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百科

手机价格走势和影响因素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1 15:42:51

手机价格走势和影响因素研究论文

首先,是手机制造成本的增加;其次,是手机性能和配置的提升;最后,是手机市场的转型。

大家不难发现,眼下的手机价格与前几年相比,可以说是翻倍暴涨,那么我们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呢?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

1.手机制造成本的增加

手机制造成本不仅仅包括手机零件的成本,更是包括投入研发5G手机的费用。

随着5G时代的到来,各大手机品牌争先抢后地研制5G手机,都想要在这个市场上分得一块蛋糕,前期研制投入的科研经费以及上交有关部门的5G税,都是造成手机价格上涨的因素。

2.手机性能和配置的提升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手机的性能要求也逐渐提高,已经不再局限于打电话,而是希望手机能够兼具电脑的功能,给生活带来更大的便利。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各大手机零件制造商都卯足了劲研发新产品,尤其是芯片,可以说是一部手机的心脏了,像比较出名的骁龙8系芯片,近些年来价格就上涨了不少。除了芯片之外,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手机配置还有NFC、2K屏幕等,这些功能的添加也使得手机的价格逐渐提高。

3.手机市场的转型

如果说过去的手机制造商主要是针对中低端市场,那么现在的手机制造商就是要打破上限、进军中高端市场,也就是过去苹果和三星占据的市场。

众所周知,美国苹果和韩国三星算得上中高端市场的两巨头了,两个品牌的手机价格一直都是高居不下,尤其是苹果,最新款手机售价接近1w,如果国内的手机品牌能够成功打入这个市场,将来一定能够为我国的手机通讯行业带来新的生机。

最后我想说,尽管现在手机价格普遍上涨,但还是存在许多性价比高的手机,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选择合适自己的,不必追求过高的配置,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够正常沟通与上网就已经足够了。

我个人认为导致手机价格上涨的原因有:消费者对手机的功能要求越来越全面。

我国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生活也有了很大改善,有了钱,所以,每个人对手机的要求变的很多,现在手机对我们来说是不可分割日常产品,也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制造商开发出更好更昂贵的手机。除此之外,国产手机也想冲击高端市场,手机的价格自然就越来越贵。

消费者手机配置系统越来越强悍,成本肯定也会增加。

配置越来越强悍也是手机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骁龙8gen1处理器 、 150W快充、144Hz屏幕刷新率、一亿像素、3D深感镜头、双扬声器、x轴线性马达、徕卡镜头。这些新功能的加入使得成本大幅提升。

除了这些黑科技,手机芯片、镜头、屏幕等这些手机必备的硬件,也都越来越贵。骁龙8Gen1处理器,价格在1200元左右。OLED屏的价格在1000元左右。手机成本增加的最大原因还是研发成本的增加。

疫情原因

国外的疫情依旧严重,受疫情影响,导致做芯片的材料也出现了一定的短缺,供应链出现了一定的断层,而导致芯片非常缺,导致众多手机厂家争先恐后订货,而芯片制造商坐地起价导致了供应链成本的上涨。

营销市场价格的增加

手机厂商为了更大的市场份额,大家都在增加营销费用,不停地签代言人,花样吸引眼球。手机技术投入、冲击高端价格高、明星代言等耗费了大量成本,而这些自然都是要算在手机里的,手机价格自然也就越来越高。

而且国产手机厂商要想既提升利润,也要保证自身在残酷的竞争下活下去,又完成品牌建设,在高端市场发力,必须涨价。

也因为,国内消费水平提高,手机价格上涨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手机降价很快的原因就是现在手机的竞争压力是很大的,也是由于整个市场的竞争压力所影响的,第2点就是手机的一些进价其实也是非常贵的,第3点人力物力的这些钱都是要算在里面。

(1)手机价格下跌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的价值发生了变化:随着手机生产技术的日趋成熟,商品生产者普遍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单位商品价值量发生变化,致使手机价格下跌。(2)手机价格下跌还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由于手机生产迅猛发展,导致手机生产过剩,于是出现“货多不值钱”的现象,导致手机价格下跌。

土地流转价格影响因素研究论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但是,仍有85%以上的农民基本依靠土地的种植或养殖收益维系生活,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对綦江县安稳地区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各村主要干部以及50位农户,现对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一)流转特点调查表明,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速度快、类型多、行为欠规范以及少量违法流转行为存在等4个方面的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安稳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目前,各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约10%以上,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30%。 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80%。 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以流转是否履行报批准、备案或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程序为标准,可分为批准流转、备案流转、登记流转和自行流转。其中以自行流转为主,占总流转面积的98%。 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根本没有;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我镇有极少部分耕地被转为非农用途,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住房、小城镇项目建设等。这些建设用地只有大多数履行了批准手续。其中,非煤矿山建设采取向农户租赁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自己名下,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农户之间买卖房屋后,为了耕种土地的方便,买卖房屋的农户绝大部分都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如,住在甲社的农户不便于跑到乙社去耕种土地。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如:布衣山寨的建设、萤石矿厂、乡村公路以及大量开办的采石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高速公路、210国道和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属于国家依法征地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镇很少。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一) 流转纠纷特点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大,递增趋势明显。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纠纷所涉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大约2%左右。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以及采石场的临时占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巨增,还有煤矿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而引起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加,流转纠纷所涉面积占各类土地纠纷所涉面积的30%。 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 流转纠纷,是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目前约占到流转纠纷总农户数的30%,此类纠纷往往形成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如上坝村村民张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两小块耕地(约亩)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不服调解,刘某将张某种植的白菜撤了,张于2005年5月起诉綦江县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撤诉,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行政纠纷,如,崇河村六社的村民王某一家,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土地补偿数量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才告结束;古南镇的居民张某原是大堰村三社的村民,因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仍不服,现正在民事再审之中。三是上访事件,如,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上访到了建设部,又如张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服,上访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流转纠纷的形成,既有宏观上政策和立法的原因,也有微观上行政管理、流转行为自身欠缺的原因。 1、政策的调整。1996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国家征收农业税和按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2005年调整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这使得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所负担的费用日益减轻,收益随之提高。我市从2003年逐步减少并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以及退耕还林的补贴,原本因为承包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外出谋生而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农民纷纷返回,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部分农民都是争议土地的原承包经营权人,但由于当初流转时与对方约定不明,受流转方理解为无偿转让并在土地上作了大量投入,或者因当初对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或着急外出打工一时找不到受流转人而将土地抛荒后,经村安排给其他人种植的,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仍记载为原承包人等原因,受流转方不让出争议的土地而形成纠纷。特别是,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以及粮食直补的发放到位,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有的村民小组进行了合并,由于合并前的小组每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同,合并后的小组有的村民要求重新分地。加上集镇建设、厂矿建设等征地面积的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承包权、确定承包土地的界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经常会发生纠纷。土地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样,曾经一度缓和的土地承包纠纷又再度突出。2、立法方面的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第五节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各种流转方式应当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如第三十七条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约束当事人流转的作用。原因是《土地承包法》中对不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性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很随意且不受拘束。2005年1月19日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作出了比《土地承包法》更为细化的规定,但对本文提及的上述问题仍未能给出具体的解决依据。 3、证据方面的尴尬。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镇、村领导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纯粹要求当事人举证就难以保证结果公正,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本没有流转协议,举不出证据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是也难以保证事实公正和法律公正的社会效果,同时考虑基层社会稳定又可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基层组织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裁判难以顺利执行;有些案件尽管法院裁判并无不公,但败诉的当事人会不断上诉、申诉、上访.这样一来,法院不仅没有解决纠纷,还成了被信访的对象.而且当事人也因为自身的行为,使纠纷解决的成本不断上升,成为基层稳定的隐患. 4、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实践中,流转行为存在严重不规范的现象: (1)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极少履行报批、报备案或申请变更登记等法定手续,流转任意性大. 按照《土地承包法》报村里同意或备案的流转只占到全部流转面积的不足5%。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次,几经转手,原承包经营权人外出回来后不知向谁要地,而村里也不尽了解,容易产生矛盾。 (2)农户流转以口头约定为主。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承包人在流转时原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太重视,所以一般情况下流转约定都不是很明确。有些流转虽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因没有书面记载,流转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形成纠纷,还难以查证约定内容。 (3)为数不多的书面流转协议,大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等问题。如不少协议上有某甲将土地“给”某乙种植或养殖的条款,形成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含糊的文字,均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解释,流转方解释为“转包”或“代耕”,受流转方则解释为“转让”。 5、镇、村管理服务的欠缺。 我镇没有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服务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因为身兼多职无法履行这方面的管理职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的状态。镇干部忙于本职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既无管理服务的动力亦无压力,因而使组织形同虚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管理也近乎空白,不少村干部没有管理的意识, 认为村里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群众自愿流转不必操那闲心。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行为.调查中镇、村干部对所在镇、所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流转面积和农户的情况,心中无数,没有一个村建有完整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台帐。镇、村调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也是草草的应付了事。 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土地二轮承包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没有清晰的四至界畔,2004年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后,有的村因农户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也将矛盾户的证书暂且扣留后又忘了发放,这些情况在各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7、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调查中有100%的农民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其法律后果怎样,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三十内承包权是自己的,流转与村里没有关系,不必报村里批准或备案,认为流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都是邻里家边的,平时相互也了解,口头说一下就行了,立书面协议显得见外,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持有证书,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土地使用权都是自己的。 8、村级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各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一知半解,不完全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90%的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村里不必管,不必建立流转台帐。有些村干部对农户报到村里的流转行为的管理也不依法进行,既不要求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按规定办理批准转户或备案手续。 9、没有土地仲裁机构发挥纠纷仲裁作用。我县今年才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几乎没有群众知道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谁申请仲裁,各村干部对如何申请仲裁也说不清楚。这使得流转纠纷集中在基层政府和法院。 三、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对策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行政、村民自治以及司法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一)立法建议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特别是增加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方面的具体内容。 3、建议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修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建议国务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的范围、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原则及其他仲裁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所设定的仲裁程序应简便、快捷于诉讼程序,既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减轻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 5、建议省人大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充分调查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 (二)行政对策 在目前流转纠纷较多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达到减少和处理纠纷的目的。 1、依法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发证的农户,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证书向农户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若委托村委会具体负责发证,应明确下列要求:(1) 确保户户有证。无论过去基于何种原因,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律不得扣留农户证书。 (2)保证土块、面积、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书四者的记载内容要相一致。 (3)加强纠纷调解。对发证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保证补发证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对承包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及时协调解决。指导村组公开发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合同内容,必要时可采用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的起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条款要平等、具体、全面。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坚持稳定和完善相统一的原则,制止随意撕毁合同的现象。3、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管理。在对流转行为的管理中,县、镇人民政府应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对变更、撤销、更换、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申请,应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我镇大堰三社2005年8月向綦江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居民张某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半年多了仍无任何结果。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部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成果四保障,不流于形式。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均应加强对流转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应重视流转纠纷引起的上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调处。两级政府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全面掌握流转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的相关措施。 4、大力宣传法律。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镇、村应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法制宣传的另一个重点,应当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对其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以及经常处理土地问题的村干部,要组织专门培训。这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预防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三)村民自治对策 流转纠纷大多发生在同一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规范管理好流转行为,以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解决矛盾的成本负担。村民委员会要在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加强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流转台帐,完善流转批准和备案手续。 1、完善并登记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建立台帐。对本村内部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流转户,动员并指导其按约定内容补签流转合同,补办报村批准可备案手续。流转合同应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收执存档。村委会根据当事人补签的合同的补交的申请,办理批准可备案手续,并将上列情况记入台账。调查、补办手续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弄清本村流转情况,也可发现并调处部分已经发生的纠纷,还可消除许多纠纷隐患,可谓一举三得。 2、规范并登记今后的流转行为。对今后发生的流转行为,村委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指导流转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批村批准功备案或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做到每一起流转均符合手续,每一起流转均有帐可查。这样必然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率,即使发生纠纷也处理有据。 (四)司法方面的对策 司法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破坏、干扰新一轮承包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发包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维护农村稳定。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着稳定农村生产关系的原则认真处理,维护生效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办案,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内容摘要: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的价格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影响我国房地产发展的最主要的三个方面是土地、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费用,因此我们要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关键词:房地产价格 土地 房地产金融市场 交易费用 制度安排与建设 房地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项综合性产业,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十分复杂,要受自然、经济、社会、区域、个体等多方面的影响,据测算,在房地产价格构成中,各种费用所占比例大致为:土地约为20%;建安工程约为35%;“大市政”配套约占15%;各种税费约占10%-15%;开发企业的利润约占15%-20%。 本文试图从土地、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费用三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寻求新的制度安排。 与土地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核心要素,我国土地资源缺乏且供给弹性小,人们对土地的需求随经济的发展却与日俱增。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属于全民所有制,建设用地原则上要使用国有土地。土地不是私人的,也不是政府的,而是全民的财产,这种产权形式暴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缺陷: 在现行的制度条件下,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和买卖的,但使用权可以买卖,这实际上是土地的出租行为。现行的是土地“批租”形式,即把多年的土地使用权捆绑在一起一次批给使用者。由于时间跨度很大,开发商们可以将这种介于“租”与“售”之间得来的土地进行抵押贷款,并将多年的土地租金一次加入房屋售价之中进行转嫁,这是一种产权的错位与侵犯; 目前土地转让的市场化程度很低。协议出让土地不仅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且在定价上随意性较大;同时一级市场上缺乏透明度,用地问题上没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基准地价的确定也不尽科学合理,难与现实发展同步; 房地产投资对地方GDP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常被一些不负责任的地方官拿来当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做。在这种“经营城市”的浪潮中,利用土地牟取暴利已经成为一些单位和个人寻租的手段,地方政府自然不会是最后的买单者。 在现实面前,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设计一种合理的房地分离的计价与征收方法,即购房者逐年向政府缴纳地租,不再与开发商发生关系,改变土地“批租”的局面;严格控制土地市场,加速推进土地的招标和拍卖制度,堵住土地交易的“黑洞”;建立科学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做到及时动态更新;政府要做好并认真执行土地供应和使用计划,规划问题不可一事一议;通过税收手段提高土地炒作成本,对闲置土地长期不开发的,予以收回;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以便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市场行情适时收购或者供应土地。今后中国将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与房地产金融市场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如果它是一辆战车的话,金融就是它的发动机。从近年信贷超常增长来看,房地产信贷的增长可以说是到了疯狂之地步。房地产之所以能够不断获得金融支持与房地产业具有很强的回弹效应有关,同时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回报率相对于其他行业高些。银行也把住房贷款当成是新的业务增长点,但现实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低估了风险,大量而又广泛的投资于房地产,开发商们开始盲目乐观大肆借贷,非理性的预期造成了非理性的繁荣,这样房地产价格的泡沫才会产生,并且随时可能破裂。 我们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着发育程度低,金融品种单一,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尚未大量发展,运行管理机制、风险分散机制、监督约束与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等问题,其中融资渠道单一是最严重的问题。合理的制度建设也应该围绕其展开,房地产融资多元化势在必行。 在新的融资渠道中,最好的选择是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通过资本市场运作可缓解来自房地产项目资金需求方面的压力。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从信托产品总体来看,呈现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融资和证券投资三分天下的格局。为房地产基金做好安排。因为2003年的121号文件,作为房地产重要融资渠道的地产基金不得不由幕后走向前台,它为房地产企业无疑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对于投资者来说,不仅可以从该基金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还能有效地规避风险。 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要完善旧的信贷制度,严控信贷准入,加强审查管理,健全信用、抵押、保险等制度;更主要的是要做好新的制度安排,拓宽融资渠道,把金融创新与我国的国情实际相结合,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防范房地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裂。 与交易费用问题相关的制度安排与制度建设 房地产市场是个复杂的市场,其参与者包括买卖双方、建筑施工单位、政府、监理评估等中介机构、媒体等等,他们所提供的服务都是市场交易顺利进行的条件,这些服务的费用可以看成是交易费用的一部分。建立合理的控制交易费用的制度平台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理的税费安排 在房地产开发中,人们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异议颇多。早有学者提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应向开发商一次征收,而直接向业主逐年征收;供水、电、煤气等设施的建设费在其产品价格被理顺后应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对于一些具有明显摊派性质的收费如人防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它们属于全民受益的范围,那么也就不应该仅仅由开发企业来缴纳。 项目审批中的交易费用 房地产业在许多权力部门的眼里仍是一块“肥肉”,谁都想沾点“油水”,而且项目审批环节过多也是我们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后遗症之一。开发企业来回奔波于公章部门,不仅降低了效率,而且增加了很多“跑路钱”,这些交易费用也计入了房地产价格之中。 招投标中的交易费用 在管理混乱的建筑市场上“黑白合同”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了。所谓“黑合同”,就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了公开签订的合同(“白合同”)外,又私下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强迫中标单位垫资带资承包、压低工程款等。另外工程层层转包、建筑“掮客”混水摸鱼等问题也很严重,同时招投标过程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交易费用 做为房地产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监理、咨询以及评估部门在工程造价的形成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们的造价管理存在着很多的漏洞。概预算以及决算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制度艰涩运行,这样的决算价格难免和工程的实际造价有出入。事实上,我们在开发建设工程中只重视了施工质量的监理却忽视了造价监理工作。设计可行的造价编制审核程序与科学的全面的监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合理,建筑市场的健康规范。 与媒体有关的交易费用 媒体是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的主要工具。疯狂的房地产广告说到底是开发商在为业主们烧钱,而媒体们更热衷于概念炒作,从“奥运”概念到“世博”概念,从“亲水景观”概念到“别墅豪宅”概念,每一轮炒作都拉动房价上扬。当然其中有合理的概念促销,但是,我们更需要的是真实可信的房产交易信息。在巨额广告费的诱惑之下,某些媒体不惜出卖版面,大肆吹嘘,最终,昂贵的交易费用换来了虚假的繁荣,这对房地产的危害是致命的。因此需要一种制度安排来保护业主的利益,更是在保护房地产的未来。 我们要理性的看待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住宅市场化进程加速和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这更加要求我们保持制度安排的科学、合理、适用、可行。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和解决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特别是价格问题,也只有这样中国房地产才会走向辉煌! 参考资料: 1.谢经荣等,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2.刘福垣,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根源在于流通体制[J],城乡建设,2003(4) 3.卲谦谦、王洪,日本房地产泡沫的成因分析及对我国的经验借鉴[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3(5) 4.张锐,房地产业缘何这般热[J],中国经济信息,2003(6)

管理学论文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包括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管理论文实用性强,主要依托于管理理论的指导,运用全球化战略思维,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经验,从企业战略的规划和制定到资产资本的运营,从人力资源的管理调配到企业的管理模式等等,包括对所有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使得资源效能充分发挥出来。管理论文将以现实案例为基础,依据相关理论模型,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既能从微观角度上帮助企业良性发展,又从巨集观角度上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正常执行,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和公司企业的决策者以及对学术界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一篇优秀的管理论文还可以使作者的管理理念和具有突破性的思想观点、学术成果得以传播,供业界人士、广大读者参考、借鉴,有助于提升作者在本行业和学术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摘要]本文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形成的主要方式及其利弊进行分析,并深入剖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形成的主要因素和作用机理,为加强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流转;价格管理;集体建设用地

1.当前集体建设用地多种流转形式下价格形成的主要方式及利弊

国家征收土地价格形成方式

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一旦农民集体所有的农地经依法批准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就必须办理征用手续,同时对失去土地的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本身即是构成农地转用价格的要素之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征地中要求体现土地质量及区位差异,体现土地市价行情的呼声高涨,硬性地、缺乏灵活性的 *** 定价逐渐转向有一定灵活性的 *** 指导价。

“灰色交易”下流转价格的形成方式

在我国由于发展的需要和地方 *** 的默许,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采取的其他手段,我们统称为隐形市场,存在的交易一般称之为“灰色交易”。 “灰色交易”作为规避法规“隐形流转”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是一种严格扭曲的价格,价格形成没有一个规范,随意性很强,价格混乱。部分地方出现所有权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价格混同的现象。

“合法市场”流转价格的形成方式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地区,符合一定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合法流转。从全国来看,安徽芜湖、浙江湖州等地在放开集体建设用地价格时,通过制定基准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补偿标准等措施,以稳定集体建设用地地价,在价格形成中, *** 公布的价格发挥着指导作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明显低于 *** 备案的价格, *** 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同价格形成方式的利弊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征地价格形成机制的弊端也不断显现:首先,以征地价格为代表的计划形成机制补偿价格偏低,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其次,在实践中农地质量价格由土地原有使用途径的收益确定,不符合土地估价中最有效使用原则,应就过去、现在以至将来做长远考虑后予以确定;第三,征地价格由被征收农用地质量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构成。社会保障价格包括到征地价格中,使价格的形成基础偏离了地租和利息率。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体现的应该是土地生产要素的价格,是土地生产要素参与剩余价值分配,价格的形成基础是地租和利息率,在征地中把社会福利补偿包括进价格作为征地价格的形成基础,这实际是一种混淆。

2.影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形成的主要因素和作用机理

集体建设用地的客体特征

1土地用途的限制。地方性的法规对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进行限制性规定,如:江苏省海门市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出让土地主要用于工业专案。2法律保障的缺乏。尽管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开展了多年,但是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原因是国家一直没有出台配套的政策,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保障程度不足,购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为保障程度不足受到困扰。3基础配套设施不足。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位于乡镇和村级行政区划内,基础配套设定不够完善,或者完全没有配套,这些直接影响到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低于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

参与主体的行为选择对价格的影响

1 *** 部门。中央 *** 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主要考虑:一方面,提高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可能会 *** 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流转、威胁到18亿亩耕地红线,进而威胁到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格过高会给土地征收带来压力。2集体经济组织。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执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许可权与地位。如此所有权主体悬空,归属不清晰的情况会影响到成交价格。3农民。农民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他们一方面不希望失去土地,另一方面希望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获取较高的经济收益。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达到农民的期望值时,流转得以进行,但是依据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收益补偿需要在多主体间分配,分摊到个人的数量十分有限,加之农民个体缺乏谈判地位,其维护个人权利的积极性受到限制,对出让土地的价格维护不足,影响到成交价格偏低。

市场环境对价格的影响

与国有土地市场对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处于初级阶段,仅在部分试点地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流转的数量有限,并且用地限制比较严格。价格的形成主要基于协议,没有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交易受到 *** 行为制约严重,尚未形成市场机制。另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交易的合同效力不足,流转土地的财产性价值不能充分体现,再流转困难,不能为用地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变现等便利。这些都影响到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

3.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的对策建议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造成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低廉的根本原因是存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国有土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地位不等,所以,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发展,消除地价不平等的根源,使得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在同一个平台上,做到同质同价、优质优价、劣质劣价, 充分实现土地的应有价值,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逐步改善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使用价格相差悬殊的局面,最终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价格市场决定。

构建科学的农地价格体系,引导流转土地合理定价

建议构建科学的农村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合理定价。如:制定集体建设用地的分等定级规程、估价规程,指导全国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 另外,为了完善农村土地价格体系,可以建立农地市场服务机制, 大力发展土地交易中介组织,包括评估机构、土地融资服务机构、土地保险机构等;要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资讯服务网路,以乡镇为基础,以土地管理部门为依托,通过交易资讯网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资讯,沟通供需双方的联络,及时将土地出租资讯、地价资讯等向社会公布,解决土地交易中的资讯不公开、资讯不对称等问题。

加强地价评估研究,为流转价格形成提供技术支援

房价影响因素研究分析论文

我国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研究摘要: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考察,本文研究发现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房价关系不大,推动我国房价快速上涨的主要因素是人民币升值及其预期和房价前期增长率,利率对房价则会产生显著抑制作用。汇率机制并没有显著变化,对房价上涨起到了支持,而利率作为宏观经济指标对于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影响作用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表现效力。关键词:房地产价格;宏观经济变量;Panel-date模型一、引言及相关研究2003年以来,我国各地区房地产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2003至2005年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分别为 ,和(相比于去年同期)。2005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其中有19个地区房价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有26个省市房价的涨幅超过了两位数。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汇改,这一政策的实施结束了人民币盯住美元10年的历史,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不断升值,一定程度上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此之前,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效应早已传递到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海内外大量资金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房价更是如脱缰野马,一路飙升。原文链接:房地产价格波动影响因素文献综述近年来,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的快速上涨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金融的安全。房价上涨过快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发展和金融的安全,更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以确保房地产快速且健康地发展,国家自2003年以来出台大量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事实表明,国家一刀切的宏观调控所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房地产自身开发的周期性、房地产产品的不可移动性和房地产产品消费的地域性,使得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地区特征。故单个城市对房价调控则力不从心。以此为背景,我们尝试对该领域内主要贡献者的观点进行归纳,并梳理其理论逻辑,力求从另一个侧面去理解房价上涨,进而理解我国房价上涨的实质。本文期望能为人们进一步寻求上述问题的答案提供一些有益的视角。一、国外的相关研究房地产价格是指房地产市场上供需双方所形成的价格。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产品周期长、供应缺乏弹性、涉及的产业链长,同时对金融的依赖性高、受政策的影响大,因此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就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影响。国外的房地产市场化进程进行的比较早,同时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房价问题的重要性和房地产价格的敏感性吸引了大量学者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从国外研究文献来看,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形成均衡价格的动力因素;2、供需因素对房地产价格影响的实证分析。原文链接: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浅析自2000年市场复苏后,上海市的住房价格进入新一轮波动周期中的上涨阶段。虽然前期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房价较阶段性高点已有所回落且目前处在一种较稳定的盘整状态,但是从当前影响市场供需和房价决定的基本因素和结构性变革考察,上海市的房价运行整体上仍然处在上升周期中,并没有显示出步入衰退阶段的迹象,就此而言,目前的市场形势反映出上海住房市场在宏观调控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房价正通过盘整方式来等待基本因素的赶超。于是,认识前一阶段房价变动的成因和未来的变化趋势,仍必须立足于住房的现状与发展阶段、经济与收入增长、人口结构等主要基本因素和宏观层次上的金融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重大结构性变革。原文链接:对影响我国房地产价格因素的研究[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各地区快速经济增长是引起我国近些年来房地产价格快速上升的主要动力;大量FDI流入房地产、国内贷款的快速增加和建筑成本的上升也是我国房地产价格快速上升的重要原因;而人口和土地成本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则相对较小。文章最后针对各因素对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影响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外商直接投资一、引言自1998年房改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通道,房地产业的蓬勃兴起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房地产价格的飞速上升。根据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在2006年,全国商品房平均售价达到了3367元/平方米,比1999年上涨了64%,年平均上涨了9%以上。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也成为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个不稳定因素。房价的上涨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一定程度上波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连续的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贷款利率,提高房贷首付,以及采取更为激烈的手段——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其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原文链接:

房地产专升本毕业论文1.房地产经济走向:目前重庆,武汉,杭州等经济受到国家政策的打压房产的价格开始回落。2.房地产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房地产企业业绩影响因素研究现状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选取流动负债率和长期负债率、有息融资率和无息融资率、长期借款率和短期借款率分别作为资本结构的衡量指标,而将总资产贡献率和总资产利润率分别作为公司业绩的衡量指标。研究结果表明:总体来看,各项指标相关性不显著,但是就所有指标而言,正负相关的倾向还是比较明显的。就这一实证结果,本文结合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别从房地产行业所处的阶段特征、政策面的影响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分析。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评价房地产上市公司绩效,关注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率、管理效率及资本配置总体效率的价值评判标准,以我国房地产业23家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设立多输入和多输出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找出相对有效的行业标杆,同时分析行业整体和单个公司的资源配置效率,并提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房地产上市公司绩效的途径。从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影响因素及货币政策、物价变动与绩效相关性的一般理论思考出发,揭示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绩效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的理论依据。(严格意义上来说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业绩目标、业绩辅导和业绩评价。但是现在一般都模糊了这种概念,把两者视为一样)从MM理论出发,引进货币传导机制理论和两权分离的相关理论,得出房地产这个行业的所有绩效指标都与货币政策、CP工存在一定相关性。得到物价上涨会对房地产这个行业的经济绩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地产行业影响甚微的结论。分析比较了目前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的主要方法,并剖析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引入因子分析模型,并构建评价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指标体系,然后应用该模型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做实证研究,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指出了由于会计信息失真等因素的存在,使得该研究方法存在一些局限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果的现实指导意义。《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实证研究》选取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的数据支持,以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作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适合量度,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对我国房地产行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均衡关系作相关研究。结论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对当前GDP变动的影响并不是很显著,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认为人民币升值通过两种途径对不同行业产生影响。一是因人民币升值所导致的资本成本和收入的提升,将在长时期内改变我国的经济结构,重新赋予行业不同的成长速度,并使不同行业的企业业绩出现分化。二是人民币升值在短期内改变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账面价值,通过外汇折算差异影响其经营业绩。最后认为人民币升值将使房地产行业受益。而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得出人民币升值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有利好、利空两方面。利空影响:货币持续过度升值会导致经济减速(因为FDI下降、净出口下降),外资需要下降,从而使房地产需求下降并会导致通胀水平下降,从而使房地产价格涨速下降。利好影响:第一,升值预期导致外资对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加大。货币升值预期会导致外资的涌入,并大量投资到房地产上。从而增加房地产投资需求,推高房价,这是货币升值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第二,收入效应及财富效应导致国内房地产需求增加。张敏利用理论结合模型回归分析研究了股权结构的三个关键因素(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及股权流通性)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得到结论(1)房地产行业的股权集中度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股东之间的力量比较均衡,大多数公司的股权结构都呈现出多元共治的局面,并且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没有明显关系。(2)分析股权控制类型时,发现国有控股企业与法人控股企业、流通股主导型企业的公司绩效都没有明显的差别。(3)国有股比重、流通股比重与经营绩效没有显著相关关系。而法人股比重与公司绩效有着显著负相关关系。(4)控股股东相对控制权越大,公司绩效越差。采用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以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现代经济学计量方法,对湖北省房地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湖北省经济增长是房地产业发展的Granger原因,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反之房地产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却不显著。介绍房地产开发投资与GDP关系的研究方法,并通过近十年来浙江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和贡献率进行分析,以反映房地产市场发育程度及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风险性。应用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技术以及Granger因果分析对我国房地产价格与GDP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我国的房地产价格与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无论长期还是短期,我国的GDP波动都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Granger原因,GDP的走势对于房地产价格的涨跌起着决定性的影响,GDP的波动有助于预测房地产价格的走势;短期内经济的过热容易引起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对三者关系进行计量分析,得出协整关系的结论。定量结果表明,GDP、FDI对房地产价格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但GDP是主要影响因素。这个结果基本排除了境外“热钱”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威胁假说。选取一系列房地产价格指标与宏观经济指标进行研究分析,总体看,我国房地产价格趋于合理,居民的住房购买能力逐渐加强。房地产价格的增长速度已经受到来自其他价格指数增长缓慢的压力,开始进入调整阶段;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逐渐提高,房价收入比不断降低,居民的购房能力逐步提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房地产的需求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房地产价格是基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的平台上的,一旦价格增长过快,超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将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但价格下降,也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并不是越低越好。从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公司规模和公司风险等四个方面选取了可能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多个指标变量运用因子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但在财务指标的选取上,只是建立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对影响经营业绩的变量只局限于财务指标本身,一些与经营业绩有重大因果关系的变量未选人,比如说国家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条件、公司管理者的能力、职工的技能水平等等因此此文使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分析在实际指导方面的作用有所下降。从房地产市场的过度需求、产业结构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的执行效率有待完善、地产信息不对称、人民币升值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建立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价格宏观经济影响因素的线性模型,选取6个宏观经济指标作为方程初始导入自变量,与房地产价格进行初步多元线性回归分析,以解决自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问题;进而选取出两个自变量与房地产价格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并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在一个简单的局部均衡模型基础上,利用1999一2003年全国31个省市的房地产市场的面板数据分析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结构和价格问题。从房地产价值的自然增长、市场供求关系和心理预期三个方面探讨了房价波动的构成、机制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房价调控对策。运用2001一2003年中国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分行业信息,研究了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多元化水平与财务绩效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多元化水平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但是与用托宾Q衡量的公司价值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针对我国目前房地产泡沫膨胀可能波及金融安全的现状,提出了如何优化房地产业资本结构的问题,并根据2000一2002年深沪两地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资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资本结构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论文从影响企业的绪论硕一七论文外部因素入手,分析外部因素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结合我国的物价变动、货币政策与对上市公司的绩效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性分析。并运用了实证分析法中的OSL分析法,得到上面的结论。这些结论可以帮助企业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如何提高自身的绩效与价值。可以为上市公司在物价变动时和当前货币政策条件如何利用财务杠杆来提高企业的绩效的目的提供帮助。通过聚类分析找出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差距大小,并将其归为几类,以此总结出影响房地产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因素所在,并提出企业发展对策和政策建议。论文由六章组成,本研究所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具体分为两个步骤,首先,在不明确房地产上市公司能够分为几类的情况下,为避免主观误差,采用系统聚类的方式,从SPSS输出的树状图直观的看出不同公司之间的距离;在此基础上,确定分为几类,然后采用快速聚类的方式,将房地产上市公司分类,找出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特点和共性。从房地产价格的相关理论出发,主要从房地产需求、房地产供给、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宏观调控等角度对影响房价的因素展开分析。以房地产统计数据为基础,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和统计分析方法,主要从实证角度分析各因素对房价的影响。首先,分析房地产需求各因素对房价的影响,明确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城市化、房地产投机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导致的房地产需求扩张是房价上涨的首要因素。随后,从房屋建造成本、土地价格等角度分析供给因素对房价的影响,并以北京、上海和武汉三城市为例分析了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接下来,以房地产开发投资来源及构成为基础,分析了房地产金融对房价的影响,指出个人住房贷款推动了房价的上涨。未完……

郁闷 能写个论文了

论文研究影响因素

1. 研究生导师的因素

研究生导师是影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因素,也可以说,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质量的高低,导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方面对于研究生是否敢于选择具有前沿性、挑战性和开拓性的选题,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其次,导师的“把关”或“甄选”,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质量。如,哪些研究领域是具有学术研究的意义和价值的,哪些领域是具有前沿性对硕士研究生来讲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导师就上述方面的问题向研究生提出可能性、务实性和可行性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一是可以避免研究生的选题盲目“求新求异”,误解前沿性和创新性的内涵所指;二是避免研究生在选题上盲目求“大”,忽视自身的研究能力的局限性。

2. 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因素

研究生课程设置也直接影响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目前在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上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课程内容反映不出本学科领域内的最新知识和科研成果。尤其是一些学科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和尚存争议的问题及边缘学科或跨学科性的研究与发展情况很少能够及时地、迅速地反映到研究生教育的课程内容中。

其次,研究生选修课程、学术讲座和学术讨论等性质的课程,在设置上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总之,由于课程设置上的诸多缺陷,致使研究生在接受教育期间,缺乏必要的研究意识、探究专业前沿性问题的意识,研究的思维视野不够宽广,从而影响了研究生研究方向的确立及论文的选题。

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即将毕业的小伙伴们在论文写作上有所帮助,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本平台!

你是不是想问,什么是学术论文的影响因子?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即某期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的被引用总次数除以该期刊在前两年内发表的论文总数。这是一个国际上通行的期刊评价指标。 该指标是相对统计值,可克服大小期刊由于载文量不同所带来的偏差。一般来说,影响因子越大,其学术影响力也越大。

随机森林影响因素研究论文

在随机森林介绍中提到了随机森林一个重要特征:能够计算单个特征变量的重要性。并且这一特征在很多方面能够得到应用,例如在银行贷款业务中能否正确的评估一个企业的信用度,关系到是否能够有效地回收贷款。但是信用评估模型的数据特征有很多,其中不乏有很多噪音,所以需要计算出每一个特征的重要性并对这些特征进行一个排序,进而可以从所有特征中选择出重要性靠前的特征。 一:特征重要性在随机森林中某个特征X的重要性的计算方法如下:1:对于随机森林中的每一颗决策树,使用相应的OOB(袋外数据)数据来计算它的袋外数据误差,记为: 随机地对袋外数据OOB所有样本的特征X加入噪声干扰(就可以随机的改变样本在特征X处的值),再次计算它的袋外数据误差,记为:假设随机森林中有Ntree棵树,那么对于特征X的重要性=∑(errOOB2-errOOB1)/Ntree,之所以可以用这个表达式来作为相应特征的重要性的度量值是因为:若给某个特征随机加入噪声之后,袋外的准确率大幅度降低,则说明这个特征对于样本的分类结果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它的重要程度比较高。 二:特征选择在论文 Variable Selection using Random Forests中详细的论述了基于随机森林的特征选择方法,这里我们进行一些回顾。首先特征选择的目标有两个:1:找到与应变量高度相关的特征变量。2:选择出数目较少的特征变量并且能够充分的预测应变量的结果。其次一般特征选择的步骤为:1:初步估计和排序a)对随机森林中的特征变量按照VI(Variable Importance)降序排序。b)确定删除比例,从当前的特征变量中剔除相应比例不重要的指标,从而得到一个新的特征集。c)用新的特征集建立新的随机森林,并计算特征集中每个特征的VI,并排序。d)重复以上步骤,直到剩下m个特征。2:根据1中得到的每个特征集和它们建立起来的随机森林,计算对应的袋外误差率(OOB err),将袋外误差率最低的特征集作为最后选定的特征集。

1.随机森林是一个用随机方式建立的,包含多个决策树的分类器。其输出的类别是由各个树输出的类别的众数而定。

2.随机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训练每棵树时,从全部训练样本(样本数为N)中选取一个可能有重复的大小同样为N的数据集进行训练(即bootstrap取样)(2)在每个节点,随机选取所有特征的一个子集,用来计算最佳分割方式。

3.随机森林算法的优缺点:(1)随机森林已经被证明在某些噪音较大的分类或回归问题上会过拟(2)对于有不同取值的属性的数据,取值划分较多的属性会对随机森林产生更大的影响,所以随机森林在这种数据上产出的属性权值是不可信的。

4.比决策树算法更复杂,计算成本更高。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