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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析与检验论文题目大全高中

发布时间:2024-07-07 14:57:35

食品分析与检验论文题目大全高中

一、科技论文的含义  科学技术论文简称科技论文。它一般包括:报刊科技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又分学士、硕士、博士论文。科技论文是在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对自然科学和专业技术领域里的某些现象或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和阐述,揭示出这些现象和问题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而撰写成的文章。也就是说,凡是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反驳等逻辑思维手段,来分析和阐明自然科学原理、定律和各种问题的文章,均属科技论文的范畴。科技论文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描述,是研究成果的体现。运用它们进行成果推广、信息交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它们的发表标志着研究工作的水平,为社会所公认,载入人类知识宝库,成为人们共享的精神财富。科技论文还是考核科技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  二、科技论文的特点   1、学术性  学术性又称理论性。科技论文是一种纯学术性的文章。它要求运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自然科学领域新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严密论证,抽象概括。虽然它取材于某一研究项目,某一实验,某一新产品研制等,但绝不是客观事物的外观形态和过程的描述,或者就事论事地进行叙述。而是经过提炼、加工,从理论上做出说明。可见,学术性是科技论文最基本的特征。  2、创造性  衡量科技论文价值的根本标准就在于它的创造性。如果没有新创造、新见解、新发现、新发明,就没有必要写论文。因为科学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创造。作为科研成果的论文,它的任务即是进行学术交流,实现其科学价值。可见,广大科技人员,如果只能继承,没有创造,人类的文明和历史,就不会得到发展。  三、科技论文选题  科技论文选题是确定专攻方向,明确解决的主要问题。选题不能单凭个人兴趣,或者一时热情,而要从“四化”建设事业的实际出发,选择那些有价值的,能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或在生产和建设上、人民生活中,需要迫切解决的有重大效益的课题。怎样选择呢?  1、选择本学科亟待解决的课题  各个自然学科领域之中,都有一些急待解决的课题。有些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有的是该学科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有的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些,我们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选择这些急待需要解决的课题。  2、选择本学科处于前沿位置的课题  凡是科学上的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都有重大科学价值,必将对科学技术发展起推动作用。因此,选题要敢于创新,选择那些在本学科的发展中,处于前沿位置,有重大科学价值的课题。经过苦心研究,取得独创性成果,为人类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3、选择预想获得理想效果的课题  选题一定要避免盲目性。选择那些能发挥本人业务专长和利于展开的课题。或者选择那些比较熟悉或感兴趣的课题。这样,可以发挥个人优势。题目大小适中,又选准了突破口,就能获得理想的效果。  4、选择课题应注意可行性  选题时,要考虑到主客观条件,一定是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具体讲,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1)科学原理上是可行的,绝不能违犯自然规律和科学原理。  (2)考虑研究者本身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不可贪大、甚至超过个人实际能力。  (3)考虑研究经费、实验场所(地)、仪器、设备、检测手段等条件上的可行性。不能不顾及条件,盲目上马。初学写作人员选题不宜过大,涉及范围不宜过宽,否则,困难很大,不易完成,题目小点则容易写作。只要写作方法对头,思路正确,题目虽小点则可以把论题写深写透,这样的论文还是有较高价值的。  四、科技论文基本结构  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科技论文大量发表,越来越要求论文作者以规范化、标准化的固定结构模式(即通用型格式)来表达他们的研究过程和成果。这种通用型结构形式,是经过长期实践,人们总结出来的论文写作的表达形式和规律。这种结构形式,是最明确、最易令人理解的表达科研成果的好形式。其通用型基本格式构成项目如下:  1、标题  科技论文标题选择与确定问题,除了遵循前述的方法外,其标题应尽量少用副标题。同时,这种标题不能用艺术加工过的文学语言,更不得用口号式的标题。它最基本的要求是醒目、能鲜明概括出文章的中心论题,以便引起读者关注。科技论文标题还要避免使用符号和特殊术语,应该使用一般常用的通俗化的词语,以使本学科专家或同行一看便知,而且外学科的人员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群众也能理解,这才有利于交流与传播。  2、作者及其工作单位  该项主要体现论文作者的文责自负的精神,记录了作者辛勤劳动及其对人类科学技术事业所做出的奉献。因此,发表论文必签署作者姓名。署名时,可用集体名称,或用个人名义。个人署名只用真实姓名,切不可使用笔名,别名。并写明工作单位和住址。以便联系。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趋于综合化、社会化,需要较多人员参加研究,署名时,可按其贡献大小,排序署名。只参加某部分,某一实验及对研究工作给以支助的人,不再署名,可在致谢中写明。  3、摘要  摘要又称提要,一般论文的前面都有摘要。设立该项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概略了解论文的内容,以便确定是否阅读全文、或其中一部分,同时也是为了方便科技信息人员编文摘和索引检索工具。摘要是论文的基本思想的缩影,虽然放在前面,但它是在全文完稿后才撰写的。有时,为了国际学术交流,还要把中文摘要译成英文或其他文种。其摘要所撰写内容大体如下:  (1)本课题研究范围,目的以及在该学科中所占的位置。  (2)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3)主要成果及其实用价值。  (4)主要结论  文摘撰写要求是:准确而高度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作评价。文字要求精炼、明白,用字严格推敲。文摘内容中一般不举例证,不讲过程,不做工作对比,不用图、图解、简表、化学结构式等,只用标准科学命名,术语、惯用缩写、符号。其字数一般不超过正文的5%近年来,为了便于制作索引和电子计算机检索,要求在摘要之后提出本篇论文的关键词(或主题词),以供检索之用。  4、引言  引言是一篇科技论文的开场白,它写在正文之前。每篇论文引言,主要用以说明论文主题,总纲。常见的引言包括下述内容:  (1)课题的提出背景、性质范围、研究目的及其重要性。  (2)前人研究经过、成果、问题及其评价。  (3)概述达到理想答案的方法。  引言一般不分段落,若论文内容较长、涉及面较广,可按上述三个内容分成三个段落。引言里,作者不应表示谦意,也不能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对论文评价,应让读者去作。  5、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占全篇幅的绝大部分。论文的创造性主要通过本部分表达出来,同时,也反映出论文的学术水平。写好正文要有材料、内容,然后有概念、判断、推理、最终形成观点,也就是说,都应该按照逻辑思维规律来安排组织结构。这样就能顺理成章。正文一般由以下各部分构成:  (1)研究或实验目的  研究(或实验)目的,是正文的开篇。该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实验性强的论文,先写为什么要进行这个实验,通过实验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如果课题涉及面较广,论文只写其某一方面,文内则要写清本文着重探索哪一方面的问题。并交待探索原因,效果或方法。有的论文,将此部分并入引言之中,正文部分再不复述。  (2)实验材料(设备)和方法  科研课题从开始到成果的全过程,都要运用实验材料、设备以及观察方法。因此,应将选用的材料(包括原料、材料、样品,添加物和试剂等)、设备和实验(观测)的方法,加以说明,以便他人据此重复验证。说明时,如果采用通用材料,设备和通用方法,只需简单提及。如果采用又有改进的特殊材料和实验方法,就应较详细的加以说明。如果文章在国外期刊上刊载,便于对外交流,就需要标明材料成分,对照外标号做相应的说明。  (3)实验经过  实验经过即实验研究过程,或称实验操作程序(或步骤)等。该部分,主要说明制定研究方案和选择技术的路线,以及具体操作步骤,主要说明试验条件的变化因素及其考虑的依据。叙述时,不要罗列实验过程,而只叙述主要的、关键的。并说明使用不同于一般实验设备和操作方法,从而使研究成果的规律性更加鲜明。如果引用他人之法,标出参考文献序号即可,不必详述,如有改进,可将改进部分另加说明。叙述实验经过,通常采用研究工作的逻辑顺序,而不采用实验先后时间顺序,要抓主要环节,从复杂的事物中,理出脉络,按其发展变化顺序写。并且注意所述实验程序的连贯性,要从成功与失败、正确与谬误、可能性和局限性等方面,加以分析,达到严谨的科学性、逻辑性。  (4)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  该部分是整篇论文的心脏部分。一切实验成败由此判断,一切推理由此导出,一切议论由此引出。因此,应该充分表达,并且采用表格,图解、照片等附件。这些附件,在论文中起到节省篇幅和帮助读者理解的作用。本部分内容中,对实验结果和具体判断分析,要逐项探讨。数据是表现结果的重要方式,其计量单位名称、代号,必须采用统一的国际计量单位制的规定。文中要尽量压缩众所周知的议论,突出本研究的新发现

毕业论文的题目主要涉及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保证市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的研究,第三消费者,食品安心安全指数的编制,第四呢,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的分析,第5个是论警察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运用,还可以写网络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及时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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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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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分析与检验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

发酵豆粕的实质是“用发酵技术处理大宗原料----豆粕”,受规模和原料成本所限,小规模,不稳定的生产方式是不合理的,必须以工业化水平进行生产。工业的技术前提,是“检测-分析-反馈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目前发酵豆粕工艺对于检测体系是缺失的。本实验在实验中,首先建立了完整的发酵豆粕的“检测-分析-反馈体系”,然后进行工艺开发,并对所建立的“检测-分析-反馈体系”进行了合理性证明。首先明确液体深层发酵工艺过程参数选取的三个原则:1,精度。2,即时性。3,多重平行。为建立固体发酵工艺的“检测-分析-反馈体系”,进行生理参数的选取和检测,在借鉴液体深层发酵工艺以建立检测体系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物料的物理性质。由于固体发酵物料不是均匀的,这就要求取样不能任意选取,而应该在最能代表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物料的点,选取不止一个的点进行检测,然后去掉离群值,平均其余的检测点以尽可能得到散布较小的,有连贯性的数据。按照发酵行业检测的习惯,所有生理参数检测都是在较稀的水溶液中进行。工业化检测的经验显示,在水溶液中进行的定量检测,比固体条件下的检测要精确地多。依照这个惯例,固体发酵工艺过程参数也应该选用与液体深层发酵类似的过程生理参数。按照发酵参数选取的原则,参照液体发酵,已经初步确定固体发酵工艺的生理参数,但是,要建立完整的数据处理方法,也即工业化前提的“检测-分析-反馈体系”,必须要证明曲线的合理性,解决曲线的真实度和连续性,曲线才能认为是可以分析的。本文在理论上论证参数的合理性和方法的正确性的可能性。并且,用实验验证检测方法,进行实证。另外,本文明确提出了发酵风险成本的概念。事实上,发酵风险成本概念的提出,以及本文在全成本核算中,提出发酵工艺的相对合理性指标,就可以建立在成本上量化的评价被开发工艺的合理性和先进性的评价体系,直接在数字上比较工艺优劣,回避开工艺选择过程因为标准模糊而进入两难的境地。本实验在建立的“检测-分析-反馈体系”上,应用对发酵风险成本的计算和对发酵工艺相对合理性指标的比较上,在尊重“发酵豆粕的本质是豆粕原料的微生物处理”的观念下,得到了具有工业级意义的,可以放大的,稳定的成本合理的发酵豆粕工艺。 [1] 赵艳,章亭洲 发酵豆粕替代75%秘鲁鱼粉对仔猪生长性能的影响[J] 饲料与畜牧 2010(06)[2] 严鹤松,夏俊松,梁运祥 黑曲霉发酵豆粕的研究[J] 饲料工业 2009(13)[3] 晓陆 2009年5月全国饲料生产形势分析[J] 饲料广角 2009(12)[4] 曹允 2007年美国饲料与畜牧市场概况(1)[J] 饲料广角 2009(12)[5] 李建 发酵豆粕研究进展[J] 粮食与饲料工业 2009(06)[6] 陈济琛,陈名洪,蔡海松,林新坚 芽孢菌固态发酵降解豆粕工艺研究[J] 大豆科学 2008(05)[7] 蒋国华 粗饲料降解剂发酵豆粕喂猪技术[J] 农村新技术 2008(16)[8] 钟耀华,王晓利,汪天虹 丝状真菌高效表达异源蛋白研究进展[J] 生物工程学报 2008(04)[9] 苏移山,王圣钧,王鹏,祁庆生 N-糖酰胺酶F在大肠杆菌中的高效表达及其脱糖基化作用研究[J] 生物工程学报 2005(06)[10] 邵伟,熊泽,何晓文 发酵大豆多肽及其功能研究[J] 中国酿造 2005(06)

低糖胡萝卜果脯加工工艺的研 鲜切马铃薯贮藏过程中质构品 花生奶生产工艺的研究 论食品企业的产品结构对其投 酸解酯化大米复合变性淀粉的 水酶法提取山桐子油工艺研究 黄瓜酸奶加工工艺研究 湘莲蛋白质的提取及其功能性 芝麻蛋白多肽抗氧化活性研究等等 参考地址:

食品分析与检验论文

食品感官评价的发展及其应用  摘要 简要介绍了感官评价的定义、发展及在食品工业中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键词 感官评价;食品工业;应用  Abstract :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sensory evaluation,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status in the food industry and its development   Keywords :sensory evaluation, the food industry, application  引言  对食品感官领域的研究起源于20 世纪40 年代初,欧美等国家首先进行了感官品评方法的研究,蒂尔格纳(Tilgner)于1957 年用波兰语写成第一部感官学专著———《定量与定性感官分析法》。日本和美国学者的著作《工业感官检验手册》、《食品感官评价的原则》也于1962 年和1965 年相继问世。1986 年创刊的首个介绍感官知识和技术应用的专业期刊《Journal of Sensory Studies》正式出版,20 多年以来已刊出了世界各国在食品感官领域的研究成果。感官评价的定义:用于唤起、测量、分析和解释产品通过视觉、嗅觉、触觉、味觉和听觉所引起反应的一种科学方法[1,2]。我国有着悠久的饮食文化,历史上美食家评点食品的故事广为流传。事实上,这种评点也是一种感官评价方法,是评判专家根据自身的感官经验对食品进行评价。现代工业化的食品生产配方成分复杂,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 专家评判方法已不能完全胜任目前食品感官评价的需要。我国的感官分析技术起步于上世纪90 年代,比发达国家晚了半个多世纪。研究基础薄弱,感官分析标准化应用、推广较为困难。本文旨在阐述食品感官评价的发展历史及其在食品科学领域的应用。  1 国外食品感官科学技术发展  纵观感官科学技术的发展, 主要经历了3 个阶段[3],即:从管理者品评起步;专业感官品评小组品评成主体,多学科交叉与应用,感官评价活动标准化;感官分析与理化分析相结合,仪器测量辅助感官评价。呈现出人机结合, 智能感官渐成主流,市场消费需求与消费意向的感官分析技术,感官营销推进学科应用两大主要方面的发展态势。  1 感官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  1 从管理者品评起步感官是人类最为原始、简单、有效的使用工具和技术手段。传统上,食品感官评价来自少数生产管理者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  2 专业感官品评小组品评成主体, 多学科交叉与应用,感官评价活动标准[6]化管理者不一定能够真实、完全地反映消费者或消费群体对产品的需求,而且身体状况、感情倾向、利益冲突等因素都会影响管理者作出正确的判断。20 世纪40年代,食品及一些消费品生产企业开始通过培训,在企业内部成立专业感官品评小组, 根据统计学的原理对品评结果进行分析, 最终作出决策来指导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3 感官分析与理化分析相结合, 仪器测量辅助感官评价食品的感官特性一般可指色、香、味、形几个方面。  2 我国食品感官科学技术发展  我国有着悠久的感官评价历史,但是其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基础相对薄弱。我国的食品企业在产品改进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大多缺乏规范性、严谨性和科学性, 对感官分析技术与标准的研究及应用落后于发达国家。我国现代感官分析始于上世纪四十年代,至今已经历了六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较为完善和规范化的学科。近几年来,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应用,使得感官分析的应用、结果处理更方便、更快速。随着电子技术、生物技术、仿生技术的发展,它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自1988 年起,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感官分析方法的国家标准,如《感官分析方法总论》(GB/T10220 -1988)、《感官分析术语》(GB/T 10221 -1998)、《感官分析专家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导则》(GB/T 16291-1996)和《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GB/T 13868-1992) 等19 项感官分析标准。这些标准大都参照采用或等效采用相关的国际标准(ISO),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感官分析方法标准十分欠缺。  从整体而言, 我国食品感官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分为3 个阶段: 一是以满足食品工业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新产品开发为目的,提高传统感官品评方法的科学化程度; 二是结合我国的特点进行系统的感官品质研究, 尤其是对一些传统食品,如白酒、茶叶、馒头、米饭等的感官评价与仪器分析数据的相关性进行的的系统研究, 截至目前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科学数据; 三是站在学科发展前沿,在感官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智能感官分析方法与设备研究方面参与国际竞争。  3感官评价技术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  随着差别检验、差异类别检验、描述分析等感官品评方法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感官品评技术在食品工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是新产品研制的技术保障,是保障食品感官质量的重要手段。   1 国内现状[ 4-5 ]  目前国内感官评价起步比国外晚,从1975年起开始有学者研究香气和组织的评价, 20世纪90年代后,“感官评价”被大量地应用在食品科学的研究中。目前在国内的应用包括有: ①评估餐饮业的清洗效果(以目视法进行) ; ②生鲜产品,如肉品、水产品、蛋品、乳品等; ③中药药材; ④香水材料; ⑤嗜好性产品,如酒、茶叶; ⑥育种开发,如园艺产品、农畜产品; ⑦环保检测(以目视及嗅觉进行) ; ⑧纺织品; ⑨设计学、媒体传播方面; ⑩食品加工等方面。其中以食品方面的应用最多,研究食品感官评价方面的学术文章也在不断增加。如吴兴利[ 5 ]等研究了感官评价原理与实践在肉质评价中的应用,论述了肉质评价程序的设计原则,肉质感官评价结果的分析。   2 国外现状  欧美在感官评价的研究与应用己发展很成熟,研究范围也非常广泛。最早的感官评价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但整个感官品评技术的蓬勃发展则一直到20世纪60~70年代才因为食品加工工业的起飞而开始迅速发展,在这期间各种评价方法、标示方法、评价观念、评价结果的表现方式等不断被提出、被讨论及被验证。Meinert等[6] 、Combes等[7]和Bovolenta等[8]分别在不同肉原料所制成的风味火腿风味的影响、不同饲养方式对兔肉感官品质的影响、喂饲研究富含膳食纤维的饲料对肉猪肉质的影响和不同猪油含量对发酵肉制品风味影响的研究中使用到了这种方法。  4 感官评价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食品感官评价的有以下几个发展趋势[9];  (1)发展更符合人类感官系统机制的仪器,如电子鼻、电子舌的应用研究。  (2)在气味或风味研究的部分,气相层析嗅闻技术的应用有普遍化的趋势。  (3)研究不同的分析仪器与感官特性之间的各种相关性。  5 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感官评价的应用也日益受到重视,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随着现代生理学、心理学、统计学等多门学科的发展也在逐步发展和成熟起来。如何利用感官评价这一手段去改进产品、产品质量和服务将成为食品企业关键的一环。利用感官评价可以认识市场趋势和消费者的消费取向,建立与消费者有关的数据库,为食品产品的研发提供数据支持。随着市场和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变化,以及食品行业竞争的加剧,我们有理由相信:感官评价技术在食品工业中的应用会越来越广泛,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毕业论文(设计)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封面(附1)扉页(附2)任务书(附3)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指导教师评审表(附4)评阅人评审表(附5)答辩评审表(附6)封底一、封面与扉页常出现问题及正确写法(见范例1、2) 封面上的英文题目的首单词第一个字母和有实际意义的单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其他小写(如and, the, of, in, by,a, an)如:  Study on the Bio-deacidification in Hawthorn Fruit J 封面和扉页上的导师姓名后面要写上职称,职称用小括号括起来。 封皮上的申请学位是工学学士学位 封皮所填写内容的横线要长度一致 封面顶部左侧的“分类号”: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写:081401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写:081407W 封面顶部右侧的“编号”:为当年年份加学号,如2009-21505127二、任务书常出现问题及正确写法(见范例3) 任务书按这样的格式改具体要求:(大家写一样的) 1)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弄清实验目的、意义,搞好整体设计2)认真探索实验方法,找出实验的关键3)熟练实验操作技术,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4)实验数据真实可靠,文献引用要合理,论文撰写要规范主要参考文献:(一个英文的,一个中文的。每个文献资料都要写全) [1] 赵玉平山楂的综合利用和开发[D]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51 [2] Johnson R L, Chandler B V Ion exchange and adsorbent resins for removal of acids and bitter principles from citrus juices[J]Journal of Science and Food Agricultural,1985,36(6): 480-484 (超过一行的要左对齐)进度安排:老师的签名不要打上,日期不要打上三、摘要 1、[摘要]黑体小四“摘要”,并外加“[]”[摘要] 中文摘要的编写执行GB6447-86规定,不应出现图、表、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缩略语。至少5~6个整句,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缺一不可)等。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撰写,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词汇,不应出现“本实验”等主语性的开头。应写成报道性文摘,并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全文的主要信息(特别注意所述内容均应包含在正文中,且数据一致)。不要重复题目,给出文中的主要信息、关键步骤或数据,以便于检索;篇幅:报道性的以300字左右,指示性的以100字左右,报道-指示性的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缩写词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全称,如: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MALDI-TOFMS)。(字体:宋体,小四)2、关键词:毕业;论文;设计3、中文和英文摘要中不能出现参考文献的标识,即不能出现[x]。英文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不需大写摘要与关键词之间要空一行四、目录1、目录中不能出现参考文献标识2、 目录格式采用小四、宋体,第一层次加粗,行距18磅;用密集的点的制表符,处于字的中间。3、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前不标数字。4、摘要和目录都不用页眉,页脚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五、正文1、页面设置版面页边距上3cm,下、左5cm,右2cm;页眉加“烟台大学毕业论文”,字体为隶书3号字,居中,页眉距边界2cm;页码用小五号字,底端居中,页脚距边界75cm。装订线为8厘米左方。2、 “目录,致谢,结论”,两个字之间空两个格3、层次(级)标题的规定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为半角)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2”, “1”等,编号到四级为止。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汉字距,再排标题。标题不得排在页末。正文部分一级标题一般为“0 前言”、“1 材料和方法”、“2 结果”、“3 讨论”、 “4 结论”。 一级标题序和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一级题序和标题居中放置,一级标题序和标题距下文双倍行距。题序和标题之间空一个汉字,不加标点,下同。正文部分汉字之间的标点符号用全角。二级、三级、四级标题的各层次题序和标题一律沿版面左侧边线顶格安排。二级标题,如:“1 实验方法”,左顶格排。一、二级标题后的内容另起一行排。其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分别为3行。三级标题,如:“1 山楂中有机酸的测定方法”,左顶格排。与后面的内容用冒号隔开,内容接排。三级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2行。四级标题,如“1 山楂中总酸的测定方法”,左顶格排。四级及以下各层次题序及标题一律用小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正文即非标题文字,汉语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8磅;4、正文中所有数字、英文都用Times New Roman,包括英文摘要5、标题、表头和图中都不能加参考文献的标注,表和图一般必须位于同一页面。6、图和表都要有自明性,即写清图和表所表示的内容。表的表头(表题)在表格的上部,图的图头(图题)在图的下部。7、毕业论文中对表格的要求,所有的表都应用阿拉伯数字标上号码,所有表格都必须使用三线格。如表 1 双栏表格示例(五号宋体,加黑)Table 1 Example of a double column table (Word Style “Times New Roman”)栏头column 1 栏目column 2 栏目column 3 栏目column 4 栏目column 5××× ×× ×× ××2) ×××××× ×× ×× ×× ×××注:(1) 表中文字字体为宋体,英文、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五号;(2)××××××。表注超过一行每行顶格。院级、校级、省级的优秀毕业论文必须有中文、英文两种表头,其它毕业论文最少应用中文表头。表头和表格内文字都使用五号字。8、插图:毕业论文中的图要求准确、清楚。图要精选,应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Figures)均应有中文和英文图题,置于图下,格式与表题相同。线条要清晰、均匀、虚实分明,准确无误。所有的Figures都应用阿拉伯数字标上号码。9、毕业论文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中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的学名:属名、种加词(包括亚种、变种)用拉丁文斜体。属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属以上用拉丁文正体。病毒一律用正体,首字母大写。限制性内切酶:内切酶前3个字母用斜体,后面的字母和编码正体平排,如:BamHⅠ、Hind Ⅲ、Sau3AⅠ等。氨基酸和碱基的缩写:氨基酸缩写用3个字母表示时,仅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为小写,全部正体。碱基缩写为大写、正体。10、单位和分子式之间需空一格如:正确为 1mol/L NaOH, NaCl 5g错误的是1mol/LNaOH, NaC5g11、 微生物数量的表示应该用CFU/g和 CFU/mL,常出现的错为“个/mL”“个/g”在对微生物的数量进行描述时应该正确,如正确的是 1×109 cfu/mL 5×10-6 cfu/mL,错误的是写成1×109 cfu/mL,5×10-6 cfu/mL,忘记了写上标。12、 单位使用体积 毫升——mL (大写)、微升——�0�8L(大写)、升——L(大写)重量 g, kg,吨 t溶液浓度:用mol/L和mmol/L表示,而不用M 或 NpH 的p小写 温度 ℃, ℉光密度:用OD表示,斜体转/分——r/min,而不用rpm 压力:用MPa、Pa或kPa表示,而不用磅或kg/cm2 放射性元素60Co热量单位 Cal/g、Cal/kg、Cal/mL、Cal/m3黏度mPa�6�1s统计学符号 一般统计学符号用斜体。本刊常用统计学符号如下:样本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t检验用英文小写t;F检验用F;卡方检验用x2;相关系数用r;样本数用n;概率用P。概率P(大写斜体)等生物大分子的分子量:蛋白质用 kD,D;核酸用 bp或 kb。时间:日(天)用d,小时用h,分钟用min,秒用s 表示。13、长度计量单位、℃和%不能省略;例如: 20 cm×3 cm,不能写成20×3 cm; 20℃-30℃,不能写成20-30℃;20%-30%,不能写成20-30%;短线和顿号前的其他相同单位可省略;短线“-”为Symbol字体。14、 正文中的符号应该是中文半角,特别注意粘贴内容中的逗号和引号。15、 公式中乘号的正确形势为“×”不能用“*”。其中的标注如下面的形式:C—葡萄糖标准液的浓度,g/L;V1——滴定10mL菲林试剂所需葡萄糖标准液的体积,mL;V2—消耗的样品的体积,mL;16、 使用英语字母所写的分子式切记注意上下标   Na2SO4→→→→→→→→Na2SO4 Fe3+→→→→→→→→Fe3+六、参考文献部分参考文献是出现错误最多部分,也是观察一个人的学术修养的最重要的地方。希望能收起同学生的高度重视。参考文献用五号字,[1]---[9]题序与文字之间空两格,往后的只空一格。参考文献所有标点为英文半角,不能有汉语的句号。最后一定要核实一下参考文献中的顺序与正文标注的是否一致。最好使用endnote软件编辑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格式:[1] 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研究所中国植物志36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4:189[2] 《全国中草药汇编》编写组全国中草药汇编彩色图谱,第二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7:26[3] 大连轻工业学院等食品分析[M]中国轻工出版社,1998, 118-213[4] 杜朋,孙伊萍山楂和胡萝卜酶法液化工艺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 1993(5):10-20[5] 姜毛毛,杨成等山楂浓缩原汁(清型)生产工艺的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1992, (1):18-22[6] 杜朋果蔬汁饮料工艺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2,161-166[7] 会议论文集:作者(报告人)题名见(C):编者(ed,eds)会议录或会议名 出版地,出版时间:页码例:YUFIN S A Geoecology and computer[C]//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 of Computer Methods in Geoetechnical and Geo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Moscow, Russia, February 1-4, Rotterdam: A A Balkema, 裴丽生在中国科协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C]//中国科协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经验交流会资料选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工作部,1981: 2-[8] 学位论文:作者 篇(题)名[D]学位授予单位城市名:单位名称(若为学校只标注到大学名),年 例:ALMSR B Infrared spectroscopic studies on solid oxygen[D]Berkeley:University o f California, 张珏.灵芝多糖的硫酸化修饰及其衍生物抗肿瘤活性的初步研究[D].无锡:江南大学,2005.[9] 专利:利申请者(所属单位)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分析与检验论文范文高中生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检验中称样量与检验结果的误差分析 摘要通过在食品检验中的重量法和容量法和容量法中选取不同的称样量进行检验结果的相对偏差 分析对比,讨论在食品检验中如何在标准规定的称样量范围内选取合适的称样量,以减小实际检验工作中检 验结果的相对偏差。 关键词称样量检验结果误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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