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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03 09:42:43

学位论文制度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

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

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University Micro-films Incorporation)编辑出版。

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

是由德语国家首创的。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180年巴黎大学授予第一批神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制度是由德语国家首创的,以后各国相继效仿。凡经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一般都是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能显示论文作者的专业研究能力。由于各国教育制度规定授予学位的级别不同,学位论文也相应有学士学位论文、硕士(或副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之分。

学位论文抽检制度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对于个人:

《办法》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

《办法》强调,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和复评两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不一样。

抽查指的是从一个数据样本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查,是选择性检查。而盲审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与样本数据没有直接关系。

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

对于学位论文抽查中出现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即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如下:

由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所在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主任)进行质量约谈;

暂停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

减少所在学院(系)当期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名额1名。如同一学院(系)有2篇及以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篇数减扣该学院(系)相应类别的研究生招生名额,责令相应学科限期整改;

如同一指导教师第二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停该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第七条 校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处理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第五条 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

第六条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第七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八条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九条 专家评议意见由各级抽检部门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专家评议意见还应同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 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的使用。

(一)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三)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四)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抽检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评议工作的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硕士论文的种类有哲学硕士论文、经济学硕士论文、法学硕士论文、教育学硕士论文、文学硕士论文、历史学硕士论文、理学硕士论文、工学硕士论文、农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论文、军事学硕士论文、管理学硕士论文等12大类的硕士论文。

扩展资料:

盲审结果处理

1、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2、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3、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4、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5、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6、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7、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8、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9、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复审为对学位论文终稿的主体部分进行检测等。

以潍坊医学院为例,研究生论文复审论文答辩后修改并提交研究生处准备印刷的学位论文终稿(PDF电子版、word电子版、纸质版)。对学位论文终稿的主体部分进行检测,重复率≥15%的博士学位论文、≥20%的硕士学位论文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所有学位论文的撰写应严格按照《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执行,包括论文封面格式、论文结构要求、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论文排版要求等。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需重新排版打印。

扩展资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实施复审的相关要求规定:

1、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必须修改者,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及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书面修改说明,需要修改但未修改者不予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处将聘请专家根据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及修改情况进行复审)。

2、电子版论文和纸质版论文不相符或学位论文中部分文字采用图片形式插入等任何故意规避重合率检测皆属学术不端行为,按《潍坊医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潍医研字〔2015〕4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3、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指导,督促检查学生对其答辩后的论文按照学校规定予以修改完善,不断提高论文质量。导师要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审查,并在论文封面上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潍坊医学院-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实施复审的通知

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以下是我整理的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细则规定如下:

一、 答辩原则

1.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举行,各院系答辩安排需提前一周公布,允许校内外的老师及同学列席旁听;

2.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考核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

二、答辩形式

1.学位论文答辩会场要悬挂能够说明学位申请人所在二级学科的横幅标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学位申请人需遵守答辩礼仪;

4.学位申请人要在计算机幻灯演示下进行脱稿的论文报告,硕士研究生报告时间15~25分钟,博士研究生报告时间30~40分钟;

5.每位专家提问不低于2个问题,提问应围绕论文的中心论点;

6.答辩组需分别向所在学科、院系及研究生学院提交每位申请人论文答辩照片两张以备存档;

7.论文答辩结束十日内,答辩秘书整理申请学位的审批材料,分装至科技、人事资料档案袋,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及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3.导师或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完成学习计划情况、学习成绩、论坛发表的评价及已发表过的论文;

4.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列席人员提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

6.申请人答辩;

7.答辩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意见,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答辩,按论文评审标准逐级评定成绩,并做出总体评价,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8.答辩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各学位论文的评语和成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9.申请人作表态发言;

1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照集体合影。

四、答辩礼仪

1.申请人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男士着西装,女士着职业装,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3.报告论文前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敬礼,答辩结束后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致谢;

4.等候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5.所有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特殊情况应到场外接听;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评语时申请人需站立倾听。

论文答辩过程

答辩一般程序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则规定,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学员当场立即作出回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答辩提问方式

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主答辩老师的提问方式会影响到组织答辩会目的的实现以及学员答辩水平的发挥。主答辩老师有必要讲究自己的提问方式。

1.提问要贯彻先易后难原则。主答辩老师给每位答辩者一般要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问题,这些要提的问题应按先易后难的次序提问为好。所提的第一个问题一般应该考虑到是学员答得出并且答得好的问题。学员第一个问题答好,就会放松紧张心理,增强“我”能答好的信心,从而有利于在以后几个问题的答辩中发挥出正常水平。反之,如果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答不上来,学员就会背上心理包袱,加剧紧张,产生慌乱,这势必会影响到对后面几个问题的答辩,因而也难以正确检查出学员的答辩能力和学术水平。

2.提问要实行逐步深入的方法。为了正确地检测学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有时需要把一个大问题分成若干个小问题,并采取逐步深入的提问方法。如有一篇《浅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文,主答辩老师出的探测水平题,是由以下四个小问题组成的。

(1)什么是科学技术?

(2)科学技术是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要素?在学员作出正确回答以后,紧接着提出第三个小问题:即

(3)科学技术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要素,为什么说它也是生产力呢?

(4)你是怎样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通过这样的提问,根据学员的答辩情况,就能比较正确地测量出学员掌握基础知识的扎实程度。如果这四个小问题,一个也答不上,说明该学员专业基础知识没有掌握好;如果四个问题都能正确地回答出来,说明该学员基础知识掌握得很扎实;如果能回答出其中的2—3个,或每个小问题都能答一点,但答得不全面,或不很正确,说明该学员基础知识掌握得一般。倘若不是采取这种逐步深入的提问法,就很难把一个学员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情况准确测量出来。假如上述问题采用这样提问法:请你谈谈为什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学员很可能把论文中的主要内容重述一遍。这样就很难确切知道该学员掌握基础知识的情况是好、是差、还是一般。

3.当答辩者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应以温和的态度,商讨的语气与之开展讨论,即要有“长者”风度,施行善术,切忌居高临下,出言不逊。不要以“真理”掌握者自居,轻易使用“不对”、“错了”、“谬论”等否定的断语。要记住“是者可能非,非者可能有是”的格言,要有从善如流的掂量。如果作者的观点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即使与自己的观点截然对立,也应认可并乐意接受。倘若作者的观点并不成熟、完善,也要善意地、平和地进行探讨,并给学员有辩护或反驳的平等权利。当自己的观点不能为作者接受时,也不能以势欺人,以权压理,更不要出言不逊。虽然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与学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审查考核者,一方是被考核者),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在答辩中要体现互相尊重,做到豁达大度,观点一时难以统一,也属正常。不必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只要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供对方参考就行。事实上,只要答辩老师讲得客气、平和,学员倒愈容易接受、考虑你的观点,愈容易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达到共同探索真理的目的。

4.当学员的回答答不到点子上或者一时答不上来的问题,应采用启发式、引导式的提问方法。参加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学员对你所提的问题答不上来,有的就无可奈何地“呆”着;有的是东拉西扯,与你绕圈子,其实他也是不知道答案。碰到这种情况,答辩老师既不能让学员尴尬地“呆”在那里,也不能听凭其神聊,而应当及时加以启发或引导。学员答不上来有多种原因,其中有的是原本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只是由于问题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而显得心慌意乱,或者是出现一时的“知觉盲点”而答不上来。这时只要稍加引导和启发,就能使学员“召回”知识,把问题答好。只有通过启发和引导仍然答不出或答不到点子上的,才可判定他确实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为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部提出要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培养单位要严格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可规定学位论文有一定的一次答辩不通过率。一些学校为了保证研究生质量,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有关措施,如毕业论文盲审、毕业时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等做法,教育部对此并无统一规定。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学校采取了论文盲审制度,主要做法是:学校负责研究生管理的部门隐去导师和学生的名字,委托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对于有争议的论文,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改论文、暂缓答辩、延期毕业等措施。对于已通过盲审参加答辩的论文,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研究生如何进行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及学位的授予是比较重要的,为了更好的通过答辩,我们就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答辩者或答辩秘书需提交的材料向大家做一简要的介绍。 一、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

2.申请者必须修满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及格或补考通过。

3.硕士研究生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⑵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同时在国内外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4.博士研究生按不同学科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

⑴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

⑵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

⑶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5.本条款的3、4两项中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在国际组织主持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大会上宣读论文、在新华社或人民日报内参上发表的文章可以替代一篇SCI论文。

6.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导师予以说明,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1.研究生应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并按照本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论文。

2.学位论文成稿并交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3.答辩申请者须将《研究生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摘要》、在学期间的获奖证明、发表文章的全文或录用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之前一并交人事教育处,过期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申请者所交材料经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初审合格后,交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专业组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及论文书写文字和格式等项目的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5.研究生答辩之前由答辩秘书将毕业论文送至有关专家评阅。硕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3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5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6.由人事教育处或答辩秘书负责收回评阅人的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对申请人保密。若评阅人对论文没有提出异议,则可组织答辩。由答辩秘书领取《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答辩选票》、《答辩记录纸》等并组织实施。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持反对意见,则不能组织答辩,但可保留申请资格,将论文修改后可以重新申请答辩。保留资格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7.答辩秘书应提前二天向全中心通报答辩事宜(内容保密者除外)。

8.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9.如论文内容确属保密,则由主管领导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有关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在内部进行评审和答辩。

10.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

1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所在研究室负责组织。具体答辩程序按照本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进行。

12.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在一周内交人事教育处存档。

硕士生毕业论文的答辩流程

高校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性,做好组织工作,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流程。首先,答辩委员会必须由答辩论文研究方向相关领域的专家(答辩委员以下简称“专家”)组成。其次,要制定严密、有序、全方位的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答辩的具体环节应科学化、规范化。这对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提高答辩质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高等院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不完全一致,但总的看来,硕士研究生答辩的基本流程是相同的。

(一)宣讲论文

答辩研究生用20—30分钟报告学位论文内容。建议答辩者根据事先准备的讲稿,借助多媒体或幻灯片,边演示边介绍,并尽可能脱稿演讲。

(二)专家提问

专家以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为基础并兼顾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应具有考察性而非询问性,应难易程度适中、大小适度,先易后难、逐步深入,表述明确、具体、容易理解等,论文写作《硕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流程》。同时,专家对答辩研究生应适当启发、深入引导。

(三)回答问题

答辩研究生宣讲论文完毕后,要集中注意力记录专家提出的问题,以便做出完整的答复;并将幻灯片返回到“论文题目”页,以便专家准确提问。通常,经过短暂的`准备后,答辩研究生用大约30分钟的时间对专家提问做出认真回答。

(四)专家表决

答辩完成后,答辩研究生暂时离开会场,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讨论,并对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小结,肯定优点,指出错误或不足之处。答辩委员会的小结内容包括评述论文内容和论文结构、提出论文存在的问题、评价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等。最后,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通常,至少要有2/3的答辩委员同意通过,才能确定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此外,答辩委员会的投票结果要记录在案。

(五)宣布结果

答辩研究生重新进入答辩会场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和投票表决结果。对不能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要提出论文修改意见,允许答辩者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另行答辩。

我国学位论文授予制度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是教育局颁布的,这句话正确。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

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学位论文的历史:

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学生为取得学位,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科学研究、科学试验成果的书面报告。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180年巴黎大学授予第一批神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制度是由德语国家首创的,以后各国相继效仿。凡经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一般都是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能显示论文作者的专业研究能力。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规定授予学位的级别不同,学位论文也相应有学士学位论文、硕士(或副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之分。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20世纪中后期,世界上每年产生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约10万篇左右。

学位论文除少数在答辩通过后发表或出版外,多数不公开发行,只有一份复本被保存在授予学位的大学的图书馆中以供阅览和复制服务。为充分发挥学位论文的参考作用,一些国家的大学图书馆将其制成缩微胶卷,编成目录、索引,并形成专门的学位论文数据库。

也有少数国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中管理,如英国学位论文统一存储在不列颠图书馆,不外借,只对外提供原文的缩微胶片;日本的学位论文也由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统一管理。1938年起美国的大学缩微胶卷公司编辑出版《国际学位论文文摘》月刊,分A辑(人文与社会科学)、B辑(科学与工程),1976年增加C辑(欧洲学位论文,季刊)。

该公司1973年出版的《学位论文综合索引》报道了1861至1972年美国、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国家的400所大学的博士论文万篇,可按主题和著者姓名进行检索。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University Micro-films Incorporation)编辑出版,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补充学位论文的特点,如下图: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学位论文根据所申请的学位不同,又可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学位制度是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学位获得者的资格、学位评定、学位管理而设立的制度。该制度起源于1935年,主要针对于学生。中国的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包括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农学、教育学(包括体育学)、文学(包括语言学、图书馆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十三类。学士学位在内地,大学前教育累计12年,即小学6年,初中和高中各3年。高中毕业生经国家统一考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高等院校本科学制一般为4年,少数工科院校的少数专业为5年,医学院校一般为5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同时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他确已较好地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高等院校本科生,可被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同等学力者,经考试进入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学习~3年,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成绩合格,表明他在本学科上确已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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