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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口普查的论文结果分析800字

发布时间:2024-08-31 02:46:54

关于人口普查的论文结果分析800字

//世界人口问题论文 (地理小论文) 一、影响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对人口自然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决定了人口的增殖条件和生存条件,通过改变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来影响人口的自然增率。一般情况下,当人口数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时,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会刺激;当人口数量超越了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消费总数后,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受到遏制。在现代生产力水平下,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往往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经济因素对人口机械增长也有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经济发达或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对人口具有一种吸引力和凝聚力,人口机械增长为正值;相反,经济落后或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地区,对人口会产生一种排斥力和离散力,人口机械增长一般为负值。 文化因素: 这一因素更多地影响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随着科学文学水平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趋于下降,现代社会里这一趋势尤为明显,其表现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人们接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平均婚龄也会相应推延;二是科学文化水平愈发达,人们的生理知识、育儿知识、保健知识就愈丰富,促成婴儿死亡率降低;三是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愈高,就愈加注意自身及其后代各项素质的提高,少生优育,把有限的收入用于将子女培养成具有更高科学文化素质的现代人。 医疗卫生因素: 医学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有着直接影响。首先,它使得因各种疾病致死的死亡率下降,从而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人口平均寿命;其次,它对控制生育和实行优生优育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世界人口分布 人口地理分布是人口增长过程在空间的表现形式。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即深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更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 世界人口分布不平衡 由于世界各国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而人口的地理分布是不平衡的。世界人口空间分布分为人口稠密地区、人口稀少地区和基本未被开发的无人口地区。据统计,地球上人口最稠密地区的约占陆地面积的7%,那里却居住着世界70%人口,而且世界90%以上的人口集中分布在10%的土地上。人口在各大洲之间的分布也相当悬殊。欧亚两洲约占地球陆地总面积的2%,但两洲人口却占世界人口总数的2%。尤其是亚洲,世界人口的60%居住于此。非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一半而人口尚不到世界总人口的1/4。大洋洲陆更是地广人稀。南极洲迄今尚无固定的居民。欧洲和亚洲人口密度最大,平均每平方公里都在90人以上,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平均每平方公里在20人以下。大洋洲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每平方公里才2.5人。世界人口按纬度、高度分布也存在明显差异:北半球的中纬度地带是世界人口集中分布区,世界上有近80%的人口分布在北纬20°~60°之间,南半球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11%多;世界人口的垂直分布也不平衡,55%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海拔200米以下、不足陆地面积28%的低平地区。由于生产力向沿海地区集中的倾向不断发展,人口也随之向沿海地带集中。目前,各大洲中距海岸200公里以内临海地区的人口比重,已显著超过了其面积所占的比重,并且沿海地区人口增长的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从国家看,情况也是这样。目前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人口1亿以上者有10个国家,它们是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巴西、日本、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这10国人口总数共有5亿多,约占世界总人口的60%。此外,世界上还有一些人口非常少的国家,如瑙鲁(0.7万人)、安道尔(5万人)、圣马利诺(2.3万人)、摩纳哥(3万人)、梵蒂冈(1380人)。从各国人口密度来看,摩纳哥的人口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达2万人,新加坡4300人,梵蒂冈1920人,马尔他1110人等。世界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有法属圭亚那(1人)。蒙古(1人)、纳米比亚(2人)、利比亚(2人)、毛里塔尼亚(2人)、冰岛(2人)等。 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 近代以来,世界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使全球人口分布表现出大小不等的一些密集的点。进入90年代,全世界总人口中已有49%以上集中于城市。 世界人口最稠密和最稀少地区 从人口地区分布图上能确切地反映出人口的实际分布状况。世界人口分布最稠密的地区有如下几类:①沿海沿湖的平原地带。特别是一些海岸线比较曲折、具有优良港湾地区,或某些大河入海口处。如亚洲大陆东部沿海区、南亚沿海区,欧洲波罗的海沿岸区,大西洋沿岸、地中海沿岸、非洲几内亚湾沿岸区,美国大西洋沿岸波士华地区,佛罗里达和墨西哥湾沿岸区、太平洋沿岸加利福尼亚、西雅图—温哥华(加)地区,五大湖地区,巴西——委内瑞拉沿海区,阿根廷——乌拉圭沿海区,智利——秘鲁沿海区、澳大利亚东南部沿海区;②流入三大洋的一些大河的中下游平原地带或河口三角洲地区。亚洲东部、南部尤为突出。③若干温带和热带的岛屿和半岛上。岛屿四面环海,半岛三面环海,若位置适中,并兼有优良港湾,则往往成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④内陆某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地方。由于矿业开发,以及修筑铁路和公路,随之成为工业中心而形成一个城镇集团;⑤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某些内陆高原上。由于地势较高,没有平原或低地区那样炎热和潮湿,危害人们健康的热带疾病也大为减少,如墨西哥高原、巴西高原、秘鲁高原、东非高原等地;⑥沙漠中的绿洲地区等。世界人口非常稀少地区的有以下几类:①两极圈以内地区;②北半球北纬50度至北极圈之间广大的原始森林地带;③回归线附近和温带大陆内部的沙漠、戈壁地区;④热带雨林区;⑤高山地区。 三、人口增长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的人口论认为,人有两重性。人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是生产者。人作为消费者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都要消费生活资料;人作为生产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年龄条件,老人和小孩只能作为消费者,不能作为生产者;其次,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残废的人、有病的人都很难成为生产者;再次,人作为生产者要占有或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此外,作为生产者还必须掌握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所以人口增长要与物质资料增长相适应,如果做到这点,无论是人口多,还是人口少,都对生产有促进作用。如果人口增长大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过剩人口无法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将从生产者转变为消费者,这将加重社会负担;如人口增长慢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生产资料将无法与人口相结合,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同样会影响生产发展。所谓人口问题就是人口增长与物质资料的增长不相适应并且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增长速度。马克思认为,通过人口自我调节,人类完全能够使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相统一。 所以现在人们应该有计划的生育,使世界人口与自然和社会相协调。

呵呵,我现在找到了。

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与社会发展 十几年来,城市农民工、外来工、流动人口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城市中的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中的众多制造业、服务业工作是由这个群体完成的。虽然他们在城市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客观地说他们只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但是,毋庸置疑,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的问题,意义却极为重大。它涉及未来50年中国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和社会能否长治久安的基本问题。 近代以来,大规模的城市化现象发端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上述诸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使得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以及所谓“现代化”成为同样的一个历史进程。这样,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城市化”,即多数人口形成了聚集居住的格局。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受到世界列强的侵略,以及受到军阀割据的困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有甚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即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样,到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就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到,由于矛盾长期积蓄,中国城市化任务的压力就显得无比沉重,需要在短期内解决长期积蓄的问题,出现了短期内城市化需要加速发展的局面。显然,这会带来新的发展上的不协调。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一。 迄今为止,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此种差距已有长久的历史,今日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仍然是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期,既有非常原始的农耕社区,也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后工业化发达社区,比如上海的浦东社区。差异如此悬殊的社会结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一般说来,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的农村与东部一些发达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为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倍数大约为6-8倍,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乡经济差距曾经有所缩小,从指标上看,降到2-3倍。但到了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此种差距又有回归的趋势,即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的8-0倍左右。90年代中期,差距扩大到3-4倍,到了90年代末、21世纪初叶,两者的差距更扩大到了超过5倍的水平。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是导致农民大量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基本动因。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大,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城市化就处于不同的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然而,绝大多数地区,却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由于不同发展阶段同处于一个历史时期,这样,政策上就无法统一,顾及了第一阶段的对策,必然就与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对策相忤逆,反之亦然。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二。 此外,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内地人口总数已达658亿,即使按照较高的指标计算,城市人口也仅占到总数的09%,这样,即使达到不太高的标准:60%的人口城市化,也面临着完成3亿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任务。如此巨大人口的城市化,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这不仅面临着城市多方面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任务,而且还面临着使数亿人改变生活方式的艰巨努力。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三。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战略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采取的是一律严格控制的对策,即在对策上不鼓励任何一种城市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采取的是鼓励发展小城市战略,同时,对于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的正式居民人口仍然实行比较严格控制的做法。当然,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开了暂住型的流动人口,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因此,实际上,农民工还是更多地流向了大城市。 户籍制度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分析 像中国这样实施严格户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上是很少的。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要建立起严格的户籍制度呢? 户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对策。从本质上看,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其核心是在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秩序。1949年以后,我们曾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先是在50年代初进行了土地革命。接着,在1956年实行了城市私营经济的改造。到了50年代中后期,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系了。从法律上说,财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却是件难事。因为,财产、资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规则或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起一种社会屏蔽的机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该制度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人享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倾向就是试图最大限度维持较多农村人口和较少城市人口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松了对于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限制,加之产权、文凭、技术证书等作为社会屏蔽和筛选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已经大大削弱,中国才开始从人口的城乡逆向流动,转变为城市化的正向流动。尤其是在1982年以后,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的经济政策,农民工流入城市骤然增多,从此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民工潮。 从宏观结构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工的流入城市,表现为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变迁。农民工的流入城市并不是政府计划运作的,而是农民工自主的一种选择。对于农民工的流动,我曾在四川、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的家庭做了问卷调查。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的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 在市场环境下,劳动力流动有两条基本规律:第一、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入价格高的地方;第二,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能力高于流出地人口的平均水平。我们的调查数据印证了这两条定理。首先,我们发现,远距离迁移、到本省以外去打工的占大多数。我们知道,四川、重庆位居我国西部,而收入较高的地区大多在东部沿海、所以,多数人为追求高收入,自然是远距离外出。对于此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证明,外出地点排在第一位的是广东,可见是经济规律使然。 其次,流出的人口多是具有较强经济活动能力的,这一点在年龄结构上展现得一目了然。35岁以下的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88%,所以说,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所以,在国内的招工告示中,我们常常看到对于应聘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在35岁以下”等等,这种对于年轻劳动力的规定,在全世界其他国家很少见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外出劳动力的年轻特点。 所以,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将十分有活力的年轻劳动力与资本密集的东部沿海区域相结合、与投资高度密集的城市区域相结合,此种结合的结果,当然会创造较高的效益。 采用市场手段配置劳动力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就是,大量高素质、高经济活动能力的劳动力流入了收入较高的城市地区,从而使得农村中出现以老人、儿童、妇女居高的人口结构问题。但是,反过来看,如果产业的升级、经济的跃进已经使得资本聚集到了沿海地区和城市地区,那么,远离资本的劳动力既不能获得收入也不能创造效益,我们确实没有道理让强壮劳动力呆在农村守穷,所以,不流动反而是对谁都不利。 关于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在市场条件下,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于是,市场形成的第一次分配往往非常残酷,即优胜者与失败者之间形成巨大差异,优胜的企业可以成为亿万资产的集团,失败的企业则一文不名,甚至宣布破产。然而,在市场体制下,分配绝不是仅仅通过这样一次环节,而是要经过多环节的再次分配。比如,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贫闲线制度、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制度等等。在再次分配的多环节中,比较多的是体现出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因素。 然而,当我们考察流入城市的八千万到一亿农民工时,我们却发现无论在初次分配环节,还是在再次分配环节和多次分配环节,城市农民工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上。以往多次调研证明,相对于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农民工的收入是较低的。在不少国营工厂里,农民工的收入,仅相当于正式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 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所完成的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市场分配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市场分配的体制中,应通过多次分配的途径,使得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晚上九点多时,听见有人敲门,按照安全规则,槅门问一声:是哪位?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人口普查的。打开门,本以为会看见人民警察在门口站岗,却发现是两名大学生。程序很简单,他们问了几个问题,比如:在这一年之内,有没有流动人口?住房面积?常住人口?我在一张表格上按照他们的提示填写了家庭成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民族等等。走时他们笑着说:打扰了。我一愣,回答:你们也辛苦了。他们是两个人,一个很清纯的小女生,一个明朗的大男孩,戴副眼镜。他们又去下一家调查了,不知道要忙碌到什么时候,不知道天黑如何回学校,不知道这一路走来要爬多少个台阶?在这里我向他们的勤劳、奉献精神致敬!可爱的大学生们,辛苦了!

关于人口普查论文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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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楼主我的邮箱是最好是10篇呢 谢谢大家了

将我写好的一篇供你参考:  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一些问题的探究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公布与施行,为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了保障,这是从法律层面来进行的。但是在组织工作和具体操作环节上如果不能控制完整性误差和内容性误差的产生,最终的普查结果仍然会出现偏差,甚至出现很严重的偏差。比如重复或遗漏登记普查对象,比如误解普查项目含义或编码错误,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全国有近千万的普查工作人员,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普查的关键的概念性问题,这对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工作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本文就人口普查的一些问题提出个人见解,供参考。  一、对人口普查对象与普查登记对象的探究  1、联系:所有的普查登记对象都一定是人口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都需要普查登记,也一定是登记对象。  2、区别:人口普查对象使用于普查小区以外的如普查区乃至全国范围上,具有全局性和绝对性;而登记对象只是从某个区域(如普查小区、普查区等角度而言的,具有局部性和相对性;再有普查对象是从自然人的角度进行定义的,而登记对象是从普查表的角度进行说明的。  例如:对于临时来本小区的中国公民,虽然他是人口普查对象,但他不是本普查小区的登记对象。所以对普查员来说,不是看着什么人都是登记对象,也不是没看到的人就不是登记对象。实际工作中真正理解这些含义远比其他更为重要。  二、对地物、建筑物、房屋、住户单元、户的概念探究  地物是测绘学中的概念,它是地面上天然或人工形成的物体,广义包括地面上各种有形物(如山川、森林、建筑物等)和无形物(如省、县界等)。地球表面上相对固定的物体,可分为天然地物(自然地物)和人工地物。如居民地、工程建筑物与构筑物、道路、水系、独立地物、境界、管线垣栅和土质与植被等。  这次人普方案与细则、普查表填写说明中,出现“地物”概念有11处,出现“建筑物”概念共有46处,出现“房屋”概念37处,出现“住户单元”概念共有19处。前两个概念用的是例举解释法。后两个概念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出现这种现象就给实际工作中带来混乱,影响普查工作和培训学习的进度和质量。  “地物”是普查区域边界的明显标识,除了在《细则》中给出的四个例举(地物是指道路、胡同、河流、田埂等)外,工作中多数就是随意使用了,并且多是用文字注释,因为《细则》中并未说明用什么符号标识,也许是让具体工作人员耗时去猜吧,因为没有其它理由可说了。用明确熟悉的地物来标识普查区域边界,目的就是保证普查对象在地域范围上不重不漏不错,而这里的“明确熟悉”对工作在此区域的普查人员来说,远比上级普查领导者或研究者们更为重要。它既可以是占有一定面积的房屋、湖泊、田地等,也可以是“没有面积”的电杆、一颗树、界碑、里程碑、烟囱、岗亭等;它既可以是带状延长的山脉、道路、通讯线、管道、垣栅等,也可以是方圆式的广场、某某出口等等。只要具有相对固定性,一切地物均包括在内。  而建筑物是人工地物的一部分,它包括房屋和其他构筑物。建筑物在这次普查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锁定普查对象的工具,不管在小区图中,还是在《户主姓名底册》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且首次列为普查表中的一个项目进行填报。但在《细则》中给出个不能再简单的定义:“建筑物是指楼房、平房、临时棚户等”,虽然之后给出一些关于建筑物的“问题解答”,但依然没涉及到“建筑物是什么”的内容,在普查工作和培训中除了茫然还是茫然。在对“两员”的问卷调查中发现,把“小区图绘制”、“底册编制”、“地物概念”、“建筑物概念”、“房屋概念”、“住房单元概念”放在一起进行“难易理解”提问,竟然有22%的人认为“建筑物概念”最难理解(将其放在第二难度的还有17%)。既然“建筑物”是用来锁定普查对象的,那么普查中的建筑物概念就是有人居住或工作的建筑物都是普查应确定的建筑物。对于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如果确定没人居住也没有户口挂寄上面,也应该不予考虑(如果成集群可合并一处考虑,如整车间,整个工场等)。毕竟我们不是房屋普查,也不是法人普查,而只是自然人普查。这也可以称为我国人口普查中建筑物的灵活可变性吧。  而普查中的“住房单元”与“户”的概念,在《摸底工作细则》中并没给出确切的定义,但在《底册》编制方法中规定:“每幢居住用建筑物内的每一个住房单元都要给出一个‘房屋编号’”。还写到“对非居住用建筑物(商场、写字楼等),只把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进行编号,有几个住人的房间(住房单元),就给几个‘房屋编号’”。从中可得出,“住房单元”就是“房屋”。《细则》中在解释“户编号”时规定:“‘户编号’是对居住在每个住房单元上的户(家庭户或集体户)进行的编号”。从这句话可得到两个信息:一是普查使用的“户”是指家庭户或集体户(注意这里的“家庭户”与“集体户”,也不同于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中的家庭户与集体户的概念)。二是一个“住房单元”里可有多个“户”。在普查表指标解释一节中对“家庭户”定义是:“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集体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有多个家庭户籍簿(户口本),只要符合普查中的家庭定义,就可以做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反之,只有一个户口本,但如果不在一起吃住,也可按两户普查登记。而对于普查中的“集体户”,即使俩人都在不同的家庭户籍簿上,但目前俩人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就可以按“集体户”进行普查登记。  通过上面分析,我国人口普查中使用的一些概念与国际上并非一致的。我们的建筑物、房屋和户的关系基本上是一对一(多)的关系,而不会反过来对应的。既建筑物里有一个或多个房屋,一个房屋(住房单元)里有一个或多个普查户。而联合国使用的概念是建筑物、住所、住户人口和机构人口,并说明一个建筑物可有多套住所,一个住所可占用多个建筑物⑴。住户人口的一个住户中可有一人户,也可有多人户,并且不是像我们定义的家庭户那样必须有家庭关系为前提,联合国在解释“住户”时,可有亲属关系,也可没有亲属关系,并且指出一个住户可以占有多个住房单元。(以上参见《人口和住房普查原则与建议》的第五章内容,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司编。)  三、对“建筑物编号”、“房屋编号”、“户编号”的探究  对人口普查中的要素进行编号(见表一,《户主姓名底册》部分),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保障要素的不重不漏,降低完整性 表一  误差;二是有利于数据机器处理。由此可见,正确的编号也是保证普查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理在确定建筑物、房屋等要素后编码应该不是个问题,但对于不同类的普查对象来说在编号方面应该分别对待。从这次普查的设计方面看,虽然普查单位是以户为单位的,但对于大量的有同类性质的户在普查小区上就有了不同的设计。如对于武警部队、判刑劳教人员、大面积拆迁户等就要虚拟小区进行普查,在普查要素编码方面也都有特别规定。再如对空挂(寄挂)户、拆迁(搬家)户、外出户、租房户等同样在普查要素编码方面也有不同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都是基层工作人员咨询最多的问题。下表(表二)是对普查各要素业务处理办法明细表。  例如表二中,空挂户(寄挂户)在无房情况下的技术处理就是:  (1)‘建筑物’在‘小区图’、‘建筑物一览表’、‘房屋平面表’上都是空,即不填写任何信息;而在‘底册’和‘普查表’中都要填写,编号(代码)为‘00’。  (2)‘房屋编号’在‘小区图’、‘建筑物一览表’、‘房屋平面表’上都是空,即不填写任何信息;而在‘底册’中编号(代码)为‘0’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户为“空挂户(寄挂户)”。‘房屋编号’在‘普查表’中是不标注任何信息的。  (3)‘户编号’在‘小区图’、‘建筑物一览表’、‘房屋平面表’不填写任何信息;在‘底册’和‘普查表’中都要填写户编号,并且二者要一致且编号为‘600’以上。  (4)‘房间数’和‘建筑面积’在普查表中都填报‘0’。  (5)空挂户(寄挂户)是不参加长表抽样的。  (6)空挂户(寄挂户)一般归属于正常小区,而非虚拟小区中。  建筑物、房屋、间数、面积特殊户(群体)处理  空挂户(寄挂户) 拆迁(搬家) 全户外出 出租房屋的户 武警、判刑劳教、大面积拆迁  有房 无房 有房 无房 有房(半年下) 有房(半年上) 全租 租部分 视为无房  建筑物 小区图 √ 空 √ 空 √ √ √ √ 无图  建筑物一览表 √ 空 √ 空 √ √ √ √ 无表  房屋平面表 √ 空 √ 空 √ √ √ √ 无表  底册 √ 00 √ 00 √ √ √ √ 00  普查表 √ 00 √ 00 √ √ √ √ 00  房屋编号 小区图 √ 空 √ 空 √ √ √ √ 无图  建筑物一览表 √ 空 √ 空 √ √ √ √ 无表  房屋平面表 √ 空 √ 空 √ √ √ √ 无表  底册 √备注 0备注 √备注 0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备注 底册中不填房号  户编号 底册 600以上 600以上 600以上 600以上 正常 600以上 正常 正常 001开始编  普查表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对应底册  房间数 普查表 0 0 0 0 0 0 0 部分 0  建筑面积 普查表 0 0 0 0 0 0 0 部分 0  是否抽长表 不抽 不抽 不抽 不抽 抽 不抽 半年下抽 半年下抽 不抽  小区性质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正常小区 虚拟900  注:“√”表示按正常情况处理相应问题。  表二  四、常住人口计算的探究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与第五次人口普查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自然人)完全不同。并采用现住地登记原则(五普: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如果是人户分离的,户口登记地也要登记相应信息。即人户分离的人虽登记一次,但要填报两份普查表(居住地和户籍地)。根据“五普”的常住人口定义整理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计算表(见下表,表四),主要涉及到普查项目(R6、R7、R8、R9)四个(见表三)。  表三  其中前两项是表述一个人的居住和户口登记及流动情况,第三项是表述人户分离的时间,最后一项人户分离的原因。此计算表横着看,表中打钩为常住人口。例如:R6=①且R7=①且R8=①时,为常住人口,打“√”。而当R6=①且R7=③且R8=②时,一般为非常住人口,但如果此时当R9=⑥或⑧时(图中为绿色格打“√”表示),依然为常住人口。当R6=⑤R7=①R8=②时,一般为常住人口,但此时如果R9=⑥或⑧时,此人便不属于常住人口了(图中为绿色格打“×”表示)。另外此表用最后两列标识了普查表与《底册》对应项目,为审核工作提供了逻辑关系。从表中也可看出,只利用《底册》数据资料是不能推算出常住人口数据来的。  表四  五、对流入人口与流出人口的探究  流动人口既是普查的难点,也是普查的重点。难是难在“流动”上,普查对象难以锁定;重是指普查最终的目的之一,就是搞清流动人口规模、结构、流动原因等等主要问题。人口流动,是人口再生产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一个国家保持一定人口数量的流动,是社会经济有活力的一种表现。人口流动一般是指人们的地区移动或者空间移动,它是人因从事某种活动离开了定居地并且未伴随户口变动的一种现象。  各部门、各方面并未给出统一的定义,不过,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指那些“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人口,即“人户分离”的人口。判断是否“分离”涉及时间和空间(行政区划)。空间的分离比较容易判别。按照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要求,不必刻意考虑在本乡(镇)内各村之间的流动,一般是判别流动是否跨乡、跨县、跨市、跨省,分别定义为“县内”、“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在一些城市(如北京市),对于人口在市内几个区之间的流动并不刻意加以区别和统计,即城区范围内的“人户分离”人口不作为流动人口。时间的判别则比较麻烦。一是长短,即“人户分离”多长时间就算是“流动人口”,各部门的规定不一样,短则三天(公安部门要求流动人口办理暂住户口的时限),长则半年,甚至一年;二是有的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的时间与进入现居住地的时间不一致,即已经离开户籍地较长的时间,流动过几个地方,来到现居住地的时间比较短。流动人口在公安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约定: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区暂住的人员。 不包括: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人员(参见:《辽宁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人户分离的人口要进行一次登记,但要填报两次普查表,即现居住地填报一次,户籍登记地填报一次。并且普查的‘人口分离’定义区域更小,在人为的普查小区间人户分离也要考虑在内。具体包括了小区间、普查区间、乡间、县间、市间、省间和国外共七的域间。比计生部门规定的人户分离特征范围大得多。  不管各部门对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都是如何定义,但从流入与流出上看应该是一致的,即从户籍地来看这部分人口是流出人口,从现住地来看这部分人口是流入人口。这就要求我们在普查工作中对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在一定区域内要有一个逻辑上的把握,就是在理论上区域内的流入人口应等于流出人口。现实工作中这应该做为我们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一个检查要点(参见表五)。例如:县内的各乡间流出人口应等于县内的各乡间流入人口(即:县内各乡级单位的BB值之和=县内各乡级单位的BBB值之和);乡内的各普查区流出人口应等于乡内的各普查区流入人口(即:乡级单位内各村级单位的AA值之和=乡级单位内各村级单位的AAA值之和)。  表五  参考文献:  ⑴、《人口和住房普查原则与建议》的第五章内容,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司编。  ⑵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  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手册》。  ⑷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  ⑸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员手册》

关于人口普查的论文800字

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与社会发展 十几年来,城市农民工、外来工、流动人口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城市中的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中的众多制造业、服务业工作是由这个群体完成的。虽然他们在城市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客观地说他们只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但是,毋庸置疑,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的问题,意义却极为重大。它涉及未来50年中国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和社会能否长治久安的基本问题。 近代以来,大规模的城市化现象发端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上述诸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使得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以及所谓“现代化”成为同样的一个历史进程。这样,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城市化”,即多数人口形成了聚集居住的格局。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受到世界列强的侵略,以及受到军阀割据的困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有甚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即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样,到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就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到,由于矛盾长期积蓄,中国城市化任务的压力就显得无比沉重,需要在短期内解决长期积蓄的问题,出现了短期内城市化需要加速发展的局面。显然,这会带来新的发展上的不协调。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一。 迄今为止,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此种差距已有长久的历史,今日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仍然是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期,既有非常原始的农耕社区,也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后工业化发达社区,比如上海的浦东社区。差异如此悬殊的社会结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一般说来,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的农村与东部一些发达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为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倍数大约为6-8倍,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乡经济差距曾经有所缩小,从指标上看,降到2-3倍。但到了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此种差距又有回归的趋势,即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的8-0倍左右。90年代中期,差距扩大到3-4倍,到了90年代末、21世纪初叶,两者的差距更扩大到了超过5倍的水平。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是导致农民大量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基本动因。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大,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城市化就处于不同的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然而,绝大多数地区,却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由于不同发展阶段同处于一个历史时期,这样,政策上就无法统一,顾及了第一阶段的对策,必然就与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对策相忤逆,反之亦然。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二。 此外,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内地人口总数已达658亿,即使按照较高的指标计算,城市人口也仅占到总数的09%,这样,即使达到不太高的标准:60%的人口城市化,也面临着完成3亿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任务。如此巨大人口的城市化,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这不仅面临着城市多方面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任务,而且还面临着使数亿人改变生活方式的艰巨努力。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三。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战略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采取的是一律严格控制的对策,即在对策上不鼓励任何一种城市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采取的是鼓励发展小城市战略,同时,对于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的正式居民人口仍然实行比较严格控制的做法。当然,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开了暂住型的流动人口,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因此,实际上,农民工还是更多地流向了大城市。 户籍制度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分析 像中国这样实施严格户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上是很少的。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要建立起严格的户籍制度呢? 户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对策。从本质上看,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其核心是在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秩序。1949年以后,我们曾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先是在50年代初进行了土地革命。接着,在1956年实行了城市私营经济的改造。到了50年代中后期,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系了。从法律上说,财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却是件难事。因为,财产、资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规则或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起一种社会屏蔽的机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该制度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人享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倾向就是试图最大限度维持较多农村人口和较少城市人口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松了对于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限制,加之产权、文凭、技术证书等作为社会屏蔽和筛选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已经大大削弱,中国才开始从人口的城乡逆向流动,转变为城市化的正向流动。尤其是在1982年以后,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的经济政策,农民工流入城市骤然增多,从此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民工潮。 从宏观结构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工的流入城市,表现为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变迁。农民工的流入城市并不是政府计划运作的,而是农民工自主的一种选择。对于农民工的流动,我曾在四川、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的家庭做了问卷调查。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的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 在市场环境下,劳动力流动有两条基本规律:第一、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入价格高的地方;第二,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能力高于流出地人口的平均水平。我们的调查数据印证了这两条定理。首先,我们发现,远距离迁移、到本省以外去打工的占大多数。我们知道,四川、重庆位居我国西部,而收入较高的地区大多在东部沿海、所以,多数人为追求高收入,自然是远距离外出。对于此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证明,外出地点排在第一位的是广东,可见是经济规律使然。 其次,流出的人口多是具有较强经济活动能力的,这一点在年龄结构上展现得一目了然。35岁以下的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88%,所以说,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所以,在国内的招工告示中,我们常常看到对于应聘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在35岁以下”等等,这种对于年轻劳动力的规定,在全世界其他国家很少见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外出劳动力的年轻特点。 所以,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将十分有活力的年轻劳动力与资本密集的东部沿海区域相结合、与投资高度密集的城市区域相结合,此种结合的结果,当然会创造较高的效益。 采用市场手段配置劳动力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就是,大量高素质、高经济活动能力的劳动力流入了收入较高的城市地区,从而使得农村中出现以老人、儿童、妇女居高的人口结构问题。但是,反过来看,如果产业的升级、经济的跃进已经使得资本聚集到了沿海地区和城市地区,那么,远离资本的劳动力既不能获得收入也不能创造效益,我们确实没有道理让强壮劳动力呆在农村守穷,所以,不流动反而是对谁都不利。 关于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在市场条件下,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于是,市场形成的第一次分配往往非常残酷,即优胜者与失败者之间形成巨大差异,优胜的企业可以成为亿万资产的集团,失败的企业则一文不名,甚至宣布破产。然而,在市场体制下,分配绝不是仅仅通过这样一次环节,而是要经过多环节的再次分配。比如,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贫闲线制度、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制度等等。在再次分配的多环节中,比较多的是体现出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因素。 然而,当我们考察流入城市的八千万到一亿农民工时,我们却发现无论在初次分配环节,还是在再次分配环节和多次分配环节,城市农民工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上。以往多次调研证明,相对于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农民工的收入是较低的。在不少国营工厂里,农民工的收入,仅相当于正式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 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所完成的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市场分配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市场分配的体制中,应通过多次分配的途径,使得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呵呵,我现在找到了。

。。。2班的小子你也不怕被你爸扇。。

晚上九点多时,听见有人敲门,按照安全规则,槅门问一声:是哪位?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人口普查的。打开门,本以为会看见人民警察在门口站岗,却发现是两名大学生。程序很简单,他们问了几个问题,比如:在这一年之内,有没有流动人口?住房面积?常住人口?我在一张表格上按照他们的提示填写了家庭成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民族等等。走时他们笑着说:打扰了。我一愣,回答:你们也辛苦了。他们是两个人,一个很清纯的小女生,一个明朗的大男孩,戴副眼镜。他们又去下一家调查了,不知道要忙碌到什么时候,不知道天黑如何回学校,不知道这一路走来要爬多少个台阶?在这里我向他们的勤劳、奉献精神致敬!可爱的大学生们,辛苦了!

关于人口普查的论文800字高中

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前后将历时3年,需要60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也是我国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对于人口普查的意义,有人觉得这只是为了知道全国人口到底有多少而已,实际上远非如此。人口普查登记的项目很多,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它不仅可以调查出各省分别有多少人口、全国共有多少人口,而且可以调查出人口增长速度、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人口迁移的主要方向,等等。分年龄的人口数可以告诉我们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学、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顾,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规划学校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人口就业的数据告诉我们哪一类人群就业有困难,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等。我国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划拨大量资金,用于修建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建筑,建立公共交通系统,确定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地点等,这些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数据资料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关于人口普查的论文800字怎么写

//世界人口问题论文 (地理小论文) 一、影响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对人口自然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它决定了人口的增殖条件和生存条件,通过改变人口的出生率和死亡率来影响人口的自然增率。一般情况下,当人口数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时,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会刺激;当人口数量超越了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消费总数后,人口自身的再生产必将受到遏制。在现代生产力水平下,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往往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经济因素对人口机械增长也有重要影响。通常情况下,经济发达或发展速度较快的地区,对人口具有一种吸引力和凝聚力,人口机械增长为正值;相反,经济落后或经济发展速度缓慢的地区,对人口会产生一种排斥力和离散力,人口机械增长一般为负值。 文化因素: 这一因素更多地影响着人口的自然增长。随着科学文学水平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趋于下降,现代社会里这一趋势尤为明显,其表现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人们接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平均婚龄也会相应推延;二是科学文化水平愈发达,人们的生理知识、育儿知识、保健知识就愈丰富,促成婴儿死亡率降低;三是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愈高,就愈加注意自身及其后代各项素质的提高,少生优育,把有限的收入用于将子女培养成具有更高科学文化素质的现代人。 医疗卫生因素: 医学的进步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有着直接影响。首先,它使得因各种疾病致死的死亡率下降,从而降低人口死亡率,延长人口平均寿命;其次,它对控制生育和实行优生优育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世界人口分布 人口地理分布是人口增长过程在空间的表现形式。它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即深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更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 世界人口分布不平衡 由于世界各国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而人口的地理分布是不平衡的。世界人口空间分布分为人口稠密地区、人口稀少地区和基本未被开发的无人口地区。据统计,地球上人口最稠密地区的约占陆地面积的7%,那里却居住着世界70%人口,而且世界90%以上的人口集中分布在10%的土地上。人口在各大洲之间的分布也相当悬殊。欧亚两洲约占地球陆地总面积的2%,但两洲人口却占世界人口总数的2%。尤其是亚洲,世界人口的60%居住于此。非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一半而人口尚不到世界总人口的1/4。大洋洲陆更是地广人稀。南极洲迄今尚无固定的居民。欧洲和亚洲人口密度最大,平均每平方公里都在90人以上,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平均每平方公里在20人以下。大洋洲人口密度最小,平均每平方公里才2.5人。世界人口按纬度、高度分布也存在明显差异:北半球的中纬度地带是世界人口集中分布区,世界上有近80%的人口分布在北纬20°~60°之间,南半球人口只占世界人口的11%多;世界人口的垂直分布也不平衡,55%以上的人口居住在海拔200米以下、不足陆地面积28%的低平地区。由于生产力向沿海地区集中的倾向不断发展,人口也随之向沿海地带集中。目前,各大洲中距海岸200公里以内临海地区的人口比重,已显著超过了其面积所占的比重,并且沿海地区人口增长的趋势还会继续发展。从国家看,情况也是这样。目前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人口1亿以上者有10个国家,它们是中国、印度、美国、印度尼西亚、俄罗斯联邦、巴西、日本、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这10国人口总数共有5亿多,约占世界总人口的60%。此外,世界上还有一些人口非常少的国家,如瑙鲁(0.7万人)、安道尔(5万人)、圣马利诺(2.3万人)、摩纳哥(3万人)、梵蒂冈(1380人)。从各国人口密度来看,摩纳哥的人口密度最大、每平方公里达2万人,新加坡4300人,梵蒂冈1920人,马尔他1110人等。世界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有法属圭亚那(1人)。蒙古(1人)、纳米比亚(2人)、利比亚(2人)、毛里塔尼亚(2人)、冰岛(2人)等。 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 近代以来,世界人口越来越向城市集中,使全球人口分布表现出大小不等的一些密集的点。进入90年代,全世界总人口中已有49%以上集中于城市。 世界人口最稠密和最稀少地区 从人口地区分布图上能确切地反映出人口的实际分布状况。世界人口分布最稠密的地区有如下几类:①沿海沿湖的平原地带。特别是一些海岸线比较曲折、具有优良港湾地区,或某些大河入海口处。如亚洲大陆东部沿海区、南亚沿海区,欧洲波罗的海沿岸区,大西洋沿岸、地中海沿岸、非洲几内亚湾沿岸区,美国大西洋沿岸波士华地区,佛罗里达和墨西哥湾沿岸区、太平洋沿岸加利福尼亚、西雅图—温哥华(加)地区,五大湖地区,巴西——委内瑞拉沿海区,阿根廷——乌拉圭沿海区,智利——秘鲁沿海区、澳大利亚东南部沿海区;②流入三大洋的一些大河的中下游平原地带或河口三角洲地区。亚洲东部、南部尤为突出。③若干温带和热带的岛屿和半岛上。岛屿四面环海,半岛三面环海,若位置适中,并兼有优良港湾,则往往成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④内陆某些矿产资源丰富的地方。由于矿业开发,以及修筑铁路和公路,随之成为工业中心而形成一个城镇集团;⑤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某些内陆高原上。由于地势较高,没有平原或低地区那样炎热和潮湿,危害人们健康的热带疾病也大为减少,如墨西哥高原、巴西高原、秘鲁高原、东非高原等地;⑥沙漠中的绿洲地区等。世界人口非常稀少地区的有以下几类:①两极圈以内地区;②北半球北纬50度至北极圈之间广大的原始森林地带;③回归线附近和温带大陆内部的沙漠、戈壁地区;④热带雨林区;⑤高山地区。 三、人口增长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的人口论认为,人有两重性。人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是生产者。人作为消费者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都要消费生活资料;人作为生产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年龄条件,老人和小孩只能作为消费者,不能作为生产者;其次,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残废的人、有病的人都很难成为生产者;再次,人作为生产者要占有或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此外,作为生产者还必须掌握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所以人口增长要与物质资料增长相适应,如果做到这点,无论是人口多,还是人口少,都对生产有促进作用。如果人口增长大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过剩人口无法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将从生产者转变为消费者,这将加重社会负担;如人口增长慢于物质资料的增长,一部分生产资料将无法与人口相结合,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同样会影响生产发展。所谓人口问题就是人口增长与物质资料的增长不相适应并且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增长速度。马克思认为,通过人口自我调节,人类完全能够使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生产相统一。 所以现在人们应该有计划的生育,使世界人口与自然和社会相协调。

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本次人口普查前后将历时3年,需要600多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也是我国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对于人口普查的意义,有人觉得这只是为了知道全国人口到底有多少而已,实际上远非如此。人口普查登记的项目很多,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它不仅可以调查出各省分别有多少人口、全国共有多少人口,而且可以调查出人口增长速度、性别构成、年龄构成、民族构成、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人口迁移的主要方向,等等。分年龄的人口数可以告诉我们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学、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顾,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规划学校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人口就业的数据告诉我们哪一类人群就业有困难,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等。我国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划拨大量资金,用于修建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建筑,建立公共交通系统,确定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地点等,这些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数据资料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对国家统一进行人口进查关于死亡婚姻 职业和学业有关系。

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与社会发展 十几年来,城市农民工、外来工、流动人口已经逐渐成为城市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城市中的众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中的众多制造业、服务业工作是由这个群体完成的。虽然他们在城市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客观地说他们只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但是,毋庸置疑,城市农民工、流动人口的问题,意义却极为重大。它涉及未来50年中国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经济能否持续增长和社会能否长治久安的基本问题。 近代以来,大规模的城市化现象发端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大规模的使用机器的生产活动,要求劳动要素相对集中,再加上工业区域劳动市场价格的吸引作用,造成了农村人口向某些中心区域的迅速集中。人群的集中也带来了市场活动、商业经营以及服务业的发展,人群集中本身也创造就业机会。上述诸种因素的相互影响,使得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以及所谓“现代化”成为同样的一个历史进程。这样,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城市化”,即多数人口形成了聚集居住的格局。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受到世界列强的侵略,以及受到军阀割据的困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的进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有甚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即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样,到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就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到,由于矛盾长期积蓄,中国城市化任务的压力就显得无比沉重,需要在短期内解决长期积蓄的问题,出现了短期内城市化需要加速发展的局面。显然,这会带来新的发展上的不协调。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一。 迄今为止,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此种差距已有长久的历史,今日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仍然是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期,既有非常原始的农耕社区,也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后工业化发达社区,比如上海的浦东社区。差异如此悬殊的社会结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一般说来,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的农村与东部一些发达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城乡居民的消费差异为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倍数大约为6-8倍,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乡经济差距曾经有所缩小,从指标上看,降到2-3倍。但到了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此种差距又有回归的趋势,即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的8-0倍左右。90年代中期,差距扩大到3-4倍,到了90年代末、21世纪初叶,两者的差距更扩大到了超过5倍的水平。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是导致农民大量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基本动因。 由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大,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城市化就处于不同的阶段。一些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广州,已出现了生活富裕起来的阶层从城里向郊区迁移的趋势,也就是说,进入了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市郊化阶段”。然而,绝大多数地区,却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人口由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由于不同发展阶段同处于一个历史时期,这样,政策上就无法统一,顾及了第一阶段的对策,必然就与进入了第二阶段的对策相忤逆,反之亦然。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二。 此外,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国内地人口总数已达658亿,即使按照较高的指标计算,城市人口也仅占到总数的09%,这样,即使达到不太高的标准:60%的人口城市化,也面临着完成3亿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任务。如此巨大人口的城市化,在世界上是没有先例的。这不仅面临着城市多方面设施的投资与建设任务,而且还面临着使数亿人改变生活方式的艰巨努力。此乃城市化困境之三。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战略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采取的是一律严格控制的对策,即在对策上不鼓励任何一种城市发展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采取的是鼓励发展小城市战略,同时,对于大城市和中等城市的正式居民人口仍然实行比较严格控制的做法。当然,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开了暂住型的流动人口,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因此,实际上,农民工还是更多地流向了大城市。 户籍制度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分析 像中国这样实施严格户籍制度的国家在世界上是很少的。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要建立起严格的户籍制度呢? 户籍制度在当时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对策。从本质上看,户籍制度是一种“社会屏蔽”制度。其核心是在为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资源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秩序。1949年以后,我们曾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先是在50年代初进行了土地革命。接着,在1956年实行了城市私营经济的改造。到了50年代中后期,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存在经济意义上的阶级关系了。从法律上说,财产资源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与集体所有究竟应该怎样实现,却是件难事。因为,财产、资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规则或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起一种社会屏蔽的机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户籍制度便应运而生了。该制度将人口的大多数限制在农村,仅允许居住在城市的人享有城市的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城市和农村人力资源配置的基本倾向就是试图最大限度维持较多农村人口和较少城市人口的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放松了对于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限制,加之产权、文凭、技术证书等作为社会屏蔽和筛选的功能越来越突出,户籍制度的社会功能已经大大削弱,中国才开始从人口的城乡逆向流动,转变为城市化的正向流动。尤其是在1982年以后,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的经济政策,农民工流入城市骤然增多,从此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民工潮。 从宏观结构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工的流入城市,表现为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变迁。农民工的流入城市并不是政府计划运作的,而是农民工自主的一种选择。对于农民工的流动,我曾在四川、重庆地区十余个县对于外出农民工的家庭做了问卷调查。从调查中可以看到,农民工在市场流动中实现的劳动力配置,确实与政府、单位的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而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友运作的。 在市场环境下,劳动力流动有两条基本规律:第一、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入价格高的地方;第二,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能力高于流出地人口的平均水平。我们的调查数据印证了这两条定理。首先,我们发现,远距离迁移、到本省以外去打工的占大多数。我们知道,四川、重庆位居我国西部,而收入较高的地区大多在东部沿海、所以,多数人为追求高收入,自然是远距离外出。对于此数据的进一步分析证明,外出地点排在第一位的是广东,可见是经济规律使然。 其次,流出的人口多是具有较强经济活动能力的,这一点在年龄结构上展现得一目了然。35岁以下的外出农民工占到总数的88%,所以说,外出的几乎都是高能量的劳动力。所以,在国内的招工告示中,我们常常看到对于应聘条件的限制,如“年龄在35岁以下”等等,这种对于年轻劳动力的规定,在全世界其他国家很少见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外出劳动力的年轻特点。 所以,市场配置的结果是将十分有活力的年轻劳动力与资本密集的东部沿海区域相结合、与投资高度密集的城市区域相结合,此种结合的结果,当然会创造较高的效益。 采用市场手段配置劳动力当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较典型的问题就是,大量高素质、高经济活动能力的劳动力流入了收入较高的城市地区,从而使得农村中出现以老人、儿童、妇女居高的人口结构问题。但是,反过来看,如果产业的升级、经济的跃进已经使得资本聚集到了沿海地区和城市地区,那么,远离资本的劳动力既不能获得收入也不能创造效益,我们确实没有道理让强壮劳动力呆在农村守穷,所以,不流动反而是对谁都不利。 关于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在市场条件下,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于是,市场形成的第一次分配往往非常残酷,即优胜者与失败者之间形成巨大差异,优胜的企业可以成为亿万资产的集团,失败的企业则一文不名,甚至宣布破产。然而,在市场体制下,分配绝不是仅仅通过这样一次环节,而是要经过多环节的再次分配。比如,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贫闲线制度、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制度等等。在再次分配的多环节中,比较多的是体现出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因素。 然而,当我们考察流入城市的八千万到一亿农民工时,我们却发现无论在初次分配环节,还是在再次分配环节和多次分配环节,城市农民工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上。以往多次调研证明,相对于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农民工的收入是较低的。在不少国营工厂里,农民工的收入,仅相当于正式职工的一半甚至更少。 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所完成的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市场分配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市场分配的体制中,应通过多次分配的途径,使得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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