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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选题意义和目的

发布时间:2024-08-28 12:38:51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选题意义和目的

为了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啊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当前巩固经济发展企稳向好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坚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洁净煤、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碳捕捉等技术,加快建筑节能步伐,培育以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不竭动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当前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来,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逐步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作为能源消费大国,人均资源少、环境容量小,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我国对节约能源资源,很早就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应该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如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越来越成为各方面的自觉行动。

倡导生态文明 发展绿色科技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占有率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低位;同时,我国的资源和人口分布呈逆相关,许多资源分布在人口稀疏、环境恶劣且难以开发的中西部地区,而人口集中的东部地区资源却较为稀缺,人均可利用资源相对匮乏。这些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走资源消耗型之路,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可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付出了过度消耗资源和深度环境污染的代价。据资料显示,我国每创造一美元的产值,能耗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7倍、日本的5倍。因此,在今后一段比较长的时期内,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发展全局,强调在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地处理地区间、城乡间、经济与社会间、人与自然间、国外与国内间的关系。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也是一种按生态系统规律引导发展的生态文明发展观,要贯彻好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教育,使全体公民以生态价值指导和评价自己的行为;其次,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铸造绿色科技体系,实现科技的生态价值取向;再次,要把绿色科技引入经济,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展绿色科技,是引导生态意识进入生产系统,从而解决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两难问题的桥梁,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要发展绿色科技,就要正确认识理解绿色科技,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第一,绿色科技要求各门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科学技术活动均要符合生态化的方向。生态价值观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基本观念,每一位科技工作者都要在科研活动中恪守这一信念。也就是说,在发展农业、牧业、冶金、建筑、化工、交通、制造等行业的科学技术时,既要看到其经济价值,又要看到其生态效果,竭力排除有经济价值却无生态学意义的科技成果在各行业中的滥用。 第二,绿色科技是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是有益于保护和合理应用生态资源的科学技术。绿色科技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科技,即危害生态环境的因素已经存在,发展这类科技的目的是抑制和减少其危害,如治沙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污水处理技术、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医疗技术等;二是充分利用资源和优化生态环境的技术,如稀有资源替代技术、多功能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研制开发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小流域生态治理技术等。 第三,生物科技已成为绿色科技的主体。主要有生物高科技,如以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为基础的医学、制药、农业等高科技;传统生物科技,如围绕农、林、牧及其产品的育种、种植、保护、提取、加工等方面的技术。生物科技作为绿色科技的主体,已成为21世纪科技的重点学科并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目前,以生物高科技为基础的农业、环保、材料、能源和制药业等领域也受到我国学术界许多学者的关注。由此可见,发展绿色科技,建立绿色产业体系,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科技经济社会规律作用使然。

1、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2、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3、提升环保的政策力度,从而更好地采取治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是当前急不可待的任务。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选题意义怎么写

我们周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那样,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

上数据库(大学里都有)搜索与你题目相同或相似或相关的论文看看别人的绪论或前言写什么,你参考着写就行。  帮您找到了一篇“油价上涨和高空驰率对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  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但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 出租车行业受我国资源短缺和脆弱环境的影响不断显现出来。本文就油价上涨和高空驰率对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  上海出租车行业在经历了2 0 世纪8 0 年代后期和9 0 年代前期近1 0年的快速发展后. 在最近1 0 来年中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统计数据表明: 行业车辆数量增幅不大的同时运营收入增长明显。截至2 0 0 6 年底. 该行业已经发展到拥有4 8 0 2 2 辆各类出租车、从业人员近1 0万、年载客5 8 9 2 亿次、年运营里程B 1 0 5 亿公里、年运营收入达1 2 4 9 7亿元的规模。  统计分析结果表明: 除夜间时段外. 其他各不同时段出租车空车流量都服从P o is s o n 分布. 工作时段平均空车流量最大. 中午和晚上时段平均空车流量最小。行业平均服务水平在最繁忙时段内每分钟平均0 . 7 2 辆空车,服务水平最好的时段内大约1 8 1 3 秒可以等到一辆空车。这样的服务水平比许多出租车公司承诺的“电话叫车后1 0 分钟到达“的标准要好. 这也许部分地给出了为什么上海消费者偏好扬招方式的原因, 同时也可以看出上出租车行业在较民出行. 所以. 不业不具备社会可持续性。1 . 燃料价格上涨与空驰率居高不下并行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可整理出上海出租车行业近年运营数据如下。经简单计算知: 上海出租车行业近年的平均空驰率在4 2 % 以上,2 0 0 6年有大约2 4 3 3 亿公里是车辆空驰里程。另一方面. 随着近年全球石油价格波动. 国内燃料价格呈攀升且加速趋势。  来源:360论文网。

首先纲领性把握两者区别:目的——重在阐述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即为什么选这样一个题目进行论述,要论述出什么东西。意义——重在表明论文选题对理论研究有哪些贡献,或对实践具有哪些帮助和指导。在明确两部分的区别之后可以对选题的相关领域进行搜索,明确当下该选题有哪些研究成果,还有哪些部分是你的选题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对选题的价值有一个综合性的判断。最后进入实战部分:可以先简单叙述该课题的起源或者发展状况,然后阐明选题着重解决哪些问题(讨论范围)。最后对你的选题进行价值性评估,说清楚这篇论文将对理论产生哪些推动作用,或者对实践有什么指导意义就可以了。PS目的和意义可以分开写,也可以合并写,看个人爱好以及资料的详实程度。希望对你有帮助~祝论文顺利 O(∩_∩)O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选题意义是什么

倡导生态文明 发展绿色科技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资源占有率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低位;同时,我国的资源和人口分布呈逆相关,许多资源分布在人口稀疏、环境恶劣且难以开发的中西部地区,而人口集中的东部地区资源却较为稀缺,人均可利用资源相对匮乏。这些现实的情况,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走资源消耗型之路,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可忽视生态环境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付出了过度消耗资源和深度环境污染的代价。据资料显示,我国每创造一美元的产值,能耗是美国的3倍、德国的7倍、日本的5倍。因此,在今后一段比较长的时期内,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发展全局,强调在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地处理地区间、城乡间、经济与社会间、人与自然间、国外与国内间的关系。笔者认为,科学发展观也是一种按生态系统规律引导发展的生态文明发展观,要贯彻好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教育,使全体公民以生态价值指导和评价自己的行为;其次,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铸造绿色科技体系,实现科技的生态价值取向;再次,要把绿色科技引入经济,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展绿色科技,是引导生态意识进入生产系统,从而解决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两难问题的桥梁,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要发展绿色科技,就要正确认识理解绿色科技,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把握: 第一,绿色科技要求各门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各种科学技术活动均要符合生态化的方向。生态价值观是从事科技工作的基本观念,每一位科技工作者都要在科研活动中恪守这一信念。也就是说,在发展农业、牧业、冶金、建筑、化工、交通、制造等行业的科学技术时,既要看到其经济价值,又要看到其生态效果,竭力排除有经济价值却无生态学意义的科技成果在各行业中的滥用。 第二,绿色科技是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是有益于保护和合理应用生态资源的科学技术。绿色科技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科技,即危害生态环境的因素已经存在,发展这类科技的目的是抑制和减少其危害,如治沙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污水处理技术、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医疗技术等;二是充分利用资源和优化生态环境的技术,如稀有资源替代技术、多功能技术、高效节能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研制开发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小流域生态治理技术等。 第三,生物科技已成为绿色科技的主体。主要有生物高科技,如以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为基础的医学、制药、农业等高科技;传统生物科技,如围绕农、林、牧及其产品的育种、种植、保护、提取、加工等方面的技术。生物科技作为绿色科技的主体,已成为21世纪科技的重点学科并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目前,以生物高科技为基础的农业、环保、材料、能源和制药业等领域也受到我国学术界许多学者的关注。由此可见,发展绿色科技,建立绿色产业体系,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科技经济社会规律作用使然。

1,有利于资源和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有利于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使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3,有利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第一、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讲,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大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资源,因为有了资源人类才得以生存,如果资源环境遭受破环,那么人类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变得不那么理想。第二、从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讲,保护环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更确切的说是可持续发展,这是为人类子孙谋福利的长远事,不是为了要取得单一的眼前经济利益就去破坏环境。第三、从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上讲,环境保护体现了个人修养与素质,也表现了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尺度。

环境保护的意义功在当代,利在子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环境保护好了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健康生活与成长。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

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我们生命的摇篮,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我们每人都有责任来保护她。近几年人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了,无论在电视,广播里,报纸上经常会见到关于换进保护的话题,也经常会见到由于环境破坏给人们带来的自然灾害,所以作为地球村的小公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来保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家。现在水资源的缺乏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建议的大家节约水,早晨洗脸时把水龙头拧小点,生活重要循环利用水。现在正是春天,我们阜新地区的风多而且大,不时就会看塑料带随风飘舞,所以我们要地形妈妈买菜时不要用塑料带方便袋,以减少白色污染,再有我们这里刮风时尘土飞扬,经常会眯眼睛,我希望每年春天我们能亲手种植一棵小树,让它和我们一起茁壮成长,来抵御那讨厌的风沙。还有我们不使用一次性餐快,因为它是用树木做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没有了地球我们无处可去,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地球会重新焕发生机,更加美好的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论文选题题目怎么选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  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  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  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  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  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  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  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  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  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第1篇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理论基础第1章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理论概述1 城市生态规划2 城市环境规划3 城市生态规划、环境规划以及其他规划间的关系4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理论支撑体系第2章 城市可持续发展理论1 绪论2 城市论3 城市人口、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4 城市可持续发展第3章 城市生态环境学理论1 城市生态环境学概述2 城市生态系统3 城市环境系统4 城市景观系统5 城市生态位理论6 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原理第4章 城市环境容载力理论1 城市环境容量与环境承载力2 城市环境容载力概念与特点3 城市环境容载力结构与功能4 城市环境容载力类型及内容第5章 循环经济理论1 循环经济概论2 循环经济类型与制度条件3 循环经济的行动原理4 我国循环经济建设进展第6章 生态工业理论1 生态工业思想与由来2 生态工业的概念及其层次3 生态工业建设的内涵4 生态工业的特征与内容5 工业生态学6 生态工业发展现状参考文献第2篇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方法与技术第7章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方法与技术概述1 生态规划的内容与程序2 环境规划的内容与程序3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层次与要点4 城市生态环境方法与技术支撑第8章 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方法1 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方法概述2 城市环境评价3 城市生态评价第9章 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评估方法1 概述2 经济学测量模型3 生态学测量模型——生态足迹4 社会政治学测量模型5 环境学测量模型——城市环境容载力测度第10章 城市循环经济体系构建技术1 循环经济体系的建设内容与规划思路2 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本质3 循环经济的技术战略4 工业生态系统的分析方法与设计5 生态工业园规划与设计第11章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预测与决策技术1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预测技术2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的决策技术第12章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1 地理信息系统的定义2 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内容3 地理信息系统的类型4 地理信息系统的结构与功能5 地理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6 GIS在城市生态环境规划中的应用参考文献第3篇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应用实践第13章 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1 重点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简介2 克拉玛依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案例研究第14章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1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及其规划简介2 克拉玛依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案例研究第15章 生态市建设规划1 国家生态市及其规划简介2 厦门生态市概念性规划案例研究第16章 循环经济规划1 循环经济区及其规划简介2 克拉玛依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建设规划案例研究第17章 生态工业园规划1 我国生态工业园建设与规划简介2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规划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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