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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型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5:47:59

民法案例型论文开题报告

案例分析法在开题报告中写:

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时候要分析背景和目标、基本情况、分析所用的理论介绍、分析过程、相关问题讨论和对策探讨、进一步的思考。所有报告均应为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论证。

1、案由。即对案例提供内容的高度概括。

2、案情。案情材料应当事实完整、要素齐备、行文简洁、层次清晰,涉及个人隐私的,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使用与案件原始材料相同的当事人名称、地名等具有明确指向性的内容(案件原始材料应当附随报告提交,并注明案件来源或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

案例分析论文来源

案例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如通过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或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课题等)获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单位,建议原则上为某一企业,对特别有现实意义的案例,也可以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政府的某一经济主管部门;案例素材应真实可靠,应取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与同意。应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或损害所在单位的利益。必要时可对该单位的名称、有关人物的真实身份及姓名、相关数据等进行掩饰性处理。

民商法案例分析论文

合同作为交易中一个重要因素,既是商品成功交易的基础,也是保证进步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保护合同的正常运行是每个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民法》在合同保护中的作用和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案例

二零零八年七月某日,王某向张某借款两万元整。后来张某还为王某垫付了其他费用共计一万元整。二零零八年八月某日王某向张某出示了一张三万元的欠条。就再出示欠条的第二天,王某和张某签订了关于车辆管理的协议。协议中要求张某来对王某的车辆进行保管,期限到所欠款还清为止。若王某两年后依然没有经济实力来将欠款还清。该车便归张某所有。现在王某提起诉讼,理由为张某要将该车辆进行典当,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关于车辆管理协议,将汽车进行返还,并且还要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元整。原告在进行诉讼中,向当地法院出示了车辆管理协议、购车发票等证据,证明该车辆系车主花四万元购买的。王某和张某只要求对车辆进行看管,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质押;证人和证言均可以证明被高有违约的意向,即出售双方签订协议的车辆。被告向法院提供了双方的车辆管理协议以及欠条等证据,来证明双方签订的为质押合同,自己没有违约,并且否认了证人的证言。

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中,通过合议庭评议方式,形成以下观点:

第一种观点将该份协议视为部分无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所质押的车辆所涉及禁止部分的内容无效;第二,由于原告有向被告将车辆进行出售的意识,并且有证人当庭作证,被告违约。

第二种观点将该份协议视为完全无效,所签协议涉及的车辆应该还给原告。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协议中涉及双方约定的内容指向并不明确,涉及到还款期限及车辆归还问题都有矛盾之处;第二,双方还对汽车流动禁止的事项进行了约定。

第三种观点将该份协议视为部分无效,但是剥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双方在协议中签订了关于汽车在一年后的归属问题,债权人应该拥有汽车,这些内容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即这一部分的流质禁止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被告与原告的协议中的其他事项可以通过合同法进行解决;第三,证人所提供证言证据不足。

二、案例分析

从本案案情来看,原告与被告争议焦点为证据证明的效力问题以及合同的效力问题。本人认为第二种观点正确,理由如下:

第一、该合同应该视为部分有效。因为仔细研究双方研究的内容后,可以发现原告是出于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的目的,才向被告出具的协议。这些合同中的内容都应该归于质押担保合同的范畴。笔者认为该案所涉及到合同应该属于质权合同。并且双方都对担保期有明显的时间界定,即债务还清时。依据我国担保法可以得知,双方担保时间最长期限应该为2年,时间从还款开始时算起。双方协议若原告一年后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还款的话,车辆就归债权人所有。这些内容都在担保法中有涉及,即约定流质禁止的事项。

第二、这个合同应该归属于质押合同,而不属于保管合同。原告在法院进行诉讼认为双方协议都应该归于保管合同,而不属于质押合同。但是我们从合同的内容上可以得出,双方签订该合同的目的均是为了债务得到履行。因此说这个协议涉及到的内容应该归于质权合同。因此原告认为俩人签订的协议为保管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第三、原告的证据效力不足。原告在本案中提供的相关证据中关于被告违约问题的.仅仅只有一份,我们通过分析并不能得出被告违约的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证词及证人仅仅是一面之词,直接被被告否认,由于原告只有一个证据可以进行证明,没有其它涉及到本案的证据来使这些证据成为一个证据链。所以根据我国《民法》中的内容规定,单方面的证据不能够直接来对案件的真实性进行判定。所以本案中原告的证据存在较大的不足之处,即不能够确定被告违约的真实性的问题。另外,即便某些证据可以一定程度地反映出被告有想要将车出售的意识,但是实际上被告并没有出售该车辆,也没有构成真实的合同,所以说原告提供的证据仍然得不到支持。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思想犯的惩罚有过多的规定,所以法律不需要对意识形态上的东西进行明文规定。即有证据表明被告已经与他人存在合同销售关系,直接或者间接伤害到了原告的经济利益,原告的请求才有希望得到支持。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原告在对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认定上是有偏差的,从而使证据准备不够充分,不能够认定被告违约行为的真实性。因此,法院做出以上判决是非常准确的。

三、结论

由本案例可以看出《民法》在保护合同以及经济交易中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合同的正常履行也是交易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基础。公民的正常交易受到合法保护,我国的社会和人民才能安定团结,祖国的建设才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护理案例型论文开题报告

护理学科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护理专业地位与服务品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护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心理因素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处于分娩前后的初产妇更是心情复杂,不良的情绪可导致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使分娩不能按正常的机理进行,从而导致难产、手术产等。作为一名专业的助产人员,我们有责任使产妇在最佳的心理状态下顺利渡过分娩的全过程。在产科临床整个分娩过程中,做好产妇的心理护理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1. 临产前孕妇的心理分析

心理分析 由于孕妇的 文化 程度,家庭背景,经济状况,孕产史的不同,孕妇的心理状态及各方面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1. 恐惧,紧张,兴奋 由于从媒体和亲戚朋友那里得来的片面的分娩知识,对分娩时将会出现的阵痛充满了恐惧和不安。

焦虑、烦躁 由于家庭因素的影响,对自己既要承受分娩的痛苦又要担心自己能否生一个满意的孩子。另外社会因素,例如本次分娩以初孕或者初产住院,对以往自己的孕产史如果说出来怕家人知道,不说又怕对本次分娩有影响。

心理护理 护理人员应该着装整洁大方,表情和蔼可亲。接触到孕妇后首先要与其亲切的交谈,掌握其第一手生理及心理资料,根据其不同的文化程度,给予孕妇不同语言方式的沟通,总之要让其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另外对一些特殊的孕妇,要在沟通中巧妙的让其领会到医院会对她的隐私做好充分的__。要耐心倾听孕妇的陈述,解答要热情自信,作各项检查一定要动作轻柔,准确无误。只有让孕妇对自己充分的信任才能更好的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2. 临产后的心理分析及护理分娩过程中要严密观察孕产妇情况,给其以持续的生理,心理和感情上的支持。

第一产程从规律官缩到官口开全这段时间,是孕妇最痛苦也是决定产程能否顺利最重要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要做好胎心、宫口情况的检测及 其它 一些医疗检测外,生活和心理护理尤为重要。这时,孕妇阵痛加剧,表现出异常紧张和焦虑,渴望引起别人的注意和得到关怀。紧张和焦虑能增加体内儿茶酚胺的分泌,使子宫收缩乏力。产程延长。根据调查显示,98%的产妇在分娩中有恐惧感,根据这样的情况,我院十年以来一直开展一对一陪产工作,效果很好,得到了家属和产妇的一致好评。

这个过程我们会有一个比较有 经验 的助产土一直陪着产妇,为产妇做产程观察,心理护理和帮助指导家属做好生活护理。我们所做的一切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使产妇尽量减轻疼痛,缩短产程。要尽量在宫缩间歇时给产妇聊一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例如孩子的名字,怎样带孩子或者别的产妇比较感兴趣的),宫缩时听一些舒缓的音乐,帮助产妇按摩腰骶部,教会产妇吸气呼气的 方法 ,或者根据需要采取一些药物阵痛 措施 。鼓励产妇进食(尽量是一些营养丰富利于消化的事物),及时排小便,提倡自由体位,尽量满足产妇的各种合理需要。使产妇对你产生信赖感,鼓励其说出除阵痛外一切不舒服的问题,以便及时发现产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鼓励产妇使用分娩镇痛,会大大减轻产妇第一产程的痛苦,这就需要助产士更加严密的观察产程。

第二产程 宫口开全进入第二产程,产妇被送上产床,疼痛较前减轻,也由于之前已经把很多注意事项和产妇沟通的差不多了,这时产妇一般情绪比较镇定,但是不会配合用力,另外这时由于胎头的下降,脐带受压等原因胎心经常出现异常情况。这段时间助产人员更应该和颜悦色,忙而不乱,熟练果断,给产妇精神上的安慰和支持。出现异常情况要 报告 上级医师,一定要回避产妇,免得为其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指导产妇在宫缩时屏气,以增加腹压.促进胎儿下降及娩出。宫缩间歇时,全身肌肉放松,安静休息,等待下次宫缩时再作屏气。鼓励产妇喝水,吃高热量的食物(巧克力等),为其擦汗等。要尽量一直陪在产妇身边,即使是写记录,也尽量要在产妇视野范围内,让她感觉到你一直在关心着她,给她信心,这样相互密切配合,保证胎儿顺利娩出。

2. 3第三产程 胎儿娩出后要及时抱给产妇看,尽量做好早期皮肤接触工作。产妇触摸新生儿,使其享受阵痛后的喜悦,并对其分娩过程中的配合作出肯定和表扬,是对产妇的极大精神安慰。同时要求她尽量保持平静的心理状态,不可以太激动,利于子宫收缩,减少出血。对于新生儿性别不理想的产妇,首先要向她输入正确的性别关(第一产程应该作好的),另外可以告诉她 家属特别满意,特别高兴,一家人都很感谢她。帮助产妇做好早期母乳喂养。

3. 体会

精神因素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分娩,如何给予产妇安定情绪,精力充沛地完成分娩。作为一名专业的助产士,必须深刻地了解产妇的心理,用美好的语言,文雅的风仪,委婉的谈吐,轻而敏捷的动作去关怀、爱护产妇,从而取得产妇对我们的信赖和配合,顺利结束分娩。

只要我们能全心全意的为产妇作好各项工作,满足她们的心理生理各方面的合理需要,即使遇到产科某些不可预见的问题需要及时手术来结束分娩,产妇和家属也会体量和满意我们的工作。工作时间越久越感到自己知识面的狭窄,一个优秀的助产士不光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还需要学习和掌握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药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培养和提高自己判断,评价事物的能力。

【关键词】 缺血性脑血管病;血管新生;血管内皮生长因子;中医

缺血性脑血管病(ischemic cerebrovascular disease,ICVD)遗留的神经功能障碍一直是困扰人类医学的难题。最近的研究表明,脑缺血后神经元的修复不仅与营养因子、生长相关因子表达等有关,还取决于缺血区血管新生(angiogenesis,AG)营造的微环境[1]。AG是缺血区组织的抗损伤和神经元修复的结构基础,缺血性脑血管病治疗后AG可以促进中枢神经的再生[2]330[3],并受AG相关因子的调控[4]。近年来,中医药对AG的研究逐渐展开,中医的“生脉”法、活血化瘀法、电针疗法等能促进缺血周围区的AG,从而挽救脑缺血半暗区濒死的周围组织细胞,减少后遗症。现将近些年来缺血性脑血管病AG的中西医研究概述如下。

1 脑缺血后AG相关因子的表达及调控机制

AG的概念首先由Hockel等于1993年提出。AG是指先前已经存在于组织的成熟血管内皮细胞通过增殖和游走以发芽或者嵌入的方式形成新的子代血管的过程。AG是从内皮细胞(EC)受到刺激增殖游走开始的,其 EC 来源于已存在的微血管内皮细胞。在正常成人,EC 和血管平滑肌不进行有丝分裂 ,但在生长发育、缺血缺氧、炎症及其他应激情况下,可以发生游走和分裂,从而启动AG的一系列过程[3]6-18。

血管生成生长与抑制因子

研究发现,在正常生理状态下,机体内的血管一经新生即保持高度的稳定性,受到许多具有正负向调节性质的关键分子(key molecule)即血管生长因子和抑制血管生长因子的调控[5]。血管生成生长相关因子参与AG的信号转导并起决定作用。目前已发现300多种AG诱导因子,如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VEGF)、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bFGF),转化生长因子(TGF)、促血管生成素-1(angiopoietin,Ang-1)等促血管生长因子和血管增生抑制因子如血管新生抑制素、内皮细胞抑制素、组织金属蛋白酶抑制剂、血栓反应素-1,2 (thrombospodin-1&2,TSP-1&2)、血小板因子-4(PF-4)等。其中VEGF、Ang-1、TSP-1和TSP-2与AG密切相关。VEGF是一种内皮细胞特异性有丝分裂原和活体AG诱导者,是迄今为止唯一被证明对血管形成起关键和特异性作用的生长因子[6], 在成体组织中,它能通过在血管内皮细胞上的2个酪氨酸激酶受体(Flt-1,KDR/Flk)结合启动AG中最初始的出芽过程,形成未成熟的血管;Flt-1可控制细胞的适度增殖和有组织地组合;KDR/Flk则启动细胞的增殖;Ang-1可通过与其同样在血管内皮细胞上特异性表达的酪氨酸激酶受体Tie2/Tek结合,参与新生血管的稳定、成熟和重构;TSP-1和TSP-2则与其在血管内皮细胞上的受体CD36结合,通过抑制细胞迁移和诱导凋亡以实现其血管增生的抑制作用[2]331。

细胞外基质(ECM)

细胞外基质(extracellular matrix,ECM)是调节内皮细胞生物学功能的微环境。ECM和内皮细胞特异性的生长因子相互作用,调节内皮细胞的形状和结构,促进增生。内皮下基底膜的降解、BBB的破坏和血浆外渗是内皮细胞迁移和新血管出芽的必要条件。许多血管因子参与了ECM成分的调节,如VEGF增加血管渗透性,Ang21可抑制其作用。基质金属蛋白酶(matrix metalloproteinase,MMPs)及其特异性内源性的组织抑制剂TIMPs参与了所有ECM成分的调节。MMPs是一族钙依赖性的蛋白水解酶,水解ECM[7]。它的作用可被TIMPs抑制。

MMPs还通过激活和释放VEGF、bFGF、IGF21 等影响血管新生。Romanic等用大鼠MCAO模型研究发现,基质金属蛋白酶29(MMP29)在MACO后12 h开始增加,24 h达到高峰。MMP29的染色主要存在缺血中心区和周围的内皮细胞、中性粒细胞中。MMP22表达的时间性同MMP29接近。在MACO前1 h静脉内注射MMP29的单克隆抗体可使梗死体积缩小30%[8]30-31。

AG的调控机制

AG机制在脑缺血后立即启动。许多血管生成生长因子在缺血后1 h即开始表达增加,TSP同时增加,1 d后与对照组相比,TSP下降到较低的水平[2]331。这表明缺血后经历一个从血管保护到血管新生的转换过程。脑缺血后许多分子相互和谐的作用有助于脑缺血后的血管新生。缺氧通过诱导缺血区周围的血管新生来代偿局部血供不足。缺氧诱导因子(HIF)在介导缺氧与血管新生的信号传递中起关键性的作用,缺氧细胞通过激活HIF 诱导VEGF等基因的表达。提示缺氧-HIF-VEGF/VEGFR系统-血管新生可能是主要的调节通路[9]。研究显示,血管内皮系统、血管外基质、蛋白水解酶系统、血管生成生长因子以及血流的剪切应力等因素参与了血管的生成。内皮细胞的增殖、迁移和管腔形成不但与促进抗血管生成因子有关,而且也受到基质降解蛋白酶和细胞间基质等因素的调节。

2 中医药对缺血性脑血管病AG的影响

中药

AG属于中医学“生脉”的范畴。“生脉”应该涵盖3方面的含义:一是血管管腔增粗;二是处于

关闭状态的血管出现再通现象;三是生成新的血管。中医认为,脉的柔韧、舒缩、生成以及血液的畅行与五脏的功能均有关系,其中以肾气为本,并依赖后天水谷精气的濡养。“气血互根、脉为血之府”,“经乃脉所有由之真路也,脉者,资使之肾间动气,资生胃中谷气,贯出于十二经脉”(《图注八十一难经辨真》),因此,调整五脏阴阳气血,益气通脉使之平衡协调,可促进血脉之生成达到“生脉”功效,且益气活血生脉也包含有“祛瘀生新”的含义,瘀血去,则新血及新脉生,生新脉又反过来促进瘀血祛除。

梅爱农等[8]32-33观察中成药通心络胶囊干预大鼠脑梗死皮层AG与神经元凋亡的影响,结果显示:通心络干预组缺血皮质血管密度和VEGF阳性细胞数量均较对照组为高(P<);wstern><)。还观察了当归在mcao缺血损伤再灌注后3、6、12 h,1、3、7="" d不同时间点对vegf和层粘连蛋白表达的影响,结果显示当归组除再灌注后3="" h外各个相应时间点vegf蛋白表达明显增加,当归组层粘连蛋白在缺血再灌后3、7=""><)。提示当归促进缺血性脑损伤后血管生成。周琴等[11]用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右旋糖苷标记血浆,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下观察阿魏酸钠(川芎素)对大鼠局灶性脑缺血再灌注脑血管形态和脑微血管直径的变化。结果显示,阿魏酸钠组在术后2、7、14 d的神经功能恢复均优于对照组。术后7=""><3>

电针

传统针刺疗法具有“整体良性的调节”作用,对机体发挥多环节、多水平、多途径的调节作用。针刺治疗脑卒中后遗症显效是否与调控血管新生有关的认识,正倍受关注。有研究表明,针刺可增加bFGF、胶质细胞源性神经营养因子的表达[16],促进短暂性大脑中动脑闭塞(MCAO)大鼠VEGF星状胶质细胞的表达和梗死大脑血管的形成,增强急性脑缺血大鼠梗死灶周围VEGF、Flt-1的表达,减轻缺血后脑损伤,促进脑功能的康复。电针对高血压大鼠急性脑缺血损伤时神经黏蛋白表达递增有一定调控作用[17]。现代研究表明,电针大椎、百会穴可改善脑血流量,阻止脑缺血后血流量的下降,从而保护缺血性脑神经元的损伤,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数量上升,增进缺氧缺血模型的神经修复功能,可使局灶性脑缺血大鼠脑组织神经生长因子免疫阳性表达在细胞数量上及强度上明显递增,从而阻止神经细胞内Ca2+超载,稳定细胞内环境。

3 展望

缺血性脑血管病AG的中西医研究是近些年来医学的 热点 。AG是机体在血管闭塞状态下的病理生理性代偿反应,除受其激活因子和抑制因子的严密调控外,还受到内皮细胞与细胞外基质交互作用的影响。AG属于中医学“生脉”的范畴。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中医的“生脉”法、活血化瘀法、电针等能促进缺血周围区的AG和中枢神经功能的恢复。由于中医药对AG研究刚刚开始,因而对单个指标研究较多,而对AG因子之间作用规律研究较少,应从AG系统出发,研究中医药促进AG的作用环节,以及这些环节相互作用规律。拓展中医药对AG的研究范围,开展对中药有效部位及有效单体的研究,以开发能促进AIS的AG特效中药。如果能用中医理论深入阐述疾患与AG的关系,这将会从AG视角为缺血性脑血管病的中西医结合研究和临床治疗与应用开辟新的领域。

【参考文献】

[1] 谭 峰.脑缺血中的微血管重建[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06,4(4):330-331.

[2] 谭 峰,顾 卫,万赛英.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对缺血性脑损伤的保护作用[J].国外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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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毕业了,大家的论文写好了吗,下文是护理开题报告,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题目(标题、文题)

论文题目是全文给读者和编辑和第一印象,文题的好坏对论文能否利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好的题目应尽可能在一完整的的句子中囊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研究对象、处理方法和达到的指标,使读者和编辑对论文研究的内容一目了然。例如:对心肌梗塞病人(研究对象)溶栓治疗(处理方法)监护指标的观察及护理(达到的指标),这三个要素并无先后之分,可根据文章偏重介绍的内容进行调整和取舍,但无论怎样调整,必须直接反映论文所表达的内容。要用有限的文字表达数千字的论文内容,使题目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就必须学会概括、准确、新颖、精练地表达主题的技巧,具体要求:

l.概括:即用简短的文字囊括全文内容,体现全文精髓,使人一看就能对全文含义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引人入胜,便于记忆。

2.准确:用词应符合医学词语规范,准确表达论文的特定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研究的范围和深度,做到文要切题,题要得体,防止题大文小或用过时词语,例如“肺癌护理”,肺癌治疗可用多种手段,如果此文是关于肺癌化疗期间预防化疗药物反应的护理,用此命题就显得题目过大,不够具体和准确。又如乙肝表面抗原在国际文献检索中已普遍用hbsag表示,再用“澳抗”就不够适宜。

3.新颖:题目一定要有特色和新意,不落俗套,避免与已有文献的题目雷同,亦能引起编辑和读者的注意。例如“白血病化疗的护理”,白血病化疗已形成常规,缺乏新颖性,而文章观察的内容是有关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如改为:“白血病化疗期间出现细胞溶解综合征的护理”,则较为明确、新颖。

4.精练:标题用词应力求简短精练,一般不超过20个字,切忌冗长繁杂,用词要字斟句酌,尽量省去一些非特定词,如“的观察”、“的研究”等,不需写成有主语、谓语、宾语的完整句型。但也不应过于笼统,过于简短,例如

5.基本格式:文题应居中书写,一般不设副文题,确有必要设时可用破折号与主题分开,亦应居中书写。长标题需回行时应注意词或词组的完整,并居中书写,使之匀称美观。

二、署名

1.单位署名:单位一般指作者从事本文工作时的单位。单位署名应标明所在省市的全称,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进行联系。单位署名的数量一般不超3个,署名位置应居文题之下,作者署名之前,居中书写,并与作者署名之间留空一格。单位名称前还应标明邮政编码。

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必须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署名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表示对文章内容负责。论文作者一般指下列人员:(l)课题的提出者及设计者;(2)课题研究的主要执行者;(3)进行资料收集并做统计处理的人员;(4)论文的主要撰写和修改者;(5)对论文主要内容能承担全部责任,并能给予全面解释和答辩的人员。

3.署名注意事项:(l)每篇文章作者署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人,并以参加主要工作者为限;(2)作者署名顺序,视其在工作中贡献的大小而定。通常第一作者应是研究工作的主要设计、执行及论文的主要撰写人。署名时不应搞无劳挂名或照顾关系。当作者署名顺序有异议时,应征得主要作者的同意方可改动。指导者一般列于最后,或在文末注上“致谢”,但均需征得本人同意;(3)在论文发表之前,参加研究者如已调往其他单位(如进修人员等),可在署名末尾右上角加注符号,并在同页脚注中说明;(4)署名必须用真名.不得用化名、笔名和假名,以示文责自负,如为集体成果,应在文末参考文献之前,写上执笔人或整理者姓名,便于读者咨询和联系。

三、内容提要

提要一般置于正文之前,主要作用是提供信息,便于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论文内容做大致的了解,以决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同时也便于进行文献检索。 1.提要内容应扼要概括地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的宗旨和解决的问题)、基本步骤和方法(研究对象、研究途径、实验范围、分析方法等)、主要发现(重要数据及其统计学意义)和结论(关键的论点)以及经验教训和应用价值。着重说明研究工作的创新和发现,将研究中最具特色的内容和最独到之处反映出来。

2.写提要不宜列表、附图或引用文献。一般不分段落,内容能独立成章,文字一般以 100—200字为宜(占全文的 5%)。一般性护理科技文稿,如工作经验总结、个案报告、短篇的报道等一般不写提要。写提要后文末不再写小结。

3.提要应置于署名之下,正文之前,书写时与正方相区别,“提要”二字顶格书写,留空一格后接提要内容。

一、设计(论文)依据及研究意义:

婴儿抚触是通过医护人员或父母对婴儿非特定部位肌肤施以轻柔的爱抚,它是一种爱的传递方式,可增加新生儿的情商指数,同时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气氛,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抚触可以增加胸腹肌锻炼、促进全身血液循环、增加心肺活量。其成本低、易掌握,已广泛受到国内外专家的认可。

1、主要研究内容:

了解婴儿抚触护理的研究进展,通过医护人员或父母双手对婴儿进行科学的温和爱抚,让大量温和良好的刺激,通过皮肤的感受器官传到中枢神经系统。从而产生良好的生理效应,使婴儿感到安全、舒适,情绪安定,减少焦虑和烦躁。在舒适的抚触过程中,母亲微笑的面容,亲切的语言,愉快的情绪,母子亲情的交流与传递使这种良好的刺激作用于新生儿,使婴儿得到感情上、生理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安慰,使身心发育更健康。

2、预期目标:

三、设计(论文)的研究重点及难点:

1、研究重点:

了解婴儿抚触护理的研究进展,促进婴儿身心健康发展。

2、研究难点:

能够运用科学的婴儿抚触方法进行按摩,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社会婴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

一、立论依据

(包括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并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相关概念:

妊娠期糖尿病(GDM) :是指无糖尿病史的女性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减低,是一种特 殊类型的糖尿病。临床资料显示,GDM 发病率占妊娠期女性的 1%~5%,是妊娠期常见的合并症之一, 容易造成孕产妇感染、早产、羊水过多、高血压、酮症酸中毒等,还可引起胎儿畸形、巨型胎及胎儿宫内 发育迟缓,严重危害母婴健康。 护理干预:通过使用护理措施来达到治疗疾病的一种方法。

研究目的和意义:

分析妊娠期糖尿病产前护理干预对并发症的影响。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产科并发症,对 产妇以及胎儿的健康造成威胁,所以不良妊娠结局和血糖高低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做好妊娠期糖尿病的 筛查以及诊断工作,合理治疗以及有效护理,对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产妇妊娠的过程会使得 妊娠期糖尿病的病情严重,并且复杂程度加重。妊娠期糖尿病病人在怀孕期间容易发生胎儿早产、胎儿畸 形、酮症酸中毒甚至流产等一些症状。同时产妇以及婴儿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因此,医护人员一定对妊 娠期糖尿病病人加强护理,从而保障母婴安全,并且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使产妇和胎儿的健康得到保证。 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国内,首先是各个地区对这个方面的研究和重不均衡的,有一些地区,比如说上海、北京、深圳、广州 这些地区,对妊娠糖尿病已经进行了一些系统化的管理了,无论是从诊断、治疗以及产后的随访,都已经做 的比较系统化。那么还有一些地区甚至对妊娠糖尿病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甚至连妊娠糖尿病的筛选试验都 还没有开展工作。所以这就是一个不均衡的表现。另外一个方面,妊娠糖尿病在全国范围内,它的发病情况 也是不均衡的。当然也有一些单位在进行一些基础研究,比如说探讨妊娠糖尿病的一些相关的病因学研究, 比如说炎症、肿瘤坏死因子这一类,还有一个就是脂肪因子,这些都可能与胰岛素抵抗有关系,因为我们目 前知道胰岛素抵抗可能是妊娠糖尿病的一个原因。这是大概的一个国内的现状。国外现在对妊娠糖尿病的研 究可能从基础方面做得相对比较多一些,主要也是研究妊娠糖尿病的原因,可能从分子生物学方面进行了一 些探讨,做的更多一些就是他们比较重视妊娠期血糖控制好坏,与将来这个孩子成人或者是儿童期甚至学龄 前、青春期或者育龄期一直到中年老年,他的一个远期影响问题。我们最近几年在国内也慢慢的接受了一个理论,叫多哈理论,它是指成人疾病的胎儿起源。从妊娠糖尿病这一块、这个方面,进行了一些相关的研究。 最近几年在世界各地也开了很多相关的这些会议,我们国内也把这个理念引进到国内,所以现在国内也有一 些单位在从事相关的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1】郑玉巧,妊娠期糖尿病悄然攀升[J],医药世界.2007,(10):44. 【2】韩静艳,浅谈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护理[J],中国医疗前沿.(4):126-127. 【3】吕丽珍等,饮食管理对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J],国际护理学杂志,2006,(7):96. 【4】胡凤婵.28 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护理体会.社区医学杂志,2010,8:69-70. 【5】李明子.糖尿病患者的护理与管理.护士进修杂志,2008,23:676. 【6】肖丽波.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护理体会.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0,2:61 【7】陈灏珠.实用内科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054. 【8】肖丽波.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护理体会[J] .中国城乡企业卫生,2010(4) :1. 【9】夏海鸥.妇产科护理学[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0】杨慧霞,董悦.加强对妊娠合并糖尿病临床研究[J] .中华护理杂志,2003,19. 【11】李明子.糖尿病患者围手术期的护理[J] .护士进修杂志,2008,23:101. 1 【12】乐杰.妇产科学[M].第 7 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31. 【13】王蔚军,崔咏怡.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情绪状态及危险因素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4,19(9):46. 【14】 丰有吉,沈铿.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33-135.

二、研究方案 1.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研究设计:实验性研究。 (2)研究对象: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并选取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医院的 84 例住院。纳入标准:①.年龄 24 到 36 岁,平均年龄 岁。初产妇 52 例,经产妇 32 例,孕周均在 25—42 周间。②. 50 g 葡萄糖负荷 试验:1 h 血糖≥,并且空腹血糖≥ mmol/L。③.无其他严重的疾病,家族史及并发症。④.自愿 参与本调查的。 (3)研究内容:随机将 84 例患者分成对照组和实验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实验组在常规护理的基 础上进行护理干预,对比两组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 (4)护理干预方法: ①. 心理护理:大多数孕妇得知患有 GDM 后表现为紧张、焦虑等,主要是担心胎儿宫内安危,所以心理压 力较正常孕妇大。GDM 病人的焦虑及抑郁症发生率达 ,尤其焦虑症和焦虑水平均高于正常孕妇。护士 应关心体贴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主动与病人交流沟通,对孕妇和家属进行卫生宣教,向其解释糖尿病只 是暂时的,经治疗可以痊愈,使其意识到

良好的血糖控制将预防母婴并发症的发生,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医 生做好各项检查和治疗。 ②.饮食护理:除营养需求与正常妊娠期女性相同外,GDM 患者应加强对饮食的控制,这是治疗的关 键环节之一。采用专职营养师对实验组孕妇营养进行咨询,同时进行个性化营养指导。控制孕妇餐后血糖在 8mmol/L 以下,每天总热量按 30~35kCal/kg,碳水化合物占 50%~55%,蛋白质 20%,脂肪占 20%~30% 供给。孕妇每天进食 4~6 次,为了保证供给婴儿的需要,防止夜间发生低血糖情况,孕妇睡前须进食 1 次。 选择含糖量低的水果如苹果、梨、桔子等让孕妇在两餐之间食用。 ③. 血糖控制: 对实验组孕妇教会自我监测血糖的方法,使用微量血糖仪监测餐前或餐后 2h、睡前的血 糖,并做好记录。根据情况调节饮食。注重监测孕妇肾功、糖化血红蛋白含量,注意孕妇血压、水肿、尿蛋白 的监测情况。 ④. 运动疗法: 对实验组孕妇进行适当的运动疗法,适当运动可增强机体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有利于 控制血糖和体重。运动的种类有散步、练太极拳等。对实验组的孕妇,孕妇用完餐让其休息一小时后,安排 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散步时间,步行距离在 1km 以上 2km 以下。在运动时医护人员要注意防止低血糖的发生。 ⑤. 药物护理:血糖的控制对于降低母婴并发症,改善围产期存活率至关重要。GDM 患者血糖饮食控 制效果不良时,常规采用胰岛素治疗,禁用口服降糖药物。由于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存在个体差异,因此 需要根据自身血糖水平随时调整胰岛素用量,实现胰岛素用量个体化。 ⑥. 产褥期护理:密切监测产妇血压、脉搏、呼吸、体温等生命体征变化,做到定时测量,准确记录, 维持液体出入平衡,血糖和尿酮体各测 1 次/2 h,新洁尔灭擦洗会阴 2 次/d,防止泌尿系统感染,必要时给 予抗生素防止产后感染。 (5)研究工具:观察两组新生儿并发症(低血糖、宫内窘迫、巨大儿、新生儿黄疸)和孕妇并发症(感染、 胎儿宫内窘迫、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产后出血、剖宫产)及 36 周前孕妇血糖控制情况:餐后 2 h 血糖低于 mmol/L,空腹血糖低于 mmol/L 为有效。 (6)资料收集的方法:问卷调查法。发放问卷后,最后由护士长统一收回。 (7)统计学分析方法:应用 SPSS 统计学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 t 检验,计数资料 采用卡方检验,P<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研究的阶段计划:

——:选题,文献检索,研究设计,问卷设计 ——:收集研究资料,预调查,发放问卷 ——:收集问卷,数据分析

——:论文书写与答辩

3. 研究的预期成果:

护理专业开题报告精选范本

西安交大网络学院护理专业开题报告

论文名称:急性白血病化疗病人的护理及分析

作者姓名 孙静

所在单位 山东省费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

提交时间 20XX年9月

一、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急性白血病是一种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目前并非少见,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临床上以化疗为主,但化疗毒副作用大,合理化个性化护理对化疗后并发症及不良反应具有较好的疗效。国内许多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不少护理体会,如范菁、张辉,张树风、吴红梅等。高安丽则着重总结了老年白血病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护理,彭素近、秦社灵分别总结了20例、76例小儿急性白血病化疗期间的护理经验,马爱武、单秀梅强调急性白血病治疗期的营养护理。而在关于比较合理化个性化护理与常规护理措施的优缺点方面很少有人涉及。本研究旨在探讨合理化个性化护理对急性白血病化疗患者不良反应的影响。

二、本研究的目的和目标

本研究旨在探讨合理化个性化护理对急性白血病化疗患者不良反应的影响。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化疗后不良反应的发生,保证化疗的顺利进行及取得成功。

三、关键词及定义

白血病;急性;化疗;护理

急性白血病:为骨髓中原始与早期幼稚细胞急剧增生的恶性疾病,其特点为体内有大量的白血病细胞无控制地增生,出现于骨髓和许多其他器官和组织,并进入外周血液中;发病急,发展快,预后差,死亡率高。

化疗:是急性白血病最主要最常用的治疗方法 。它是用含有特殊化学成份的药物来杀灭或抑制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护理:护理(Nursing)一词是由拉丁文“Nutricius”演绎而来,原为抚育、扶助、保护、照顾残疾、照顾幼小等涵义。1980年美国护理学会将护理定义为:“护理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护理的基本属性是医疗活动,但它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并以其专业化知识和技术为人们提供健康服务,满足人们的健康需要。

四、文献回顾

急性白血病为血液系统恶性病,发生于所有年龄组,像其他肿瘤一样,年龄大于50岁发病率明显增高。成人患者主要是二种类型,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或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而儿童主要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1】。化疗是急性白血病最主要最常用的治疗方法 【2】。国内许多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不少护理体会,如范菁、张辉【3】,张树风【4】,吴红梅【5】等。高安丽则着重总结了老年白血病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护理【6】,彭素近【7】、秦社灵【8】分别总结了20例、76例小儿急性白血病化疗期间的护理经验。马爱武,单秀梅强调急性白血病治疗期的.营养护理,包括鼓励患者进食和静脉营养支持【9】。总之,科学的护理方法可以避免或减少化疗中出现的并发症和副作用,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

参 考 文 献

【1】 沈志祥,欧阳仁荣。血液肿瘤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 卢秉久,张艳,孙淑娟。贫血及血液病患者必读.沈阳:沈阳出版社。.

【3】 范菁,张辉。急性白血病患者化疗的护理体会 .中外健康文摘,2009,6(9):409

【4】张树风。急性白血病患者化疗期的护理。中国民康医学,2007,19(8):1759.

【5】吴红梅。急性白血病化疗的护理。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2008,7(6):102-103.

【6】高安丽。老年白血病患者化疗后骨髓抑制的护理体会.中原医刊,(31):55.

【7】彭素近。小儿急性白血病化疗后护理。中国现代医生,2008,18:134.

【8】秦社灵。儿童急性白血病化疗的护理。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2):249.

【9】马爱武,单秀梅。 急性白血病治疗期的营养护理。中华临床医学研究杂志,(13):1834.

五、研究设计类型

本研究为调查描述性研究。

六、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我院自1999年1月至2008年12月共收治的急性白血病化疗患者49例,随机分为实验组25例与对照组24例。两组病例入院时情况、年龄、性别、化疗方案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所有病例均符合急性白血病的诊断标准{张之南。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S]。第2版。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168.}。实验组根据化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规律、临床表现、转归实施健康教育及自我护理行为指导,填写调查问卷,进行合理化个性化护理;对照组为常规护理。

七、研究工具

自编的调查问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化疗时间及目前化疗次数、对疾病及化疗毒副作用的了解情况、心理状态及需求等。

八、研究步骤研究方法

1选取我院自1999年1月至2008年12月共收治的急性白血病化疗患者49例,随机分为实验组25例与对照组24例。

2对实验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根据化疗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规律、临床表现、转归实施一对一地健康教育及自我护理行为指导,让其填写调查问卷,进行合理化个性化护理。调查过程中先对患者说明此研究的目的,并向他们保证匿名调查和对调查资料严格保密,征得患者配合。若患者填写调查问卷确实有困难,可由其直系亲属协助完成。对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

3比较两组患者不良反应的护理效果,进行统计学分析,得出结论。

九、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应用t检验,计数资料应用X2检验。

十、年度研究计划

时间

工作内容

1999年1月~2004年12月

选取合适患者进行小样本护理观察。

2005年1月~2008年12月

继续选取合适患者进行护理观察,并初步整理资料,总结、分析资料

2009年1月~2009年9月

进一步整理、分析资料,撰写论文

十一、经费预算

约8~9千元

案例分析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法学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学院:

学号:__

姓名:__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刑法具有保护价值与保障价值,而刑法保障价值作为刑法保障功能之价值彰显,具体表现为刑法保障国民利益价值和刑法保障被告人特定利益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刑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在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各种工业和城市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前,超标排水、排气、排污、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为了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打击环境犯罪,用法律途径惩治环境犯罪行为,促进我国社会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迫在眉睫。因此,本文将在分析当前我国环境犯罪相关刑法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做进一步的研究,以为打击、惩治环境犯罪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环境犯罪;刑法;问题完善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当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破坏已经给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相关刑法,既能充分发挥刑法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 教育 、震慑、惩治作用,又有利于帮助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规范环境保护行为。然而当前我国相关的环境刑法还不完善,其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彻底。因此,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犯罪的相关刑具有重要意义。

一、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由于人类前期的对生态环境的不断索取和破坏,导致当前雾霾、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使得很多国家纷纷走上了通过立法来打击环境犯罪的路子。因此,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当前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提出了一些环保策略,对改善生态环境有所帮助但效果有限,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仍然在不断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正逐步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污染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研究表明,生态环境破坏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水土流失、酸雨等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也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环境犯罪行为,离不开环境犯罪刑法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环境相关法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相关刑法的完善已经迫在眉睫。

二、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客体、保护范围不明确

在对我国当前环境犯罪相关法律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法律中对环境犯罪的客体的界定十分不明确,有时甚至存在无法确定环境犯罪客体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离不开传统的立法模式,由于当前我国相关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仍然采取传统的立法模式,而环境犯罪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最终导致环境犯罪客体界定模糊的问题。此外,我国环境犯罪的保护范围也不明确,我国当前的环境犯罪刑法虽然对常规的环境违法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却对水土流失、噪音污染、非建筑引发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处理一些环境犯罪行为过中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二)归责不科学

当前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归责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并缺乏有效的追责机制。虽然我国社会各界对环境犯罪行为都普遍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然而对环境犯罪的惩治方面仍然存在低限度处罚的问题,甚至对于一些环境破坏行为就采取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等措施一了了之,而没有严格的明确责任。这些现都,不利于保护我国当前的生态环境,反而为一些个人和企业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带来了可乘之机,必然会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犯罪行为的不断加剧。

(三)对环境危险犯规定不足

一般而言,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是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法律来界定环境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然而由于环境犯罪具有持续时间长、行为持久性等特点,必然导致以此来惩治环境破坏行为不但根本无法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刑法立法目的,而且还会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及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不可扭转的影响。当前,我国这种事后处理的环境犯罪刑法模式使得刑法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方面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进一步完善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危险犯方面的规定,明确环境犯罪的范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立法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在充分调查和研究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的基础上,发现当前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将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同等对待处理,这根本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环境犯罪的实际需求。从本质上而言,环境犯罪行为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环境犯罪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而言要比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远。因此,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这一规定根本无法体现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决心和重要威慑力,导致对环境犯罪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此外,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对一些环境犯罪行为的相关罪状存在描述迷糊、界定不明确等一些纰漏和问题。

三、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相关思路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保护客体及保护范围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当前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界定模糊的现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首先要明确界定犯罪客体和保护对象,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在保护当前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职能和有效作用。其次,完善我国环境犯罪刑法还要进一步扩大对环境保护的范围,特别是针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的破坏环境的问题。环境犯罪刑法只有,不断的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寻找新的突破口,才能够真正的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和有效性。

(二)明确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环境问题不断突出,一些个人和企业环境破坏行为和环境犯罪屡教不改,部分社会个人和群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些现象的存在与环境犯罪刑法打击力度不够、归责不明确之间存在直接的关系,导致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根本无法充分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的作用。因此,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对环境犯罪的相关责任,加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起到预防和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效果。

(三)增设危险犯的规定

危险犯,即“以行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险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没有对危险犯的相关规定,而增设对危险犯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预防以破坏结果来规定犯罪而带来得对环境破坏不可扭转的损失。在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的规定,能充分发挥刑法对环境犯罪的预防作用,可以在环境破坏最终结果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遏制,以达到达到惩治环境犯罪的目的。

(四)设置独立立法体例

通过对当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并没有对环境犯罪设置独立的犯罪类型,而将环境犯罪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混为一体,这必将会影响环境犯罪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因此,我国必须采取对环境犯罪独立立法的相关措施,基于环境犯罪的本质及特点出发,通过独立立法来加大环境犯罪刑法的威慑力和法律效力,以充分发挥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环境犯罪刑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针对当前我国现行环境犯罪刑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环境犯罪刑法才能够应对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才能真正的起到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打击、惩治环境犯罪行为的重要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立明.目前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现状及其研究对策[J].上海 财经 学院,2013,13(09):116-126.

[2]张文丽.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完善的重要性[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2011,13(05):118-125.

[3]王关媛.我国环境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J].吉林财经学院,2012(07):120-126.

[4]徐梅玉.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着力点论析[J].湖北工商学院,2012,13(11):119-124.

[5]李立旺.我国环境犯罪刑法完善的有效途径探讨[J].浙江经济学院,2011,11(15):132-136.

一、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犯罪既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犯罪则主要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无论从质上还是量上考察,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公共安全的破坏显然重于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因此,将食品安全犯罪归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更符合其罪质,符合刑法对于食品安全保护的目的,实践中能更有效的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打击。

二、扩大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行为

《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的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设立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对有可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而目前刑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只体现在生产、销售环节,其他方面在刑法中并没有体现。实际上在食品流通的其他环节同样可能发生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应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客观行为,从单一的生产、销售行为扩大到包括包装、运输、贮藏等一系列行为上,从而更好的全方位对食品安全进行刑法保护。扩大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本罪的打击范围。

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形态包括过失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刑法立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社会公共安全犯罪规定了过失危险犯。美国食品安全犯罪普遍遵循这个原则。这种责任原则不要求原告明确证明缺陷的存在,并且原告不需要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原因。在我国,故意犯罪占较大比例,因为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是由不法生产经营者为谋取暴利而人为造成的。但是因过失行为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事实应引起我们的关注。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只惩罚故意犯罪。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除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外,因重大过失引起的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只能间接适用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食品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过失,那么,我们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将更加全面有力。

四、细化罚金适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罚款标准是根据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的不同而确定不同幅度的罚款。采取特定数额制和倍比制两种立法模式,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也可考虑采取同样的立法模式加以规定。

(1)设置食品安全犯罪罚金的最低数额。原则上罚金的数额应高于食品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罚款数额。(2)对罚金刑量刑幅度细化,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观、客观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是否为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防止出现量刑的畸轻畸重,实现食品安全罪责刑一致。(3)针对自然人犯罪与法人犯罪设置不同的罚金刑体系。法人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数额要高于自然人犯罪的罚金数额,以区别对待,实现不同的惩治效果。

五、增设资格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从事食品安全犯罪的可能性,必须增设相应的资格刑。《食品安全法》中虽规定了资格处罚措施,如吊销卫生许可证、停止生产经营等。这种打击和威慑效果明显不足:行政处罚措施力度小,且没有具体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期限的限制。

鉴于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滥用自身的某些资格和优势实施,因此,对食品安全犯罪资格刑进行设置时,从业禁止等资格刑可适用于生产经营者;强制破产可适用于单位。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和危害后果严重程度,对食品安全犯罪人处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不同期限的刑罚。在具体设置资格刑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犯罪,选择相适应的资格刑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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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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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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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案例型论文开题报告中的创新点

开题报告的创新点示例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

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

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

开题报告的创新点可以写哪些示例如下:

论文的创新,主要是一种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指人类在开拓进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理论分析和理论解答。对认识对象或实践对象的本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趋势作出新的揭示和预见,对研究对象作出新的理性升华。理论创新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解释原则、模式和视野的创新,即方法层次的创新,它对新的理论观点、理论原则、理论体系的形成,具有某种决定性的作用;

二是在深刻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及人的思维规律、有效探索社会实践新领域的基础上,提出前所未有的新观点、新范畴,特别是形成新原理、新的科学体系;

三课题研究的背景。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

四是从发展着的社会实践出发,并以此为检验标准,对前人创立的基本原理,在充分肯定和继承的基础上作补充,进行新的论证和发挥,对其中错误的成分加以纠正,陈旧的成分加以扬弃;

五是根据实践的需要,对前人科学的思想资料和理论观点进行重新梳理,清除由于后人的错误理解而混杂其中的不正确的或随意附加的东西,重提或凸显前人提出的某些能够反映当今时代精神的理论原则和观点,并赋于其新的意义。

大学毕业论文创新点阐述,方法如下:首先,你在撰写论文之前应该开题,开题的目的是确立你的研究方向,或者给你的研究设下一个所要达到的期望。开题报告的内容,应该主要包括研究的 目的、意义、内容以及你确定目的、意义、内容的依据(一般就是文献)。此外,应该还有你拟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开题的过程,你的创新点就已经产生了。在撰写研究目的和意义时,主要应该针对研究对象现状作出阐述,着重阐述其优缺点,然后再表明自己将对其作出什么改进以解决这个缺点或者减少这个缺点带来的影响。在论文里,一般开头 绪论你就应该大致的说明你要做一个什么事? 然后,讲述一下,你要做的这个东西的现状如何?介绍完现状,你就应该阐述你的创新点了。也就是你具体要做什么?而这个你要做的东西应该是“创新”的,别人没有做过的。论文中的创新点还应该具体到实际内容。先细分为几部分。然后单独针对每一部分,在进行详细说明与推算。中间再穿插一些必要的总结。创新点是一直穿插于论文中的,因为你的论文应该主要就是围绕你的创新点所展开的。

答辩时怎样回答有关论文创新点的问题 通过几年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实践和观察,我认为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提高成绩是有益的。一、熟悉内容作为将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是对论文有横向的把握。这两方面是为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准备。例如,题为<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能会问“民族品牌”与“名牌”有何关系。尽管论文中未必涉及“民族品牌”,但学生必须对自己的论文有“比较全面的熟悉”和“比较深刻的理解”,否则,就会出现尴尬局面二、图表穿插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故我认为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答辩会气氛的手段,特别是对私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讲,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秘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该在答辩过程事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答辩成绩。三、语流适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在众多的都是和同学面前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答辩委员会听不清楚,影响了答辩成绩。故答辩学生一定要注意在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的轰向听众。四、目光移动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开工,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接触,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由于听时间过长,委员们难免会有分神现象,这时,你用目光的投射会很礼貌地将他们的神“拉”回来,使委员们的思路跟你的思路走。五、体态语辅助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答辩,使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相反,如果你在答辩过程中始终如一地直挺挺地站着,或者始终如一地低头俯视,即使你的论文结构再合理,主题再新颖,结论再正确,答辩效果也会大受影响。所以在毕业论文答辩时,一定要注意使用态语。六、时间控制一般在比较正规的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时间要求,因此,毕业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时应重视时间的掌握。对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故在答辩前应该对将要答辩的内容有时 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论文创新点对于一篇论文的重要性。现在网络上的论文越来越多,许多论文都是由其他的论文剪切拼接成的,对于一个搞学术的来说,这种做法不但对于学术研究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也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我们要写好一篇论文,必须知道论文写作的意义,这篇论文和其他已经出现的论文有什么不同,这篇论文能够有什么贡献。相对于其他论文的不同,相对于其他论文的贡献其实就是我们论文的创新。 其次,我们需要知道论文创新点怎么获得。论文的创新点不是凭空出现的,一篇好的论文,一个好的创新点是需要大量的知识积累的。但是,创新点又不简单的是知识的积累。它是需要我们阅读大量过去学者的文章,积累大量的知识,然后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问题,看的更远一点,看的更透彻一点,能够有自己的新想法,这些新的想法就是我们文章的创新点。最后,具体的说一下论文创新点的写法。 我们研究一个主题,先要有这个主题相关的知识积累。这部分知识积累可以来自于我们的专业学习,也可以通过后期自己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获得。积累了一部分知识后,就构成了我们研究的平台,我们下一步就是再这个平台上能够建立一个杆子。这个杆子越高,代表我们研究的越深。那么这个杆子怎么让它高点呢?这就需要我们阅读大量专家学者关于这个主题的研究,在阅读的时候,我们需要不断的思考,思考他们都做了哪些研究,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哪些地方我们有不同的看法。对于有不同看法的地方,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当我们把这些问题想明白的时候,创新点也就出来了。 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你发现的现象的弊端,肯定就有相应的创新点啊。 可以帮助。 毕业论文创新点怎么写范文 指标,但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公司的管理层,评价激励的有效性时应该衡量管理层的业绩。目前国内大部分的研究都不区分公司业绩与管理层业绩,考虑到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本文选取管理层业绩作为股权激励有效性的衡量指标,剔除市场环境、市场结构与企业资源对企业经济业绩的影响后,观察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真实效果。为我国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制度提供实证依据。 3、引入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系统阐述了相对业绩评价理论,并基于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特点从会计回报、公司发展、股票回报三个不同的角度确定国有上市公司的相对业绩。 4、运用新的模型。在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实证分析时,本文并没有直接运用前人已有的模型,而是将各种模型进行回归比较,探寻最佳模型,以使回归结果更真实准确的反应股权激励比例与管理层业绩之间的关系,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在对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研究中,笔者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研究课题的奥秒无穷。虽然笔者己经做了大量的研究与努力,但由于个人对股权激励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加之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本文还是存在着以下不足: 1、研究对象的局限性。本文的管理层股权激励只是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做了相关的研究,但是管理层激励问题并非只存在国有上市公司,国有非上市公司中也大量存在。由于国有非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难以收集整理,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可能只适用于国有上市公司,对国有非上市公司的适用性有待于研究,这导致研究成果的推广缺乏应用基础。 2、数据选取的局限性。由于本文选取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我国分置改革时间很短,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完善,所以实施股权激励的国有上市公司并不是很多,从而导致了研究样本容量相对较少。 3、指标选择的局限性。本文选择相对业绩作为被解释变量,由于非财务指标难以量化以及我国国有企业业绩评价的特殊性,本文在衡量相对业绩时只选择了单一的财务指标,并没有构建全面的相对业绩评价体系。其次,影响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因素十分广泛,由于笔者知识储备的局限,本文研究只选取了部分控制变量,可能考虑不尽详全,这些都将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4、研究方法的局限性。本文选择相对业绩作为股权激励有限性的替代变量,但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的发展时间尚短。国外有关于相对业绩评价理论的研究很多,但我国的研究还处于初始阶段。而且大多用于研究管理层薪酬问题,几乎没有涉足过股权激励。那么相对业绩评价理论对股权激励的适用性有待于进一步检验。 5、缺少验证。由于数据收集的局限性以及时间关系,在进行描述性分析时,国有上市股权激励前后公司绩效是否有所变化本文没有实施验证,这是本文的又一不足之处。 如何找到论文的创新点,求教 创新难,难创新,首先就是要找到创新的点,才能想实现创新的途径和方法。我觉得可以从如何几个方面: 1。科研扫盲,这是创新的第一步也是必要的一步。 首先是把导师,师兄,师姐的文章和学术论文,科学基金的申请成功报告,没中的申请报告,结题报告,横向课题的报告,咨询报告等全部浏览一遍,知道自己在什么领域,这个领域你的导师和前几届做什么,这个对于硕士来说,我觉得很有必要。这相当于给你科研扫盲,对于那些博士跨学科的来说,也是很有必要的。 2。寻找问题和分解问题,创新的源头。 如连问题都找不到或不知道如何分解问题,科研的基本功需要加强和科研思考的方式需要转换。 多参加知名专家或者基金委或者部委的讲座。这个可以听到很多现实问题的描述,不一定是怎么解决,可能是抛出了问题。问题导向,往往就是我们研究的出发点。还有有的虫子可以走捷径,就是关注当年国家基金(自然、社科、863,973等)申请指南和已经中标的基金项目,这些都有网站,上面都有每年中标项目和项目列表统计,多去看看。如果2007年,有个基金项目你正好赶兴趣,这时你正好处于选题时候,就可以选他,等那个基金结题了,你的博士论文也差不多了。尽管处于两个地方,但是肯定结果不一样。还有就是多观察和对经常见的问题问个为什么?不要相信任何权威,敢于对一切质疑。导师不一定是对的。许多重大创新都是建立对权威的挑战,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个问题如果延伸到医学,你看那些得胃病的人,往往是饱一顿饿一顿,或者经常吃的很饱(据说经常吃的很饱容易变傻),其实如果我们让得胃病的人吃饭的时候“适度亏缺”不就容易了吗?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那么为什么适度亏缺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发明什么药物让这个人吃了这个药胃还没吃饱情况下就产生饱意或者适度亏缺呢?所以,问题就是要平时多观察一些细致的问题或者已经发生的问题,我们往往对我们习以为常的问题,不问为什么,建议大家看看每年搞笑诺贝尔奖的情况。 3。看文献——获取创新灵感或者解决问题方法的路径依赖。 看文献,不是看书。这个很多虫子也贡献了很多经验。但是我周围的人也知道小木虫,但是很多人看了那么多经验,可是看完了还是很困惑?原因何在呢?我观察了很周边的同学和同事,我发觉一个重要的就是动手太少,看纸质期刊太少。这个我想小木虫很多发SCI的,一般看国外期刊,但是现在很多图书馆的国外学术期刊也有纸质版本,看纸质版本,你可以浏览到你的这个领域顶级期刊相关的研究,一些人为什么没有找不到创新,有可能就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研究的领域到底有那些方向。随便浏览纸质版本,或许一个并不相关的问题,你无意中看到了,给了你启发,电脑搜索的电子文献往往我们是按主题或者关键词搜索的,请问,你能保证你提前设置的关键词是最新的吗?创新要看不同主题的文章,很多来源于交叉和其他学科。当然有的学科即使要创新也要需要实验设备支撑,这个也是不断磨合的过程。要想找到自己创新点,我觉得看文献很重要。如何看呢?首先,准备好一个不大不小的笔记本(可以命名为科研灵感本),最好有个厚重封皮,准备一支笔。去图书馆期刊阅览室,带着前面1,2想到的问题和听到的问题(也要记在你那个专门的科研灵感本上),静下心来,加起来的时间至少2个月,边看期刊的时候,如果闪现什么灵感,马上记下来,切记,一定要记下来,好记忆不如烂笔头,注明出处,你的灵感是解决什么问题的,这个文献给你的启示到底是什么,如果你当时沿着这个灵感还有其他想法,就沿着这个思路下去,直到你不知道写什么,那么就停止,看第二篇。看期刊,最好是从目录看起,稍微沾边的都要浏览一下。对于做实验的科研来说,一般中文期刊比较少......>> 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和创新点怎么写 提供一个开题报告范文范例,仅供参考,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对你开题报告写作能有帮助。你可以按下面几部分开始写: 理论意义是指对于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和研究的意义,这主要要联系个人专业背景来谈; 现实意义是指运用方面的意义,比如说可以供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健康课参考,引起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等等。 本毕业论文研究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拟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鼓励员表现出抑制性进谏行为,研究结论可以为组织管理实践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员工与直接上级的高质量关系能促进员工的抑制性进谏行为,那么组织管理实践中实施措施来培养员工形成与直接上级的高质量关系非常重要。从更为广泛的角度来讲,则说明工作团队的直接上级对员工抑制性进谏行为的表现有重大影响。因此,从直接上级的角度来看,本研究结论对组织管理实践的启示有三点: 首先,直接上级可以培养与员工的高质量关系(例如Burrisetal.,2008),这能减少员工进谏前的顾虑,激发其表现出更多的抑制性进谏行为.其次,直接上级对进谏者的反馈也值得考量,合适的行为反馈反过来会鼓励员工的抑制性进谏行为,例如领导者即使不采纳意见也要对员工表现出进谏行为给予肯定,反之则会挫伤员工进谏的积极性。最后,组织开展面向领导者的培训课程,让领导者明白团队成员的多样性看法和观点对于团队运作的价值,使领导者养成对员工进谏的接纳态度。 第二,建立高水平的团队认同意义重大。建立员工对团队的认同感是一个长期的不能间断的任务,从员工新加入团队开始到长期在团队工作的整个过程,都要不断强调员工的认同感。尤其是当新员工加入团队时,他们经历的组织社会化(organizational socialization)过程对于团队认同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Hogg,2001)。成功的组织社会化过程会让员工第一时间把团队身份纳入到自我概念中,为员工更深入的认同团队起了锅定作用。在随后长期的团队互动过程中,管理者也不要忘记加强个体对团队的认同感。这时,开展团队集体活动、设置共同的团队目标等可以强化个体的团队认同(Mael & Ashforth, 1992)。 第三,自我审查会妨碍员工抑制性进谏行为的产生,现实组织中管理者应采取措施创造积极开放的氛围来提升员工的心理安全感(Kahn, 1990),减少员工的自我审查。只有当个体感知到所处的工作环境中有着积极的进谏氛围时,才可能经历少的自我审查过程,从而利于进谏行为的发生。为了激发团队内的抑制性进谏行为,工作团队要努力建立支持员工“与众不同”行为的团队氛围。 本毕业论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本研究为抑制性进谏研究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实证素材,其理论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组织内的员工往往对周边工作环境、工作流程或者是团队内的任务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虽然私底下他们总是对这种种的问题议论纷纷,但是不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领导者面前,我们都鲜少看到员工进谏的身影(Milliken et al., 2003)。员工内心的想法为什么不能驱动他们形成进谏的意愿和行为?本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框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 计划行为理论(Ajzen,1991)自从提出以来,对于个体“计利”行为发生的机理表现出了强大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作为一个理性人,个体是否会做出某种行为,不仅取决于个体对于这种行为的态度,同时,个体感知到的主观规范和行为控制也会同时影响个体的行为意向和最终行为表现。具体到抑制性进谏行为本身,虽然员工清楚的知道进谏是一种对于组织可能有利的积极行为,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担忧和顾虑很可能帮助组织改正问......>> 毕业论文查重里面有个创新点怎么填 论文查重用paperrater论文检测系统去查重检测论文 查重精准度的经猪肚比知网的还要高的 毕业论文创新点怎么写 咦,你们那里的人素质不都是挺高地吗, 那里走出的院士不是挺多地吗, 那里的博导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吗, 下面的工程技术应用, 对于他们来说, 都是小菜一碟, 信手拈来, 举手之劳罢了, 不足一提, 太小小意思了。 如何将电动车寄回家? 生产通用装置, 可以套在绝大多数国产电动两轮车上, 完成以下的使命, 开展如下的崭新业务: 安装自动驾驶装置, 安装自动全球导航系统, 安装全球定位系统, 安装通过隧道时候的惯性制导系统和立体图像识别处理系统, 使他, 自动开回去啊。 快递公司、物流公司、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航运, 都规定严格禁止在被运输的电动车内部保存电池!!! 只有这种工程技术手段, 才能够连同电池一起, 将电动车以最高的速度送往目的地。 你再在车里安装全球传输的视频监控装置, 远程人工辅助驾驶, 全球网络刷卡付费充电, 在当地寻找充电资源, 通过卫星网络联络。 在车辆上面安装太阳能发电板, 安装风力发电设备, 安装车辆制动过程再生能源发电后对车辆上化学电源、超级电容器充电的装置, 远途对车辆中的电池进行充电。 安装高压放电装置, 安装激光武器, 安装机械臂膀, 拥有自卫防护能力, 防盗和防抢劫车辆。 风雨兼程、日夜兼程、马不停蹄、长途跋涉、勇往直前、直奔目标而去! 老外都被你惊叹, 这是中国国防军事综合实力的体现, 你的壮举, 必将被全球各个主要的新闻机构重点报道!!! 中国人, 真牛!!!!!!!!!!!!!!!!!!!!!!! 引领世界前进的步伐!!!! 以后, 国际航空界要强迫、硬性规定、法案、提案、法令, 乘客要有权使用专用的紧急广播通信设备, 能够在最后的时候, 乘客各自呼唤亲人, 机组人员无权干预。 通过贯穿机身外壁的线路, 发送信号到外界的卫星、地面接收设备、附近空中飞行的民航飞机、附近水面航行的商船, 用于应急发送机上紧急情况, 客机的空间位置、空间姿态, 播报各位乘客的遗嘱, 传输飞机坠落和迫降的过程。 对于部分乘客,有语音、动作、有呼吸、心电等遥测功能。 要强制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空中飞行的民航飞机、水面航行的商船, 强制要求安装对应频道的接收和记录设备, 保障全球无盲区。 在飞机的客舱内, 在乘客区域, 要分散固定几个发送装置, 几个发送装置, 同时提出人工启动的请求, 才开通发送装置, 并且对于启动装置的乘客, 自动开始录像、录音, 便于事后追溯来源, 处置恶意操作。 发送装置自带备用电源, 发送装置外部, 有可以方便启封的装置, 防止恶意启动骚扰。 通过国际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将这种通信装备, 列为客机的法定标准配置。 这是客机的适航规章标准。 也就是实现, 立即指导救援和和搜救工作, 不要等待打捞和分析黑盒子的漫长时间。 至于现在争论的实时发送客机飞行数据容量大、 占据带宽、客户拥挤等困难, 只是在起飞、降落过程中全程发送, 在巡航过程之中, 主要是在空中姿态和速度矢量、高度、环境、发动机工况等等异常的时候, 才自动发送,以此来减少发送的重复周期和信息量。 你自己亲自去做最好的拖把。 那就要用 俺亲自制造的拖把, 用浸过水的拖把, 自动巡航室内全部的地面, 无遗漏地, 在住宅内拖地, 自动间隔, 将拖把送去水桶中清洗, 然后自动甩干。 再继续自动去拖地。 你若需要, 请向裘5援5平提出申请, 只有她批准了, 你就能够获得 欧洲、美国、日本都没有生产过的自动装置, 即使是中国煤老板、中国首富、沙特 *** 的富豪, 都望尘莫及!!!! 网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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