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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07 03:31:20

学报管理办法

期刊等级的划分 我国有期刊8000余种,这众多的期刊在学科、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质量、服务等方面千差万别,尽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声明从未从行政角度对现行期刊进行过级别划分,但期刊之有级别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且8000余种期刊没有级别上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实际上期刊从来就有级别,这几乎是政府有关机构、期刊主办机构和作者的共识,只不过期刊级别的认定比较复杂,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分级目录。 期刊的分级最传统的是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据此将期刊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期刊,这两种分类又逐渐演化成现在人们常说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70年代,核心期刊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到九十年代,核心期刊已为学界所广为熟知。与此同时,各种与期刊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开始建立,由此得出多种期刊排行榜,很多高校科研机构也研究制定为已所用的核心期刊(或称重点期刊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各种期刊等级评比。上述各种对期刊的分级评价,得出的排行榜和各种期刊表或奖励实质上也是给期刊分级。由此可见,期刊分级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如英国的《自然》和美国的《科学》就是全世界公认的一流水准的学术期刊,浙江大学医学院的科研奖励中规定,在《科学》和《自然》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而期刊分级的研究与实践更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样化。 一、期刊等级的几种划分 1、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 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目前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这种分级的特点是简单明白,容易确认;以出身定级,只要主管部门不变刊物便享受终身级别;只要主管部门平级,各类期刊(学术期刊、消息报道、工作指导、知识普及性期刊)都属同一级别,无法区分。所以,这种分级方式只适宜在已经划定了某个特定层次、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如严格的学术期刊),而不适宜在大范围内笼统采用,不然就会出现《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和《中国音乐教育》(教育部主办)平级的滑稽现象。 2、按期刊是否公开出版分级 按此标准,期刊分为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期刊,一般认为,在主办者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公开发行期刊要高于内部发行期刊(有保密要求或非学术因素暂不便公开的除外)。与第一种分级一样,这种分级也只有在某个特定层次或特定区域的期刊中进行才有合理性。 3、以期刊质量分级 以质量分级是最具有学术价值的一种分级,主要表现为期刊获奖或入选某种目录。核心期刊的理论传入我国后,情报学界终于有了替代传统的以行政级别分级的较为科学合理的新方法。1988年,兰州大学仿照《科学引文索引》的“期刊引文报告”的方法,选定我国出版的学术水平最高的10种自然科学期刊为依据,用各刊所载论文的参考文献,每年编制引文索引卡片,分散编印成册,名为《中文自然科学引文索引》,并从中选出104种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引文研制出的较具权威性和学术影响的自然科学中文核心期刊。1990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根据国外主要检索工具列出的110种中国科技期刊和兰州大学提出的104种期刊,又收录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重大项目中所列中国(不含港台)大学的学报,经专家评议后提出286种科技核心期刊,1991年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与分析”课题组重新选出1230种期刊作为国内“学术榜”的统计源。这几次有影响的期刊分级都限于自然科学,说明一方面自然科学期刊的分级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先于社会科学,另一方面,八十年代末开始的期刊质量分级,还缺乏学科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1992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总览》)出版和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标志着期刊质量评价和期刊分级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总览》由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组织北京地区41所高校200多人员参加编制,历时两年,从1万多种中文期刊中筛选出核心期刊2156种,出版了165万字的《总览》。《总览》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图书情报部门将此书认为订购期刊的主要参考,很多杂志社(编辑部)据此在自己的刊物上标明“全国中文期刊”等字样。《总览》的影响主要是因为:(1)它是第一部公开出版的大型核心期刊目录,大部分图书情报机构都能得到,因而影响面大。(2)学科齐全,共131个核心期刊表,对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各学科都有较好的适用性。(3)书中既阐述了核心期刊的研制理论和方法,还较详细地报道了各学科核心期刊的研制过程和基本数据,还有大量学科专家参与鉴定,从而使整个研制程序显得完备而规范,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4)该书由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研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此点亦有相当的权威性。《总览》在社会上的广泛影响,使得“核心期刊”这个原本是图书情报专业的专用名词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学界评价衡量期刊质量的基本词汇和基本标准。 1992年,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举办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活动,从全国3500种科技期刊中评比出351种优秀期刊,其中一等奖50种,二等奖100种,三等奖201种。由于这次评比的规格高,涉及面广(所有科技期刊参与评比),评选严格、科学、规范,评选结果合理(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期刊几乎全部获奖),这次评比有极高的权威性,在科技期刊界产生了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92年以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学术机构和很多高等院校,对期刊进行了多次评奖和分级研究,这些评奖或分级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全国性的,如: 国家期刊奖 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入选期刊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 等。 (2)省级的,如: **省一级期刊 **省十佳期刊 **省优秀期刊 等。 (3)跨省大区级的,如: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华北地区优秀期刊 等。 (4)由高等院校制定的期刊分级,如: 南京大学核心期刊 湖南大学国内权威刊物目录 湖北大学一级和重要学术期刊目录等。 由于期刊是发表科研成果的主要园地,因此期刊的级别涉及期刊管理、编辑、作者的评奖、入选、职称、晋级等很多方面,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对期刊级别的划分,比上文提到的要复杂得多。如某省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涉及期刊等级就有如下多种提法: (1)省级以上刊物 (2)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 (3)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 (4)省级以上学术刊物 (5)省级刊物 (6)国家级报刊杂志。 二、期刊级别的认定机构 1、政府认定 政府认定是一种最权威的认定方式,因为政府可将其对期刊级别的认定纳入政策文件中,如职称评审科研评奖等。虽然到目前为此,国家尚没有一种从质量、学术、技术水平等方面综合为期刊定级的规定,也没有统一的期刊定级表,但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许多文件中都有涉及期刊定级的内容,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995年3月颁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上文提到的职称文件中的规定都是政府对期刊级别的抽象认定,由于政府文件具有政策性和强制性,涉及面广,因而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 政府认定还有另一种方式,即政府组织的评奖。评奖在广义上也可看作是一种级别认定,如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国家期刊奖的评选,第一、二届百种重要社科期刊的评选,由省级出版管理机构组织的评选都属此类。 2、学术机构的认定 政府的认定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而学术机构的认定则具有多样性和专业化的特点。学术机构的认定对社会虽无强制性,但通过媒体的宣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社会产生影响,从而达到社会部分认可或全部认可的效果。学术机构认定期刊级别的权威性主要来自学术机构的权威性和它所采用的科学的认定方法。 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认定过期刊等级的比较权威的学术机构有:(1)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第三版)。(2)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共同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2000年5月)。(3)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评奖(2000年1月)。(4)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研究确定的《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00年2月)。(5)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0年3月)。(6)各重点大学研制的期刊定级目录等。 上述学术机构认定的期刊等级已被有关期刊广泛地用于自我宣传。 三、期刊级别认定的方式 期刊级别的认定方式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期刊分级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二是以什么方式表示期刊分级的结果。由于资料和篇幅所限,本文涉及的认定方式仅指第二个方面,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期刊级别认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评奖 评奖的一般特点是期刊的主动参与(参评期刊须提供原始材料参与竞评)和只涉及少数期刊,对未评上奖的期刊不作任何认定。由于评奖的操作机构不同,故评奖的程序、规范性和严格性也各有不同。严格、规范、完备的评奖至少应具备这么几个条件:(1)有公开的、规范的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有权威的评审组织。(2)有明确的指标限定。(3)有评选周期的规定(不是一次性的或无期限的,因为期刊的质量是动态的),如国家期刊奖规定每两年举办一次。 评奖因主办机构不同而分为政府类和非政府类。前者如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国家期刊奖”,“全国第一、二届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的评选,由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主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期刊评比(1992年)以及其它各级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评奖。 非政府类的评奖如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评奖。 2、列入核心期刊目录 “核心期刊”在这里是个统称,包括以其它各种称谓表示的期刊分级,如重点期刊、一流期刊、一级期刊、权威期刊、A类B类期刊等。 这类分级主要在学术期刊中进行,供学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使用。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湖南大学校定国内权威刊物目录》等。 3、列入各种数据库来源期刊 近几年我国一些权威科研机构研制了几种与期刊和文献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选定数据库来源期刊是建立这类数据库最基础的工作,也是保证数据库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选定的来源期刊必须在其学科领域内有权威性、代表性,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因此,选定数据库来源期刊也可看作是期刊质量分级的方式之一。主要的数据库来源期刊表有“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等。 四、期刊分级的级次和称谓 期刊分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所有的期刊中提取突显少数优秀的重点期刊,故一般分级层次不多,大多为2--3级,少数在4级以上。如: 2级: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 来源期刊--非来源期刊 3级: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非获奖期刊(以获奖与否划界,也可看作是2级) 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其它期刊 一级期刊--二级期刊--三级期刊 4级:全国高校社科学报双十佳--全国高校社科学报百强--全国高校 优秀社科学报--其它社科学报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获奖 期刊级次的称谓有很多种,主要有: (1)按主管部门划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 (2)按是否正式出版分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 (3)核心期刊,如《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4)称一级期刊、二级期刊、三级期刊(如四川省第二次期刊质量考评,评定1998年全省期刊质量为一级期刊179种,二级期刊93种,三级期刊6种)。 (5)优秀期刊(如1999年社科院举行的期刊评奖活动中,《文学遗产》等八种刊物被评为“优秀期刊”)。 (6)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1992年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期刊评比中,设优秀期刊一、二、三等奖。 (7)十佳期刊,如江苏省社科类十佳期刊,首届全国高校社科学报双十佳。 (8)来源期刊,如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9)国内权威刊物,如《湖南大学校定国内权威刊物目录》。 (10)重要学术期刊,如《湖北大学一级和重要学术期刊目录》。 由于给期刊定级的机构、院校很多,定级的出发点、目的和标准各不相同,期刊分级的称谓也就显得五花八门。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期刊的主办者越来越重视期刊分级的结果,对分级中获得的好成绩往往在刊物醒目位置予以标注,而称谓的复杂多样使得读者难以辨明。如“优秀期刊”,在某次定级中可能是最高级别,而在另一个定级中可能是第二级或第三级,最典型的如全国高校社科学报评奖,在“优秀学报”上还叠着两级,分别是“百强”(第二级)和“双十佳”(第一级)。而“核心期刊”的标注方式竟有19种之多,出处不一但又未标明,读者很难弄得明白。 五、几种主要的期刊定级简介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该书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研制。第一版(1992年)共载核心期刊2174种,分为128个学科。第二版载核心期刊1596种,分为130个学科。第三版载核心期刊1571种(其中270种为新入选的期刊),分为75个学科。《要览》第三版采用多指标筛选法,以1995—1997年国内出版的中文现刊作为统计研究对象(港、澳、台期刊未计入),筛选指标有六项,即期刊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载文量、被摘率、影响因子,经过综合筛选,最后由专家对筛选方法、统计数据及筛选结果进行评审鉴定(根据专家意见作个别调整),产生出各学科的核心期刊表。 2.《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 中国社会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文献信息中心研制。该中心从1996年开始建立中国社会科学论文统计分析库,根据几年来的研究成果和对大量数据的统计分析,确定了1999年度中国人文社科学核心期刊并编制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共收入506种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基本覆盖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主要学术期刊,反映了我国人文社科论文的学术水平,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认定的学术研究核心期刊,也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统计分析和文献评价研究的重要信息基础。社科院每年将对核心期刊进行更新补充,并淘汰不符合核心期刊入选标准的期刊, 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资助,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承建开发。CSCD第一版(1996)收录期刊315种,第二版(1997)增加到582种,后又经过几次扩充,2000年收录1500种。该系统全面参照美国“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的编制体系,它按照“二八规律”(即80%的主要文献分布在20%的核心期刊中)粼选了我国4000余种自然科学期刊中具有较高水平和编辑质量的核心期刊。利用本库可以查找核心期刊中发表的论文及引文,更重要的是其评价功能,利用其引文数据可评价个人、实验室、学术机构的学术水平与学术地位,评价期刊质量等。 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编委会与中国科学文献计量中心确定3500种期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900种人文社类期刊为“《中国人文社科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 1995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颁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共收443种期刊, 6、国家期刊奖 由新闻出版署和科技部组织,每两年一届。首届“国家期刊奖”于2000年元月颁奖,《求是》等48种社科期刊和《中国科学》等64种科技期刊分获首届国家期刊奖,23种社科期刊和22种科技期刊获得国家期刊奖提名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家期刊奖中科技类期刊学术性专业性更强,社科类则很驳杂,49种获奖期刊中只有12种是学术研究期刊,著名的有《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北京大学学报》、《文艺研究》、《文史哲》、《江海学刊》等。 7、第一、二届百种重点社科期刊 由新闻出版署组织评选,每两年一届,1997年第一届,1999年12月评出第二届。第二届评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单位期刊管理部门筛选推荐参评社科类期刊272种,经过专家评定,共108种期刊入选,其中学术期刊20种,约占全部期刊的五分之一。 8、《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由南京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研制。1997年,南京大学提出研制开发电子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改想,并于1998年被作为重大项目在南京大学正式立项。1999年该项目被列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998年南京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决定合作研制CSSCI,至2000年5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1998年)光盘正式出版发。该数据库选用了我国大陆出版的中文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期刊496种,该数据库的出版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缺乏定量、科学、客观评价方法和手段的困境,填补了国内外的一个重要的空白。CSSCI系统可提供我国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地区乃至学者个人的发表论文数量,期刊、论文、学者个人被引用情况,以及各种排序,由此可定量评价研究机构、高校、地区、学者个人的科研生产能力、学术成果、学术影响,评价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质量和学术地位。

到底什么是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社科学术圈社科学术圈原创2017年03月02日文章图片1什么是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但是,以上仅是说一般情况,还有许多地方上的、有较高学术价值、影响较大的刊物也是属于国家级刊物。可参见有关政府权威部门公布的文件。另外,还有国家级重点刊物、SCI等刊物级别更高,不要与国家级期刊混淆。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所主办的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可面向全国跨省发行的期刊。通常而言期刊就是分核心和非核心两类,非核心叫做普刊,包括了国家级和省级两种。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给刊物划分级别,所谓的刊物级别只是期刊行业的一种认识和一些社会机构推出期刊目录。虽然国家没有划分,可有些职称评审部门对期刊级别有要求。文章图片2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实际上,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此外,对于学报不做处理,这是个特殊团体。很难说学报属于省级还是国家级,因为我国高校统一归教育部管理,因此对于学报通常一视同仁,只要不是核心学报,其他均视为普通学报,对其分类按照本科学报和专科学报两类进行处理。期刊的分级最传统的是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据此将期刊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期刊、省部级和地市级。70年代,核心期刊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到90年代,核心期刊已为学界所广为熟知。与此同时,各种与期刊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开始建立,由此得出多种期刊排行榜,很多高校科研机构也研究制定为已所用的核心期刊(或称重点期刊等)。期刊分级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如英国的《自然》和美国的《科学》就是全世界公认的一流水准的学术期刊,众多高校对于教师在在《科学》和《自然》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给予高额奖励奖励,就体现了对高质量期刊的重视和追求。-END-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研究机构在资源整合、学科支撑以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平台功能,增强该校学术竞争力,扩大对外影响力,参与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合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该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校级重点研究机构等学校各级各类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第二章 科研机构的类型第三条 学校研究机构分为校级独立、校院合署、学院所属三种类型。经批准同意设立的以上三种研究机构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第四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有一定行政级别、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管理岗位及人员编制、有单独运行经费预算的研究机构。第五条 校院合署研究机构是指不设行政级别的实体性或非实体性研究机构。包括以下几种具体形式:A.由政府承担规划和组织学术研究的权威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设立并依托该校建立的重点研究机构或基地(有实体建制要求的除外);B.由部省市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授权委托该校建立的研究机构;C.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D.与国外学术及有关机构共同建立的合署研究机构;E.为筹备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而建立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以上研究机构的行政和业务管理主要依托所在院(系、部、中心)。第六条 学院所属研究机构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无固定编制、经费和办公场所等条件的研究机构,其行政和业务管理依托所在院系。第三章 科研机构的设置第七条 研究机构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有利于学校和院系学术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二)有利于强化和有效支撑现有学科的建设,并利于拓展学科发展的空间。(三)有利于凝聚和充分发挥校内外人力资源优势,为引进和稳定人才提供发展平台。第八条 研究机构设置的要求:(一)符合学校总体办学方向和学科发展要求。(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目标。(三)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对集中的研究力量。(四)有较充分的经费和任务来源保障,以及必要的研究基础和条件。(五)有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六)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合理布局,分类设置。(七)不支持以同批人员或者在同一学科方向上建立多个科研机构。(八)机构内研究人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第九条 研究机构的设置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学校鼓励院系积极筹划组织建立高水平的、或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和实施应用开发的研究机构。第十条 除符合上述研究机构设置原则及要求外,各类研究机构的建立还应具备如下相应条件:(一)校级独立研究机构设置条件1.学校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引进以及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需要而设立的研究机构;2.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设立重点研究机构时有明确的实体建制要求。此类研究机构的名称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字样,或可根据主管审批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设置条件1. 由政府承担规划和组织学术研究的权威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设立并依托该校建立的重点研究机构或基地(1)符合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2)能发挥该校学科优势特点,并对学校其他学科发展有明显辐射效应。此类科研机构的对外申请须经学校同意后申报。在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件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设立,同时作为校内重点扶持的研究机构。其名称依照主管部门的认定执行。2. 由部省市级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授权委托该校建立的研究机构(1)批准部门有明确委托或支持的正式文件。(2)批准授权部门有切实有效的投入,如研究经费、委托项目或倾斜性政策等。此类研究机构的名称按政府部门的批件确定。3. 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合作方每年投入科研经费不低于20万元,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前期合作效果显著,对该校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有明显促进作用。(2)合作方是国内外行业有影响的单位,通过合作对提升学校学科水平、科研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有显著作用。(3)合作领域是学校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同时合作方还可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提供另外的实质性资助和支持。此类科研机构的名称若需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须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4. 与国外学术及有关机构共同建立的合署研究机构(1)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合作计划和相应的经费来源。(2)合作院系须提供材料说明对方在相关研究领域确实具备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大国际影响力。此类研究机构的设立须经国际交流处和科研处联合审核,由外事、科研分管校长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名称中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5. 为筹备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而建立的校级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基本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筹建条件和要求。筹建期内研究机构的名称中可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三)学院所属研究机构设置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一个学科即硕士点准许申请一个(省级重点学科为三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为二个)的要求;负责人必须是第一、第二、第三学科带头人;研究机构名称突出学科重点和学科特色。2.负责人为新引进或受聘人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和广泛学术资源,能为推进和整合现有学科团队力量、带动青年教师融入学科团队并形成稳定研究方向有积极促进作用,梯队建设和学科支撑的优势明显。3.研究机构有明显的指向为地方服务、行业服务的特色,且研究经费来源持续稳定,每年科研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此研究机构的名称若需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须由分管校长同意并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未经分管校长同意及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的,其名称中一律不得直接冠以“南京财经大学”字样。第十一条 校院合署及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申请程序:在确认符合研究机构设置原则、要求以及相应类别所要求的设置条件的情况下,可由院系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审核达到有关规定的,科研处可向学校提出建议,同意后进入审批程序。第四章 科研机构的考核第十二条 学校各类研究机构每三年考核一次,与校内岗位津贴考核周期同步。(一)校级独立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有较充分的任务来源和相应的经费保障,完成拟定的科学研究或成果应用、成果转化以及社会服务等任务。2.管理制度建设配套且运行良好。3.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4.三年科研工作量总积分超过现有专职岗位人员(含科研流动岗)规定总积分的倍。5.考核未达要求的,限期一年整改。逾期仍不能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设置条件的,学校将给予缩减运行经费、降格或撤销处理。(二)校院合署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 完成设立委托部门或合作双方规定的建设要求和任务;或完成筹建期内规定的各项筹建条件和要求。2.完成设置条件的各项要求和指标。3.有较充分的任务来源和相应的经费保障。4.管理制度建设配套且运行良好。5.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和院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和合署院(系、部、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6.考核未达要求的,限期一年整改。逾期仍不能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设置条件的,学校将视运行情况给予撤销等处理。(三)学院所属科研机构的考核完成以下职责任务:1.完成申请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任务。2.有相应的任务来源和经费保障。3.能够以研究机构的名义正常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且运行情况良好。4.能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和院系学科建设、基地建设、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整体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和所属院(系、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5.考核未达以上要求的,根据评估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撤销处理。第五章 科研机构的日常管理第十三条 研究机构实行院长(所长、主任)负责制,院长(所长、主任)负责制定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的日常业务管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受科研处指导;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日常事务管理、日常业务管理均由所在院(系、部)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管理。第十五条 研究机构科研经费的使用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 研究机构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刻公章、设立账号。第十七条 科研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权直接对外签订负有法律责任的合同,但可独立开展学术交流,争取各级各类项目或进行项目洽谈活动。第十八条 校级独立研究机构和校院合署研究机构每年年终均应向科研处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学院所属研究机构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院系负责检查并统一将年度总结报送科研处。科研处负责对研究机构完成职责任务的总体情况进行备案。第十九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或由于自身管理不善致使机构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而无法正常维持的,学校有权随时进行撤销,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机构负责人承担。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该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多出人才,多出高水平、高效益的科研精品,进一步提高该校科研整体水平,在省内外争创该校名牌,更好地为江苏经济建设服务,提高该校在学术界的声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研奖励种类为:配套奖、重要刊物论文奖、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第三条 配套奖:凡该校在编人员获国家级以及教育部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第一获奖者,给予其成果奖金两倍的配套奖金;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南京市自然科学及哲社奖、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第一获奖者,给予其成果奖金等额的配套金额。该校在编人员与外单位合作项目获得上述两个级别的科研成果奖,按该校在编人员参加此项获奖项目排列最前的名次计奖。获得国家级以及教育部优秀成果科研成果奖的排名第二、三、四、五者,分别给予成果奖金总额的40%、30%、20%、10%配套奖金;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社奖、南京市自然科学及哲社奖、省教育厅优秀科研成果奖排名第二、三者,分别给予其成果奖金总额的40%、30%学校奖金。配套奖金中直接用于个人分配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余为配套专项科研经费,按科研管理办法管理。第四条 重要刊物论文奖:凡在学校所列给予重奖的刊物上发表,给予相应的奖励(见附件)。第五条 该校在编教学科研人员撰写学术专著,可由第一作者凭书稿和申请表向科研处申请出版资助。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视著作的学术价值和出版需要,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在当年或下一年度经费中给予1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获得资助的书稿,必须在专著内衬上注明“本书由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第六条 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每两年评一次,评奖办法另行制订。第七条 配套奖、重奖刊物论文奖,可随时申报、审核发奖;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按“南京财经大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办法”执行。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原有科研奖励办法(南经院科字[2001]第93号)终止。第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附一: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一、说明1.除特别奖励刊物(每篇10万元)外,奖励论文刊物共分为三类,即一类刊物(奖励1万元/篇)、二类刊物(奖励3000元/篇)、三类刊物(奖励1000元/篇)。2.确立奖励论文刊物的原则:(1)一类刊物按一级学科确定,每个学科1种;二类刊物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确定,每个二级学科原则上1种(经济管理类适当增加);(2)重视奖励刊物的学术性;考虑该校学科建设的实际,在鼓励学校已有硕士点的基础上,对校重点学科适当支持;鼓励新建学科发展,适当考虑学科专业面。3.确立奖励论文刊物的依据: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研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200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库、扩展库目录”(CSCD-2003)、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遴选的重要学术期刊、江苏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确定的“各学科权威期刊目录”、参照国内若干大学的奖励刊物目录。4.所有奖励论文均要求:以该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5.奖励刊物目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中与此不符的,以本目录为准。二、奖励论文期刊目录(一)特别奖励刊物Science, Nature(二)一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论文*、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自然科学类:SCI-CDE(科学引文索引光盘版)收录论文、中国科学、科学通报(全文)、数学学报、化学学报、物理学报、计算机学报、电子学报(三)二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WOSP-ISSHP(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国外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中国经济史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季刊(北大)、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经济问题、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财贸经济、统计研究、战略与管理、中国管理科学、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管理科学学报、科研管理、经济管理、会计研究、金融研究、财政研究、国际贸易问题、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人口科学、文学遗产、中国语文、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文艺研究、世界美术、美术、史学理论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闻与传播研究、现代传播、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华中科技)、体育科学、心理学报、经济地理、人文地理自然科学类:EI Compendex[1]光盘版收录论文、SCI-E收录论文[2]、WOSP-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数学年刊、应用数学学报、物理学进展、高等学校化学学报、理化检验、微生物学报、中国农业科学、食品科学、食品与发酵工业、中国粮油学报、机械工程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软件学报、建筑学报(四)三类刊物人文社会科学类:最新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除已列为一、二类刊物外)、经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求是(内参)、产业经济研究、管理评论、中国广告、装饰、市场营销导刊自然科学类:(1)EI Page One收录论文[3](2)以下高校学报自然科学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3)以下高校学报自然科学版的部分学科[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4)专业性学术刊物:自然科学史研究、自然科学进展、系统工程、系统工程学报、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运筹学学报、控制与决策、数学研究与评论、数学进展、计算数学、高校应用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应用概率统计、数理统计与应用概率、应用化学、大学物理、色谱、营养学报、中国油脂、食品工业科技、粮食储藏、粮食与饲料工业、中国食品学报、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轻工机械、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工程、计算机工程与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收录论文由权威检索机构检索为准,下同。[1] EI Compendex:即计算机化工程索引,为全记录式。它收录论文的题录、摘要、标引主题词和分类号等,并进行深加工;有无主题词和分类号是判断论文是否被Compendex数据库正式收录的唯一标志〔可在EI Compendex CD-ROM即光盘版中查询收录情况〕。[2] SCI-E(SCI Expanded-SCI的扩展库,即Web版)中被选择收录的论文。[3] EI网络版(EI Compendex Web)中被收录的Page One题录数据(不列入文摘,没有主题词和分类号,不进行深加工;有的Page One也带有摘要,但未进行深加工,没有主题词和分类号。所以带有文摘不一定算做正式进入EI Compendex)。[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仅限计算机学科;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学报仅限食品科学学科;江南大学学报限食品科学及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科。附二:关于“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实行的补充说明该校各院、系、部、所:该校“科研奖励期刊目录”(2005版)已实行一年多,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奖励期刊停办、更名和栏目设置差异较大或改版等情况。为了完善学校科研奖励和考核制度,现对该目录的实行做以下补充说明:1.原一类刊物《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现已在香港停刊,后改在内地采取“以书代刊”形式,不定期出版。因其公开发行的刊号已取消,故在该书中所发文章不再享受原刊物规定的奖励。另外,原二类刊物《战略与管理》现已停刊,故将其从二类刊物中删除。其他有如以上两类情况者也同样不在享受论文奖励。2.原二类刊物《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现已更名为《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更名后的该刊物仍为二类奖励期刊;原三类刊物《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现已更名为《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更名后的该刊物仍为三类奖励期刊。3.在一类刊物《管理世界》“短论”栏目中所发表的文章,2006年暂按二类刊物奖励,2007年开始按三类刊物奖励。4.原二类刊物《经济管理》自改为半月刊后,每月出两个版本:《经济管理》新管理(双号刊)和《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两个版本差异较大。《经济管理》新管理(双号刊)为CSSCI选用版本,而《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不在CSSCI选用版本范围之内。因此,在《经济管理》培训版(单号刊)所发文章不享受论文奖励。5.所有在杂志“书评”和“短论”(《管理世界》除外)栏目中发表的文章不享受论文奖励。6.同一作者一个年度内在同一期刊发表的论文,年奖励篇数不超过2篇。

这个问题不应该在这问的

学报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制度

1、搜索微信公众平台,点击链接进入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点击网站上方立即注册。

2、进入之后,需要选项帐号类型,点击订阅号即可。

3、输入注册邮箱,输入验证码,确认密码。进入邮箱查看验证码。

4、然后打开输入的邮箱,找到这条信息,回到注册界面,输入验证码。

5、最后输入类型个人,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成功注册了。

可以关注公众号安全助手,然后登录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即可。

首先你得搞清楚公众号的定位,你的公众号的内容应该做什么,其次你再去思考接下来的运营、活动推广方案。

要生产的内容弄清楚了,接下来你就要思考公众号的运营,你可以去做一个竞品分析报告,对同行业公众号的运营模式、运营效果等等做分析(在新榜上就可查看各行业公众号的运营数据),百度一下公众号竞品分析的一些维度,然后你就可以从每个维度去分析你的公众号应该怎么运营,包括账号基本设置(账号名称、简介、自动回复、菜单栏规划等等),内容发布设计(发布时间、发文数量及次数、排版等)。

最后就是思考如何去推广了,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你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吸粉(那什么增加品牌曝光率、影响力啥的大目的就不说),可以根据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去做一些活动(这里墙裂推荐“考拉新媒体”,里面有各种新媒体需要的工具,还能查看营销日历非常方便),多开通一些自媒体推广账号(搜狐、百家号啥啥的,去搜一下比较好的自媒体平台)然后生产内容,以软文形式引导平台粉丝关注公司的公众号或官网(这里要注意各个平台发文规范,一般不允许打广告,所以得想点办法),反正就是开动你的小脑袋、打开你的脑洞,去思考用怎样的手段,在成本允许的前提下怎么才能吸引到精准用户的关注(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学问了,方法太多了,但基本你能想到的别人都已经做过了,所以很难搞)

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2009年12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进行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考察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论文可结合专业特点,在体裁方面体现多样性,采取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论文撰写工作。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教务处、二级学院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第五条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价全校毕业论文工作。二级学院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和实施。 第六条 教务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宏 观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及其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校的整体管理目标。 2、进行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 3、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及评分等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检查评估。 4、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信息。 5、负责对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6、受理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异议及复查工作。 第七条 二级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主要职责是: 1、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施。 2、向学生宣传并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3、遴选安排指导教师、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4、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组织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质量分析、 工作总结 、文档资料的整理与保存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选题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课程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体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意选题的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等情况, 要符合培养目标。各二级学院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论文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毕业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专业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理工科学生要尽量选择实验类、工程实践类的毕业论文题目,人文社科类学生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实践设立题目。拟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切忌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2、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知识创新、方法创新、技术创新和理论思想创新。 3、实践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体现专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可行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具有可行性,符合本科学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避免过多和过少两个极端。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个性化。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避免千篇一律,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使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学生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可以选择的体裁和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选题要体现学生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综合运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能对选题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2、毕业设计。选题反映社会生产的实际需要,有突出的实用价值,符合本学科专业的要求;设计应有明确的思路、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 实际成果预期,避免凭空想象的、纯理论的内容。 3、调研报告。选题能反映一种或者若干种社会问题,能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客观问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并明确调研思路、方法、地点、相应实施条件,以及本人能直接参加并经努力能完成的调研任务。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程序。 1、二级学院应组织专业教师编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由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并根据专业发展和实际需要及时更新。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2、选题工作应坚持学生自愿和二级学院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师生双向选择,二级学院适当调整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3、二级学院应通过召开选题指导会等形式,向学生简述毕业论文选题的体裁、题目内容、具体要求、难易程度等,与学生充分沟通,指导学生选题。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题目,指定指导教师。 4、学生可以根据《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选题,也可以根据兴趣自选题目。学生自选题目须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说明(题目、已具备的条件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要求等),经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执行。 5、学校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科研创新课题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6、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正式的《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毕业论文课程开始时发给学生。任务书应包括毕业论文题目的来源、应完成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形式、进度安排、 参考文献等。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原则上应一人一题。确需团队合作方能完成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第十二条 选题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改,确有更改必要时,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送二级学院办公室备案。选题结束后,应将选题汇总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开题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应撰写开题报告。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拟定的任务书,在查阅相关资料后遵照教师要求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二级学院可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提纲、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第十四条 参考文献应选择能体现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具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参考文献须至少包含两本专著(以国家重点出版社为主要参照系)和两篇核心期刊论文(以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版)和《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版)为参照系)。 二级学院还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自行拟定外文文献的数量要求。 第十五条 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即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第五章 指导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单 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助教可以协助中、高级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8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必须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鼓励有科研力量的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七条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论文指导和检查工作,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每次指导和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对毕业论文的初稿、修改稿、定稿至少进行三次指导,最后写出论文评语,给出论文成绩。 第十八条 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约定每周指导的具体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及时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 工作计划 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二级学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备案。 第十九条 二级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不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撰写 第二十条 各种体裁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可参考如下标准: 1、学术论文:论点鲜明,论证充分,论据确凿;方法适当,逻辑性 强,对问题有较深入的分析;论文注释和写作体例符合规范;参考文献具有适合性、准确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原始文献使用比例高;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表达准确。 2、毕业设计:立论正确,结论合理,专业结合度高;设计新颖,方法独特,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相关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设计分析专业语言表述运用准确、符合行业规范,符号统一、编号齐全、图纸完备、图表精确清晰,信息和数据丰富,计算准确。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3、调研报告:必须是本人直接参加的调研成果;调研重点反映调研对象的实际状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客观,数据真实,资料翔实;调研报告交代调研的整个过程,写作格式规范,层次清晰,结构科学,建议合理。多人合作的应明确具体分工和贡献。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遵照《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执行。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外语专业由外国语学院根据《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教务处出台的有关新规定和学院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经教务处审议通过后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改正。 二级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提交之后组织检查,发现存在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须责令学生重写,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1万字,理工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5000字,毕业论文对于部分专业毕业设计成果由毕业设计图 纸和毕业论文两部分组成者,其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应不低于5000字。查阅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具体要求参照开题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学生向指导教师及其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论文。进入评阅程序。 第七章 评阅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后,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评阅后,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做出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对于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第八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向二级学院提出答辩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答辩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下旬。 第二十八条 二级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也可以聘请校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 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组成若干个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应有副高以上职称)1人,设秘书1人。 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在答辩前一天公布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参加答辩学生名单。 第三十条 答辩小组组长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主持答辩并组织答辩成员打分和写 评语 。 第三十一条 答辩小组答辩前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和论文(设计)形式,当指导教师与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阅,根据评阅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答辩。答辩小组不同意答辩的学生,须向二级学院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二条 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为答辩提问作好准备。答辩中,学生必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第三十三条 答辩包括论文陈述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答辩时间15—3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答辩要求。 第三十四条 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第三十五条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并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向学生公布,做出书面报告与总结。 第三十六条 单项成绩评定和总成绩评定一律按照百分制记载。总 成绩评定时,一般应包含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个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其中答辩评分占总成绩比例不应低于30%,各部分成绩单项评分一般不得超过95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记分制。 学校每年开展优秀毕业论文遴选工作,并对优秀论文指导教师予以奖励。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15%,良好的不超过45%。 第三十七条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记为不合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任务者; 2、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时间少于规定时间三分之二者; 3、有严重抄袭行为者; 4、试验、设计、立论或计算方法有严重错误,不符合科研工作基本要求者; 5、论文(设计)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者; 6、答辩未通过者; 7、无正当原因未参加答辩者; 8、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可申请重修并参加下一年度答辩,重修通过后方能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对答辩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九章 质量监控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论文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各环节应符合本环节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才可开展下一环节工作。 第四十条 各二级学院在第7学期第7周至第8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并公布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于第七学期的第9周至第11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应于第12周至15周期间完成,并将学生选题汇总上报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时间为第16周起至第八学期第11周止,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交指导教师评阅。第8学期第12至13周,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给出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第8学期结束前,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样本原件和电子稿送交教务处。 第四十一条 二级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定期检查毕业论文的有关工作,并于学期末将检查结果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十二条 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指导教师。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论文是否含有抄袭、剽窃内容;指导教师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评语过分简单或与论文不相符的情况等。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专家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 第四十四条 学校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于答辩开始前组织全校毕业论文原创性抽查,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视情节性质,可作出 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答辩、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年答辩等不同的处理。 学生对抽查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第四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向二级学院反馈,并作为评定各种优秀教学奖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十章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保存 第四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做好归档保存工作,根据学校电子档案归档规定,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存期十年。 第四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学生均不得自行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统一交二级学院保管或处臵。 第四十八条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结合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装订。 第四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转让须征得二级学院和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有关法规执行,学生不得私自转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寄出校外发表。 需要保密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按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五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毕 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论文评阅表、答辩评分表、答辩表决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归类整理存档。 第五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教学管理专项评估工作,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和推荐评奖工作,积极报送参加各种大学生优秀毕业论文和大学生科研成果评奖。 第五十二条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按实际毕业年份归档。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在本管理办法指导下,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等二级学院的个别专业对毕业论文形式和内容有特殊要求,不能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规范者,应及时制定相关专业毕业论文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印制规范》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汇总表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一览表 附件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6: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附件7: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检查表 附件8: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选题、开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9: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成绩评定过程控制表 附件10: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供指导教师、评阅人用) 附件11: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12: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3: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4: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答辩委员用) 附件15:兰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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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学论文标准格式,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纸张和页面要求A4纸,纵向单面打印。页边距要求如下:页边距上下各为2厘米, 左边距为,右边距为2厘米。二、论文装订页码顺序1、封面(按标准格式装订)2、论文摘要、关键词(中、英文单独成页,不标页码)3、目录(要求至少有两个层次,各层次需注明其在论文中的页码)4、论文①引言或绪论(单独成页。页码从1开始标注,连续标注页码,至参考文献止)②正文③结论(单独成页)④参考文献(单独成页)三、章节目序号章节目序号的级序规定如下: 一、 (一) 1、 (1) ①四、排版格式1、封面题目用三号楷体,居中;专业、学生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等用三号楷体,居中。2、“摘要”,两字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居中,加粗,上下各空一行。摘要内容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关键词” 小四号黑体,加粗。3、“目录”,两字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居中,加粗,上下各空一行。目录下的各章节标题(前面无空格(顶格)),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4、“引言”,两字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居中,加粗,上下不空行。内容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5、正文内容,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所有段落和标题前均空两格。第一级标题字体加粗。6、结论,两字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居中,加粗,上下不空行。内文小四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3磅。7、“参考文献”,三号黑体,居中,加粗,上下各空一行;内文小四号,宋体,每段前面空两格。

不算的,将会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的引用。

以西安财经大学为例,依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送审前的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的引用后,学位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0%(不含20%)的,视为学位论文检测通过,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答辩后正式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的引用后,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含20%)者,取消论文作者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推迟半年或者一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若再次申请学位时,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后的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则终止学位申请。

扩展资料:

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拟申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检测申请及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进行检测。

2、研究生导师要恪尽职责,严格把关,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教育法律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2002]8号文件精神,申报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已取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3.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4.在学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 (论文成绩不计算在内) ; 5.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不能低于80分); 6.参加考试无作弊行为; 二、申报学士学位时限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 三、申报学士学位程序 1.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 2.申请人出示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学校自考办或区县考办加盖公章的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3. 办理学位申报的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法学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原件后由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自考办公章),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其申请,并将上述材料整理后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对审查有疑义的,及时书面请示学校学位办,学校学位办同意接收其申请的才予办理申报手续。 4.缴纳工本费55元。 四、申报学士学位时间 学位申报每年两次,具体时间是:第一次是3月底左右;第二次是9月底左右。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 五、申报学士学位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楼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车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5382626

一、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必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2.已取得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和重庆市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3.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上(论文成绩不含在内)。4.毕业论文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违纪、作弊行为。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时间:2018年9月17—21日上班时间申报。二、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时限: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起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学位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三、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流程:1.《学位申请表》在“西政自考”网站中的下载专区下载(只填写个人信息)。2.申请人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于学位申请表上。同时提交与彩色免冠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图片尺寸(像素):宽140、高200、大小:≤8K、格式、JPG、照片背景:单一白底。)自备优盘提交,如有差错考生自行负责。3.申请人必须出示自考本科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含内页成绩表)原件、重庆市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单。身份证、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并提交两套复印件(身份证、准考证用A4纸复印在一张上,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四、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申报自考学士学位地点:1.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南楼2002室自考办公室(沙坪坝校区)。2.学位申报按毕业证书颁发一年两次,大致时间为:上半年3月中下旬、下半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上通知。五、2018年下半年西南政法大学领取自考学位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9月,具体时间见“西政自考”网上通知。凭本人身份和证准考证(工作日)在办理处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者,需出具委托人亲笔委托书、身份证、准考证、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并复印。(用A4纸)点击页面左下角“了解更多”查看:更多有关自考考试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必考课程的平均分在六十五分以上,通过英语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在‘良’以上,并且在自考中没有违规现象,必须在毕业一年之内申请,过期不再给予办理。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申请授位。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优良。 (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2.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获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半内完成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逾期未申请者不得再授予学士学位。市学位办每年受理学位两次。3.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怎么办理手续? 自愿申请授予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应首先向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考学校的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半身标准照片二张)。4.经审核未通过的学位申请者,能否申请补授学位? 已受理的学士学位授位申请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决定不授予学位的,不得申请补授学位。5.原已有学位者能否再次申请授位? 已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同学科门类,不再授予学位证书。6.申请学士学位,其外语统考有哪些规定? 根据市学位办的统一要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参加由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具体规定如下: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第一门课程合格后至获得毕业证书一年以内,均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市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半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半也不能申请学位; ③自学考试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生,从第一门课考试到申请学位,其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文章发表管理办法

想必大家都知道,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品牌建设,而软文营销也是各大企业主要采取的策略之一,因为不仅成本低、权威性高,而且还能迅速曝光,甚至可以快速覆盖整个网络,还能把发布的新闻,放在官网,企业宣传手册,宣传栏,提高客户认可度,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并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新闻发布可以找易推社,其平台汇集上万家媒体资源;那软文撰写,咱们该注意哪几点呢?首先是内容的布局,根据品牌或产品设定内容,不要太广告,可以从一个事件或者一次活动引出,来设计故事,有创意的内容更容易吸引别人;其次是优化内容,加快搜索引擎的收录以及方便用户找到我们,结合搜索引擎关键词的热度有针对的在文章标题和内容中加入我们想推广的关键词,方便客户在搜索相关关键词时可以找到我们;第三,关于文章的标题标题不宜过长,16-18字以内最好,一个主题,加入想推广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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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刚分享了一篇《新闻稿发布中的技巧和原则》,文章已经够长了,可要说的内容还是没说完,干脆针对新闻稿发布过程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再写一篇。咱们废话少说,下面直接切入主题。新闻稿中是否带链接?一直以来,新闻稿中是带连接好,还是不带连接好,是存在争议的。按新闻公关的思路,新闻稿是提示品牌可信度的,建立社会公信力,要以第三方媒体的角度去谈问题,如果让消费者看出这是一篇企业的文章,那就是失败的,而带网址链接等于明白告诉读者这是一篇广告文,所以新闻营销高手是不带网址链接的。就笔者口碑侠马山在新闻营销实践中的经验,前面的观点都是对的,就是有些企业新闻策划的功力一般,根本无法做到那种高度,也只能策划出点广告文,这样的广告文如果能带上网址,会形成一个客户全面了解企业的窗口,也能对营销推广起到有力的推动,不失为一个办法,同时可以帮助优化网站。实际上,媒体对于文章是有一定的要求的,目前由于百度绿萝算法的实施,文章中超级链接会对连接双方起到反作用,而使新闻稿带链接的作用减弱很多,大多数媒体也拒绝给内容带超级链接,也就是活链。一般死链大部分网站都是可以的,除非是综合门户里六大门户会拒绝带,但是不带也没关系,只要文章里有品牌名词,同样是具有宣传效果的,不那么广告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公信力。新闻稿发布时是否带商务通可能是在医疗行业流行起来的,文章中带商务通,其实已经让文章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彻底沦为广告了,这里我们不讨论带商务通的对错,只讨论能不能带。我们试想一个正规的媒体肯定是不会让文章里嵌入代码,这样让一家媒体走向灭亡,凡是能带商务通的媒体,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网站被人承包了某个版块,一种是这个网站本身就是个个人网站。一般行业,没见过此类要求的,只是在医疗行业见过,笔者不太赞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其实是要把媒体做死,我们试想纯粹是广告文的媒体消费者会喜欢么?长此以往企业投放的新闻稿没有真正的消费者去看,企业新闻营销也成了自娱自乐。新闻稿发布内容是否可以带电话无论是带连接,还是带电话,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客户能够找到企业,总之越大的媒体越难带,即使能带不会是那种非常重要的文章,就笔者口碑侠马山看来,如果我们策划的是一般的企业软文,希望带着链接和电话投放的话,可以把媒体范围放宽一点,综合类的大门户给带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区域门户和行业门户还是有机会的,我们把新闻稿做好了优化,还可以截取搜索的用户,这样效果也会很不错,但是如何优化新闻稿企业自己人可能不会,这个可以咨询笔者所在的口碑侠营销机构的在线顾问,百度口碑侠进入网站可在线咨询,也可联系网站人员在线继续交流。新闻稿发布中的收录问题新闻稿发布后的收录问题,这个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文章不被主流的搜索收录,新闻稿的推广作用就被减弱了。搜索引擎的收录一般包括两个方面,就是新闻源的收录和网页收录,正规网站一般情况下网页收录都是可以保证的,但是新闻源收录首先得发到新闻源网站上,不过呢就是发在新闻源网站上也会由于稿件或者搜索引擎抓取的原因而不抓,就IT行业的稿件来讲新闻源收录30-70%的比较多,其他行业可能几率更低,但是一篇稿件有一个以上的新闻源收录也就可以了,再多的也是陪衬。以上几个问题,是笔者口碑侠网络营销顾问马山在与交流中了解到的,也是企业比较关注,而又存在疑虑的问题,现在总结如上,希望能帮到读到这篇文章的所有人。

创办科学技术类正式期刊,由创办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省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国家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一)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和出版计划应报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出版社不得用书号出版或变相出版期刊。 (三)报刊社不得出版或变相出版图书。 (四)报刊改变原审批的重大项目或出版增刊,应重新报批和登记注册。 (五)报刊停刊应向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注销原登记证号。停刊后如需复刊,应重新履行审批、登记注册手续。第十条图书出版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版物的定价标准;报刊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核准的定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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