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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研究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2:00:39

情商研究毕业论文

当然有关系了,情商高的人处理人际关系能做到游刃有余,而情商不高的人总是被各种各样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所累所苦!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提升自己的情商:1.你先要了解自己的情绪,知道自己在什么样情况下会有什么习惯性情绪比如;沮丧,失落、自卑、自大、恼火、愤怒等。2.然后试着管理自己的情绪,遇事要先冷静5分钟,冷静后如果还是想不出最好的方法面对,就要用“沉默” 沉默的时候别人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你其实没什么想法,这样就有了很大回旋余地可以让你能较长时间的想对策,然后给自己定目标激励自己的干劲。3.要学会划定恰当的心理界限,时不时尝试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你会拓宽视野,提高情商。4.只要我们多点勇气,多点机智,多点磨练,多点感情投资,我们也会像“情商高手”一样,营造一个有利于自己生存的宽松环境,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交际圈,创造一个更好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

跟高情商的人相处起来总是会感觉非常舒服,因为他们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会让人尴尬。接下来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人际交往中如何展现自己的高情商,让你也能做个高情商的人。一、不抱怨高情商的人不喜欢抱怨别人,也不喜欢指责别人。因为抱怨和指责都会让人感到难堪,并且事情已经发生,指责和抱怨也于事无补。因此高情商的人更偏向于和别人一起找到解决的方法,共同解决事情。二、充满热情 高情商的人对生活充满着热情,热爱生活。与高情商的人相处,你会感受到他的热情,自己慢慢也会被他带动。高情商的人每天都伴随着热情,不会让坏情绪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想做一个高情商的人首先让自己热爱生活吧。三、赞美别人 高情商的人善于看到对方的优点并不吝啬自己的赞美,赞美别人带给别人愉悦的心情。高情商的人对别人的赞美全部是发自真诚的内心,并非阿谀奉承。而情商低的人只会看到别人的缺点并毫不犹豫地指出,让人处于尴尬的境地。想让自己成为高情商的人,你要学会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加以表扬,对待别人的缺点委婉提醒。高情商的人总是事事为别人着想,处事周到,跟这样的人相处起来你会觉得非常放松,也会特别愉快。赶紧把小编说的这几点偷偷学起来,一起做个高情商的人吧。

学长 同学都说我情商低 我个人思想简单妈妈说我太单纯 怎样提高情商呢?很多人说女生应该情商高一些关注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一天我老婆跟我说,她觉得自己的情商低,希望能提高一下。我呢,是个生意人,人类的情绪,心理,动机,行为,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可以说事关生死吧。因为同样商品,为什么人家买张三李四的,不买你的?需求的本质是什么?人们为什么会买很多一辈子用不上的东西?......你不去搞清楚,你就不知道怎么做,这不仅仅只是个销售技巧的问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从大学毕业后,就把几乎全部的空余时间都投入到了研究人类行为上(有十多年了,真是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放弃了以前的很多爱好。所以既然她问了,这个问题又刚好是我擅长的领域,整理了一下思路。首先,现在“情商”这个概念,来自戈尔曼写的四本《情商》,包括知乎所有的答案,都建立在他的学说上。情商由五种特征构成的:自我意识、控制情绪、自我激励、认知他人情绪、处理相互关系。但这只是他的一家之言。情商这个概念,实际上是1925年被Thondike提出的,本名是“社会智力”,原意是指“一个人了解及管理他人的能力,能在人际关系上采取明智的行动”。我们为什么要先去纠结这个概念问题?因为在社会中,仅仅只是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处理关系,意义不大——就是做好人,做个好好先生,这个对于聪明的中国人来说,就不用教了吧。当然这四本书还是值得去看一下,我可以先做一个总结,主要内容是:控制自己的情绪,换位思考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认识他人的情绪是情商的基础,而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就是这四本书的高度总结。进一步说,记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就掌握了情商入门的秘籍。这听起来一点都不难,为什么会说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呢?

疫情生鲜电商研究论文

关于生鲜电商营销模式探究的论文字数,格式的要求发我,帮你写好的。是

文 | 王小胖

「双循环」火了。

在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当下,持续扩大内需,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才能持续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

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作为受季节、物流影响巨大的生鲜行业,诸如水产、鲜花,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创。农产品、海产品无法及时运输出去,而鲜花、水产也不像蔬菜水果那样是刚需,疫情之下面临市场需求萎缩......

这是很多传统行业的缩影,也是「双循环」经济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直以来,生鲜行业互联网化是个很大的难题。

互联网电商发展的成熟阶段,才开始了针对生鲜产品的进一步尝试。究其原因,是早期供应链和冷链物流技术不成熟,而中国幅员辽阔,如何以可控的损耗完成配送,是一大难题。

这个硬骨头,12 年前就有小型互联网电商公司易果网以及专做有机食品的康乐及沱沱公社等试图正面求解。然而由于货品难保鲜,以及当时不完备的物流,最终未能成功。

但是,生鲜产业一直被巨头们惦记着。

目前,国内生鲜市场的总体规模近 5 万亿,而生鲜电商的规模近 1000 亿,线上的渗透率并不高,只有 2% 左右,是所有行业里渗透率最低的,且相对于 3C、服装等成熟行业,增速也很缓慢。从这方面看,其可供行业参与者发挥的空间巨大。

入局者众,各大互联网巨头均有布局,但似乎仍然没有摆脱低速增长的桎梏,以盒马鲜生为例,2018 年也只开出了 20 家门店。

传统生鲜行业有自己的供应链。以鲜花为例,传统的鲜花供应链,要通过至少四级以上渠道:花农生产出来,运到交易市场或是采购商到田间地头收花,之后经过一级、二级甚至三级批发商,才到达城市和花店。

这也带来诸多问题:物流成本高,效率低下;交易时间长,导致鲜花损耗严重;鲜花价格高,品质却难以保证。根据艾瑞咨询统计,每层批发商要加价 15%-20%,而花店零售环节至少加价 60%。而一旦链条中某一环出了问题,整个供应链就受阻无法运转。

这个供应链,在疫情下被打破了。农户们种出的鲜花由于运输问题,无法送到批发商的手中。更有甚者,即便是送到批发商手中,传统线下花店的需求也因为人们居家隔离而萎缩。

大量农产品被困在产地,消费者获取商品的难度和成本也在提升,这时候亟需一个破局者,把消费者依旧存在的需求,和农户之间对接起来,重新点燃内需引擎。

科技 真正的力量,就是「知其不可而为之」。

互联网直播开辟鲜花销售新局面

对于云南的花农来说,情人节本是个增长点。但是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让一切都有了不确定性。2 月 13 日,情人节前一天,京东收到云南昆明、楚雄、玉溪多个鲜花种植基地的紧急求助,涉及 3000 亩花田、45 个品种的 3000 万支玫瑰滞销。

花期不等人,京东第一时间开展「救花」助农行动,推动鲜花产业从线下走到线上突围。一方面,京东物流迅速部署供应链和冷链配置,解决鲜花从地里走出来、运出去的难题;另一方面,京东开辟绿色通道,让鲜花基地极速入驻京喜开店,两天后,2 月 15 日滞销鲜花便已在京喜上架。同时,针对鲜花生命周期短的问题,京喜发起了「鲜花助农」专场营销和 600 多场直播,尤其是京喜直播成为本次「救花行动」中重要的实时播报窗口,通过视频讲解、现场连麦,直观为消费者呈现真实的鲜花滞销景象,直播带货快速打开鲜花销路。

疫情期间,助农直播为滞销鲜花打开了新局面,而开辟日常鲜花消费的增量市场,才是京东为农户提供的「长久之计」。

鲜花市场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以节假日和庆典赠送为主的礼品鲜花,另一部分是以日常消费为主的生活鲜花。在中国市场上,前者占据主流,鲜花在非节假日备受「冷落」,从业者也面临旱涝不均的局面。根据荷兰花卉协会的统计数据,在日本、美国等对鲜花没有特别偏好的发达国家,日常消费占到鲜花市场的 30%—40%;而作为世界最大的花卉生产中心,我国的日常鲜花消费占比仅为 5%。

在买花这件事上,存在一片巨大的日常生活鲜花消费蓝海。京东正「唤醒」不同细分市场的消费者从无到有、从有到多建立消费意识。

对于下沉新兴市场,人均鲜花消费显著低于一二线城市,京东通过有针对性的货与场的重构,释放新兴市场的鲜花消费力。在京喜、京东秒杀,通过产业带直播的方式省去中间环节,给予鲜花品类重磅资源和流量扶持,撬动供给端降低成本、提高备货效率。9 月 8 日,在京东 超级秒杀节的云南鲜花产业带直播中,消费者身临其境「走入」花田,加之低于日常价 50% 的京东秒杀价,大大激发了鲜花消费潜能。这一天并不是特别的节假日送花高峰期,但消费者当天买走了 20 万枝花,其中 70% 来自下沉新兴市场。

对于那些一、二线城市的白领,京东在挖掘原有的节假日消费需求外,开辟了一块全新的日常鲜花消费增量市场。8 月底,京东 PLUS 会员上线了鲜花特权,向超过 1500 万会员提供每月一次的立减 30 元优惠,可享受 元、 元的包邮月度定制鲜花。用半杯咖啡的价格,培养这群已接触过鲜花的品质型消费者,形成鲜花日常消费习惯。

「数字化卖鱼」拉动产业消费新趋势

其实不止是鲜花这样的非必需消费,包括像水产这样对冷链要求更高,消费需求也更刚性的类别,也在数字化手段的推动下,发生着「人货场」的重塑升级。

水产行业今年过的也不好。即便是有助农直播,渔民的苦衷仍旧显现的淋漓尽致:近日,一位渔民走进京东直播卖货,与其它品类在直播间的订单成交火爆相比,一些消费者并不愿意为鱼买单,评论区里充斥着拆台声:「无良商家,这个时候卖鱼安全吗?」……委屈的渔民抹起了眼泪,解释说「卖给大家之前都是经过安全检测的。」然而,还是有消费者不买账,情急之下,这位渔民在镜头前竟生吃鱼「以证清白」。

「渔民的无奈我们感同身受!」京东生鲜海鲜水产业务负责人李晓飞对此叹道。京东注意到这场直播,立刻联系这名渔民,包下了他今年所有捕捞上来的鱼。

「考虑到像他一样困难的渔民还有很多,京东生鲜当晚决定面向水产品全行业,推出包销国内 20 万吨水产品的计划,聚合京东全平台资源、全渠道能力帮助渔民摆脱困境,同时又让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李晓飞表示。

20 万吨不是一个小数目,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预测,2020 年中国人均海鲜消耗量预计在 36 公斤,京东包销的数量,相当于 550 万国人的年消费水产量。

京东生鲜之所以能提出这样的目标,是因为今年以来,京东生鲜已经通过产品创新开发、电商运营指导、营销资源倾斜等多维举措,成功帮助海南、福建、广东等水产主产区走出滞销困境,打造了诸多成功案例。

以海南水产龙头企业翔泰渔业为例,京东生鲜通过大数据分析,结合用户需求,联合翔泰将罗非鱼大宗冻品开发成酸菜鱼、水煮鱼等新型方便菜产品,即便在疫情期间,翔泰的罗非鱼系列产品销售额也增长超 100%。

京东怎么让生鲜电商跑起来?

对于生鲜行业来说,京东的优势毋庸置疑。

作为一家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京东数年来积累的智能供应链服务能力,尤其是不断完善冷链物流,为生鲜电商的发展带来新契机。依托京东搭建的电商物流一体化体系,生鲜可以通过京东物流自建的干线、支线运输网络及 社会 化冷链协同网络,快速送到消费者手中。

早在 2018 年 12 月,京东物流就推出了冷链卡班,以集散分拨的方式提供点到点的固定班次冷链运输服务,来满足商家多批次、小批量不足整车的冷链运输需求,这种模式非常适合鲜花、水产等生鲜商家。并且,京东自主研发的智能温度监控平台,可实现全流程的可视化溯源,以及温控冷链车全程「0 断链」、「0 腐损」,让鲜花、水产「鲜活」送达,解决生鲜电商历来存在的痛点难题。

在销售和品牌建设方面,京东更是经验丰富的好手。有许多生鲜企业或种植户、养殖户还未「触网」,不懂怎么玩转电商,京东为他们提供电商运营指导和电商直播培训。依托全渠道的销售方式,京东让鲜花、水产等生鲜产品在线上电商平台、线下生鲜超市都能买得到;针对生鲜产品缺少大品牌背书的问题,京东则利用线上线下全矩阵营销资源,推动各地区生鲜产品品牌建设升级。

在当前双循环的经济战略方针下,以京东为代表的零售平台,正在发挥既有互联网、又有供应链的长处,通过智能供应链升级传统生鲜行业,减少农户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环节,提升消费增量市场。

行业震荡之下,把一二线市场的消费需求和产地对接,让花农和渔民都能提高销量、创收增收,也让一二线城市居民享受到了源头产品的实惠产地价。

依托京东强大的冷链网络和供应链一体化,疫情之下,京东平台上的线上花卉、水产商家受到的负面影响远低于传统的线下从业者。而这场疫情,也让包括花卉、水产在内的生鲜行业对供应链效率的需求和产业数字化达成了广泛深刻的共识。

互联网 + 的意义就是能在线上畅通数字渠道,让数据、网络为人服务,以人为本,把疫情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让技术落地,赋能产业的过程中,又总是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现实难题,包括调动资源、在供需两端的新通路切换、用户教育的成本等等。但是这些成本的付出,有利于把疫情造成的高额损失减小,这也是为什么,疫情显著加速了智能供应链的推广。

而在这样一个双循环时代,京东的实践还多了一层意义。通过建立起新的通路,在供需之间产生新的链接,本质上来说,就是在制造出一片增量市场、拉动内需——原本因为麻烦不常买花的人们,发现日常的鲜花消费也能愉快简单,原本水产消费频率较低的消费者,饭桌上也多了几道鱼鲜。

内循环,从不意味着在固定存量里零和搏杀,它可以在 科技 力量的推动下,做精做深,扩大边缘,打开一片广阔的新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京东等 科技 企业,在最艰难的时刻,「啃下最硬的骨头」,也是一种 社会 责任和商业效益的双赢。

你的生鲜电商营销模式探究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电商虽然兴起没有几年,但其快速的发展吸引了一大批有眼光有志气的青年,生鲜农产品将走上O2O模式营销新路。从大一下学期开始,我参加了6次大规模的创业比赛。我发现,20%的参赛项目都与农业电商化有关。”6月15日,来自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力资源专业大二学生陈劭凯和他的队友凭借《CSA联盟》项目获得了中山市首届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的冠军。他们的农产品电商化理念和实践得到了现场评委的一致认同与好评。现象大学生创业看重生态农业今年以来,中山市举行了青年创业计划大赛和电子商务大赛两场规模较大的创业比赛。据活动主办方中山市团市委介绍,90%的参赛者来自本地几所高校。选手们的参赛项目均与吃穿用等密切相关。记者梳理具体的参赛项目发现,115个可查的参赛项目中有10多个与农产品有关,且主打绿色、环保、生态概念。另外,有5个项目与农业电商化相关。而且,两场比赛的3个冠军中有2个是农业电商化项目,分别是“田园5+2生活馆”和CSA联盟。这两个项目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分享共担、利益共享”的概念,在强调农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的同时,注重借助电子商品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的同时销售。本次电商大赛中,绿色农贸项目同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该项目队长、来自广东理工学院大二的学生蔡志伟介绍,他们计划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成立绿邮农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经与邮政储蓄银行达成了合作协议,计划与中山、江门、珠海一带的种植基地合作,销售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特点项目倾向运用O2O新模式营销“目前已经有B2C、C2C和实体超市、菜市场等竞争对手存在,我们的优势十分明显,主要是无公害保障、同城配送和邮政物流专业配送。”蔡志伟说,目前,网上已经有几个大型的成熟农产品购买平台,但这些平台并不针对某个地区,而是全国配送或限省配送。C2C的小规模农产品网店也比较多,但不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实体超市或菜市场能保证质量和新鲜度,却没有自由的购买时间。他认为,上述因素使得生鲜农产品电商化有了发展空间和市场。陈劭凯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生活类O2O是目前市场上唯一能产生超级电商的领域。他们的项目CSA意在借助O2O模式,打破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惯例,在未种前先销售,从而激发农户的种植热情,确保农产的质量。该方式还可缩短农产品的销售链条,让农民和消费者获得最大收益。据了解,目前CSA项目已经和中山市耕读心园农庄达成了合作协议。陈劭凯的团队负责为农庄进行电子商务推销。目前,他们已经在石岐区设立了两个线下销售点,即取菜点。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可以到该点现场取货。由于项目处于前期运营阶段,目前盈利较微。“我们收支平衡。”陈劭凯说。困境冷链物流技术不完善项目难落地“我们的项目已经运行了半年左右,我认为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冷链物流技术不完善。”作为一名大二学生,陈劭凯对农业电商化的关注和研究并不逊于老练的同行。他和几位同学将中山作为进行CSA资源整合的第一站,进行了比较和分析。他们认为,分散化、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导致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因此,向电商迈进,拓展销售渠道是今后农业企业发展的关键。在进军电商的过程中,传统产业会面临各种挑战。陈劭凯认为,生鲜农产品电商化的最大困难是冷链物流产业的不完善。“CSA联盟致力打造将农业产业链与生态旅游融合的精品路线,但目前农业产业链并未完全形成,种植的大多为蔬菜,受季节和有机性制约,农产品种植单一,消费者经常一连几周收到的都是同样的菜品,旧的菜还没吃完,新的菜又到了,容易造成蔬菜的浪费。”陈劭凯说。这样的问题,“田园5+2”生活馆亦曾遇到过。“田园5+2”目前已建立农产品供应基地,其线下销售点名叫“我们的年代”。据其负责人张旭健介绍,从去年10月份开始运行至今,已经有520个固定的个人会员和50个企业会员。张旭健说,本月底,他们的微信店正式上线。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配送链条,借助电商平台拓宽营销渠道,使生鲜农产品借电商覆盖全世界。

疫情对商丘企业的影响研究论文

疫情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影响是不同的。从三大产业的层面看,第一产业受到的影响相对比较小,其次为第二产业,最大的为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有明显的季节性周期特征,加上我国的农业还没有普遍的农场化,还采用传统农业以村落和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模式,疫情防控的网格化管理措施对其影响相对不大。第二产业的企业规模比较大,很多工业企业的自动化程度比较高,订单和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自由现金流相对来说比较充裕,短期内停工和延期复工带来的影响相对可控。第三产业自动化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是轻资产模式,劳动力要素依赖度比较高,很多需要线下人群集聚的消费场景,也就是可以把第三产业看作是“以人(劳动力、消费者)为本”的产业,而疫情的直接受害者就是人,所以受到的冲击最大

疫情对企业不同企业的影响,疫情最需要的得就是消毒产品和药品,做药品的公司在疫情期间需求量比较大,订单比较多,还有消毒产品,比如酒精,病毒需要消毒,所以酒精必不可少,酒精的需求量也比较大,疫情期间也是消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棉签棉花制作的,棉签需求量也增多,食品也大幅度的增加,对其他一些企业比如房地产,家具公司可能业绩会有所下滑,有很多人因为疫情事业或者隔离,经济水平也下降,买的人也变少,对各行各业都会有一些不同的影响

1,首当其冲的是餐饮消费行业,包括白酒,商超等均受波及。目前来看疫情目前主要影响一季度消费,在消费场景中受影响最明显的是餐饮。2,其次,受到影响最大的恐怕是旅游业,以及受到波及的还有酒店住宿,土特产店及旅游交通等行业,这些都会受到巨大的损失。旅游社团队和个人旅游纷纷取消行程。本来应该在假期爆满的旅游景区。现如今,景点门庭冷落,关闭歇业。3,最后,其他线下实体店的收入。比如服装零售行业,物流的停滞,使货物跟不上,换春季衣服了,现在大街上没有几个人,生意冷淡。4,在疫情之下,除了和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水、电商快递等,其他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收到了影响。以上这些行业受疫情影响是最严重的,还有很多制造业也会因为用工困难,成本上升,订单减少而陷入困境,勉强开工维持或者处于半停滞状态。

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超过5成的企业2020年营收下降20%以上。就现金维持时间而言,的企业最多维持1个月,的企业可以维持2个月,的企业可以维持3个月。

2020年爆发疫情之初,传统服务业几乎完全停摆,酒店旅游业整体上都已经处在停业的状态,而交通餐饮业也是如此,这些行业亏损都很大,都处在被动运行的阶段。由于疫情,不能出省甚至出市,有很多有疫情的地区采取就地隔离,对旅游业的经济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在当时的疫情之下,我国的制造业也面临巨大的困难。疫情先是降低国民的消费热度,比如疫情造成国内服装需求量减少,于是服装行业陷入困境。零售品销售额巨幅下降,轻工业受影响。从需求端来看,纺织服装,电子商品、家具、家电需求量下降,从供给端来看,厂房劳动密集型高,所在地处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大省,这是制造业要面临的问题。

研究情商对我们的意义论文

情:感情,爱情,亲情,友情,他包含了所有的情感,情商是处理感情时一种态度,一种理念,一种作法,情商高的人,人缘好,处理事情也比较,人性化,情商非常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情商甚至比智商更重要,随着未来社会的多元化和融合度日益提高,较高的情商将有助于一个人获得成功。现在大多数家长过多地重视孩子的智商发展,而忽略了孩子的情商发展,其实早期的情商教育尤为重要,也就是心理上的一种塑造,如果一个孩子从小性格孤僻、不易合作;自卑、脆弱,不能面对挫折急躁、固执、自负,情绪不稳定,那么他智商再高,也很难取得成就。而情商应该从小培养。反之情商高的孩子会有很好的自我认知,积极探索,从探索中建立自信心,对自我情绪的控制,抗挫折能力,喜欢与人交往,愿意分享、合作,为日后成功做准备。婴幼儿早期情商的发展与父母的教养方式有密切关联,父母的教养方式又与父母是怎样正确辨识自己孩子的自身气质有关联,只有正确建立亲子依恋关系才能正确辨识自己孩子的自身气质。

情商的重要意识,它可以提升个人价值,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使你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

”智商高,情商也高的人,春风得意。智商不高,情商高的人,贵人相助。智商高,情商不高的人,怀才不遇。智商不高,情商也不高的人,一事无成。”这是美国戈尔曼的一句话。这句话充分显示了情绪智慧。为什么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同为学生,有的学生即使成绩不好,老师也会对她百般照顾,而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和老师相处却很木纳。同为男人,有的男人身边美女如云,而你身边除了同事,朋友,身边再无他人。同为同事,有的人就能在几个月中升职加薪,而有的人夜夜加班业绩也不曾生长过。然后开始抱怨生活的不公,为什么别人不努力也很优秀,为什么自身的运气那么差。。。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成功的80%在于情商,智商只占20%。情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1、情商高的人在事业上更能成功有人说“情商高的人让人舒服,所以他可以事业有成,情商低的人让自己舒服,所以只能碌碌无为”一个情商高的人社交能力强,外向而愉快,不易陷入恐惧或伤感,对事业投入,为人正直,富有同情心,能认识和激励自己和他人的情绪,无论独处还是与许多人在一起时都能怡然自得。很多人都喜欢何炅这种中年性的大暖男,在主持界做了这么多年的工作,他的口才和高情商都是让人佩服不已,在综艺节目中,他总是能和很好的活跃气氛,也总是能很好的救济尴尬的场景,总是考虑别人的感受,他是很多人心中脾气最好的明星。这么多年来何炅都可谓是绝对完美的主持人了。这也是高情商造就了他事业上的成功。2、情商高的人更会吸引人有人说撒娇女人最好命,但其实是高情商女人最好命。情商高的女人都是丰富有趣的女人,他们更注重感情的内在品质,而不在意形式。情商高的女人会懂得成全男人,懂得男人骨子里的大男子主义,所以他们会适当的退让,他们懂得俘获男人的心。情商高的女人任何事都会权衡利弊,既不让自己受委屈,还能家庭和睦,这样的女人会让男人痴迷,对女人的爱也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只会越来越依赖。3、情商高的人更会拒绝别人为什么说情商高的人更会拒绝别人呢?才子李健,不仅是个成功的音乐人,还是圈内出了名的好人缘。有一次他张杰一起上节目,张杰提起一件事:2008年他曾向李健邀请李健帮自己写歌,现在都2017年了,李健还没有给个回应。李健说:“我觉得张杰你的声音变高了,我以前要是给你写就委屈你了。我觉得你声音还会更高,所以我再等等!”几句话,不仅赞美了张杰的高音、在音乐领域的进步,还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拒绝之意,是为“婉拒”的典范。所以高情商的人,总是能记得别人的好处,帮助了别人也渡己。情商高的人总是能在生活中如鱼得水。情商高的人总是能够处于运气好的状态。你的情商真的会影响你的一生。做一个情商高的人,生活也好像开了挂。

在一个人的成才过程中,情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研究指出成才=20%智商+80%情商。情商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因此,着重培养孩子的情商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它关系到孩子成长与发展,关系到孩子的未来,情商是指一个人感受、理解、表达和调控自我及他人的情感,把握自己的心理平衡,形成自我激励,动机与兴趣相结合的内在动力机制,形成坚强和受理性调节的意志,妥善处理人际关系等的心理素质和能力,个人情商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他做事的质量、效率,看待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及决定选择时的判断和勇气等。 中国论文网 一、情绪――让孩子做自己情绪的主人 积极的情绪对孩子的身心发展能起促进作用,有助于孩子潜在能力的发挥,消极的情绪则可能使孩子的心理失去平衡,甚至影响他的未来生活和事业,当孩子因冲动而失去理智时,千万不要手足无措,对待爱冲动的孩子要做到以下几点:①耐心引导;②冷处理法;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④管教一致;⑤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同时教孩子学会发泄不良情绪,当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哪怕是不合理的原因而产生不良情绪时,一定不要采取批评、打骂的方式去遏制孩子的情绪,而要允许孩子去发泄,哭、转移、倾诉都是处理孩子情绪的好方法。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参加一些“磨性子”的活动,教育孩子学会自我控制,少责备、多赞扬,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坚决制止孩子的暴躁行为。 二、情感――爱的教育影响孩子一生的幸福 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让其懂得爱的内涵,懂得正确对待各种爱――亲情之爱、爱情之爱、友情之爱、人间之爱,让其明白具有爱心是不可缺少的美德,也是生存所必需的情感、一个不懂爱、缺少爱的人不会体验到生活的美好,也难以正确地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更难以对他人施以爱心。 陶行知说过:“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们要积极引导孩子体验情感生活的权利,把握好“爱”的时机,多与孩子沟通情感、多给孩子讲些有关爱的故事,多让孩子看和爱有关的短片来激发孩子的爱心,做好孩子的榜样,让孩子懂得感恩,对孩子付出爱的同时,用心让孩子懂得爱是平等的,是双向的,是相互付出和得利,从小给孩子的内心种下爱心的种子,让它在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成为孩子行为习惯的一部分,将会使孩子终生受益。①注意细节,时刻不忘熏陶孩子;②组织一些活动,让孩子亲身体验到爱心的意义;③利用电视等对孩子进行爱心教育,同时让孩子懂得孝道,给孩子一些关于孝顺的教材,让他们自己去领悟,让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学习尊重、关心、体贴他人,给孩子上堂“爱情课”爱情教育中,知识成分相对较少,太多是观念和态度的养成,应学会随机应变,从日常生活中引出讨论,做孩子爱情的榜样,为孩子的阅读精挑细选,并且让孩子明白友情在一生中的重要性,用瑞士文人海塞的话说:“比荣誉,美酒、爱情和智慧更宝贵,更使人幸福的东西是友谊” ,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友情、鼓励孩子学会与他人成为朋友,教育孩子与人真诚交往,在孩子心中树立一个坚定的信念,精诚所致,金石为开。 三、性格――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命运 孩子的性格很大程度上受大人的影响,大人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孩子的性格发展打上深深的烙印,多给孩子一些爱,学会向孩子询问,会尊重、聆听孩子,培养孩子乐观的性格,营造和谐的环境,学会鼓励和赏识,用幽默强化乐观性格。 四、品德――好品德是孩子一生的财富 品德教育关系到孩子的未来,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孩子,也没有绝对的坏孩子,良好的品德是一种财富,尤其对于孩子,这是他们成长中必须要具有的一种品质,如果缺失了这一课,他们的人生将是不完整的,所以,我们应该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完善品德,和孩子一同成长,培养孩子助人为乐的意识,培养孩子助人为乐的行为,树立助人为乐的榜样,让孩子热爱动物、植物,对孩子进行移情训练,教育孩子做个真诚的人,懂得尊重别人,教给孩子一些基本的传统礼仪,让孩子欣赏他人,让孩子尊重“权威”给孩子树立榜样,让孩子尝到不尊重别人的后果,从小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让孩子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孩子犯错,不要过分指责,把重要事情交给孩子处理,给孩子参与与责任有关的事,让孩子懂得自尊自爱,从细微处尊重孩子,鼓励孩子的“闪光”点,让孩子有公德心,自尊自爱是每个人立身处事的基础是个人道德的底线。 五、自立――给孩子独立成长的机会 中国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说:“让孩子出自己的力,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才是英雄汉。”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方法,锻炼孩子的勇气,让孩子学会坚强,让孩子吃点儿苦,不怕挫折,让孩子自理生活起居。①狠――敢于让孩子做;②引――激发孩子的兴趣;③教――耐心教导;④放――让孩子自己负责;⑤奖――鼓励孩子。教孩子理财能力培养孩子正确的金钱观,让孩子从管理零花钱开始锻炼,让孩子学会“做账”让孩子学会花自己的钱,教孩子如何物有所值地购物,培养孩子“储蓄”意识,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让孩子遇事有主见,给孩子自由,给孩子表达意愿的机会,给孩子一个任务,让他自己去做,让孩子自己选择人生的悲哀,莫过于遵循别人的意愿去行事,让别人替自己选择。 六、意志――良好的意志力是孩子成才的法宝 犯错误,让为何一个智力超群的孩子却成绩平平呢?这固然跟他对学习不感兴趣的心态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缺乏坚强的意志力,控制力太差,没有耐心学习,这就形成了他学业上的巨大障碍,自然会影响到他的学习成绩,虽然,兴趣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但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孩子的意志力则更为重要,帮孩子树立自信――给孩子直面困境的信心和勇气,一句鼓励胜过百句批评,给孩子自己决断的机会,别怕孩子犯错误孩子学会自我激励,当孩子受到挫折,不要陪着孩子一起哭,锻炼孩子的抗压能力,失败了,鼓励孩子再坚持一下。 七、兴趣――兴趣造就天才 兴趣是成才的最佳途径,也是一个人走向事业成功的开始,兴趣可以激发一个人的潜能,也可以帮助孩子去开辟一条成功的捷径,有位学者总结世界上数百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成功因素,其中之一就是他们对所研究的科学事业有浓厚的兴趣,给孩子一个自由想象的空间,学会赏识孩子的奇思怪想,不用大人的思维来要求孩子,让孩子动手操作,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培养孩子多方面的兴趣特长,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挖掘孩子的潜能,学会鼓励并引导孩子的兴趣爱好,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被认为是个天才,但我们不善于鼓励和引导,使孩子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那么即使是天才也会被扼杀的。 八、交际――孩子获取幸福和快乐的源泉 懂得交际是一个人处理好社会关系的重要一步,高超的社交技能良好的沟通技巧,得体的礼仪,优雅的谈吐等,都将为一个人的成功增添很大的法码。 交际能力是情商的一个重要方面,培养孩子的交际能力是孩子获取幸福和成功的助推器,它会让两个拥有同等智力的人,交际能力强的一方更受欢迎,它也能让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分享别人的快乐和幸福,并让自己的情感有所依托,它还会为人们的事业增加成功的可能,鼓励孩子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为孩子创造共同活动的条件,鼓励孩子,让他看到自己的优点,发挥在集体活动中的主动性,帮助孩子建立友情,培养合作能力,让孩子拥有金牌口才,借孩子一双“火眼金睛”教给孩子防范意识和基本的社交礼仪,可以通过讲故事的方法,分析故事中人际关系典型,对孩子进行深入浅出的教育,也可以采用即兴交谈方式,让孩子无意识地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人只有与他人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才能获得幸福的生活,而唯我独尊,孤芳自赏,不懂礼是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情商决定孩子的一生,着重培养孩子的情商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它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关系到孩子的未来。 21世纪呼唤高情商的孩子,更呼唤高情商的老师,因为老师的处世方式和教育方法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巨大的影响,只有老师成为高情商的人,懂得如何去开启孩子自信、成功,幸福的人生之门才能培养出高情商的孩子。

法商研究毕业论文

婚姻法也许比较好写一点,只是感觉吧

1、《法商研究》在CSSCI法学类来源期刊中排名稳居第三2、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及其体系效应3、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功能之考察4、民事再审程序立法的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中心的考察5、从校车安全事件看国家的给付义务6、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宏观调控制度转型7、论能动司法的程序规制8、为我国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辩护9、转型期我国犯罪治理模式之转换——从“压力维控型”到“压力疏导型”10、合同法上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反思与重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适用的实证考察出发11、我国群体性事件之公法防治对策研究12、定密的主观性及其克服13、商业预付卡的法律规制研究14、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研究——以“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为中心的分析15、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研究——兼论我国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的完善16、地缘政治视阈下的中国海外投资准入国民待遇保护——基于“冰岛拒绝中坤集团投资案”的法律思考17、经验法则适用规则之探讨18、论调解制度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引入19、拒不支付报酬犯罪比较研究20、裁员保护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说明:杂志目录每期都会更新有一定的时效性,仅供参考。

WTO反倾销协议与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内容摘要:反倾销历来都是GATT和WTO谈判的主要内容。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妥协,缔约各国终于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的1994年达成了“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Agreement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Tariffsand Trade 1994),即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该协议的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中国加入WTO之前就曾经承诺: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裁决将允许司法审查。但是在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却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应该在法律规定等方面与WTO的原则和规定保持一致。本文从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的规定谈起,分析中国《反倾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在中国应建立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并提出笔者的总体构想和微观设计。关键词:WTO反倾销协议 司法审查倾销(Dumping)是出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经济行为。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定义为: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反倾销(Anti-dumping)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一般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或者本国生产企业的利益,采取增加关税等措施以对进口国及其企业的倾销行为进行限制的行为。[i]司法审查在严格意义上是一个宪法学与行政学的概念,而且司法审查有着很广泛的含义。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司法审查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院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有没有违反宪法的规定,所以又称之为违宪审查;二是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对公民的侵害。“司法审查在国家权力控制的运作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对行政权力的作用对象提供权益救济;二是对行政权力的主体实行监督。”[ii]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指的是后者,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反倾销属于行政行为,为了切实保护反倾销过程中利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从正当公平的角度应该允许对反倾销的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一、WTO反倾销协议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即: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国,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或者程序。该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对有争议的裁决或者复议负责的主管机构。[iii]从上述的条文规定来看,WTO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三个:司法、仲裁和行政机构。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那是不是说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有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WTO反倾销协议之所以如此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在有些WTO成员国的宪政体制下,法院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拥有司法审查权。对于这些国家的司法审查问题,GATT第十条第3款(丙)项作了补充的规定,“如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缔约国领土内实施的事实上能够对行政行为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查,即使这个程序不是全部或正式地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以外,本款(乙)项的规定,并不要求取消它或替换它。实施这种程序的缔约国如被请求,应向缔约国全体提供有关这种程序的详尽资料,以便缔约国全体决定这种程序是否符合本项规定的要求”。根据此项规定,只要在这些国家内,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只要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可观和公正的审查,即使它不完全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也是允许的。这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或许是仲裁机构或许是行政机构。二是为了尊重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的“行政救济用尽”的原则。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能进行客观和公正的司法审查的行政机关可以被理解为以下两种体制下的两种机构:欧洲大路法系国家的行政法院和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裁判所。在欧洲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院拥有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权,但行政法院在原则上是完全独立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行政裁判所虽然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行政裁判所有些行政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正式的听证程序,这时的行政裁判所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法庭。经过正式程序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即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因而行政裁判所虽然在表面上是不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但是从实质的法律关系上还是独立和客观的,而且行政裁判所的行政决定还要接受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界人士对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体不作并列的理解,而是分层次的关系。涉及到反倾销的当事人可以先寻求行政法庭的救济,即“行政救济用尽”;在当事人表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普通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法庭负责进行审查实体法律关系,而普通法院只负责审查法律的适用。[iv]二、中国法律法规有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规定中国目前对于反倾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反倾销条例》。但是目前在《反倾销条例》中根本没有明确的司法审查的规定。目前学者都在讨论中国的反倾销法应该与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能够相一致,讨论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的问题,增加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修改的项目。此外,因为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宪法学与行政学的范畴,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了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认为是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v]《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排除了几种行政行为免受司法审查。从《行政诉讼法》本身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倾销过程中的司法审查问题。《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排除性规定也没有涉及到反倾销问题,分析其中的具体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反倾销问题的行政决定不是国家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从根本上讲,关于反倾销问题上的司法审查问题实际上在中国法律和法规中是缺乏法律规定的,是缺失的。[vi]三、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状况和相关问题以及WTO的反倾销协议来看,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在加入WTO之前承诺的一部分。我个人认为,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总体上将反倾销司法审查纳入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二是在我国的反倾销法中明确规定司法审查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一) 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上述的阐述中,我们已经看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实际上并没有对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内涵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问题实际上是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范畴。[vii]第一、反倾销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反倾销一般是由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然后由外经贸部对书面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调查之后,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最终裁定,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的调查程序通常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和裁定等;反倾销措施的裁定部门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显然,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部门。因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的司法解释,我们完全可以同意反倾销行为是一种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提出司法审查的行为,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viii]第二、反倾销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行政诉讼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各国的反倾销行为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有三个,一是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进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二是被指控倾销的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三是进口国负责作出反倾销裁定的主管当局。前两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第三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上一段论述中已经阐述的很充分,在此不再赘述。在我国,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当外经贸部作出不立案调查的决定时,申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即申诉人成为司法审查的原告。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如果外经贸部作出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国内的申诉人也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产业及其代表和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都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允许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涉外行政诉讼一章和其他相关规定。(二) 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微观设计在确定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之后,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微观上设计并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第一、 确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实质上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反倾销裁定如何审查以及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给予什么样的法律关注的问题。[ix]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司法审查模式是:以法律审查为主,以事实审查为辅;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然,从行政诉讼法的条文规定来看,有些条文规定超过了合法性审查,延伸至合理性审查,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等,但在实践中,合理性的审查几乎是没有的。反倾销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强的技术性问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相关事实的复杂程度远非一般行政活动可比,有关行政机关事实判断的背后是纷繁的实际证据、复杂的专业知识及敏锐的政策意识的强力支撑,而法院司法活动的消极性、司法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以及法院知识结构的局限性都决定了法院不能也不应该以自己的事实判断代替有关专业行政部门的事实判断,而只能对在尊重后者事实判断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事实判断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目前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践当中,法官对事实进行审查的程度要较成文法规定的要高,这一方面以损失司法效率为前提,浪费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的司法公正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然,法官也不应当全面放弃事实审查,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时候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很难区分的,二是有些法律问题的审查要依赖于事实审查,否则法院的司法审查就只是走过场而已。总而言之,在我国将来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中,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法院热衷于庭外取证,审查事实,使庭审流于形式的不正常现象绝非个别。[x]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的主要目的是使法官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有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法律审查方面,对事实的审查只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律审查。二使法官应慎用和不用“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否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一条在一般的行政诉讼法中适用的比较多,但是若将这一依据用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则会因标准适用严格而使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没有办法发挥效用。反倾销有其极其复杂的情况存在,例如WTO反倾销协议中第20条规定,在利害关系方不提供资料、不予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机关可以径自依现有资料作出裁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有关机关的裁定,实属不妥。三是法院应该尊重有关机关的政策取向。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与进口国的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进口国可以依自己的政策取向来决定是否给予被控倾销的外国相关产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即使外国相关产业的倾销行为给国内的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害。第二、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关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在前面已经有很多的论述,现在就着重谈一谈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呢?我认为如果这样做,主管反倾销的行政机关从反倾销案件是否立案开始就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控之下,这将有损于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同时也会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有限制性的选择一系列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活动作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在我国,反倾销行为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因而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这三种情况应该是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xi]第三、 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实际上是诉讼过程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因为前面我曾经提到过这个问题,在此简要谈谈前面没有谈到的问题。首先说原告的问题。进口国内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产业或其代表以及外国被控倾销的产业或其代表都可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其次说被告的问题。前面提到我国《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作出相关立案调查、终止调查以及相关裁定的行政机关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因而这两个行政机关最有可能成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列为共同被告。问题在于我国《反倾销条例》中多次提到外经贸部应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有关决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将外经贸部单独作为被告呢?还是应该将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共同被告呢?就我个人认为,应该将此两部委作为共同被告比较合理,因为毕竟二者共同参与了这个决定的成立,应当共同承担责任。第四、确定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17条对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它们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因而一般情况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第一审管辖法院都应该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然不排除因为反倾销案件的重大和复杂性,而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第一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的一部分,也应该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综上,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二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审理。[i] 参见甘文:《WTO反倾销协议与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7日。[ii] 孙宁华主编:《权力与制约——行政法研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年1月,第368页。[iii] 参见王福明主编:《世贸组织运行机制与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iv] 参见王承斌主编:《西方国家反倾销法与实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6年2月第1版。[v]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法律规定。[vi] 参见黄玲:《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vii] 参见张晓东、余盛兴:《论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viii] 参见张晓东:《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ix] 参见房东:《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x] 参见于绍元等:《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与法律审》,《现代科学》1999年第5期。[xi] 参见并比较张晓东:《加入WTO与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法学评论》2000年第6期。其他参考资料1、 彭文革、徐文芳著:《倾销与反倾销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2、 张慧龙编著:《欧美反倾销法对策》,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香港万里书店,1993年3月第1版。3、 王传丽:《中国反倾销法——立法与实践》,《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4、 程大为:《WTO反倾销措施和中国反倾销应诉》,《国际经济合作》2000年第11期。5、 薛荣、李居迁:《反倾销法的理念及其局限分析》,《现代法学》2000年第4期。6、 石青凯:《国外反倾销法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国际商报》2000年8月10日。7、 姜爱丽:《加入WTO的反倾销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3期。8、 王伟:《美国反倾销法损害标准的演变及评价》,《河北法学》2000年第3期。9、 赵敏燕、董立、李易:《欧共体反倾销程序及中国企业之对策》,《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10、蒋小红:《欧共体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规则研究》,《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11、休·斯多克、杨国华、孟庆欣:《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与实践——一个欧洲律师的观点》,《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12、古少勇:《欧盟反倾销理事会适用不同价值标准法官判决拥有自由决定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8日。13、沈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反倾销领域主要程序问题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0年第6期。14、程宗璋:《台湾反倾销法述评》,《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15、都亳:《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当代法学》2000年第4期。16、房东:《完善我国反倾销实体法的思考——兼评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17、王峰:《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和倾销的特点及我们的对策》,《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18、郭华:《中国的反倾销现状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2期。19、刘家瑞:《中国与欧盟最新反倾销立法的比较研究》,《国际商务》199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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