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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的思考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17 19:39:55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的思考论文

目前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不尽如意,虚假会计信息满天飞,虽然国家制定种种措施和办法,但仍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会计环境是主要根源。会计环境,是指影响会计工作的各种内外因素的总和,包括会计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如经济体制、法律体制、自然环境、企业管理环境等;内部环境如会计专业环境、会计国际环境等。从会计的发展来看,会计的每一次发展都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一、会计目标 环境会计目标是会计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由于会计工作的最终表现成果体现为会计信息,显然是因为外界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产生了设置会计的目的;因此,会计目标的中心内容就是会计信息。具体而言,会计目标就是对会计自身所提供经济信息的内容、种类、时间、方式及其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显然,会计目标环境对会计的影响跨越了会计内、外两环境,即根据外部环境确立调整会计目标,同时作为会计的起点,在会计系统中为会计实践活动指明目的和方向。也就是说,会计目标既是一个独立影响会计工作的环境因素,同时也是连接会计内外环境的桥梁,因而其对会计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两权分离由直接变间接,委托者在资本市场以一个群体出现,从而使个体变得模糊,二者的委托关系也变得模糊,且随着资本经营的深化,所有者对资源的直接管理已日趋淡化,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有别于前一种观点,由此而对会计工作产生一种更宽松自如,放任其按自身规律组织会计核算的影响。 不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有决策有用观,都是基于一定的经济环境,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资本市场及其影响。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正处于摸索阶段,因为受托责任的履行仍占主导地位。既已明确了会计在经济活动中的使命,因而根据委托方(我国目前主要是国家)的要求制定科学的会计目标对于把握会计工作要点,合理组织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会计人员素质环境 依法行事,客观公正。这是一名优秀会计人员首先应做到的。这里的法不仅包括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企业权力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时刻与“钱”打交道,处理的每一件事务都牵涉到各有关利益群体,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坐得正,行得直”,不偏不倚地处理会计事务。 选择最合理的会计政策,直接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现金流出和成本费用的影响已不需例证,当所得税已正式成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后,企业会计的职责之一便是降低该费用。业务水平不高的会计人员大多采用“做假账”或“账外账”的方式瞒报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如此做法其性质已成为违法,一经查出,后果不堪设想。提供准确、全面的会计信息,为内部管理服务。我们知道除了会计政策的合理调整、会计方法的适当运用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外,企业经济效益更多地是依靠供、产、销环节去创造。如通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金支出;通过提高劳动效率、增产节支;通过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量、获得较高的价格等。保守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现代社会市场竞争激烈,信息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几十年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其在社会生活中无可替代的地位证实21世纪的社会是信息时代的社会。会计部门作为一家企业的信息中心,会计既要为外界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又要防止不恰当的信息披露会使企业陷入被动经营的境地。会计人员应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同时恪守职业道德,不主动向外提供会计信息。 三、专业导向环境作为会计重要专业环境之一的专业导向环境,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深入,已越来越多地被我国高层会计管理机构和会计理论研究者所关注。我国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起来的会计模式,已被会计实践证明确有不适应市场经济之处,尤其是在适应市场竞争方面会计政策明显滞后,为此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会计改革措施,如加速折旧方法的准入,制造成本法取代完全成本法,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四、会计主体环境1 会计主体的构造差异决定着会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会计主体构造主要包括组织形式、管理制度、资金来源、内部机构设置等内容。首先,从组织形式上看,一个无限责任公司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2 会计主体的性质差异影响着会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会计主体的行业差异对会计工作的影响颇大,如建筑业与商品流通企业、农矿产品企业、金融业等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产品及产品市场的差异性,不同行业的会计主体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有着不同的偏好,如商品流通企业关注的是与会计分期一致性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体性信息,而建筑业则是针对某一具体建筑对象来测算收入利润,很难按固有的会计分期来报告精确的损益信息。前者很容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后者则更趋向收付实现制原则

这个题目比较大,应该具体点再列个副标题,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是不是可以去网上查查,上市公司所犯的案中,有哪些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主要就是做会计工作嘛)负了法律责任了,负了哪些法律责任,用了什么手段,怎么被发现的。总结归纳它几大类。你要是能发现某个个案应负未负法律责任的就更高了,指出现行法律责任上的漏洞。没写过,听我的走了弯路自己再遛达回来。

浅谈会计法律责任  [摘 要]新《会计法》的颁布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新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从会计法律责任的定义出发,简单介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分类,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指出现阶段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认识误区 完善建议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对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制裁。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他人员和会计的监管部门。这里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指《会计法》,还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保险法》、《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所得税法》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相应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是民事责任,由于会计人员一般是被动的造假,不需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企业的法人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因此民事责任主要由企业的法人承担;三是刑事责任,这是会计法律责任中最为严重的,如果会计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造成的后果或者损失巨大,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会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加之我国目前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和执行中还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加强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经济形势的需要。  二、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1、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方面,目前的我国的就业压力比较大,为了保住饭碗很多会计人员迫于压力屈服于老板的意识,而将会计的责任抛于脑后。另外,由于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总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很多会计人员认为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比较小,出了问题会有领导负责。这种对法律责任没有足够重视的态度,直接导致造假账、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2、单位的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忽略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于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3、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认识误区  在认定会计法律责任的时候,关键性的一步是确认虚假的会计信息,而目前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通过会计专业的角度来判定,一种则是认为要根据法律的角度来确定。两种观点没有达成一种共识,致使对于实际工作中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至今存在着分歧。  4、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提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几点建议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因此要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首先,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工作成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根源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提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学习必要的财务知识,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并通过制定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防止和监督会计舞弊的发生。  再次,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法律责任违规处罚的有效落实。虽然制定法律法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决不能手软。上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财务人员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包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到实处。  总之,企业的管理者、会计人员、政府的相关的行政部门都要加强会计和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企业以及政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的思考毕业论文

有关专业选题  财会专业  一、 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在财会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财会专业的特点,毕业论文选题应当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财会实践,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选题范围  (一)、会计部分  关于会计理论结构的探讨 中外会计报告比较及启示  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思考 关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思考  试论人力资源会计 关于会计政策的探讨  建立我国金融工具会计的探讨 关于商誉的会计思考  论会计的国家性和国际性 关于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研究  试论重组会计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会计监督  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于问题的思考 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研究  论会计目标 关于或有事项的研究  试论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 关于会计管理体制的探讨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合并会计报表研究 企业并购会计研究  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经济后果研究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试论会计信息的公开制度  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试论会计报告披露的范围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强化会计监督的思考  关于期货会计的探讨试论会计环境 非货币交易会计研究  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试论新《会计法》下的会计监督体系 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试论会计法律责任  股票期权会计研究  (二)、财务管理部分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实证研究 企业配股财务标准研究  资本成本决策研究企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经营者薪酬计划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财务风险评价体系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 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 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  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  关于企业价值研究 预算管理与预算机制的环境保障体系  企业并构财务问题研究 (题目宜具体化) 企业/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  企业财务目标再认识 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企业信用政策研究  关于财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研究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础分析  (三)、管理会计部分  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  投资决策分析方法 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  预算管理研究,业绩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 关于ABC法的研究  责任会计的研究 关于投资项目决策的研究 标准成本的研究  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关于敏感性分析 关于成本控制方法  (四)、审计部分  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论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与作用 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  论审计与经济监督系统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健全与发展  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论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论审计执法与处罚力度的强化 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比较审计初探 论经济效益审计 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对验资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对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审计工作策略探讨  论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探讨) 论审计方式方法体系的完善  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与考核 论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独立审计准则研究(可选一个准则进行研究)  (五)、会计电算化部分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容错性及可操作性问题  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子系统划分研究 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职能的影响研究 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网络会计研究  浅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  本篇文章来源于 “论文地带”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网址:  [内容摘要]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对于企业所处的财务环境受整个经济环境的影响,也发生了较大的变革。财务与会计作为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如何面对变化的环境,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是需要我们不断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阐述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财务会计报告 知识经济 发展  一、引言  会计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是推动财务会计发展的两大动力。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已进入了一种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其的定义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 )。知识经济与以往经济的最大不同在于,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不再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而是直接有赖于知识或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它强调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人力资源创造力的开发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它强调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与经济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企业的财务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物价变动较以往更加频繁和激烈;行业的竞争加剧;互联网在财务会计中广泛应用;金融衍生工具飞速发展,且由于衍生工具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由此可能带来暴利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因此人们高度关注衍生工具的报告问题;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也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企业市场价值的关键所在。  现行的报告体系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遵循着特定的会计准则,采用规范、通用的格式进行编制,具有综合性、规范性等优点,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因滞后于环境的变化而显示出了它的缺陷与不足。本文通过对新环境下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弊端及局限性的分析,就财务会计报告的发展趋势谈一下自己的拙见。  二、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财务会计报告变革的必要性  会计的发展与企业的财务环境息息相关,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科技推动了国际经济的迅猛发展,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则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由于一些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表外项目不断增加,人们纷纷指出,传统的财务会计报表已不能充分披露有用的会计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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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写论文吗?提出论点,找出分论点。1。你要知道会计的职权范围和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以及你的看法。3。举社会实例进行正反论证。如果正的不好找,就找反的,然后你对此加以评价。4。总结全文,谈谈你的认识,与遵守法律责任的重要性。

浅谈会计法律责任  [摘 要]新《会计法》的颁布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新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从会计法律责任的定义出发,简单介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分类,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指出现阶段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认识误区 完善建议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对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制裁。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他人员和会计的监管部门。这里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指《会计法》,还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保险法》、《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所得税法》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相应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是民事责任,由于会计人员一般是被动的造假,不需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企业的法人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因此民事责任主要由企业的法人承担;三是刑事责任,这是会计法律责任中最为严重的,如果会计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造成的后果或者损失巨大,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会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加之我国目前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和执行中还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加强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经济形势的需要。  二、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1、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方面,目前的我国的就业压力比较大,为了保住饭碗很多会计人员迫于压力屈服于老板的意识,而将会计的责任抛于脑后。另外,由于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总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很多会计人员认为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比较小,出了问题会有领导负责。这种对法律责任没有足够重视的态度,直接导致造假账、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2、单位的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忽略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于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3、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认识误区  在认定会计法律责任的时候,关键性的一步是确认虚假的会计信息,而目前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通过会计专业的角度来判定,一种则是认为要根据法律的角度来确定。两种观点没有达成一种共识,致使对于实际工作中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至今存在着分歧。  4、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提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几点建议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因此要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首先,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工作成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根源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提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学习必要的财务知识,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并通过制定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防止和监督会计舞弊的发生。  再次,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法律责任违规处罚的有效落实。虽然制定法律法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决不能手软。上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财务人员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包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到实处。  总之,企业的管理者、会计人员、政府的相关的行政部门都要加强会计和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企业以及政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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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题目:浅析企业会计电算化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兴起,会计电算化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着认识不足、人才短缺、信息安全风险、没有统一规范的数据接口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针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了加强认识、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保密措施、规范各软件数据接口技术等完善对策。  关键词:企业会计电算化;现状;对策  一、我国企业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起步较晚,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经历了尝试阶段、自发发展阶段、有组织有计划地稳步发展阶段和具有人工智能的管理型会计软件发展阶段。财政部从1988年开始,规划我国会计电算化的中长期目标、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建立会计电算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等,从而推动了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健康发展。经过20多年的实践,我国的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势头较好,目前国内90%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都是我国自行设计生产的,可以说会计软件已成为我国软件行业的一面旗帜。我国会计电算化高等教育创建于1984年,明确提出会计电算化专业要培养一批既熟悉会计又懂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会计电算化理论上的发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涌现了大批会计电算化的优秀教师和实际工作者。  二、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电算化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信息系统是财务、业务和人事等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一个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业务流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改造的过程。由于企业自身原因与外部环境的影响和财会工作自身的特点,现阶段我国会计电算化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针对上述分析如下:  (一)对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目前,许多企业还未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的意义及重要性。首先,许多企业领导者对会计电算化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会计核算工具的改变,看不到其对会计职能、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流程的深刻影响,有的领导甚至认为会计电算化只是用计算机代替账册,仅把会计电算化当作树立企业形象的一种手段。其次,在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应用中,多数单位缺乏对手工系统进行充分分析的意识,没有针对本企业自身的管理要求和运行模式,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设置和调整。在不少财务人员看来,电算化仅仅是代替了手工核算,提高了核算效率,根本未认识到建立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缺乏复合型的会计电算化人才  缺乏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专业人才成为企业快速实现会计电算化的障碍,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财会专业人才,需要具备计算机、会计、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实现从满足手工会计的需要到适应会计电算化普及的过渡。目前,许多单位的电算化人员是由过去的手工会计、出纳等经过短期培训而来,他们在使用微机处理业务的过程中大多数是除了开机使用财务软件之外,对微机的软硬件知识了解不多,不能灵活运用软件处理的会计数据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处理。当计算机运行出现问题时,计算机维护人员又大多是计算机专业出身,对财务知识又不甚了解,所以不能够把计算机知识和会计等财务知识融合在一起;反而会增加财会核算的工作量。  (三)会计电算化下的财务信息存在安全问题  财务数据是企业的秘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财务信息面临安全风险。目前,我国的财务软件生产还处于模仿和加工阶段,没有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多数财务软件的开发都是把重点放在理财和提供多功能管理和决策上,很少放在数据的安全保密上。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网络财务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安全问题。网络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黑客或病毒的侵扰,很多企业没有针对网络环境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问题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会计电算化应用的完善对策  会计电算化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的标志,在我国,会计电算化尚未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应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了促使会计电算化处理的信息更系统化、智能化,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针对以上会计电算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完善的对策:  (一)强化会计电算化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应强化企业领导支持会计电算化的自觉认识。企业领导要充分认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大力支持会计电算化的实施和运作。具体可采取的措施有:在本企业内部要设有专门负责会计电算化实施的主管领导,并对实施效果负责;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本地区的整体发展状况,制订本企业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工作规划等;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引进如金蝶KIS、ERP、Oracle等软件协助财务、业务流程的处理。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在具体实施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在确定系统目标与规模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手工系统的研究与分析,应编制实施计划和方案,对各个处理环节的权限和职责做出明确规划,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实施会计电算化的最大效益。  (二)重视复合型的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  为了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求,企业要重视复合型的电算化会计人才的培养,造就一大批既精通计算机信息技术,又熟悉财务知识,能够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财务信息的加工和分析,满足各方对财务信息需求的复合型人才。要能培养出这样的人才,首先,要对高等院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和与财务相关的计算机专业的教学结构进行调整,对该类专业学生的培养要在计算机与财务两个方面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次,在会计电算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注重对财会人员计算机的技能培训,注重对计算机维护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一线应用与系统维护及能够进行二次开发应用的会计电算化人才。这样既有利于社会、企业的现代化的发展,又有利于复合人才的就业发展。  (三)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  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环境下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首先,要加强数据处理的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从软件开发和维护控制、硬件管理和维护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管理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消除等各个方面建立一整套制度,并保证措施能落到实处。其次,在国家制定并实施了计算机安全法律,全社会加强对计算机安全宏观控制的同时,企业应安装正版查杀毒软件,采用防火墙技术、信息加密存储技术和身份识别技术等安全措施来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再次,应加强对计算机机房设施的管理,制定防火、防水、防盗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的管理办法。  四、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与发展趋势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技术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使企业走出封闭的局域系统,实现企业内部信息的对外实时开放。会计电算化在网络环境下也发生了变化,在实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的同时,会计电算化系统正在向网络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在企业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要实现对整个企业资源的规划(ERP),也就是要求实现财务业务信息一体化。  总而言之,随着企业之间更为激烈的竞争,谁能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并做出及时正确的反应,谁就能在竞争中拥有核心竞争力,所以信息流成为了企业的生命线。这就要求企业注重运用科学的理论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方法来完善会计电算化的应用。  参考文献:  [1]白红莲。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4)。  [2]朱晓峰。网络会计电算化的信息安全风险及防范[J]。  [3]陈小青。我国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J]。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09)。(学术堂提供更多毕业论文范文)

这个题目比较大,应该具体点再列个副标题,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是不是可以去网上查查,上市公司所犯的案中,有哪些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主要就是做会计工作嘛)负了法律责任了,负了哪些法律责任,用了什么手段,怎么被发现的。总结归纳它几大类。你要是能发现某个个案应负未负法律责任的就更高了,指出现行法律责任上的漏洞。没写过,听我的走了弯路自己再遛达回来。

你要写论文吗?提出论点,找出分论点。1。你要知道会计的职权范围和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以及你的看法。3。举社会实例进行正反论证。如果正的不好找,就找反的,然后你对此加以评价。4。总结全文,谈谈你的认识,与遵守法律责任的重要性。

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论文

这个题目比较大,应该具体点再列个副标题,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是不是可以去网上查查,上市公司所犯的案中,有哪些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主要就是做会计工作嘛)负了法律责任了,负了哪些法律责任,用了什么手段,怎么被发现的。总结归纳它几大类。你要是能发现某个个案应负未负法律责任的就更高了,指出现行法律责任上的漏洞。没写过,听我的走了弯路自己再遛达回来。

浅谈会计法律责任  [摘 要]新《会计法》的颁布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新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从会计法律责任的定义出发,简单介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分类,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指出现阶段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认识误区 完善建议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对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制裁。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他人员和会计的监管部门。这里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指《会计法》,还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保险法》、《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所得税法》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相应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是民事责任,由于会计人员一般是被动的造假,不需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企业的法人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因此民事责任主要由企业的法人承担;三是刑事责任,这是会计法律责任中最为严重的,如果会计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造成的后果或者损失巨大,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会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加之我国目前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和执行中还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加强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经济形势的需要。  二、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1、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方面,目前的我国的就业压力比较大,为了保住饭碗很多会计人员迫于压力屈服于老板的意识,而将会计的责任抛于脑后。另外,由于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总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很多会计人员认为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比较小,出了问题会有领导负责。这种对法律责任没有足够重视的态度,直接导致造假账、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2、单位的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忽略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于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3、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认识误区  在认定会计法律责任的时候,关键性的一步是确认虚假的会计信息,而目前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通过会计专业的角度来判定,一种则是认为要根据法律的角度来确定。两种观点没有达成一种共识,致使对于实际工作中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至今存在着分歧。  4、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提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几点建议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因此要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首先,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工作成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根源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提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学习必要的财务知识,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并通过制定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防止和监督会计舞弊的发生。  再次,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法律责任违规处罚的有效落实。虽然制定法律法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决不能手软。上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财务人员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包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到实处。  总之,企业的管理者、会计人员、政府的相关的行政部门都要加强会计和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企业以及政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法律分析: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工作中,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工作法律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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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法律责任  [摘 要]新《会计法》的颁布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新会计法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法律责任,提高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从会计法律责任的定义出发,简单介绍了会计法律责任的分类,明确会计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指出现阶段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 认识误区 完善建议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对违法者违法行为的制裁。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其他人员和会计的监管部门。这里的法律法规不仅仅指《会计法》,还包括《公司法》、《审计法》、《保险法》、《注册会计师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所得税法》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相应法律、法规。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又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是民事责任,由于会计人员一般是被动的造假,不需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企业的法人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因此民事责任主要由企业的法人承担;三是刑事责任,这是会计法律责任中最为严重的,如果会计违法行为比较严重,造成的后果或者损失巨大,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会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会计人员责任重大,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到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加之我国目前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和执行中还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加强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经济形势的需要。  二、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1、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方面,目前的我国的就业压力比较大,为了保住饭碗很多会计人员迫于压力屈服于老板的意识,而将会计的责任抛于脑后。另外,由于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总负责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很多会计人员认为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对比较小,出了问题会有领导负责。这种对法律责任没有足够重视的态度,直接导致造假账、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2、单位的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忽略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于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3、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认识误区  在认定会计法律责任的时候,关键性的一步是确认虚假的会计信息,而目前对于虚假的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应该通过会计专业的角度来判定,一种则是认为要根据法律的角度来确定。两种观点没有达成一种共识,致使对于实际工作中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至今存在着分歧。  4、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提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几点建议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因此要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的培养,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首先,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人员是财务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工作成果的质量,因此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及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根源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次,提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学习必要的财务知识,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并通过制定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防止和监督会计舞弊的发生。  再次,企业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保障法律责任违规处罚的有效落实。虽然制定法律法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不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决不能手软。上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财务人员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包庇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到实处。  总之,企业的管理者、会计人员、政府的相关的行政部门都要加强会计和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企业以及政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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