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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数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8-28 04:38:18

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数是多少

中国是人口大国,且现在老龄化年重,社保养老金缺口很大,所以社保交费每年都涨!建议可适当选择商业保险

因为越来越老年化,国家养不起了,所以要用商业保险来做补充

“众人”齐呼,中国未富先老!由此,“中国式”的养老办法也众多起来——特别是中国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尤为众多:中国退休人员众多,国家怎能养得了,不行,延迟退休!延迟退休不行,延长缴纳养老金年限!如此循环,方可养老!真有办法!养老乃人之养老,非钱之养老——无钱怎么养老?中国老年人好养!几十年的中国老年人是怎么过来的?中国老龄化率高,来得快,是计划生育的副作用。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对中国的发展功不可没,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一个火烧,给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吃是不一样的,但是,生育是自然规律,违背生育规律,是会给社会带来麻烦的:过多的老龄化,男女比例可能失调,人的竞争力减弱(富窝里的人竞争力怎样呢?)等等。所以养老还需要计划生育负责!过早老龄化,是相对青年人来说的,青年人的数量,即可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将计划生育在三至五年内(有待考察)放开二胎,迅速增加青年人的数量(2014年~2040年26周岁人口生力军)来中和老龄化,同时中国人口总量也增加,然后再回归正常的计划生育——凡是都有一个调节!其作用:一、增加青年人的数量,中和老年人的数量,有利于养老。二、增加中国人口的有生力量,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三、调节人口结构,调节男女失衡。四、适时放开二胎是社会公平的象征,不能有钱人多生,无钱者叹息,更何况社会抚养费,对社会危害极大!再说普通老百姓也未必愿生——养不起!五、生二胎也是减轻下一代养老的压力,同时防止出现更多的“孤独老人”。……养老比天大,比地厚,是人、家、国的最基本的常事。不养老,何谈发展!

你好,交费越多,比例越高,你也可以买商业险来保障以后的生活,最说养老险如果你三十岁买,四十岁就可还本,现在养老险种越来越完善,以前小孩买最早还本的年龄要五十以上,现在三十岁就可返本,你可以领养老金,一张保单保三代,你自己孩子,孩子的孩子,社保只是你自己

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数

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它区别于机构养老,也就是说,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提供照顾所带来的经济、身体和精神等负担或压力以及照顾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等。这些负担或压力非常之大,以至于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也是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三)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的要求。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更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养老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社区老人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会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区共有老年人口 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近年来,我区通过在社区建立“十分钟服务圈”、托老所,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同时我们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在社区为老服务基础上,部分街道、社区作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探索。  (一)基本情况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我区成立了江东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都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工作,把加强老龄工作和开展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抓好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推进了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加大了对社区建设和老龄的工作力度,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老年“星光计划”稳步开展。全区各街道、社区按照“成熟一家,成立一家”的原则,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的要求,广泛开展老年“星光计划”建设,为居家养老的对象提供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目前,全区共有“星光计划”50家,社区覆盖率达 %。各站点都设立了图书室、书画苑、棋牌室,健身室、卫生服务站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休闲场所。  为老服务不断扩展。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个,街道级服务中心7个,社区级服务中心 个,初步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网络。服务内容遍及医疗、家政、维修、法律咨询、情感慰藉等数十项,并实行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同时我区还通过自愿报名、宣誓承诺等运作方式,组织发展了一支热心社区公益事业且能提供自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较为系统、专业的个性化服务。  服务载体不断创新。近年来,随着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区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服务载体不断创新。如开通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服务;推出“邻居守望卡”、“睦邻卡”,加强与居家养老老年人联系,倡导全社会为老服务;成立“老年互助组”,以自愿、无偿原则,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推行“家庭养老院”,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并由社区各服务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优质且相对价廉的服务。这些有益的探索都有利地促进了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发展。  老年福利机构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福利机构1所,街道级福利机构3所,收养老人 多人。这些福利机构实行成本化管理,收费低,服务态度好,质量高,还解决了一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这些机构之间比价格,比服务,比质量,目前已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主要问题  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其主要表现,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有些部门领导对社区概念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仍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部门热,其他部门冷。五是专业人才缺少。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走政府、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一)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首先必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必须作为这项工程的初始动力,贯穿于发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和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不断加大对这一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  首先在资金供给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还可提供相关福利补贴,接受补贴的老人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福利服务。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对象,他们虽然有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但也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虽然也采取了各项措施,如提供无偿、低偿服务等,但社区居委会毕竟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困难老人较为全面的服务要求,因此他们往往因为囊中羞涩,难以享受到高品质、全方位服务。这就需要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他们购买服务。如上海市政府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助老人居家养老”工程,对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日托服务,并对其中生活困难的老人实施政府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服务的尝试。如对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50元;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年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250元;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三类对象之外的其他80岁以上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的15%的费用优惠,每月优惠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50元。这种服务模式,对缓解日益迫切的才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机构资源不足的矛盾,探索适合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之路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市的海曙区为做好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也在今年提出“政府扶持、非营利性机构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确定服务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孤老、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海曙区政府将每年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社区老年协会、为老服务非赢利性机构和志愿者队伍 ,使他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  第二政府还应在制定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和规章上下工夫。从现有的状况看,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法规还是较完善的,但重要的事是抓督查和落实。在完善配套法规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能适应银色浪潮的需要。对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要依法加强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抓好服务。同时政府要制定“扶持和优惠”的政策,给予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用地、贷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三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除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外,更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相互沟通,把医疗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层面搞好民政福利服务资源与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的整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和街道、社区协调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单位转到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养老、就业提供各种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地方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和政策上给予扶持。社区内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要对社区老人开放,实行资源共享。  (二)社会参与,服务内容广泛化。  1、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我区的社区建设是从社区服务起步的,社区服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因此,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  首先是服务对象社会化,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信息化社会个性化服务。如对高龄老人、非自理老人。这部分老人各种疾病增多,生活不能自理,与子女的沟通也越来越少,常常会产生孤独寂寞感。对他们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即家务助理服务),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对其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和缺少家庭照顾的高龄老人,仍需要通过养老机构来解决,使他们在养老机构得到多方面的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对低龄老人、空巢家庭老人。这部分老人多是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一般身体健康,收入也较高,子女又往往不在身边,需要一定项目的上门照料服务,如家务助理、出行旅游服务等。政府和社区组织要鼓励、提倡、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体现“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的老年人基本原则。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他们开辟第二职业、贡献社会创造条件。也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使他们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一般是早出晚归,白天在社区日间护理中心或托老机构接受护理和康复服务,也可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对独居老人、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这部分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对他们要按照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救助网络。要通过社会救济和低保线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要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他们设立应急呼救电话。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自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子活动,使他们在社区中安度晚年。  其次是服务内容多样化。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要从目前以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居家帮助服务、暂托服务、医疗照顾服务、娱乐学习服务、情感慰藉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可以包括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支援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大力发展托老服务中心(托老所),因为在中国城市4000万老人中,有一半是低收入者,当他们不得不依赖别人照顾时,往往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受较高档次的设施和专业化的服务,而依托社区建的托老所则能解决老人和家庭的许多实际困难。托老所面积不需要太大,但必要的设施和功能需具备,它们应根据老人的需要,随时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可以全托、日托,还可以临托(即临时寄养照顾),可以家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白鹤街道丹顶鹤社区在这方面已作了积极的探索,他们在居家养老工作中推出了“家庭养老院”这一新模式。首先,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在老人得到高质量、便捷服务的同时,失业女性在家门口也实现了再就业;其次,以社区居委会名议与辖区社会服务机构(主要有家政公司、医疗保健机构等)签定服务协议,通过入户服务为在册的社区老人提供优质且相对价廉的为老服务。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组织他们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包护协议,切实解决体弱多病、高龄老人的后顾之忧。  第三是服务队伍专业化。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人员可以是长期、短期、定期、临时(随喊随到)。服务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清扫、购买、护理、康复、入浴,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如陪同游览、购物,陪同读书、看报、看电视,甚至是陪同聊天。可与属地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  2、重视整台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3、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如可以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等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吸引各商家加盟社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诸如送餐、定制服装等全方位的市场服务等等。在发展机构养老上,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形式多渠道,发挥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地投资兴办老人公寓、老人福利院  (三)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  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以德治家”,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使全社会确立家庭敬老、养老的思想,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可在全区推广“三个一”亲情关怀活动,即每天一次问候电话,每周一次上门探望,每月一次家庭聚会,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同时,对那些遗弃甚至摧残老人的子女,我们应通过传媒予以揭露,使其受到舆论的谴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要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援助。如对赡养老人的子女,每年增加一定的休假,对爱老摘自《我要公文网》()敬老的家庭予以表彰和奖励,在房屋建筑上设计提供适合“两代居”的住房,或两代相邻而居的住房,对与老人同住的家庭买房提供方便,并给予政策优惠等。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 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老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平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 “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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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数要求

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进入21世纪,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的时代,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福利和社区照料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养老职能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依赖于社区为老服务的开展,由此产生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其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从养老的方式看,是居家养老,它区别于机构养老,也就是说,老年人是在自己的家里养老,而不是在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养老;二是从养老资源提供的主体看,居家养老除了需要家庭照料外,还需要来自社会的帮助,主要是来自社区的照顾。社会化居家养老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简而言之,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提供照顾所带来的经济、身体和精神等负担或压力以及照顾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等。这些负担或压力非常之大,以至于如果没有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他们很难继续提供这种照顾。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相对于人口老龄化加速过程中大量增加的照顾需求,其养老规模和能力又显得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老年福利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与现实需要有很大差距,现有社会养老机构照料老人的能力远不能满足要求。同时,机构照顾比较高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受中国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对在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有专家指出,容易造成社会疏离、习惯性无助等问题。因此,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也是解决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三)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年人享受舒适安全、高质量的社区服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对养老事业提出的新的要求。完善的社会化居家养老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要求,更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养老过程中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和完善,还有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风尚,使社区老人在一种积极、活跃的精神状态中安度晚年。  (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会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区共有老年人口 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近年来,我区通过在社区建立“十分钟服务圈”、托老所,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区为老服务。同时我们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在社区为老服务基础上,部分街道、社区作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有益探索。  (一)基本情况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 年,我区成立了江东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都各负其责,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工作,把加强老龄工作和开展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抓好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推进了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组织领导、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等方面都加大了对社区建设和老龄的工作力度,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项目不断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老年“星光计划”稳步开展。全区各街道、社区按照“成熟一家,成立一家”的原则,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的要求,广泛开展老年“星光计划”建设,为居家养老的对象提供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目前,全区共有“星光计划”50家,社区覆盖率达 %。各站点都设立了图书室、书画苑、棋牌室,健身室、卫生服务站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休闲场所。  为老服务不断扩展。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个,街道级服务中心7个,社区级服务中心 个,初步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网络。服务内容遍及医疗、家政、维修、法律咨询、情感慰藉等数十项,并实行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同时我区还通过自愿报名、宣誓承诺等运作方式,组织发展了一支热心社区公益事业且能提供自愿服务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较为系统、专业的个性化服务。  服务载体不断创新。近年来,随着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区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服务载体不断创新。如开通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服务;推出“邻居守望卡”、“睦邻卡”,加强与居家养老老年人联系,倡导全社会为老服务;成立“老年互助组”,以自愿、无偿原则,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推行“家庭养老院”,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并由社区各服务机构通过入户服务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优质且相对价廉的服务。这些有益的探索都有利地促进了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的发展。  老年福利机构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全区共有区级福利机构1所,街道级福利机构3所,收养老人 多人。这些福利机构实行成本化管理,收费低,服务态度好,质量高,还解决了一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这些机构之间比价格,比服务,比质量,目前已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主要问题  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功能单一,与老年人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年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养老保障发展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其主要表现,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有些部门领导对社区概念和社会化居家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仍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由国家、集体包办,民政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仍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还很不够。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很难形成合力。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部门热,其他部门冷。五是专业人才缺少。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走政府、社会、家庭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一)政府推动,初始动力行政化。  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暧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首先必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必须作为这项工程的初始动力,贯穿于发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和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不断加大对这一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政府的推动引导具体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二是政策,三是协调。  首先在资金供给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还可提供相关福利补贴,接受补贴的老人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福利服务。特别是对那些生活困难的居家养老对象,他们虽然有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但也仅能保障基本生活。社区虽然也采取了各项措施,如提供无偿、低偿服务等,但社区居委会毕竟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困难老人较为全面的服务要求,因此他们往往因为囊中羞涩,难以享受到高品质、全方位服务。这就需要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他们购买服务。如上海市政府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助老人居家养老”工程,对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和日托服务,并对其中生活困难的老人实施政府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服务的尝试。如对享受低保或经济较为困难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50元;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年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250元;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三类对象之外的其他80岁以上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的15%的费用优惠,每月优惠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50元。这种服务模式,对缓解日益迫切的才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机构资源不足的矛盾,探索适合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之路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市的海曙区为做好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也在今年提出“政府扶持、非营利性机构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确定服务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孤老、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海曙区政府将每年投入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社区老年协会、为老服务非赢利性机构和志愿者队伍 ,使他们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  第二政府还应在制定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和规章上下工夫。从现有的状况看,有关老年人的政策法规还是较完善的,但重要的事是抓督查和落实。在完善配套法规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的规划,使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能适应银色浪潮的需要。对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要依法加强管理,总结推广经验,抓好服务。同时政府要制定“扶持和优惠”的政策,给予社会办的养老机构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用地、贷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都能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三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除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外,更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相互沟通,把医疗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社区层面搞好民政福利服务资源与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的整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和街道、社区协调配合,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从单位转到社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他们养老、就业提供各种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身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地方财政部门要在财力和政策上给予扶持。社区内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要对社区老人开放,实行资源共享。  (二)社会参与,服务内容广泛化。  1、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我区的社区建设是从社区服务起步的,社区服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体系。因此,以社区服务为载体,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切入点,把社区服务引入家庭,促进社区服务和居家养老的密切结合,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  首先是服务对象社会化,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信息化社会个性化服务。如对高龄老人、非自理老人。这部分老人各种疾病增多,生活不能自理,与子女的沟通也越来越少,常常会产生孤独寂寞感。对他们应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即家务助理服务),为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洗涤、购物、餐饮、心理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对其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和缺少家庭照顾的高龄老人,仍需要通过养老机构来解决,使他们在养老机构得到多方面的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对低龄老人、空巢家庭老人。这部分老人多是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一般身体健康,收入也较高,子女又往往不在身边,需要一定项目的上门照料服务,如家务助理、出行旅游服务等。政府和社区组织要鼓励、提倡、支持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参与社会发展和公益事业,体现“独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的老年人基本原则。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老年人才中心,为他们开辟第二职业、贡献社会创造条件。也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老年大学,使他们参加各种有益的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服务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中心、托老所、老年康复站等形式服务。一般是早出晚归,白天在社区日间护理中心或托老机构接受护理和康复服务,也可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对独居老人、残疾老人等特殊群体。这部分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对他们要按照政府救助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原则,构筑多层次、多元化、多项目的贫困救助网络。要通过社会救济和低保线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要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他们设立应急呼救电话。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自愿者队伍开展结对子活动,使他们在社区中安度晚年。  其次是服务内容多样化。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要从目前以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为主,逐步扩展到居家帮助服务、暂托服务、医疗照顾服务、娱乐学习服务、情感慰藉服务一体化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可以包括上门服务(居家服务)、社区设施服务(如日间照料中心、日间护理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社区支援网络服务(如社区结对关心)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要大力发展托老服务中心(托老所),因为在中国城市4000万老人中,有一半是低收入者,当他们不得不依赖别人照顾时,往往因为经济原因,无法承受较高档次的设施和专业化的服务,而依托社区建的托老所则能解决老人和家庭的许多实际困难。托老所面积不需要太大,但必要的设施和功能需具备,它们应根据老人的需要,随时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可以全托、日托,还可以临托(即临时寄养照顾),可以家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白鹤街道丹顶鹤社区在这方面已作了积极的探索,他们在居家养老工作中推出了“家庭养老院”这一新模式。首先,组织社区内大龄失业女性与需要居家看护的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在老人得到高质量、便捷服务的同时,失业女性在家门口也实现了再就业;其次,以社区居委会名议与辖区社会服务机构(主要有家政公司、医疗保健机构等)签定服务协议,通过入户服务为在册的社区老人提供优质且相对价廉的为老服务。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组织他们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包护协议,切实解决体弱多病、高龄老人的后顾之忧。  第三是服务队伍专业化。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人员可以是长期、短期、定期、临时(随喊随到)。服务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清扫、购买、护理、康复、入浴,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如陪同游览、购物,陪同读书、看报、看电视,甚至是陪同聊天。可与属地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  2、重视整台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  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聘请一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利用老年人同老年人容易沟通的优势,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服务自己。  3、营造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拓宽思路,改变单纯由政府、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如可以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家等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老年文化体育场所和设施,吸引各商家加盟社区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诸如送餐、定制服装等全方位的市场服务等等。在发展机构养老上,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形式多渠道,发挥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地投资兴办老人公寓、老人福利院  (三)家庭支持,提倡亲情关怀  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以德治家”,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使全社会确立家庭敬老、养老的思想,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可在全区推广“三个一”亲情关怀活动,即每天一次问候电话,每周一次上门探望,每月一次家庭聚会,使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同时,对那些遗弃甚至摧残老人的子女,我们应通过传媒予以揭露,使其受到舆论的谴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另一方面要为居家养老创造条件,提供政策援助。如对赡养老人的子女,每年增加一定的休假,对爱老摘自《我要公文网》()敬老的家庭予以表彰和奖励,在房屋建筑上设计提供适合“两代居”的住房,或两代相邻而居的住房,对与老人同住的家庭买房提供方便,并给予政策优惠等。

“众人”齐呼,中国未富先老!由此,“中国式”的养老办法也众多起来——特别是中国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尤为众多:中国退休人员众多,国家怎能养得了,不行,延迟退休!延迟退休不行,延长缴纳养老金年限!如此循环,方可养老!真有办法!养老乃人之养老,非钱之养老——无钱怎么养老?中国老年人好养!几十年的中国老年人是怎么过来的?中国老龄化率高,来得快,是计划生育的副作用。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对中国的发展功不可没,尤其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一个火烧,给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吃是不一样的,但是,生育是自然规律,违背生育规律,是会给社会带来麻烦的:过多的老龄化,男女比例可能失调,人的竞争力减弱(富窝里的人竞争力怎样呢?)等等。所以养老还需要计划生育负责!过早老龄化,是相对青年人来说的,青年人的数量,即可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将计划生育在三至五年内(有待考察)放开二胎,迅速增加青年人的数量(2014年~2040年26周岁人口生力军)来中和老龄化,同时中国人口总量也增加,然后再回归正常的计划生育——凡是都有一个调节!其作用:一、增加青年人的数量,中和老年人的数量,有利于养老。二、增加中国人口的有生力量,稳定中国的经济发展。三、调节人口结构,调节男女失衡。四、适时放开二胎是社会公平的象征,不能有钱人多生,无钱者叹息,更何况社会抚养费,对社会危害极大!再说普通老百姓也未必愿生——养不起!五、生二胎也是减轻下一代养老的压力,同时防止出现更多的“孤独老人”。……养老比天大,比地厚,是人、家、国的最基本的常事。不养老,何谈发展!

农村老年人作为我国社会一个特别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解决好他们的晚年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农村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家庭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养老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年轻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措施,以此来改善我国农村养老问题。 家庭养老养老保障制度人口老龄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养老存在问题分析 (一)家庭养老为主,农民对社会养老认识不足 受我国古代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不仅具有深厚的社会心理与舆论基础,更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在1000名被调查了解的老年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占68%,子女供给占4%;在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方面,日常生活照料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6%,感情抚慰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8% 。可见,在农村,家庭养老仍处于主体地位。与此相对比,农民对社会养老模式缺乏了解和认可。 (二)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随着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且增长速度快。虽然老年人的寿命在不断延长,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6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都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然而,传统的孝道思想在现代生活理念的冲击下,逐步丧失了对子女赡养老人的约束力。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涌向城市,这一切必将使家庭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看一下这样的回答怎么样?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内容是

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将影响社会资本积累,减少劳动力供给数量,拉低潜在经济增长率。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会增加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压力。在清醒认识人口老龄化现状和风险挑战的同时,还要保持冷静思考和信心定力。首先,人口老龄化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是不可逆转的客观发展趋势,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自法国1864年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当前世界共有约190个国家进入该行列。更重要的是,我国具备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的人力资本优势。中华民族崇尚社会和谐、重视家庭伦理亲情、倡导守望互助的优良传统,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我国老龄化程度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可以参考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规避风险。伴随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我国养老服务规模不断扩大,养老机构数量超过3万个,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数占比约50%,总养老床位数超过735万张。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与养老服务快速融合发展,一大批企业在机构、社区、居家等各细分领域布局。我国完全可以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战略机遇期,做好先手谋划,将人口老龄化挑战转化为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因素。

农村老年人作为我国社会一个特别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解决好他们的晚年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当前农村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家庭对农村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养老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强年轻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措施,以此来改善我国农村养老问题。 家庭养老养老保障制度人口老龄化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养老存在问题分析 (一)家庭养老为主,农民对社会养老认识不足 受我国古代儒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不仅具有深厚的社会心理与舆论基础,更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据有关部门调查估计,在1000名被调查了解的老年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占68%,子女供给占4%;在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方面,日常生活照料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6%,感情抚慰方面主要依靠家庭的占8% 。可见,在农村,家庭养老仍处于主体地位。与此相对比,农民对社会养老模式缺乏了解和认可。 (二)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难度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相对比例上升,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10%或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随着农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且增长速度快。虽然老年人的寿命在不断延长,但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6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都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然而,传统的孝道思想在现代生活理念的冲击下,逐步丧失了对子女赡养老人的约束力。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涌向城市,这一切必将使家庭养老的支持力下降,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看一下这样的回答怎么样?希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 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老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平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 “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百度文库:

我国的养老问题论文2000字内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失地农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各地也对一些失地农民杜会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探索,为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构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担制度建设的责任,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在2006年4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指导下,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不断显露弊端。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使其今后的生活无后顾之忧,并顺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确保城市化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1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状况20世纪80年代、1992年前后和2003年前后,中国先后兴起了三次轰轰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国各地数以千计的开发区、工业园侵蚀了大量的耕地。据资料显示,1987年至2001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6万亩,2002年中国耕地面积净减少2529万亩,2003年中国耕地面积再次净减少3806万亩。截至2004年底,全国开发区占地54万平方公里以上,已经超过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这场运动正在制造着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izl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一般每征用一亩耕地,就伴随着5个农民失业,这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群体”将从目前约4000万人剧增至2030年的1亿人,失地农民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对他们的土地征用过程当中,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的办法,试图在短期内解决征地所带来的问题。由于该办法简单易行并给有关部门带来较大收益,所以被许多地方普遍采用。但最近两年这种办法的弊端不断显露,在国务院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下,一些地区出台了各种各样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具体的做法上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一般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的社会养老制度;中等发达水平地区,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政府、集体和个人三方或者其中两方缴费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可利用失地补偿金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例如:(1)大连模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被纳入到社会养老保障范畴,完全由政府或集体出资,个人不必交纳任何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2)青岛模式。青岛市唠山区实行“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充分体现三方共担的原则”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以青岛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区政府按照缴费基数的6%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个人和集体按照缴费基数的1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失地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3)重庆模式。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失地农民商业保险的社会养老保障。重庆市探索出“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补偿给农民的钱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资本管理及运作,每月固定发给失地农民180多元钱。(4)四川模式。政府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社会养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号文件规定,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从2004年起,对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全部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探索出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新途径。然而,由于目前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区推行,并不具有广泛性,还有绝大多数的失地农民无所依靠。2目前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针对失地农民建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尝试,所以这些新生的制度难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进一步认清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使我国失地农民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1缺乏权威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性指导文件,对全体失地农民而言,缺乏国家法律规定和政府权威文件的支持。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瘴工作的开展,完全依靠各级政府领导自身的认识,“肯定”则全面推动,“否定”则否定一切。2阻碍失地农民的正常流动。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农村,到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但是由于各地对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政策不统一,一旦发生社会养老保障的纠纷,就会由于缺乏通畅、公正的解决纠纷的机制,而导致失地农民流动困难,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流动。3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运行了一段时间以来,已经逐渐表现出了某些落后性。制度设计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接。各地政府大都从目前的经济状况出发,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采取政府保障、商业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没有考虑到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早晚要被城镇化,其社会养老保障也势必要与城镇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4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缺乏强制性。调查显示,在目前各地实行的各种社会养老保障中,政府强制要求失地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仅占3%参保人数过少,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农民都存在着短视行为,他们更注重即时消费,而忽视未来消费。另外,由于他们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如理财能力不足,养老观念相对滞后等影响,无法对自己的养老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强制他们现在就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么他们进人老年,生活水平将无法保障。5基金增值渠道不畅,运营风险较大。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持续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壮大和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现行的政策,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样,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银行、买国债的范围内,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况下很难达到预定的增值标准。再者,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物价指数波动较大,银行利率的变化也较为频繁。在年利率较低、投资渠道单一的现实情况下,要想使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难。2为失地农民建立与城镇职工相对接的社会养老保障我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最初的国家保障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参与;从各地政策不统一,到全国政策统一等,这些使得我国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逐渐被纳人到城市人口中,那么在为他们建立社会养老保障的时候,就必然要借鉴城镇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弯路。我国应建立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与失地农民情况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处于起步阶段,国家的负担很重,完全靠国家出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势必要从土地收益中来考虑如何解决。有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结构中,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得到大部分,失地农民获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就决定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要由地方政府、集体及个人三方负担。有地方政府和集体参与的缴费,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将更高,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前途将更加乐观,我国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进力度。1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选择社会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来区别对待。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他们达到就业年龄以后,按照城市新生劳动力,进人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年龄在巧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没有就业的,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就业的强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年龄在劳动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一次性交足养老保险费用,从交足费用的次月起领取社会养老金。社会养老金的水平不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是整个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失地农民本身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其可支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的补偿费。如果把土地的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民,那么有的农民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把它用光。另外,集体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补偿费和收益,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为了保证征地补偿款不被挪用,实现专款专用的目的,资金应直接从国土资源部门划拨。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借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三位一体”的部分积累制,即由三方缴费“统账结合”的资金筹集模式,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这部分资金全部进人统筹账户;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费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集体和个人的缴费以个人的名义存人个人账户。考虑到失地农民收人不稳定的特殊性,缴费时间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他们可以按月缴纳、按季度缴纳、按年缴纳,或者是根据自己的收人情况,决定缴纳时间。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必须在个人账户中交费,够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3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管理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对失地农民的负债基金,是参保农民日后养老的“活命钱”,是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运行的基石,其管理和运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这项事业的成败。在管理上,政府要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资金首先必须由政府专职部门统一管理,建立财政专户,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风险基金,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根据物价涨幅适时调整保障水平,确保失地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不“贬值”。同时,对基金的正常运行要执行严格的监管,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进行管理。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与经营机构分开设置,前者负责对后者的监管和对社会保障市场的调控,后者负责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等,而且必须保障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公开性、科学性和独立性。4社会养老保津基金的运营基金的运营要设法把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投资经营的方式实现增值。鉴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我们未必要将全部社会养老基金交由私营机构经营管理,可以交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在引进投资机构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这些公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信誉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地考察,同时引进多家投资公司,并引人竟争机制,通过多元经营,分散经营风险。要保证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顺利保值、增值,不能仅限于存银行、买国债,必须实现投资方式多样化,应适当涉足实物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各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贷款、外汇、期货和国际投资等,但是这些投资领域的风险和收益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必须加强投资的监管。基金运营的监管要采取“社会监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过强化监管,最大可能地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监管主体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要设置专门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监督,重点应集中于金融、财务和业务方面,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为了防止舞弊行为,要建立市场准人制度,规定基金经营管理机构的最低法定准备金和相应责任,建立财务公开、信用和绩效评级制度以及严格的经济处罚制度。二是设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组集体代表和代表村组与个人利益的管理专家组成的监管理事会,理事会既监管经营机构的运作,又对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监督。这既有利于保证失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有利于防止政府监管机构的失职行为。5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支付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采用了“统账结合”的模式。养老金的支付也应分为两个部分。养老金二社会统筹部分+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的水平经常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指数定期调整,与当地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部分失地农民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基金的缴纳水平和增值状况。缴费达到15年以上,年龄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失地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发放,由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指定商业银行按月将养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此账户的设立和更改完全与受益人的身份证信息挂钩。参加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只要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即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开这一收益账户。同时,由于银行联网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处居住,都可通过居住地的银行取得这笔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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