综述的引言(或者导言、介绍)部分要写清以下内容:

(1)首先要说明写作的目的,定义综述主题、问题和研究领域。

(2)指出有关综述主题已发表文献的总体趋势,阐述有关概念的定义。

(3)规定综述的范围、包括专题涉及的学科范围和时间范围,必须声明引用文献起止的年份,解释、分析和比较文献以及组织综述次序的准则。

(4)扼要说明有关问题的.现况或争论焦点,引出所写综述的核心主题,这是广大读者最关心而又感兴趣的,也是写作综述的主线。

主题部分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文献发表的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哪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引言部分所确立综述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主题内容根据综述的类型可以灵活选择结构安排。

主题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不含引言部分),一般用两级,第三级上用圆括号()中间加数字的形式标识。

插图应精选,具有自明性,勿与文中的文字和表格重复。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

表格应精心设计,结构简洁,便于操作,并具有自明性,内容勿与正文、插图重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可适当加注辅助线,但不能用斜线和竖线。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正文,是综述的重点,写法上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能较好地表达综合的内容,作者可创造性采用诸多形式。正文主要包括论据和论证两个部分,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比较不同学者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及其理论依据,进一步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作者自己的见解。当然,作者也可从问题发生的历史背景、目前现状、发展方向等提出文献的不同观点。正文部分可根据内容的多少可分为若干个小标题分别论述。小结,是对综述正文部分作扼要的总结,作者应对各种观点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的方向和展望。内容单纯的综述也可不写小结。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参考文献的多少可体现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对综述类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不同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30条以内为宜,以3-5年内的最新文献为主。

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1.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会议论文集(或汇编):[序号]作者.题名[A].编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学位授予地址:学位授予单位,年份.

5.专利:[序号]专利申请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出版日期.

6.科技报告:[序号]著者.报告题名[R].编号,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7.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颁布日期.

8.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9.电子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注意事项

1、搜集文献应尽量全。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否则,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的综述。

2、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3、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引用文献不过多。文献综述的作者引用间接文献的现象时有所见。如果综述作者从他人引用的参考文献转引过来,这些文献在他人引用时是否恰当,有无谬误,综述作者是不知道的,所以最好不要间接转引文献。

4、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

5、综述篇幅不可太长。杂志编辑部对综述的字数一般都有一定数量的约定。作者在初写综述时,往往不注意这点,造成虚话、空话较多,重点不突出。综述一般不宜超过4000字。综述并不是简单的文献罗列,综述一定有作者自己的综合和归纳。有的综述只是将文献罗列,看上去像流水账,没有作者自己的综合与分析,使人看后感到重复、费解,材料与评述不协调。

6、一些作者似乎把论文的引言看成是一种形式,是可有可无的部分,将引言的写作和正文的写作相分离,只是为了给论文加一顶帽子。常见的现象是,一般化地论述研究的重要性,甚至从技术所涉及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开始谈起,就像一篇领导的讲话稿。就是落脚于研究的主题,也是从宏观谈起到微观结束,停留在一般性的论述较多。显然,这样做的结果是使读者无法准确地判断“论文命题”的具体价值,缺少对当前研究状况的概括和介绍,不知道作者的研究与以往的研究工作有什么不同?因此,科技论文的引言必须交代研究工作的背景,概括性地论述所研究问题的现状。对研究现状的论述,不仅是考查作者对资料的占有程度和熟悉程度,更重要的是从资料的全面程度和新旧程度可以判断研究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以及研究结果的可信度。

7、引文罗列,缺少分析和概括。引言不仅要反映背景的广度,更重要的是要考查作者对研究背景了解的深度。一般作者对研究的问题了解不深,在介绍研究现状时往往是列出一大堆参考文献,罗列出不同研究者的不同作法和结论,缺乏作者的分析和归纳,没有概括出研究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将一些与本文研究没有直接关系的文献也列在其中,片面地强调资料占有的丰富性。尽管有人认为,对研究现状的介绍不同的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但从论文写作的角度出发,引言的目的是阐述论文命题的意义,而并非是研究资料的综述,尽管综述对读者查找资料提供了方便。因此,应当用作者自己的语言概括出研究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难点和不足,从而引出论文研究的主题。

文献综述是文献综合评述的简称,指在全面搜集、阅读大量的有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分析鉴别,对所研究的问题(学科、专题)在一定时期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以及新的发展趋势等进行系统、全面的叙述和评论。“综”即收集“百家”之言,综合分析整理;“述”即结合作者的观点和实践经验对文献的观点、结论进行叙述和评论。其目的并不是将可能找到的文章列出,而是要在辨别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论文来综合与评估这些资料。一个成功的文献综述,能够以其系统的分析评价和有根据的趋势预测,为新课题的确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论证。

一、文献综述的作用与目的

文献综述要针对某个研究主题,就目前学术界的成果加以探究。文献综述旨在整合此研究主题的特定领域中已经被思考过与研究过的信息,并将此议题上的权威学者所作的努力进行系统地展现、归纳和评述。在决定论文研究题目之前,通常必须关注的几个问题是:研究所属的领域或者其他领域,对这个间题已经知道多少;已完成的研究有哪些;以往的建议与对策是否成功;有没有建议新的研究方向和议题。简而言之,文献综述是一切合理研究的基础。

大多数研究生并不考虑这些问题,就直接进行文献探讨,将在短时间内找到的现有文献做简略引述或归类,也不作批判。甚至与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必要性也无关。

其实回顾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什么是探索性研究,所以必须主动积极地扩大研究文献的来源。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增加研究的假设与变量,以改进研究的设计。

文献综述至少可达到的基本目的有:让读者熟悉现有研究主题领域中有关研究的进展与困境;提供后续研究者的思考:未来研究是否可以找出更有意义与更显著的结果;对各种理论的立场说明,可以提出不同的概念架构;作为新假设提出与研究理念的基础,对某现象和行为进行可能的解释;识别概念间的前提假设,理解并学习他人如何界定与衡量关键概念;改进与批判现有研究的不足,推出另类研究,发掘新的研究方法与途径,验证其他相关研究。

总之,研究文献不仅可帮助确认研究主题,也可找出对研究的问题的不同见解。发表过的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就是重要的问题来源,对论文的回顾会提供宝贵的资料以及研究可行性的范例。

二、文献综述中常见的问题

文献综述可以帮助新研究者在现有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所以撰写此章节时,要向读者交代论文不同于先前研究之所在。它是一个新的有关此类研究主题方面的重要的学术研究。但是研究生在撰写文献综述过程中易犯以下四种错误:

1.大量罗列堆砌文章

误认为文献综述的目的是显示对其他相关研究的了解程度,结果导致很多文献综述不是以所研究的问题为中心来展开,而变成了读书心得清单。

2.轻易放弃研究批判的权利

我国高等院校多以本校学生考本校研究生者居多,因而往往出现大量引用自己导师的研究成果而不注意其他同行的研究成果的现象,学生担心学位论文答辩通不过,所以难得见到学生批判导师已有研究的不足;遇到名校名师,学生更易放弃自己批判的权利。由于大量引用他人的著作,每段话均以谁说为起始,结果使自己的论文成为他人研究有效与否的验证报告,无法说服读者相信自己的论文有重要贡献。

3.回避和放弃研究冲突另辟蹊径

对有较多学术争议的研究主题,或发现现有的研究结论互相矛盾时,有些研究生的论文就回避矛盾,进行一个自认为是创新的研究。其实将这些冲突全部放弃,就意味着放弃一大堆有价值的资料,并且这个所谓的创新,因为不跟任何现有的研究相关与比较,没有引用价值,会被后人所放弃。遇到不协调或者互相矛盾的研究发现,尽管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处理,但是不要避重就轻,甚至主动放弃。其实这些不协调或者冲突是很有价值的,应多加利用。将现有文献的冲突与矛盾加以整合是必要的,新研究比旧研究具有更好、更强的解释力,原因之一是新的研究会将过去的所得做一番整合与改善。

4.选择性地探讨文献

有些研究生不是系统化地回顾现有的研究文献,找出适合研究的问题或可预测的假设,却宣称某种研究缺乏文献,从而自认他们的研究是探索性研究。如果有选择性地探讨现有文献,则文献综述就变成了研究生主观愿望的反映,成了一种机会性的回顾。

因此一定要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文献综述,以严谨的科学设计来寻找、评估以及整合科学研究的证据,确保文献综述完整不偏。要端正学风,勇于探索和不回避冲突。分析冲突的原因、方法与结论,可以为未来的研究及论文奠定成功的。

记者论文文献综述

论文综述范文写法如下:

1、标题

文献综述的标题一般多是在设计(论文)选题的标题后加“文献综述”字样。

2、提要或前言

此部分一般不用专设标题,而是直接作为整个文献综述的开篇部分。内容是简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果本课题涉及到较前沿的理论,还应对该理论进行简要介绍;最后要介绍研究者搜集的资料范围及资料来源。

3、正文

这是论文文献综述的核心部分。应在归类整理的基础上,对自己搜集到的有用资料进行系统介绍。

撰写此部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对已有成果要分类介绍,各类之间用小标题区分。

其二、既要有概括的介绍,又要有重点介绍。根据自己的分类,对各类研究先做概括介绍,然后对此类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重点介绍。

4、总结

对上述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研究趋势及价值进行概括与评价。此部分应着重点明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已有成果为自己的研究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或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与尚存的研究空间(本课题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或薄弱环节)。

5、参考文献

要求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且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并按论文中的参考文献的格式将作者名、文献名、文献出处、时间等信息全面标示出来。

要把握四点:一、文献综述不应是对已有文献的重复、罗列和一般性介绍,而应是对以往研究的优点、不足和贡献的批判性分析与评论。因此,文献综述应包括综合提炼和分析评论双重含义。二、文献综述要文字简洁,尽量避免大量引用原文,要用自己的语言把作者的观点说清楚,从原始文献中得出一般性结论。三、文献综述不是资料库,要紧紧围绕课题研究的“问题”,确保所述的已有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研究直接相关,其内容是围绕课题紧密组织在一起,既能系统全面地反映研究对象的历史、现状和趋势,又能反映研究内容的各个方面。四、文献综述的综述要全面、准确、客观,用于评论的观点、论据最好来自一次文献,尽量避免使用别人对原始文献的解释或综述。

文献综述也称研究综述,是指在全面掌握、分析某一学术问题 (或研究领域) 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该学术问题 (或研究领域) 在一定时期内已有研究成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而形成的论文。

综述一般都包括题名、著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几部分。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

其中正文部分又由前言、主前言用 200~300 字的篇幅,提出问题,包括写作目的、意义和作用,综述问题的历史、资料来源、现状和发展动态,有关概念和定义,选择这一专题的目的和动机、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如果属于争论性课题,要指明争论的焦点所在。

扩展资料

文献综述具有客观性、综合性、评述性、前瞻性和继承性的特点。撰写文献综述时,应坚持选文献的“三最”原则,阅读文献的忠实原则,写作时的综述结合原则和读者意识,这样才能写出高质量高水准的学术论文。

首先,需要将“文献综述( Literature Review) ”与“背景描述 (Backupground Description) ”区分开来。我们在选择研究问题的时候,需要了解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如“中国食品安全机制的发展历程”、“国外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属于“背景描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其次,文献综述是评论性的( Review 就是“评论”的意思),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 (critical thinking) 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评论的主线,要按照问题展开,也就是说,别的学者是如何看待和解决你提出的问题的,他们的方法和理论是否有什么缺陷?要是别的学者已经很完美地解决了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没有重复研究的必要了。文献综述,它是对选题阅读工作进行进一步整理:技巧一:瞄准主流。主流文献,如该领域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专职部门的研究报告、重要的观点和论述等,是做文献综述的“必修课”。而多数大众媒体上的相关报道或言论,虽然多少有点价值,但时间精力所限,可以从简。技巧二:随时整理,如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书地点。做论文的时间很长,有的文献看过了当时不一定有用,事后想起来却找不着了,所以有时记录是很有必要的。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不妨做一个读书笔记,摘录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到真正开始写论文时就积累了大量“干货”,可以随时享用。技巧三:要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 有学者说:“文献综述就像是在文献的丛林中开辟道路,这条道路本来就是要指向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是直线距离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风景颇多,迷恋风景的人便往往绕行于迤逦的丛林中,反而“乱花渐欲迷人眼”,找不到问题主线了。因此,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就行了”。

双城记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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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1812年2月7日生于朴次茅斯市郊,1870年6月9日卒于罗切斯特附近的盖茨山庄。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特别注意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深刻地反映了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对英国文学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作品《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双城记》等。双城记:《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可参考文献‍双城记解读——乔治纽林狄更斯三部小说《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的浪漫主义色彩研究《双城记》:历史拐点处的记忆——再论狄更斯笔下的大革命描写查尔斯·狄更斯的革命观——解读《双城记》从《双城记》看狄更斯人道主义思想新历史主义视角下的《双城记》论文—解读狄更斯《双城记》谈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人道主义思想

很多啊,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当时的文化和当时中国文化的对比,从而引出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或者更直接对人物的性格进行分析,结合人文和社会环境,很容易就写出东西的,就其中的一点详细的分析就好,别全篇范围的进行铺盖,要突出重点,这样才容易成为优秀论文的,呵呵

writing sample是为了了解你的专业写作能力。一般最好用自己大学期间的论文习作就可以。你是英语专业的,不知写过什么语言学方面的论文没有,如果有的话,用专业术语翻译过来就可以啦。 如果你没有写过论文,那么就写一篇文章吧,再翻译成英文。可以是议论文也可以是抒情散文,反正你是英语专业的。我建议写外国文学赏析,比如什么英国浪漫诗赏析,《双城记》赏析,什么欧亨利短篇小说赏析。类似读后感。网上找找吧,很多的。 在太傻论坛上有很多writing sample的模板 还有也有申请的案例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校如果不只要一篇writing sample,你最好准备一篇与自己现在专业(德语)相关的,比方说什么德国语言文学方面的论文,另外一篇是与自己申请专业(英语)相关的,就是我上面举的英语文学赏析的论文。这样就很有说服力啦~

高校预决算论文文献综述

大学预算管理的困境及解决建议论文

相信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尤其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议论文,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体裁。我们该怎么去写这类型的作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大学预算管理的困境及解决建议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出台一系列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不断优化各单位预算管理。但是目前,有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有些高校,由于重视程度不足,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本文首先介绍了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并以高校为例,通过分析当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促进高校等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事业单位;高校;预算管理;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社会各行各业不断进步,事业单位想要能够脱颖而出获得发展,必须通过内部的预算管理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施行,新制度实行双报告制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改革是一项贯穿全局的重点工作,有利于事业单位更好发挥其公益职能,实现单位发展战略目标。财务信息精细化管理在单位运行中日趋重要,做好预算管理是有效方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管理体系中存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妨碍了预算管理作用的发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对确保预算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是具有单位计划、协调、控制、激励、评价经营等活动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单位整体战略方针的机制,是对事业单位相关的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进行规划。做好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有利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体系及机制建设,首先应该做的是明确流程。预算管理从战略整体调动员工积极性、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整体战略目标对预算管理具有指引性、导向性,所以,预算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的财务活动。

以高等院校为例,财务活动按照会计年度进行会计核算,而预算管理按照学年进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真正需要把预算管理带到业务活动中,并对教学研究活动起到监管作用。目前,预算已成为高校整体管控的重要指标,具体实施过程会随着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让其更好实施,为学校发展提供明确目标。同时,为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部分业务预算编制类型由增量预算调整为零基预算。

二、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预算编制需要统筹管理,预算执行各部门分解执行。这种流程环节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在实施中各管理部门编制预算人员认识度不高、责任心不强,各部门没有专人进行负责。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统筹总量预算和分部门预算存在困难。个别部门零基预算编制出现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在有限的时间内,预算依据不充分。整体施行中由于只注重业绩,未从整体的角度统筹资金使用,导致预算编制草率,缺乏编制依据。很多人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负责,业务部门执行,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预算编制的重要性。

各部门间的预算编制缺乏沟通,影响了预算编制质量,导致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降低。预算管理的有效落实,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后期预算执行中,经常出现项目超支或者项目无预算,编制预算与实际执行项目不匹配,项目经费随意支出等情况。因此,为了避免经费浪费和分配不合理现象,加强预算管理顶层设计变得尤为重要。

2、预算信息不对称

针对预算项目的列支,需要论证是否合理可行,并配合各管理部门全年发展做出更好的规划。针对编报预算工作,由预算使用单位提交预算数据,财务部门针对财务数据进行编制。财务部门了解的信息与预算使用部门不匹配,信息沟通不及时,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形。在实际工作中,财务部门主要侧重于财务数据的核算及分析,项目具体情形由职能部门执行。由于存在一定的统计口径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的预算金额会存在不同的理解,难以达成一致。预算体现的是前瞻性规划,而实际执行中会对预算进行微调,调整过程中对预算信息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预算管理执行力不够

预算编制不严谨,实际执行会出现偏差,导致管理被动。实际编制时间紧迫,导致编制内容与现实执行差距比较大,致使有些项目停滞资金过多,而有些执行的项目预算满意满足实际需求。预算执行没有按照预算批复执行,项目执行与期初预算项目不匹配。预算管理是一项整体性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充分参与,其中预算执行贯穿整个学校管理的全过程。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只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人员难以实现预算的精细化管理。此外,在实际工作中,预算项目之间相互挤占挪用资金,致使预算与决算不相匹配。

4、预算监督体系不健全

一些高校没有健全的预算管理制度,没有任何约束,导致编制人员随意变动,没有全局结合目前部门发展或者整体规划等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比较随意,只是财务人员汇总各职能部门上报预算需求后,根据以前年度进行一定比例的上浮调整,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与取证,不了解该预算是否可行。因此,当前一些高校的预算编制只是对日常活动进行了有效控制,但是预算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编制的作用,没有更好地统筹资金管理,对以后学年编制的预算有没有指导作用或者参考价值。

三、完善高校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要有全局性,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情况,按照具体项目的资金需求预测,确定预算职能,区分各项工作与责任,准确将预算任务分配到各部门,让预算管理机制更适合高等院校未来的发展。在实施预算管理之前,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明确单位的战略目标,以此为基础编制当期预算,使高校的预算前后连接起来,避免预算工作的'盲目性。

2、严格监管预算执行

结合实际,联系部门发展,制定有针对性的适合本部门的预算促进部门,为高校发展做出更好的规划。加强对预算执行、预算收支的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建立预算监督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预算管理需要结合相关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执行环节引入监管手段,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同时,各高校可以建立预算信息数据库平台。依靠财务软件的网络化功能加强沟通和协调,使用计算机技术设置预算管理数据和流程,分配不同的权限对重点项目预算进行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对预算信息进行监督和流程优化,对接收到的反馈信息及时处理。确立以学校为本,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使预算指标客观公正,易于被教职工接受。

3、建立协调沟通机制

预算管理是高层次的管理,是一项顶层设计工作。高层的重视对于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尤为重要。预算管理要紧密结合整体战略目标施行,结合内部控制运行体系进行编制,统筹协调各个业务职能的需求,制定合理有效的整体预算方案。

首先,单位领导需要制定涉及预算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从制度层面赋予预算管理工作的可执行性。其次,使全体员工了解预算管理的重要性,确保高校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最后,提升预算管理人员素质,使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体系。从全局着手加强协调机制,自上而下贯彻全新发展理念,基于价值链分析编制预算,有利于提高高校自身的价值创造,也有利于高校经营活动的顺利完成。

4、完善预算监督考核制度

首先,高校应将预算监督考核制度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让所有教职员工都能重视其功能和作用。设立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的文化氛围,整体改进工作效率和提高工作绩效。

其次,高校通过预算考核与绩效关联,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时调节和改进工作绩效标准,在单位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的整体文化。

最后,完善奖惩机制,树立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理念。确立以人为本,关注预算道德的理念,预算指标应该尽量客观、公正、可靠,在预算实际使用过程中,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在教职工中塑造预算指标刚性约束的氛围。

四、结语

预算管理是全局性、战略性、应变性的综合性管理。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需要财务部门和预算使用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本着提高效率,重点导向的原则,从高校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出发,编制总量控制下的总体预算。预算编制过程中,需要预留部分额度以应对突发的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进行支出,严把执行关,使预算在全局把握资金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涉及预算调整的,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体现预算的高层次管理。在年度终了,结合业务实际对预算进行总体分析,优化预算支出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肖佳.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市场,2019(36).

[2].胡贵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管理研究.财会学习,2019(05).

[3].潘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及管理研究.财会学习,2019(06).

[4].李卫红.关于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考.财会学习,2020(23).

[5].孙秋影.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问题的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9(04).

问题一:如何做好预算工作? 预算是一项很累人的工作。它要求从业者有足够的耐心、细心;也要求从业人员,要有相当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所以要做好预算工作就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不断的掌握各方面的理论,不断的熟亥各地定额,不断的熟练运用预算软件。 问题二:如何做好预算管理基础工作 (一)要强化领导,建立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与控制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因此必须成立相应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和研究全面预算管理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协调各预算管理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需要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开展预算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以切实加强领导。(二)积极做好思想动员,提高全员参与的意识。全面预算的编制,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部门,具有全员参与的重要特征。因此要动员全体员工坚决摒弃将全面预算管理看成是某个部门工作的错误认识,强化全员参与意识,使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全面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中去,使预算成为他们自愿努力完成的目标,而不是外界强加于他们的枷锁。(三)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为预算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为保证预算管理的正常运行,首先需要建立比较完整的预算管理办法。要对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预算编制基本规程与实施细则、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分析与调整制度、预算考评与激励制度以及内部协调制度等方面做详细规定。其次确定各项预算管理指标的定额标准,是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参照国内或国际同行业的预算管理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预算管理发展的需要,建立一套由基本指标、辅助指标、修正指标以及否决指标构成的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此外要重新修订和完善包括内部财会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这样可以促使预算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从不同的角度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企业管理工作会更加规范,也便于预算管理的操作和执行。 问题三:如何做好预算管理 1.加强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目标的计划性;公司应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地进行市场调研和上年经营状况的分析,明确公司短期和长期的发展目标。各子公司要以总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为基础,再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优势来制定本公司的发展目标,从而避免预算工作的盲目性。有了计划目标、措施,才能确定所需资源,通过对资源的评价,就可以确定所需费用;例如,要编制差旅费用预算,必须要有全年的出差计划,通过出差计划来确定出差的地点、交通工具、人员、时间,最后准确预算所需差旅费用。各项收入的预算编制原理也是一样。 2、加强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对于需要支付各项费用支出, 应建立报告和审批制度,只有经授权或批准后,相关费用才能纳入预算,否则,预算就难以起到控制作用,事中控制就会流于形式,所以,对每个月的非日常开支 3、各子公司要牢固树立投入产出观念;做任何事情都要计算成本,分析效益,也就是说,任何经营活动都要先计算投入产出。 4、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搜集和积累;预算不能凭空进行,各项数据的编制来源必须要有依据;除了工作计划目标要作为依据外,公司在各项经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都要根据公司的制度进行量化,没有完善的制度基础数据的采集和计算就会有偏差,也就无法编制出准确的预算。 5.提高公司管理层对预算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是做好预算的关键因素,只有管理层和职工都重视了,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问题四:如何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高校发展与拓展过程中,预算管理是既是合理规划经费使用计划,也是监督会计制度执行和经费计划使用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预算管理要贯穿于高校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才能切实发挥预算管理在预算控制与监管中的作用。本文基于大量文献资料扼要分析了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管理思路、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问题五:作为公司财务要如何才能做好预算管理? 10分 一、在预算工作的准备阶段 制定新一年度的预算是很专业的工作,不但需要专业知识,也需要各种各样的可靠的数据和资料。因此,大家在预算工作的准备阶段主要关注两方面的准备,一是个人的知识、技能准备,二是关于预算的数据、资料、工作团队等。 一方面,看看自己的知识和专业准备是否充足,特别是新手,在这方面要多看书,多学习,多请教,可以学习前辈们的工作成果。如果是负责预算工作多年的老财务,则看在这方面有什么变化,比如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和趋势,等等。 另一方面就是工作方面的准备了,比如考虑是否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是否对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预算工作方面的培训。特别重要的还是查阅公司各类预算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以确定预算制定的重点,看有什么注意事项,为预算的制定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二、开始编制预算 预算工作面向的是某一个整体,如果是公司层面的预算则面向公司整体,如果是部门层面的预算而是面向部门整体。当我们面对这些“整体”的时候,本来从财务管理专业角度出发不算什么问题的事项,就可能会变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困难。因此,在编制预算的时候,工作要做得很专业,但执行过程要尽量通俗化、傻瓜式,沟通要很透明、很明白。 在工作沟通过程中,有些是比较重要的,例如让各单位填报预算表格,申报预算费用;还比如跟进各单位的预算信息报送情况,让他们在预定的时间内报送预算制定所需要的信息。信息的全面、准确很重要,当然也要按时提交、汇总、整理。财务人员不但需要摸清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和数据,自己也要参考往年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心中有数。 三、预算讨论是沟通的重点和难点 各单位上报了预算计划及相关信息之后,还要汇总在一起做预算讨论,也就是大家坐在一起讨价还价。在这个环节,财务人员是费力不讨好的,只能想办法怎样在各单位及领导层之间做好协调工作,让各方面对预算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财务人员与各单位关于预算的讨论、博弈,需要大家在工作过程中积累经验,尽最大努力达到预算制定的预期目标。 四、预算执行过程中问题总是很大 对预算的第一次“争吵”是在制定预算的讨论中,而后面执行过程中的“争吵”会更多,矛盾也不少,这是很无奈的事情,因为利益在各单位之间的分配或多或少总是不能完美均衡。 财务人员在调和这些矛盾时,主要还是运用预算工具,比如年度预算与季度、月度预算的使用,刚性预算与弹性预算的使用等,利用各种工具的长处补短处,以解决问题。 五、预算工作的考核与总结 不管准备工作做得多么充足,不管团队多么努力,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这总让大家烦恼。这么多年来,没听谁说过他在制定预算计划中很顺利。每年都要对预算工作做一次总结,多加总结经验得失,虽然不能每次都非常顺利完成编制预算,但是我们可以努力让预算的编制更顺利,让预算真正起到它该发挥的作用。 问题六:如何做好企业预算管理 预算主要包括预计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融资预算等。1、预算从业务预算开始每项具体业务才是企业经营的基础,预算也和搞建筑一样,从基础开始,只有基础打扎实了,才可能推导出最终的利益、现金流等,如果业务预算脱离实际,基础不固,整个预算的可操作性肯定不强,企业的经营结果肯定与预算差异大。2、要认真研究政策和历史数据预算编制前要广泛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和企业历史数据,如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及同行业历史时期的有关数据、企业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其中,销售预算的编制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市场预测销量、产品结构及市场价格等;生产预算主要根据生产能力、材料及人工消耗定额、物价水平和必要的库存等因素编制。资本预算主要根据生产经营规模、上级有关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等来编制;财务预算则根据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编制。3、贯彻上下协商一致原则预算的编制过程本身就是企业战略的宣贯过程,预算的组织者可能更多地了解横观层面的东西,而预算的执行者则可能更了解实际操作会遇到的一些困难,加上预算结果一般都纳入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预算完成好坏直接与预算执行者的薪酬福利、晋薪晋职等挂钩,在预算过程中发生争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预算过程中要上下协商一致,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相互用数据、事实来说服对方,毕竟什么东西都有规律可循的,不能凭空列造,切莫上级用权力来压制下属,也不能使下属用尥蹶子来要胁上级。4、选择好各指标预算方法预算过程中选择好各个指标的计算方法非常重要,这既是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又是防止上下相互争执的有效手段,业务不同关联指标产生的方式方法也不同,如业务预算中的销售预算,可能与经销商数量、企业数量、人口、国家的经营发展水平等相关,企业用哪一个或几个指标来关联预算,直接关系到预龚的正确性,直接材料成本预算则多与材料消耗定额和材料价格相关,消耗定额的确定,材料计价方法则直接系到成本预算的准确性……。5、做足对上年预算执行结果分析工作……………………下载地址下载说明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或是会员上传,仅供学习参考,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本站不对您的使用负任何责任;本站为公益性的管理知识共享平台,所有资源免费下载,如果您发现无法下载等情况,请向我们反馈;本站所有资源的解压密码,在压缩包右侧均有说明,请注意查看。 问题七:企业如何做好财务预算管理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是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在一个时期内对企业内部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配和集中管理,并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业绩评价的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实行预算管理是为了提高经营绩效,在工作实践中要及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纠正偏差。要实现预算管理的有效监控与考评,促使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最终达到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完善预算的组织结构。 企业最高管理层应当有一个预算管理委员会,包括最高党政领导、分管销售、生产、财务等方面的副总和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来行使通过及颁布预算、审查和协调各部门预算、监督预算执行、考评预算执行效果等权力,并对预算负全面责任;预算管理委员会之下是专门负责预算编制的部门,分别负责生产、投资、人力资源、营销等各个方面预算的分析、审核和综合平衡,并最终形成企业总预算草案,该部门的负责人对总预算承担责任;各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各类预算编制、上报,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考核,并对本单位预算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同时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预算知识的培训,强化每个员工的预算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改进预算的编制方法。 即使对于同一个企业的同一盘预算来说,也可以分别以成本费用控制为起点编制、以目标利润为起点编制、以现金流量为起点编制、以销售量为导向编制等等。 问题八: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文章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要做到工程项目利润最大化,就必须做好项目的预结算工作。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管理工作呢?我认为“细节决定成败,执行力决定效果”这句话用在预结算工作中是再合适不过了。做好预结算工作,就要在工作中真正做到:精细管理,从我做起,措施到位,真抓实干。通过7-8年的基层工程项目预结算工作的经验,我认为要做好一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主要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合同管理 2、预算管理 3、现场管理 4、竣工结算管理。一、加强合同管理1、合同交底要及时。在合同签定后,要及时组织项目班子成员进行合同交底。要让合同的执行者真真了解合同的内容和相关约束条款,划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特别是一些相关经济的条款,诸如:合同的签定方式;变更签证如何办理等。真真了解了合同内容,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才能真真完成履约过程。二、加强施工图预算管理1、合同签定后,在拿到施工图纸后,应立即动手编制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单位来说,施工图预算是正确组织施工、控制工料消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与施工组织设计相联系。因为施工图预算已经与实际施工相结合起来。已经要切实考虑到采取何种施工方案能够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3、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量是认真根据业主发放的施工图纸计算而得到的,不能再照搬投标报价书(或者是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中,要注意:与原投标图纸发生变化的内容;变化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变更的材料规格型号;投标漏项等等;做好了施工图预算,也就是做好了对业主追加造价的依据。也就事先了解了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进行签证的准备工作。切不可小视施工图预算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的重要性。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是过程控制材料采购的指导书。通过编制施工图预算,技术人员全面熟悉了图纸,同时,整个工程的材料计划在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过程中就完成了。实际上,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就是一份工程材料总计划书。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当发现材料采购数量大于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时,技术人员就应该立即查清原因,是变更签证造成,还是材料计划数量有误?这样不仅能够帮助技术人员过程中核查自己工作,同时也能及时反映出是否有变更、签证的发生,有助于提示技术人员、材料人员做到及时向业主批价。另外,也不会发生因超量采购材料,造成积压材料,积压项目资金。5、对于施工作业层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可以作为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进度款拨付的控制依据,以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的发生。6、每个工程项目都应该做好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而且是,第一、每个工程项目在施工前一定要真正编制施工图预算;第二、要真正编制出与工程内容际相符的施工图预算;第三、施工图预算要在技术、预算、材料、财务之间相互约束,相互协助。第四、要让施工图预算真正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一定不能流于形式。三、加强项目人员的管理1、加强项目班子的稳定性:万丈高楼平地起,稳定而又团结合作的项目班子对项目产生效益来说是基础,是前提、是保证。2、加强对项目预算人员的重视:经验表明,一个配备专职预算员的项目和一个没有预算员或 *** 预算员的项目效果是大不一样的。好多没有预算员的项目在项目竣工后,与结算有关的资料不是丢了,就是不全了或是忘了办理等等。总之,对后续结算工作造成了很大不利因素。应该说,至少对于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应该配备专职的预算人员。4、加强项目班子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的责任心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中都很重要。特别是对预结算工作,项目的技术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安装工程专业较多这个特点......>> 问题九:对如何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预算是企业对未来整体经营规划的总体安排,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它能帮助管理者进行计划、协调、控制和业绩评价。企业加强预算管理尤其是资金预算、成本预算、费用等等预算管理目的就是真正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未来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一、建立预算管理组织体系是财务预算管理的前提。为顺利地进行财务预算管理,企业首先应建立各级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健全从预测、决策到执行、监督、考核、按各级责任层次划分的责任制,做到权责明确,管理到位。二、预算要有时效性。因为预算是对一个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资本投资、费用支出等方面的总体规划,也就是计划。如果预算滞后了,它就不便于管理者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进行管理和分析。更不便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从宏观上掌握全局。三、预算管理工作要全员参与。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应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按本部门的生产经营、基建、后勤等工作性质制定相关预算,交由各有关职能部室进行专业职能管理的审核、平衡把关,再提报财务部门按照预算内容分类汇总整理,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当年的收入及支出、投资等方面权衡各项开支的合理性。要形成良好的全员参与预算管理工作格局。四、实施预算过程中不能有随意性。各部门预算一旦确定下来,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年初预算考虑不全确需要调整的,只能在年中一次性作预算增减调整。对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回、分配等财务活动,均应制定财务预算标准,实施财务预算控制,使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均受控于预算管理体系之中。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作用。一个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对有限的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方面的配置预先做出合理的规划,把涉及企业目标利润的经济活动衔接在一起,使影响目标利润实现的各因素都发挥出最大的优质潜能,是企业管理者所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在确定目标利润时,必须把握市场动向,着眼企业全局,科学地进行规划、预测,并将低效率的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因素剔除,挑选出现有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资源在各经营环节中做出最佳的预算方案,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决策风险,合理地挖掘现有资源潜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因此说,只有加强了预算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经营决策科学化,提高企业综合盈利能力及管理水平;只有对预算管理有了全面而深刻地认识,才能有效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最终使其成为实施企业战略与提高经营效益的工具,从而保证企业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与经营效益,最终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问题十:如何做好成本预算管理 企业的成本管控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就单讲我专业范围内的一个:差旅成本。 一般来说企业都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具体的机票钱酒店钱如何降下来;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如何去规避;领导和财务如何能更好地掌握公司的出差成本核算和管理; 但是总的来说,大部分公司都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一项,即是花很大的力气去和航司或者差旅管理公司谈判如何能够获得更低的价格。 低价对公司来说是好事,因为很直观,但是对于航司来说肯定不是好事,因为它的利润降低了,而降低利润意味着在其他地方的服务质量也会同步下降,航司不是傻的,肯定不会做过分让利的事情,只是这些下降的服务质量一般会分摊在每一个乘机人身上,公司普遍还感受不到,但长远来看,对双方都没有好结果,只会跟现在中国满大街低价吆喝的街市一样。 而且企业的成本真的只能通过降价实现吗?之前航司的人分享过一个企业的案例,为了不要显得太假,航司连人家HR的名字照片都发上来了,应该是真实案例。 具体的数字不太方便透露,大意就是通过与差旅管理公司联手,制定严格的政策管控,让员工无法通过漏洞越级享受不该有的差旅服务,例如无法定中午的贵价航班、以及四级员工不能享受一级员工的出差待遇等等。最终总成本下降了10%,再结合航司的大客户协议,最终整体下降了20%。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结局才是双赢的。 以上内容题主可以参考一下。

高校预算管理问题与对策论文

高校是我国培养大学生及研究生的重要教学基地,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直接承担者。随着高校在校生的大幅度增加,学校筹集经费的渠道也在不断增多,高校可支配资金明显增幅。如何保证高校经费使用的合理有效性是财务管理的中心内容,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是保证高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这就要求我们认清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更有效科学的编制方法,制定相应预算控制政策。

一、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必要性

1.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能统筹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高校的财务管理是保证高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中枢神经,而高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高等学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依据,是财务管理与宏观计划调控的重要手段,在高校资源配置中越来越受到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重视。加强高校预算的管理工作可以充分调动高校内部的各种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高校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预算管理有利于高校控制财务风险,促进高校稳健、和谐的发展。

高校的稳定是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高校内外和谐关系的建立。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办学层次提升,高等教育的投资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高校经费已由过去单一的依赖财政拨款转变为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资教育经费为辅的筹资体制。高校经费收支总量急剧增加,但收支平衡程度却在逐年下降,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提升财务管理层次,加强预算管理对控制财务风险,促进高校稳定、协调和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预算管理思想认识不够

高校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预算在本质上是配置资源的手段。高校的编制预算是要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把资源配置到合适的地方,既满足短期运行的需要,又考虑长期竞争力的提升,以实现资源配置长期效果与短期效率的平衡。但是目前我国多数高校预算的编制只重视当前情况,没有将预算管理工作和学校总体长远目标结合起来,重眼前轻长远;另一方面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自己部门的经费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用进行预算编制,节约使用预算经费的意识淡薄,领导对制定预算管理的认识不够。

2.预算管理模式多样化,预算执行不严格

我国《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现实中,一些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领导审批制度不建全,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随意更改预算的现象。正因为没有制定有效的预算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制度,财务部门很难准确把握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3.预算管理编制方法缺乏科学性,预算不全面

高校现行支出预算将经济内容分为若干经济科目,按照财政部门设定的定员定额和日常公用支出限额进行编制。财政虽然对高校的支出预算编制口径做了一些调整,但带有高校特点的一些支出,如教学支出、学生活动、实习等支出仍然难以全面反映。另外,学校对公用支出没有做到具体细化,依然沿用“基数+增长”的方法编制,缺乏预算编制方法的创新观念,容易出现公用支出编制不严谨的现象。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没有配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学论证,容易引起校内各单位“讨价还价”的“博弈式”关系,甚至出现严重虚报部门项目预算的情况,造成分配不公,影响预算支出的效率。

4.预算管理控制不严格,缺乏预算监督

预算监督和控制是预算工作的重要内容,为高校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既定的规划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实行预算经费部门负责制,使得经费使用部门自主性和随意性加大,降低经费使用效益和经费使用进度控制,高校没能对预算执行过程及时有效地实施监控、跟踪管理和指标考核,没能将下属各院(系)的执行情况和进度信息及时进行反馈,造成经费使用前松后紧,最终导致调整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5.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预算管理模式在预算编制时,没有明确规定由学校领导、高校预算方面的专家、教师等多方面人员参与论证。同时,在预算执行时,也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年终时,财务各项工作都进入收尾和汇总阶段。工作上只注重年底决算报表的填报,而忽视各部门各项财务指标的分析和评价。因此,无法察觉各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其产生的原因,也无法认识预算方案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更无法为下一年预算做好基础工作。

三、高校预算管理改进的几点建议

1.分离预算制定、执行、监督职权,加强高校预算的公开性、透明度,增强民主性意识

目前我国高校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监督权大部分由学校的财务部门全权负责。这种职权结构并不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财务即是预算的制定部门又是预算的执行监督部门,这种体制势必存在着管理的漏洞。建议成立财务预算委员会、引入监察处、审计处监督机制,分化财务部门权力过分集中的情况,优化各个职位人员的结构,这样不仅能够使高校财务的内部权力互相制衡,也能提高财务预算的执行力。我国高校的财务预算是学校的机密,师生对学校的财务运营状况知之甚少,预算只在各学院高层管理者中公开,高校应该每年通过各种途径公开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邀请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全面参与其中,让广大师生得到高校经费使用的知情权,以提高对预算的监督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效率,也能让本校师生对学校有更多的了解并获得归属感,有利于学校长期可持续发展。

2.引用更科学合理的高校预算管理模式,采用零基预算和滚动预算相结合的方式,改变传统预算编制方法。

目前大部分高校采用的是增量预算的编制方法,这种编制方法使下一年度的预算建立在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支出的基础之上,运行经费越来越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对于任何一笔预算支出都不是以现有费用水平为基础,而是一切以零为起点,从根本上考虑费用支出的必要发生数额的多少,这样能使所编制的预算更切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滚动预算,学校的运营年度与预算期并不一致,而是随着预算的执行依据相关的变化而不断补充改进,这使一定预算周期向后滚动,使预算管理能够持续保持一个稳定的视野,总会有相应的时间缓冲用于编制下一时段的预算,从而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长期、稳定而有序地进行。若要达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可以建立以零基预算法为主、以滚动预算法为辅的预算编制方法。

3.建立评估体系,完善预算绩效考核制度。

预算绩效考核是预算执行结果评估的重要环节,是对高校预算执行过程、完成结果以及产生的效益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制定下一个预算期的预算时,应预先对上一期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整理,并对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析上一期执行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考核奖惩机制,结合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定相应的配套奖惩措施,对积极增收节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效益高的部门要表扬,并采取适当措施给予奖励。这样不断完善预算考核制度,提高国家经费和其他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4.加强预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高校要想实现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就要建立一个集分类、汇总、查询、排序等功能齐备的、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各预算责任单位能及时了解预算项目收支的进度、拨款总额和余额等,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达到预算预期的执行效果。本文就预算管理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案提出了几点建议,高校预算管理是高校顺利运行的前提和保证,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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