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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的区别在哪

发布时间:2024-08-28 02:05:48

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的区别在哪

电影作品和文学原著的区别:其实就是诗与画的区别,同样是艺术,但是带给人的感受不同。原著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看《红楼梦》的原著,如果一百个人看过《红楼梦》,则这一百个人心中的林妹妹形象一定是不一样的。一百个人看过,必会有一百个林妹妹的形象产生。那么林妹妹到底是什么样?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林妹妹很美,可是具体是什么样的美法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而当我们看电视剧《红楼梦》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林妹妹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一直定格在观者的视觉里。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很多。而当这个形象一旦成功定格,则当换掉原演员时,有很多观众就开始不适应了,其实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会说某某演员把某某角色演得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心中那个既定了的、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以上是从观者的角度上来讲的,另外,从作者创作的角度来看,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名著的作者侧重于语言的修炼,意境的展开;而影视剧作者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电影作品和文学名著,两种艺术形式的特点:文学艺术起源于远古时代人类的生产劳动。劳动推动人的思维和语言发展,导致手的完善,使文学艺术的产生成为可能。原始人在协同劳动中伴随劳动的节奏发出的劳动号子,形成了最初的音乐和诗歌。旧石器时代晚期洞壁绘画描绘狂奔的野猪、猛犸象和鹿群,中石器时代的岩画表现手持弓箭追猎山羊的人群,都说明原始艺术是直接来自生产劳动,是这些活动在艺术上再现。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艺术作品,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人类生活中存在着的丰富的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是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源泉。社会生活对于文学艺术的需要,是文学艺术发展的动力。文学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生活,成为最易被人们接受、影响面最广的社会意识形式。进步的文学艺术,对于教育人、改造人、推动历史前进起着重要作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文学艺术的发展状况,是该时代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文学艺术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和科学影响着文学艺术并作为思想内容包含在文学艺术作品中。由于文学艺术能够以生动的形象感染人,常常被用作传播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作者总是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认识、反映和评价生活,文学艺术作品也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必然带有阶级的色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的成员,由于具有某种相近的生活条件,共同的民族心理,也会有一些共同的美感和艺术爱好。文学艺术的发展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同时又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完全同步,文学艺术的繁盛时期不一定是社会经济的繁盛时期。一直以来,我们认为电影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过分强调了它的教育意义和所谓的社会影响。诚然,电影作为一种结合了表演、美术、音乐、文学、雕塑等艺术形式的所谓“第八类艺术”,其内涵是可以非常丰富的。而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也确实可以起到振聋发聩,激励人心的作用。一些完全宣言导演个人的颓废哲学、荒诞哲学等的另类作品也能对一部分意志薄弱者起到不良引导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那些曾经被当时的所谓主流文化视为异端邪说的艺术形式和艺术作品,经过千百年来的传承积淀,最终成为了我们的无价瑰宝,给千千万万的后来人以无穷的艺术享受。如何看待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穿越历史长河积淀卜来的一系列古典小说名著,民众认知程度极口,为人众月一热能详,在当代社会仍然拥有巨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文化语境和技术条件卜,通过影视改编等手段,对古典小说名著进行再阐释,使之人众化,视觉化,精美化,在追求“眼球经济”的今人,既符合当代社会文化心理的需要,又有利于经典名著的介绍和普及。说到古典名著的影视改编,我们首先要界定子卜么才算得上名著改编名著改编是带着镣铐进行的舞蹈,是对名著文木木身进行的一种有限制的再阐释再创作因为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是以原著文木为基础和核心,以影视为包装和重组的技术手段和表现方式的,而不能颠倒了一者一之间的关系所以,古典小说名著的改编自山发挥的空间相对较小,必须在保持与原著的故事情节以及作者一的思想观念基木一致的前提卜,来进一步追求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理念但是近年来,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文化现象:很多作品袭改编之名,却少{没有行改编之实,而是“借壳上市”般的纯自山创作这类作者一往往借名著的知名度,在自己的作品中冠以人众热悉的人物或名目,创作的却是极具原创意味的故事如影视作品《大话酉游》、《星光灿烂猪八戒》:网络文学作品《悟空传》、《沙僧口记》等等,虽然承袭了古典名著中的一些文化因素,故事内容和思想意识却发生了根木性的变化因此这类作品不应归属在名著改编之列,而应视为原创作品 既然古典名著的影视改编是在现代文化背景卜,借助现代技术,进行的含有现代文化因素的再阐释,那么,改编之前就要解决这样一些根木问题:如何理解名著了如何处理原著精神与当代文化之间的历史跨越了如何协调忠实历史和原型的同时又赋子改编作品以现代文化因素,使之为观众认同和接受了从文学解释学的角度分析,对经典名著的再阐释要考虑文木木身的审美阅读和不同历史时期的解读两个方面的问题,伽达默尔所建立的酉方文论中的现代解释学,就是对理解的木体论性质和理解的历史性两人原则的系统发挥和阐说在笔者一看来,对古典名著的解读和阐释包含了两个部分:就是原著文木的木体自在性和理解主体所处的历史阶段性,我们也可以将之概括为还原解读和当卜解读虽说解读的终极目标总是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达到理解主体与文木木身合而为一的默契,然而具体的解读总是有具体理解上的差异性,正如“一毛个读者一就有一毛个哈姆宙特”的酉方经臾论断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卜的差异性来源于,理解是人的一种在时间中发生的历史性行为,必得以人生存的时间性和历史性处境为出发点,必然要打上历史流变和时代文化的烙印,而不存在超越时间和历史的纯客观理解对古典小说名著的理解也不例外尽管对经典名著的阅读已经超越时空,形成了一种基木的文化共识,但是落实到个体阅读上的理解仍然是毛差万别的,仍然有每个时代文化背景卜所包含的那个时代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差异 还原解读,首先是指尊重经典名著的文木木身按方法论解释学的观点,理解的目的是要消除误解以达到对文木中作者一意图的准确理解,因此,正确的理解必须消除成见,跨越时间距离所以在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过程中力求准确理解,还原木貌,就要与原著的基本故事情节以及原著作者一的基木价伯观保持一致,追求作品内容的木质真实,追求一种还原历史风貌的“神似”,把握作者一的创作精神,这是对古典小说名著改编的基木要求例如,《三国演义》的影视作品要尽m:展示人卜三分和政治风石的恢弘y势,《水浒》的影视作品要着力刻画人物的英雄y质和典l}!J性格,《红楼梦》要表现封建末flf_贵族家庭的儿女情长和悲剧主题如果脱离了对小说文木木身的理解,名著的影视改编就会堕入无根的虚妄,无法传达出为观众认同的文化精神法国析学家利科的解释学文论认为,文木具有自身内在的结构和自律性,解释就是遵循文木的内在结构JI子以揭示的过程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也是要遵循这个过程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山」几“成见”之不可避免,要求得木真理解,就要像伽达默尔认为的那样,发挥来自一种整体的历史传统的“真前见”的作用,将被理解的文木带出现实关系而纳入相对封闭的历史视域,从而保证我们对历史流传物木真意义的理解而越是经典的作品,越具有自身显著的文化特征和精神内涵,其文木内在的还原险也越好我国古典小说名著,经过数代人的阅读与阐释,已经形成了文化认知上的y度一致性,容易达成对小说的木真理解因此,影视改编作品的再阐释容易与观众产生共鸣央视版《红楼梦》、《酉游记》、《三国演泛》、《水浒》等名著改编电视剧的成功就与其能够再现小说的精神风貌,贴近人众的心理期许分不开。 当下解读,就是要考虑阅读主体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山于传播形式的转变以及作用对象的不同,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必然带上当代文化的因子伽达默尔认为:艺术品存在J几意义的显现和理解活动之中:读者的理解使作品存在变成现实:艺术作品存在J几一切可能的阅读理解之中,它将自己的存在展示为被理解的历史照此说法,读者一的理解是一切作品具有存在意义的前提古典小说名著通过影视改编,被赋子当卜性,在观众的感知和理解中获得存在意义从而获得新的生命力文化的存在形态是流动不居的,每个时代的读者一群有自身带有群体性的文学接受的习惯系统,美国文论家卡勒说,文艺作品“只有在与一种被读者一接受的习惯系统发生关系以后,才会有意义”通过这种文化习惯系统的实现,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才能得到人众文化心理上的认可,为适应当代的审美需求和文化心理做一些改动也就必不可少亩目照搬照抄,妄想原汁原味,不给阐释者一留卜腾挪的余地,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解释学文论认为文木的意义是向读者一的理解开放的,肯定文学文木的开放性,把对文木的解释看成是文木意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也是山当代人众的主观性共同参与完成的但是改编必得具备这样的前提:不违背历史真实和作者一木意JI有助于加深观众的理解和欣赏在保证主要故事和主要思想不变的前提卜,加入一些细节刻画和人物性格以烘托或渲染故事情节,是可以理解有时也是必要的而对于一些和时代文化思想完全相背弃的东酉,也可以酌情进行删改例如电视剧《水浒传》中对潘金莲的态度,有一定的同情和美化成分,就暗含了当代文化因素中与封建社会截然不同的女性意识一些影视改编的事实表明,这些细节改动也确实起到了丰富剧情的作用但是,如果改编没有建立在上述基础之上,夸人解读和阐释的随意性,就会陷入逻斩混乱,漏洞百出的状况:或者一味迎合某些人低俗的倾向,将经典名著庸俗化,甚至篡改得面目全非,就背离了改编名著的初衷,让人部分观众产生文化疏离感,引起反感和指责影视作品是以一种灌输式的方式将文化娱乐信,传递给观众的,如果单向度地传达许多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急,必然扰乱和误导人众对古典小说名著的认识和理解,将会贻害无穷前些年,一些曲和解构历史的所谓反历史主义的影视作品,就曾引起过学者一和观众的强烈不满 对古典小说名著解读和阐释是进行影视改编的前提基础如果对名著的理解木身就有问题,就不到位,改编出来的作品也必定粗制滥造,乏善可陈,这无论对观众还是对原著来说都是一种襄读只有处理好还原解读和当下解读之间的关系,追求均衡和适度,找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结合点,才能使影视改编作品既叫好又卖座 从古典小说名著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情形看,央视版的《红楼梦》、《酉游记》、《三国演义》、《水浒》等等,创作态度严谨,画面制作精良,体现了小说原著精神,也融入了当代文化因素,获得了观众好评但是这非意味着古典文学名著之再阐释与再创作达到了境山几古典小说名著是作为历史性的文化现象存在的,其文化意蕴和精神内涵将随着时代文化的发展而向后来的解读和阐释者一更多维更全面地敞开,因此,对古典小说名著的理解与阐释也将是进行式的具有反复演绎的可能险,不可能到达艺术的终点而这也正是我们研究古典名著进行文化阐释的意义所在也只有这样古典小说名著才能最终走下书架,走进市场,贴近民众,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文化食粮。

我觉得评论是比较专业性的,而赏析是业余性的,呵呵。

其实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的区别,便是诗与画的区别。虽然同样是艺术,但是两者带给人的感受是不同的。  文学作品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  对于一部作品,不同的读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俗话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便是这个意思。可见文学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具有多重性的。但是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小说中的人物大致是如何的,可是具体是怎样的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  这种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这与所谓的“情人眼中出西施。”的道理是相同的。读者眼中的作品人物已不复是其原身,而是经过读者理想化之后的产物。一言以蔽之,你所认为的人物已经是“艺术化过的自然”。  这以美感为判断虽是主观却具有普遍性。但是这个人物形象须有人觉得典型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来的。而且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是心物相结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于我却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所以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  现在,我们从审美主体和审美方式的角度看,影视作品的审美主体基本上都是指向大众的,而《水浒传》的审美主体可以说有一部分来自大众,一部分来自知识层面。这样不同的审美主体就使得影视在题材选择和故事的讲述上产生了差异。  而且,影视作品应当具备一般叙事性作品共同的要求,诸如塑造典型的形象,揭示深刻的主题,以及创设完整的结构等,并应当具有独立的欣赏的价值。  但是,因为条件的有限,其结构必须遵循空间和时间高度集中的原则。  倘若将影视作为一种艺术,那么其便是通过各种形式来创造真实,将各种技术元素结合起来,并把工艺变成艺术的美学元素。其既不是单调的信息传递,也不是枯燥的平淡无奇,画面、对白、音乐、音响、同期声等的声画结合,目的就是造就一个生动形象的感性世界。画面的形象引导着作品的主体构成,声音形象充实着作品的内涵,而对白(文字)的空间和回味又使得人们观众虚中见实,意境深远。  由于,我们所见的影视作品是编导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理解与在加工之后的作品。是一次“再创作”。所以影视作品与原著是有着较大的差距的。当然,这也是因为审美主体是大众的缘故,编导需要力求相对的稳定性以适应观众解读能力较低的接受状态。  并且,影视作品主要靠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动作来表现性格。剧本虽是基础,但居于中心地位的确是演员的表演。而演员扮演角色的基本手段是语言与动作。  高尔基说:“剧中人物之被创造出来,仅仅是依靠他们的台词,即纯粹的口语,而不是叙述的语言。”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小说中的语言的主要性能是叙述和描写。而在影视作品中,故事的发展、人物性格的揭示,以及剧作家对人物时间的评价和态度,一般是依靠任务的对话来完成的。  所以当我们看影视作品《水浒传》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人物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便会定格在观者的脑海中。留给观者的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得很多,甚至没有。而当这个形象一旦定格,便会不利于对原著的理解,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  所以说影视作品即是“放大了的艺术”,也是“缩小了的艺术”。(分别对于电影与电视剧而言。)  而且文学作品侧重于语言的凝练,意境的展开;而影视作品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等等。

一个是侧重创作实践(导演),一个侧重于理论研究

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的区别

电影作品和文学原著的区别:其实就是诗与画的区别,同样是艺术,但是带给人的感受不同。原著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看《红楼梦》的原著,如果一百个人看过《红楼梦》,则这一百个人心中的林妹妹形象一定是不一样的。一百个人看过,必会有一百个林妹妹的形象产生。那么林妹妹到底是什么样?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林妹妹很美,可是具体是什么样的美法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而当我们看电视剧《红楼梦》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林妹妹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一直定格在观者的视觉里。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很多。而当这个形象一旦成功定格,则当换掉原演员时,有很多观众就开始不适应了,其实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会说某某演员把某某角色演得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心中那个既定了的、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以上是从观者的角度上来讲的,另外,从作者创作的角度来看,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名著的作者侧重于语言的修炼,意境的展开;而影视剧作者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电影作品和文学名著,两种艺术形式的特点:文学艺术起源于远古时代人类的生产劳动。劳动推动人的思维和语言发展,导致手的完善,使文学艺术的产生成为可能。原始人在协同劳动中伴随劳动的节奏发出的劳动号子,形成了最初的音乐和诗歌。旧石器时代晚期洞壁绘画描绘狂奔的野猪、猛犸象和鹿群,中石器时代的岩画表现手持弓箭追猎山羊的人群,都说明原始艺术是直接来自生产劳动,是这些活动在艺术上再现。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艺术作品,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人类生活中存在着的丰富的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是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源泉。社会生活对于文学艺术的需要,是文学艺术发展的动力。文学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又反过来作用于社会生活,成为最易被人们接受、影响面最广的社会意识形式。进步的文学艺术,对于教育人、改造人、推动历史前进起着重要作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文学艺术的发展状况,是该时代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文学艺术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和科学影响着文学艺术并作为思想内容包含在文学艺术作品中。由于文学艺术能够以生动的形象感染人,常常被用作传播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工具。在阶级社会中,作者总是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上认识、反映和评价生活,文学艺术作品也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必然带有阶级的色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的成员,由于具有某种相近的生活条件,共同的民族心理,也会有一些共同的美感和艺术爱好。文学艺术的发展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同时又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完全同步,文学艺术的繁盛时期不一定是社会经济的繁盛时期。一直以来,我们认为电影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方面的东西,过分强调了它的教育意义和所谓的社会影响。诚然,电影作为一种结合了表演、美术、音乐、文学、雕塑等艺术形式的所谓“第八类艺术”,其内涵是可以非常丰富的。而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也确实可以起到振聋发聩,激励人心的作用。一些完全宣言导演个人的颓废哲学、荒诞哲学等的另类作品也能对一部分意志薄弱者起到不良引导作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那些曾经被当时的所谓主流文化视为异端邪说的艺术形式和艺术作品,经过千百年来的传承积淀,最终成为了我们的无价瑰宝,给千千万万的后来人以无穷的艺术享受。如何看待文学名著的影视改编:穿越历史长河积淀卜来的一系列古典小说名著,民众认知程度极口,为人众月一热能详,在当代社会仍然拥有巨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文化语境和技术条件卜,通过影视改编等手段,对古典小说名著进行再阐释,使之人众化,视觉化,精美化,在追求“眼球经济”的今人,既符合当代社会文化心理的需要,又有利于经典名著的介绍和普及。说到古典名著的影视改编,我们首先要界定子卜么才算得上名著改编名著改编是带着镣铐进行的舞蹈,是对名著文木木身进行的一种有限制的再阐释再创作因为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是以原著文木为基础和核心,以影视为包装和重组的技术手段和表现方式的,而不能颠倒了一者一之间的关系所以,古典小说名著的改编自山发挥的空间相对较小,必须在保持与原著的故事情节以及作者一的思想观念基木一致的前提卜,来进一步追求符合当代人的审美情趣和文化理念但是近年来,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文化现象:很多作品袭改编之名,却少{没有行改编之实,而是“借壳上市”般的纯自山创作这类作者一往往借名著的知名度,在自己的作品中冠以人众热悉的人物或名目,创作的却是极具原创意味的故事如影视作品《大话酉游》、《星光灿烂猪八戒》:网络文学作品《悟空传》、《沙僧口记》等等,虽然承袭了古典名著中的一些文化因素,故事内容和思想意识却发生了根木性的变化因此这类作品不应归属在名著改编之列,而应视为原创作品 既然古典名著的影视改编是在现代文化背景卜,借助现代技术,进行的含有现代文化因素的再阐释,那么,改编之前就要解决这样一些根木问题:如何理解名著了如何处理原著精神与当代文化之间的历史跨越了如何协调忠实历史和原型的同时又赋子改编作品以现代文化因素,使之为观众认同和接受了从文学解释学的角度分析,对经典名著的再阐释要考虑文木木身的审美阅读和不同历史时期的解读两个方面的问题,伽达默尔所建立的酉方文论中的现代解释学,就是对理解的木体论性质和理解的历史性两人原则的系统发挥和阐说在笔者一看来,对古典名著的解读和阐释包含了两个部分:就是原著文木的木体自在性和理解主体所处的历史阶段性,我们也可以将之概括为还原解读和当卜解读虽说解读的终极目标总是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达到理解主体与文木木身合而为一的默契,然而具体的解读总是有具体理解上的差异性,正如“一毛个读者一就有一毛个哈姆宙特”的酉方经臾论断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卜的差异性来源于,理解是人的一种在时间中发生的历史性行为,必得以人生存的时间性和历史性处境为出发点,必然要打上历史流变和时代文化的烙印,而不存在超越时间和历史的纯客观理解对古典小说名著的理解也不例外尽管对经典名著的阅读已经超越时空,形成了一种基木的文化共识,但是落实到个体阅读上的理解仍然是毛差万别的,仍然有每个时代文化背景卜所包含的那个时代所特有的具体而微的差异 还原解读,首先是指尊重经典名著的文木木身按方法论解释学的观点,理解的目的是要消除误解以达到对文木中作者一意图的准确理解,因此,正确的理解必须消除成见,跨越时间距离所以在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过程中力求准确理解,还原木貌,就要与原著的基本故事情节以及原著作者一的基木价伯观保持一致,追求作品内容的木质真实,追求一种还原历史风貌的“神似”,把握作者一的创作精神,这是对古典小说名著改编的基木要求例如,《三国演义》的影视作品要尽m:展示人卜三分和政治风石的恢弘y势,《水浒》的影视作品要着力刻画人物的英雄y质和典l}!J性格,《红楼梦》要表现封建末flf_贵族家庭的儿女情长和悲剧主题如果脱离了对小说文木木身的理解,名著的影视改编就会堕入无根的虚妄,无法传达出为观众认同的文化精神法国析学家利科的解释学文论认为,文木具有自身内在的结构和自律性,解释就是遵循文木的内在结构JI子以揭示的过程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也是要遵循这个过程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山」几“成见”之不可避免,要求得木真理解,就要像伽达默尔认为的那样,发挥来自一种整体的历史传统的“真前见”的作用,将被理解的文木带出现实关系而纳入相对封闭的历史视域,从而保证我们对历史流传物木真意义的理解而越是经典的作品,越具有自身显著的文化特征和精神内涵,其文木内在的还原险也越好我国古典小说名著,经过数代人的阅读与阐释,已经形成了文化认知上的y度一致性,容易达成对小说的木真理解因此,影视改编作品的再阐释容易与观众产生共鸣央视版《红楼梦》、《酉游记》、《三国演泛》、《水浒》等名著改编电视剧的成功就与其能够再现小说的精神风貌,贴近人众的心理期许分不开。 当下解读,就是要考虑阅读主体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山于传播形式的转变以及作用对象的不同,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必然带上当代文化的因子伽达默尔认为:艺术品存在J几意义的显现和理解活动之中:读者的理解使作品存在变成现实:艺术作品存在J几一切可能的阅读理解之中,它将自己的存在展示为被理解的历史照此说法,读者一的理解是一切作品具有存在意义的前提古典小说名著通过影视改编,被赋子当卜性,在观众的感知和理解中获得存在意义从而获得新的生命力文化的存在形态是流动不居的,每个时代的读者一群有自身带有群体性的文学接受的习惯系统,美国文论家卡勒说,文艺作品“只有在与一种被读者一接受的习惯系统发生关系以后,才会有意义”通过这种文化习惯系统的实现,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才能得到人众文化心理上的认可,为适应当代的审美需求和文化心理做一些改动也就必不可少亩目照搬照抄,妄想原汁原味,不给阐释者一留卜腾挪的余地,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解释学文论认为文木的意义是向读者一的理解开放的,肯定文学文木的开放性,把对文木的解释看成是文木意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古典小说名著的影视改编也是山当代人众的主观性共同参与完成的但是改编必得具备这样的前提:不违背历史真实和作者一木意JI有助于加深观众的理解和欣赏在保证主要故事和主要思想不变的前提卜,加入一些细节刻画和人物性格以烘托或渲染故事情节,是可以理解有时也是必要的而对于一些和时代文化思想完全相背弃的东酉,也可以酌情进行删改例如电视剧《水浒传》中对潘金莲的态度,有一定的同情和美化成分,就暗含了当代文化因素中与封建社会截然不同的女性意识一些影视改编的事实表明,这些细节改动也确实起到了丰富剧情的作用但是,如果改编没有建立在上述基础之上,夸人解读和阐释的随意性,就会陷入逻斩混乱,漏洞百出的状况:或者一味迎合某些人低俗的倾向,将经典名著庸俗化,甚至篡改得面目全非,就背离了改编名著的初衷,让人部分观众产生文化疏离感,引起反感和指责影视作品是以一种灌输式的方式将文化娱乐信,传递给观众的,如果单向度地传达许多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急,必然扰乱和误导人众对古典小说名著的认识和理解,将会贻害无穷前些年,一些曲和解构历史的所谓反历史主义的影视作品,就曾引起过学者一和观众的强烈不满 对古典小说名著解读和阐释是进行影视改编的前提基础如果对名著的理解木身就有问题,就不到位,改编出来的作品也必定粗制滥造,乏善可陈,这无论对观众还是对原著来说都是一种襄读只有处理好还原解读和当下解读之间的关系,追求均衡和适度,找到一个较为满意的结合点,才能使影视改编作品既叫好又卖座 从古典小说名著改编成影视作品的情形看,央视版的《红楼梦》、《酉游记》、《三国演义》、《水浒》等等,创作态度严谨,画面制作精良,体现了小说原著精神,也融入了当代文化因素,获得了观众好评但是这非意味着古典文学名著之再阐释与再创作达到了境山几古典小说名著是作为历史性的文化现象存在的,其文化意蕴和精神内涵将随着时代文化的发展而向后来的解读和阐释者一更多维更全面地敞开,因此,对古典小说名著的理解与阐释也将是进行式的具有反复演绎的可能险,不可能到达艺术的终点而这也正是我们研究古典名著进行文化阐释的意义所在也只有这样古典小说名著才能最终走下书架,走进市场,贴近民众,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文化食粮。

电影首先是通过文学作品的创作,而文学作品能通过电影的形势更生动的展示出来, 区别就是,电影是是立体化的视觉冲击,人们看电影更容易体会作品所要展现的内空思想 而文学就是较单一的

其实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的区别,便是诗与画的区别。虽然同样是艺术,但是两者带给人的感受是不同的。  文学作品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  对于一部作品,不同的读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俗话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便是这个意思。可见文学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具有多重性的。但是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小说中的人物大致是如何的,可是具体是怎样的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  这种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这与所谓的“情人眼中出西施。”的道理是相同的。读者眼中的作品人物已不复是其原身,而是经过读者理想化之后的产物。一言以蔽之,你所认为的人物已经是“艺术化过的自然”。  这以美感为判断虽是主观却具有普遍性。但是这个人物形象须有人觉得典型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来的。而且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是心物相结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于我却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所以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  现在,我们从审美主体和审美方式的角度看,影视作品的审美主体基本上都是指向大众的,而《水浒传》的审美主体可以说有一部分来自大众,一部分来自知识层面。这样不同的审美主体就使得影视在题材选择和故事的讲述上产生了差异。  而且,影视作品应当具备一般叙事性作品共同的要求,诸如塑造典型的形象,揭示深刻的主题,以及创设完整的结构等,并应当具有独立的欣赏的价值。  但是,因为条件的有限,其结构必须遵循空间和时间高度集中的原则。  倘若将影视作为一种艺术,那么其便是通过各种形式来创造真实,将各种技术元素结合起来,并把工艺变成艺术的美学元素。其既不是单调的信息传递,也不是枯燥的平淡无奇,画面、对白、音乐、音响、同期声等的声画结合,目的就是造就一个生动形象的感性世界。画面的形象引导着作品的主体构成,声音形象充实着作品的内涵,而对白(文字)的空间和回味又使得人们观众虚中见实,意境深远。  由于,我们所见的影视作品是编导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理解与在加工之后的作品。是一次“再创作”。所以影视作品与原著是有着较大的差距的。当然,这也是因为审美主体是大众的缘故,编导需要力求相对的稳定性以适应观众解读能力较低的接受状态。  并且,影视作品主要靠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动作来表现性格。剧本虽是基础,但居于中心地位的确是演员的表演。而演员扮演角色的基本手段是语言与动作。  高尔基说:“剧中人物之被创造出来,仅仅是依靠他们的台词,即纯粹的口语,而不是叙述的语言。”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小说中的语言的主要性能是叙述和描写。而在影视作品中,故事的发展、人物性格的揭示,以及剧作家对人物时间的评价和态度,一般是依靠任务的对话来完成的。  所以当我们看影视作品《水浒传》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人物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便会定格在观者的脑海中。留给观者的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得很多,甚至没有。而当这个形象一旦定格,便会不利于对原著的理解,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  所以说影视作品即是“放大了的艺术”,也是“缩小了的艺术”。(分别对于电影与电视剧而言。)  而且文学作品侧重于语言的凝练,意境的展开;而影视作品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等等。

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题目的区别

其实就是诗与画的区别,同样是艺术,但是带给人的感受不同。原著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看《红楼梦》的原著,如果一百个人看过《红楼梦》,则这一百个人心中的林妹妹形象一定是不一样的。一百个人看过,必会有一百个林妹妹的形象产生。那么林妹妹到底是什么样?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林妹妹很美,可是具体是什么样的美法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而当我们看电视剧《红楼梦》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林妹妹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一直定格在观者的视觉里。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很多。而当这个形象一旦成功定格,则当换掉原演员时,有很多观众就开始不适应了,其实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会说某某演员把某某角色演得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心中那个既定了的、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以上是从观者的角度上来讲的,另外,从作者创作的角度来看,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名著的作者侧重于语言的修炼,意境的展开;而影视剧作者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

一个是侧重创作实践(导演),一个侧重于理论研究

文学是平面的,文盲读不懂.电影是立体的,人人能看懂.

1、媒介不同文学作品:从版权的角度,通常指各种书面的原著。不论其价值或目的如何,性质属纯文学的、科学的、技术的或完全是实用性的,均为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是一种通过摄影机拍摄记录在胶片上,通过播放器放映出来一种已完成艺术作品的统称。2、载体不同文学作品以文字为载体。影视作品是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3、艺术效果不同文学作品是以语言为工具,以各种文学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达作者对人生、社会的认识和情感,以唤起人的美感,给人以艺术享受的著作。影视作品是摄影艺术以及声音结合,融合了视觉与听觉艺术。扩展资料有声电影诞生的标志:1927年,《爵士歌王》该片描述了主人公一心想成为百老汇明星,却遭到家长的强烈反对。多年后,背井离乡、更名改姓的他终于登上了舞台,在旧金山的夜店酒吧里,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了一名爵士歌手的故事 。该片是世界电影史上第一部有声电影,同时也是第一部歌舞片;它标志着有声电影时代的来临,也是电影走向成熟期的标志。它于1929年5月16日获得了首届奥斯卡金像奖特别奖以及入围最佳改编剧本奖。该片中只有很少几段对白,能成为“有声电影”也是偶然造成的。当男主角艾尔·乔森在唱完一首歌曲后,随口说了两句台词:“等一会儿,等一会儿,我告诉你,你不会什么也听不到。”后期制作时,这两句台词被无意中保留下来。于是,影片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成了“有声电影”(真正意义上的有声电影应当是1929年拍摄的《纽约之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影视作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学作品

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的区别与联系

影片取材于历史,影片作者通过影片的方式构造自己所理解的历史,影片存在着还原典籍历史、隐射历史、虚构历史等形式。

其实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的区别,便是诗与画的区别。虽然同样是艺术,但是两者带给人的感受是不同的。  文学作品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  对于一部作品,不同的读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俗话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便是这个意思。可见文学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具有多重性的。但是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小说中的人物大致是如何的,可是具体是怎样的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  这种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这与所谓的“情人眼中出西施。”的道理是相同的。读者眼中的作品人物已不复是其原身,而是经过读者理想化之后的产物。一言以蔽之,你所认为的人物已经是“艺术化过的自然”。  这以美感为判断虽是主观却具有普遍性。但是这个人物形象须有人觉得典型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来的。而且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是心物相结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于我却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所以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  现在,我们从审美主体和审美方式的角度看,影视作品的审美主体基本上都是指向大众的,而《水浒传》的审美主体可以说有一部分来自大众,一部分来自知识层面。这样不同的审美主体就使得影视在题材选择和故事的讲述上产生了差异。  而且,影视作品应当具备一般叙事性作品共同的要求,诸如塑造典型的形象,揭示深刻的主题,以及创设完整的结构等,并应当具有独立的欣赏的价值。  但是,因为条件的有限,其结构必须遵循空间和时间高度集中的原则。  倘若将影视作为一种艺术,那么其便是通过各种形式来创造真实,将各种技术元素结合起来,并把工艺变成艺术的美学元素。其既不是单调的信息传递,也不是枯燥的平淡无奇,画面、对白、音乐、音响、同期声等的声画结合,目的就是造就一个生动形象的感性世界。画面的形象引导着作品的主体构成,声音形象充实着作品的内涵,而对白(文字)的空间和回味又使得人们观众虚中见实,意境深远。  由于,我们所见的影视作品是编导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理解与在加工之后的作品。是一次“再创作”。所以影视作品与原著是有着较大的差距的。当然,这也是因为审美主体是大众的缘故,编导需要力求相对的稳定性以适应观众解读能力较低的接受状态。  并且,影视作品主要靠人物用自己的语言和动作来表现性格。剧本虽是基础,但居于中心地位的确是演员的表演。而演员扮演角色的基本手段是语言与动作。  高尔基说:“剧中人物之被创造出来,仅仅是依靠他们的台词,即纯粹的口语,而不是叙述的语言。”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小说中的语言的主要性能是叙述和描写。而在影视作品中,故事的发展、人物性格的揭示,以及剧作家对人物时间的评价和态度,一般是依靠任务的对话来完成的。  所以当我们看影视作品《水浒传》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人物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便会定格在观者的脑海中。留给观者的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得很多,甚至没有。而当这个形象一旦定格,便会不利于对原著的理解,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  所以说影视作品即是“放大了的艺术”,也是“缩小了的艺术”。(分别对于电影与电视剧而言。)  而且文学作品侧重于语言的凝练,意境的展开;而影视作品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等等。

电影作品与电影史论文的区别和联系

前者是专业硕士学位后者是学术性硕士学位这是最核心的区别

一个是侧重创作实践(导演),一个侧重于理论研究

电影首先是通过文学作品的创作,而文学作品能通过电影的形势更生动的展示出来, 区别就是,电影是是立体化的视觉冲击,人们看电影更容易体会作品所要展现的内空思想 而文学就是较单一的

其实就是诗与画的区别,同样是艺术,但是带给人的感受不同。原著是“诗”,而影视剧则是“画”。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看《红楼梦》的原著,如果一百个人看过《红楼梦》,则这一百个人心中的林妹妹形象一定是不一样的。一百个人看过,必会有一百个林妹妹的形象产生。那么林妹妹到底是什么样?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仅从文字上来看,我们只知道林妹妹很美,可是具体是什么样的美法呢?每个人心中预设的那个对名著所描绘形象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在阅读过程中,每个人都会在不经意之间,将自己心中的那个美的准绳加之到人物形象中去。而当我们看电视剧《红楼梦》时,由于人物形象是通过演员来表现的,那么林妹妹的形象是唯一的,就是那个演员的形象。这个形象一直定格在观者的视觉里。想像的空间就要小很多。而当这个形象一旦成功定格,则当换掉原演员时,有很多观众就开始不适应了,其实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会说某某演员把某某角色演得不到位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个在视觉上定格了的形象,并不符合你心中那个既定了的、在对原著的理解的基础上,想像预设的人物形象。以上是从观者的角度上来讲的,另外,从作者创作的角度来看,两者也有一定的区别。名著的作者侧重于语言的修炼,意境的展开;而影视剧作者更加注重视觉上的效果,如场景、特技之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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