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律法规论文1500字诉讼时效
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诉讼时效二年。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营销方式创新,对于工商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迎接加入WTO后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营销方式和物流管理有了改变,无论是工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还是物流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对现代物流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国外工商界大企业普遍采用“零库存”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意识到,必须把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等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专业化物流部门承担,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圳将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三大支柱产业,规划建设平湖物流基地等八大物流园地区。大连提出,要把大连建设成为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中心,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今年以来,国内兴起物流热,企业巨头们不约而同地盯上了第三利润源——物流。海尔成立了物流推进部,美的投资500万元成立物流有限公司。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还比较缓慢,虽有相当数量的仓储运输物流企业,但其服务、技术、规模等难以满足工商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物流管理比较分散,工业、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各行其事,形成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大型的、有实力的、拥有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网络的物流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功能比较单一。三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较差,物流环节的运输工具、承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增加,物流速度降低和物流成本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和竞争力。四是物流资产存量很大,但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利用率较低;物流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闲置比较严重。五是物流配送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我国加人WTO在即,人世后,包括物流在内的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将进入我国,国内物流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发展现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的宏观条件和商业机会均已具备。物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已在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开拓现代物流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力已不存在“瓶颈”制约,局部还有过剩,使开展现代物流运作成为可能;商品供过于求,商界竞争激烈使现代物流创造价值成为现实;现代信息技术为物流管理提供了系统支撑;国际国内专业物流公司的成功经验可直接借鉴;这些都是加快我国物流配送业的有利因素。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几乎每个工业企业都建立了仓库、车队负责包装、运输等业务,大而全、小而全、粗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大量资金;自备仓储和自备运输利用率低,成本过高;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率不能满足售后和服务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对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高物流管理的社会化和组织程度,变粗放管理为集约经营,才能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适应加入WTO,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约1/3的物流运作是承包给第三方的,发达国家甚至达5-8成。而我国的物流服务行业竞争力很弱,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服务质量与国外企业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入WTO后,根据协议,我国将进一步开放物流服务行业,国外成熟的物流企业会大举进入我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企业参与竞争,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对策建议 做好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物流整体效益最优化。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领域,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特别要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规划建设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业向集团化、联合化、规模化发展。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国家应把物流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加强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给予贷款、税收、引进等优惠支持。同时要合理利用我国商品物流配送领域存量资产,加强现有仓储、运输工具等的组织与整合,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功能整合,用活用好现有物流设施。调动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现有物流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物流设施的技术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 3.完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物流业健康发展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要求。要对现行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清理,根据加入WTO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避免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同时,为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增强竞争优势,应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加强物流管理的研究和人才培训,努力扩大国际合作。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部门和大专院校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研究机构或科研项目,但这些工作大都是分散的、独立的。物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统一协调、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别按照系统发展的要求开展技术、经济和管理等专业化的研究,才能使我国物流业发展走向健康轨道。政府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专业力量,分别对企业物流、社会物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开展系统的研究。以这些大专院校为基地,加大物流管理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为国家和企业积极培训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定期举办国际性的物流研讨会,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5.加强组织和协调。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政府部门要加大组织和协调的力度。建议由国家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牵头,交通、铁路、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参加,设立具有统一协调职能的高层次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6.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试点。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先试点,通过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追问: 是 物流法律法规 啊? 回答: 是啊我就职知道这些了如果不行我也没有办法了
诉讼时效制度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诉讼时效制度也称“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 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中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中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特殊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中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中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关系——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或者侵权行为人享有的财产请求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间和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不受时效限制。例如,公民、法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姓名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等不受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执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斥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协议变更法定的诉讼时效制度的内容或者约定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律所禁止。2、诉讼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以法定的事实状态——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的连续存在作为适用依据,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故不同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3、诉讼时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故区别于以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为后果的取得时效和消灭实体为法律后果的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8条的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 1、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2、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3、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价值与意思自治原则的价值之间进行了权衡。意思自治是民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其精髓在于赋予民事主体的自我选择权与自我决策权。依据这一原则,当事人有行使或不行使权利的自由,一旦当事人的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历经久远,已经为社会所信赖或成为其他事实的基础,则权利人再对过去的事实自由行使请求权,就难免会有害于以该事实状态为基础所确立的生活秩序及既成交易的安全。同时,年代久远会导致证据湮灭,当事人难以举证,法院也难以审理,即使在举证责任制度下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裁判结论也未必与事实相符。所以,学者普遍认为,基于公共利益考量,应当通过确立强制性的诉讼时效制度来部分地限制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过于强调诉讼时效的法定性和强制性,甚至使法院代替当事人行使该权利,则会导致公权对私权的过分干预,进而破坏意思自治原则的根基。因此《规定》一方面对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的强制特性给予了充分的体现,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另一方面,《规定》也充分体谅并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确认了是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乃是义务人的权利,其可以自由处分,但没有赋予法院在此方面的释明权,从而对诉讼时效制度的法定性价值与意思自治原则的价值进行了平衡。其次,《规定》对程序安定的价值予以了体现。民事诉讼的价值体系除了包含实体公正的价值之外,亦包含程序公正的机制。而程序安定价值即为程序公正的重要表征之一。在程序运作的层面,程序安定价值的实现即意味着程序的有序性、终局性、不可逆性等。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为了片面追求实体公正,或者片面允许当事人依凭其自由意志而任由诉讼程序反复进行,则势必会危及和破坏程序安定的价值。由于在诉讼时效制度中,对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有可能完全改变诉讼的终局结果,因此允许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诉讼阶段将会对程序的安定性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为此,《规定》第四条将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诉讼阶段限于一审,除非二审的时候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否则对于二审期间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予支持。尤其是,当事人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就此条规定而言,程序安定以及程序公正成为了立法者优先的价值选择。第三,在债权人的请求权和债务人的抗辩权之间,《规定》倾向于对前者进行优先保护。作为一项在两大法系国家均确立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的存在必要性不容置疑。从其创设目的来看,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追求流转效率而不得已作出的制度选择,因此它在要求部分债权人为了公共利益让渡和牺牲其合法权利的同时,也是对债务人违反义务行为的法律措施。基于诉讼时效制度的价值基础中存在“恶”的一面,法律解释者就应当在解释的过程中将此一制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人们“善”的观念的方向不断引导,即应侧重于对债权人的权利保护,作有利于债权人的解释。因此,《规定》第一条排除了“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等几种债权属于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从而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限缩解释;《规定》第四条对义务人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限定;《规定》在涉及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制度时,如果既可以作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也可以作有利于义务人的理解时,在不违背基本法理的情况下,都作了有利于权利人的理解,同时对诉讼时效障碍事由的认定进行了合法的扩张解释。如《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即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对前述三种法定事由进行了扩张解释,在此基础之上,《规定》第十条对其再次予以了扩张,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情形作了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意义,应该有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1、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
1 如果你起诉时,法院引用此法的诉讼时效,那么起诉方无疑会败诉,因其规定与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冲突,比其少180天;2 解决冲突的办法:起诉书应写明是180天后发生的侵权或争议,这样才能引用民事诉讼的时效“1年”期,这样就可顺利进行诉讼维权了。3 赔偿标准和当初约定的可以不同,有权按实际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受《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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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我是抄还是不抄呢、?晕。南大的童鞋+1
运输、仓储、装卸、配送等环节构成了物流系统,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物流业从传统的仓储、运输等功能性环节朝着系统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以整体经济效益为追求目标,其受到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当前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分析 从法律的效力来看,我们可以将当前的物流法律分为三种:首先是由国家制定的现行物流法律,或者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铁路法、海商法等;其次是涉及到物流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运合同的实施细则、或者是航道管理条例及海港管理的暂行条例、公路的管理办法等等,还有就是联合运输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总之,与公路、海港、航道相关的管理条例均属于行政法规;最后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与物流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对货物搬运的规定,对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规定、铁路运输管理办法等等,这些都属于我国的物流法律。 从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弥补了过去的“法律空白”,大大提升了法律的效率,对物流业的高速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功效。 二、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其仍需要不断地调整,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其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一)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从我国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来看,其主要是来自传统的经济环境下产生的法律,其在那种形势下产生,与当时的环境相适应,推进了当时的物流业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传统的法律明显已经无法满足今天物流系统发展的需求,一些法律出现交叉,一些新兴的行业也缺少与之对应的法律,无法满足物流行业的发展需求,更无法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传统的物流法律进行修订、补充甚至是废除。从技术上来看,我国的物流法律技术性较差,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在宏观调控与微观约束力上力度不够。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流通基本法亟待建立 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仍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分,缺乏自己独立的体系,没有基本的保障,物流的法律法规分布在各类的法律渊源中,对物流的相关行为约束力不够,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物流基本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场的准入机制不够健全 从西方的物流系统管理经验来看,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须要依赖标准的制定及实施,要想进入到这个行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也就说必须要有完善的准入机制,这是物流发展的基础。建立健全物流市场的准入机制,加强管理,改善行业的整体水平。 (三)层次不够,效力不足 从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现状来看,其主要是由中央的部委、地方部门进行制定的,相较之下,其规范性较差,没有法律的制约作用,其主要以条例、法规、办法及规定的形式出现。从其内容来看,部分内容与国际惯例相违背,实际的管理汇总运用难度较大,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在法律纠纷中其一般只可作为参照性依据存在,没有实际的效力,调整主体间的关系功效较差,制约作用不够明显。 三、改进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对策 从上文的分析中,对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发展情况有了初步的认识,因此,必须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改进我国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体系 首先,增强与市场的适应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物流体系建立与健全迫在眉睫,从过去的发展历史及客观环境来看,我国要建立健全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关键是确立主体资格,建立物流主体法,做到权责分明,同时必须要明确规定行业的准入机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同时要加强行业的行为规范,制定与之对应的行为法,对物流主体所从事的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另外要加强国家与物流主体间的调控的宏观调控法,使其与市场发展相一致;最后是保障国家、物流主体及劳动者与消费者的权益的保障法。只有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其次,建立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市场准入标准。随着电子信息行业的发展,各行各业开始应用其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但是从物流业的发展形势来看,其还没有建立完整的物流电子认证体系,而且电子签名出台仍显落后,这对其长远发展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建立物流行业的准入标准,提升技术水平,改善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提高物流法律法规的层次水平 从法律的构建到实施,其有自己的目标,而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是为了完善相关法律,补充缺失,改进不足,实现各行业间的法律沟通,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法。提升物流行为的规范性,同时也提高物流的运作效率。 (三)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 中国地大物博,地域差别较大,因此其物流发展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在建立物流法律的时候考虑到当地的具体环境,近期内建立健全全国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根据自身的基础与条件,制定出符合当地物流发展的法律。同时,要考虑到物流发展的区域性,加强区域间的沟通,更好地推进物流行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的物流法律法规还有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对此,除了上文中提到的问题外,还必须要加强行业人员素质的培养,人是发展的根本,因此,要想发展,必须要加强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遵守法律,促进法律的完善,推进行业的发展。
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及其应对策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经济逐步发展成一种崭新的运作方式和商务模式,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同时也引发了经济领域里自工业革命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一场变革。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实现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快速转型的同时,物流业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越来越显示出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战略地位。 物流过程是企业采购、生产制造、流通等环节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三利润源泉”,同时也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企业降低成本的最后手段。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发达国家的现代物流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源泉、产业升级和企业重组的关键推动力、以及区域创新和经济发展支撑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现代物流将极大地改变目前的商务、生产模式,最终作为一个系统化的整体成为社会经济的基础层面部分。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物流业的发达程度和水平高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现代物流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最具普遍影响力的经济基础和“朝阳产业”。 现代物流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发达国家,现代物流的发展非常迅速。美国和日本已经走在物流发展领域的前列,欧洲的现代物流起步稍晚,但最近在政府部门与企业的重视下也得到了较大发展。 美国的经济模式具有将信息通讯领域里的新技术有机融入到社会之中的灵活性,因而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高度的物流信息化与集成化。美国的生产流通率非常高,这使企业的利润和投资收益能持续增加,从而诱发新的研究开发投资,这种投资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形成良性循环。美国专家Litan曾于2001年计算了物流领域里的信息革命对美国经济带来的降低交易、运输费用、减少存货等方面的管理性节约,如在制造业里,成本降低为1%~2%。信息化程度与中国相当的法国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应用软件技术,追求高起点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国KN 公司在全球98个国家、600个城市开展物流业务。在没有自己的轮船、汽车和飞机的情况下,该公司通过自行设计开发的全程物流信息系统,对世界各地的物流资源进行整合,使其空运业务做到了世界第五,每周运输量9万次,其海运业务更是位居世界第一。 经济史学家Angus Maddison通过对过去1000年世界经济的分析指出:500年来全球经济的发展成果绝大部分是由通信和运输成本降低带来的,经济自由化以及运输和通信成本的日益下降将继续推动经济一体化。从这一点来说,融合了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的现代物流将继续对世界经济的运行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双重推动下,物流业正在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迅速转型并成为当前物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系统工程思想的指导下,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强化资源整合和物流全过程优化是现代物流的最本质特征。在国际上,信息技术与标准化两大关键技术的系统化集成应用对物流的整合与优化起到了革命性的影响,网络规划和优化理论与方法、自动化、智能化的关键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型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应用等科技进步也对现代物流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并且在新的技术平台的支持下不断创新。 在各大物流服务商致力于寻求技术领先优势的竞争中,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大体上呈现四个主要方向,即物流技术装备的自动化、物流运作管理的信息化、物流运作流程的智能化及多种技术和软硬件平台的集成化。相对而言,目前现代物流的信息化、集成化发展迅速,这一点在横向领域里更为普及。在纵向领域里,现代物流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是一体化和智能化。 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问题 我国物流业最近几年增长十分迅速,以2003年为例,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分析,2003年中国物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均高速增长。 全国社会物流总值5437万亿元,同比增长9%(按现价计算)。物流总值的高速增长,表明经济增长对物流的需求越来越大,经济发展对物流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 社会物流总成本为24974亿元,同比增长6%,较同期全国社会物流总值9%的增长速度低3个百分点,说明由于物流运行条件的改善,社会物流总效益在提高。 物流业增加值稳步上升,为7880亿,同比增长5%。物流业增加值占同期GDP的比重为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从物流业细分类增长情况看,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等发展最快,说明物流增值服务在加速发展。 中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企业信息化正在成为企业增强活力与竞争力的推动力量。信息化决策主要集中在企业的最高管理层,特别是70%以上的企业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层。说明中国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从简单应用发展到复杂应用,从战术层面发展到战略层面,从管理驱动发展到市场驱动,从技术推动发展到变革推动。 但是,我国物流总体水平并不高,信息化程度不足已经成为我国现代物流进一步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产业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根据国际研究机构的估计,美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约相当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出的25%,欧洲为30%,亚洲的总体水平低于5%,而中国仅在2%左右。我国现有物流服务模式基本上仍然以自营为主,缺乏相应的关键技术与信息支持。我国第三方物流模式的比重较小,水平、规模均不能令人满意,能够提供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物流完整解决方案的企业几乎没有,而第四方物流服务模式尚处于理论研究和探讨阶段。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对200多家物流服务企业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能提供的综合性全程物流服务还不足总体需求的5%。这是制约我国物流社会化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物流业成本占GDP比重仍然居高不下,据测算,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的比重在1991年为24%,到2002年下降到5%,2003年在21%左右,下降的幅度很小,说明中国经济运行仍处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轨期,由于体制因素特别是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商业运作模式根深蒂固,也使得中国物流业的总体水平比较落后。 我国物流企业信息化的总体水平较低,物流领域中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普及的程度还不高,发展也十分不平衡,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物流服务的需要。中国仓储协会2001年4月公布的中国物流企业信息系统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物流企业中有61%完全没有信息系统支持,而在有信息系统支持的39%的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只有38%的企业有仓储作业管理,31%的企业有库存管理,27%的企业有运输管理。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的落后已成为我国物流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同时,我国物流信息化亟需相关环境的支持。由于受物流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物流业存在着标准间互相冲突、标准化程度不高、标准化适用范围有限和实施力度不足等问题。同时,我国对物流领域的立法力度不够,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各行业的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差,互相冲突。物流服务体系建设落后,物流技术领域缺乏具有宏观指导能力和促进技术交流的权威机构。我国物流赖以发展的环境大大落后于物流发展形势的要求。 据估算,如果有可参照的标准与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企业的信息系统开发费用可以降低80%,将各系统连通起来的成本也可以减少至少一半以上,从而避免大量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与建设成本,减少企业信息化的风险。 应用推广信息技术是关键 从国外发展的情况来看,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的发展基本经历了从基础性的业务执行、数据采集/内部可视化、数据连接性、供应链可视化以及复杂的供应链管理决策支持等诸多阶段。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的系统复杂程度越高,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也就越大。从多家权威机构进行的调查分析结果来看,当前我国企业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发展尚处于业务执行和数据采集/内部可视化之间,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管理的效率尚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我国现代物流信息化工作的展开,具体讲就是要通过推进物流活动横向与纵向的集成,提高针对具体行业与区域的解决方案的水平,达到现代物流运行质量的整体提升。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物流信息系统需要像纽带一样把供应链上的各个伙伴、各个环节联结成一个整体,这就要在编码、文件格式、数据接口、EDI、GPS等相关代码方面实现标准化,物流软件也需要融入格式、流程等方面的行业标准,以消除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为企业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 物流集成化发展的横向集成最终落实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上。通过对各个区域内物流相关信息的采集,为生产、销售及物流企业等信息系统提供基础物流信息,满足企业信息系统对物流公用信息的需求,支撑企业信息系统各种功能的实现;同时,通过共享物流信息来支撑政府部门间行业管理与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能整合区域内各种物流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源,完成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加强物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并优化供应链。这有利于提高社会大量闲置物流资源的利用率,起到调配社会物流资源、优化社会供应链、理顺经济链的重要作用。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实现与电子商务B2B或B2C系统的对接。良好的物流信息平台是与电子商务系统高度集成的统一平台。同时,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为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相互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大幅度地提高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协作水平,提高企业的数据连接性和供应链可视化,普遍降低现代物流社会总成本,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建设 现代物流的纵向集成需要加强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体系的建设。强调物流的微观集成、自身集成与宏观集成系统发展。 加强供应链与物流一体化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是针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虽然近年来政府、行业和企业加大了对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投入,但从实施的总体效果来看,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物流信息系统的总体成本过高,究其原因,是因为缺乏先进适用并且经济合理的基础性关键技术。因此,要集中力量对现代物流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降低关键技术普遍使用的整体成本,以及对现代物流核心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形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主要包括针对信息采集、快速反应、管理监控以及双向通讯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 -3-25/shtml 这是在网上下来的,给你做个参考,如果你能用请做下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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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法律法规论文1500字开头
通过对物流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对相关的只是有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认识。首先,物流是干什么的呢,要先明确一下概念啊,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现代物流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欧洲,拓展于中国,这是现代物流历史发展的一条公认的轨迹。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上海洋山国际深水港的开发,我国的现代物流产业一定会以跨越式发展的强劲速度,赶超西方现代物流发达国家的水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领域的秩序的建立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和辅助,尽管物流还是一门新兴学科,但由于它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而受到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其中当然包括法学界。中国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法律环境是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物流的立法层次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理论上也很少有对物流法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讨,对物流法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从而无法更好地指导物流实务,规范物流参与者的行为。因此,急需在理论上研究物流法的基本范畴和构造物流法的体系,以便通过法律分配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各方的利益。 从现实看,目前很有必要通过制定法律,对从事物流服务的主体及物流企业进行规范。其中重要的环节就是对物流市场实行准入制,物流企业门槛低或者把关不严,是目前运输市场出现混乱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市场准入的目的就是要限制一些不具备基本条件也打着物流旗号企业进入物流业,搞不正当竞争,破坏物流市场的健康发展。对市场准入的条件,一般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有无开展物流的必要的物质条件;二是有无必要的人才;三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从这里也可看出,我国推行物流标准的重要意义。如从人才的角度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行业认证,可以说是为今后推行物流市场准入制度准备人才条件。另外,通过准入制来实现物流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因为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才能实现最经济的、最有效益,才能形成良性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总的来说,物流要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协调,才能做到有条不紊,经久不息。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营销方式创新,对于工商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迎接加入WTO后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营销方式和物流管理有了改变,无论是工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还是物流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对现代物流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国外工商界大企业普遍采用“零库存”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意识到,必须把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等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专业化物流部门承担,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圳将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三大支柱产业,规划建设平湖物流基地等八大物流园地区。大连提出,要把大连建设成为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中心,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今年以来,国内兴起物流热,企业巨头们不约而同地盯上了第三利润源——物流。海尔成立了物流推进部,美的投资500万元成立物流有限公司。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还比较缓慢,虽有相当数量的仓储运输物流企业,但其服务、技术、规模等难以满足工商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物流管理比较分散,工业、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各行其事,形成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大型的、有实力的、拥有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网络的物流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功能比较单一。三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较差,物流环节的运输工具、承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增加,物流速度降低和物流成本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和竞争力。四是物流资产存量很大,但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利用率较低;物流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闲置比较严重。五是物流配送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我国加人WTO在即,人世后,包括物流在内的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将进入我国,国内物流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发展现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的宏观条件和商业机会均已具备。物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已在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开拓现代物流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力已不存在“瓶颈”制约,局部还有过剩,使开展现代物流运作成为可能;商品供过于求,商界竞争激烈使现代物流创造价值成为现实;现代信息技术为物流管理提供了系统支撑;国际国内专业物流公司的成功经验可直接借鉴;这些都是加快我国物流配送业的有利因素。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几乎每个工业企业都建立了仓库、车队负责包装、运输等业务,大而全、小而全、粗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大量资金;自备仓储和自备运输利用率低,成本过高;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率不能满足售后和服务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对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高物流管理的社会化和组织程度,变粗放管理为集约经营,才能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适应加入WTO,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约1/3的物流运作是承包给第三方的,发达国家甚至达5-8成。而我国的物流服务行业竞争力很弱,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服务质量与国外企业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入WTO后,根据协议,我国将进一步开放物流服务行业,国外成熟的物流企业会大举进入我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企业参与竞争,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对策建议 做好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物流整体效益最优化。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领域,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特别要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规划建设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业向集团化、联合化、规模化发展。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国家应把物流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加强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给予贷款、税收、引进等优惠支持。同时要合理利用我国商品物流配送领域存量资产,加强现有仓储、运输工具等的组织与整合,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功能整合,用活用好现有物流设施。调动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现有物流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物流设施的技术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 3.完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物流业健康发展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要求。要对现行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清理,根据加入WTO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避免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同时,为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增强竞争优势,应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加强物流管理的研究和人才培训,努力扩大国际合作。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部门和大专院校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研究机构或科研项目,但这些工作大都是分散的、独立的。物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统一协调、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别按照系统发展的要求开展技术、经济和管理等专业化的研究,才能使我国物流业发展走向健康轨道。政府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专业力量,分别对企业物流、社会物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开展系统的研究。以这些大专院校为基地,加大物流管理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为国家和企业积极培训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定期举办国际性的物流研讨会,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5.加强组织和协调。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政府部门要加大组织和协调的力度。建议由国家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牵头,交通、铁路、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参加,设立具有统一协调职能的高层次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6.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试点。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先试点,通过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追问: 是 物流法律法规 啊? 回答: 是啊我就职知道这些了如果不行我也没有办法了
我国是法治的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物流法律法规论文1500字怎么写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愈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加快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大力推动企业营销方式创新,对于工商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迎接加入WTO后分销服务逐步放开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加快我国物流业的发展提出几点意见和建议。 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传统营销方式和物流管理有了改变,无论是工商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还是物流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对现代物流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尤其是国外工商界大企业普遍采用“零库存”等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意识到,必须把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等物流环节从生产企业中分离出来,由社会专业化物流部门承担,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深圳将物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三大支柱产业,规划建设平湖物流基地等八大物流园地区。大连提出,要把大连建设成为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中心,并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政策。今年以来,国内兴起物流热,企业巨头们不约而同地盯上了第三利润源——物流。海尔成立了物流推进部,美的投资500万元成立物流有限公司。但从总体上讲,目前我国现代物流发展还比较缓慢,虽有相当数量的仓储运输物流企业,但其服务、技术、规模等难以满足工商企业的需求,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物流管理比较分散,工业、交通、内贸、外贸等部门各行其事,形成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大型的、有实力的、拥有跨地区甚至全国性网络的物流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功能比较单一。三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较差,物流环节的运输工具、承载设施、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不统一,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增加,物流速度降低和物流成本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和竞争力。四是物流资产存量很大,但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利用率较低;物流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技术水平低,闲置比较严重。五是物流配送建设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目前,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但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到电子商务的推广和应用,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我国加人WTO在即,人世后,包括物流在内的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将进入我国,国内物流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发展现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的宏观条件和商业机会均已具备。物流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地方和企业已在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开拓现代物流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国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力已不存在“瓶颈”制约,局部还有过剩,使开展现代物流运作成为可能;商品供过于求,商界竞争激烈使现代物流创造价值成为现实;现代信息技术为物流管理提供了系统支撑;国际国内专业物流公司的成功经验可直接借鉴;这些都是加快我国物流配送业的有利因素。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需要。过去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几乎每个工业企业都建立了仓库、车队负责包装、运输等业务,大而全、小而全、粗放管理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过大,占压大量资金;自备仓储和自备运输利用率低,成本过高;销售配送体系不健全,产品实体分配效率不能满足售后和服务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集中精力发展其核心业务,对传统的物流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提高物流管理的社会化和组织程度,变粗放管理为集约经营,才能使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适应加入WTO,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约1/3的物流运作是承包给第三方的,发达国家甚至达5-8成。而我国的物流服务行业竞争力很弱,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资本优势,服务质量与国外企业相比也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入WTO后,根据协议,我国将进一步开放物流服务行业,国外成熟的物流企业会大举进入我国,因此,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加入WTO的挑战,实施物流改造,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是企业参与竞争,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对策建议 做好物流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物流整体效益最优化。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物流业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领域,形成配套的综合运输网络,完善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改变目前我国物流业各部门互不协调、重复建设的现状。特别要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实力,规划建设一些大型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以形成比较完整的全国性物流网络,推动物流业向集团化、联合化、规模化发展。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立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国家应把物流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加强在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给予贷款、税收、引进等优惠支持。同时要合理利用我国商品物流配送领域存量资产,加强现有仓储、运输工具等的组织与整合,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功能整合,用活用好现有物流设施。调动物流企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现有物流设施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物流设施的技术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造成资产闲置和浪费。 3.完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和标准是物流业健康发展和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的要求。要对现行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清理,根据加入WTO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避免市场混乱、竞争无序。同时,为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增强竞争优势,应研究制定物流业发展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 加强物流管理的研究和人才培训,努力扩大国际合作。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部门和大专院校设立了专门的物流研究机构或科研项目,但这些工作大都是分散的、独立的。物流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统一协调、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别按照系统发展的要求开展技术、经济和管理等专业化的研究,才能使我国物流业发展走向健康轨道。政府部门要组织有关科研教育单位的专业力量,分别对企业物流、社会物流的技术、经济、管理等问题开展系统的研究。以这些大专院校为基地,加大物流管理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为国家和企业积极培训物流方面的专业人才。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定期举办国际性的物流研讨会,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5.加强组织和协调。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政府部门要加大组织和协调的力度。建议由国家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牵头,交通、铁路、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参加,设立具有统一协调职能的高层次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改进管理、强化服务,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6.选择重点企业进行试点。推行现代物流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先试点,通过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追问: 是 物流法律法规 啊? 回答: 是啊我就职知道这些了如果不行我也没有办法了
论文怎么写 一、标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二、目录 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 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 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 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三、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 ●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 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 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 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 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 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 参考资料: (论文荟萃)
法律诉讼论文题目
刑法:1:论正当防卫的限度 2:论防卫过当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侵权行为法:1:论精神损害赔偿 2:论侵害人身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3:论侵害人身权的归责原则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1、论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 2、论法律的平等价值 3、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4、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5、所有权保留若干问题研究 6、网络金融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制 7、论公司合同风险及其规制 8、论夫妻侵权的法律规制法辅 9、逃税罪研究 10、校园暴力的成因与法律防范 11、正当防卫疑难问题研究 12、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 13、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 14、论交通肇事罪 15、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以上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 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不动产事实物权 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 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 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 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 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 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 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