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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以及预防就业陷阱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21:06:37

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以及预防就业陷阱论文

回答 亲,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请稍等片刻,我这就为你整理资料 一是招而不聘。不少应届毕业生在参加招聘会时总会遇到很多熟悉的企业老是在招人,似乎总也招不满。而事实上不少参加招聘会的公司根本就不打算招人,只是借机来做宣传,走个形式而已。因此,应届毕业生们要做好准备工作,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全面了解,以免费时费力,无功而返。二是虚设岗位。一些招聘单位在发布招聘信息时,经常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玩“文字游戏”,用一些听起来职位很高的虚职招聘大学生做业务员。因此应届毕业生在求职时一定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三是变相收费。部分应届毕业生在求职时会被要求缴纳类似面试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往往这类公司的面试很草率,通过率极高。对此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这类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更需要警惕。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管招聘单位是收取服装费、培训费,还是押金,求职者都应该坚定地说“不”。四是偷换概念。某些企业在招聘时对求职者许下各种口头承诺,而入职后却不认账。对此,上述工作人员提醒,口头合约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应届毕业生一定要当心。尤其是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细节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体现,避免口说无凭。

1、人才市场是有供求关系的。不要相信只要交报名费就能安排工作;2、不要让自己受制于人。不要抵(扣)押证件、财物;3、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轻轻松松就能获得高回报的工作;4、多听多问多观察。5、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注意合同期限、试用期时间、解除合同条件、劳动保障和保险条款、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6、女生注意面试场所安排,类似宾馆、酒店等场所最好结伴;7、不要相信小道消息,选择主流媒体和正规中介机构寻找招聘信息。

就业,已成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心头之患。“现在的我们就是"热锅上的蚂蚁",连做梦都想找工作的事。”而今,毕业生们除了焦虑,还得提防来自不法分子的“就业陷阱”。一项由12463人参加的调查显示有55%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其中遭遇收费陷阱、试用期陷阱、无偿占有智力陷阱的比例最高。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的屡见不鲜,但仍有不少求职心切的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 这些公司招聘时常常不看任何学历证明,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试,而只要求求职者支付信息费、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推荐费、注册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当他们填满自己的“钱袋”后,就会找各种理由将应聘者“辞掉”。这是黑心单位最常用的欺骗手法。 陷阱二: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不允签订就业协议,甚至不约定违约惩罚条款的相当普遍,据调查,有80%以上的学生都不约定违约金,而在20%有约定的学生中,大部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害怕学生违约而提出的要求,学生主动提出的很少。毕业生之所以没有约定,一方面是不想自己被“套牢”,最重要的还是学生缺乏这方面的意识。 陷阱三:长期试用,榨取人力。 对于刚毕业的求职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最容易遭“忽悠”的就是“试用期”了。试用期过长或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这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的普遍遭遇。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低,长期耗在试用期内,不仅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不利。 陷阱四:弄虚作假,不讲诚信。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在介绍招聘岗位信息时歪曲、编造、美化,极尽包装。这些公司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以及约定高额毁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还有些不规范的网站和中介机构,通过接取求职简历,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信息。更有甚者,在报纸上刊登招聘信息,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诱使应聘者递上个人资料,留作它用。 陷阱五:以招聘为名,行推销之实。先以优厚待遇,让求职者上门应聘,再以种种理由提出要对求职者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就是公司先与求职者签订一份产品推广协议或产品促销协议,协议中约定求职者必须在约定时间内以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掉该公司某种产品,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当求职者签好协议去推销产品时,才发现根本销售不掉。结果,求职者的保证金或样品费就这样被这些公司“黑”掉了。 二、破解对策 1、进一步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行为主导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现行大学生就业方式进行总结反思,结合当前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出台相关行规来防止和杜绝就业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加强反馈与抽查,促使用人单位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制度。 2、发挥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政府要利用好手中掌握宣传媒体的政治优势。在广播、电视上抽出一定时段播映相关内容;在报纸上开辟就业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用人信息,列举就业陷阱等,以引导学生的就业行为和有效制止招聘过程中的不轨行为。 3、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教育。高校要进一步重视对大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选编一些资料如劳动法、合同法、常见的就业陷阱案例等,供大学生阅读以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法律意识。对于毕业生而言,要清楚招聘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摸清应聘单位的发展前景。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双方谈妥的条件,这样即使双方产生纠纷时也不会空口无凭。如果遇到与中介招聘信息所列的待遇、薪酬情况严重不符合的,可以向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求职者,对自身资料要加强保密,最好到具有公信力的网站。 毕业生找到一个就业单位是迈出社会的第一步,但是我希望这个第一步尽可能迈得稳一点, 千万不要心存“撒大网捞大鱼”的心理,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应聘,这样不仅会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还会对职业的发展起到极有利的作用。

一、预防就业陷阱毕业生在网上求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招聘信息是否真实可信。如可以通过电话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该单位是否存在,还可以登录当地工商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等。如果求职者不慎落入“传销陷阱”中,不要轻易与传销者发生冲突,要想办法寻找机会报警,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免给自己造成伤害。二、毕业生权益的自我保护毕业生应了解目前国家和地方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毕业生可享有的合法权益有:获取就业信息权、接受就业指导权、被推荐权、就业选择权、公平待遇权、用人单位违约后的求偿权等。另外毕业生也应自觉遵循有关就业规范,接受其制约,保证自己的就业行为不违反就业规范,不侵犯其他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A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B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C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礼要求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D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毕业生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寻找合适的救济途径。以上就是关于大学生求职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大家关注本平台!

就业权益维护论文

没啥 谁都有追求自身权利的想法。我支持你。

残疾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共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整个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我市残疾人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也在农村,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解决农村残疾人的困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广大农村残疾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多缺乏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自我就业、自主创业难度大。二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困难大。三是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只有几家,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四是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不能满足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五是少数单位领导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上存在差距,对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抵触情绪。建议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力度,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要根据残疾人的特定情况,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针,开展残疾人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要进一步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等政策,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方协议就是对大学生就业的一个保障方式,其他的就需要学校和企业共同努力了

健全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主动保障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论文

网上搜 ,实在不行请人捉刀

面临当前就业形势,作为大学生应该怎样增强就业能力做好求职准备论文的范文如下: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准备;职业生涯规划正文:如何在如此庞大的求职大军中找到理想的工作,对刚从学校踏入社会,开始职业生涯第一步的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做好就业准备,提高大学生择业竞争力呢?笔者认为要从两个方面做好准备,即学校的积极引导和大学生自身的准备。一、高校应引导大学生做好就业准备:高校作为培养学生的摇篮,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成为其重要职责之一,为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就业,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帮助大学生做好就业准备。1、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高校开展就业教育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合理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是大学生走向择业成功的第一步。高校应从大一新生就开设这门课,引导学生尽早学习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这样做,首先可以帮助大学生认识自己,通过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在大学期间针对性的锻炼,弥补自身不足之处,发展自己的能力和特长;其次可以尽早认识职业、了解职业,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可以涉猎更多的课外知识,丰富自身素养,这对将来自身的发展也有重要作用;第三了解就业市场,了解当前的对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了解自身将来想从事职业的就业环境,做好就业的心理准备。高校引导学生尽早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也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作出计划并根据发展态势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从而增加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质量。2、加强就业指导中心的引导作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是专门从事学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的部门,对学生的就业有很大的引导和指导作用。就业指导中心一方面应根据当前就业形势积极开展就业教育、就业推荐和就业咨询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应多方面收集、整理和发布招聘单位的信息,举办校内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最后还要积极与招聘单位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3、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已成为重要的就业方式,国家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当前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自主创业既能解决自身就业难的问题,还能拓展就业渠道,更重要的是也满足了大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也要求学校一方面积极宣传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鼓励和吸引大学生自主创业;另外设立创业教育基地,为学生创业做坚强的后盾;第三聘用专业的创业导师或社会上创业成功的人士讲授课程,让学生学到更多的创业相关知识及实践经验;第四保证资金的充足和到位,为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支持和保障。二、大学生自身的准备:大学生作为就业的主体,自身是否做好准备是择业成功的关键所在。在当前就业压力比较大的形势下,大学生应做到不打无准备之战,根据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就业准备。1、知识上的准备:大学生要学好学业知识,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充分的知识准备。笔者认为,作为大学生应学好和涉猎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首先是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是未来工作的根本,在职业发展道路上起着重要作用。其次是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必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能使大学生更加理性和睿智。第三是计算机、网络及外语知识。当今是网络化的信息时代,这些已成为必备的职业基础要求。第四是法律法规常识。了解它能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第五是人际交往知识。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更快适应职场,在工作中也能提高成功率。2、能力上的准备:大学生拥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但不等同于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知识也不能简单和能力划等号。一个合格的大学生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校内外的实践能力的锻炼,这样才能在择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大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还应多组织或参加班集体活动、学校社团活动及暑期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四是承受和应对困难的能力。学习和求职择业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都会面对这样那样的阻力和困难,这就要求大学生要有承受困难和应对困难的能力,这对将来走入社会适应社会更加有用。当然,同时也要加强其它方面的能力,如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适应能力等被动性的能力。3、思想上的准备:毕业生在求职中有一些常见的思想矛盾,比如不能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评价,容易在求职中得意忘形或患得患失;理想过于丰满,毫无思想和能力准备就盲目创业或在择业中把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作为首要要求;盲目从众,跟风去考研、出国或不考虑自身情况,找和朋友、同学一样的工作;面对竞争,缺乏勇气和能力应对等等。所以,作为毕业生来说,良好的求职心态非常重要,大学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思想上的准备,一是要正确的自我认知,找准职业目标,合理定位;二是做好竞争的准备,调整好面对竞争成功和失败的心态;要时刻做好职业理想与择业现实差异的思想准备;四是要做好面向基层工作的准备;五是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和承受失败和挫折的准备。4、材料的准备:求职择业中,也要重视材料的准备,做到万事俱备。一是推荐材料的准备。包括个人自荐信;学校推荐表;专家举荐书等。二是物资的准备。包括服装;交通费用、通讯设备;用人单位的资料等。三是问题材料。包括面试中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对用人单位的了解及自我发展的认识等。大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择业,开始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生涯,能否走好第一步对以后的人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做好就业准备就要求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学校通过多方途径积极引导,达到提高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的目标。对大学生而言,正确认识自我,做出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大学期间,根据规划贮备知识、锻炼和提高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竞争力,走好职业生涯第一步。扩展资料:写求职准备论文的相关说明:求职准备择业是人生必经的门槛,但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提高择业竞争力,找到理想工作,成为很多大学生毕业时面临的现实问题。写求职准备论文需要从高校和大学生自身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高校应从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建立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加强就业指导中心的引导作用、鼓励学生自主创业等方面引导学生做好就业准备;而大学生本身也要从知识、思想、能力、材料等方面做好准备。

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同学们正踌躇满志地谋划着走出校门、迈出报效祖国和家庭的第一步,我们在此表示深深的祝福,祝同学们前程前程似锦!  由于急于找工作及涉世未深,请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问题,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目前,社会上的求职陷阱较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防范以下几点:  1、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单位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投诉或不良记录等。只要是来校现场招聘的单位学校就业办公室都会认真核实公司情况,请毕业生放心应聘。同学们了解单位情况的方法有很多,在网上搜索查询是了解单位情况的有效方法之一,如果一个招聘公司没有公司网站应特别注意;  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防止钱财被骗,保护好个人各种有效证件安全。一些单位或个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收取高额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体检费等,甚至要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还有一些企业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毕业生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3、无论哪种形式的面试或预约,切记:在出门前,一定要给家人、老师或亲朋好友留下要去招聘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以防万一,以备查用。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只接受女生,且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的招聘信息。女生同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只有在对公司有确切可信的前提下才可去应聘,另外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场所或晚上去面试。  4、非正规渠道获得的一些招聘信息已经过时或失实,毕业生却为之耗费了许多财力、人力和时间。非正规渠道的招聘信息,欺骗成分也会相当大。求职过程中一定要对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核。理智看待高薪高职,现在有很多虚假公司就是利用毕业生期望高职高薪的心理,打出诱人薪水福利待遇来欺骗毕业生。大家在求职时应该理性、理智地看待薪水福利等各种待遇,切不可盲目,不假思索;  5、如果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弄清其是合法还是非法。正规的职介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政府的严格管理,收费必须开具有效的票据。合法职介机构应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  6、防止网上求职上当受骗。网上求职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产物,是一个发展趋向,毕业生网上求职时,要到正规合法的网站上,并且务必要保护好个人资料的安全,以防信息泄漏,给行骗者可乘之机。  主要是以上几方面,其他的同学们一定要树立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  前言:  在选修这门课程之前,是“劳动法”与“就业”这两个词吸引了我。应该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同于政府分配主导的计划时代的大学生。今天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学校并没有为我们专门开设这样一门公共法律必修课程,让大学生们在进入社会之前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降低未来劳资纠纷的解决成本。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法学院的TF老师,她开设的这门《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她耐心和细致的讲解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知识。有时T老师给我们解释一条法律法规,听了以后会有一种突然明朗的感觉:原来还可以这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最后一节课,T老师找来了一位在某公司担当法律顾问的高级律师来给我们讲解现实生活中他所遇到和处理的一系列真实的法律案例,一边讲解案例一边向我们介绍相关法条,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更加深入,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也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从字面回到生活。  最后在这门课程结束之际,唐老师叫我们写一份论文形式的对学习这门课程的一些理解和感悟,可以就法律法规中的某个法条谈谈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写自己学习这门课程的感想。  作为在读本科生,而且结合本课程的特点我应该写一篇有关大学生就业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的文章。但我考虑了很久,觉得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也快两年了,在这两年的运作中,应该说在逐渐的趋于成熟,作为在读本科生的我们应该说通过一定学习,掌握正确的方法,解决劳动纠纷相对来说不是特别棘手。所以,此文我想谈的是有关《劳动合同法》在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中的运用。众所周知农民工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据调查,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 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中国三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然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我个人认为是相当的薄弱,对改革贡献最大的人,却享用的最少改革成果,这不能不说是有失公平。此文就此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此乃此文开篇前言。 XX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正文:  农民工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言部分我已经用了很多文字说明此文的方向和写作原因,在此我就不再絮说,直言主题。)  且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很多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附带一定的措施作为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我上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到农民工也被包括到新《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的当中,那么我这其中就有一个疑问:作为知识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一类人群,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一般较为薄弱,很多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而且即使意识到老板的不合法行为,很多农民工却只能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那么如何能够保证在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法律能够及时的介入并对农民工进行维权呢?  先说说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我有很多亲戚都是农民工,包括我的父母。他们大多在建筑工地上打工,他们有的在工地上干了快一年了,据我所知,老板从来没有和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他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我一个在工地上搬砖头的农民还能和老板签合同?这应该和我们国家的普法宣传力度有关。以前包括现在我都认为,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资格成为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尽管媒体和政府标榜依法治国,但事实又是另外一回事。言归正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老板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然而事实上,他们得到的仍然是那么多工资。作为农民工的他们,根本奢望不到双倍补偿。因为他们需要这份工作,中国农民工太多了,老板会说:“你要想签劳动合同就走人,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老板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在规避他的责任。农民工在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显得无力维权。从现实实际中看,这个时候法律是不是在他们这一类人群中已经失效了呢?  读者可能会说:“这个时候法律并没有失效,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迫使老板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呀,劳动合同法里也规定了对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惩罚措施”。话虽这么讲,那么请问,这个时候法律能够执行的基础在哪里?  这里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工如何能够证明自己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这也是对老板进行处罚的前提条件。前面已经说过了获得双倍工资的条件,劳动者得证明自己在老板这里工作超过一个月,而老板没有和自己签合同。这个时候的举证一般情况下是由劳动者来进行,比如工资卡上用人单位给自己的转账打印单、发工资时候的工资单、工作同事的证实。很多农民工,如我的父母,他们发工资不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而是直接在一个月的某一天包工头坐在一间办公室里发工资。农民工排队领工资,领了以后签个字就走人,没有工资单(领了工资以后的签字单也被老板保管)。可以这么说,他们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此工作超过一个月,甚至都不能证明他们在这里工作过。这个时候看来就只有工作的同事可以证明。但是,作为农民工的他们流动性太大,很多人干了两三个月就走了,他们大多来自各个地方,居无定所,四处打工。取证需要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支出对于农民工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  通过以上讨论的我们可以看出,农民想和老板签订合同难,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时,因为没有签订合同,缺乏有利证据,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想要举证也难!!  在这里我不赞成网上某些人的论调(是我在查找劳动法相关资料时注意到的),那就是针对中国现状,农民工数量庞大,群体特殊,专门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我反对的因由:一旦这么做了,无异于将同在一个国度的劳动者人为的分为两种,就好比五六十年代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中国人民人为的分为城里人和农村人,有的人一出生就只能是农民,享受不到与城里人同等的福利和国家救济。为什么同是中国人、在同一片国土出生,但生下来身份就不同呢?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现在也正在显现,像子女入学问题,买房问题,买户口贪污问题。而且,毫无疑问,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认真实行的话,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很好的保护,至于在农民工身上为什么没能很好的实行,我想跟政府的执政思维和执法力度、甚至潜意识里的优先思维都有关系。如果另外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难免有另类歧视之嫌,这么做究竟是为了当局更好的管理还是真为了对农民工的权益进行保护,也许可以说二者兼有之,但制定出来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法》肯定不会有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那么多对劳动者保护的条款。  我不赞成的第二个理由和前面提到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关,正是因为《户籍管理制度》众多不合理之处,现在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取缔甚至废除《户籍管理制度》。如果将来的某天真的废除了《户籍管理制度》, 那么这个人为的将国人界定为农村人和城里人的法律基础都没了,也即是中国人从此无城里人和农村人之分,都是中国人了,那么这个时候又何以界定农民工?如果真制定出《农民工劳动合同法》,那么到时候这部法律又将处于何种地位。  我认为,与其专门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倒不如成立一个专门督促《劳动合同法》在农民工劳资群体上执行的政府部门,这个部门的职责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比专门制定一部法律来保护农民工权益,成立这样一个专门部门会有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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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权益意识议论文

健全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主动保障自己的权益

2008年是非常特殊的一年,不仅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管制逐渐强化的一年,也是雪灾、地震、奥运会、全球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交织发生的一年。这些重大事件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格局,并构成了当前就业面临的基本形势。 当前就业面临怎样的形势 首先,经济增长速度下降会影响就业的增长空间。今年第三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9%,这是中国经济增速自2006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并有可能全年的GDP增长不超过10%,这必然会不利于就业需求的增长。尽管如此,由于我国仍然保持着GDP的高增长水平,就业需求增长的基本环境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关键问题在于经济增长的结构变化对就业需求的结构有很大影响。 金融危机直接影响行业就业,并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就业冲击。因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国际社会金融海啸导致了金融机构的连锁性破产,引发了金融行业的裁员风潮。金融危机渗透到实体经济领域,会对整个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就中国而言,作为国际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行业性的冲击不可避免,尽管由于资本市场“防火墙”的存在而在程度上有所减缓。此外,与国际贸易相关的行业就业会受到最为明显的冲击。如果这个过程继续影响到经济增长,这对就业增长将是一个非常不利的信息。 劳动力市场管制增加了劳动力成本,短期内会减少劳动力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权益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并引发了诸多影响社会稳定的劳动事件。自2008年起,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为劳动就业权利保护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作为劳动力市场管制措施的就业保护法规的集中出台,必然会导致劳动力成本在短期内迅速增加。不管增加的是合法的管理成本,还是劳动法专家所说的“主要是违法成本”,其结果都会带来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由于我国的就业立法并没有雇员规模的限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个体经济组织受到立法的影响最大,导致了国际通行的中小企业“管制豁免”优势的丧失,不利于创业激励。 国内重大自然与社会事件对就业的影响是喜忧参半。年初的雪灾与年中的地震在短期内对就业是不利的,但是国家与地方对灾后重建的投入必然会导致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特别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会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与此相反,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开幕之前由于场馆建设等方面的原因,对就业实际上是利好的。奥运会之后,与奥运相关的领域就业自然会下降。 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有哪些 毫无疑问,这些事件不仅影响到总体就业状况,也必然会对大学生就业产生影响。然而,对于大学生就业而言,最关键的影响因素还是“结构性的”。这些因素包括短期供给超量、区域选择偏好、就业能力不足等方面,其中解决就业能力不足问题将是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根本所在。 在时间结构上,大学毕业生供给超量增长在短期内超出了需求的增长,劳动力市场还需要时间逐步调整。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快速增长,特别是经济结构的升级速度加快,带动了对高人力资本存量的高校毕业生的强劲需求,从而促动了高等教育迅速发展。我国从业人口中具有各类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仅占5%,而工业发达国家则为25%-30%,因此,加快提升国民素质的需要也极大地推动了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问题是,大学毕业生供给增长的速度远高于经济增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寻找工作。劳动力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逐步消化大学毕业生在短期内的超量供给。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不能仅仅以大学生暂时的就业困难就去否定高等教育政策,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严格地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扩大,为更多的青年人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仅促进了教育公平,改进了个人职业发展潜力,还从整体上促进了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提升。 在区域结构上,大学毕业生就业区域选择偏好差异与政府政策激励上的错位导致实际有效需求不足。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间与城乡间差异,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很难对大学生形成有效需求,而且在较长的时期内,地区性的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都将难以改变,从而对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市场需求是一个不利因素。 虽然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计划而产生大量需求,但由于欠发达地区所能支付的价格(工资收入、发展机会、流动性等)不足以补偿大学生的人力资本投资,因此,按照劳动力市场机制,无法实现供求结合。在我国,由于人才流动的单向性特点导致的流动成本过高进一步恶化了欠发达地区的有效需求不足。尽管国家也采取了“西部志愿者计划”等政策措施,但是无论从需求量扩大还是人力资本补偿来说,都难以有效改变这种状况。 与此相反,由于大城市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对大学生就业的吸引力很大,而且这些中心大都居于高端的产业结构而对大学生有着强劲的需求,但是一些地方性的需求抑制(显性的指标限制与隐性的行政限制)与对中小企业或非正规部门的需求抑制(户口、社会保障、流动等),导致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人为分割,其结果要么是直接人为地降低了用人单位的有效需求,要么是“促进”灵活就业,增加了大学生的就业成本与风险。 在能力结构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并不是基于职业路径的需要进行建构与培养,难以满足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变化,用人单位的需求模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行为基于“职位分析下的任职资格模型”在劳动力市场上通过价格机制选用合适的人才。例如,IBM中国区对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有:第一个方面是服务意识,能不能从客户的角度去出发,去想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个方面是沟通的能力;第四个方面是团队合作的精神以及职业操守和商业道德。 然而,大学生并不能很好地满足“任职资格模型”。对个人而言,就业能力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知识、技能与态度等资产,他们使用和配置这些资产的方式与向用人单位展示这些资产的方式以及他们寻找工作的特定环境(个人环境与劳动力市场环境)。由于大学生是作为一个“产品”在一个高等教育系统中被制造出来的,因此就业能力不足主要是与大学联系在一起的。这既与传统上相对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关,也与高校本身的教育能力不足相联系。 长期以来,大学没有迅速适应就业市场对高等教育所提出的日益苛刻的要求。从传递知识的角度上看,在整个大学教育中,知识教育仍然是非常大的一个比重,理论功底及其相应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构建仍然极为薄弱;持续的扩招可能进一步稀释了大学既有的教育资源。此外,对于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大学缺乏系统的职业指导与服务规划,导致学生或许有专业能力,但是缺乏“市场能力”——获取职业信息,展示专业能力,适应实际工作以及应对职业转换,等等。 大学生就业的前景如何 尽管大学生就业当前还面临着不少困难,有些困难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的调整,但是,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来看,大学生就业的前景总体上是非常乐观的,虽然我们不能指望大学生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过程总是一帆风顺的。 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将为大学生就业创造广阔的空间。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其潜在的经济需求是极大的。更关键的是,通过30年的改革开放,这些需求已经被成功启动,首先在大中城市,然后是沿海的小城市与农村地区,随之而来的将是广阔的中西部地区。中国同时兼具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工业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最为关键的经济发展平台。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都将是吸引就业需求的一个重要渠道。 特别重要的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对大学生的需求将会更大。全球竞争以及中国总体生活水平的提升导致中国不能永远享受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产业结构升级是必然趋势,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的需求应该有比较大的空间。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国家创新战略,这将使得我国21世纪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很大的程度上有赖于基于长期人力资本投资而形成的高端劳动力群体。可以说,我国的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初步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这为大学生就业需求的增长准备了广阔的空间。 政府就业政策的持续优化将会为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转换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政府消除对高校毕业生供给与需求的政策抑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学生就业市场,实施大学生自由就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大学毕业生(含高职毕业生)的一切户口指标限制和人事指标限制以及各种各样显性或隐性的行政限制,打破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行政分割,促进大学毕业生无障碍就业和自由流动,优化我国高素质人才的配置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就业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此外,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特定的地区就业或从事特定的职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补偿机制是国际惯例。美国的补偿措施就包括联邦政府贷款减免政策、各州贷款减免计划、军队贷款偿还计划(激励毕业生到军队服役)、美国护理教育贷款偿还计划(受益的护士在护士短缺地区合格的机构提供服务)等。我国自2003年起开始实施就业激励政策,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政策在2004年以后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国务院规定,政府支持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等重大项目,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大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力度,扩大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西部志愿者规模。国家就业激励政策的实施将会更有效地支持国家整体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最终实现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三赢”结果。 高等教育的持续改革将会逐步改进大学生更好地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就业能力。第一,高等教育改革使得大学更加关注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市场内涵。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知识化与全球化使得就业政策与教育政策正在围绕“职业路径”进行重组,整合教育与工作的联结机制,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充分就业与满意就业的目标。大学已经开始强化对外部市场的反应速度和能力,增强大学的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竞争能力,增强大学的投入和产出的效率,极大地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以消除大学生劳动力市场上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为此,我国的大学可能需要创新教学,创新课程,创新专业乃至于创新大学,创新高等教育。 第二,大学正在将就业能力的市场内涵转化为教学创新行动。在教学模式创新行动方面,以强化通识教育为目的的通识型教学、以需求驱动的实践基地建设为标志的实践型教学、以强调研究方法为内容的研究型教学、以拓宽国际视野为目标的国际型教学、以培养就业能力与学习能力为内容的能力型教学、以强化学生的参与和投入为目标的参与型教学等都在不断尝试,试图通过教学创新,培养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大学毕业生。 第三,在职业指导服务方面,大学充分利用学校就业中心的信息网络,充分利用校友的人脉资源,能够及时有效地将社会招聘信息传递给毕业生,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环境;借助讲座、座谈、模拟、案例、演示等手段帮助学生了解职业市场要求,改进他们展示专业水平的能力;大学正在寻求建立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伙伴关系,理解社会需求,并将其转换传递给各个具体的教学和研究部门,然后这些部门再基于社会的需求创新课程,创新专业甚至于创新大学。通过全方位的职业指导与服务,增强大学生从学校到工作的“市场能力”。 记得加分

大学毕业生是社会人力资源中最宝贵的一部分,其就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激烈的职场竞争所形成的就业难已成为大学毕业生的共识。如何在激烈的职场竞争中成为胜手呢?首先要破除旧的就业观念,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就业观念。只有这样,才能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在求职竞争中成为强者。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下大学生怎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一、从“精英”向“大众”的转变  随着90年代中后期全国高校扩招规模的逐年加大,全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居于高位,2005年高等教育入学总人数超过2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1%以上,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推进,大学生就业模式必然由精英教育阶段所形成的毕业生就业模式向大众化教育阶段所形成的毕业生就业模式转变。  在精英教育阶段,由于高等教育是稀缺资源,受教育者的地位必然增高,被称为“天之骄子”,就业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模式。而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上大学不再需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学生也不再被称为“天之骄子”,大学生就是普通老百姓,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同老百姓找工作一样,“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是当前就业的主要形式。社会中的各行各业都需要大学生,既有大学生毕业去当工人,也有大学生毕业去做个体经营,只要是大学生通过诚实劳动来为社会创造价值,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就是现在社会所倡导的。劳动者的素质普遍提高了,社会才能更好地发展。  二、从“城市”向“基层”的转变  当前,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一些县市是能提供比城市好的多的工作和待遇,但很多大学生还是不愿意去,认为委屈了自己。实际上,基层的天地广阔,蕴藏着无数的机会,大学生完全可以把到基层就业视为创业的起步、成材的开始,通过了界国情民意,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大学生应该将就业的姿态放低,将人生的目标抬高,在城市就业已趋于饱和的情况下,选择到基层就业是理性的、现实的。从2004年开始,我们学校相继开展了服务西部、农村资教、选拔选调生等工作,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既拓宽了就业渠道,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而且对毕业生就业观也是一种引导和教育。在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资教行动中,涌现了许多优秀的毕业生,得到了社会、单位的一致好评,我校也涌现了像梁华山、吴天亮等一批优秀的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他们在基层中展现了自身的价值和能力,为自己、为母校争的了荣誉!  三、从“公有”单位向“非公有”单位转变  在传统的职业观念影响下,人们都希望能够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企业谋职、发展,而不愿意到集体企业或民营企业求职发展。但是,政府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型三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如体制原因、产业结构原因、亏损等),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能力是有限的,很难大量接受大学毕业生就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个体企业单位大量增加,随之带来的是对人才的大量需求,以前大学生担心民营企业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个人没有发展前途;怀疑民营企业管理不规范,福利待遇没保障;还害怕民营企业工作不稳定,办公环境差。而现在的民营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发展非常迅速,人才市场薪资调查表明,民营企业的收入水平甚至已和三资企业不相上下,民企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手段为人才创造了比在其他单位更好的个人发展空间。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民企工作也不用担心四金交纳等个人保障问题。  四、从“专业对口”向“通用人才”的转变  很多大学生就业时特别强调要专业对口,认为大学花费了几年时间所学的杂混业是自己生存之本,如果离开了自己所学的专业而选择其他行业,那就白白浪费了大学的时间,专业情节依然影响着求职的心理,实际上大多数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标准是:注重应聘者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至于专业是否完全对口,并不过分计较,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知识与现实需要难以吻合,求职过程中如果过分强调专业对口则难以找到合适的职业,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毕业生,应看重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择业方向,勇于进入与自己相近或相关的职业。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随着结构的调整,必然也会使某些行业迅速发展,如第三产业的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就业人数将会明显增加。由于我们的教育结构不能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必然会使某些专业的毕业生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大学教育不仅仅是学习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生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会比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快更好地融入与适应。  五、从“打工”向“创业”的转变  打工是一种被动的就业行为,而自主创业是给自己“打工”,是一种主动的就业行为。新一代大学生精力旺盛,有着强烈的挑战自我,实现自我的激情,并且无负担,没有太多牵挂,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强,善于接受新知识。  从现阶段的就业形势看,国家宏观政策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广大毕业生的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创业——这包含机遇与挑战的字眼,已经成为无数大学生心中的梦想。中国也已经诞生了一大批大学生创业者,而且其中不乏许多非常成功的典范。

随着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拉开序幕,同学们正踌躇满志地谋划着走出校门、迈出报效祖国和家庭的第一步,我们在此表示深深的祝福,祝同学们前程前程似锦!  由于急于找工作及涉世未深,请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问题,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目前,社会上的求职陷阱较多,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防范以下几点:  1、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单位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投诉或不良记录等。只要是来校现场招聘的单位学校就业办公室都会认真核实公司情况,请毕业生放心应聘。同学们了解单位情况的方法有很多,在网上搜索查询是了解单位情况的有效方法之一,如果一个招聘公司没有公司网站应特别注意;  2、警惕卷入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防止钱财被骗,保护好个人各种有效证件安全。一些单位或个人打着招聘的旗号,收取高额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体检费等,甚至要求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还有一些企业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或抵押身份证。毕业生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国家劳动部门早就明文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3、无论哪种形式的面试或预约,切记:在出门前,一定要给家人、老师或亲朋好友留下要去招聘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以防万一,以备查用。正规的单位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招聘单位面视地点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来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谨防上当受骗。接到面试通知时,要问清对方的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若招聘单位只有手机单一联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只接受女生,且对专业没有什么要求的招聘信息。女生同学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只有在对公司有确切可信的前提下才可去应聘,另外尤其是女生要避免到私人场所或晚上去面试。  4、非正规渠道获得的一些招聘信息已经过时或失实,毕业生却为之耗费了许多财力、人力和时间。非正规渠道的招聘信息,欺骗成分也会相当大。求职过程中一定要对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核。理智看待高薪高职,现在有很多虚假公司就是利用毕业生期望高职高薪的心理,打出诱人薪水福利待遇来欺骗毕业生。大家在求职时应该理性、理智地看待薪水福利等各种待遇,切不可盲目,不假思索;  5、如果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中介机构找工作,一定要弄清其是合法还是非法。正规的职介机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政府的严格管理,收费必须开具有效的票据。合法职介机构应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等;  6、防止网上求职上当受骗。网上求职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产物,是一个发展趋向,毕业生网上求职时,要到正规合法的网站上,并且务必要保护好个人资料的安全,以防信息泄漏,给行骗者可乘之机。  主要是以上几方面,其他的同学们一定要树立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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