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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报考限制

发布时间:2024-07-05 23:15:07

护理学报考限制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自考本科想要报考护理专业是有特殊条件限制的。虽然说自考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没有什么要求,但是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例如护理、设计等相关专业,在自考本科报考时都会有特特殊要求。自考护理本科条件限制如下:1.在岗的临床护士、护校本专业教师和护理管理干部,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可以报考,已改行者不得报考。2.自考护理本科段只限于相同专业考生,自考护理专科毕业生(一类考生)可直接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三类考生)须加考内科护理学。以上条件详细的说明了自考本科护理专业报考时,大专一定是要学习的相关专业的,因为护理专业的特殊性,一般如果不是专业对口,不建议学生报考。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护理专业需要考什么职业资格证书,大概考什么内容,有什么要求限制的

护理专业毕业以后需要考取护士资格证的,其他的证书就可以不用考试了,学习内容可以去网上买教材的。

护理专业要求

任何大学专业都有其入门条件和要求,尤其是一些特殊的专业更是要求学生各方面都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和条件才能报考,对于护理专业来说,很多人认为只要是高考生就可以报考,但育路高校招生网我从一些护理学院招生处了解到,想要报考护理专业也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下面来看看报考护理专业有哪些要求。 1、身高要求: 报考护理专业对于男生、女生的身高有一定要求,根据我从一些护理学院了解到的信息来看,一般来说女生要求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在以上才允许填报该专业,对于这个条件来说,很多男生都可以达到,但对于一些女生来说,或许是一个门槛了。 2、视力要求: 对于护理专业学生来说,是需要经常接触到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药品及医护器械的,这就要求学生视力必须达到正常水平,像色弱、色盲等考生是不能报考的,对于近视考生来说,只要通过眼镜、激光手术等纠正后可以达到正常视力,也是可以报考的。 3、其他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来说,多数考生将来毕业后是要进入到医院工作的,这时需要经常接触血液及破损的皮肤等人体器官,对于晕血的考生来说,显然不适合报考;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肝功能异常等的考生来说,也是需要慎报。

你为什么要报护理专业,你有那些优势和条件

你想知道什么? 报考护理专业,直接找到的护理专业的社会价值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说崇拜南丁格尔 优势和条件,自身条件,最次也得有爱心,脾气好吧

报护理学研究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 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报护理专业有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考研科目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加入全国统考的学校全国统一命题)。

报考护理专业有什么受限条件

一,学历 基本上绝大多数的医院今年都是护理本科起平,一听你是大专学历,连你的简历都会不要,然后委婉谢绝:“对不起,我们不考虑护理大专生”。更别说中专护校毕业的同学们,更是前途渺茫啊,看样子对于我们这些大专生来说,就业还是很困难的。二,英语 几乎所有的医院在你投递简历的瞬间,就会问你:“你的英语四级过了没有?”你的回答就是过了,或者没有。如果过了,他会很有兴趣的和你进行下面的交流。如果没有,他会说:”对不起,英语四级没过,我们不考虑。“三,学校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有一个刚毕业的同学,她是今年的兰大护理本科毕业生,一起和甘肃省中医学校的同学,给兰州的大医院投简历。同时投上简历,结果对方医院是接受了兰大同学的简历,而没有接受中医学院同学的简历。回答依然是,对不起,我们不考虑中医学校的同学。四,长相和身高 印象很深刻,用人单位问完上述的你的硬件条件,会接着问你的身高。如果你比较矮,他会说你的身高连液体瓶都挂不上。你也只能是笑笑回答,老师现在的液体架都是可以伸缩的。如果你长的很漂亮,那你的优势是显而易见了。在这里不方便公开,一个三甲医院的在招聘时,听到一个院长和几个科室主任谈论,毫不掩饰的说,现在选护士就是选美,护士的专业没有什么好突破的,主要是搞服务,当然护士一定要漂亮了。 总而言之:护理专业是一个很热门的专业,需求很高,可是也是一个要求很严格,门槛很高的专业,所以毕业以后能否顺利就业,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培养优秀的服务态度,真心真意的为病人服务

报考护理专业有什么限制

你是在哪边报复的护理专业,制其实你不用这么在意这些,多多少少标准会有 但是都不是硬性的啦。像哈尔滨那边好像155以上。 然后有的地方男生身高,女的. 具体还是看你是在哪边报名的,我再帮你问问 后续补充。

学护士有什么要求吗

1、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2、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7)报护理专业有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护士的工作内容:

1、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对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体贴爱护、主动热情,表情亲切,说话温和,工作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与病人争吵。

2、执行医嘱及护理技术操作;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3、经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给予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指导、健康教育指导。

4、加强医学及护理新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本科室的相关知识,比如,本科常见病的发病原因、病理、生理机制,治疗、预防护理,多看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历、治疗经过、疗效及各项化验指标,对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治疗了如指掌,在进行治疗护理查对时,做到心中有数。

护理专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更多的学生选择了护理专业。护理专业也逐渐从中专走进了大学。护理管理人员的视野逐步开阔,护理专业的范畴也在逐步扩展,对于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有什么要求呢?

无五官科疾病:

如:青光眼、视网膜疾病、视神经性疾病、双盲或单盲、双眼矫正视力<,双眼矫正度数相差>200度;单只镜片矫正度数>800度,斜视、色弱、色盲;双耳听力<5m;嗅觉迟钝,口吃。

身高:男生<160cm 女生<150cm 各专业慎录 体重:超过标准20%者慎录。公式:(身高-100)× (kg)

皮肤过敏:药学各专业不录,其他慎录;酒精过敏者各专业不录。

双眼矫正视力,单只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单只镜片矫正度数大于800度不予录取。

最后,从事护理事业,首先要做到抗压能力强。性格和善,有敏锐的观察力,做事严谨,有良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这样以后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护理人才。

一,学历

基本上绝大多数的医院今年都是护理本科起平,一听你是大专学历,连你的简历都会不要,然后委婉谢绝:“对不起,我们不考虑护理大专生”。更别说中专护校毕业的同学们,更是前途渺茫啊,看样子对于我们这些大专生来说,就业还是很困难的。

二,英语

几乎所有的医院在你投递简历的瞬间,就会问你:“你的英语四级过了没有?”你的回答就是过了,或者没有。如果过了,他会很有兴趣的和你进行下面的交流。如果没有,他会说:”对不起,英语四级没过,我们不考虑。

三,学校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有一个刚毕业的同学,她是兰大护理本科毕业生,一起和甘肃省中医学校的同学,给兰州的大医院投简历。同时投上简历,结果对方医院是接受了兰大同学的简历,而没有接受中医学院同学的简历。回答依然是,对不起,我们不考虑中医学校的同学。

四,长相和身高

印象很深刻,用人单位问完上述的你的硬件条件,会接着问你的身高。如果你比较矮,他会说你的身高连液体瓶都挂不上。你也只能是笑笑回答,老师现在的液体架都是可以伸缩的。如果你长的很漂亮,那你的优势是显而易见了。在这里不方便公开,一个三甲医院的在招聘时,听到一个院长和几个科室主任谈论,毫不掩饰的说,现在选护士就是选美,护士的专业没有什么好突破的,主要是搞服务,当然护士一定要漂亮了。

总而言之:护理专业是一个很热门的专业,需求很高,可是也是一个要求很严格,门槛很高的专业,所以毕业以后能否顺利就业,还是要靠自己努力,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修养,培养优秀的服务态度,真心真意的为病人服务

护理学报考军队文职

护理专业可以考部队文职。

护理专业可以报军队文职,军队文职对护理专业的人员要求不高,全日制大专就可报考了,其他专业要求都是全日制本科,但是要报考的话护理生得有护士资格证。

护士证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个别护理专业除外)。

(三)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

(四)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护士考部队文职条件如下: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

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女生考部队文职护理很好。

1、考试简单:护理专业军队文职考试的内容都是选择题。而且护理专业一般考的专业科目就是护理学,知识点在专业课上都是讲过的,只需要简单复习就能拿到不错的分数。

2、学历要求低:大多数专业报考军队文职管理/技术岗,都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而护理专业学历要求低,大专学历即可报考管理/技术岗!

3、工作单位好:护理专业上岸军队文职,可以直接到军队三甲Y院上班,如解放军301总Y院、陆军总Y院、空军总Y院等。不想在Y院上班的还可以报考军队的干休所、疗养院、特勤疗养中心、特色医疗中心等,单位环境好、工作稳定、薪资福利高。

拓展阅读:女生就业前景好的专科专业

1、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这个专业其实开设的专科院校不是很多,但是这个行业的发展很快,很多专业性的人才其实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多,很多行业中的人都是半路入行,信服度较低,专业人才会更受欢迎;

2、高铁乘务专业

其实如果身高以及形象符合报考要求的话,报考这个专业是非常稳定且收入不菲的。虽然工作的时候辛苦是辛苦了点,但是假期还是比较多的,做这一行的压力也不会很大,专科女生可以报考;

没有。护理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军队文职的优势真的很大。尤其是对于女生来讲,一步到位!

电工技术学报限制作者几位

《电子学报》没听说,但是《电工技术学报》和《电力系统自动化》有所了解,电工技术学报的影响在国内应该排在电力系统自动化的前面,处在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的后面,几乎是第二,所以要求要高一些。管事是看你的内容,创新点要足,内容一定要写清晰,明了。

《电工技术学报》于1986年创刊,由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主办,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月刊。《电工技术学报》是电气工程领域的综合性学术期刊。《电工技术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学位及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在《电工技术学报》上发表的论文被作为教授级职称评定和博士生答辩的参考之一;在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电工技术类项目申请时,在评审国家学位委员、评审电工技术类博士学位及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在《电工技术学报》上发表的论文也是重要的依据之一。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为全国一级学会,《电工技术学报》作为学会学术交流的窗口,在电工学术界、工程界、教育界享有很高的声誉。《电工技术学报》被美国Ei核心源收录,被苏联《文摘杂志》收录。《电工技术学报》作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全文收录;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被认定为《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自创刊以来,《电工技术学报》始终站在中国电气工业发展的最前沿,及时报道中国电气工程领域在基础理论工程技术应用方面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注重内容的前瞻性、创新性、基础性、边缘性。为提升中国电气工业的技术水平起到重要作用。《电工技术学报》编辑工作委员会60人,其中院士15人。

都是被EI稳定检索的,国内核心期刊,发了就相当于EI文章了,所以发表起来是有一定难度的,不可小觑

电工技术学报和电子学报在很多高校里是与中国电机工程学报同一等级,归入了A类期刊;电力系统自动化归入了B类期刊。也就是说电力系统自动化比其它两个期刊好发,没电力自动化设备好发,但毕竟是EI检索的,所以相对于CSCD非EI期刊也是没那么好发的,关键还是看创新点怎么样。

护理学报2021

我在上面发表过文章,感觉不太正规,不给开发票,尽量不要投。

是《中国医药指南》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学基金会主办的国家及全国性学术类综合医学期刊,我刊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 “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开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华,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东吴大学是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也是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1952年中国大陆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更复名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5年)、苏州丝绸工学院(1997年)和苏州医学院(2000年)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从民国时期的群星璀璨,到共和国时代的开拓创新;从师范教育的文脉坚守,到综合性大学的战略转型与回归;从多校合并的跨越发展,到争创一流的重塑辉煌,苏州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代代苏大人始终秉承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之校训,坚守学术至上、学以致用,倡导自由开放、包容并蓄、追求卓越,坚持博学笃行、止于至善,致力于培育兼具“自由之精神、卓越之能力、独立之人格、社会之责任”的模范公民,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为社会输送了50多万名各类专业人才,包括许德珩、周谷城、费孝通、雷洁琼、孙起孟、赵朴初、钱伟长、董寅初、李政道、倪征日奥(yù)、郑辟疆、杨铁梁、查良镛(金庸)等一大批精英栋梁和社会名流;谈家桢、陈子元、郁铭芳、宋大祥、詹启敏等50多位两院院士,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苏州大学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学校设有 36个学院(部),拥有全日制本科生27897人,硕士生15943人,博士生5061人,留学生1271人。学校现设132个本科专业,4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0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一流学科,4个国家重点学科,20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 9个“十三五”江苏省重点学科。截止目前,学校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免疫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一般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学校现有 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合作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江苏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4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4个省部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3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5个省部级工程中心。,全校现有教职工 5847人,专任教师3319人,其中包括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10位两院院士,8位发达国家院士,34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2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位“万人计划”杰出人才,13位“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4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各类国家级人才近300人次,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已初步形成。,苏州大学将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养具备责任感、创新性、应用性和国际性的卓越型人才为定位,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为指导,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夯实专业基础、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积极深化人才培养系统化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被列为全国首批 17所国家试点学院之一,成为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特区;学校设立了3个书院,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其中敬文书院定位于专业教育之外的“第二课堂”,唐文治书院在“第一课堂”开展博雅教育,紫卿书院致力于打造“新工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试验场。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23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近年来,苏大学子每年获得国家级奖项700余人次,在全国“挑战杯”、奥运会等国内外各类大赛中屡屡折桂,在校硕士生以第一作者在《Nature》上发表论文,相关成果入选“2018年度中国光学十大进展”。,学校实施 “顶天立地”科技创新战略,科研创新工作取得累累硕果。2021年截至11月,人文社科领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45项,其中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艺术学年度项目3项,位列全国第5位;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数14项,全国第8位,连续三年位列全省首位;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4项,一等奖获奖数位列全国第11位。自然科学领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7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1项,国防重大项目1项;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2020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第一合作单位),第八届树兰医学奖1项,第三届“科学探索奖”1项;2021年度最新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41位、全国高校第14位;23人次入选2021年度“全球高被引科学家”,位列全国高校第5位。2020年全年发表三大检索论文4774篇,其中SCIE收录3085篇,位列全国高校第26位;授权知识产权1390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681项、国际专利授权29项,实现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210件。此外,苏州大学还入选科技部、教育部首批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试点高校。,学校按照 “以国际知名带动国内一流”的发展思路,全面深入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先后与30多个国家(地区)的20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拥有来自全球的来华留学生千余人。2010年,入选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援建尼日利亚拉各斯大学;2011年,在老挝成功创办中国第一家境外高校——“老挝苏州大学”,该校现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上的重要驿站和文化名片;2018年,学校发起成立中国—东盟医学教育大学联盟,打造中国-东盟健康命运共同体,助推“一带一路”建设;2019年,全球首家红十字国际学院挂牌成立,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2020年,学校获批建立中国-葡萄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苏州大学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四大校区,占地面积 4586亩,建筑面积166万余平方米;学校图书资料丰富,藏书超500万册;拥有丰富的中外文数据库资源,电子图书215万余册,电子期刊192万余册,电子学位论文1225万余册。学校主办有《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教育科学版和法学版三本学报及《代数集刊》、《现代丝绸科学与技术》、《中国血液流变学》和《语言与符号学研究》等专业学术期刊。其中,《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近年来,刊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权威二次文献转载摘编,其转载量一直位居综合性大学学报排名前十。2018年,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教育科学版)双刊同时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核心期刊,2021年同时入编北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年版),《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是CSSCI核心(2021-2022版)来源期刊,《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和《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为CSSCI扩展版(2021-2022版)来源期刊。,新时代,孕育新机遇,呼唤新作为。全体苏大人正以昂扬的姿态、开放的胸襟、全球的视野,顺天时、乘地利、求人和,坚持人才强校、质量强校、文化强校,依托长三角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和优越的人文、地域条件,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区域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研发、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成为一所更有格局、更有情怀、更有作为的大学。

文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凤凰传媒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能源学院

社会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东吴商学院

王健法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教育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沙钢钢铁学院

艺术学院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放射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儿科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四临床医学院),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

扩展资料: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 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也是中国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

1952年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更复名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5年)、苏州丝绸工学院(1997年)和苏州医学院(2000年)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

截至2019年1月,学校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3586亩,建筑面积158万余平方米;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ESI排名中国内地高校第20位;设有26个学院(部);有全日制本科生27258人,硕士研究生13685人,博士研究生3934人,留学生2207人。

不是,应该是非法期刊。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 查询“医药卫生”只能搜到3个正规合法期刊。

死刑限制论文开题报告

职务犯罪的死刑问题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围绕此话题,本文将从分析职务犯罪的形成、死刑是否应对职务犯罪实施、以及实施死刑对职务犯罪的影响等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一、职务犯罪的形成职务犯罪是指在公职人员在履行公职时,利用其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给国家、社会和公民造成损失的犯罪行为。职务犯罪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公职人员职权和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是由于公职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不能正确的理解法律的内容,从而犯下职务犯罪。二、死刑是否应对职务犯罪实施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对职务犯罪的实施,有人认为可以实施,以便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威慑作用,维护公共秩序;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职务犯罪的实施并不能实施死刑,应该根据犯罪的严重性来定夺,不应过度使用死刑。三、实施死刑对职务犯罪的影响实施死刑对职务犯罪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可以使潜在的职务犯罪分子受到有效的威慑,避免犯罪;另一方面,它可能会导致不公正的判决,并有可能使犯罪分子受到多余的惩罚,从而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综上所述,在职务犯罪的死刑问题上,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性、社会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不公正判决等因素,以便对职务犯罪分子实施适当的刑罚,使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目的和意义在于: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沿革、死刑判决及执行现状、死刑存废的理论之争等进行研究,同时对比借鉴国外死刑制度,对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有效建议。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请自由扩展。

以死刑为线索,议论生活中常见的,最后套上结论,说如果怎么样怎么样,就会犹如被判死刑一样……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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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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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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