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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在线考试

发布时间:2024-07-08 1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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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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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比怎样写好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法律专业的毕业论文是理论文章中的一种,与其它学科的毕业论文相比,其专业件、的政治倾向性和实践性更强,它需要在系统地学习法律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完成,这就要求具有正确的研究方法,正确的理论指导,正确运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在写论文之前,首先要有明确的写作目的和认真的写作态度,在导师的指导下刻苦钻研,力争写出新意来。具体地说,撰写毕业论文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定题目,这是关系论文成败的首要问题。 选题,主要是指选择要论证的问题。好的论文题目应既有社会意义又适合自考生的自身条件。切记不要朝令夕改、的犹豫不决。一旦选定,就要精力集中一鼓作气将其完成。选题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如《当前金融诈骗的特征》;题目大小要适宜,如用6000字左右来写《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显然是不适宜的;选题要恰当,最好是自己学得好,有条件完成的题目。从事实际工作的,写民法、的经济法刊法等方面的题目;从事理论方面工作的,写法理学、的宪法学方面的题目;未参加工作的人,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特长选择题目。标题要简洁明白、的醒目引人,如《案件证明新探》;切记不要选不完全的标题,如《论假冒商标行为》。 (2)搜集、的鉴别和使用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是形成论文论点的基础,又是证明论点的论据。能否正确使用,关系论文的成败。搜集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图书馆、的阅览室、的书店的图书、的报刊。要充分利用图书、的报刊、的索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国务院的公报以及工具书,从中去搜集对自己有用的专著、的论文、的动态信息。资料越丰富,立论就越牢靠,论证就有说服力。凡是亲身经历和搜集的事实资料或直接从原出处找到的理论资料,叫第一手资料;从别人处间接得到的事实材料或理论材料,叫第二手资料,写论文要重视第一手资料,也要充分利用第二手资料,第二手资料可以作为知识、的依据、的线索,引用时必须查明原出处和原意。搜集资料过程中,要注意理解、的分类排队、的筛选、的研究四个环节。只有做到了这四个五一节才能写好论文。 (3)构筑框果,编写提纲。 毕业论文的主要表达方式是议论,议论是通过资料和推理来证明观点、的说服别人的表达方式。它由论点、的论据、的论证所组成。毕业论文构思要解决的是确立论点、的确定论据,怎样用论据去证明观点。 论文提纲就是把论点、的论据、的论证具体化,从写作角度安排好整篇文章的框架。在观点、的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结构设计。写论文要学会搭框架。论文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导论、的正论和结论。提纲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导论写什么,怎么开头;结论怎么得出来,即怎么结尾;正论怎么展开,分几部分,如何接转。论文中标题序号一般是四级:一、的二、的……;(一)、的(二)……;1、的2……O;(1)、的(2)……以此类推。提纲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在导论、的正论、的结论中内容的总体安排顺序,即可以按照提出问题、的分析问题、的解决问题的顺序,也可以按解决问题的结论在先,然后再分析论证的顺序撰写。 (4)撰写初稿,精心修改,校对定稿。 根据提纲写成文章是一个创作过程,最好是一气呵成,不中断思路。如果不能一气呵成,至少应有一段时间集中写一部分,内容要有突破和创新。写好初稿要做精心修改后才能定稿,这有利于提高论文质量和写作能力。修改过程中主要注意:论点是否正确,是否有新意;作为论据的资料是否确凿有力,是否符合逻辑;结构是否合理,中心是否突出;校对文字要认真,如“有限公司”写成“优先公司”,不但看不懂,还要闹笑话。最后检查没问题了,再接要求的份数装订成册上交,并做好答辩的准备。 总的来说,一篇毕业论文必须做好:主题明确,结构严密,合乎逻辑,文字通顺;有提要,有参考书目,有注释。既要体现理论性,又要体现专业性的特点,不能以调查报告、的工作总结、的情况简报的汇集来代替毕业论文。 再不行,我替你写这个毕业论文。呵呵 帮你做一点点事情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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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是心理学专业的本科生毕业生,偶然和几位医科的学生闲谈的时候知道了这个真实案例,比较有趣,我觉得可以当做你的题目。问题题目: 王女士是xx中学的一位语文老师,身体健康无既往严重生理病史和心理病史,为人谦和,性格沉稳,安静不易怒,不易怒饿原因是内化自己的不良情绪。 平时在学校工作的时候比较忙,回家之后便和普通的家庭妻子及母亲一样过着小日子,丈夫虽然脾气偶尔在醉酒之后比较暴躁,但是总的来说对王老师还是很体贴的,所以总的来说一个家过的不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的和谐。 但是某一天王老师突然跑到中心医院向医生老李求救,老李见王老师神情紧张,呼吸沉重,并且双手手腕弯曲,手部不停颤抖,老李在适当安抚王老师之后,王老师自己说:“自己有可能出了大问题,早上从家里一出来准备到学校上班就开始就出现如上症状,不能正常上班,便到医院来看看自己到底出了什么样的大问题。老李见此情况,询问王老师之前是否出现此种状况,王老师说从来没有,所以才她觉得问题很严重,老李再问今天早上的时候,家里出了什么事情?王老师说:早上她做好早饭,喊丈夫和儿子,起来吃饭,并让丈夫吃了早饭之后送儿子上学,丈夫昨晚喝酒过多,身体不适,便不想送儿子上学。并对王老师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恰好这几天王老师的大姨妈来了,王老师情绪比较压抑,听丈夫如此说,当时就火了起来,然后就和丈夫进行了激烈的”言语交流。” 交流末了,王老师甩了一句:“你个老不死的,太气人了,我从来就没有受过这样的气,我和你没完”就“急匆匆”和“气冲冲”的到学校上班去。没想到在公交上掏钱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手从钱包里面怎么也掏不了钱,越使劲越不行,最后在路人甲的帮助下才掏出了钱。下了车想着今天的事情多,王老师便急忙朝办公室里去,但是症状不但没消失,反而有加剧的情况,最后王老师完全无法握住东西,而且手腕弯曲呈爪状。王老师便在同事护送下来到老李处。 造成王老师出现此症状的主要原因? 答案:从资料可以基本排除王老师的身体症状是由于精神疾病造成的,(原因就是对王老师的性格描述和工作、家庭生活来看的。)同时可以排除王老师的症状是由于已有的隐性生理疾病造成的(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做哈检查)主要从王老师早上与丈夫的激烈的“言语交流”这一方向来说,王老师性格内敛,很少发火做出什么过激行为是由于她长久以来一直在压抑自己。不良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喷发一次,而与丈夫的争吵就是这个导火索。同时王老师一般很少进入这种高度生气及“兴奋”状态,所以在早上的这种情况,身体便有了急性应激反应,(ps:当时那个医科生说了这个症状在医学上有自己的名字的,我现在忘了,)(理由从王老师自述上来看) 老李如何帮王老师缓解身体和心理的症状? 答案:什么药能让王老师的身体症状缓解,你是知道的哈,我心理学的没有接触过药剂学,所以赤裸裸悲剧。 从心理上安抚王老师:第一王老师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让王老师宽心。同时得解决王老师与丈夫的矛盾。(丈夫只是酒后的不寻常行为,醒酒之后知道王老师有遭遇应该会很快能协助老李让王老师的症状消失)ps:楼主啊 我是一个字一个字打的 很累 你适当修改哈。 采纳了谢谢 +分 hoho

可以去参考下(心理学进展),不过你写这样的题目会不会有点儿不太适合?

大概看了几个,给你分享一下。 做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人。快乐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关键字主要是围绕:精神,潜力,乐观,自信,目标。

首先这个题目对于你来说有些不合适,因为作为年轻人关注这方面内容是应该的,但亲身经历体会短,没有进入社会进行比较,很难写出有深度的内容。家庭教育环境对于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影响至深。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独特的家风。

教育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在线考试

(一)主题的写法教育教学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教育教学论文是学术作品,因此其表述要严谨简明,重点突出,专业常识应简写或不写,做到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凝练、说明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或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语言。论文中如出现一个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或新概念,需随即解释清楚。(二)题目的写法教育教学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例如:“在事实与虚构之间:梅乐、卡彭特、沃尔夫的新闻观”就比“三个美国作家的新闻观研究”更专业更准确。(三)摘要的写法教育教学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通过阅读教育教学论文摘要,读者应该能够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及结论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因此摘要的写法应力求精确简明。论文摘要切忌写成全文的提纲,尤其要避免“第1章……;第2章……;……”这样的或类似的陈述方式。(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教育教学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⒈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⒉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⒊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⒋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⒌“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各章之间要存在有机联系,符合逻辑顺序。(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教育教学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教育教学讠仑文是学术讠仑文的一种。它主要是指对某一教育现象、问题或教学原理、方法等进行讠仑述的文章。

提供一些教育学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参考。1、教师心理素质现状及应对策略研究2、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3、学生学习动机的培养与激发研究4、学习困难学生的特征及其干预研究5、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研究6、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7、影响学生学习效率的因素研究8、创造型教师成长的心理学研究9、我国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现状及问题10、当前教师职业倦怠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11、高校扩招后就业现状研究12、网络教育管理模式研究13、中学生网络成瘾及对策研究14、中(小)学生厌学问题及对策研究15、独生子女问题研究16、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研究17、独生子女社会问题研究18、学习困难学生现状及对策研究19、学习困难学生心理及教育策略研究20、独生子女问题行为及对策研究21、高校贫困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22、高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研究23、当前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24、教育生态环境研究25、外国教育史上某教育家的教育思想与我国教育改革(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6、外国教育制度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7、外国教育思想研究(这是论文方向,自己确定小标题)28、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9、我国义务教育投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0、浅析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状况31、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探讨32、“一费制”的实施对学校办学经费的影响33、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弊病及其改革34、我国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35、论择校费与教育公平36、论教育的经济功能37、论教育产品的属性与学校办学的市场化运作38、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冲击与对策39、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学校关系的探讨40、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供求失衡的原因及对策41、我国学校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的现状、原因与对策42、教育供求调节的两种模式对比——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43、我国基础教育投资地区差异分析44、教育筛选功能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中的发挥与失效45、我国民办学校办学的困境及其改革46、我国高校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47、我国高校扩招的利弊分析48、论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49、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分析50、论公办教育投资效率不高的体制根源51、中小学校负债办学问题研究52、学校管理审美化研究53、人性理论对学校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54、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论减负55、中小学有效领导的构成与方法56、人际关系在学生班级管理中的作用57、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的有效性58、建立学校内部完善的激励机制59、对奖励的有效性的探索60、校长(班主任)的领导影响力构成与建立61、班主任的领导素质62、校长(班主任)领导威信的建立途径63、学校改革的动力与策略64、学生(教师)非正式群体的认知与管理65、师生进行有效沟通的策略66、学科教学中学生的合作学习研究67、学科教学中学生的探究学习研究68、中(小)学生学习方式改革初探69、教学评价改革探索70、成长记录袋使用研究71、如何指导学生写学习日记72、多元评价的实践探索73、如何听课与评课74、新课程实施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的研究75、学科教学中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的研究76、数学教学生活化的探索77、加强学科教学的现实性和应用性研究78、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79、新课程下的教学设计理念与策略80、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81、教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2、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3、学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84、教学反思的作用与方法研究85、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研究86、加强学科联系的探索87、教师协作教学的探讨88、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研究89、网络文化与学校教育关系研究90、多媒体教学的优势与局限研究91、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与教师积极性的调动研究92、网络情境下的学习方式(途径)研究93、大(或中、小、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94、学生智力(或创造力、非智力因素)开发培养研究95、教师(或学生)心理压力及其应对策略研究96、学习困难学生(或差生)的成因及教育对策研究97、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师生互动研究98、能力(或个性)差异与因材施教的研究99、学校(或班级)环境建设研究(校风、班风、学风)100、品行(品德)不良学生的转化研究

211、探究性学习的教学设计初探 212、自主与合作性学习初探213、主体性教学探究214、皮亚杰学习理论的现实意义探究215、建构主义学习观下的数学情境教学设计216、外语发展性评价模式构建217、语文发展性评价多元目标构建218、数学发展性评价模式研究219、语文发展性评价研究220、数学发展性评价方式研究221、数学发展性评价目标构建222、数学发展性评价理念研究223、数学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评价224、大众数学教育理念初探225、语文情境教学设计初探226、数学问题教学设计初探227、外语交际性教学设计初探228、教师心理问题的现状调查229、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现状分析230、语文教学原则特殊性初探231、外语教学原则特殊性初探232、数学教学原则特殊性初探233、家庭教育特殊性原则初探234、农村基础教育问题表现初探235、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走向236、问题情境教学设计初探237、蔡元培的教育学说238、论夸美纽斯的班级授课制及其影响239、第斯多惠论教师240、试论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241、严复的科学教育思想242、颜元的实学教育思想243、朱熹的教育学说244、孔子的教育学说245、现代西方人本主义教育思潮研究246、中国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247、试论中国近代的义务教育运动248、杜威与中国249、陶行知的教育学说250、中国近代几次留学教育的比较251、当前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对策252、一堂好课的标准探究253、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研究254、学校依法治校研究255、教师依法执教研究256、学校法律地位研究257、学校事故法律问题研究258、学校财产法律问题研究259、教师权利义务研究260、学生权利义务研究261、学校规章制度研究262、教师与学校法律关系研究263、学生与学校法律关系研究264、学校与教育行政法律关系研究265、教师合法权利受损法律救济研究266、学生合法权益受损法律救济研究267、学生纪律处分合法性研究268、我国教育法制进程研究269、教育法治化研究270、教师聘任制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71、学生受教育权法律问题研究272、学生人身权法律问题研究273、学生隐私权法律问题研究274、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研究275、学校网络法律问题研究

心理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在线考试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心理学的论文与其他专业的论文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最大的不同是要做问卷,然后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得出你要的结果。 论文格式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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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在线考试试题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综合考核复习指导考核总体说明一、毕业综合考核的性质毕业综合考核是一种实践性环节考核,是该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毕业论文、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的一项替代考试。也就是说,考生通过了综合考核,就不再进行毕业论文撰写、答辩了;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由毕业论文撰写答辩改为毕业综合考核是考虑到自考生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是更全面地检查考生对该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应用能力而进行的一项课程计划调整,是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实施的。二、毕业综合考核的内容和形式毕业综合考核的内容涵盖了该专业的6门主干课程。即“文学理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每门课程命一道主观性试题,不出客观性试题。考试采用现场开卷的形式,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虑到时间有限,考生可从6个试题中选答4个题,但必须选答一个语言类试题(即“现代汉语”或“古代汉语”试题)。三、教材说明毕业综合考核对教材和参考书的版本不做统一要求。文 学 理 论文学概论是一门阐述文学基本原理及知识的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学习本门课程主要是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文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欣赏、评论文学作品的能力,能够分析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作为这门课的综合考试,从目的上讲与教学大纲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既然是一种综合考试与一般考试的要求是不同的。表现在:内容上它是毕业论文的替代形式,性质相当于毕业论文;形式上它是开卷的,要求写成600字左右的小文章完成答题。因此,这一考试考查的不是对文学理论的识记、了解和简单应用,而是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基于这一要求,如下几点需要了解和注意:一、教材和复习范围教材最好使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编著的《文学概论》。这部教材由童庆炳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它的优点是观点较新,内容丰富,论述全面,讲述比较通俗。如果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找到这部教材,其他教材也可替代,不过要注意用稍微新一点的教材。需要指出得是,不管使用何种教材复习都要全面,整部教材的内容都是考试的对象。具体地说文学概论的五论的内容,本质论、创作论、作品论、发展论、接受论都要复习到,不能顾此失彼。在整部教材中本质论是重点,复习时尤其要给予重视。二、命题原则和题型由综合考试的性质所决定,其命题原则突出灵活性、实践性、应用性。题型如下:(一)论题写作 即给考生一个论题,由考生根据自己的理解灵活作答,观点不做限制,言之成理即可。这类命题一般取经典观点、名言或时下流行观点为对象,要求考生阐释其蕴涵、意义,作出评价,展开论述。如:有人认为:作家既是生活的奴隶,又是生活的主宰。试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有个老作家在总结自己的创作经验时说:文学活动最主要的是社会生活。请谈你对这一观点的意见。 以上例题只给出论述范围,没有现成答案,考生要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回答。回答这类问题首先要弄清题意含义,然后再用自己熟悉的理论以及事实进行分析阐发。以第1小题为例,其题意是在说创作问题的,认为创作既要深入生活,又要加工、提炼生活,观点是正确的。如果考试时能够理解这一问题的含义,并且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参考教材进行发挥、写成文章是不成问题的。(二)辨析写作 即以文学理论中有歧义性的或错误、片面的观点为对象,让考生根据一定的理论进行分析判断,展开论述。如:1、“艺术和科学的根本差别不在内容,而在处理特定内容时所使用的方法。”请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2、“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你如何理解这一观点?请谈看法。以上例题性质上与第一个题型没有根本区别,不同在于它的观点或者错误或者片面,答题时仍要遵循上述原则。以第2小题为例,它的观点是认为文学的本质就是社会生活的再现。这就显得有些片面了。文学以社会生活为对象,为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社会生活的再现。但是,在创作中作家还要对生活加工改造,还要表现自己的情感,在这个意义上说它又是表现的。因此,文学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仅强调一个方面是错误的。(三)评论写作 即以短小的作品为对象,由考生运用理论从一个角度进行分析评论。如:谈杜甫《石壕吏》的现实主义特征。 评论写作要求把理论与作品结合起来,抓住一个和理论契合的方面进行分析评论,不求面面俱到。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由以上几种命题方式和题型可见,综合测试灵活性、应用性是很强的。面对这种考试应注意两点:一是注意审题。综合测试的试题一般只提供可论述的材料,没有现成答案,而切题意也较为隐蔽含蓄。考生在展开分析论述之前一定要反复审题,直到弄清题意再作回答,切忌盲目答题。这几年考试中因题意不清,答非所问而丢分的现象是很严重的,应引起注意。二是注意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综合测试的题型尽管灵活多样,但都与基本原理有联系,都是基本原理的展开或延伸。基本原理是解决和回答问题的理论依据。熟悉基本原理,掌握基本原理,对于回答任何题型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次考试复习题:1、如何理解文学是对社会生活的能动反映?2、为什么说文学创作既是再现又是表现?3、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审美把握其特征是什么?4、文学反映社会生活与哲学社会科学有什么不同?5、如何理解文学创作的典型化?6、典型化就是概括化吗?7、谈典型化的概括化与个性化的关系?中 国 古 代 文 学中国古代文学综合测试要求考生具备中国古代文学相关的基础知识,能够全面掌握中国古代文学发生、发展的历史,了解各个时期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以及文学成就;能对中国古代作家、优秀作品的思想和艺术进行分析,并熟练掌握教材中所重点论析的经典作品。本课程的综合测考试主要是以论述题的形式,对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述;或针对名家名作进行艺术特色的分析。除论述题或作品分析中涉及到之外,不专门考察具体或零散的文史知识、文体常识,而是主要考察学生对重大问题、经典作品的把握程度。考生的答案应不少于500字。考生应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脉络形成清楚的认识。考生不仅要能从整体上把握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发展特点、代表文体、代表作家的特色等宏观问题,还应该将这种把握落实到更加具体的层面。比如,考生除了要全面把握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以及明清小说等“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总体特征之外,还要对各种文体的内部分类、发展过程形成清楚的了解。前一个方面如唐代散文的发展历程,后一个方面如赋的种类及各自的特点、代表作家等。除此之外,考生还应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一些经典主题,如爱情、生死、山水、田园、边塞等主题的形成过程、代表作家有全面的把握,能对不同阶段、不同作家的特点进行对比,以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形成深刻的理解。考生要对各个时期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以及文学成就形成有一定的了解。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既是文学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又能推动文学的发展,对它们的了解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历史。考生要熟悉不同时期文学思潮、文学流派的整体状况、理论主张、形成原因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并能对时期不同但形式相似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进行一定的比较。例如,在诗歌发展史上,汉魏六朝时多有文学集团,明清时则多文学流派,两者的相似与不同之处该如何理解;在词的发展史上,苏轼的“词自是一家”和李清照的“词别是一家”形式非常相似,但实质大为不同;在明清戏曲界,“临川派”与“吴江派”针锋相对,其背后的理论支持各是什么等。考生应该对这些问题有较多的了解。考生要能对古代优秀作品的思想以及艺术特色进行细致的分析。文学作品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结晶,也是中国古代文学美学特质的集中体现。考生应该对不同作家的艺术个性有所把握。如陶渊明的朴素真诚、李白的豪放飘逸、杜甫的沉郁顿挫等。考生也应该能对文学史上大量经典作品的艺术特色有所体会,并能形成自己的看法。在此基础上,考生不仅应该能对不同风格的作家、作品进行比较,还应该能对相似作家、作品的风格形成一定的比较。例如,考生不仅应该能对王维、孟浩然以及高适与岑参这些有很大相似性的作家有深入的认识和判断,而且应该能把握同类主题、风格的作品之间存在的内在差别,并结合不同时期诗歌风貌的整体特点对这些差别进行理解。考生要能对中国古代文学的一些经典命题、评论形成自己的体会和看法。中国古代文学源远流长,历代不乏对其进行研究、评论的学者,并且形成了许多经典的命题、评论,如“诗言志”与“诗缘情”、唐宋诗之别、“以文为诗”、“以诗为词”、王维诗歌的“诗中有画”及“以禅为诗”、杜甫诗歌的“诗史”意义与“集大成”的文学史地位等。这些命题或评论充分揭示、挖掘、开拓了中国古代文学及相关作品的艺术特质,有助于人们对中国古代文学史形成更为深刻的认识,考生应该对它们进行较为深入的思考。中 国 现 代 文 学中国现代文学是指从1917年至1949年这一时段的文学。本课程的综合测试主要通过考生对这一时段的文学现象、文学流派、重要作家作品的综合梳理、分析论述来达到考试目的。一、要对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有总体性的把握和认识。比如为什么说现代文学是“有强烈使命感”的文学?要回答这样的题目,就必须结合现代文学主题的变化与时代的关系来论述。“五四”文学革命的发生就与近代以来进步人士探索挽救中国的出路的思考相联系,因而才有第一个十年文学的启蒙主题,即以人的发现、人的觉醒、人的解放为核心内容的文学;随着社会斗争、阶级斗争的加剧,文学被空前地政治化,配合社会革命成了第二个十年文学的主流形态;抗日战争爆发后,文学因战争形成的地缘政治区域而分为国统区文学、解放区文学和沦陷区文学,除汉奸文学外,三个不同区域的文学都在尽自己的可能为民族解放战争服务。经过如上的分析论述,便不难得出现代文学是有使命感的文学这样的结论。考生也应能就某一阶段文学的文学现象与社会文化思潮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和论述。如试论周作人“人的文学”主张对第一个十年的文学创作的指导意义。论述这一问题涉及“问题小说”;文学研究会的“为人生的艺术”;鲁迅的创作及其影响下的“乡土小说”;创作社的“自我小说”等,都是在创作上对周作人理论的呼应。二、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鲁迅无疑是最重要的作家。他的《呐喊》、《彷徨》以思想的深邃、艺术的上达而成为中国现代民族文学的典范。其成就表现为:以人物性格塑造为中心的结构方式;深刻揭示人物灵魂与中国文化的深层联系及其所带来的强烈震撼;借鉴传统戏曲和绘画艺术的白描手法;重在“神似”“诗意”的美学追求;多方吸收其他文体样式的长处,丰富小说的思想容量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要能够结合《呐喊》《彷徨》中的重要作品就某一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三、沈从文是三十年代的重要小说作家,湘西乡民世界支撑了他小说艺术世界的大厦,并与“都市”世界相对立。他的小说远政治而近人性,对文化道德重建和生命意义的探寻既体现了他的政治文化立场也体现了他的艺术观念。无论主题内容还是艺术风格,沈从文在“京派”作家中都最具代表性。要能够结合代表性作品,如《边城》、《丈夫》《萧萧》等,梳理论述沈从文小说的主题思想、艺术成就和流派意义。四、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性表现在:一是创作中以文化批判意识使作品显示出独特魅力;二是对市民阶层命运、思想和心理的成功表现,这不仅是对中国现代文学题材方面的独特贡献,其深度与广度在现代作家中都是首屈一指的;三是对现代小说民族化、个性化追求的突破。老舍小说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是现代小说在民族化、个性化追求中的一种难得的突破。要能够结合具体作品,对以上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论述。五、巴金的小说创作以表现家庭生活的系列作品成就最高,包括《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憩园》、《寒夜》。巴金的创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家庭家族”题材小说创作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要能够从“暴露家庭和礼教弊害”的角度,梳理巴金以家庭为题材的小说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性。六、诗歌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就突出,不仅有郭沫若、徐志摩、戴望舒、艾青等重要诗人,而且有新格律诗派、象征诗派、现代诗派、七月诗派、中国新诗派以及新月社、湖畔诗社、中国诗歌会等社团流派,有大量名诗名作。要能够梳理如上重要诗人的诗歌理念、创作特色和影响并结合作品进行论述;要能够对不同社团、诗歌流派在诗歌史上的贡献地位、前后关联及发展流变进行梳理。七、话剧是“泊来”的剧种,从辛亥革命时期的“文明戏”,到“五四”时期的“爱美剧”,再经过二、三十年代的拓展,到曹禺时则成熟了。要能结合中国话剧发展史,对曹禺《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剧作的思想和艺术特色进行梳理,对曹禺剧作成就及其话剧史意义有充分认识。 八、要能对具有同质文学现象流派进行梳理评价。比如,以乡土为题材的小说在现代文学三十年中的发展变迁。二十年代是鲁迅影响下的乡土小说流派,三十年代是“京派”与“社会剖析派”小说的农村题材成就最高且各有不同风貌,四十年代以解放区成就最高,赵树理和孙犁是代表。要能够结合时代政治、文化在对比中谈发展深化。再比如:三十年代的都市文学,以老舍对皇城帝都的描写、茅盾从社会政治视角对大上海的检验和新感觉派笔下的都市人生描绘成就最高,要能够梳理论述其异同。“问题小说”、乡土小说、社会剖析派小说也共同以现实主义为特色并呈现逐步发展成熟的逻辑性。九、解放区文学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放区文学运动中,最重要的事件无疑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发表。要能够结合解放区文学创作的实际,谈毛泽东讲话对解放区文学在小说、诗歌、戏剧及文艺运动不同方面的影响。 外 国 文 学首先,作为替代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的综合测试,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原则,即同一题目下综合了作家、作品与文学史知识,并强调各成份间的有机联系。这就意味着,综合测试不再是仅对一个作家或一部作品的考察,而是在文学史的背景下,对一个时期的作家、作品做综合性考察,要能够结合具体的作家作品,对特定时期文学的特点进行归纳和分析。例如,古希腊悲剧的基本特征,考生不仅要掌握教材已经归纳出的若干特征,还应结合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的创作进行具体的阐述,从而能够体现考生对相关知识掌握的综合性。综合性还体现在对一个国家的文学史知识的系统掌握上。比如,在英国文学史上,莎士比亚的戏剧、十八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从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上看,是一脉相承的,但各个时期的现实主义既有其共同性,又有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考生在充分研读教材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把握和归纳。例如,莎士比亚的戏剧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之间的比较,可以有多个角度。比如从题材方面看,莎士比亚的戏剧多取材于历史和传说,而批判现实主义强调题材的现实性,即取材于作家熟悉的当代、日常生活。其次,综合测试答题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命题原则明确了不以现成的结论作为评定成绩的唯一标准,在命题上能够给学生充分发挥的余地,只要言之有理,能自圆其说,特别是有自己的见地,即予以充分肯定。在考场上学生可以参考自考教材,答题时多数材料可能来自教材,甚至有大量抄教材上现成结论的。但在命题时,已经考虑到这种情况,既要使考生在给定材料里能找到答题线索,又不鼓励单纯抄材料,因此在题目设计上给考生留出了进一步发挥的余地,包括对教材上散在材料的进一步归纳整理上。如简爱和娜拉两位女性形象,都表现了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主题。但因为时代、民族、个性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两位女性形象在体现共同主题的同时,又有明显的不同。这就要求考生要能够在熟悉教材给定材料、对两位女性形象有充分理解的前提下,进一步归纳出两者的不同,给出自己的评价。第三,重视比较性。比较性是外国文学学科的特点,因为它涉及到众多国家和民族的文学,而在比较中研究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学,是本学科的重要任务。因此,引导学生以比较文学的方法深入学习外国文学,是综合测试应该体现出来的特点之一。所谓比较文学,不是一国之内不同作家和作品的比较研究,而是不同国家之间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的研究。在近代欧洲文学史上,传统的文学大国包括英国、法国、俄国等,对这些国家的作家和作品进行比较研究,能够更清晰地呈现不同国家文学的特点,理清他们之间的联系。比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英法两国文学,因国情不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通过比较拉伯雷和莎士比亚的创作,总结出英法两国作家在表现人文主义主题上的不同,需要考生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史及两位作家有充分的理解。

你去申请毕业论文的时候应该发的有一本《毕业论文写作指南》吧,那上面都写的有。我的专业是新闻学,论文格式应该跟汉语言文学的一样吧。 封面格式要求:封面左上角//“陕西省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黑体;四号;毕业论文题目,二号黑体字;封面偏下依次为: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写作时间,联系方式,四号字;黑体二倍行距。且居中排列。

【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选题对策】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质量滑坡,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就业形势紧张,同学忙于“找婆家”,分散了时间和精力;用人单位往往只重视学历文凭和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无暇顾及毕业论文质量(甚至未完成论文就已签约),又对同学形成一种误导;而常规教学和毕业论文专项工作上的某些疏漏,则是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质量滑坡的主观原因。这里侧重于教学管理,谈谈提高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质量,把好选题关的对策。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培养问题意识科学研究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是由已知世界走向未知世界的过程。问题意识是科学研究的立足点。培养问题意识,落实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既可以是学术热点的评介,也可以是前瞻性问题的引导,还可以是边缘性、交叉性问题的阐发以及冷门问题、盲点问题的告知……它是多学科教学合力作用的结果。教师要坚持在“教中教”,即在教会学生知识的过程中,也教会学习的方法。当然,这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鼓励自主选题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选题概括说来有三种类型:学生自主选题、师生商议选题和教师命题。它们各有利弊,但相互比较,更应该鼓励、倡导的是学生自主选题。这是因为,选题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工作,自主选题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上文曾说,选题好比采矿。选题之前,有关学术信息的搜集就像这采矿之前的勘探,这是确保“科学决策”的可靠的技术手段。强调自主选题,选题要以掌握必要的学术信息为前提。这必要的学术信息包括:前人对这一论题作过哪些研究?研究的程度如何?有什么样的研究成果?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没有解决?争论的主要问题和焦点是什么?矛盾的症结在哪里?有哪些代表性意见?代表人物是谁?等等。如果说论题是观照的对象,它总有一个学术背景。就像我们观照一个苹果,苹果树是它的背景;观照一棵苹果树,一片果林是它的背景;观照果林,莽莽群山又是它的背景。老舍说,要想写好一座小岛,要知道整个大海的全貌;画画,也讲求搜尽奇峰打草稿。古人著述非常讲究的一点是“蝎泽而渔”,另外还有“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的说法。“长袖”是“善舞”的条件,“多财”是“善贾”的条件。掌握必要的学术信息,而且能够在横向的现实和纵向的历史这个坐标轴当中去观照研究对象,才会觉得有话要说、有话可说。硬着头皮完成老师的命题作文,难免陷于无话可说的尴尬境地。严格说来,不能自主选题,是不善于学习的表现。自主选题和教师命题,就好像“为情而造文”和“为文而造情”之间的关系。如果迫不得已,必须依赖教师命题,那么,由近及远、逆流而上地查阅相关文献(目录、索引、文摘等),是堪称“捷径”最为实用的方法。查阅资料的方法可分为顺查法和倒查法,作为命题作文的急就章应该采用倒查法;顺查法是板凳要坐十年冷的皓首穷经。此外,要先学术期刊,再学术论著。自主选题,要立足于专业、专长,凝练方向,不断升华;要把握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在内容上的关联,精心培育,持续发展;还要充分利用参加读书报告会、“挑战杯”等活动的机会,善于积累,锻炼提高。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强化指导环节大学生尚不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师的指导工作不可或缺。要通过统一组织的专题讲座,明确最基本的学术规范,要通过动态的监管,把握步骤,分解落实。不无夸张地说,毕业论文有多少写作环节和内容要素,就相应地存在着多少问题。例如论题、题目、摘要、关键词、绪论、本论、结论、注释、参考文献等方面,都有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差错,至于观点的深刻性、材料的典型性、论理的透彻性以及论文的创新性、论文的学术价值等宏观上的问题,更需要指导教师全面监控,帮助把关。以本文所着力探讨的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的论题为例,面对“无法拒绝的爱——关注手机短信”、“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经典影视改编的得与失”、“社会新闻与民生新闻的零距离”、“新闻策划的临门一脚”,以及夹杂着漫谈、杂感、随想等字眼的论题,如果指导教师仅限于指出这种感性化的、描述性的语言运用不当,而不善于小题大做,由此发现文体感的缺失,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那么小洞不补的结果,势必是大洞叫苦。当然,上文论及的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偏离专业方向、缺乏学术价值、脱离主观实际、忽视长远发展的选题更应该及时校正。

没有谁给你规定题目,但是要与主考院校推荐的指导老师联系,听听他的意见和指导,再决定写什么题目。毕竟,你答辩时,是由主考院校组织,及有关专业的老师参加评审的。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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