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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绩效与公众信任为主题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0:37:10

以政府绩效与公众信任为主题论文

(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一)、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不讲信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无法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遵守和信任。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信用政府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信任感和归属感,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政府公信力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也是公务人员的政治品格和行政品格。对于政府来说,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着政府公信力的状况。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特别是在危机状态下,政府能不能负责任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社会安全与秩序的公共产品,保障公民财产和生命安全,是政府公信力程度的突出体现。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依据宪法和法律为人民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政府民主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制度的健全、化状况、调动基层积极性的情况,等等。 (三)、政府公信力存在问题及原因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由于没有很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一些地方政府还是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对政府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但政府职能尚未及时转变,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用度的主观评价降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过多地充当了市场竞争主体的角色,忽视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改革涉及面较广,触及深层次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对各级政府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一些政府官员由于不善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对复杂局面和危机管理的能力较差,致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失去了群众的信任。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决策缺乏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行政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问题突出,致使政府缺乏亲和度和感召力。三是政府依法行政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没有很好地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和多头执法、执法扰民,以及执法监督不力的问题,致使有的地方政府缺乏权威性。由于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一些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公务员责任意识淡化。上述情况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而且削弱了政府执政的基础。(四)、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措施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建设信用政府的思想基础。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有诺必践,讲究信用,靠自己求真务实的作风,在群众面前树起良好的诚信形象。要在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中树立诚信观念和责任观念,加强公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使其恪尽职守。同时,还要完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第二,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要努力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公共服务需求。要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不断加大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投入;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要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政府都应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群众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及突出矛盾。要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将社会矛盾与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看病难、行路难、办事难等问题。 第三,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政府讲不讲诚信,有没有公信力,一条重要标准就是看政府能不能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各级政府及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继续加强行政立法,努力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事项,继续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和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要强化行政监察,及时处理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加强信用法规建设,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第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性利益的重大行政事项,都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对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要强化行政决策责任制,对因违反决策程序和决策失误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政府与公众对政府有关的互动回应机制,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能力。第五,加强政风建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加强对公务员的行政监督。要推行公共服务承诺制,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连续性的政府信用民意调查,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应该改进会风、文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摘要]文章回顾了人口变迁尤其是“婴儿潮”所带来的问题,以揭示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在“经济国家转型期”的总体公共政策框架下,重新审视了家庭结构、居住方式、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以及社会的责任。同时,通过对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及相关研究的评析,对老年人收入保障、健康护理以及个人社会服务的发展也进行了考察。在联合国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探讨了老年人的就业、教育及生活方式等内容。最后,讨论了与实现国家的明确目标有关的政策、实践和理论问题。文章强调,为应对老龄化而作充足准备,要考虑个人、家庭、执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等方面的作用。[关键词]中国,老龄化,公共政策,社会福利与服务,养老护理一、前言作为人口变迁的重要过程,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加上爆炸式激增,政府采取计划生育予以应对。如今,当年“婴儿潮”的一代人开始进入老年期,其后果是社会急剧老龄化,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今中国的家庭结构为 4-2-1的倒金字塔结构,从老年人生活中的长期护理需求(LTC)的角度来看,如今年轻一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由于实行了去政治化的“经济国家”的总体公共政策(GPP,即一个政策体系首要目标及首选手段之指南)以及改革与开放的政策(Chen,1996),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因此有能力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改革又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又一个去经济化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开始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经济国家转型期)(Chen,200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抚养比”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致富目标的一大障碍。此外,由于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人们一般都会在较早的年纪就退休,所以在退休后很长一段的生活中,他们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显得十分重要。而如今中国这方面的条件却都还很有限,与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水平(不考虑一些在福利项目上的实质的区别)。本文通过回顾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特有的内在关系,明确中国目前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所采取措施的现状,从而确定有关重要的课题以供研究、实践以及政策制定参考。二、人口老龄化和中国人口激增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外来或对外移民的问题。中国与其他发展中新兴工业国家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着一个快速的人口转型期, 即从一个高死亡率和高出生率的阶段过渡到一个死亡率下降和人口寿命延长(由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时维持高出生率的阶段。这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特征是高人口增长率。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人口增长期刚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二战后的 “婴儿潮”是同一时期,但在这一人口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加快速,规模更大。然而,在这一发展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总体公共政策过于强调了政治在经济中的主动性(Chen,2004)。在当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全盘否定,但又无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其结果就是无限制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计划中的经济发展,后来成为政策制定中越来越感到头痛的问题。最后,在隐性失业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压力下,尤其是“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的失败,中国政府终于醒悟过来,从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城市,甚至不惜“矫枉过正”。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征。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人口拥挤的城市降低出生率,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中国还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了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中有哪些不足,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在中国“婴儿潮”时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现在刚刚好跨进中国法定退休的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个群体的巨大规模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对整个社会严峻的考验,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他们的家庭、所在社区、相关制度,还有劳动力市场等等,都会受到这个迅速“老化”的社会的影响(Frazier,2006)。三、家庭结构和长期护理需要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多子多福,四世同堂。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这样的家庭结构在慢慢消失(Chen,1996),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变成了一个倒金字塔结构。如今在中国,典型家庭结构(尤其在城市)是一个孩子加上父母两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人,而且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说不定太公、太婆都还在世。此外,现代生活,尤其是都市生活,让几代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梦想变得困难了(虽然并不是不可能),这让那些独生子女们想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和祖父母更是难上加难。随着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中国人再也不能对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抱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了,这对那些陷于老弱病残的老人来说影响尤其巨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现实报告。这个报告是关于2000年从20个不同省市区调查的20255个中国老龄人的潜在护理需求。报告指出,大约1/3(35%在城市,在农村)的85岁及以上的老人需要日常的护理(Pei,2007)。但值得关注的是,对政策制定者、理论家还有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传统的家庭护理有多么需要,但它却不是应对老龄化潜在护理需求问题的唯一途径。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市场获得几乎所有需要的资源,为老服务,包括长期护理(LTC)也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因此,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下面两个例子就简要地说明了这个情况。笔者曾经目睹一个富有的中国生意人在2008年全球播映的卫星电视上,讲述为他的上了年纪的母亲高薪聘请了3个家庭护工。护工们为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长期护理,虽然这些都不是由他本人亲自来做,但并不妨碍他作为孝子尽的一片心。最后她母亲在平和与安详中逝世,而这位百万富翁也算尽了孝道。笔者也曾经看到一个真实的报告。在农村,一个84岁高龄的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房屋破烂,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她的老年生活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这种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对比如此两个真实的事例,前一个固然是所有人的期盼,但是由于高昂的费用,看起来也并不是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的。也许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看到如第二个事例中那位贫困老人的情形,但是社会却不能忽视这样一群身处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老人。所以,公共与社会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四、社会福利与经济转型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经济国家”(Chen,1996),员工福利或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来管理,或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来代理的,在农村则是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来管理。因为当时的计划经济让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处于一个极低的标准,一般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没有显得特别突出(Chen,2004)。多亏了当时中国的人口相对年轻,尽管当时的政治愿望是从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下,却掩盖了经济倒退的事实。自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新的中国领导班子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大胆地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通过改革,希望找到解决国家发展困境的出路,同时快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首先,在经济改革中要做的,就是对国有企业中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因为这些制度阻碍了社会公平竞争和工作的效率。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曾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但是它对经济改革却是一种阻碍,它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抱着一个“铁饭碗”,一起吃着“大锅饭”,这是导致当时中国经济萎靡的直接原因。笔者曾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对福利制度的改革(Chen,2004)。中国的改革更多的是将福利供给制度分离而不是像西方福利改革所期望的与经济相结合。这样,中国希望保证企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力,并提供一个更公正的竞争基础。从经济的方面来讲,政府原先是统一集中所有的资源后再通过计划来分配资源,是计划经济的做法,现在则通过征收统一税收来进行调控。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上的,但一个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好的效果。如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因为进行国企改革,也就是制度因素,很多人下岗了(Hassard et al.,2006)。而当时,完善的福利制度还没有被建立起来,他们原先的福利随着被下岗而被剔除,脱离了社会保障制度。如同历史上每一次的经济社会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也有赢者和输者。在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最大的赢者无疑是那些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在经济快速转型期,也有人趁着制度还未完善,通过特殊的关系甚至是不法手段,钻制度空子,在国有和集体资产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财产和集体资产。而对于一些平民百姓,包括现在正好步入退休年龄的人们,他们最大的损失就是改革后造成的单位保障制度与社会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一度存在的鸿沟,使得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还好,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在努力消除这样的差距了。中国经济全面的提升是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和改革的结果(包括对外开放政策)。但是,随着资源的丰富和国力的强盛,国家也必须着力来处理那些众多的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与经济改革初期相比,现在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已经由一开始的以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保护为中心上来(Whiteford,2003)。这是回归改革前的全民皆有保障的一个信号。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如今是要在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更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全民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全国都在关注,在邓小平通过市场经济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能否适时实现“全面富裕”的下一步发展。在这个条件下,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政策的研究是更有意义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反映了国家为应对亿60岁以上人群需求(在2005年底占总人口数的11%)而在国家总体公共政策上发生的变化,承认国家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明确了国家对老龄人口的法律权益的保护的责任,同时,还给出了一份关于中国政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程中所做出的“应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发展模式”的详细工作报告。在白皮书中,反复重申了国家的目标,即“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在1996年12月12日,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建立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分析作为重要政策文件的白皮书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政府的真实目标,同时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能发现潜在的问题。五、收入支持、健康护理以及社会服务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重点是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的一贯性,但是建设新的社会保障系统,使其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改革”,对消除社会差距和不公平来说,不是一条轻松易行的道路。与白皮书中研究观察的对象相比,我们在辨析一些深层事件的同时,也应认识到这些年努力所获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即收入保障、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一)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中国已经把保障老龄人口的最低生活基本标准作为首要任务,在老龄人口白皮书中,强调要大力建设涵盖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全方面的老龄人口保障系统。首先,在城市地区建立完整的养老保障系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继续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相比之下,企业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系统有了根本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同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为了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国家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China State Council,2006)。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大约60%的中国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他们得到的生活保障却非常有限。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2005年支付养老保险金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白皮书关注农村所取得的成就,学者们则关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James,2002)。Wang(2006)在2006年就指出,如今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障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对在中国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系统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资金欠缺以及许多空头个人账户都暴露了城镇养老保险系统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农村的低收入以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人指望依靠家庭养老的愿望成了一纸空谈。城市与农村的养老系统的分离,给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失地农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必须加快养老制度体系的改革,为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提供长远有效的制度保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通过实例研究,即使是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很多差异(Chen & Chen,2007)。那些早期从一般企业退休的员工(辛苦工作一辈子,没有存款),他们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相比,少得太多(大约只有他们的1/3)。很明显,这样大的差距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危机乃至社会动荡(二)健康护理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之上的。截至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另外,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万人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亿,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亿元人民币。另外,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险系统。“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可以相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医疗服务是中国学者关注老龄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Kaneda(2006)指出的,中国的医疗服务系统曾经是低收入的农业社会中的典范,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医疗服务价格就开始节节攀升。用另一句话说,就是“一个原本依赖于公共补贴并且平等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系统已经转变成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成为个人用于资本投资的系统”(Kaneda,2006)。在实证研究方面,Meng and Yeo(2005)通过对家庭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年龄效应(正相关和负相关)对非预算款项下医疗服务支出的影响,结果显示,年龄效应对从医疗保障条件到医疗健康支出有着明显的间接效果。通过对年龄效应的完全研究,得到的结论是非预算医疗支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对于一般老人,一般支出都会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女性。即使在60岁组,医疗自费部分也会占到他们正常收入的20%。从这个结果来看,改革后的医疗服务系统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女性。自费部分的提高给一般人在寻求早期防治时增加了阻碍,导致看病难,尤其是在城镇与农村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趋势对老年人至关重要,他们需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但是却没有办法负担得起高昂的费用,而他们在农村人口中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年轻人”(Kaneda,2006)。如果一个人生了大病,就目前的医疗保障系统水平来说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已经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试图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如通过体育活动、健身等等。但是,基于种种原因,如吸烟、酗酒等诱发疾病的陋习仍然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占了很大比例(Kaneda,AFP,2006)。(三)个人社会服务比起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社保改革,之前的单位福利或是农村生产队都是中国人在除家庭保障以外的重要社会依靠,同时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支持网络体系。而经济改革将原先是由单位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改为让“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Chen,1996)。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杰出的成就(Derleth & Koldyk,2004)。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在地方政府民政事务中的创新领导,中国引入了社区服务运动,社区老年人是服务对象主体(Chen,1996)。这项举措在20年间起起伏伏,如今,它的新名字叫作“社区建设”。它从大都市向各个中小城市普及,目标是最终覆盖所有的城市地区。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同时,快速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为社会提供帮助,更是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认为是黄金阳光产业,并在全国火热发展。白皮书中还涵盖了题目为“为老社会服务”的章节。里面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同时,志愿服务也覆盖了许多社区,包括日常护理、医疗护理以及社会养老看护院里的合法看护,同样也包括家庭一对一的专属看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从1989年开始(当时笔者在中山大学主持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随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国家也大力提倡培训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为老服务。是社区护理还是机构护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困扰了很久,但是社区护理从来没有消除对机构护理的需求(Chen,1996)。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的社会福利院。在农村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从总体上看,“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万张(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这些统计数字对于最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长期护理十分重要。2009年夏天,笔者回到中国,又拜访了一些民营及公共养老机构。其发展令人瞩目,但它们也同样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一样的问题,如供求问题、收费标准还有护理质量等。通过案例研究,可以了解家庭护理与机构护理仍有明显不同。如一个家庭将88岁的老母亲留在家中照顾,但是由于老人会经常需要医疗方面的护理,家人们还是要经常把老人送去医疗机构,这样往来,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在对养老机构的条件和服务作出了解后,发现其所提供的也多只是老人的住所,养老护理所需的专业服务和医疗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当老人需要24小时全方位护理时,还是要家人去承担看护,哪怕已经付了可观的养老院费用。

公共政策论文:论转型期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重要意义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力,就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中的权力,它的承载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性是其突出的特征。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证既定的政策方案的贯彻落实,而且还要求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基础;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政策执行力执行主体合法律性"美国学者艾利森曾经说过,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政策有效的执行。"[1]由此可见,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如果没有高度的执行力作为保证,无论其多么科学、正确,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毫无实际意义。诚然,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因此公共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直接关系着其所针对的公共问题能否被妥善顺利地解决,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一、公共政策执行力及其影响因素公共行政组织,尤其是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和快捷地落实。如果一个政府的方针和政策,能够得到迅速地执行落实,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高效的快捷的政府,是一个受到人民大众高度拥护和支持的政府。反之,则是一个机构臃肿,人员繁杂,效率低下的政府,必然会遭致人民群众的抛弃和抵制。由此可见,能够彻底地弄清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科学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对我们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不可小觑的重大作用。1.公共政策执行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近来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同时也是学界至今还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的问题之一,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依笔者看来,只有对公共政策和执行力这两个概念进行分开阐述,才能最终达成对公共政策执行力这个整体概念的准确理解和全面诠释。(1)公共政策。有学者认为,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2]对此,笔者也非常认同。因为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为此,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第二,公共政策是经由政治过程产生的,体现的是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的关系。第三,公共政策因为公共问题的存在而产生,因为公共目标而选择方案,因为要实现公共利益而必须被正确有效地执行。第四,公共政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对自然和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2)执行力。执行力主要是指一整套能将组织的战略付诸实践,反映组织战略方案实现程度的行为和技术体系。它的显著特点是:第一,执行力的组织性。因为执行力的主体,不是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组织。第二,执行力是一种保障。因为它是组织战略方案得以顺利实现和确认的强有力保障,是保证战略方案从文本或者思维形式成为现实结果的中介力量。第三,执行力的实践性。因为它是通过具体的操作过程、步骤和方法以及技术的运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既定的组织目标。(3)公共政策执行力。总上(1)(2)所述,公共政策执行力应该是结合了公共政策和执行力两个概念核心的一个概念,它既要体现公共政策的特点,同时也要满足执行力的要求。鉴于此,笔者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理解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特点:第一,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公共性。因为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执行的是公共政策,解决的是公共问题,实现的是公共利益,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执行力突出特性。第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权威性与强制性。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的权力,它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因此这种权力必然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力。第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组织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是一个有着严密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以及完整的权责体系的庞大组织系统。第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多样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行为方式,不仅包括行政方式,还包括经济方式、法律方式以及思想教育方式。第五,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价值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包括公共权力机关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贯彻既定的政策方案,还包括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2.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万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脱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力,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和存在发展必然要受一定因素的影响。我们只有厘清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方能使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在执行具体公共政策过程中巧妙地解决各种困难,得心应手地实施公共政策,以实现既定的效果和预定的组织目标。具体来说,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有:(1)公共政策本身。一般来说,包括公共政策产生过程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公共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共政策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弹性,等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符合法律规范,只有合法的公共政策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依赖一定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基础的指导下才能产生合理的科学的公共政策内容,并借助某些工具通过具体的行为直接解决问题;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必须是明确的、清晰的,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者难以理解困惑不堪,必须是合理的,缺乏合理性的目标不能起到激励政策执行者的目的,必须"具有一定得弹性,缺乏弹性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失去灵活性和变通性,政策执行者就不能在不偏离政策目标的大范围内,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地实施和执行政策,因而也就增加公共政策执行的风险。"[3](2)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组织方面,一个是个人方面。从组织方面看,纵向上的权限划分不清和横向上的部门职能交叉,是当前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两种现象。纵向上,地方政府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但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缺乏规范,导致地方政府本位主义的迅速膨胀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执行受阻;横向上,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倘若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履行着相同或相似的职能,那么必然产生一些相互冲突的政策,而且更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纠葛和相互扯皮而导致政策执行出现阻滞。"[4];从个人方面看,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一是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二是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弱。综合素质高,公仆意识强是公共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到贯彻实施的有力保障。(3)公共政策执行环境。公共政策的社会性质,即公共政策解决的公共问题来源于社会,公共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是社会人,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也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等,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不能脱离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制约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主要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公共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既包括国内政治环境,也包括国际政治环境,尤其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公共政策的执行力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伦理规范、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它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也存在着或者提高或者削弱的作用。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很多角度加以理解,在本文中,笔者尝试从政治学、管理学的视角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加以阐述。1.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06期248我国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探讨□陈媛朱龙(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煤炭企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以及绩效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矿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绩效反馈不畅、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管理脱节等问题。绩效管理滞后通过员工不满、团队救助精神与协同作业的缺乏等渠道严重地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煤炭企业要通过创新绩效激励体系、传达战略执行观念、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等措施来改善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滞后性,以期对其安全生产有所裨益。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煤炭资源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既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燃料,又是许多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炭的赋存条件复杂,95%以上的煤炭产量是井工生产,而且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比较低,矿井多、效率低、井下作业人员多等状况给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004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1797起,死亡2668人,百万吨死亡率;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百万吨死亡率;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7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37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8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为321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1年到2005年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的58%[1]。频繁的安全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也为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安全投入不足,此外,行业管理弱化、煤炭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事故警示作用淡化以及绩效管理滞后也是煤炭企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任何企业如果想在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就不得不重视绩效管理,著名企业摩托罗拉公司有个关于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观点,就是企业=产品+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可见,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因此,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必要性及其重要作用。绩效管理可以促进煤炭企业的质量管理。煤炭企业的绩效可以表现为采煤数量和采掘质量两个方面,近年来,采掘质量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采掘质量指的是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既有设备降低采煤成本以及优化一线员工人员结构。绩效管理可以给煤炭企业管理者提供具体采掘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技能和工具,使管理者能够将全面质量管理看作煤炭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员工将精力放在采掘质量目标的提高之上。基础。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政权的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合法性包括合法律性、合利益性、合道德性。具体来说:(1)从合法律性方面讲,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公共政策,都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执法权力,还是公共政策执行权力,都必须符合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一个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那必然会获得公众的认可,进而增强这种合法律性;同理,如果一个政府有着较强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反过来也会有利于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合法律性。(2)从合利益性来讲,公共政策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政策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鉴于公共政策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力,一个具有较高政策执行力的政府能够对公民的利益诉求做出迅速而有力的回应,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从而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反之,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孱弱不堪,虽有公共政策却不能转化为实际的现实成果,就会严重忽视公民的愿望和需求,激化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从根本上动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3)从合道德性来讲,公共政策执行力反映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家普遍共识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作为公共机构以及公务人员,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站在道德要求的最前沿,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和典型,不仅要严格遵守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更应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而这些对于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高和增强无疑是大有裨益的,而相互推诿、欺上瞒下、繁冗拖沓、纪律涣散的工作作风必然会削弱政府的政策执行力。总之,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强弱从上述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基础,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会不断增强其合法性,使政府获得社会公众源源不断的支持与信任,而低下的政策执行力则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使其失去社会成员的忠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的稳定与存在,导致社会的混乱与矛盾。2.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所谓绩效不仅包括投入与产出的比,即效率,还包括政府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政府的存在与运转需要花费大量的社会成本。(1)从效率的观点出发,政府的各项活动都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如果只有投入而没有产出,那么这些活动就是对宝贵的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公共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会有较大的资源投入。如果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只能存在于政府文件中,只是政府的一种观念共识,而不能由有效的政策执行力加以执行,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美丽的花瓶,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公共政策价值的充分体现,公共问题的迅速解决,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必须以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作保证。否则,在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就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2)从效果的观点看,效率只是投入与产出的一个比例关系,更侧重的是数量方面,而效果不仅关注数量更强调质的方面,即取得的实际结果。行政效率高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行政结果,效率只是效果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当然低效更不可能带来效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较高的政策执行力既要求公共政策能够被迅速及时的贯彻实施,更要求公共政策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在这种迅速及时的活动中得到最大化的兑现。综上所述,从管理学视角来理解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意义就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而取得最大化的政策结果,既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又得到预期的效果。参考文献:[1]皮正茂.关于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何雄浪,朱旭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原因及其矫正探讨[J].当代经济管理,2009,(2).[4]刘淑影.我国公共政策执行阻滞的制度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J].兰州学刊,2006,(6).作者简介:李超伟(1985-),男,河北承德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09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

政府绩效与公众信任主题论文

公共政策论文:论转型期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重要意义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力,就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中的权力,它的承载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性是其突出的特征。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证既定的政策方案的贯彻落实,而且还要求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基础;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公共政策执行力执行主体合法律性"美国学者艾利森曾经说过,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政策有效的执行。"[1]由此可见,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如果没有高度的执行力作为保证,无论其多么科学、正确,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毫无实际意义。诚然,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物品,因此公共政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正确有效地执行直接关系着其所针对的公共问题能否被妥善顺利地解决,进而影响到政府的行政绩效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一、公共政策执行力及其影响因素公共行政组织,尤其是政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政策能否得到有效地执行和快捷地落实。如果一个政府的方针和政策,能够得到迅速地执行落实,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高效的快捷的政府,是一个受到人民大众高度拥护和支持的政府。反之,则是一个机构臃肿,人员繁杂,效率低下的政府,必然会遭致人民群众的抛弃和抵制。由此可见,能够彻底地弄清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科学内涵及其影响因素,对我们成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着不可小觑的重大作用。1.公共政策执行力公共政策执行力是近来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同时也是学界至今还没有达成统一共识的问题之一,可谓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依笔者看来,只有对公共政策和执行力这两个概念进行分开阐述,才能最终达成对公共政策执行力这个整体概念的准确理解和全面诠释。(1)公共政策。有学者认为,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2]对此,笔者也非常认同。因为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为此,公共政策就是公共权力机关意志的体现,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第二,公共政策是经由政治过程产生的,体现的是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的关系。第三,公共政策因为公共问题的存在而产生,因为公共目标而选择方案,因为要实现公共利益而必须被正确有效地执行。第四,公共政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对自然和各种社会稀缺资源进行有效地分配。(2)执行力。执行力主要是指一整套能将组织的战略付诸实践,反映组织战略方案实现程度的行为和技术体系。它的显著特点是:第一,执行力的组织性。因为执行力的主体,不是单个的个人,而是一个组织。第二,执行力是一种保障。因为它是组织战略方案得以顺利实现和确认的强有力保障,是保证战略方案从文本或者思维形式成为现实结果的中介力量。第三,执行力的实践性。因为它是通过具体的操作过程、步骤和方法以及技术的运用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既定的组织目标。(3)公共政策执行力。总上(1)(2)所述,公共政策执行力应该是结合了公共政策和执行力两个概念核心的一个概念,它既要体现公共政策的特点,同时也要满足执行力的要求。鉴于此,笔者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理解是: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行为和技术,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地贯彻实施既定的公共政策,将政策方案转化为现实结果,以解决公共问题,达到公共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能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特点:第一,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公共性。因为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执行的是公共政策,解决的是公共问题,实现的是公共利益,所以公共性是公共政策执行力突出特性。第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权威性与强制性。公共政策执行力是一种执行的权力,它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因此这种权力必然具有强制性和普遍的约束力。第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组织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是公共权力机关,是一个有着严密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以及完整的权责体系的庞大组织系统。第四,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多样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行为方式,不仅包括行政方式,还包括经济方式、法律方式以及思想教育方式。第五,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价值性。公共政策执行力的运用不仅包括公共权力机关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贯彻既定的政策方案,还包括这种力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合理的价值取向。2.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万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脱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而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当然,公共政策执行力,也不例外。它的产生和存在发展必然要受一定因素的影响。我们只有厘清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方能使各级公共权力机关在执行具体公共政策过程中巧妙地解决各种困难,得心应手地实施公共政策,以实现既定的效果和预定的组织目标。具体来说,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有:(1)公共政策本身。一般来说,包括公共政策产生过程以及内容的合法性;公共政策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共政策目标的明确性、合理性、弹性,等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符合法律规范,只有合法的公共政策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依赖一定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基础的指导下才能产生合理的科学的公共政策内容,并借助某些工具通过具体的行为直接解决问题;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必须是明确的、清晰的,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者难以理解困惑不堪,必须是合理的,缺乏合理性的目标不能起到激励政策执行者的目的,必须"具有一定得弹性,缺乏弹性的目标,会让政策执行失去灵活性和变通性,政策执行者就不能在不偏离政策目标的大范围内,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地实施和执行政策,因而也就增加公共政策执行的风险。"[3](2)公共政策执行主体。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主体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组织方面,一个是个人方面。从组织方面看,纵向上的权限划分不清和横向上的部门职能交叉,是当前我国政府体制中存在的两种现象。纵向上,地方政府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但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配置缺乏规范,导致地方政府本位主义的迅速膨胀和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执行受阻;横向上,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倘若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履行着相同或相似的职能,那么必然产生一些相互冲突的政策,而且更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执行主体的利益纠葛和相互扯皮而导致政策执行出现阻滞。"[4];从个人方面看,影响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因素:一是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高低,二是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弱。综合素质高,公仆意识强是公共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得到贯彻实施的有力保障。(3)公共政策执行环境。公共政策的社会性质,即公共政策解决的公共问题来源于社会,公共政策所针对的目标群体是社会人,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也处于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等,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执行不能脱离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从整体上看,制约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主要有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公共政策的执行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政治环境,既包括国内政治环境,也包括国际政治环境,尤其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公共政策的执行力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影响;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伦理规范、传统观念和风俗习惯,它们对公共政策的执行力也存在着或者提高或者削弱的作用。二、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可以从很多角度加以理解,在本文中,笔者尝试从政治学、管理学的视角对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意义加以阐述。1.从政治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关乎着执政者的合法性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年06期248我国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及对策探讨□陈媛朱龙(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煤炭企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以及绩效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矿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绩效反馈不畅、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绩效管理脱节等问题。绩效管理滞后通过员工不满、团队救助精神与协同作业的缺乏等渠道严重地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煤炭企业要通过创新绩效激励体系、传达战略执行观念、建立健全绩效反馈机制等措施来改善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滞后性,以期对其安全生产有所裨益。关键词:煤炭企业;绩效管理;安全生产1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煤炭资源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既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所需的主要燃料,又是许多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炭的赋存条件复杂,95%以上的煤炭产量是井工生产,而且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比较低,矿井多、效率低、井下作业人员多等状况给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2004年全国煤矿共发生伤亡事故1797起,死亡2668人,百万吨死亡率;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百万吨死亡率;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7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为37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8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为321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01年到2005年间,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的58%[1]。频繁的安全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也为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产业集中度低,地质条件差,整体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安全投入不足,此外,行业管理弱化、煤炭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不健全、事故警示作用淡化以及绩效管理滞后也是煤炭企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2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煤炭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任何企业如果想在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机会,就不得不重视绩效管理,著名企业摩托罗拉公司有个关于管理与绩效管理的观点,就是企业=产品+服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可见,绩效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2]。因此,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绩效管理对煤炭企业的必要性及其重要作用。绩效管理可以促进煤炭企业的质量管理。煤炭企业的绩效可以表现为采煤数量和采掘质量两个方面,近年来,采掘质量已经成为煤炭企业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所谓采掘质量指的是企业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既有设备降低采煤成本以及优化一线员工人员结构。绩效管理可以给煤炭企业管理者提供具体采掘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技能和工具,使管理者能够将全面质量管理看作煤炭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员工将精力放在采掘质量目标的提高之上。基础。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政权的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合法性包括合法律性、合利益性、合道德性。具体来说:(1)从合法律性方面讲,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公共政策,都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无论是执法权力,还是公共政策执行权力,都必须符合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的要求。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一个政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那必然会获得公众的认可,进而增强这种合法律性;同理,如果一个政府有着较强的公共政策执行力,反过来也会有利于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的合法律性。(2)从合利益性来讲,公共政策的终极目的就是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其政策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鉴于公共政策所具有的广泛影响力,一个具有较高政策执行力的政府能够对公民的利益诉求做出迅速而有力的回应,获得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可,从而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反之,如果一个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孱弱不堪,虽有公共政策却不能转化为实际的现实成果,就会严重忽视公民的愿望和需求,激化亟待解决的公共问题,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从根本上动摇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与支持。(3)从合道德性来讲,公共政策执行力反映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家普遍共识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作为公共机构以及公务人员,他们有责任和义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站在道德要求的最前沿,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和典型,不仅要严格遵守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更应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而这些对于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提高和增强无疑是大有裨益的,而相互推诿、欺上瞒下、繁冗拖沓、纪律涣散的工作作风必然会削弱政府的政策执行力。总之,政府的公共政策执行力的强弱从上述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基础,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会不断增强其合法性,使政府获得社会公众源源不断的支持与信任,而低下的政策执行力则会严重削弱政府的合法性,使其失去社会成员的忠诚,从根本上影响政府的稳定与存在,导致社会的混乱与矛盾。2.从管理学视角看,公共政策执行力的高低与政府的绩效息息相关。所谓绩效不仅包括投入与产出的比,即效率,还包括政府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政府的存在与运转需要花费大量的社会成本。(1)从效率的观点出发,政府的各项活动都涉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如果只有投入而没有产出,那么这些活动就是对宝贵的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公共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会有较大的资源投入。如果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只能存在于政府文件中,只是政府的一种观念共识,而不能由有效的政策执行力加以执行,其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美丽的花瓶,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公共政策价值的充分体现,公共问题的迅速解决,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必须以高度的政策执行力作保证。否则,在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就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2)从效果的观点看,效率只是投入与产出的一个比例关系,更侧重的是数量方面,而效果不仅关注数量更强调质的方面,即取得的实际结果。行政效率高并不必然带来良好的行政结果,效率只是效果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当然低效更不可能带来效果。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较高的政策执行力既要求公共政策能够被迅速及时的贯彻实施,更要求公共政策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在这种迅速及时的活动中得到最大化的兑现。综上所述,从管理学视角来理解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意义就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而取得最大化的政策结果,既达到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又得到预期的效果。参考文献:[1]皮正茂.关于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力的思考[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2]宁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3]何雄浪,朱旭光.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失灵的原因及其矫正探讨[J].当代经济管理,2009,(2).[4]刘淑影.我国公共政策执行阻滞的制度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J].兰州学刊,2006,(6).作者简介:李超伟(1985-),男,河北承德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09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 〔内容摘要〕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后在特定背景下发展起来并产生广泛影响的政府治理理论以及运动。它为政府管理与改革以及公共行政研究提供了不同的视野。管理主义存在着许多值得反思与批判的缺陷:基本价值的偏颇;对市场机制的迷信;公私管理的混淆;不当的顾客隐喻等。21世纪公共行政的重建需要关注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关注政府与社会、市场、公民的互动,不可陷入偏狭的陷阱。〔关键词〕公共行政 管理主义 反思性批判一、 导 言自19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已成为各国政府再造的理论基石和实践指南。正如学者罗森布鲁姆所言,由政府再造所促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其理论及实务均已展现其独特之处,成为与传统管理途径、政治途径以及法律途径并驾齐驱的新研究途径。(Rosenbloom,1998,)同时亦对公共行政学之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依学者哈贝马斯的分类,科学认知包括三种旨趣,即经验-分析性科学(empirical analytical science)、历史-论释性科学(historical-hermeneutical)以及批判取向的科学(critically oriented science)。本文的旨趣在于分析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理论主张以及实践的内涵,探讨其出现的环境系络(context),进而进行批判性反思。二、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之内涵从1980年代以后,在西方大部分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这一运动被冠以不同的称号,如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market-based Public administration)、企业型政府(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甚至具有政治理念色彩的名称,如新右派(New Right)(Gray,1993)、新治理(New Governance),尽管名称各异,但基本上却描述着相同的现象,即传统官僚体制已经被新型态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治理模式所取代,并认为公共部门正浮现出新的典范(New Paradigm)(Owen )。那么,这种公部门的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包含什么样的内涵呢?依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作的界定,西方国家所展现的政府改革的共同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管理技术的采用;(2)服务以及顾客导向的强化;(3)公共行政体系内的市场机制以及竞争功能的引入(OECD,1990,1993,1995)。学者拉森和斯图亚特(Ronson & Stewart,1994,P14-15)认为,它包括:(1)视人民为顾客,并强调顾客的价值;(2)创造市场或准市场的竞争机制;(3)扩大个人以及私部门自理的范围;(4)购买者的角色须从供给者的角色中分离出来;(5)契约或半契约配置的增加;(6)由市场来测定绩效目标;(7)弹性工资。学者胡德(Hood,1991)特别归纳出其七项要点,认为新公共管理的特质为:(1) 在公部门之中放手给专业管理,这表示让管理者自己管理;(2) 目标必须明确,绩效必须能够加以测量;(3) 特别强调产出控制,重视实际的成果甚于重视程序;(4) 走向分解的转变。分解(disaggregation)的意思是透过小型政策领域的机关设立,而将大规模的部会分割开来;(5) 转变为更大的竞争性;(6) 重视私部门型态的管理行为;(7) 资源运用上的克制与节约。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来看,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主张:第一,公共行政研究的焦点在于结果而非运作的过程;第二,为了实际结果,公共行政应妥善运用各种市场竞争机制,以提供更佳的产品或服务,同时在市场机制下,政府各机关一方面应如同企业般从供给者与需求的互动过程中取得经费,另一方面也要与其它组织进行竞争;第三,配合市场导向和市场机制的运作,公共行政也应强调顾客导向(Customer Driven)的观念;第四,政府应该扮演"导航者"的角色,政府的主要职责应定位于确保各项公共服务与公共财货均可被顺利提供,但却不必要自己动手处理;第五,政府应推动法规松绑的工作,今日的公共管理应改变过去唯法则是向的观念,更重视市场竞争、顾客需求以及成果的达成;第六,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应授予权能(empowered)以充分发挥创意并投入工作;第七,公共行政的文化应尽可能朝弹性的、创新的、问题解决、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方向发展。三、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的历史背景在分析管理主义的起源与发展时,学者波利特(Pollitt,1990)曾指出,管理主义的核心思想,根本是一种政治人物所信仰的意识形态,因配合社会与经济情境的改变,最后成为社会所接受的观点,并因此在实践中予以推动。的确,导致管理主义兴起,是多种因素所构成的,具体分析,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至为重要:1、 政府规模的扩大和政府角色的膨胀以及社会对政府之不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福利更加观念的推动下,政府的权力不断扩张,政府的职能范围扩大,政府的角色多样化,尤其是为保障公民之福利,政大量透过立法管制干预人民的生活,包括经济性的管制和保护性的管制,其结果是一方面政府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以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为支付大量公共开支所采取的重税政策也导致经济竞争力的下降和民众的不满。在此情况下,政府遭受到越来越多的抨击,如胡斯所言,对政府的抨击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认为政府的规模太大,而且消耗了过多的稀有资源;二是政府的范围,政府自身陷入了过多的活动,而且许多活动的提供皆有替化方法可以运用;三是政府行事的方法,认为透过官僚体制提供服务必然导致平庸和无效率。2、 经济因素与财政压力工业化国家朝福利国家的方向发展,造成政府每年必须负担庞大的转移性财政支出,拖垮了政府的预算和经济,而经济衰退、失业率的上升则形成了政治、经济的不稳定。另一方面,国际经济的自由化趋势所造成的竞争压力逐渐加剧,对各国政府均造成巨大的改革压力,如何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节省政府的施政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自然成为各国执政者面临的核心课题。在此情况下,思经政府改革以缓解财政经济压力,追求国家竞争力必成为一重要策略。3、 社会问题与政府不可治理性的增加随着工业化和科技发展,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问题、都市化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环境恶化问题、消费者保护问题、失业问题、教育问题、健康问题、种族歧视问题、交通问题、犯罪问题……层出不穷,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政府所面临的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动荡性和多元性环境,导致政府不可治理性(ungovernability)的增加。另一方面,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传统的政府功能实有力不从心之感,加之官僚体系本身的保守、消极、被动,以及官僚制度的墨守陈规、不负责任、衙门作风、繁文缛节、官样文章、腐败,正如凯顿()所言:不管东西方国家,均可发现许多相似的行政问题,如行政傲慢(administrative arrogance)、无效能(ineffectiveness)、无效率(inefficiency)、行政帝国主义(administrative imperialism),均引发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使政府的存在充满了合法性危机。在此情况下,政府改革的呼声日盛,特别是让公共服务回归社会、市场的呼声而起,缩小政府职能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4、 新右派学说与保守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管理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运动,正如波利特所言,管理主义乃是新右派在思考国家时,一种可接受的门面。从20世纪70-80年代起,具有保守主义政治倾向的政党在西方执政,新右派的政治主张抨击60年代盛行的社会福利国家和政治有许多重要缺点,例如多元主义盛行使公共支出大幅增加;官僚体系偏好扩大自己所能享有的资源以致发生"预算最大化";公共服务系垄断型态的运作模式;政府过度扩张的结果威胁个人自由,同时不利于企业及企业精神之伸张;政府寻求均等的社会正义措施缺乏正当性;公共支出大幅增加会因举债而排斥私部门之成长。在他们看来,政府之失灵比市场更为严重。对于新右派的信仰者而言,更佳管理提供了一种标签,其中私部门领域可引进公部门之中,政治控制可获得强化、预算削减、专业自主性降低、公务员的工会弱化,以及半竞争性的架构将奋起赶走官僚体制天生的无效率。正是在这种意识形态下,亲市场、反国家的信念大行其道,公共行政求助于市场或者类似市场的解决之道,几乎成为一种不可置疑的选择。四、 管理主义的反思与批判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自从其产生起,理论界和实务界见仁见智。学者胡德认为,管理主义是一种没有实质内涵?quot;夸大伎俩",它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任何东西。根据他的观点,管理主义对公共服务造成伤害,同时它在降低成本的中心主旨方面,也没有太大的效果,它认为管理主义"顶多瓶子是新的,但里面的观念却是旧的",并认为这是一时之狂热(Cargo Cult)(Hood,1991,)。而在其它人看来,管理主义代表着一种新的典范,代表着未来公共行政与国家治理的方面。在我看来,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和其它公共行政的理论和学说一样,均代表着人类寻求良好政府治理(Good Governance)的一种努力;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以及社会公民对有效率的政府服务的合理期待;管理主义的许多主张和创意不能不说是极具启发性的。但是,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与其说是一种典范的转移,还不如说是另一个解谜之道。对管理主义的过度迷信,也是一种"致命的自负"。从反思批判的观点来看,公共行政之管理主义也存在着许多缺陷。在我看来,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人性认识的偏颇管理主义的理论基础主要来自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委托-代理人理论(Principal Agent Theory)以及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 Cost Theory)、新古典经济学理论(The Neoclassical Theory)。管理主义承继了新古典经济学对人性的假设,认为(1)理性行动者是由自利所激励;(2)理性行动者是机会主义的、欺诈的、自我服务的、怠惰的和善于利用他人的;(3)由于这种假设,理性行动者不能被信任。然而,管理主义援引新古典经济学的人性假设,可能产生几个盲点,首先,它忽视了文化因素对人性的规制。人的自利性在以下情形下可能会比较突出:无任何社会互动之原子化的个人;团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严重抵触时;短期互动;涉及自身重大利益且是可以量化的情况下。除此而外,同胞爱、互惠性、互信、容忍、体谅、利他等文化因素同样会对人的行为产生规制的;另外,许多理论同样说明,人性是复杂的,人的需要也是多样化的;更重要的是当我们接受了人性走私理论假定时,就会产?quot;习焉不察"的现象,即我们失去了对自私和麻木不仁的道德敏感度,逐渐接受"利己不损人"的生活态度,而忽略了促进良好美德的重要,也会引发公共利益和公共伦理的危机。因为理论不仅可以是事实的反映,也可能引导人们走到理论假设的方面上去。在这样的人性假设下,公务伦理也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依据,而事实上,良好的公务伦理是十分重要的。2、管理主义所导致的公共行政价值的偏颇和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过程的正当性的丧失管理主义看来,政府施政的基本价值在于"三E ":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与效能(effeteness),也就是强调企业价值的优先性和工具理性(instrument rationality)。然而事实上,公共行政具有追求或要求多元的,有时甚至于冲突的多元价值的特质。公共行政在本质上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石,强调追求人民主权、公民权利、人性尊严、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社会责任等多元价值的。过分强调对效率和工具理性的追求,使公共行政无力反省公共行政以及公共服务的根本价值、目的,将其矮化为执行与管理之工具,不但无力负起公共行政对民主政治价值捍卫责任,也无法实现提升公民道德生活的信息与使命。行政学家邓哈特(Roberts Denhardt,1993)认为,以效率为导向的工具理性只会引导人们关注达成既定目标的手段,而忽略对目的本身的关切;也就是在工具理性下的种种行动,将使行政工作越来越远离社会价值的体现,而只是斤斤计较减少行政成本,而沦为公务产生过程中的工具,以致完全丧失作为行政体系行动本身的"道德系络"(Moral Content)。学者佩龙和葛尔力(Bellone and Goerl, 1992,131-132)曾指出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行政或管理主义与民主政治价值之间存在着冲突,即自主性朊裰髟鹑?Autonomy Vs Accountability)、个人远见与公民参与(Personal Vision Vs Citizen Participation)、秘密性与公开性(Secrecy Vs Openness)、风险承担与公共财的监护(Risk-Taking Vs Stewardship of Public Good)之间的冲突,的确是有道理的。笔者也同意泰瑞(Terry,1998)的观点,经由公共选择理论,代理人理论等确立的管理主义对于"民主价值"是无益而经不起深究的。现代政府的正当性或合法性必须奠基于足以承担责任,并能实践民主社会的价值前提。3、市场基本教义和对市场机能的不当崇拜管理主义以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基础,以自利与理性为假定,以演绎推理与计量模型证明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制度。至于政府,由于人民对其所有权系分散且不可让渡,故缺乏加以监督的诱因,加上没有市场机制予以制衡,因而自利的官员得以罔顾公益,专注于追求个人利益,是故政府效率低下。因此主张公共财货与服务应交更有效率的市场来提供,减少政府的职能,使政府更加小而美。然而这种市场基本教义(Market Fundamentalism)本身就是天真的、和不符合逻辑的。首先,对市场的过分崇拜忽略了市场的缺陷。经济学家事实上并不讳谈市场经济的限制,福利经济学承认市场机能的失调(Market Failure),政府以财政政策与公共政策介入市场,设定官僚体系执行这些政策,以挽救消费者权益,改正因市场机能失调所产生的问题,是政府存在的目的。晚近的组织经济学(Organizational Economics)从交易成本切入,了解完全竞争市场的理论限制,间接展现市场与政府权力之间的特殊关系,从契约法规权威的建立,财产权的确立,到各种管制政策,都显示市场权威建立的背后,存在政府介入的需要。其二,市场基本教义也忽略了公部门竞争与完全竞争市场诱因结构的差异。对于公私部门竞争而言,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如公部门产品的不可分割性(indivisibility),政府的产出(政策或服务)是公共财、无法分割、内容上是互斥的;庞大的规模经济而产生的独断性;政府政策具有强制性;服务具有独占性;进入市场的高门槛(Barriers to Entry);价格系统之不存在等。正是由此,公部门引进竞争机制,是存在很大的限制的。也就是说公部门引进市场机能的限制,就是市场机能本身的限制,吾人无法将市场无法运作而交到公部门手中的工作再丢回市场管理。其三,从实践来看,公共部门市场化的途径主要有二,一是民营化(Privatization);二是签约外包(Contracting out),其效用如何,仍是一个未可肯定的问题。"在竞争市场上,私人公司通常比政府体制有效率,但仅凭此推断没有竞争也没有市场考验的私人组织会带来效率,将是不实际的想法"(Dohahue, 1989, )。事实上,公共部门市场化在提供希望的同时,也提供了许多错误,如公益的丧失、规避巧用、寻租、特权与贪污等。管理主义对市场的迷信,显而是不恰当的。金融大亨索罗斯在其"全球资本主义的危机"一书中认为:"市场基本教义错误解释市场运作方式,让市场扮演一个过度重要的角色,无意中对开放社会构成危险","对政治的不满促进了市场基本教义,而市场基本教义的抬头又回过来使政治失灵。全球资本主义最大的缺陷之一是容许市场机制和利润动机渗透了原来补助不应该出现的活动范围之内",吾人值得深思。同如布隆克所言:"自由市场这看不见的手,尽管他有不可怀疑的力量,但是它仍不足以确保许多牵涉到人类幸福以及能让人类持进步乐观态度的社会目标的实现"(布隆克,2000年中译本,)。4、向私部门学习之自我解构与公私管理之混淆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的一个主要假设在于:公共部门之管理与私部门的管理不存在差异,存在着一种跨越公私情景的一般管理(Generic Management)。无论是在政府机关还是私营机关从事管理者,都需要类似的管理知识、技能、概念与工具,以帮助同样功能(如计划、决策、组织、领导、沟通、控制)的发挥,从而长期有效地生产和提供财货与服务,在这样的理论下?quot;企业型政府"几乎成为政府再造的精神支柱,目的在于全面引进私部门的价值、文化、结构、流程、技术进行政府改造,进行自我解构(deconstruction)。吾人应该承认,公私部门之管理的确存在相似性的,管理知识、技能、工具亦可相互学习与借鉴。然而,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有本质之差异。行政学大师瓦尔多早在1948年便批判此种公私通则性忽略了公共行政之根本,即源于民主政治理念之"公共"本质(Waldo,1948:),艾利森(Allison,1980)在其经典著作便揭示了公私两域之管理,在所有不重要层面上相同,而在所有重要的层面上不同。奥托、赫迪(Ott,Hyde,1991)也指出企业管理与公共行政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不同之价值。罗森布鲁姆(Rosenbloom, 1998)亦从国家主权、公共利益、法律规则等方面分析了二者之不同。在我看来,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是存在巨大的差异的,这种差异表现在:宪政与市场、公益与私益、法治与契约自由、社会公义与效率利润等多方面。简单而言,公共行政在本质上是以民主宪政为基础,通过政府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民主治理的基本理念,展现公共利益之过程。将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相混同,恰恰丧失了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中的正当角色,丧失其应有的真正意义。5、不恰当的"顾客"隐喻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将顾客对企业的重要性比拟为人民-政府间的关系,因此强调顾客满意(Customer Satisfied)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并认为顾客导向的理念会促使服务者直接对顾客负责;由顾客作选择提供服务者,排除了政治因素的不当干预;依对象的不同,对民众提供更多的选择;以顾客为导向的产出较能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亦能达成公平(Osborn and Gaebler, 1992: 181-186)。但是,顾客导向的公共服务本身乃是一个值得怀疑的不当隐喻:首先,公民在民主治理中的角色是比较复杂的,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从这个角度要求政府提供服务;公民亦是公共服务的合伙人或参与者,其行为亦对公共服务的绩效发生影响;公民亦是公共服务的监督者,有责任监督政府的运作;同样公民亦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将政府服务的对象比作顾客,可能无法全面理解公民的角色,使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健全、角色错乱。正如佛里克森(G. Federickson, 1997)所言,民众是政府的"所有者"(owner),而非顾客,"所有者"概念具有主动性,它可以决定政府的议程为何,更符合人民的地位;其二,虽然顾客至上的初衷是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这是好的,但亦有许多困难必须加以解决:如难以满足多元目标,因为在开放社会下人民要求政府服务的范围相当广泛,甚至于多元目标经常出现冲突,政府在有限资源下,不可能满足每一位顾客;与顾客需求连接的困难,政府的每一规则从整体利益角度考虑,很难与每一位顾客的需求对接;其三,政府不仅仅是服务的提供者,也是管制者,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必须抑制公民的某些需求,才足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存在,而且事实上,无非公民的一切期求都是合法的,政府满足的仅是公民合法之期待。其四,政府服务的独占性或垄断性,由于缺乏竞争的压力,人民需求弹性又大,无论将其视为顾客或主人,均难以发挥顾客导向所企图的优点。的确,政府与人民间的互动关系,切忌不可单方操纵或过度消极,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建立民主之对话机制,并使各自既分享权利又履行义务。五、 公共行政重建之理论与实践之思考应该承认公共行政之管理主义,对于公共行政之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种视角。无论如何,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多元视角的透视是有益的。然而,管理主义是否象有些学者所讲的,公共行政典范(paradigm)的转移,还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行政学者全中燮(Jong ,J 1994)认为,行政学典范的效果不能以其出版的经验著作来衡量,而必须以?quot;概念架构"(Conceptual Framework)和应用于有效解决问题的是否健全以判断。新典范取代旧典范,必须表现新典范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解谜(Puzzle Solutions)的能力。显然,现在谈论管理主义是一种典范仍为时过早,这种先于事实(Before the Fact)的典范支持者或许过于自信。另外,将其视为一种典范,很容易将以"市场机制"、"小而能"、"顾客导向"、"效率至上"的企业型政府视为一种绝对的信仰,构成一个不当的"市场中心主义",而扭曲了公共行政的特质。吾人应承认,每一个时代皆有每一个时代的政府治理,政府治理应随时代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之变迁而发展。同理,公共行政之理论和学说亦应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在这个社会大转变的时代,公共行政之理论是需要不断重建和发展的。通过对公共行政管理主义的批判性反思,笔者认为,公共行政之理论重建在未来二十一世纪,需要关注和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公共行政应更多视为一种民主国家治理的过程,而不仅仅视为一种管理过程;2、 公共行政应承认政府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正当性,避免过度强调市场,可造成"空洞化的国家";3、 公共行政应关注其公共性,避免公共精神的丧失;4、 公共行政应从政府与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思考问题,避免两极化之思考;5、 公共行政应跨越"左"和"右"的意识形态,发展较为中性的整体观点;6、 公共行政固然要向企业学习,但大可不必,亦没有必要走向"自我解构",甚至于反国家的道路。更重要者,在学习企业的同时,应考虑情景之特殊性;7、 公共行政不应淡化对公务伦理的要求,因为这是实现良好治理之必需;8、 公共行政既要重视公共系络,亦要重视管理的知能与策略;9、 公共行政之研究,要采科际整合的途径,避免单一视角带来的盲点。二千余年前,中国先哲大圣老子曾谓:"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也。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quot;。并谓"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有功,不自矜故长"。对公共行政之理论与实务而言,可谓是至理名言。主要参考文献:Allison,., 1980 ,Public and Private management : Are They Fundamentally Alike in All Unimportant Respects? OMP Document 127-52-1, ,1992, Breaking Through Bureaucracy : A New Vision For Managing in Government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Bellone,. and Goerl, 1992, Reconciling Public Entrepreneurship and Democracy,PAR, and Straussman ,1990, public Management Strategies ,Jossey-BassCaiden,G E. 1992 , Administrative Reform Comes of Age ,Walter de GruyterDenhardt,, Theory of Public Organization. Brooks/ ,D and Horton, 1996,Managing the New Public Service ,MacmillanFlynn,N.,1997 ,Public Sector Management, Spiri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 Jossey-BassGoodsell,, Reinvent Government or Rediscover It? PAR,Vol ., 1993, Beyond the New Right ,RoutledgeHenry,N,1999,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affairs,prentice-HallHood ,C.,1991,A Public management for all seasons? Public administration,69,, Public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s PressIngraham, Paradigms for Government, Jossey-BassJun,Jong,1994 ,Philosophy of Administration, Daeyoung Moonhwa InternationOECD,1990,1991,Public management Developments, Paris: OECDOsborne, David and Gaebler, Ted,1992 Reinventing Government: How the Entrepreneurial Spirit is Transforming the Public Sector Reading,MA: Addison-WesleyOtt, J. Steven, Hyde, Albert C. and Shafritz, Jay , Public Management :The Essential Readings, Chicago:Lyceum Books/Nelson HallPeters,G.,1996, The future of Governing ,university of kansasPollitt, 1990, Managerialism and the Public Services, Basil Black-wellRainey,Hal and Managing Public Organisations ,Jossey-BassRanson,S. And Stewart,1994 Management For Public Domain ,'s PressRosenbloom,D,1998, Public Administration ,McGraw-HillTerry,L.,1998,Administrative Leadership, Neo-management and the public management movement ,PAR,,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 Holmes and Meier publishersWamsley,, Refounding Democratic Public Administration,Sage

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摘要]文章回顾了人口变迁尤其是“婴儿潮”所带来的问题,以揭示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在“经济国家转型期”的总体公共政策框架下,重新审视了家庭结构、居住方式、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以及社会的责任。同时,通过对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及相关研究的评析,对老年人收入保障、健康护理以及个人社会服务的发展也进行了考察。在联合国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探讨了老年人的就业、教育及生活方式等内容。最后,讨论了与实现国家的明确目标有关的政策、实践和理论问题。文章强调,为应对老龄化而作充足准备,要考虑个人、家庭、执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等方面的作用。[关键词]中国,老龄化,公共政策,社会福利与服务,养老护理一、前言作为人口变迁的重要过程,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加上爆炸式激增,政府采取计划生育予以应对。如今,当年“婴儿潮”的一代人开始进入老年期,其后果是社会急剧老龄化,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今中国的家庭结构为 4-2-1的倒金字塔结构,从老年人生活中的长期护理需求(LTC)的角度来看,如今年轻一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由于实行了去政治化的“经济国家”的总体公共政策(GPP,即一个政策体系首要目标及首选手段之指南)以及改革与开放的政策(Chen,1996),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因此有能力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改革又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又一个去经济化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开始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经济国家转型期)(Chen,200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抚养比”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致富目标的一大障碍。此外,由于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人们一般都会在较早的年纪就退休,所以在退休后很长一段的生活中,他们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显得十分重要。而如今中国这方面的条件却都还很有限,与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水平(不考虑一些在福利项目上的实质的区别)。本文通过回顾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特有的内在关系,明确中国目前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所采取措施的现状,从而确定有关重要的课题以供研究、实践以及政策制定参考。二、人口老龄化和中国人口激增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外来或对外移民的问题。中国与其他发展中新兴工业国家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着一个快速的人口转型期, 即从一个高死亡率和高出生率的阶段过渡到一个死亡率下降和人口寿命延长(由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时维持高出生率的阶段。这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特征是高人口增长率。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人口增长期刚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二战后的 “婴儿潮”是同一时期,但在这一人口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加快速,规模更大。然而,在这一发展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总体公共政策过于强调了政治在经济中的主动性(Chen,2004)。在当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全盘否定,但又无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其结果就是无限制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计划中的经济发展,后来成为政策制定中越来越感到头痛的问题。最后,在隐性失业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压力下,尤其是“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的失败,中国政府终于醒悟过来,从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城市,甚至不惜“矫枉过正”。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征。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人口拥挤的城市降低出生率,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中国还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了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中有哪些不足,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在中国“婴儿潮”时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现在刚刚好跨进中国法定退休的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个群体的巨大规模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对整个社会严峻的考验,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他们的家庭、所在社区、相关制度,还有劳动力市场等等,都会受到这个迅速“老化”的社会的影响(Frazier,2006)。三、家庭结构和长期护理需要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多子多福,四世同堂。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这样的家庭结构在慢慢消失(Chen,1996),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变成了一个倒金字塔结构。如今在中国,典型家庭结构(尤其在城市)是一个孩子加上父母两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人,而且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说不定太公、太婆都还在世。此外,现代生活,尤其是都市生活,让几代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梦想变得困难了(虽然并不是不可能),这让那些独生子女们想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和祖父母更是难上加难。随着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中国人再也不能对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抱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了,这对那些陷于老弱病残的老人来说影响尤其巨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现实报告。这个报告是关于2000年从20个不同省市区调查的20255个中国老龄人的潜在护理需求。报告指出,大约1/3(35%在城市,在农村)的85岁及以上的老人需要日常的护理(Pei,2007)。但值得关注的是,对政策制定者、理论家还有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传统的家庭护理有多么需要,但它却不是应对老龄化潜在护理需求问题的唯一途径。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市场获得几乎所有需要的资源,为老服务,包括长期护理(LTC)也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因此,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下面两个例子就简要地说明了这个情况。笔者曾经目睹一个富有的中国生意人在2008年全球播映的卫星电视上,讲述为他的上了年纪的母亲高薪聘请了3个家庭护工。护工们为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长期护理,虽然这些都不是由他本人亲自来做,但并不妨碍他作为孝子尽的一片心。最后她母亲在平和与安详中逝世,而这位百万富翁也算尽了孝道。笔者也曾经看到一个真实的报告。在农村,一个84岁高龄的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房屋破烂,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她的老年生活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这种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对比如此两个真实的事例,前一个固然是所有人的期盼,但是由于高昂的费用,看起来也并不是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的。也许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看到如第二个事例中那位贫困老人的情形,但是社会却不能忽视这样一群身处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老人。所以,公共与社会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四、社会福利与经济转型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经济国家”(Chen,1996),员工福利或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来管理,或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来代理的,在农村则是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来管理。因为当时的计划经济让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处于一个极低的标准,一般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没有显得特别突出(Chen,2004)。多亏了当时中国的人口相对年轻,尽管当时的政治愿望是从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下,却掩盖了经济倒退的事实。自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新的中国领导班子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大胆地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通过改革,希望找到解决国家发展困境的出路,同时快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首先,在经济改革中要做的,就是对国有企业中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因为这些制度阻碍了社会公平竞争和工作的效率。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曾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但是它对经济改革却是一种阻碍,它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抱着一个“铁饭碗”,一起吃着“大锅饭”,这是导致当时中国经济萎靡的直接原因。笔者曾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对福利制度的改革(Chen,2004)。中国的改革更多的是将福利供给制度分离而不是像西方福利改革所期望的与经济相结合。这样,中国希望保证企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力,并提供一个更公正的竞争基础。从经济的方面来讲,政府原先是统一集中所有的资源后再通过计划来分配资源,是计划经济的做法,现在则通过征收统一税收来进行调控。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上的,但一个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好的效果。如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因为进行国企改革,也就是制度因素,很多人下岗了(Hassard et al.,2006)。而当时,完善的福利制度还没有被建立起来,他们原先的福利随着被下岗而被剔除,脱离了社会保障制度。如同历史上每一次的经济社会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也有赢者和输者。在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最大的赢者无疑是那些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在经济快速转型期,也有人趁着制度还未完善,通过特殊的关系甚至是不法手段,钻制度空子,在国有和集体资产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财产和集体资产。而对于一些平民百姓,包括现在正好步入退休年龄的人们,他们最大的损失就是改革后造成的单位保障制度与社会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一度存在的鸿沟,使得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还好,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在努力消除这样的差距了。中国经济全面的提升是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和改革的结果(包括对外开放政策)。但是,随着资源的丰富和国力的强盛,国家也必须着力来处理那些众多的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与经济改革初期相比,现在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已经由一开始的以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保护为中心上来(Whiteford,2003)。这是回归改革前的全民皆有保障的一个信号。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如今是要在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更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全民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全国都在关注,在邓小平通过市场经济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能否适时实现“全面富裕”的下一步发展。在这个条件下,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政策的研究是更有意义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反映了国家为应对亿60岁以上人群需求(在2005年底占总人口数的11%)而在国家总体公共政策上发生的变化,承认国家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明确了国家对老龄人口的法律权益的保护的责任,同时,还给出了一份关于中国政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程中所做出的“应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发展模式”的详细工作报告。在白皮书中,反复重申了国家的目标,即“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在1996年12月12日,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建立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分析作为重要政策文件的白皮书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政府的真实目标,同时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能发现潜在的问题。五、收入支持、健康护理以及社会服务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重点是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的一贯性,但是建设新的社会保障系统,使其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改革”,对消除社会差距和不公平来说,不是一条轻松易行的道路。与白皮书中研究观察的对象相比,我们在辨析一些深层事件的同时,也应认识到这些年努力所获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即收入保障、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一)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中国已经把保障老龄人口的最低生活基本标准作为首要任务,在老龄人口白皮书中,强调要大力建设涵盖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全方面的老龄人口保障系统。首先,在城市地区建立完整的养老保障系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继续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相比之下,企业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系统有了根本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同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为了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国家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China State Council,2006)。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大约60%的中国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他们得到的生活保障却非常有限。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2005年支付养老保险金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白皮书关注农村所取得的成就,学者们则关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James,2002)。Wang(2006)在2006年就指出,如今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障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对在中国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系统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资金欠缺以及许多空头个人账户都暴露了城镇养老保险系统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农村的低收入以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人指望依靠家庭养老的愿望成了一纸空谈。城市与农村的养老系统的分离,给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失地农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必须加快养老制度体系的改革,为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提供长远有效的制度保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通过实例研究,即使是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很多差异(Chen & Chen,2007)。那些早期从一般企业退休的员工(辛苦工作一辈子,没有存款),他们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相比,少得太多(大约只有他们的1/3)。很明显,这样大的差距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危机乃至社会动荡(二)健康护理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之上的。截至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另外,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万人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亿,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亿元人民币。另外,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险系统。“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可以相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医疗服务是中国学者关注老龄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Kaneda(2006)指出的,中国的医疗服务系统曾经是低收入的农业社会中的典范,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医疗服务价格就开始节节攀升。用另一句话说,就是“一个原本依赖于公共补贴并且平等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系统已经转变成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成为个人用于资本投资的系统”(Kaneda,2006)。在实证研究方面,Meng and Yeo(2005)通过对家庭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年龄效应(正相关和负相关)对非预算款项下医疗服务支出的影响,结果显示,年龄效应对从医疗保障条件到医疗健康支出有着明显的间接效果。通过对年龄效应的完全研究,得到的结论是非预算医疗支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对于一般老人,一般支出都会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女性。即使在60岁组,医疗自费部分也会占到他们正常收入的20%。从这个结果来看,改革后的医疗服务系统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女性。自费部分的提高给一般人在寻求早期防治时增加了阻碍,导致看病难,尤其是在城镇与农村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趋势对老年人至关重要,他们需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但是却没有办法负担得起高昂的费用,而他们在农村人口中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年轻人”(Kaneda,2006)。如果一个人生了大病,就目前的医疗保障系统水平来说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已经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试图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如通过体育活动、健身等等。但是,基于种种原因,如吸烟、酗酒等诱发疾病的陋习仍然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占了很大比例(Kaneda,AFP,2006)。(三)个人社会服务比起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社保改革,之前的单位福利或是农村生产队都是中国人在除家庭保障以外的重要社会依靠,同时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支持网络体系。而经济改革将原先是由单位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改为让“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Chen,1996)。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杰出的成就(Derleth & Koldyk,2004)。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在地方政府民政事务中的创新领导,中国引入了社区服务运动,社区老年人是服务对象主体(Chen,1996)。这项举措在20年间起起伏伏,如今,它的新名字叫作“社区建设”。它从大都市向各个中小城市普及,目标是最终覆盖所有的城市地区。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同时,快速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为社会提供帮助,更是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认为是黄金阳光产业,并在全国火热发展。白皮书中还涵盖了题目为“为老社会服务”的章节。里面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同时,志愿服务也覆盖了许多社区,包括日常护理、医疗护理以及社会养老看护院里的合法看护,同样也包括家庭一对一的专属看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从1989年开始(当时笔者在中山大学主持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随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国家也大力提倡培训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为老服务。是社区护理还是机构护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困扰了很久,但是社区护理从来没有消除对机构护理的需求(Chen,1996)。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的社会福利院。在农村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从总体上看,“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万张(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这些统计数字对于最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长期护理十分重要。2009年夏天,笔者回到中国,又拜访了一些民营及公共养老机构。其发展令人瞩目,但它们也同样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一样的问题,如供求问题、收费标准还有护理质量等。通过案例研究,可以了解家庭护理与机构护理仍有明显不同。如一个家庭将88岁的老母亲留在家中照顾,但是由于老人会经常需要医疗方面的护理,家人们还是要经常把老人送去医疗机构,这样往来,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在对养老机构的条件和服务作出了解后,发现其所提供的也多只是老人的住所,养老护理所需的专业服务和医疗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当老人需要24小时全方位护理时,还是要家人去承担看护,哪怕已经付了可观的养老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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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效率与政府责任研究论文

一、效率与公平的含义效率与公平是个人收入分配中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个原则,即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 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微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统一规则下,经济组织以最低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和劳务的状态;宏观经济学将其解释为稀缺资源在社会各部门之间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从广义上说,这种平等是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个方面的平等;从狭义上说,是指经济利益和权利的平等,包括机会平等和收入分配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社会成员具有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和就业机会。收入分配的平等即公平原则,一方面是指分配制度和政策的平等,具体地说就是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使社会成员的劳动投入和其它各种要素投入都平等的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平等原则还要求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限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特别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解决好困难人群的生活需要。这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平等,而不是绝对的平等,更不是平均。 二、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应怎样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难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反复强调和明确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还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十几年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直是我们在实践中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依据。2005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提出要把“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理论界新的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怎样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些不同的提法?这是我们在教学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教材在这部分内容中,采用了两个说法,一个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另一个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尽管教参也做了一些说明和解释,但在实际上并没有将二者的关系梳理清楚。下面我们结合中央全会的一些最新精神,从理论和实际等方面对此进行一些阐述和分析。 (一)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思路 第一,效率与公平的辨证统一关系原理,这是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理论基础。因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罢,“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罢,其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效率与公平的辨证关系原理,依据这一原理,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二者的统一,既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也不能片面强调公平。 第二,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现实依据。我国现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根本的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从这个具体的实际出发,必须要有利于解决主要矛盾和完成根本任务。 第三,生产决定着分配,分配的合理性是受生产发展的需要制约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问题是当今全球都面临的紧迫问题,更是制约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的大国发展的重大问题。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有限的经济资源在生产中的投入是以资源使用的高效率为前提的。分配合理性的标准不是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客观条件和现实的可能性。而且,分配合理性不仅是指个人收入的分配,还包含着资源分配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而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表现就是资源使用的高效率。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初级阶段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一,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微观还是社会宏观来看,效率、效益、质量都不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转变,发展仍然是首要的任务;我国是一个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在加快发展中,资源始终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在我国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向高效率的方向流动实现的;改革也还没有到位,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现象依然严重的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当前我国正处于关键的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加上国际局势的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等都更加需要我们加大改革的步伐,提高效率、加快发展,要用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不发展或发展得慢都不利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根本任务的完成。因此,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始终把发展摆放在一个突出重要的位置上,而效率则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把公平摆放在一个应有的位置上,妥善的处理好社会公平问题也事关重大,它关系到发展理念、公民权利、社会安定,也关系到发展和效率,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和根本问题。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一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凸现,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与困难人群的就业、生活以及未来发展等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突出的现实问题与矛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指出了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问题。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统一性的正确认识,体现了坚持发展效率优先的同时,对社会公平问题的高度重视。在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关系,要解决好关系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所有问题,尤其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的利益问题。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我国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并不排斥在某个特定时期和条件下可以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摆在更突出和更重要的位置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建立在效率与公平二者统一的基础上的,不能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从方法论上说,这既是辩证法和相对论,又是一个从总体和局部、宏观和微观不同角度或层面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问题。具体来说,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由于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决定了我们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总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总的政策倾向是效率第一,是效率前提下的公平。但是,并非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都要把效率摆放在第一的位置,而是要根据各个时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突出矛盾灵活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并相应地采取具体的分配政策和对策,这样才不至于把效率优先绝对化和片面化,这样才是坚持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这样才能解决问题、缓解矛盾,才能更好的促进效率和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要。 (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当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具体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新时期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落脚点。以上三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不是对效率原则的否定。“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主要是从再分配角度讲的,是相对于再分配中的其他方面来说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的实现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按劳分配在本质上也是效率原则。因此,只要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就是鼓励人们的劳动、资本、技术、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也就是要坚持效率第一的原则。社会公平的实现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调控即再分配进行的,比如加大政府社会保证基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对落后地区和人群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政策倾斜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建立在承认并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之下的,它与“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并存的,而不是不矛盾的。 总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依然是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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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摘 要〕探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能脱离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是实现率与公平统一的实践基础和目标,应该在二者关系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的不同维度来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任何将二者关系机械化、教条化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关键词〕效率与公平,国情,共同富裕,共时性,历时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愈益拉大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自从党的十六大提出“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观点以来,对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争论就没有中断,而且随着我党科学发展观和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如何对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俨然成为一个关系国家民族命运的关键问题。笔者也在不断地思索,时而有一些想法,在此提出,希望有助于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笔者的基本观点是: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统一,而不是抽象的僵死的和非历史的统一;二者在统一过程中何者“优先”、何者“兼顾”必须视具体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而变化,而不能一成不变。一、中国的国情:探讨效率与公平问题的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有关理论,在一种纯粹抽象的经济学理论或经济统计数学模式中推演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公式,即使推演出来了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从来都不是存在于所谓一般的、理想的或线性的经济环境中,而是存在于非常具体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之中的。所以,笔者认为,如今我们探讨二者的关系,一定是在二者关系在某种环境中遇到了困难的时候和条件下,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和民族复兴的过程中。这一社会历史背景和具体国情绝对不能舍弃。中国的国情不是可有可无的外界变量,二是内在于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及其历史变迁之中的,或者说二者的本质关系只有在中国具体的、变化中的国情之中、日益逼近的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之中,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在不断变化和提升之中,才能实现和展开。任何脱离这一具体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国情来谈论二者的关系,无论其数学模型如何精致、逻辑推理如何缜密,也是没有意义的,难听点说,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教条主义(或者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或者是教条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不仅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上也是有害的。需要高度关注的是:我们有十三多亿的人口,城乡、地区和社会阶层的差异巨大,庞大的经济总量与极小的人均产值,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显著的不平衡,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的二重性,我们在体制上、政策上高风险的尝试性探索等等因素,都会使得任何科学的理论在实践中变得面目全非。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实施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理论和政策措施时所必须高度关注的;再说一遍:这些因素不是无关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噪音”,而是我们必须实践于其中的条件、环境和背景。二、共同富裕: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基础和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的价值目标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我们的一切发展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认真分析可以得知,共同富裕本身就是一个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目标。“富裕”指示着效率,没有效率的发展不可能实现富裕——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增加,而效率无非是以最少的代价(时间、资源、人力等)取得最多的收获,无效率的经济过程至多是简单再生产的维持,而不可能有财富的增加。有效率就会有富裕,这具有必然性。为了富裕必须追求效率,这是追求富裕的历史规律的客观要求;舍弃效率不仅违背实现富裕的规律,而且任何其他的方法和路径都只能是缘木求鱼。这一点无须多加言说,无数的经济学著述对此作过有说服力的论证。笔者所强调的是,我们的目标不只是富裕,而是“共同”富裕,“共同”就是“公平”的体现。没有“共同”的“富裕”只能是“不共同”的富裕:部分人的富裕——少数人的富裕——极少数人的富裕,从而也是部分人的贫穷——多数人的贫穷——绝大多数人的贫穷。这毫无疑问也是历史的规律。这个“共同”就是全体人民平等地享有致富的机会、条件和环境,平等地享有共同发展的成果,这就是公平。为此我们在政策的决定和执行上、制度建构上、运作体制上、激励机制上都要使全体人民在平等的起点上、在平等的条件下,平等地享有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公平,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富裕本身没有社会性质的差异,但富裕不是无主体的富裕,它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和存在状态却是有社会制度之别的,而“共同”则从生产关系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只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富裕,才从本质上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贫穷固然不是社会主义,富裕也不一定就是社会主义,只有少数人的富裕就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因此,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首先表现在二者都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具体地统一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实践之中。离开共同富裕谈论二者的关系就是抽象的、无益的。对此还可以从另外两个角度来理解:其一,共同富裕是从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的高度规定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实现财富的增加,才能达到富裕;只有坚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坚持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坚持产品的“按劳分配”,才能有基本的公平、“共同”的富裕。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追求效率,而为了保持和提升、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就必须追求公平;没有效率就没有生产力的发展,没有公平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巩固。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就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没有效率的公平和没有公平的效率都是违背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的,也就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我们必须在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方面来理解和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自我完善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效率宁可不要。二是,单纯从经济制度意义上来看,我们将近3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单纯机械地理解为它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或者就是服务于、服从于并以社会主义为目的的市场经济——显然这两种理解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主从关系上是有区别的,暂且不论;另一方面,如果说社会主义的本质趋向是公平——全体劳动人民的当家作主,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等,市场经济的本质趋向就是效率——通过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高效率地获取(创造和分配)财富,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就会有不同的实际表现:或者是讲究公平的效率,公平服从效率,效率是目的,公平是手段(学界大多数论述均属此类:公平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它在有限范围内能够提高效率);或者是讲求效率的公平,效率服从公平,公平是目的,效率是手段(对此学界的论述较为罕见)。笔者认为,由于社会主义对于我国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总体性、决定性和统帅性,市场经济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就连市场经济极为发达的西方也在高喊“只要市场经济,不要市场社会”的口号),因此总体上讲,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应该是后者:效率为了公平,效率服从公平——这也符合邓小平同志关于“先富”和“共富”关系的论述,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显然部分先富就是讲求效率的结果,而部分先富的目的只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即实现共同富裕;否则共同富裕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就是乌托邦。三、不同“经济单位”的不同组合: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共时具体性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现状错综复杂:历时性的不同性质的生产力共时存在并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使得整体的生产分工链条上的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产业、不同企业、不同的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既然任何经济单位都必须面临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那么就有一个具体地如何处理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二者之间“何主何从”的关系。通过体制改革,就是要让那些有条件并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地区、行业、部门、产业、企业和人(简称为不同的“经济单位”)高效率地先富起来;而对于国家来说,这部分地先富绝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为进一步实现全体共富创造条件。不服从公平的效率即不服从全体共富的部分先富必然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其后果已经有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以为佐证。再细致些说,效率与公平的几种关系组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抑或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把二者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等等,不但不是“一刀切”式、“一窝蜂”式的关系,而且即使对于同一个“经济单位”也是灵活的、变化的、具有策略性的。在国家发展的同一个时间点上,不同的经济单位可以灵活地采用上述关于效率与公平的不同关系组合,在确保微观效率的前提下,通过效率与公平的不同关系组合也就是公平的量的积累来推进公平的实现。因此笔者反对那种中央一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一阵风地全国上下、各经济单位都争先恐后地惟效率马首是瞻,中央一说“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一窝蜂地都无效率地“注重”公平,等等。中央是从总体高度,根据发展中出现的关键和突出问题来明确二者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这个具体阶段的一般关系,各个“经济单位”则应该在有利于实现国家根本目标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关系组合。这就叫实事求是、因情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看来,任何把二者关系公式化、机械化、教条化的做法都是违背辩证法的,因而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四、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组合: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历时具体性以上论述表面:只要为了共同富裕,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可以进行灵活地组合。改革之初,突出的问题是整体上缺乏效率,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部分先富的政策就是十分正确的。而当那些先富起来的部分已经足够地富,而未富起来的部分已经极端地贫,以至于先富部分已经不能够再继续保持富裕,或者蕴藏着极大的社会稳定危险的时候,就说明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不及时恰当地解决这一问题就必然导致先富和未富部分两败俱伤、前功尽弃,这时旗帜鲜明地提出并实施“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口号和措施就是必然的。但现实的历史进程不会这么机械,笔者认为,在大多数时候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应该是基本平等的:公平是目的,但必须通过有效率的手段来实现,效率虽然是手段,但当不讲求效率连生存也有问题的时候,效率就是至高无上的;但这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它要随着共同富裕的发展进程而变化。共同富裕的确首先是一个目标,但不是所谓“最终的”、与具体过程无关的“目标”。共同富裕也是一个发展过程,是这个过程中追求共同富裕之各个环节的必然结果,因而也必然规定整个过程的本质;一个与共同富裕无关的社会历史过程,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共同富裕固然是目的,但恐怕也不是通过任何手段就可以实现的;不通过与共同富裕有本质联系的手段,也断然无法实现这一“目的”,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是共同富裕的手段和目的的统一。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就深刻表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是必要手段,但不是充分手段,更不是唯一手段;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也是达到共同富裕即实现公平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充要手段之一。这种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实际上也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随着共同富裕的发展水平以及所突现的不同问题,而决定效率与公平关系的不同组合,这也是实事求是、因情而异。那种把邓小平同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教条化的做法是违背邓小平理论的思想精髓的。总之,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情势下,从国家和社会发展整体上考虑,根据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无疑是符合我国国情及其变化和社会主义发展实际的明智之举,否则将铸成中华民族历史性的灾难。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至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二者保持适当的历史张力,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具体关系,在必要的时候、必要的领域、必要的“经济单位”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要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就是合理的、正确的。

先说我国在公平与效率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笔锋一转,引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是和公平效率有关的问题,并阐述其危害,引出你作文的观点, 分析存在问题带来的危害及负面作用,并提出其产生的原因。 针对原因提出对策方案3-----4条,按一定的逻辑排列 最后深化论点。

以政府职能为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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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腐败等诸多问题。在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经济高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着强大的竞争,政府如果不调整好与政党之间的关系,中国的经济将会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应明确认识到政府是社会管理机构,而政党是社会组织,二者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政府与政党必须分开,明确其各自的职能。政党在国家的作用就应主要体现在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纲领等,为国家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个方向,而政府主要应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2)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企业的生产、销量、效益等各方面都进行统一的计划安排,企业自主权少。这样导致了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部门特别臃肿,管理队伍特别庞大,同时企业的效益也不高。实践证明,政企不分是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转变我国政府职能关系中,理顺政企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市场经济完全不同于过去的计划经济,过去政府包揽了经济活动的许多事情,直接插手企业的具体事务,而今,市场经济中市场占据着主导地位,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之点就在于政企分开,否则政府职能转变就是空谈。其主要原则是权力下放,政企分开。而将政企分开的主要途径就是:一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这要求政府将生产经营权交还给企业,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二是把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分开,理顺产权关系。政府通过宏观管理调控政策,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调控社会经济活动。而企业自主生产,成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三是把国家的管理经济的职能与企业的经营职能分开。政府对企业进行授权经营,分工监督,同时也要运用法律手段和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节。 (3)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出于强势的中心地位,政府通过计划对市场进行直接的指挥和控制,过分的政府干预使经济失去了效率和活力,而市场对政府也产生了很大的依附性。在这样一种运行机制下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如供大于求、供不应求、市场活力不够等。但是,同时,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不能实现经济的良好运行,因为,市场本身也是具有缺陷的,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特点,而且完全的市场调节会造成很多行业的垄断,甚至可能发生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我们应当充分的认识到,政府与市场是现代经济中的两个关键要素,市场经济的运行不能没有政府的干预,也不能没有市场的调节。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说:“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轨迹来看,其二者的关系应由以前的政府直接干预为主,转变为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主体的作用,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就让市场解决,而政府则根据经济运行的要求,不断调整自身的结构、功能,在以市场起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对市场无法解决的事项进行宏观调控管理。但这绝不是政府取代或取消市场机制本身在经济生活中的基础性作用,而是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市场调节企业的重要手段,使市场充分发挥其基础作用,整个社会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 (4)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转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是一个高度统合的政治管制社会,社会的很多事务和工作都集中在政府身上,政府直接面对社会直接从事大量的微观管理活动,而社会也对政府有着极大的依附性,这样就造成了政府机构冗繁、人员恶性膨胀等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政府产生于社会,政府的权力也来源于社会,而社会又反作用于政府,对政府形成一定的监督。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使社会可以有足够的能力去监督和对抗政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将被打破,社会的管理职能将大大的增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从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方法上进行改变,将政府的部分权力过渡给社会,让社会自行管理,而政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服务。中共在十七大上提出的恰好体现了这一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述“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个思路对当前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拓展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大部制所体现的意思是“组织规模大,职能范围广”,也就可以概括为更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流传下来的,明显存在机构设置过细、政府对经济运行管理太过微观、具体的问题,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则应该以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为主,机构设置宜粗不宜细。这次国务院的大部制,通过重新整合一些部门,缩小部门的数量,将重点由行政管理转为公共服务,充分下放权力,能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务应交给社会组织,政府不应该包揽,同时强调各部门做好宏观调控,不必对事物管得过细,将部分权力下放给社会,就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因此,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要进行以下转变:一是从管理范围上,改变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做法,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二是在管理方式上,由“强政府,弱社会”转变为“强社会,弱政府”。三是在管理方法上,从传统的行政方法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的法律方法为主。只有这样,政府才能还权于社会,确立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共同治理结构。 2.内部关系的转变 (1)从纵向来看,理顺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 在我国,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一直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传统体制下,权力过度的集中在中央、上级政府,形成了头重脚轻的倒金字塔式的职能结构体系,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拿到的仅有的少许权力很多时候都是临时性的、不稳固的、缺乏法律的保证,其积极性难以发挥。而中央政府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既管行业又管企业,职能混乱且没有中间环节进行调节,造成了“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的局面。因此,为了确保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发展,必须对我国中央与上级和地方与下级政府的相互关系做出合理的调整,明确界定二者的权力界限。中央政府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利益,对整个国家进行宏观调控,而地方政府除了代表国家利益外,还代表着地方的利益。因此,在调整二者的关系上就必须在合力划分事权、财权的基础上做到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权,从 事权的划分来看,中央政府的任务主要是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主要是国防外交、国际援助及国内的公益事业如:教育、科研、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同时也要用经济手段调整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合产业结构。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社会公益事业,负责地方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和维护地方社会治安,协调本地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大宗收入的税种一般都由中央统管,而地方税种主要是收入弹性较小的销售税和财产税。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关系上,应通过中央财政集中大部分收入,并对地方财政采取税收返还和补贴来实现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因此,在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关系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对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给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将中央、上级过于集中的部分权力下放到地方上,并且中央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减少部门直接插手干预的现象,做到“权、责、利”相一致,让地方可以发挥其积极性,因地制宜、发挥最大效能。同时地方也要维护中央和上级做出的决策,防止地方割据,在发挥好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又保证地方的利益。只有协调好中央、上级与地方、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才能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最大力度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成功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 (2)从横向来看,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同级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行政机构臃肿,政府职能交叉,行政指令紊乱,严重阻碍了我国行政工作的开展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政府各部门及各同级政府进行职能理解和职能分析,是当代各国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这一分析,才能明确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权限,进行正确的分工,建立起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同级各地方政府根据其本身的差异性和变动性实施职能,同时也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按照其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中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国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成功,能否抓住机遇,都要靠政府的正确决策。因此,政府必须要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外经济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监督和监管体系,减少各部门对经济领域的行政垄断和干预。同时,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管理也不能出现权力的空缺,要充分发挥好私有企业和非政府性组织等社会团体在中间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价值取向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国内外环境都已稳定,已经不需要政府再处于主体地位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也不需要政府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来进行控制。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形势要求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将权力还给人民,给与人民和企业更多的自由。 (一)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所谓的“管制型政府”,主要是指的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强调一切从管制出发,强调的是一种管理、管制,强调的是公民对政府的服从、下级对上级的服从的以管制为主的政府运行模式。而“服务型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所要求建立的一种新型政府,它要求政府担负起服务公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服务型政府坚持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务才能获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我国经济要得到发展,关键就在于政府把原有的以对社会和市场的管制为主的管制职能转到以市场为基础,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是我国在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出的新的发展观。这样一种发展观很明确的提出了政府的职能趋向是应该由管制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同时也说明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日益提高,并且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人民已经不再满足于衣食住行质量的提高,更要求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娱乐等方面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因此,政府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将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1] (二)实现“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变 在建国初期,我国模仿苏联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是因为在当时刚建国,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还存在,分工合作不明显,经济或社会组织无法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必须靠强有力的政府强权才能保证经济在一个安定的环境里面发展。因此,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政府扮演的是一个“全能政府”的角色,对社会所有的事务都进行直接的管理,其自身的权力是无限的,涉及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但是在市场经济开始实行后,市场处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市场可以自主管理、自主调节、自主发展和自我完善,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变化合理的进行生产,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各企业也可以自主经营,根据自由竞争原则优胜劣汰,这要求政府放权,让市场起主导作用。如果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即无限政府的状况得不到改变,那么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会停滞不前。因此,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就应该是起一种指导性的作用,而不是无限的管理。同时政府也应该将部分必要的权力下放给下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只有政府真正的达到了有限管理,才可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2] (三)实现“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是单一的公共事务治理主体,政府往往采用直接的、微观的方式来对社会各项事务进行管理,主要运用的就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手段来进行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人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政府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管理,而不再是行政管理。也就是说,在政府的改革过程中,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指的就是对于某些公共产品的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公共资源的开发等工作,可以不再由政府直接指挥和控制,而改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进行运作。同样,对于公共服务的管理,也可以交由其他社会团体或中间组织来管理,而政府只是起一种指导性作用。当然,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的行政就必须公开、公正的进行,实现民主化,接受群众的监督。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动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1] (四)实现“集权行政”向“分权行政”的转变 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要求政府对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都实现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因此,各级政府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中央政府的权力过于集中,地方和基层的自主权不高,而且层层部门相叠,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资源、信息的不断增加和流动,不可能再保持以前那种“事无巨细,统统上报”的状态,那样只可能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在新形势下,政府必须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政府体系,必须放权、分权,不能再集所有权力于一身。所谓的分类管理就是指按照某一事项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由其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而分级管理指的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对隶属于其职能范围内的事务的管理。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职能交叉、重复管理的现象,实现真正合理而有效的管理。 结 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日趋于完善,但我国现行的政府职能以及相应的机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都还保留了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框架,并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要 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指出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使政府职能转变到位,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强劲动力。

1、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职能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但不能以企业为研究对象。)

2、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权力结构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3、政府职能部门职能行使方式优化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4、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素质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5、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沟通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6、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7、政府职能部门内部激励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8、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权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9、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职位结构研究(以自己工作所在部门为研究对象。)

可以说,新公共管理主要体现了B—途径(企业管理途径)的公共管理概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思想是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市场激励结构引入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之中,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

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以新的公共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官僚制模式。

由于新公共管理尚在发展之中,存在着不成熟及内在缺陷,所以严格来讲,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种单一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理论思潮。新公共管理的思想公共管理研究,特别是新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课 程 论 文 任 务 书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论文题目 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论文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之后的重要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是各级政府,因此,对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新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积极探索出一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教研室意见(签字)院长意见(签字)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摘要】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是一个与政府的发展历史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就历史性的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职能的定位方式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严重弊端。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这对于已经习惯于将职能定位和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来讲,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自身的特点来确定政府的职责,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职能;职能偏差;重新定位;具体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政府的职能该如何重新定位、如何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对于政府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面对挑战,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是当前政府需要解决一项的重要问题。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2.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3.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4.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5.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政府既是组织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因此必须切实履行如下职能:(一)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履行经济发展职能。经济发展职能是现阶段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职能,界定政府经济发展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场主体、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必须把以行政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保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阶段乡镇发展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二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三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四是围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履行必要的市场监管职能,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二)围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二是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五是加强基层建设,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对农村实施有效管理。理顺乡村关系,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和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三)围绕“村容整洁”、“事业发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责无旁贷,界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关键是要合理划分事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包括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等等。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目前,一些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不务“政”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一)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现象。农村公共服务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表现为农村教育总体上仍然薄弱,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尚不完善,农民需要的公共设施、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是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的。(二)经济发展职能上的“越位”现象。目前,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能的转变总体上滞后于市场化进程,做了超越政府职能范围和权限的事。一些乡镇依然将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具体经济活动,不适当地干预微观经济,忙于办实体、上项目,没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环境上来。政府这只“有形手”与市场这只“无形手”二者间的关系主次颠倒,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三)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现象。表现为一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越权干预。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或滞后于经济增长,或超越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形象工程;在乡村关系上,把村委会当做自己的行政下属或派出机构,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命令;政府社会管理力量薄弱,而村民自治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又没得到应有发挥,在社会管理上存在有利的事争着干,没有利的事“看着办”,甚至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造成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职能定位方面的原因,也有职能履行方面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和环境的原因。现阶段体制、环境因素是政府出现职能定位偏差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事权、财权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阶段,我国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分配不够合理、缺乏规范。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事权层层下放,财权层层向上集中,导致乡镇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称,一方面,乡镇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如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财政自我保障功能萎缩。不少乡镇正常运行都面临困难,更无力向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造成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二)压力型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层层传递的运行模式,处于“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必须限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面对着一票否决、考核检查、评比排名的压力;另一方面,乡镇又将这些任务和指标,加码后分解给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甚至村委会,责令其限期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奖惩。压力型体制的推行导致乡镇职能的扭曲,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达标成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这样势必造成政府工作偏离基本职能。(三)落后的政绩观对政府职能的影响。政绩观支配着政府的职能行为。一些乡镇把经济发展简单理解为数字的增长,唯“GDP”论英雄,只抓经济罔顾其他;不少乡镇在政绩驱动下偏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向,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有的乡镇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大搞脱离实际、超出财力许可的形象工程,甚至举债搞建设;少数乡镇大搞征地拆迁,肆意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都加剧了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四)不完整的政府职能对发挥政府效能的影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但处在最低层级的政府不仅整体职能不完整,很少承担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即使是本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不完全的,有的需要上级政府的配合,有的则是上级政府的事权,如与地方市场秩序、社会安全等紧密相关的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文化市场、规划建设等职能都收归在县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省以上的垂直管理部门;从职权配置上看,政府责任宽泛,而授权有限,履行职能的手段和方法单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主要是管理体制造成的,乡镇工作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等。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一)定位政府的调控能力的范围政府调控能力的范围应承担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动态平衡,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责。政府通过灵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在农村公共活动的领域,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微观经济决策由企业自己做出,政府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农村创业氛围与宏观经济环境。职政调控能力的范围还应该成为“组织与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保障”的主体。市场制度并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样政府应分担起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即要担负中介功能,部分地代表替市场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如环境的治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政府通过制定长期战略计划,逐步改善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保持社会的稳定。(二)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传统农村管制行政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入世后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于不考虑衡量效果,所以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效果越差导致的投入反而越多。与这种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行政不同,新的服务行政理念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提高服务的水平是必须的。(三)建立以全民为中心的职能政府任何行政管理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国家并为国家利益开展活动。这种为国家服务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代表国家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反抗。调节人民内部矛盾,保护内部安全稳定,为统治阶级服务等。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其目的是执行国家的职能,实现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无论是从政府的起源,还是政府得以存在的角度上看,政府存在的目的都在于服务,否则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之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来自公民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否则,公民有权利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政府。政府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纳的税赋支持,工职人员靠纳税人供养,公民是工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意愿,为公民利益服务,完全是应有之义,而非政府单方面“恩赐”。(四)充分发挥政府的运行职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职责的运行应围绕决策、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五个方面来开展。决策在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级政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应尽可能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协调也是各级政府职责的基本方面。政府通过协调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社会、企业的内在潜能,有效地利用好县域内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各级政府作为管理者,既要管市场管不了、无法管的事情,克服市场缺陷,又要直接管理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职能,一方面要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毫无保留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农民。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通过培育各种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多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服务。各级政府又是新农村建设的监督者。政府要对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置,以保持新农村建设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有序进行。(五)强调政府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职责。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味着各级政府将在这一进程中面临着大量的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工作。从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上讲,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同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存在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两者在社会发展程度和管理所面临的条件、环境以及形成公共管理需要等因素的不同,农村社区在公共管理上又有自身独特的要求。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将主要集中在一般社会职能方面,经济职能的职责主要由高层级地方政府来部分承担。各级政府主要通过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完成县域内包括城镇和农村社区在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为地方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服务。从目前来看,新农村建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后税费时代和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农民对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的参与积极性高涨,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在我国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一个全新事务,对中国政治民主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农村社区管理上,应根据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开展。六、结语综上所述,当前为了加快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政府的职能定位需要重新规划,调整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政府行为,以入世经济一体化为契机,明确政府职能的理念。在改革政府过程方面,通过改革决策体制、服务体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合作与竞争机制,提高政治家、政府机构的决策能力与推行政策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提高农村的经济收入。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政府既是农村协调的主体,又是农村管理的主体。政府的职能定位是否正确关系到未来我国农村的全面发展。面对种种挑战,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就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建立一个规范化政府,高效率的完成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取得更多令世人瞩目的成果!【参考文献】[1]方旭,于魏国《农村经济现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库华强《政府职能》(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第321页[3]程尚文《论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第103页[4]唐林,邹琅等《入世后政府的职能定位》(湖南大学出版社) 第71页[5]孙桓《农村经济与政府调控行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第186页[6]黄强瑞《当今农村机遇与挑战》(经济日报出版社)2007 第204页[7]徐松《世界农村经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355页[8]贺之光《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179页[9]潘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第69页

以政府的职能为主题论文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逐步推进,我国乡镇政府已经逐渐从市场上竞争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但也因此断绝了乡镇政府从市场上获得收入的渠道。并且伴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以及各项为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的进行,进一步造成了乡镇政府陷入了财政困境,这样反而遏制了乡镇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甚至出现了一些反弹现象。 本文分别概述了转型中的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对乡镇政府出现财政困境的原因进行了探析,并就如何使乡镇政府获得强有力的财政来保障职能的成功转变作了相关阐述。乡镇政府是我国政府机构中最基层一级,是中央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历史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目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缓慢,关键因素就是缺乏必要的财政保障。一系列维护农民权益的改革大大减少了乡镇财源,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所要求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无疑加剧了政府的公共支出,这样的矛盾局面必然制约了乡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因此,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财政条件作基础。

一、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必须确定政府经济管理权限,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退出经济管理范围,交给市场去管理。政府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职能转变是提高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的基本前提。而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着力点,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同时积极推进政资分开,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建立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把政府经济职能真正转变到以宏观调控为重心上来。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得到加强,政府利用经济手段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由财政来满足的社会公共需要重要包括:行政管理、国防、外交、治安、立法等国家安全事项和政权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水利、交通、能源等公益性基础建设等等。只有加强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二、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职能之一的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并依法对包括一般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与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等)中的一切行为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甚至是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的时候,政府的职能就应该是通过规范与监管市场,去解决市场所不能够解决的问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来支撑本国经济向前发展国家要繁荣昌盛,必须有自己的民族产业。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必须加强规范和监管本国市场,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以市场为中心,凡是市场能提供的产品,能满足需求,尽量由市场来提供,政府要逐步退出市场,在市场中起监督管理作用。三、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由参与市场竞争转变为管理市场,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政府在市场经济进行社会管理,制定和执行有利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调节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调节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的悬殊与矛盾,调节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缓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解决就业压力,促进市场健康协调发展。只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才能建设我国公共财政。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市场才能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政府转变职能,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经济体制的这种转轨,本身就要求建立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必须保证国家安全、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建设,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那些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资金需要,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四、建设我国公共财政,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所谓公共服务是指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的直接需求,能使公民收益或享受。公共服务是不同于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这些政府行为的共同的是都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需求得到满足。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就要不断扩大就业,加强对就业的指导和扶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尤其是要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程度等。这种政府职能转变就要我国建设公共财政,满足公民直接需求,使公民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得到收益和享受。同时,政府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缺陷,市场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能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是由政府来提供的。公共财政是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需要,任何国家在任何时候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灾难性突发事件,只有公共财政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民直接需求。公共财政在应对灾难性突发事件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建设公共财政。

政治小论文:谈市民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 内容摘要:经济社会的发展呼唤着文明社会的来临,在各个城市申报“文明城市”的今天,政府机关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文明城市的建立需要由城市的主人“市民”来积极努力,需要政府和市民群众共同协作,这才能顺应历史发展,谋求和谐的文明社会。 关键词: 文明城市 政府职能 市民自觉 共同谋求 和谐社会 时下最流行的一词便是“文明城市”,上至政府,下到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人不为之宣传的。因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整体道德文化形象的最好评价了。既然是代表整个城市的大事儿,那就得动员全体市民一起参与,怎样宣传自然而然地被看成头等大事了,好像“文明”是被宣传出来的。此话并非偏激,“文明”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只是政府行政职能的好坏吗?当然不是。政府行政的好坏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城市的文明起一定导向作用,而且也不容忽视。试问在一个无政府的地区,想要在思想、文化素质方面让大家得到良好发展是不可能的。但是政府职能到底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而身为城市主人的全体市民又该怎么做,才能真正使“文明城市”这个头衔得以贯彻,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特别是大城市里,政府来约束市民文明的职能是必不可少的。就拿我们熟悉的宁波街头来说,红绿灯下的许多警察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警察,只有红绿灯,那么这个路口就如同没有红绿灯一样,必定会拥挤得一塌糊涂。这看起来是件很小的事,但这又恰恰反映了政府职能的必要性和市民道德的脆弱性。当然也不能排除确实也有大部分的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如果有几个人不理睬红绿灯硬闯,这条路就要堵塞,即便是有些打算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也就不能遵守,也没有必要遵守了。由此说明,市民的自我意识约束弱,道德水平不高,这客观上导致了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大和税收的增加,导致了社会生活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导致现如今国家政府对市民道德文明的重视和评选文明城市的原因。 欧美的红绿灯无须警察压阵,更无须评选文明城市,这也显出了人家的公德水平。德国的地铁不用验票,因为人人自觉买票,这更显出了人家的高超。可是我们中国人在国外干什么?在日本投币打电话,竟然在中国人中流传着一种诀窍,用线拴住硬币,用完了再将它吊出来。这就是鲜明的对比。于是,我们整个民族的道德文明遭到了质疑。何以欧美国家的公德水平比我们高。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复杂问题,并不需要高超的理性和信仰支撑。但恰恰在这一点我们不如人家。 为什么骑车的人缺乏自觉精神,非要警察监督。他们所欠缺的似乎只是公德心。而公德心是对一种自我与公共事务关系的判断和肯定。这又引出了政府职能的重要性。可是中国的老百姓,市民在与国家的关系方面,它们到底是什么?如果每个市民果真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主人,就像理论上应该的那样,既然交了税,就得知道如何看待作为纳税人委托政府办的这些事情。也许应该学会像一个主人那样,自觉小心地关照家里的秩序,并且提醒政府好好干好公共事务,不许偷懒。毕竟是市民给他们开工资的。如果我们真能明白这是我们市民自己的事,不把公共道德管理当成只是政府的事,那么也就没有评选文明城市的必要了。 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大多数市民很少有人当真认为自己是主人,他们认为“猫和老鼠”才是真实的公家与自己的关系。在封建社会,公共事务一直是皇上与官吏们垄断的事情,老百姓则一直在躲避他们的惩罚、勒索和敲诈。在这方面,老百姓就是缺乏责任心,因为这确实不是他们所能负责的领域,在他们脑中更没有所谓的公共道德概念。按照这种传统习惯,也按照我们对现实的认识,公共道德搞得好,这是领导有方。我们得感谢政府把交通整顿得那么好,让我们生活得那么方便。诸如轿车不许在路边随便停靠,违反交通规则者处以罚款,而且政府也花大力气宣传遵守交通的重要性等等,据说这都是为了方便管理。但是反过来想想,如果市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完全要靠政府的管理,这岂不是主人在家里的行为完全要受仆人控制?身为主人的市民又如何能心平气和?又哪来真正的文明与和谐? 换个角度说,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政府行政的法制和司法系统在维护社会的杠杆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按照法规,如果谁超速驾驶或酒后开车,他就要冒被吊销驾照的风险,因此许多人都不敢轻易尝试。在这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核心角色是政府法规,而不是道德原则,离开了法规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市民自觉的道德原则就显得苍白无力。 在这样的关系中,市民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在这种身为根基的定位上,他们会认为自己不是主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反而要由此受到惩罚。主人穿着沾满了泥的雨靴进了家门,自己应该意识到先脱了鞋再进去,毕竟这是自己的家,难道要仆人强制性地逼你脱掉吗?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就公共关系与市民道德水平讲过很透彻的道理,从中体现了在某种程度上理想社会的逻辑,即我们所谓的和谐社会逻辑。按照这种概念,身为合法公民的市民要全面地认识到既要享受权利,又得承担义务。由此意义上来说,全国范围内的民主制度的真正普及,也是提高市民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如果公德不好,先进性就保不住,自己的行为早晚会出乱,道德文明也将失去。 其实“和谐社会”说白了也就是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现在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这样的社会都还没有建立。但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私德领域的缩小和公德领域的扩大,我们的社会正在不断进步,我们不能摆脱造化的抱应,但我们还能创造文明。我们市民和政府都有义务促进文明社会的发展和自身的发展。都行动起来,为了文明,为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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