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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学论文1000字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8-29 12:37:00

城市管理学论文1000字怎么写

在生活中实践管理学知识——如何管理朋友聚餐宴会 在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充满了应用管理知识的机会,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就可以充分利用生活中的各种场合来运用我们学到的管理知识、锻炼我们的管理技能和技巧。昨天晚上的一次在大宅门的小小的朋友宴会中就充满了管理的乐趣。酒足饭饱之余,大家都说:今天的这顿饭让我们见识到了管理的力量。那么,我们是怎么实现这个效果的呢? 酒过三巡之后,宴会的主宾给我出了一个题目。他说,程老师,我考考你,你是搞管理的,你看看怎么能够让我们这次宴会更成功? 我说,好,那我就试着用管理的方法来完成主宾教给的任务吧。接下来,我通过两步走的方法圆满地完成了主宾教给的任务。 大家都知道,朋友宴会其核心目的就是两个:一个是让大家能够有机会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一个就是让大家在一起能够尽兴(当然,在我们的宴会文化中,“尽兴”更多的时候意味着:把酒喝好,喝得恰到好处)。因此,针对这两个目的,我分别采取了两个步骤,圆满地完成了主宾教给的任务。 第一,建立能够激发大家参与热情并带有内在激励性质的目标任务机制。 吃饭的朋友们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有高校的教授、有政FU的官YUAN、有企业的老总等等,不一而足。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具有丰富的工作和生活的经历,对工作对人生都有自己的独立的看法和观点。因此,我们建立的第一个规则就是:请大家挨个说说自己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最大的心得体会,说得好的,大家敬他一杯。结果大家发言非常踊跃,有的人是独立说自己的感受和观点;有的人是在附和、论证、补充、深挖前面人的观点;还有的人则是挑战前面人的观点。气氛非常热闹。一轮下来,十个人都讲完了。一瓶五十年窖藏的茅台和一瓶华夏干红就没有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话匣子打开之后,大家纷纷要求进行自由辩论,纷纷要求表达自己的观点。气氛热烈的甚至导致大家忘记了喝酒和吃菜。于是,为了既让大家尽兴,又能让大家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又采取了第二步措施: 第二,建立一套大家都认同的发言规则,既保证大家都拥有平等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又保证大家能够根据自己的酒量喝得恰到好处,能够尽兴。 我首先给大家建立了四条规则,并在大家一致同意后执行。 任何人都拥有发言权,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发言前必须先把自己杯中的酒喝光。谁喝光了酒,谁就拥有两分钟的发言权。不喝酒的,没有发言权。 如果你自己不想发言,但是想听某一个人的观点,那你可以把自己面前的酒喝光,然后把两分钟的发言权授权给你指定的人。 我们选举一个主持人,一个时间管理员,一个负责维护游戏规则;一个负责进行时间监督。 所有被主持人认定违反规则的人,自动喝光面前的酒,并被剥夺一次发言权。两次违规的,剥夺当晚发言权。主持人违反规则的,自罚三杯,取消主持人资格,并剥夺当晚发言权。 规则一出,场面立即变得非常有趣:想发言的人急不可待地喝光了杯中酒,滔滔不绝地开始演讲,但时间一到,就被中止发言,不论是他自己想说,还是别人想听,都得有人喝酒;而又想反对别人观点、又不想喝酒、又没有人授权给他发言的那位,则不断地用鼻音发出的“哼哼声”表示反对,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 不知不觉中,四瓶红酒全部喝完,但没有人喝醉,而且,大家都觉得今天的晚宴既分享了思想、增长了知识、增进了友谊,又没有让任何一个人喝多。所有喝下去的酒都是自觉自愿的。大家都感叹管理的力量。 其实,整个晚上,我使用的管理方法主要就是两个:一个是运用工作设计的原理和方法,针对宴会目标和参与者特点设计一个能够激发大家参与热情的“工作”任务,调动大家的参与(工作)热情;第二个就是等大家的激情都调动起来了,运用团队管理的方法,建立科学合理并被大家接受和认同的游戏规则,可以让大家在规则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包括:喝酒的水平、表达观点的水平、征服别人的水平(因为,如果有人想听你说,他会替你喝完杯中酒,然后给你两分钟的发言权)。 由此可见,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存在着锻炼我们管理能力的、实践我们管理理论的机会,只要我们做一个有心的人,我们就能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 对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管理认识 • 摘要:城市交通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命脉,城市综合客运系统是综合交通系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巨大的运量。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交通日趋紧张,依靠地面常规交通已经很难解决城市交通中的拥挤、低效率、环境污染等问题。国外经验表明,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大容量轨道交通。 •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化方便 •• 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基本状况的认识 •诚实轨道交通提供乘客的服务性• 一认识; •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通过合理的客运组织来完成其大容量的客运任务。 •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是指通过合理布置客运有关设备、设施,对客流采取有效的分流或引导措施来组织客流运送的过程。 运营管理重在依据质量管理对运营服务过程形成有效的管理。 客运组织服务的对象是市内交通乘客,不办理行李包裹托运服务。 全日客流分布在时间上有较为明显的高峰(一般为早晚高峰)和低谷之分。 全年客流分布在时间上按季、月、周、节假日有较大起伏。轨道交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首先要分析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熟知轨道交通乘客的需求;其次,对自身的服务条件和能力进行评价;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策划运营服务过程,制定车站窗口服务标准和行车服务标准,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运营管理重在依据质量管理对运营服务过程形成有效的管理。 轨道交通服务发生在乘客与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满足乘客的需求。服务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管理能展示企业形象,是保证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是城市交通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轨道交通服务发生在乘客与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满足乘客的需求。服务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管理能展示企业形象,是保证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是城市交通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二,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内容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是《标准》编制的一项主要任务。 1)通过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内容 国外先进的服务标准对服务内容通常不进行规定或只进行较少规定,更多是通过服务质量来规范服务。这种服务标准可以避免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不同的服务需求分别规定服务内容的复杂情况,这为我过指定《标准》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 ①运输效率:包括平均乘车距离,服务范围,发车频率,运力,乘坐适合性和可靠性等会; ②换乘服务:包括不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交通方式之间的方便换乘,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等; ③信息服务:包括一般信息,必要信息,非正常状态信息,以及信息交流等。客运服务应说明信息来源,并向乘客提供有效性,可靠性,及时性的信息;④时间效率:包括运行时间,行车守时性和准时性,平均候车时间,平均换乘时间; ⑤服务设施:包括服务设施,食品亭,商业和娱乐设施等; ⑥治安与安全:包括治安设备,事故预防,紧急情况预案和紧急响应等; ⑦运营环境:包括通风,震动与噪音,尘土和垃圾,气味,视觉,电磁辐射与干扰等。 2)从乘客的实际需要发规范服务内容从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质量准则出发,可以直接形成《标准》的部分服务内容,国外发达国家的服务标准还特别关注曾经我们忽视的乘客关怀内容,这将直接史乘客受益。 ①乘客关怀。包括向乘客提供适宜或舒适的候车和乘车环境;残疾人,儿童,老年人,体能障碍者使用的设施设备;询问,投诉和赔偿服务;相应的环境信息,客流信息,对乘客拥有的选择权等进行规定。还对包括对长距离通勤乘客的候车,乘车的舒适性,对骑自行车乘客的乘车和换乘进行规定,充分考虑和关心不同乘客的需要;服务人员精神面貌,服务技能和态度以及服务灵活性等 ②企业服务承诺。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机构应就其服务乘客做出承诺,并通过多种方式向乘客和社会公布。出现意外情况或因某种需要,引起服务内容变化火服务质量提高火降低时,要采用服务声明向乘客公示或向社会公布。掌握乘客的心理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及特点 (1)让乘客及时乘上车,是乘客最基本的要求。 (2)关心安全,方便乘行,满足乘客的普遍性需要。 (3)体贴照顾,热情周到,满足乘客的特殊需要。 讲究语言技巧 (1)言语亲切 (2)商量口气 (3)言辞委婉 (4)恰到好处 (5)留有余地 (6)语言幽默 (7)注意自责 (8)顾全大局 坚持“以理服人,得理让人”的服务原则 客运设施的设置及调整导向设施 导向设施的设置主要是根据客流流动的需要,确定导向识别设备的位置。在车站的出入口、售检票系统处、客运服务中心、楼梯、转角、通道、站台等这些乘客主要经过的地方进行乘车、出入、进出站等信息的发布。 导向系统设计的要点如下: (1)全过程、不中断地提供导向信息。 (2)静态导向标志以图形、符号及它们的组合为主。 (3)在满足引导客流功能的前提下,信息量应最小;为避免导向信息被弱化,商品广告应远离导向标志。 (4)考虑盲人乘客、轮椅乘客、不识汉字乘客对导向标志设置的特殊要求。 (5)考虑运营结束后进行保养,维修的方便与经济。车站售检票系统的布局车站AFC设备的布局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1)方便乘客 (2)便于管理 (3)对客流起到引导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精度的影响因素 预测内容 包括年度断面流量、全线客流、车站客流、换乘客流量、平均运距等。 预测年限 城市轨道交通从开始到建成通车需要5年,通常需要预测建成后25年的客流规模。 经济文化因素 客流预测模型技术 轨道交通客流预测一般性原则 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是指轨道交通线路、车站、以及乘客需求等的预测都能结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理论先进性和数据累积相结合:是指在丰富、可靠和连续的调查资料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理论方法预测客流。 1城市轨道交通服务的特点 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包括各地、各阶层和各种职业的固定居民和流动人口。 服务方式的多样性:根本原因在于服务对象的广泛性。 服务时间的规律性:每日客流规律和节假日客流规律等。 乘客需求是多方面的:购票方便、候车舒适、安全、便捷,车站服务良好等。 乘客需求是有层次的:交通工具便利,出行安全、出行服务、环境舒适、受人尊重。 乘客需求是不断发展的。主要随经济水平、国家政策、职业变迁等的变化而变化。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管理模式。结语: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性,建立“以人为本”以乘客为中心的《标准》编制原则和方法,借鉴国外的先进服务理念,提出符合国际服务发展趋势的《标准》的基本内容。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是与设备,设施,人员,机构,环境和运营紧密相关的工作,不同的服务机构存在不同的管理模式,《标准》滚定的内容和深度更应具有普遍的意义,要为进一步制定专用标准规范留有空间。客运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客运《标准》的原则与方法,结合自身和本地服务特性提出相应标准规范。

一认识;•城市轨道交通主要通过合理的客运组织来完成其大容量的客运任务。•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是指通过合理布置客运有关设备、设施,对客流采取有效的分流或引导措施来组织客流运送的过程。运营管理重在依据质量管理对运营服务过程形成有效的管理。客运组织服务的对象是市内交通乘客,不办理行李包裹托运服务。全日客流分布在时间上有较为明显的高峰(一般为早晚高峰)和低谷之分。全年客流分布在时间上按季、月、周、节假日有较大起伏。轨道交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首先要分析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熟知轨道交通乘客的需求;其次,对自身的服务条件和能力进行评价;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策划运营服务过程,制定车站窗口服务标准和行车服务标准,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运营管理重在依据质量管理对运营服务过程形成有效的管理。轨道交通服务发生在乘客与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满足乘客的需求。服务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管理能展示企业形象,是保证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是城市交通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轨道交通服务发生在乘客与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和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目的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满足乘客的需求。服务管理是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管理能展示企业形象,是保证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是城市交通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二,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内容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是《标准》编制的一项主要任务。1)通过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内容国外先进的服务标准对服务内容通常不进行规定或只进行较少规定,更多是通过服务质量来规范服务。这种服务标准可以避免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不同的服务需求分别规定服务内容的复杂情况,这为我过指定《标准》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①运输效率:包括平均乘车距离,服务范围,发车频率,运力,乘坐适合性和可靠性等会;②换乘服务:包括不行,自行车,小汽车等交通方式之间的方便换乘,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等;③信息服务:包括一般信息,必要信息,非正常状态信息,以及信息交流等。客运服务应说明信息来源,并向乘客提供有效性,可靠性,及时性的信息;④时间效率:包括运行时间,行车守时性和准时性,平均候车时间,平均换乘时间;⑤服务设施:包括服务设施,食品亭,商业和娱乐设施等;⑥治安与安全:包括治安设备,事故预防,紧急情况预案和紧急响应等;⑦运营环境:包括通风,震动与噪音,尘土和垃圾,气味,视觉,电磁辐射与干扰等。2)从乘客的实际需要发规范服务内容从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质量准则出发,可以直接形成《标准》的部分服务内容,国外发达国家的服务标准还特别关注曾经我们忽视的乘客关怀内容,这将直接史乘客受益。①乘客关怀。包括向乘客提供适宜或舒适的候车和乘车环境;残疾人,儿童,老年人,体能障碍者使用的设施设备;询问,投诉和赔偿服务;相应的环境信息,客流信息,对乘客拥有的选择权等进行规定。还对包括对长距离通勤乘客的候车,乘车的舒适性,对骑自行车乘客的乘车和换乘进行规定,充分考虑和关心不同乘客的需要;服务人员精神面貌,服务技能和态度以及服务灵活性等②企业服务承诺。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机构应就其服务乘客做出承诺,并通过多种方式向乘客和社会公布。出现意外情况或因某种需要,引起服务内容变化火服务质量提高火降低时,要采用服务声明向乘客公示或向社会公布。掌握乘客的心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及特点(1)让乘客及时乘上车,是乘客最基本的要求。(2)关心安全,方便乘行,满足乘客的普遍性需要。(3)体贴照顾,热情周到,满足乘客的特殊需要。讲究语言技巧(1)言语亲切(2)商量口气(3)言辞委婉(4)恰到好处(5)留有余地(6)语言幽默(7)注意自责(8)顾全大局坚持“以理服人,得理让人”的服务原则客运设施的设置及调整导向设施导向设施的设置主要是根据客流流动的需要,确定导向识别设备的位置。在车站的出入口、售检票系统处、客运服务中心、楼梯、转角、通道、站台等这些乘客主要经过的地方进行乘车、出入、进出站等信息的发布。导向系统设计的要点如下:(1)全过程、不中断地提供导向信息。(2)静态导向标志以图形、符号及它们的组合为主。(3)在满足引导客流功能的前提下,信息量应最小;为避免导向信息被弱化,商品广告应远离导向标志。(4)考虑盲人乘客、轮椅乘客、不识汉字乘客对导向标志设置的特殊要求。(5)考虑运营结束后进行保养,维修的方便与经济。车站售检票系统的布局车站AFC设备的布局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1)方便乘客(2)便于管理(3)对客流起到引导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精度的影响因素预测内容包括年度断面流量、全线客流、车站客流、换乘客流量、平均运距等。预测年限城市轨道交通从开始到建成通车需要5年,通常需要预测建成后25年的客流规模。经济文化因素客流预测模型技术轨道交通客流预测一般性原则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是指轨道交通线路、车站、以及乘客需求等的预测都能结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理论先进性和数据累积相结合:是指在丰富、可靠和连续的调查资料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理论方法预测客流。1城市轨道交通服务的特点服务对象的广泛性:包括各地、各阶层和各种职业的固定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方式的多样性:根本原因在于服务对象的广泛性。服务时间的规律性:每日客流规律和节假日客流规律等。乘客需求是多方面的:购票方便、候车舒适、安全、便捷,车站服务良好等。乘客需求是有层次的:交通工具便利,出行安全、出行服务、环境舒适、受人尊重。乘客需求是不断发展的。主要随经济水平、国家政策、职业变迁等的变化而变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管理模式。结语: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性,建立“以人为本”以乘客为中心的《标准》编制原则和方法,借鉴国外的先进服务理念,提出符合国际服务发展趋势的《标准》的基本内容。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是与设备,设施,人员,机构,环境和运营紧密相关的工作,不同的服务机构存在不同的管理模式,《标准》滚定的内容和深度更应具有普遍的意义,要为进一步制定专用标准规范留有空间。客运服务机构可以根据客运《标准》的原则与方法,结合自身和本地服务特性提出相应标准规范。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城市管理学论文1000字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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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相关论文1000字怎么写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意义深远:一是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实现初级卫生保健,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培育社会文明卫生新风, 提高市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因此,我们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之中,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把自己的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整洁优美、文明进步的现代化科技城,为子孙后代造福。所以我们要做好一下几点:一、借鉴***经验,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为载体,以“清除垃圾,规范摊点,美化城市”为主要内容,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和“以城带镇、以镇促城、城镇联动”的总体思路,层层推进,步步深入,经历了全面发动、夯实基础和不断提高的过程,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创建工作路子。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全省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作、生活和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创建活动中,全省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中***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总结***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四条:一是强化领导、齐抓共管。***市切实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指挥,抽调精干人员设立专业工作组,组成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四大班子领导全面动员,踊跃上阵,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分工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营造出合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二是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制定出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的创卫责任分解表,层层签定责任状,完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制度,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创卫工作走上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突出主旨,务求实效。创卫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着力建设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人居环境,围绕群众生活实际和发展要求,突出抓好城市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和完善基础设施等各项民心工程,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创卫成果惠及全市城乡群众。四是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始终把农村的创卫工作和城市创卫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农村改水改厕、沼气推广等项工作有声有色,形成创卫工作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的做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为全省加快创建工作提供了新鲜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学习。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创建卫生城市是城市居民为改善自己的物质生存空间和精神享受空间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开展,将极大地改善城市卫生面貌和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拓展城市的整体功能。近年来,我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在城乡环境整治、农村改水改厕、旅游景区卫生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我省创建工作虽然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城市相比,在创建的规模、档次、标准、水平上差距还很大。目前,我省只有黎城县进入了国家卫生镇(县城)的行列,至今还没有一个城市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在严峻的形势面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创建卫生城市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总的目标要求是: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必须取得突破,即***市、***市、***市、***县、等有条件的市、县、镇要力争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行列。同时,要在全省形成争先赶超的热潮,产生一批省级卫生城市,提高全省整体的创建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和提高,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创建之路。1、以防病为重点目标,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要以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保持清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把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老鼠、苍蝇、蟑螂和臭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切断四害引发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加强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卫生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2、以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注重长短远近结合,抓紧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显著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在城市规范和建设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厕所,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生产,发展集中供热,建设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3、立足统筹城乡发展,注重整体提升。在抓好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同时,以点带面,城乡联动,拓展新领域、扩大覆盖面,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村镇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活动。创建卫生村镇,要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工作,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五乱现象,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各市在全国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国家卫生村”开评时,要争取榜上有名,不能落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大型企业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向卫生先进社区延伸,整合社会资源,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尽力提供好的条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欢乐祥和、治安良好的新社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内要落实责任制,动员广大群众,使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绿化美化好。3、全面普及健康教育,重视公民基础行为习惯的培养,革除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切实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以法律的形式倡导爱国卫生工作,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赋予爱国卫生工作新的内涵、新的生机和新的活力,推动社会卫生管理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三、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突破,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爱国卫生作为一种政府组织、各部门协作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大卫生工作方式,五十多年来在除害防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及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抗击“非典”和禽流感的斗争中更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夏季即将来临,各类肠道传染病进入高流行期,同时,非典、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卫生工作时刻不能放松,爱国卫生运动丝毫不可松懈。1、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环境的改善,不仅能够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还将对城市的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起到无法估量的推动作用,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真正把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着力解决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协调创建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抓好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级爱卫会要把创建工作抓在手上,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解决难点问题,督促检查推进情况。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按照省爱卫会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尽可能地细化、量化,具体工作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促进创建目标的最终实现。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爱卫机构建设,为爱卫办配备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手段,切实发挥他们的督促、协调等职能作用。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创建战线的同志,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让他们大胆放手地开展工作。2、强化长效管理,促进创建工作与经常性卫生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创建工作贵在坚持,重在长效。各级政府和爱卫会要将创建工作融入经常化的卫生管理工作,广泛开展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为龙头、以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四害”为重点的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坚持创建与管理、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重点解决集贸市场、摊点管理等老大难问题,突出抓好食品卫生和小街小巷整治,着力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条件好的城市和县城要争取提档进位,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轨道,拓宽投资渠道,实行多元投资体制,因地制宜建设城市供、排水系统工程和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以及城市垃圾、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系统工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逐步提高卫生整体水平,努力创造净、绿、亮、美的人居环境。4、坚持面向群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创建工作要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作为最终目的,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一是始终着眼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解决日常生活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开展卫生城市创建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二是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承受力。推进卫生创建,一定要考虑群众的利益,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把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推进的速度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特别是在改造老旧小区和小街小巷,规划建设摊群点和城市休闲设施等具体项目时,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坚决防止和克服以创建为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三是广泛发动群众和吸引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之所以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就是因为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因此,各级爱卫会要以促进实际工作和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确定各种活动主题,使得群众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创建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介和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动员,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5、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创建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创建工作要重视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部署工作,以开拓的精神和市场化的办法推动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的良性循环。一是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导向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吸引增量,走出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之路。二是推进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指挥有力的领导机制、凝聚群众的动员机制、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各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形成行为规范、公开透明、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三是推进创建手段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从广度和深度上增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寻求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社会的支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创建卫生城市是城市居民为改善自己的物质生存空间和精神享受空间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开展,将极大地改善城市卫生面貌和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拓展城市的整体功能。近年来,我省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在城乡环境整治、农村改水改厕、旅游景区卫生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我省创建工作虽然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城市相比,在创建的规模、档次、标准、水平上差距还很大。目前,我省只有黎城县进入了国家卫生镇(县城)的行列,至今还没有一个城市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在严峻的形势面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创建卫生城市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总的目标要求是: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必须取得突破,即***市、***市、***市、***县、等有条件的市、县、镇要力争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行列。同时,要在全省形成争先赶超的热潮,产生一批省级卫生城市,提高全省整体的创建水平。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和提高,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创建之路。1、以防病为重点目标,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要以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保持清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把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老鼠、苍蝇、蟑螂和臭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切断四害引发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加强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卫生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2、以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注重长短远近结合,抓紧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显著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在城市规范和建设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厕所,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生产,发展集中供热,建设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3、立足统筹城乡发展,注重整体提升。在抓好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同时,以点带面,城乡联动,拓展新领域、扩大覆盖面,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村镇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活动。创建卫生村镇,要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工作,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五乱现象,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各市在全国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国家卫生村”开评时,要争取榜上有名,不能落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大型企业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向卫生先进社区延伸,整合社会资源,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尽力提供好的条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欢乐祥和、治安良好的新社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内要落实责任制,动员广大群众,使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绿化美化好。3、全面普及健康教育,重视公民基础行为习惯的培养,革除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切实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以法律的形式倡导爱国卫生工作,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赋予爱国卫生工作新的内涵、新的生机和新的活力,推动社会卫生管理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城市管理学论文1000字开头

生态学与城市建设  内容摘要 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  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使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  国内外城市的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城市化能集约地利用土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促进教育、就业、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  另一方面,城市化在为人们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又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民健康产生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的气候变化(如热岛效应)和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二是自然资源的耗竭与短缺,特别是淡水、化石燃料、耕地的过度利用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三是城市人口的增加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绿地减少、教育与卫生滞后,其中住房问题一直是许多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城市生态学的形成与发展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城市的生态建设问题。特别是从1992年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后,人居环境问题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代城市的发展正在摆脱过去传统的以建筑和视觉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而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道路。生态城市建设应运而生。新的城市历年对生态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生态学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取得了新的发展,以至于形成了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城市生态学。  众所周知,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关系的一门科学。长期以来,生态学是以自然界的有机体或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上人口的增长和资源与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日益激化,生态学家在投身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其初期的狭隘的纯自然的倾向和学科局限,把人类活动包括在其研究的范围之内,把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作为宏观领域的发展方向,在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发展,展现出了勃勃生机,以崭新的面目跻身于现代科学之林。  城市生态学是生态科学和城市科学的交叉学科,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但是古代的中国人居环境、欧洲城市和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的村庄都体现了城市生态学的思想理念。  20世纪70年代一批生物学家开始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城市。他们的研究重点在于城市环境影响下动植物区系的变化历史。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的第一篇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其对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前景所做的估计,进一步激起了人们从生态学角度研究城市问题的兴趣。197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了一项国际性的研究计划———人和生物圈(MAB)计划,其目的在于研究日益增长的人类活动对整个生物圈的影响以及世界各地可能发生的环境过程和环境压力,找出人类合理管理生物圈的途径和方法。此外,国际生态学会(INTECOL)于1974年在海牙召开的第一届国际生态学大会成立了“城市生态学”专业委员会,并组织出版了季刊《城市生态学》杂志。世界气象组织(WM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城市环境研究所(IIUE)、国际景观生态学协会(IALE)、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都开展了相关研究。  我国城市生态学的起步稍晚,但发展很快。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生态学传入我国,引起了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以及城市规划和城市科学家的广泛兴趣。1984年12月在上海举行了首届全国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城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目的、任务和方法。1986年6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其重点在于城市生态学的理论研究以及城市生态学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应用问题。1987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生态与发展学术讨论会,为促进我国城市生态学研究与国际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条件。1997年12月,全国第三届城市生态学术讨论会和“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专题讨论会在深圳和香港的相继召开,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理论、方法与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1990年中国生态学会在珠海和澳门展开了生态城市研讨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2年8月在中国深圳召开了国际生态城市大会,并讨论通过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这些都对我国的城市生态学的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城市生态学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应用生态学和工程学的方法,和多学科的综合与融会,研究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动态,以及系统组成成分间和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优化系统结构,调节系统关系,提高物质转化和能量利用效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生态城市建设  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与“绿色城市”、“健康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概念虽有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的差别。  生态城市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人类社会生活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即为一定地域空间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住区,是人类住区(城乡)发展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生态城市的特征主要有:整体性、和谐性、高效性、多样性和全球性。  生态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经济和社会三部分组成的复合系统,各子系统既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建设生态城市包括以下5个层面:即生态安全、生态卫生、生态产业、生态景观和生态文明。  生态城市要求具有良好的区域景观和生态环境,各类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植被的覆被率和乔、灌、草合理的组成与结构;大气环境、水环境达到清洁标准,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回收效率高;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物环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生态建筑得到广泛的应用。  生态城市要求建立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经济是以产业生态学为基础的生产体系,他包括生态农业的实施;实现清洁生产,以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代替末端污染处理;能源结构更为合理,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能源结构的主体;此外,生态交通、生态建筑、生态旅游等也是生态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以“生态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体系,包括消费模式的生态化,即可持续消费模式;倡导生态文明;人们在生理上、心理上保持健康,人性得到充分的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社会管理效率高;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强;人口结构优化;交通方便。  目前对生态城市的评价应用了多种不同的方法。如城市代谢方法(urbanmetabolismmethod)、生态足迹法(Footprintmethod)、生命周期评价法(Lifecycleassessment)、模糊数学方法(fuzzymethod)、单指标评价(individualindicatorassessment)和综合指标评价模型(integratedassessmentmodels)等。  目前在我国应用的比较多的是单项和综合指标评价的方法。当前我国正在研究评价指标的规范化问题。评价指标的选择至关重要,其选取应遵循以下3方面的原则:  第一,代表性。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所选指标要能反映该城市的本质特征、复杂性和质量水平。第二,全面性。指标体系应具有综合性,全面反映自然、经济和社会系统的主要特征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且应使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第三,规范性。指标的选择应遵循使用国内外公认、常见的指标的原则,使指标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  此外,香港在研究城市生态时成功地运用了城市代谢法。在广州和青岛等城市生态的研究中则引入了生态足迹的方法。  展望  根据城市化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生态学研究和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应当着重于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城市生态学理论的探索,特别是不同规模城市的结构与功能的研究;第二,扩大城市科学研究的范围,即从由单一的城市为对象的研究,转变为对城乡复合生态系统的研究,包括半城市化地区的研究和乡村工业化与城市群的研究;第三,发展生态城市建设适用技术体系,促进现有技术的生态化;第四,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生态景观规划和生态文化的方法论上的指导;第五,建立相应的政策、法令和奖惩制度,促进生态城市的发展;第六,加强教育、培训和生态城市的能力建设,增强生态意识;第七,加强国际间、城市间和社区间的合作与交流。

对学管理学的认识和看法 管理学是一门很深奥的知识,任何组织都需要管理工作的支持,而且任何管理工作都是在某一特定组织进行并为该组织服务的。法约尔说管理分为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它的研究对象是合理组织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维护上层建筑。 管理有两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自然属性具有科学性和管理共性,社会属性具有阶级性和管理个性。自然属性就是合理组织生产力,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的相适应。社会属性就是管理建立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管理为所有者服务。管理学的来源有这么三种类型:技术型、制度型、魅力。 管理是一门科学,是有大量学者和实业家在总结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基础上,借用许多科学家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它是一套管理理论体系,它为指导管理实践提供了原理,原则、方法和技术。人们掌握了系统了系统化的科学的管理知识,就有可能对组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正确的解决办法。 虽然管理是一门科学,但它只是一门不精确的科学,管理科学并不能问管理者提供解决一切问题的答案。由于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解决的是组织和环境的适应问题。而不同人的心理特点和素质不同,组织就面临的环境又很复杂多变这就要求管理者能审视度事,随机应变。管理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必须灵活地、巧妙地运用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 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由经济人,社会人,决策人假设向复杂人假设转变 早期管理思想中,把人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认为人总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毫无责任心,麦格雷戈把这种传统的人性假设称作X理论 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强调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使管理学与经济学的人性设 趋于一致之后,梅奥从 霍桑实验 " 中认识到除了对经济利益的需求外,人们对社会和心理 方面的需求也很重要,因而否定了经济人假设,提出了社会人假设其他行为科学理论的代表 人也从不同侧面强化了社会人假设,其中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把社会人假设发展为一个精典而又精致的需求模型 管理不仅是一种知识,也是一种实践;不仅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它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有机统一。 其实管理也是一种艺术,有句话我记得很清楚,是IE的老板杰克·韦尔奇的名言,想到的并不重要,关键是把想到的付诸实践。 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管理者 如果把中层管理者比喻为球场上的教练,那么基层管理人员就可以比喻队长一不但要在场上指挥队友共同进攻,更要身先士率,冲锋陷阵。他们是企业不容忽视的中坚力量,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又是企业人才的后备军。无数优秀的管理者,都是从基层做起。因此,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管理者呢?一、 过硬的专业能力个人过硬的业务能力各素质是在组织中“让人心服口服”为前提。同时,企业的各种业务培训一般也是通过基层管理者进行的,所以业务能力对基层管理人员来说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量。 二、 优良的品德素质 是走好人生道路的必要条件,也是带班管理的资本。优良的品德,是好学、善良、真诚、勤勉、进取以宽阔的胸怀,正派的作风,表里如一的形象方面的总和。三、 相适应的文化素质 全民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同时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涌现,办公手段日益现代化。管理文化素质更要提高,必须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运筹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控制能力,总结汇报能力以创新能力等。这些能力的提高,都需要丰富的文化知识作基础。四、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事业心和责任心,是干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也是做好一名合格的管理者的重要思想基础。有了这一点,就会努力学习,提高各方面的本领,就会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就会尽职尽责地工作。这就说明了事业心在管理者素质中所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五、 有对员工的正确态度和深厚感情 对员工的态度和感情问题,历来是管理工作的一个根本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员工,做到“以情带班,以理服人”。是新时期管理工作的一个本性问题。对员工的态度与感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端正态度是产生感情的前提和基础,深厚的感情是态度端正的具体体现。六、 有良好的自身形象 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是管理者素质的综合反映和具体体现,员工接受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增强管理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必须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以行带班。 七、 有胜任本职的管理八、 团队建设能力: 基层管理者除了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那么体现管理者魅力和价值的就是团队建建设的能力。一个人的业绩可能非常优秀,但是只注重个人的业绩而忽视了团队,充其量只是一个业务精英。如果将团队发挥巨大的效能作用,便是一个管理者的最大喜悦。

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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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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