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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学杂志2017年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6-30 19:38:22

中国老年学杂志2017年第一期

帕金森不能痊愈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该疾病是一种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的疾病,是由于随着年龄增长,机体内的神经元递质会发生变化,出现数量减少,功能异常,从而导致患者出现手脚静止性震颤,拇指和食指呈搓丸样动作、肌肉强直、系鞋带或者解纽扣等动作迟缓、走路跌跌撞撞成慌张步态或者向前冲步态等一系列症状。对于这些症状,只能控制或者改善,但不能治愈,因为这种脑神经的损伤是不可逆。第二,帕金森病还是由于基因遗传所致,基因突变问题目前基本上也是改变不了。

帕金森病的本质是属于一种神经系统变性的疾病。一般而论,神经组织变性意味着组织结构的破坏和功能的丧失,而且许多变性组织中已有大量的细胞死亡,由于神经细胞的再生是困难的,所以这种变性往往是不可逆的,要想根治帕金森病,除非是使变性组织得以再生,让其功能重新恢复,可是到目前为止,根治帕金森病还是医学界尚未解决的难题,没有彻底治愈帕金森病的方法。现在所有治疗帕金森病的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只能减轻症状,提高生存质量,使患者基本上过着接近正常人的生活。患了帕金森病后必须终身服药治疗。无论是药物治疗还是手术治疗,均无法使已经死亡的神经细胞再生,而且随着时间的延长,药物效果将会逐渐减弱,病情也会潜在性加重。因此,对帕金森病来说,目前的治疗是阶段性的或对症性的,还缺乏完全根治的手段。国内有学者已经开展了身体肾髓质和胚胎脑移植手术,并且对此做了某些探索,但其疗效尚在观察中。干细胞移植和基因疗法初露曙光,目前仍在试验阶段。可以相信,今后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会探索出对帕金森病更为有效的治疗方法。

帕金森症主要是体内的多巴胺,分泌不足引起的,这种情况只能使用药物治疗,帕金森症是不能彻底治愈的,只能长期服药控制。帕金森为什么不能根治。一起来了解一下。帕金森为什么不能根治1其一:帕金森病又名震颤麻痹,是最常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之一。流行病学显示,患病率为15~328/10万人口,>65岁人群约1%;发病率为10~21/10万人口/年。2其二:PD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可能与社会因素、药物因素、患者因素等有关。PD病理改变为:中脑黑质致密部、蓝斑神经元色素脱失,黑质色素变淡及出现路易小体。3其三:PD神经生化改变为:中脑黑质致密部、蓝斑神经元脱失致上述部位及其神经末梢处多巴胺减少,(DA减少≥70%时产生PD临床表现),而黑质纹状体系统中与DA功能拮抗的乙酰胆碱作用相对亢进,DA与ACH平衡失调。注意事项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可能与社会因素、药物因素、患者因素等有关。

帕金森病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功能障碍疾病,主要影响中老年人,多在60岁以后发病。其症状表现为静止时手、头或嘴不自主地震颤,肌肉僵直、运动缓慢以及姿势平衡障碍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全世界约有500万患者正在受着帕金森病的困扰,近几年,帕金森患者也趋于年轻化,“青少年型帕金森病”患者占据总患者人数的10%左右。图片来自视觉中国在历史的长河里,有许多名人饱受着帕金森病的痛苦,例如曾被誉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拳击手的阿里,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美国电影演员凯瑟琳·赫本等。帕金森的患者不分国界,不分性别,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健康。临床现状:尚缺乏根本治疗的方法目前,对于帕金森病的治疗手段主要有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和细胞移植治疗等。但是传统的药物治疗和外科手术治疗只能缓解改善部分临床症状,不能从根本上治疗帕金森病,并不能阻止或逆转帕金森病的病理进展。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动剂是多年来的主要治疗手段,但这些治疗可能带来运动障碍等副作用或者药效会渐渐消失。虽然,脑深层刺激至苍白球或丘脑底核可以缓解症状,但这种方法不能修复大脑,并且还会带来副作用,如感染或刺激衰竭等。因而,临床急迫需要其他的治疗手段。新趋势:干细胞是根本性治疗帕金森的希望干细胞技术被认为具有更为持久治疗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植入新的、能够生成多巴胺的细胞来替代退化的神经元,是根本性治疗帕金森的新希望。从1979年开始,人类首次用细胞替代疗法治疗帕金森病[2],从此开启了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新纪元,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治疗帕金森病的目光转向干细胞疗法。图片来自视觉中国目前,应用于帕金森病临床治疗研究的干细胞主要有神经干细胞、胚胎干细胞、间充质干细胞和诱导多能干细胞等。研究表明,不同类型不同来源的干细胞在帕金森病治疗中均能够发挥神经再生与修复的作用。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主要作用机制是利用其分泌神经营养因子、免疫调节等发挥神经保护功能,促进损伤的多巴胺能神经元修复,或者将其诱导分化为多巴胺能神经元替代体内损伤的多巴胺能神经元,发挥细胞替代作用[1]。临床试验:多种干细胞疗法显示临床应用潜力神经干细胞是一类未分化的细胞,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的潜能。目前,神经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多处于Ⅰ/Ⅱ期临床试验阶段。2013年,我国学者在纳入30例帕金森病患者的临床试验中,将制作的神经干细胞混悬液植入受试者体内,移植前后分别对帕金森病患者进行评分。结果表明神经干细胞在体外进行了稳定的扩增,并且具有分化为星形胶质细胞、神经元和少突胶质细胞的能力。这项临床研究也让人们看到,人类神经干细胞通过体外扩增后移植治疗帕金森病行之有效[3]。胚胎干细胞具有全能性,可以自我更新并具有分化为体内所有组织的能力,是一种高度未分化的细胞。胚胎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的临床试验尚处于临床Ⅰ期在研阶段。在我国,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临床研究项目计划将400万个胚胎干细胞来源的神经前体细胞移植到帕金森病患者脑内,这也是我国首个使用胚胎干细胞的临床试验,也是全球首个使用受精胚胎的胚胎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临床试验[4]。2017年4月,我国通过卫计委备案的首个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的临床研究项目——《人胚胎干细胞来源的神经前体细胞治疗帕金森病》正式启动,这个项目受到了国际的高度关注。间充质干细胞也被广泛应用到了帕金森病的临床研究中。根据文献报道,解放军第二零八医院神经介入科开展的临床研究纳入了26例帕金森病患者,经导管将自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悬液移植入大脑后动脉及小脑上动脉,在移植前后进行统一帕金森病评分量表评分,观察其实验室指标、临床症状的变化及不良反应情况。结果发现,移植后疾病评分明显下降,对肝肾功能无不良影响,也无发热等不良反应。这项临床研究表明,自体间充质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可明显改善帕患者的日常活动和运动功能,无副作用,安全可靠[5]。国内有学者还开展了围产期间充质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的研究。2015年发表的临床研究共纳入40例患者,20例实验组为鞘内注射围产期间充质干细胞,20例对照组为口服左旋多巴。采用帕金森病统一评分量表对患者治疗前及治疗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进行量化评分。结果显示实验组20例患者临床症状缓解程度较对照组明显,鞘内注射围产期间充质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临床疗效优于单纯口服左旋多巴片治疗帕金森病[6]。再来看看诱导多能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的进展。诱导多能干细胞是体细胞经重编程后转化成的与胚胎干细胞类似的多能干细胞。2018年10月,日本京都大学的团队将240万个诱导多能干细胞来源的前体细胞移植入一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进行了全球首例诱导多能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临床试验,手术一个月内未发生脑出血等不良反应,随后继续观察6个月,若无并发症出现将再次植入240万个前体细胞。此项临床试验共选入了7名帕金森病患者,首个手术观察期为两年,安全性与有效性确定后将实施第二例临床试验[7]。结语随着干细胞移植技术的迅猛发展,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性成果。相信随着科学研究与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不仅限于改善症状,而是有可能真正的阻止疾病的发展,为帕金森病患者带来希望。正如2018年《干细胞与发育》杂志上的帕金森特刊表达的观点[8],“帕金森最具前景的治疗途径是使用干细胞疗法来替换疾病发生过程中丢失的多巴胺神经元”。参考文献:[1]孙守家. GDNF基因修饰人脂肪间充质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小鼠模型的研究[D].[2]Perlow M , Freed W , Hoffer B , et al. Brain grafts reduce motor abnormalities produced by destruction of nigrostriatal dopamine system[J]. Science, 1979, 204(4393):643-647. [3]张晓英. Efficacy and safety of neural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 for the treatment of Parkinson’s disease%神经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J].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 2013, 000(027):[4]Cyranoski D . Trials of embryonic stem cells to launch in China[J]. nature, 2017, 546(7656):[5]王旭, 张志彬, 贾芙蓉, et al. 自体骨髓间充质干细胞移植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J].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4, 034(001):[6]赵堂亮, 吴正敏, 王萍, et al. 脐带间充质干细胞移植对帕金森病的临床疗效观察[J]. 中华细胞与干细胞杂志(电子版), 2015(4期):[7]吕颖, 白琳, 秦川. 干细胞治疗帕金森病的研究进展%Research progress in stem cell therapy for Parkinson' s disease[J].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9(8).[8] Translational Research on Stem Cells for Parkinson's Disease

中国青年杂志第一期

这个是中国青年杂志的官方网站。首页下面一点有个《中国青年》电子版板块,我看到有分期的,有2010年8月之类的。2011年的我不确定有没有啊,也许电子版没有出那么快呢。还有一个叫做电子杂志的板块,应该是专门的电子杂志了。就是这样了,希望能帮到你。^^

1923年10月2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创办机关刊物中国青年杂志。共产党员恽代英、肖楚女担任主编。这是我国近代史和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最具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青年刊物。刊物为周刊。后迁武汉。1927年7月迁回上海。在1927年11月至1932年间,曾先后改用《无产青年》;《列宁青年》等名称秘密出版。抗日战争时期由全国青年联合会延安办事处宣传部主办。1939年4月在延安出版,1941年3月出至第三卷第五期休刊。1948年12月,由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主持复刊,在石家庄出版,次年迁北平(今北京)。1949年4月起,一直是团中央的刊物。此杂志努力在政治上指导青年,号召知识青年到民间去,到工农运动中去。就青年关心的学习、组织活动、婚姻恋爱、失学、失业等各种问题开展讨论,批评不健康的思想和风气,指导青年学习马列著作,努力适合青年的特点,设有批评、时事述评、书报评论、文艺、通讯、我们的时代等专栏,文字明白晓畅,笔锋尖锐犀利,配有漫画,图文并茂。重视同读者的联系,发表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成为最受青年欢迎的刊物,在青年中广泛流传。因受国民党政府迫害,1927年10月停刊,共出170期,最高发行量达3万份,在青年中产生过重大影响。1939﹑1948年曾两度复刊。 1963年应《中国青年》杂志之邀,毛泽东亲笔题写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雷锋从此成为最深入人心的共和国“一号英模”。3月,毛泽东为《中国青年》“学习雷锋专辑”题写的“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发表使这一期杂志的发行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在各地加印118万份仍不能满足需求,各地团委又翻印了207万份……随着1965年毛泽东第三次为《中国青年》题写刊名,这本杂志在当时的地位几乎无可比拟。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中国青年》又一次告别了她的读者。 沉寂了12年后的复刊犹如一次涅 ,1978年的《中国青年》注定要以她曾在创刊时有过的激情和勇气成就自己在中国新闻史上惊世骇俗的业绩。经过了十年动乱的人们都像是憋了一肚子的话,而其时社会上对于思想解放的强烈要求与“两个凡是”的较量也使刚刚复刊的《中国青年》置身于历史的转折点。1978年9月复刊第一期《中国青年》发表的《破除迷信,掌握科学》和《“句句是真理”为什么是荒谬的》笔锋如剑直指“两个凡是”,这在当时需要极大的勇气,战斗不仅止于此。在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已经对“四五”事件有了“不改变结论”的说法时,《中国青年》冲破了思想的障碍,一鼓作气,在同一期上发表了《天安门诗抄》和“四五”青年英雄事迹的文章《革命何须怕断头》,在文中首次宣称:“四五运动”是一场“伟大壮烈的人民运动”,这一毫不含糊的宣战直接触及了“两个凡是”的底线,杂志刚一面世,一时“洛阳纸贵”。这一充满着勇气的举动为《中国青年》之后的个性和创造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0年5月,一场震撼了整整一代青年的大讨论使她又一次成为传奇。即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潘晓讨论”也不啻于一场惊雷,撼动青年的内心。而在23年前,要进行这样一次“人生的路为什么越走越窄”的讨论,更无异于一次思想的盛宴和精神的启蒙,《中国青年》也在这时创造了当期400万册发行量的奇迹.

青年杂志是陈独秀创办的。

《敬告青年》原载1915年9月15日《青年杂志》1卷1号,是陈独秀为自己主编的《青年杂志》所写的发刊词,又见《独秀文存》卷1。

《青年杂志》后改名为《新青年》。《20 世纪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名刊:新青年(国内首部简体横排版)(全12册)》内容简介:从1915年9月到1926年7月终刊时止,《新青年》计出11卷,共有63期,其中前9卷为月刊,第10卷为季刊,第11卷为不定期刊。

本书即为其简体字版,为更好的还原历史,本简体横排版在其分卷、分期方式及体例上仍袭其旧,外国人名、地名及著作名、事物名等的译法也保留了当时的译法,未作改动,并在各卷中影印了近280幅《新青年》原稿,以供读者对照欣赏。

陈独秀所作,原载于《新青年》创刊号,吹响了反对封建礼教、追求民主与科学号角,并在青年中引起极强烈反响的新文化运动启蒙青年的开山之作——《敬告青年》。

胡适所作,原载于《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揭开中国现代文学的改革和白话文运动序幕的新文化运动的标志性文。

价值工程杂志2017年第一期

《价值工程》这本杂志不是核心期刊,他只是一本科技类核心期刊,但是认可度很高影响因子在知网上查询也颇高,投稿邮箱,负责编辑杨编辑,在稿件投过去1-2个工作日内,杨编辑会和您联系的!祝顺利!

价值工程杂志审稿1个月内价值工程杂志社介绍1.应另列:与中文相应的英文标题: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作者单位的英文全称及所在城市的汉语拼音及邮编。2.应另列.与中文相应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3.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全称、项目课题题目、项目编号。4.“参考文献”若为图书,应注明作者(译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若为论文,应注明作者(译者)、论文题目、刊载刊物(报纸)名称、出版年份和期号、页码(或报纸年、月、日)。各参考文献应在正文引述处之末,按出现先后顺序编号,相应以方括号角码标出。5.图、表应顺序标号,且应有名称:若系采用与其他资科,应注明资料来源。6.文稿应执行法定计量单位。7.“作者简介”,请写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省、市、县)学位、职称(职务)、主要研究方向。8.为便于及时联系,请告知电话、电子信箱;并写明详细地址、邮编、单位,以便于刊发后邮寄。9.编辑部对来稿文章标题、内容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文章中涉及图表、公式和英文部分作者应自行核准校对。凡录用文章,本刊有权入编数据库。10.切忌一稿多投,三个月内未收到我刊回复,作者即可自行处理。采用与否,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11. 投稿方式:

价值工程:价值工程发展历史上的第一件事情是美国通用电器(GE)公司的石棉事件,二战期间,美国市场原材料供应十分紧张,GE急需石棉板,但该产品的货源不稳定,价格昂贵,时任GE工程师的Miles开始针对这一问题研究材料代用问题,通过对公司使用石棉板的功能进行分析,发现其用途是铺设在给产品喷漆的车间地板上,以避免涂料沾污地板引起火灾,后来,Miles在市场上找到一种防火纸,这种纸同样可以起到以上作用,并且成本低,容易买到,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这是最早的价值工程应用案例。

《价值工程》创刊于1982年,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价值工程专业委员会会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价值工程分会会刊。内容涉及技术,经济,管理等多学科。主管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价值工程专业委员会,河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价值工程涉及技术,经济,管理等多学科。是多学科紧密结合,实施创新与优化的一门现代管理技术,而且还是一种重要的管理理念。价值工程的价值导向原则和创新本质,以及它的多学科化特性。将对科研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产生重大影响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京剧杂志2001年第一期

还是核心期刊。

《中国京剧》(月刊)创刊于1991年,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办。《中国京剧》现不属于核心期刊,属于第一批学术期刊,是普刊,维普收录。具体可咨询《中国京剧》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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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京剧刊物出版30周年了。1.中国京剧杂志创刊于1992年,至今已经过去了30个年头。《中国京剧》是月刊,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办。本刊面向京剧及全国戏剧、戏曲专业人士,和海内外京剧票友、戏迷,以传扬祖国优秀文化为己任,以弘扬京剧艺术为宗旨,全面介绍研究京剧的历史、文化、知识、现状。

中国律师杂志2022年第一期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级别。

男、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2012)、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2011)、“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2012)”荣誉称号获得者、北京市青年律师联合会副主席 ,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 第一届,2011年)、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 创办人及首席律师,北京艺术法律师网 创办人及首席律师;2010年11月当选为第一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1月获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荣誉称号,2010年1月获“北京市刑事辩护杰出贡献律师”称号,1996年8月至2000年6月在国家政法机关工作,2000年7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死刑辩护律师与死刑问题研究专家,《法制日报/周末》、《京华时报》、《时代人物》、《影响力人物》、法国新闻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对其进行采访报道并称之为“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人”。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与社会》杂志2012年01B期以《孙中伟:中国艺术法律师之父》作封面人物报道 。 1、孙中伟律师获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2012);2、孙中伟律师获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2011);3、孙中伟律师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9-2012)”荣誉称号。 1、孙中伟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于2013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定价49元,全国各大法律书店、新华书店、当当网 、卓越网等有售 。(1)内容简介揭开最高法院死刑改判的神秘面纱展现死刑改判案件的起死回生之道带您走进死囚及其家属的心灵深处记录刑辩律师对死刑制度的终极反思在死刑辩护、特别是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中,律师是如何让死囚起死回生的?这是个让公众、甚至不少律师都感到好奇和神秘的问题。作为一名执业12周年的专业死刑辩护律师,作者在本书中通过总结亲自承办的14起案件,揭开了死刑改判的神秘面纱,展现了死刑改判的辩护思路与策略的形成过程;通过记录与死囚的多次亲密接触,带领读者走进死囚这一神秘群体的心灵深处;并从律师的视角对如何减少犯罪与死刑进行了深入的哲学反思,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这是国内第一本由死刑辩护律师以死刑为题材写作的将法律学术性与文学性完美融合的畅销书。(2)作者简介孙中伟,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北京市律师协会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首届“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荣誉称号获得者、现任北京市青年律师联谊会副主席,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首届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首任主任、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首任秘书长。政法学院毕业后曾在政法机关工作四周年,作为最早一批在最高法院承办死刑复核业务的律师,承办的死刑复核案件数量及成功不核准数量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学术上主张“死刑废除论”,积极推动中国的死刑废除进程,第四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2010,日内瓦)特邀演讲嘉宾,第三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2007,巴黎)期间受法国新闻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专访并在《人物特写》报道的律师,2011年、2012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律师代表;创办了全国首家以死刑辩护为核心品牌业务的律所,被《法制日报》、《京华时报》、《时代人物》、《影响力人物》等专访并以 “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活跃在最高法院的死刑辩护第一人”等报道。出版《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死刑复核律师实务操作指引》等获奖论文,主讲《死刑复核案件实务技巧》律师培训视频教程。2、孙中伟著《死刑辩护律师实务操作指引》已经签约授权法律出版社出版,即将上市…… 1、孙中伟著《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被评为2009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出版《使命、责任、发展——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2、孙中伟著《死刑复核律师实务操作指引》被评为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优秀论文,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出版《律师参与与诉讼正义》。 1、2007年10月《时代人物》以《为了中国不再有死刑——访孙中伟从刑警到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报道;2、2007年12月《影响力人物》以《孙中伟: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报道 ;3、2008年1月《莫愁/天下男下》以《孙中伟: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报道;4、2008年1月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走近中国大律师》以《活跃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辩护第一人》对孙中伟进行介绍。5、2012年4月《孙中伟:从缉毒警察到毒品辩护律师》(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与社会》期“我的律师之路”栏目) 报道 。6、2012年5月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年与社会》期以《孙中伟:从云贵高原走出的京城大律师》报道。 1、2010年10月,出席欧盟驻华使团主办的“中国死刑改革”研讨会并做《中国死刑辩护律师的现在和未来》主题发言;2、2010年2月,出席日内瓦第四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作《中国死刑控制与减少的法律之路》演讲;3、2007年1月,第三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在巴黎召开期间,唯一被法国新闻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采访并在《人物特写》栏目报道的律师;4、2010年7月,出席海检学术沙龙:“控辩审三方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的问题”5、2006年4月出席 “死刑复核的程序设计与实践运作”研讨会;6、2009年6月,出席“中美司法职业化比暨刑事司法改革比较研究”研讨会;7、2009年6月,出席“死刑改革的趋势与适用标准—国际社会的经验与中国的实践”研讨会;8、2009年10月,出席中欧合作项目“中国死刑改革研究”总结报告会;……律师执业培训讲师1、2010年1月,孙中伟律师为上市公司正保集团的法律教育网讲授《死刑复核案件实务技巧》、《年薪从0到12万—年轻律师成长之路》、《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技巧》等律师培训视频远程教育培训课程,2、2009年3月,孙中伟律师为北京万国学校青年律师精英培训班讲授《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成功之道》、《年薪从0到12万——实习律师成功之路》课程。 1、宣某局长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不核准案(被《法制日报》、《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详细报道)2006年12月时任广东省某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宣某在办公室将副局长杀死。案件经一、二审,宣某均被判死刑,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死刑复核后认为,宣某有自首情节,将该案发回重审。记者2011年4月25日获悉,宣某日前已被广东省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后,宣某一案被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此期间,拥有“中国死刑辩护第一人”之称的北京律师孙中伟担任了宣某的辩护人。孙中伟认为,该案的作案动机是关键。一审判决将宣某杀人的动机认定为:“宣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其作案是为了阻止本单位的一名副职接替自己的职位。”“从作案的时间、地点、工具的选择以及作案後的表现来看,本案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突发性、无犯罪动机性。”孙中伟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认为,如果这是一个有预谋的杀人计划,被告人不会选择在大庭广众的办公场合作案,这对於其案发後逃跑非常不利。在孙中伟向最高法院递交的《死刑复核律师意见书》中写道:“依常理,被告不可能因为被害人即将接任自己升任正职而将其杀死,这不符合中国官场的逻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被告人宣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某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宣某作案后在亲属的规劝和陪同下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定不核准并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宣某死刑的刑事裁定,发回重新审判。宣某现于广东阳江监狱服刑。2、吉某木子扎运输毒品死刑不核准案(2007年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后承办的首起死刑不核准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进《刑事审判参考》)吉某,女,,四川省凉山州人,彝族。曾因运输毒品罪被四川省判处死刑,2007年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孙中伟接收委托作为其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最后本死刑不核准,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改判。3、古某波斯坦运输毒品死刑改判案(提供二审和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最后死刑改判)古某,女,新疆人,维吾尔族,因运输毒品罪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法院判处死刑,孙中伟接受委托作为她在二审和死刑复核阶段二个程序的辩护律师,最后最高人民不核准死刑,发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死刑改判。4、郭某抢劫杀人改判案(提供一审、二审、死刑复核、重审四个阶段的辩护,历时4年,最后死刑改判)郭某,北京退伍军人,在广州将某女大学生抢劫时杀害,孙中伟作为其一审、二审、死刑复核、重审四个阶段的辩护律师,历史四年,最后终于死刑改判。郭某现于广东韶关监狱服刑。5、李某故意杀人死刑不核准案李某,贵州人,因将贵州某大学女大学生(其情人)杀害、分尸后抛尸而被贵州省判处死刑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孙中伟接收委托作为其辩护律师,最后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死刑判决,发回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6、赵某故意杀人死刑不核准案。赵某,河南人,因女朋友的父母嫌其家庭贫穷反对其恋爱而将其女朋友杀害,先后被河南省二次判处死刑,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中,孙中伟为其辩护,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死刑判决,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重审后改判死缓。7、李某绑架罪改为非法拘禁案李某,女,贵州人,一审被广东省东莞市某法院以绑架罪判刑,孙中伟为其二审成功辩护,二审认定绑架罪不成立,以非法拘禁罪“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年后释放。8、贵州习水“公务员嫖宿幼女案”辩护在贵州习水“公务员嫖宿幼女案”中,忠诚于证据、事实和法律,顶住来自多方的压力,以对法律、法治的信仰,坚持为当事人陈某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9、为湖北孟某被抢劫杀害案申诉。(孙中伟成功代理死刑被害方的案件,孙中伟并非有些人所说的“只为坏人辩护”)孟某,男,湖北某出租司机,无辜被37刀抢劫杀害后抛尸,在家属没有拿到一分赔偿的情况下,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死刑,孙中伟接收其家属委托代为申诉,最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成功改判被告人死刑。帮助被害方实现其期望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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