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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侵权责任承担主体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08:30:48

网约车侵权责任承担主体研究论文

网约车司机责任,网约车司机独立运营开车拉客的,若在载客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后,给搭乘人造成损失的,或者其他肇事司机引起的,那么肇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受伤的乘客可以直接找网约车司机索赔。另外,一般车辆会购买车险,所以实践中还可以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保险人理赔。注意的是,如果是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那么可能会得不到支持。不过,即使保险人拒绝理赔,还是可以积极去找肇事者索赔。网约车由网约车平台管理者运营管理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乘客的乘车安全,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所以,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确定对方属于网约车平台的,可以直接找该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确定网约车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后,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积极索赔。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对损害赔偿金数额不服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网约车的责任承担主体是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1、对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资质的监管责任;2、明确服务质量按约定履行运输合同;3、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4、旅客自带物品损毁、灭失的过失赔偿责任;5、安全生产责任;6、依法纳税;7、驾驶员培训及权益保护责任。【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动物侵权责任研究论文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2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说,修订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杨合庆说,修订草案二审稿健全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机制。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中央财政对野生动物致害的预防控制及致害补偿的经费补助范围,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明确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增加防止野生动物逃逸和伤人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他进一步指出,修订草案二审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记者会上,杨合庆还对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问题一一给予了回应。他说,此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买卖鹦鹉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杨合庆说,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调整。

一、概念行为人侵害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必须对被伤害人做出赔偿。”二、、概念界定对侵权行为的构成, 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罗马法和英美法国家所采取的对每种个别的侵权行为类型分别地规定要件、效果的方式, 另一种是像法国民法第1382条那样, 对侵权行为的要 件、效果设置一般性规定的方式(使因faute 造成损害的人负担赔偿义务) .从中国学者的论著看, 一般热心于后者, 即采取一般抽象概括定义的方式。依前者, 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给侵权行为下一个统一的概念是不可能的; 依后者, 似乎又难达到统一的认识。出路何在? 本文认为, 侵权行为作为一类社会现象, 必然具有其共同特性, 只要我们从各个特殊的具体的侵权行为中, 概括出其共同的东西, 给侵权行为下一个较为科学的概念, 还是可能的。界定侵权行为概念的指导思想一)、侵权行为概念要反映各种侵权行为的共同特征学者们希望能对侵权行为作出一个统一的定义。“这种定义的重心在于规范的可操作性。由于定义给出了侵权行为的识别标志及构成要件, 法官只要按照三段论的推理方法, 确定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便可作出判决。这样定义即成为法律实施的前提, 成了法律统一性和稳定性的化身。” 目前民法学界之所以对侵权行为构成认识不一, 形成三要件、四要件乃至五要件六要件, 正是由于他们忽视对从形形色色具体的侵权行为中去发现其普遍性的原因或根据。侵权行为尽管千差万别, 但其共同的特点是, 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了某种行为的侵害。侵权行为人是主体, 被侵害的客体是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主体通过各种侵权行为作用于客体之上, 成了联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在主体、行为和客体的关系中, 客体是单一的, 主体和行为则是多重复杂的。客体的单一性为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提供了基础。二)、侵权行为内涵应该是各种具体侵权行为共同的本质属性历史上, 关于侵权行为概念的表述远没有现代学者们复杂。在举世闻名的罗马法名著查士丁尼所著的《法学总论》中“ Injuria (侵害行为) 一词, 一般地说, 指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而言”“王政时期罗马已将违法行为分为公犯( delicta publica) 和私犯( delicta p rivata) 1当时公犯是指通敌、叛国等危害国家利益的罪行, 私犯则是侵害私人的财产或人身。”可见,罗马法的侵权行为就是侵害私人的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既简单又明确。这一概念的不足之处是并不是所有的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而必须是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他人权利和利益的行为。侵权行为作为各种具体侵权行为的理论前提, 应当符合“最简单原则”。所谓最简单原则, 就是从外延上, 它能够包括一切侵权行为。从内涵上, 它能够集中各种侵权行为中所共同具有的最基本单位和因素, 剔除各个不同类型侵权行为中所具有的一切特殊性的因素。使用数学上的一个术语, 就是求出各个数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这样的概念, 它所反映的各种具体侵权行为的特殊因素越少, 人们认识和识别侵权行为而发生错误的概率就越小。这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的:“当基本概念和公理距离可观察的东西愈来愈远, 以致用事实来验证理论的含义也就变得愈来愈困难和更费时日的时候, 这种论证方法对于理论的选择就一定会起更大的作用。”三)、侵权行为概念应当符合科学的逻辑结构逻辑学告诉我们, 概念应当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一个概念, 要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 就必须先从考察具体的事物或现象出发, 将所研究的对象或现象的各个部分、因素和属性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来加以考察、比较和分析, 然后再将对象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抽象出来, 而将其余的属性暂时搁置下来不加考察, 从认识个别事物的特殊本质过渡到认识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这种方法, 就是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的方法。概括的客观基础是同一类事物都具有其普遍性的属性, 这种普遍的属性不仅为某一个别事物所具有, 而且为这一类的事物所共有。能够反映同一类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为属概念, 反映同一类事物中个别事物的概念为种概念。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具体侵权行为概念之间应该符合属概念与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对侵权行为的客体、主体和行为作一些简要地说明:一、 侵权行为的客体是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关于是否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 可分为三种情况来认定:一种情况是, 侵害的客体是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这种权益具有对世性, 亦即世界上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其义务人具有不特定性。无论是什么人, 凡是侵害了这种权益的, 都属于侵权行为。如在一般情况下,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均属于法律绝对保护的权益。另一种情况是, 侵害的客体属于法律“相对保护”的客体。亦即法律在一定范围或者一定的条件下, 允许行为人对客体进行伤害, 对这种伤害, 法律不禁止, 也不谴责, 甚至鼓励。只有在行为人违反这些条件时, 法律才给予保护。如医生治病救人, 不仅要切除病人身上的病患, 而且为了病人的利益, 在切除病患时, 还必须连带地切除病人的一些好的器官或者机体。这是为了保住病人的生命, 不得已而为之, 这种行为当然不算侵权。如果超出这种情况或不符合这些条件, 切除了病人身上不应该切除的其他器官或者机体, 这就属于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应当认定为侵权。如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某医院为治疗盲肠炎, 竟将病人的子宫也切除掉了。再如, 竞技体育中, 运动员在遵守竞技运动规则的前提下, 因合理冲撞而伤害了对方的身体, 这是法律允许的, 不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 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如果运动员违反竞技规则, 故意伤害对方, 则应当认定为侵权。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受害运动员的人身属于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权益。三是侵害的客体属于“法律不予确认和保护的客体”。如为了制止正在行凶杀人的犯罪嫌疑人, 将其击毙或者击伤, 属于“正当防卫”, 这自然不算侵权。二、 对侵权主体的认定认定侵权行为应当将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区分开来。传统民法理论认为, 无行为能力人因其不具有行为能力, 其行为不存在侵权问题。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中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说,民法通则在这里对“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的性质讲得还不够清楚的话, 那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讲得更清。其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这里最高人民法院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明定为侵权行为。其中的被监护人自然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据此, 完全有理由地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侵权主体, 其行为可以构成侵权行为, 而与其是否具体承担民事责任并无必然关联。三、 对于侵权的“行为”的认定传统民法理论将侵权行为与行为人有无认识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联系起来。认为无行为能力人因其不能辨认、判断自己行为的后果, 不具有侵权行为能力。本文认为, 对侵权行为的认定施加过多的主观因素是不必要的。生活实践证明存在两种侵权:一种主观无过失侵权, 包括无行为能力人侵权和“好心办坏事”的侵权; 另一种是过错侵权, 即有故意或过失的侵权。这两种侵权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侵害后果, 从性质上并没有什么 两样。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 realakte) 者, 基于事实之状态或经过, 法律因其所生之结果, 特付以法律上效力之行为也。”可见, 事实行为并不强调行为人的主观因素。英国法学家Flemiming就认为, “不管侵权人主观是否可受责难, 无辜的受害者都应当获得赔偿。”可见, 以是否侵害了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权益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性质, 具有法律和社会实践的基础。特殊侵权行为一、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而且是在执行职务不当的条件下,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由公职人员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由他自己承担民事责任。二、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三、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四、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1)未将产品投人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五、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六、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七、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三:(1)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2)污染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3)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八、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要件有:(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4)施工人有过错。(5)有因果关系。九、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下列情形,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2)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3)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十、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致害动物饲养、管理人的两种免责事由:(1)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2)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十二、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构成要素上述要件之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因素, 即:过错、行为不法、损害事实是否是侵权行为 必要构成要件上。侵权行为“要件”应是所有侵权行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当缺少这一条件就不能构成侵权行为时, 才能够称为“要件”, 否则, 就不能称为“要件”。当某一条件仅仅是构成某一类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 而不是所有侵权行为中的必要条件时, 这样的条件也不应该作为侵权行为概念的“要件”。本着这一指导思想, 我们来讨论争议中的几个要件:一、 过错按中国学界通说, 是指“行为人在从事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 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所谓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某种法律后果, 而仍然进行此种行为,有意促成该违法后果的发生。所谓过失, 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违法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竟未预见到, 或者虽然预见到了却轻信其不会发生, 以致造成违法后果。”可见, 过错主要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本文认为, 过错不应当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一)从中国立法上看, 中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 中国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采取的是广义的概念, 既包括过错侵权行为, 也包括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过错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下位概念; 作为属概念的“侵权行为”中, 不应该有它的位置。(二) 从司法实践看, 法院在认定某些侵权行为时, 有时仅仅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 即可认定其为侵权行为, 不需要探讨行为人内心的主观过错。比如,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其本身足以构成侵权, 不需要再探讨行为人的内心心理状态。第三, 在许多情况下, 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合法权益, 即使行为人内心没有过错, 同样应认定为侵权行为。“好心办坏事的人”即为一种。虽属“好心”, 但却侵害了他人, 也不能不认定是“侵权”。在国外也有这样的例子。美国侵权法中有一个“蛋壳原则”( shull of egg - shell) , 即原告有一个像“蛋壳一样薄的脑壳”, 被告因“开玩笑”像平常人那样拍了一下他的脑壳, 却引起了原告死亡。在这种情况下, 被告“完全不存在”伤害原告的故意,被告没有预见到也不应该预见到其行为会引起原告的死亡。但被告仍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构成侵权要件的是他的“行为及其后果”, 而非“内心过错”。(三) 侵权法保护的重点应当是无辜的受害人。即使致害人内心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但对他人造成损害的, 也应对受害人予以救济。对此, 美国著名法官O1W1霍姆斯有一段很精彩的论述:“如果一个天生鲁莽愚钝的人总是不断惹祸, 不是伤人就是害己, 那么毫无疑问, 它的先天缺陷在天国的法庭上会得到宽宥。但是, 他无意中给邻人造成的麻烦, 一点儿也不比过失犯罪造成的麻烦少, 因此, 它的邻人要求他达到他们的标准, 否则就自己承担后果; 由这些邻人建立的法庭, 不会去考虑他的个人缺陷。”二、 “不法”“不法”是指法律对该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不法”能否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这里有个如何衡量“不法”的标准问题。衡量行为的“不法”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为标准, 认为凡是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都是不法行为。这种标准反映在19世纪末草拟德国民法典时第二起草委员会反对第一起草委员会的意见之中。第二起草委员会反对第一起草委员会所草拟的民法典草案第704条第二款, 认为该款允许任何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而不管所违反的法律是否是为了保护他受到影响的利益, 此种法律走得太远。主张只有在侵害了受害人的法定利益时侵权人才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最终采纳了第二起草委员会的意见, 形成了1990年颁布实施的德国民法典第823条。另一种标准, 是以行为本身的性质对侵权行为是否“不法”作出界定。如果行为人行为的本身是合法的, 即使该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该行为就不能界定为侵权行为, 甚至还可以成为阻却违法的理由。紧急避险是传统民法理论公认的合法行为。一些民法教材不仅不谈紧急避险也可能造成“侵权”, 而且还认为紧急避险可以成为阻却违法的事由。本文认为, 任何事物都有两重性。对 紧急避险是否可以构成侵犯, 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比如“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救火当属合法行为无疑。但从池鱼主人角度考虑, 他的财产无端受损, 难道不是被侵权? 从中国社会生活实际看, 许多合法行为也同样造成侵权损害。如工厂按国家标准排污, 这可谓合法行为, 但即使合法排污, 对周围社区居民造成损害的也照样赔偿。2001年11月2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 就播出某一高压电站的设置完成符合国家要求, 但其附近一户居民的三个女儿均因高压电站设置的影响而得一种怪病, 起诉电站。难道能因“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就可以不认为是侵权? 社会生活的现实, 已经向传统侵权理论提出了挑战。有学者已经正确地指出:“侵权行为,虽为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但难以将其完全归于违法行为或合法行为中, 应认为大多数侵权行为是属违法行为的法律事实, 也有合法行为而侵害他人权利的法律事实。”因此, 从行为本身性质讲, 很难将“不法”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三、损害事实损害既包括物质的或金钱的损害, 也包括人身伤害、死亡和精神损害。许多学术著作都把损害事实看作构成侵权行为的必不可少的要件。认为“仅有行为而无损害, 不构成侵权行为。”“各种侵权行为引起程度不同, 所造成的后果也不完全相同, 轻微的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微小, 但无论如何, 没有损害后果, 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在一般情况下, 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 这是常态。但是否绝对到任何侵权行为都会造成损害? 值得商榷。从因果关系看, 侵权行为是因, 损害事实是果。从犯罪学的角度, 有“犯罪预备”, 也有“犯罪未遂”, 这些行为即使未造成损害后果, 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可谴责性。侵权和损害事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侵权是对侵权行为性质上的概括, 而损害事实是由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 但也有例外。现实社会生活的事例可以佐证:某一工厂擅自印制了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并贴在自己的产品上, 准备出售。后因被举报, 伪造的商标标识被工商局查封和销毁。该案中, 该厂的行为并未给商标权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但是否就可依此不认定其为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持有人可否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在英美侵权法中, 有名义上损害赔偿和实质上损害赔偿之分。名义上损害赔偿( nominaldamages) 是指受害人虽有权利要求赔偿, 但并没有造成现实损害后果时, 用以确认所被侵害的权利而进行的损害补偿。[而在大陆法系一些国家如日本在1925年11月28日大审院判决的大学浴室事件也曾判定侵权行为的成立不一定非要构成对某种权利的侵害后果。不难看出,没有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是存在的, 并非没有损害事实就构不成侵权行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 过错、违法、损害事实, 在一定情况下, 不一定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任何运动形式, 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性的矛盾, 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的本质。”侵权行为之所以多种多样、千姿百态, 就是因为每一种侵权行为都有其本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的形成, 在于其所处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 一切都是以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有时, 一个行为本身即可构成侵权, 而不必再有其他条件, 如假冒他人驰名商标行为。有时仅仅一个行为尚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还需要其它条件来配合。如甲与乙口角, 甲恼恨之下, 持棍棒追打乙, 因乙跑得快, 甲未能打着。甲虽然有明显伤害乙的行为故意, 但因未能给乙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 故不构成侵权行为。该种情况下, 甲的侵权行为的构成则需要两个条件:故意的行为和该行为给乙造成的损害事实。如果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硬要套进三要件四要件的框框, 显然是不现实的。行为特征一、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二、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于物权、人格权等绝对权而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一般义务。这种一般义务是侵权行为所依据的法定义务的主要来源。另外,债权也可以成为侵权行为所侵犯的对象,但在构成腰间上,需要更高的门槛。其次,这里的法定义务还包括法律赋予某些特定主体的特别义务,例如,《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据此,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教育机构对在该机构中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教育、管理义务。再例如,劳动法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保护义务。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再次,这里的法定义务也包括侵权法所设定的某些具体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例如《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通道上挖坑、修缮时,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秀山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设定明显标志的就是一种强制性的作为义务。如果行为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就违反了作为义务,对他人因此造成的损害应当曾但侵权责任。三、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 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四、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 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出现的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事件引发关注。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在8月26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上述问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法中都有具体规定和体现。杨合庆介绍,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在8月30日至9月2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第36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记者会会场杨合庆表示,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以上都是新增加的规定。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问题,这次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授权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对于买卖鹦鹉的问题,杨合庆表示,这实际上是一个外来物种如何进行更好管理的问题。此次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的调整。”

动物园动物致害的立法现状:“民法典”在侵权责任中设置了专门的第9章,即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的一般规定”,第一千二百四十六天“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等都有相关法律条款

新媒体侵权责任问题研究论文范文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如何定题目

首先看是什么专业的题目

其次根据专业和教授的口味来定

题目尽可能不要大众化

(一)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

(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

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

(三)完成初稿

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

(四)定稿

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以下题目仅供参考:

1. 试论大众传播受众权利的保护

2. 试论“媒介殖民主义”

3. 我们为什么喜欢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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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众传播受众价值的再认识

6. 民营网吧生存状况思考

7. 试论网络时代的贫富差距

8. 试论互联网络中的舆论引导

9. 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保障状况及思考

10. 由我国大众传播现状引发对“社会责任理论”的再认识

11. 受众行为对大众传播的作用

12. 我国大众传播内容与社会道德教化的冲突及思考

13. 试论网络传播环境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14. 论我国大众传播工作者的素质

15. 试论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并存状况下大众传播效果

16. 从蔡智恒网上小说看网络小说

17. 从《人生》和《平凡的世界》看路遥

18. 《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影响

19. 试论余华的《活着》

20. 试论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21. 大众传媒与“少年作家”诞生与生长

22. 试论小说与其改编的电视剧间的互动关系

23. 试论受众对传媒的需求

24. 试析信息不对称的后果

25. 试论手机对传统传播理论的颠覆

26. 试析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的保障状况

27. 试论传播媒介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

28. 媒介为我们营造了什么样的世界

29. 职业记者的危机——互联网络、手机对记者职业的影响

30. 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1. 试析“易中天现象”

32. 浅析央视10频道“百家讲坛”的选题策略

33.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

34.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

35.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

36.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

37.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38.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39.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

40.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

41.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

42.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1. 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2. 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3. 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4. 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5. “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6. 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7. 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8. 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9. 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10. 试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11. 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12. 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13. 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14. 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15. 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16. 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17. 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18. 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19. 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20. 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21. 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2. 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23. 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24. 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25.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26. 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27. 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28. 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29. 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30. 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1. 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32. 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33. 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34. 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35. 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36. 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37. 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38.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39. 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40. 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41. 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42. 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43. 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44. 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5. “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从“超级女声”到“梦想中国”

1. 报纸版面设计趋势分析

2. “厚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3.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4.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新崛起

5. 论大众传媒与和谐社会

6.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7.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8. 论编辑思维

9. 对美国“新闻自由”的解析

10.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11. 论报纸头版的新功能

12. 论新闻标题的特点

13.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14.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15. 论传统报纸的走向

16.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17. 《重庆时报》的版面分析

18. 论新闻策划

19. 论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20. 报纸专栏分析

21.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22.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23.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24.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25.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26. 论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导向

27.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9. 论编辑的人文情怀

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31. 都市报的“同质化”分析

32. 论新闻的世俗化

33. 对当前新闻教育的思考

34. 论网络媒体中编辑的角色变化

35. 新闻的“软化”现象思辨

36. 论媒介品牌的建立及注意的问题

37. 论传媒的影响力

38. 论传媒的公信力

39. 论传媒的涵化功能

40. 解读施拉姆的“受众信息选择公式”

41. 网络时代的新闻编辑思维

42. 论新闻编辑的境界

43. 论新闻编辑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

44. 论民生新闻报道现状

45. 论精确新闻报道

46. 论调查性新闻报道

47. 论媒介素养

48. 新闻评论现状分析

49. 论新闻编辑理念

50. 电视产业的困境解析

51. 报业生存现状分析

52. 论媒介产品走向媒介商品的变化

53. 论新媒体变革编辑方式

54. 论新媒体变革传播方式

55. 论新媒体变革传统媒体

56. 论传统媒体的数字化走向

57. 论传媒整合发展

58. 论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

59. 论网络新闻编辑策划

60. 从美国成立新媒体部队看美国对信息自由流动的威胁

1. 简论新闻的意识形态性质

2. 新闻“真实”的本质探寻

3. 新闻语言特征论

4. 论新闻的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即从“三个代表”的角度来讨论“新时期新闻”的特点)

5. 试论新闻与哲学的关系

6. 试论新闻与道德的关系

7. 试论新闻与文学的关系

8. (从生活中某一具体的新闻事件)试论新闻的社会作用

9. 新时期“新闻种类”的再认识

10. 重新认识新闻与生活的关系——针对目前新闻界存在的“等新闻”现象感言

11. 新闻风格论

12. 新闻的民族特点初探

13. 新闻与文学的关系

14. 现代中国新闻流派初探

15. 新闻美学的理性探讨和认知

16. 从“接受”的角度来谈新闻的写作

17. 新闻“阅读”的心理机制探寻

18. 从“普利策”奖看中西新闻意识的不同

19. 再论新闻批评的性质和任务

20. 关于新闻评论性质的再认识

21. 新闻中的美学规则

22. 新闻传播与民族文化的模铸

23. 可视性新闻与语言性新闻未来的展望

24. 如何正确地认识新闻的“工具”作用

25. 新闻价值论

26. 论大众传播中的个性风格

27. 论新闻自由与自由新闻 ——关于网络媒体现状的思考

28. 论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29. 关于当今中国新闻理论研究的思考

30. 应当正确地开展新闻批评——关于中国新闻批评现状的思考

31. 论新闻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32. 关于新闻的经济价值的思考——从中国资讯业的繁荣看新闻价值的另一极

33. 新闻学与传播学现实关系的正确认知

34. 大众传播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

35. 中西方传播理念之异同

36. 现代传播学论

37. 试论新闻的政治监督职能

38.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

39.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

40.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

41.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

42.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43.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44.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

45.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

46.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

47.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1. 传播效果浅论

2. 略论传播效果的提高

3. 传播效果评价

4. 博客管理初探

5. 中西采访技巧比较

6. 中西新闻价值观比较

7. 中西电视谈话节目比较

8. 中外电视新闻节目比较

9. 外国电视节目的借鉴与改进

10. 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风格比较

11. 广告的文化策略

12. 电视广告的现状与发展

13. 中国电视广告20年概论

14. 广告创意论

15. 广告的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

16. 新闻写作的创意

17. 新闻采访中的心理焦虑

18. 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

19. 从突然公司事件看记者的社会责任感

20. 新闻出版“气功热”反思

21. 民生新闻与社会和谐

22. 浅论突发事件报道

23. 社会和谐与新闻人的社会责任感

24. 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新闻

25. 科学发展观与新闻传播

26. 社会和谐与社会新闻

27. 新闻报道与社会和谐

28. 隐性采访浅论

29. 独家报道浅论

30. 都市报的现状与发展

31. 中外动漫产生比较

32. 动漫创新初探

33. 法制新闻中的隐性采访

34. 新闻采访中的新闻侵权行为

35. 批评报道与新闻侵权

36. 科学发展观与科技新闻报道

37.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新闻

38. 浅论网络传播

39. 网络传播与社会和谐

40. 短信传播浅论

41. 新闻媒体传播比较

您的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

有什么要求呢

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

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

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侵权行为包括很多,比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通常的发布作品大多涉及肖像权和著作权。那么问题来了,从网络获取的素材大多数要,如何界定是否侵权呢?侵权的界定依据《著作权法》构成侵权的行为包括,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剽窃、抄袭、未经许可发表、署名中擅自添加未参与创作者的名字,歪曲篡改等。此外,擅自使用、复制、出售、传播等,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等均构成侵权行为。正确引用素材如果使用目的是为了介绍某一作品、评论某一事件、举例来说明某一问题,而在作品中适当加入他人的作品则视为引用,是可以不取得授权的。不过“引用”并不是“转载”,引用的只能是他人作品的一部分,如果自己的作品中大范围的引用某一个人的某一作品,则需要获得原作者的授权。举个例子,如果以他人的以人物为主体的图片,则是使用了对方的肖像权。直接构成侵犯肖像权通常具备两个条件: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以营利为目的且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如果作品中出现了他人影视作品中的剧照,并且引用该作品目的是为了宣传、介绍该剧,则不存在侵权问题。风险提醒小法师提醒,侵权引起的纠纷后果都很严重,各位小伙伴一定要重视。比如前些年艺龙网发布的“葛优躺”表情包侵权事件,被判赔万元。此前也有多名著名艺人曾被侵犯过肖像权,获赔金额为人民币六千-三万元不等。据了解,影视行业有一种说法“剪辑段落不超过7秒不算侵权”和广告领域“临摹的海报中原创的比重不超20%不算侵权”其实这两种说法只是行业内的不成文说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定。关于侵权删除标注很多小伙伴都习惯在视频或文章尾部加上这么一句话“文章素材来源网络,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作者删除”。其实,这句话只能起到提醒作用,无法规避法律中侵权责任。

你大几的?大一的话我有十一个关于新闻学概论的题目……

侵权责任论文题目

你要是实在不知道怎么定题目的话,你可以找(法学)里去找找头绪

大多都是写规则原则这一块的,暂时没有想到新的视角。。。。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自己去看下(法学)吧,看下别人的论题是什么,你参考学习下

承担责任主题论文200字怎么写

责任是一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是一个人该去做的事情。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写责任的议论文800字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责任与担当

担当是一种责任,担当是一种态度。——题记

美国前总统华盛顿小时候曾收到过一份礼物——一把漂亮的小斧头。有一次,华盛顿在于伙伴们玩耍时,他提出要试试这把斧头的锋利程度。于是,他用这把斧头将父亲最喜爱的一棵小樱桃树给砍断了。第二天,父亲知道了这件事,他大发雷霆要求肇事者自己站出来承担责任。此时,尽管心里非常害怕,小华盛顿却仍然站了出来,告诉了爸爸是自己砍断小樱桃树的。老华盛顿尽管痛惜那棵小樱桃树,但他仍然非常高兴,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长大了。

尽管华盛顿当时心里非常害怕,但是他仍然敢于担当责任,这样的品格是他日后出人头地,最后成为总统的一个重要原因。

知道自己的错误而敢于担当责任已是非常不易,而知道别人的难处而帮其承担责任更是难上加难。意大利作家德·亚米契斯在他所著的《爱的教育》中就写到了这样一段……“到了学校,我们班的老师还没来。三四个同学正拿科罗西来开心取笑。科罗西就是那个长着红头发,一只胳膊因残废而垂在胸前,妈妈以卖菜为生,爸爸入狱的孩子。他们用尺子戳他,朝他脸上扔栗子壳儿,模仿他自己的残废样儿……科罗西此时已失去了理智,抄起一个墨水瓶就狠狠地朝弗朗蒂脑门上砸过去。弗朗蒂敏捷地跳到一旁,而墨水瓶正好打到刚进教室的老师的胸脯上……卡罗西猛然站起来,语气果断地说:‘是我!’……

卡罗西知道科罗西的难处以及他为什么要扔墨水瓶子,也知道站起来承认会受到老师的处分,却仍然帮科罗西承担责任,并且最后还请求老师宽恕那几个戏弄科罗西的同学,因此后文老师摸着科罗西的头说:“你的心灵真美!”

担当是一种责任,担当是一种态度,担当,更是一种精神。当你或别人犯错误时,勇敢地站上去吧,因为,敢于担当的人,其心灵必然是美好的!

责任

在生活中,每个人扮演角色不同时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作为学生,要承担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的责任。作为家长,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作为子女,要承担孝敬父母的责任。作为老师,要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

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会因为不负责任带来许多失败,最终碌碌无为的度过一生。一位家长不负责任,就会给子女带来伤害,就会导致家庭的破裂,就不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作为学生不负责任,在学业上就会寸步难行。作为老师不负责任,就会耽误学生的学业,也会被学校批评。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因为谁也不喜欢没有责任感的人,这样,就难以得到别人的帮助,也难以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支持。一个人在社会上是需要别人的帮助的也需要和别人合作。没有责任感的人总是推卸自己本来应该做的事情,总是无所作为,往往也会导致没有团队精神。

鲁迅是一位极有责任感的人。他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成是自己的义务。先是希望通过医学来拯救中华。后来转向文学,希望通过文学唤起人民的意志。所以,鲁迅后来写出了许多感人肺腑具有深刻意义的文章。得到了后人的敬仰。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会把自己理应承担的事情做好。在生活中,有责任感的人会没有责任感的人过得幸福。有责任感的人会把事情做好,机会与幸运也就更青睐于他。如果鲁迅是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就不会创作出那么多文章,也不会得到后人的敬仰。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会明白自己身上承担的责任,会因此而努力,努力了就会有收获。听到过这样一句话:爱笑的人运气不会差。我想,有责任感的人运气也不会差。与不负责任的人相比,人们更喜欢有责任感的人相处。

在生活中,我们有着不同的角色,也就承担着相对应的不同的责任。我们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有责任感才会带来一系列的好处。不负责任只会导致家庭人际关系的破裂,会导致事业的失败,会让你的一生碌碌无为。

论责任

打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册,每一页无不闪烁着爱国主义的灿烂光辉,战国时期的屈原,宋代的民族英雄岳飞,明代的爱国将领戚继光,焚烧鸦片的抗英将领林则徐,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不怕牺牲,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民族的自由,为了国家的独立和昌盛,他们甘于牺牲,敢于承担自身的责任,才忠烈千秋,永垂青史。当一个民族的人民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并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时,会成为一股不可战胜的强大力量!

作为当代少年,肩负着复兴中华的伟大重任;肩负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责任;肩负着好好学习,好好锻炼,保家卫国的责任,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我们要把真正实现自我和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努力进步,为中华这一大国的迅速崛起而奋斗!这是我们的使命,我们的责任。

毛泽东作为一代枭雄,为中华之崛起发出了“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呐喊,他带领红军行万里,他带领中国人们抗战到底,是毛泽东及千千万万的革命者肩负起了自身责任,才使这个坚强而美丽的中华民族从新站了起来!

常言道: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责任有大有小,有高有低,有崇有平凡,有伟大有一般,或许不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壮丽,不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沧桑。但是无论是怎样的责任,只要扛在肩上,就会有意义有价值,有良知。当我们充满了责任感,我们的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这就是考验,是对文明的至诚。它表现在对整体,对个人的关怀。这就是爱,就是主动,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责任。

有一些人,以考不及格为荣誉,以老师的批评为光荣,认为只有无家无国才无牵挂,认为浪迹天涯才能实现自身价值,殊不知,这种无家无国的心态,是自甘堕落,推卸责任的表现。当一些学生在黑网吧连夜上网虚度光阴时,可有想过责任?当年的鸦片战争,八国联军,圆明园被烧毁,这些血与泪的惨痛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警醒国人?肩负起自身的责任?作为当代少年,不让历史重蹈覆辙,让国家繁荣富强是我们的责任,但同时爱护老人,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当我们看到老人摔倒而不扶时,我们忘了自己的责任,忘了我们的初衷,忘了在国旗下的宣誓,当13亿的国人扶不起一个老人时,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中华民族的悲哀,如果这种情况在持续下去的话,谁家的老人在外摔倒都是同样的结局,不会有人扶。当我们真正肩负起自己的责任时,碰到摔倒的老人要毫不犹豫的给予帮助,要为他人做出榜样。

勇于承担责任,并用自己的劳动来补偿,不仅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还是对自己一种考验和锻炼。我为大家整理的学会承担责任政治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学会承担责任政治论文篇一 承担责任 服务社会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责任的含义、来源,知道负责任的表现和意义。 2.懂得承担责任会得到回报,但同时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3.懂得个人的成长离不开集体,天下的兴亡与个人的前途命运是紧密相连的。 4.懂得一个人应当信守承诺,勇于承认错误,这样才能自觉承担责任,享受快乐。 二、能力目标 1.能够积极承担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2.能够正确评估承担责任的代价和回报,作出合理的选择。 3.培养协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关系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增强责任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那些为自己、为社会承担责任的人心怀感激之情。 2.感悟创建良好班集体是每个人的责任,要主动关爱集体。 3.培养爱国情操和社会责任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逐步树立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知识梳理】 一、我对谁负责,谁对我负责 1.我的角色,我的责任。 (1)责任、负责的含义。 责任是一个人应当做的事情和不应该做的某些事情。对责任的承担叫负责。 (2)责任的来源。 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责任的具体来源:对他人的承诺、分配的任务、上级的任命、职业的要求、法律规定、传统习俗、公民身份、道德原则等。 (3)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 例如:作为子女,应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作为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习任务;作为朋友,应忠诚、互助、互谅;作为公民,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作为社会成员,应维护正义、热爱和平、保护环境。 (4)认识自己扮演的角色和尽到自己责任的重要性。 负责任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一个人正是在对责任的承担中,才体现出他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只有人人都认识到自己扮演的角色,尽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共享美好的幸福生活。 2.谁在对我负责。 (1)要自觉承担责任。 只有对自己负责的人,才能享有真正的自尊,也才有资格、有信心、有能力承担起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 (2)他人也在对我负责。 二、不言代价与回报 1.什么代价,什么回报。 (1)承担责任的回报与代价。 承担责任的回报: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更重要的是无形的财富,如良好的自我感觉、他人的赞许、获得新的知识或技能等。 承担责任的代价:感受到责任沉甸甸的分量,意味着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意味着可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责备,甚至受到处罚。 (2)正确评估承担责任的代价与回报。 2.我承担,我无悔。 (1)理解“我承担,我无悔”。 有些该做的事情,并不是我们自愿选择的,但我们仍然要为它们承担责任。如果采取抱怨、懈怠等消极态度,同样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只要我们把它们当作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担在肩头,全身心地投入,同样能够把事情做得出色。 (2)对承担责任的代价与回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 最富有责任心的人共有的情感:面对责任不言代价与回报。 (3)社会责任感的集中表现:不言代价与回报的奉献精神。 三、承担关爱集体的责任 1.我是集体的一员。 (1)集体和个体的关系。 集体的存在离不开个体。个体只有紧紧地依靠集体,才能有无穷的力量。 (2)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互依存的。只有维护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才有保障。保障个人利益是集体的责任,而集体利益是集体中每个成员努力的结果。因此,集体应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个人更应该积极关心和维护集体利益。 2.关爱集体,人人有责。 (1)关爱集体的意义。 集体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集体,只有人人都主动关心、爱护集体,为集体建设出力,集体才会真正成为我们依恋的家。 (2)关爱集体的表现。 ①自觉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服从集体的安排,积极主动地为集体建设贡献才智。②发扬集体的好作风,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决集体遇到的困难。③在集体中能求大同存小异,善于团结他人,让集体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四、承担对社会的责任 1.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1)公民要承担关爱社会的责任。 (2)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国家处在困难时期,最能考验公民的责任意识。主动为国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渡难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国青少年肩负着铸造民族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 2.热心公益,服务社会。 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既承担着社会责任,又在帮助别人,并使自身的价值在奉献中得以提升。 五、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1.信守承诺,勇担过错。 (1)信守承诺是负责任的表现。 (2)当我们做错事时,要承认错误并承担错误所造成的后果。 2.自觉承担责任。 自觉承担责任,就是我要承担责任、我愿意承担责任、我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要我承担责任、被迫被动地承担责任。自觉承担责任,就是要清楚地了解自身的责任,学会 反思 自己的责任,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 【跟踪练习】 一、请你选择 ▲单项选择(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项字母填入题后括号) 1.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努力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下列选项中属于负责任行为的是( ) ①小敏主动向班主任承认昨天自己没有认真值日 ②爸爸出差后,小勇按照自己在爸爸出差之前说的话做作业,没有玩电脑游戏 ③小雨每天都在 日记 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记录、反思,看有没有不对的地方 ④小琴上学迟到,为了不影响班级考评成绩,向学校值班老师谎报了自己所在的班级 ( )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2.“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乡村医生”周月华……他们各有不同的感人 故事 ,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这就是( ) A.都具有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B.都具有拼搏意识和艰苦奋斗精神 C.都具有合作意识和助人为乐精神 D.都具有责任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 3.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有千千万万个在平凡岗位上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人,他们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亮丽的风景线。最富有责任心的人共有的情感是( ) A.面对责任不言代价与回报 B.承担责任,得到回报 C.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其他事情不闻不问 D.只做属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4.对于承担责任的代价与回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下面认识中不正确的是( ) A.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言代价与回报 B.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表现 C.我们不应该承担那些没有任何回报的责任 D.我承担,我无悔,我不计较得与失 5.航母“辽宁舰”成功完成舰载机起降,而罗阳却倒下了。为了完成舰载机起降试验,他很少有时间陪家人,工作忙的时候,早晨6点多钟上班,常常到后半夜才回家。这说明罗阳深深懂得( ) A.个人应当关爱集体,集体不必关心个人 B.个人利益的实现会促进集体利益的发展 C.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坚持以集体利益为重 D.求大同存小异,才能让集体发挥出更大的力量 ▲多项选择(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项字母填入题后括号) 6.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龙海乡8位年逾古稀的老者,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喀斯特山区植树护林31年,建成7400亩林场,累计承包植树造林万亩,当地人亲切地称呼他们“陆良八老”。大树染绿了座座荒凉的山头,也让他们两鬓如霜。“陆良八老”的 事迹 说明( ) A.作为公民,应有奉献精神 B.作为公民,应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C.作为公民,应有出人头地、扬名天下的愿望 D.作为公民,应保护环境、热爱自然 7.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充当着不同的角色,同时也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作为子女,在家要关心、体贴、孝敬父母 B.作为学生,在学校要遵守纪律、好好学习 C.作为游客,要遵守法律,不乱刻乱画 D.作为公民,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8.“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好汉三个帮”,这些俗语告诉我们的道理是( ) A.为实现共同目标,在集体中我们应团结合作 B.团结的集体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C.合作才能共赢,团结就是力量 D.个体只有紧紧地依靠集体,才能有无穷的力量 年2月19日,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用生命托起战机,最终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航空英模罗阳;一生奉献给核事业,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科学家林俊德;在南海默默守礁20年,为气象观测作出巨大贡献的海军气象工程师李文波;为救出学生失去双腿,被网民赞为“最美女教师”的张丽莉;为保障农民工利益,多次到企业卧底打工的“民工”局长陈家顺;坚持14年,以家庭的力量撑起爱心小院的农家妇女高淑珍等当选“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不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B.承担的责任越多,得到的荣誉和物质回报就越多 C.他们都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 D.他们都具有奉献精神 10.一个馒头,一碗白水,他曾如此简单生活;三百学子,35万捐款,他就这样感动中国。为了能帮助更多的孩子,他不惜卖掉栖身老屋,创办了全国唯一的一家“支教公司”――白芳礼支教公司。面对别人的不解,他说:“我没 文化 ,又年岁大了,嘛事干不了了,可蹬三轮车还成……孩子们有了钱就可以安心上课,一想到这我就越蹬越有劲……”面对儿女的担忧,他说:“别惦记我,我挺好的。我这样活着,我觉得特别自在。”白芳礼的事迹说明( ) A.不计较代价与回报的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表现 B.义务支教、服务社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 C.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利于在奉献中提升人生价值 D.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利于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二、请你辨析 11. 三、请你进行观察与思考 年7月9日,德州至哈尔滨1547次列车驶入河北昌黎车站。突然,一名40多岁的男子在火车头到来前纵身跳下,扑进轨道中心。在人们还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正在河北省昌黎路段实习的90后铁警李博亚紧跟着纵身跳下站台,因救人也被卷带进去,卧轨人当场昏迷,而救人的李博亚两条腿被轧断。李博亚,生于1992年,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郑州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李博亚英勇救人的事迹感动了亿万中国人,人们称他为“90后最美学警”,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思考下列问题: (1)李博亚为什么被人们称为“90后最美学警”? (2)李博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生命的价值。从他的事迹中,你能感悟到什么? (3)感动更要行动,你打算今后如何向李博亚学习? 13.责任就是力量,责任改变中国。“责任中国?人民网2012年度评选”活动于2012年12月15日启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3年1月10日,“责任中国?人民网2012年度评选”揭晓仪式在人民日报社隆重举行。“中国高铁第一司机”李东晓、染绿荒凉山头的“陆良八老”、“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北京专职巡回法官赵海等当选人民网“2012年度十大责任公民”。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思考下列问题: (1)举行“责任中国?人民网2012年度评选”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2)李东晓等当选人民网“2012年度十大责任公民”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四、请你参加活动与探索 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级地震。截至4月24日,地震遇难人数升至196人,失踪21人,11470人受伤,累计造成231余万人受灾。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闻讯后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抓紧了解灾情,把抢救生命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救援受灾群众,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同时要加强地震监测,切实防范次生灾害。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受党中央和委托,于4月20日下午抵达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芦山地震发生后,在 部署和直接指挥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担责任。1万多名党政干部、近10万名党员奋战在救灾一线;两万多名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消防干警等迅速出动,搜救治疗群众,运送物资;1万多名医疗卫生人员大力抢救伤病人员;社会各界积极组织募捐活动…… 假如你班团支部准备办一期宣传抗震救灾的 黑板报 ,请你帮忙完成以下任务: (1)在黑板报的正文栏目,谈谈我们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 (2)在黑板报的结束语中, 说说 我们应怎样承担社会责任。 参考答案: 一、 二、11.①承担责任需要付出代价。这些代价既可能是付出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可能是放弃个人的兴趣、 爱好 和利益,还可能是因做得不好而受到的责备、批评和处罚。②不负责任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如得不到人们的信任,受到道德的谴责,受到法律的制裁,损害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等。③承担责任会使人增长才干。承担责任,往往伴随着获得回报的权利,会获得新的知识和技能。④我们要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回报社会。同时,我们也能收获快乐,获得知识、技能和 经验 。 三、12.(1)因为他关爱生命,舍己救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承担责任;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等。(2)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内涵;为他人、集体和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生才是最有价值的人生等。(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承担责任,健康成长,享受承担责任的快乐,过有意义的人生等。 13.(1)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利于传递社会正能量,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2)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要热心公益,服务社会;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国家和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等。 四、14.(1)负责任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为人之道,一个人正是在对责任的承担中,才体现出他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意义;不负责任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承担责任,是自尊自信的具体表现,是自立自强的必然选择,是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立志成才,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与国家共渡难关等。 学会承担责任政治论文篇二 让孩子学会承担责任 摘要 《幼儿园 教育 指导纲要》规定了要培养孩子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但是如今的家长往往忽视了培养这一非智力因素――责任感,把所有的精力及物质全部投放到开发幼儿智力上,他们的观点是,只要学习好,其他都无所谓了。如今,我们已进入了高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的发展要的不是光有智力的拐脚人才,而是需要德才兼备的健全人才。所以,要孩子形成良好的责任感一定要从小培养。 关键词 幼儿责任感培养 人在这个社会里除了享受其应有的权利外,还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就要我们人本身具有责任感。何谓责任感呢?责任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对自身的社会角色及其所承担的义务,对其所属的群体的共同活动、行为规范及自身所应承担的任务的认知、情感体验和相应行为。 根据心理学上的分析,4岁以后的幼儿的思维概括性和心理活动有意性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年龄层的幼儿对于自己所担负的任务已经出现了最初的责任感。例如幼儿阶段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主动尝试的愿望,这正是一种责任感的萌芽,也是教育的良机。孩子自己要求独立吃饭,试穿衣服,手脏了自己洗,书包自己背……家长一定要大力支持,但是往往有许多的家长并非这么做,相反,如孩子独立吃饭,把饭粒弄得一满地妈妈就会迅速躲过碗,取而代之;孩子第一次洗碗,敲破碗时,父母就会让孩子靠边站自己亲自动手;还有孩子放学上学时总会看到父母爷爷奶奶主动的为孩子提书包……家长的这些行为最终结果是什么?短期结果,饭粒不会弄到满地都是;碗不会打破,也不用担心孩子受伤;为孩子减轻了肩上的负担……长期结果,逐渐让孩子觉得自己无能,随之依赖性增强,责任心也随之萎缩了。 人的一生做错事是难免的,大人是如此,何况小孩呢?关键是做错事后如何正确对待。家长不应麻木地为孩子承担责任,替孩子做得越多、照顾得越周到,就会使孩子长期生活在逃避自我责任的环境中,反而会使孩子变得自私、冷淡,对家庭、社会缺乏责任感。这样是不利于孩子成长及将来发展的,我们需要做的是让孩子知道做错事是自己的责任,而且必须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这样的代价是很有价值的,是终身受益的,是利于孩子将来发展的。 我们知道了培养孩子责任感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如何对孩子进行责任感的培养呢? 一、从身边事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 责任感的培养要遵循一条规律:从自己到他人,从家庭到学校;从小事到大事,从具体到抽象。因此父母对孩子进行责任感培养时就要从家庭开始,从日常生活小事抓起,循序渐进,由近及远,从具体到抽象。日常小事有很多如吃饭、穿衣、洗手、收拾玩具……对于这些小事父母都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完成。家长还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实际能力,定出计划,安排一些孩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此时家长切忌,看到孩子做得慢就帮忙,怕孩子累就帮忙……那么就会物极必反,我认为此时家长应要有耐心,“恨”得下心,收起那种“错位”的关心,这对孩子成长是无利的。家长应做的是注意指导、监督和检查,坚持严格要求。 二、给孩子适当的帮助,把事情做好 这一“帮助”并不是要家长把事情全包下来,而是在孩子做事情时,给孩子讲清楚做这件事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时讲清楚 方法 ,帮助孩子把事情做好。譬如,孩子吃饭,可告诉孩子怎么样吃不会弄得一满地;孩子穿衣,可告诉孩子怎样会穿好、穿快;收拾玩具,怎样会收拾得又快又好…… 三、教导孩子做事有始有终 家长让孩子做的事,应该是孩子经过一定的努力能够做好的,而且需要的时间不得太长,因为学龄前的孩子集中注意力是不太强的。这样孩子容易得到成功的喜悦,从而增强其承担任务的信心和责任意识,孩子就会更积极的去接受任务,勇于承担事情。如果我们一开始就让孩子干一些很难的事,总是得不到成功,就打击了孩子的自信心,以后孩子也不会去承担任何任务了。 四、给予孩子公正的评价 每当孩子完成事情后,家长要给予公正的正确的评价,以肯定好的方面,也要说说有什么不足。然后进行的适当的鼓励,让孩子相信自己有能力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父母给孩子做好榜样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教育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且学龄前的孩子有着很强的观察力,1岁开始幼儿已逐步学会了模仿别人的动作,这是他们最初的学习方式,因为孩子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他们会从父母的言谈举止中进行观察、 总结 ,然后学习。因而父母要十分注意自己的行为,你们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心如何,对孩子本身来说是一面镜子。从一定的角度来说,父母的责任心可以折射出孩子的责任心。不可想象,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毫无责任感的父母,可以培养出很有责任心的孩子。其实有的时候家长可以有意识的与孩子谈谈自己的工作,把自己完成一项工作或克服困难后的愉快心情和成就感传递给孩子,让孩子感觉到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人的一生总是在不断克服困难中前进。 六、让孩子懂得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 任何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后果。孩子做对了、做好了,是应当得到表扬或适当的奖励;做错了,就应给予合理的惩罚及批评。家长不要,当孩子做错事或因自己的原因受到伤害时竟是一味的疼爱不给予任何的批评教育,比如,有的孩子由于自己的不小心碰到椅子、桌子摔痛了,当然孩子受了伤,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心痛是理所当然的,但我们的父母爷爷奶奶不要因为心疼孩子就一味的对着桌椅发泄“都怪这桌子(椅子),就是它弄伤我们宝宝了。”这样的关心、疼爱是“变味”的,这只能是教会了孩子推卸责任,即使自己做错了也不用担心要负责任。这样的关心看似一种对孩子的“爱”,实质上却是一种“害”。 在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当今时代,社会的发展需要的是健全的人才,而且为自己负责,自我发展,形成自律、勤劳、负责的能力或品质,不再象过去那样自然地可以从艰辛的生活中积累而来了,它需要家长和教育者付出更多的心智和努力。(编辑郑云东)看了学会承担责任政治论文的人还看 1. 关于责任的政治论文范文 2. 承担责任政治论文 3. 有关责任的议论文 4. 社会责任感论文 5. 有关大学生社会责任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责任的议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们为祖国服务,也不能都采用同一方式,每个人应该按照资禀,各尽所能。 ——歌德

责任,就是一种义务,需要每个人内心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责任,就是一种精神,需要每个人深深的把它装在自己心中。

对于这样一种抽象的概念,每个人只能惊叹。而很少有人能真正领悟它的真谛……

一个有责任的人,不仅仅是嘴上的说,脑子里的想,还需要你真真切切的行动。对于那些自己曾经喜欢现在却因不喜欢而想把他抛弃的宠物,对于十字路口上没有车辆而红灯却亮着的时候,你是否感到了一种责任?你是将宠物抛弃,让他无家可归?还是把他留下来,用心的呵护?你是横穿亮着红灯的马路,还是停下来,遵守交通规则?

许多人都会选择前者,我知道。因为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形——

朋友参加了一次有关文明美德的演讲,她有这方面的天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后来得了一等奖,大家也不以为奇——这是预料之内的。而又谁能想得到,这位为文明美德而演讲的慷慨激昂的她,在生活上,仍会会乱扔果皮纸屑,她脏话满口,具有一切不文明的表现……这是举办这次演讲的初衷吗?谁也不会想到,得了第一名的只是一个口是心非者!

这是一种没有责任心的表现,对于她,我叹气了,因为我看到了中国的未来……

从小,在书籍上,报纸上,电影上,以及在父亲的口中,我都已经早早的了解了欧美的绅士,淑女——他们很会谦让,看到红灯亮了的时候就算没有警察也会自觉的停车,他们绝不会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这就是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值得每个人学习的美好的精神!

易卜生说:社会犹如一条船,每个人都要有掌舵的准备。

丘吉尔说: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欧文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

对于一个人的衡量,除了他的才华,他的文明美德,他内在的素质,还包含他是否有责任心,而要有责任心,就要从日常中的的小事做起,处处严格自己,让责任之泉滋润心灵,让责任之花处处长开,让责任之心永生长存!

责任是什么?责任的表现是什么?对于责任,你做到了哪些?

开头:

责任让人坚强,责任让人勇敢,责任也让人知道关怀和理解。因为当我们对别人负有责任的同时,别人也在为我们承担责任。

责任并不是一个甜美的字眼,它仅有的是岩石般的冷峻。一个人真正地成为社会一分子的时候,责任作为一份成年的礼物已悄然卸落在他的背上。它是一个你时时必须付出一切去呵护的孩子,而它给予你的,往往只是灵魂与肉体上感到的痛苦,这样的一个十字架,我们为什么要背负呢?因为它最终带给你的是无价的珍宝——人格的伟大。

也许你们都听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当国家处于危难,当社会向我们发出呼唤的时候,我们会毫不犹豫地献出我们的钱物、我们的热血,甚至我们的生命。

今天在这里谈到责任心,我想在当今的社会,特别是在我们这一代人的身上,有责任心的人应该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了吧。那什么是责任心呢?

责任心就是对事情能敢于负责、主动负责,是一种舍已为人的态度。我们的祖国之所以如此强大,奥运会之所以能在我们国家举行,是因为有杰出的有责任心的领导人在引领着我们的国家,引领着我们的人民。

提到青春,很少会有人把它和责任联系在一起。青春是热情和张狂,而责任却冰冷坚硬;青春是神采飞扬,责任却让人眉宇紧锁;青春的你以挥霍光阴来显示做人的洒脱,而责任却让人感喟人生的厚重与疲累。青春和责任就这样纠缠、斗争,最后统一到了我们青年身上。

我们高唱了几百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担起这匹夫责任呢!包头空难,激起了一个律师的义愤,才有了基本公平的空难新赔偿标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有许多标准,已经严重违背了法律显失公平的基本准则。可是各部门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抓住陈旧的部门规章,来推卸责任。为此许多“匹夫”做出巨大的牺牲,才使今天的社会有了基本公平的标准。

岁月的河流从不停歇,静静地在流淌,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快乐,也带来了许多让人无法释怀的烦恼,而我也感觉自己是在一天天的老去,因为看起来许多往事都变得越来越遥远,背负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就连自己的叹息声也沉重起来,不再是青春时代那种纯朴而`浓郁的多愁善感的了。不知道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学时不学,是对自己、对父母、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于自己,花费时间返校,但不认真听课,上课等下课,任由时间毫无意义地流过,不对自己宝贵光阴负责任。

于父母,费心劳力在外打拼,只是望子女能安居乐业,但不想子女竟不负责任,只重玩乐嬉戏,荒废学业,无视父母的辛苦劳动,所有盼望尽是落空。

于社会不负责任,并不是夸大其词,社会提供十二年免费教育,希望学子能学有所成,将来带动社会上游,但却总有人冷眼旁观,不为所动,浪费社会提供的一切。

当被冠上学生之名时,便须负起努力读书的责任。

无可否认,责任带来的压力,使人感到退却,但后退只会让人一无所得,更是会连累周围的一切为此承担损失,这真的值得吗?反观尽责的人,却是从中得到颇丰的收获。

美国心理博士访问一百位杰出人士后,发现其中六成人从事的并不是最喜欢的工作,那麽,为何他们仍可以取得杰出成就?其中一位受访者这样回答:因为在这个位置上,这里有我应尽的职责,必须认真对待。

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必须面对的,没有理由草草应付,所以必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这不仅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责任感可以创造奇迹。

由此便可看出,勇于承担责任的人,便会获得奇迹,取得成功。

事实上,凡事尽责的人,处事时,便懂得三思而行;获得时,会明白所得一切来之不易,应当珍惜;失误时,亦晓得反省己过,勇于承担,尽力改善。

因此,他们更能获得别人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吸引更多的指导和机会,为自己铺出通往成功的捷径。

人生苦短,谁都不希望成为失败者。

既然责任是踏上成功的捷径,又何乐而不为?其实要成为一个尽责的人并不困难,只要热爱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便就会明白如何尽责。

虽然现在的工作和身份未必是自己最喜欢的,但只要学懂培养内心的热情,慢慢的将逃避转变为一种发自内心的热爱,令自己真正地投入及肩负起责任,才可使工作压力减轻,在没有强迫,抗拒,压制中,生活会随之变得快乐,充实和完整。

最后送上梁启超的一句话: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

希望大家能成为一个尽责的人,尽情享受尽责的乐趣,令人生过得更加充实。

责任,是人前进的`动力,拥有责任之心,便拥有了经不可摧的信念与前进的方向。

镇守边关的哨兵,正是因为心中存在着责任与信念,忍受着条件的艰苦与对家乡的思念,手握钢枪,日复一日,忠诚地守卫着祖国的和平不受侵略,用自己的青春与汗水,换来万家和平新幸福的生活.手握钟权的官员,正是因为心中存在着责任与信念,在金钱美色下不受腐蚀,在纸醉金迷离毫不动摇,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办实事,办好事,取之于明,用之于民。 地上有垃圾,在干净整洁的广场格外刺耳,这时,有一个人把它捡起,扔进了垃圾箱里。因为,他对社会有一颗责任之心。一位妇女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滑倒,掉路旁边的人工湖里,这时,有人冲上前去,跳路湖中,把她拉上岸,以最快的速度送她去了医院,这,便是对他人的责任之心。每当春节万家团圆之时,交警放弃了与亲人团圆的机会,指挥交通,维护着交通的秩序,他们的牺牲,却换来了无数的家庭平安顺利地到达了他们的家乡,与亲人民热热闹闹地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这,便是对事业的责任之心。

宋末元初,蒙古帝国率数十万铁骑横扫中原,短短数年之间,国土沦陷,国家败亡,当所有人都为之绝望之时,一介书生文天祥,却不甘大好河山被异族侵略,不甘中华民族沦为国奴,面对强大的近乎恐怖的敌人,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变卖了减产,组织义军,带着振兴中华的梦想,向侵略者发出了反扑,让横扫欧亚的蒙古帝国闻风丧胆,战争后期,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败退,但他,却不肯放弃,直至兵败被俘,耶不肯向侵略者低下他的头颅,高官厚禄,也无法换来他说出投降二字,最终慷慨就义。

正是因为心中对国家的忠诚与心中的责任,在国家败亡,国土沦陷之下,他依然向侵略者作斗争,胜利无望,哪怕是带着这份责任进路坟墓,也不肯放弃心中的信念忍辱偷生。 拥有责任之心,才会拥有前进的动力与方向,正是因为有无数像文天祥一样,我们的民族,也会因为拥有责任之心的人,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的祖国正在走向繁荣,民族走向昌盛,我们的未来,在走向光明。

对于责任,通常可以理解成做好分内的事。

当意识到责任时,便会有股动力,自发地鞭策自己,不断前进,奋力上游。

不过,责任亦是十分沉重,带给人们沉沉的担子,因为很多责任与生俱来,从婴孩呱呱落地到年老终去,避无可避。

英国王子曾表示:这个世界有许多你可能不喜欢,但你不得不做的事,这就是责任的含义。

由此便可看出人们对责任深深的无奈。

假如人可以不负责任,那麽人生会变得自由得多。

就以学生为例,假如不负责任,学生可以不完成功课,尽情享受假期;可以通宵玩乐,然后把课室当睡房,把老师的教导当最好的催眠曲;甚至可以视校规与无物,每日迟到早退,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剪自己喜爱的发型。

这样的校园生活仿佛是那麽地惬意!但是,安逸之后又能得到什麽?得到的只不过是一时的享受,稍瞬即逝,想捉住,却是徒劳无功。

时间渐渐,我们长大了,从瓜瓜坠地的第一声哭泣,到懵懂无知的孩子;从年少轻狂的昨天,到理智果敢的今昔。而我们的父母却在不知不觉中老去,辛勤的工作,简朴的生活,换来我们蓬勃的生机;沧桑的面容,斑白的双鬓,是无情岁月留下来的痕迹。

长大,是一种责任。长大,就意味着我们要独自去面对、去承担一切,无论是酸的、甜的、苦的、或是辣的,因为我们已经懂事,已不再是那个曾依赖在父母怀中撒娇的淘气小孩。

小时侯,如果遇到伤心事,我们可以在父母面前哭个痛快,然后转身将它轻轻忘记,不留痕迹。而今,有了心事却只能埋在心底,强作笑颜,不露出丁点蛛丝马迹,因为怕他们知道后比我们还焦急,平添一份多余的担心。

小时侯,从来不知天高地厚,从不懂关心与否,总是嫌父母说话过于罗嗦唠叨,不耐其烦,总是听不进劝告的只字片语,我行我素。而今,当我们已身在异地他乡,才发现唠叨是一种关心,一份爱,他们总是无厌,默然为我们驱赶了身边的一切逆流。

小时侯,总是在内心埋怨,束缚了我们太多的自由,总是努力张开翅膀,想冲破身上的笼子,飞向外面自由精彩的天地。而今,终于明白,家才是我们心灵停泊的港湾。那里没有重重压力,没有种种烦恼,没有勾心斗角……那里只有无尽的亲请和爱,与生俱来,割舍不断。

从小到大,在我们身上承载了父母太多的爱和汗水,浓缩了无数的担心和泪水高中关于责任的议论文800字高中关于责任的议论文800字。现在,我们已有责任和能力去独自面对一切的挫折困境,不能再让他们来为我们分忧解愁,为我们担惊受怕。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许多不如意,但是挫折是无法避免的,不是有一句这样的话吗: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面对挫折,决不气馁,因为我相信,只要努力,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这花季般的年龄里,我懂得了友情的可贵,真诚的难得,我也知道人生之路遥遥,还有很长的路需要我们耐心去走,因为人生之旅才刚刚开始!

露珠依旧晶莹剔透,太阳依旧东升西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来普照大地,晚霞依旧温馨……可我,却不能永远的保留童心,不能抓住匆匆流去的时间。

长大,是多么开心的时刻。从长大的那时起,我开始明白了什么是生命,什么是宽容,什么是将心比心……

我还要努力,让我的生命成为天际中最亮的恒心;要让世界因为我的存在而骄傲;要用心感受永恒,用爱点亮黑夜的灯火;要让我的天空永远挂满彩虹!

责任是什么?

责任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

责任是林则徐“苟以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气概。

责任是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

苍鹰的责任是翱翔天宇,蛟龙的责任是纵腾四海,猛虎的责任是呼啸山林,而人的责任便是为国家的昌盛,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

责任是力量。因为责任,才有了岳飞的精忠报国,铸就了一代忠臣;因为责任,才有了宗悫的破浪之志,铸就一代雄才;因为责任,才有了班超的弃笔从戎,铸就了一代虎将。

责任是克服困难的基石。李白郁郁不得志,却能笑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篙人。”陆游政治受挫,临终之际仍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在黑暗的旧社会,鲁迅屡遭迫害,却仍恕吼:“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红军长征征途漫长,却能不屑地说:“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他们为什么能克服艰苦的环境、巨大的困难而乐观向上?这一切都来源于他们的责任,来源于他们对祖国、对人民炽热的爱。

蓦然回首,古代尚且有众多的仁人志士肩负着对国家的责任。纵观当今, 中国却正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且不说去年的多种自然灾害对当今的影响;部分国外反华势力与之沆瀣一气。虽然我们不能持刀握枪,戍守边疆。然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我们中学生应该怎么做?首先,我们应该在 思想上树立起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信念;其次,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有能有德的共产主义的后备军和接班人,这就是我们责任!

正如材料中梁启超所言,责任完成了,乐就产生了。所以,我认为责任在心,方能乐无穷。

历史上有许多以责任为自己终身目标的人,范仲淹不失为他们的好代表。范仲淹小时家庭变故颇大,尽管如此,他从小心怀天下,少年入读应天府,日子清贫,终于在苦读后及第。他怀着兼济天下的报负,秉直进言,却卷入朋党之争,这时就有朋友劝他少管闲事,他却回答道:“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宁愿为更美好的家国天下而死,也不愿苟且偷生,之后,他更是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呼告。这,正是把天下当作自己的责任。天下动荡不安,连年战乱,那就需要我去冲锋陷阵,死而后已;如果天下其乐融融,繁荣昌盛,那我才可以安享晚年,乐在其中。范仲淹的这种乐,源自于自己的责任。责任完成,那我就可以乐在其中,自得其乐了。

责任在心乐无穷,就像周总理无论何时责任都在肩上挑着,不辞劳累地去履行责任应该也是一种乐吧。

周恩来自小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目标,此后,他苦读诗书,出国留学,只为自己的目标。终于,他历经辛苦,与共产党领袖奋斗出一条救国道路。但他又为了克服开国之初的困难、扭转建设道路上的错误、促进外交事业的发展付出无数个日夜的艰辛,只是为了儿时的那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一刻不停地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他这一生都在为他的目标而奋斗,而目标也被他视作他的责任,想必这种责任在一步步完成的时候,周总理也会感到乐吧。

在当今社会,也不缺乏背负着责任的人。

其中一个就是袁隆平院士,他曾经历过1960年,那年中国正面临严重饥荒,而袁隆平院士望了望自己手中这株天然杂交水稻,于是他立志用农业科学技术击败饥饿威胁,后来他取得重大进展,为世界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他却依然专注于田畴。他毕生的梦想,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而这种一生都在为之奋斗的梦想,也应该被他视作责任吧,而他在看见责任一步一步地被完成时,一定会感到乐啊。

这三种人物一个个都在为自己的责任而奋斗,他们都因把自己的责任放在心中而感到快乐,所以说责任在心方能乐无穷。

星辰不畏黑夜的包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那一刻发出动人的光芒;冬日不惧寒风的凛冽,为正在瑟瑟发抖中的人带来一丝暖意。无论前面有多么困难,它们都敢于担当。

孟子曾道:“君子有终身之忧。”那是因为他们选择了担当,担当起本可以放下不管的责任,而且到死了还未放下,时时不忘。蜀国丞相诸葛亮出茅庐助刘备打江山,七擒孟获,为民族能和谐共处,六出祁山,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宋代名将岳飞,为抗金保国,收复失地,驰骋沙场,不畏奸臣谗言,不顾国君昏庸,在遇害之前还念念不忘“直捣黄龙,救回‘二圣’,收复大好河山。”因为担当,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因为担当,杜甫发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叹。试问,又有什么比担当更值得我们敬佩?

或许历史太遥远,但现实离我们最近。中国农民说,吃饭靠“两平”,一靠邓小平,二靠袁隆平。他们两位,一位是革命先锋,在中华民族处在水生火热时担当起救国的重任而远赴外国探寻救国之路,回国后带领人民群众在革命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里程碑,就是在年老之时也还惦记着老百姓委托给他的生活发展重任,不肯放下;一位是中国杂交水稻之父,为了让人民吃上香喷喷的稻米,他主动担当起培育杂交水稻的重任,不辞辛劳,日夜守护着得来不易的秧苗,历经各种磨难,最终培育出杂交水稻,为中国争了一口气。

相反,有些人却选择卸却。袁世凯,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曾向百姓许诺,说一定会将光明带给他们,然而,他那本被掩盖的“君皇梦”也逐渐地随着地位的提升而显露无疑,百姓托给他的重任估计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担当,若为官者,就当以官之道来为天下负责,也是圣贤豪杰,所担当的责任就越重大,只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才会使他们时时刻刻将责任揽在肩头,任何困难都不能使他们放下;担当,若为民者,就应以民之道来为天下负责,尽管自己渺小,但只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就是一个伟大的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担当起哪怕是一份小的责任,在担当中长大成人。

责任是颗渺小的种子,一旦把它播种在你的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生根、发芽。要不了多久,它会成为小树苗,最后成为参天大树。经过努力,它会开花,点缀你的人生,最后结果,这是对你尽责任的回报。

当你抛弃它,它就始终只是一颗种子;当你在尽责任中放弃了它,那它就会死亡,甚至给你的人生抹上一丝阴霾;如果你在它含苞绽放时,用骄傲拔掉了它,你就会在别人得到果实后而后悔,想要重新尽责任却没时间了,更没有机会了。只有你坚持尽到这些责任,努力呵护它们,你的人生才会丰富多彩。

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都扛负着自己的责任。责任,也许是自己对自己的规定,也许是别人交给你的任务,也许是自己的工作……责任是多种多样的,学生有学习的责任,建筑师有建房的责任,老师有教学的责任,作家有写作的责任,甚至连普通的动物——乌鸦也有反哺的责任。

何为责任?还是顾炎武说得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一直指导着无数仁人志士,成为他们一生的信条。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是国家的需要,是社会的需要,是时代的需要,有人还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改为了“天下兴亡,我有责”。意思是说,“我”应当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

如何尽责?答案在一张张时代的写照中。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这是对亿万苍生的责任;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对整个蜀国的责任;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撒热血,前赴后继,这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责任;上次,“韦帕”来袭,温州军民英勇奋战,积极抗台,这是对整个温州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应当承担起自己无可推卸的责任。也许,作为学生的我们的责任尚不是历史、也不是时代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在家人的笑脸上,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在无边的学海里。但我们明白责任,完成着责任。

责任,是一朵灿烂无比的花,开在每个人的心中;责任,是一道辉煌耀眼的光,照亮每个人的心底。责任是永远推动人类历史、开创人类文明的那只滚滚车轮。责任,在我们的心中。

责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俗话说:“一个人拥有了责任心,他的生活就会闪光,一个人有了责任心就拥有了至高无上的灵魂,一个人有了责任心,在别人心中就如同一座有高度的山,不可逾越,不可移动。一个人有了责任心世界才更精彩、更迷人!

同学们,我们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上,都在做着各自的事情,有国家和社会交给的事,有的是集体的事,有的是他人委托的事,做好这些事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而我们学生的责任就是好好学习,将来能够为国家献上一份力量。即使是一份绵薄之力也行啊!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点,那也将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合力。现在我们的责任就是勤奋学习,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好铺垫,如:认真完成每一天的作业,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这都是责任心的体现。然而,实际上,很多同学却不负责任,作业不写,上课捣蛋,结果导致门门功课挂红灯。如果每个同学对待学习都这样,我们怎么对得起苦苦养育我们的父母,怎么对得起老师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因此,责任重大啊。

努力奋斗吧,为了责任这一个头衔,我们也应该不懈地努力学习,因为别人为我们付出太多太多,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他们。

一个成功的人必然具备某些条件。其中之意是责任感。

固然,聪明、才智、学识、机缘等等,都是促成一个人成功的必要因素;但假如缺乏了责任感,他仍是不会成功的。

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在工作时一定不会认真,对他的工作是否有成绩也不会喊细心地去检讨,也不愿去承担这工作成败的后果。他容易有推委的倾向,也比较懒惰和贪玩。他的聪明或许足可掩盖他工作上的事物或不圆满之处,在上级面前也很容易获得通过,甚至由于他的聪明圆滑,长于应酬,还可获得加薪或升级。但只因他缺少一种真正的责任感,日久天长,他的工作总难免因一再的疏漏而发生不良的后果。他由聪明圆滑而得来的信任也必不能维持久长

我们相信,一个人即使聪明才智差一点,但假如他肯对工作负责,成功得计会也必定比只有聪明才智而无责任感得人要多。

对工作需要有责任感,对学业亦然。特别是对自己真正有兴趣,而打算做为终身事业的有关课程,更是要认真负责的去研读。单是用功,并不一定是有责任感。用功有时是为了考试,为了名次,为了学位或虚荣;真正的责任感应该是为了自己求知为学业能做到这一点,学问就变成乐趣了。

一个人的责任感不一定要由大事去衡量。由平常小事也可表现出他的忠诚与负责。我们看一个人是否每天下班以前,把他的办公桌整理清爽;师傅肯把掉在地上的字纸随手捡起来;是否守时;当他有错误的时候,师傅勇于承认,立刻弥补;还是希图狡赖,委过别人,这不仅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也可预卜一个人的成败。

当你一天工作完了之后,你是否习惯去检讨一下它的成败得失呢?如果你有这项习惯,你就是一个负责的人了。因为惟有在检讨之后,你才可以发现错误或疏漏,才可及时去改正,或做下次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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