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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理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发布时间:2024-07-16 17:57:58

企业税务管理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给你一个别人的分段的目录吧:大概都差不多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8-15 1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8-10 1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8 2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8-10 3 充分就业是我国政府追求的重要目标 10 2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求的理论分析 10-14 1 税收影响劳动力需求的理论分析 10-13 2 税收影响劳动力供给的理论分析 13-14 3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类型 14-15 1 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 2 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4-15 第2章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实证考察 15-29 1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基本情况 15-21 1 近年来国家关于就业指导方针的重大转变 15-16 2 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 16-20 3 现行税收政策的实行效果 20-21 2 我国目前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21-29 1 以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主,缺乏长效机制 21-23 2 主要侧重于调节劳动需求,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很小 23 3 税收优惠的具体设置不尽合理 23-24 4 税收优惠的实施执行有待完善 24-27 5 中小企业利益没有得到税收政策的有效促进与保护 27-29 第3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构想 29-45 1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国际借鉴 29-32 1 制定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税收制度 29 2 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9-30 3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30 4 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 30-31 5 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特惠 31 6 降低纳税人的奉行成本 31 7 给予城市化建设一定的财力支持 31 8 促进多种就业模式发展 31 9 为弱势群体就业提供优惠保障 31-32 2 制定我国促进劳动就业税收政策应坚持的原则 32-33 1 公平与效率原则 32 2 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原则 32 3 符合WTO规则原则 32-33 3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具体构想 33-45 1 调整宏观税收政策,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33-37 2 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 37-38 3 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38-40 4 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 40-42 5 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 42-45 结论 45-46 参考文献 46-49 后记 引 言 实现充分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就业难题,解决得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应有所作为。本文旨在通过对现状的分析、理论的阐述、问题的揭示、经验的借鉴,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探讨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体系的构建问题。这方面的已有研究多侧重税收优惠政策的直接促进作用,本文除将其作为不可或缺的一方面之外,将更多的强调以宏观税收政策的调整来确保经济稳定均衡增长促进就业,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 第1章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1 税收促进就业的必要性 1 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劳动就业简称就业,是指人们加入到某个行业从事某种劳动,这种劳动区别于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当人类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后,就业就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人的劳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人类的劳动发展史,自从有了人类,劳动就成了人类谋求自我生存的基本手段。人类劳动创造了财富,人类财富的不断增长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从原始社会进入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哪一步都是人类劳动的结果。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劳动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手段。 (2)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是实现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所谓社会充分就业,一般意义上是指社会中只要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可以得到就业的状况。劳动力是经济社会最为重要的资源。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早已确立的目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生产力水平的现代化。劳动就业率与社会生产力是一个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反映社会文明的标志,一个失业率较高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国家。事实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社会就业率的提高,而社会就业率提高,才能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从而才能为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创造物质条件。因此,实现社会的充分就业是实行现代化的基本条件,促进社会就业是各级政府工作的中心内容。 (3)促进劳动就业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证。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2 我国就业现状及走势分析 (1)我国就业现状分析 我国现阶段就业的主要矛盾是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高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为: ① 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严重 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就业为劳动者个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就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实现充分就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充分就业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国民收入的重要保证。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就业问题也日益严峻。能否解决好我国目前的就业问题,已成为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在政府为解决就业问题而实施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中,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杠杆,理应为各级政府充分利用,以为解决就业问题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我国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但这些税收政策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收政策在设置上仍存在不合理性,税收政策在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社会保障税收政策缺失等。西方国家在运用税收政策促进就业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许多发达国家都以较低的宏观税收负担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以此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和促进就业;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 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税收作为重要调控工具之一,应在就业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的就业现状和走势,阐述了税收对劳动力供求的影响,总结了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内容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对此本文进行了剖析,概括如下:以直接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为主,缺乏长效机制;主要侧重于调节劳动需求,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很小;税收优惠具体设置及实施执行存在问题;税收环境不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在此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贯彻和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构想,主要包括:调整宏观税收政策,确保经济稳定均衡增长;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劳动力供给情况;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政策,直接鼓励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加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最后这篇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路径研究 摘要 4-5 Abstract 5 第1章 绪论 8-12 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8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8-9 3 研究的思路和主要内容 9-10 4 研究的方法 10 5 创新点 10-12 第2章 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 12-18 1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就业的形式 12-14 1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供给的形式 12-13 2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需求的形式 13-14 2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就业的途径 14-18 1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需求的途径 15-16 2 税收政策影响劳动力供给的途径 16-18 第3章 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成效与问题 18-28 1 我国现有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8-22 1 针对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18-19 2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19-20 3 针对部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的税收优惠政策 20-21 4 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1 5 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拓宽就业门路的税收优惠政策 21-22 6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22 2 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的成效 22-25 1 增加了就业岗位,下岗失业人员得到了实惠 23-24 2 调节和优惠了产业结构,促进了就业岗位的增加 24-25 3 我国现有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5-28 1 政策复杂多变,难以操作 25 2 政策限制性条件多,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25-26 3 政策形式单一,未形成政策体系 26 4 管理上存在漏洞,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26-28 第4章 国外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28-32 1 国外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8-29 1 发达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8-29 2 发展中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9 3 经济转轨国家主要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29 2 国外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给我们的启示 29-32 1 实行低税负,鼓励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29-30 2 实施差别税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30 3 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渠道 30 4 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 30-31 5 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和弱势群体就业实施税收优惠 31-32 第5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原则与路径 32-42 1 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应坚持的原则 32-34 1 公平与效率原则 32 2 以“五个统筹”为指导的原则 32-33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 33 4 遵循 WTO 规则原则 33 5 坚持长效性和前瞻性原则 33-34 2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路径 34-42 1 清理取消一些不实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34 2 扩大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34-35 3 制定“四倾斜加两开征”的税收政策 35-40 4 加强管理,促进税收政策的执行 40-42 结语 就业问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关系社会的长治久安,充分就业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充足的税源,然而,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数量众多、素质偏低,在劳动力市场机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政府对解决就业问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税收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对调节和促进就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着重探讨如何发挥税收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分析了税收政策对促进就业的原理和途径;然后介绍了我国现有的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并对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效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分别研究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及给我国的启示;提出了完善我国税收政策促进就业的原则和路径。第 1 章 绪 论 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过程中, 与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的就业机制取代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机制。在新的就业机制下,中国人口数量巨大的特有包袱造成劳动力供求的严重失衡。根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到 2010 年,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 8 亿人,比 2000 年增加大约 1 亿,过于充裕的劳动力资源给我国就业带来严重的压力①。再加上原体制下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问题以及二元经济中农村隐性失业的释放,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所带来的结构性失业的不断加剧,以及中国工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化、产业化和发展知识经济等几项任务所要求的就业转移,导致就业矛盾更加尖锐,各种类型失业不断上升。 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数量众多、素质偏低,在劳动力市场机制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是很不现实的,政府对解决就业问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实现充分就业就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充足的税源。税收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对调节和促进就业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着重探讨如何发挥税收在解决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就业问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是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公共管理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新旧体制改革的历史必然产物。胡锦涛总书记就在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 ”它事关我国企业改革的成败,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确保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局,事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大局。因此研究就业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而研究促进就业问题的相关税收政策也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四大调控目标中,促进劳动就业是各国制定和调整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业问题始终是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形成系统的就业理论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先后形成了“古典”经济学的就业理论、马尔萨撕的人口理论、凯恩斯主义的就业理论、反凯恩斯主义学派的就业理论、发展经济学的就业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就业理论。在税收政策上,主张根据经济中繁荣与萧条的交替,交替地实行紧缩和扩张政策,即在萧条时期,政府要减少税收,以刺激总需求,在繁荣时期则增加税收,以抑制总需求。实现充分就业的稳定和均衡。在失业增加时主要采取的税收政策和措施有:一是实施低税负,鼓励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处理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问题上,欧美等许多发达国家,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就一直从事着轻税的税制改革,它们通过实施减税,让利给纳税人,鼓励社会创办更多的企业,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直到现在这种减税风潮仍余波未尽。二是实施差别税率,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中小企业作为活跃市场的基本力量,容纳了社会上大多的就业人员,成为就业主阵地。为了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很多国家推行差别税率。三是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渠道。在国民经济结构变动和发展过程中,各国税收政策调整取向比较注重发展包括通讯、金融、咨询、旅游等行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发展和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四是给予农业和农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一些国家的通行做法是在政策上体现对农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主及产业工人的税收照顾。五是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和弱势群体就业实行税收优惠。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特惠,支持社会闲散人员创办企业,支持企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就业。 我国在建国之后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承认存在失业,因此关于就业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1994 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伴随着就业率的下降,尤其是伴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当前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根据我国就业形式,从 1994 年开始逐步制定和实施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和再就业,推动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其政策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针对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部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拓宽就业门路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其吸纳就业功能的税收优惠政策。

回答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要研究财务管理原则的意义,必须了解什么是财务管理原则。根据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财务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资金合理配置的原则;2、收支积极平衡的原则;3、成本效益的原则;4、收益风险的原则;5、资金物资结合管理的原则;6、各方利益协调的原则。 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的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实践证明以上财务管理原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而每一项原则都有丰富的内涵。例如,资金的合理配置,就是要通过对财务活动的管理,使企业的各项物质资源达到最优的比例关系或结构,即通过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慎重筹资,使各种形态的资金占用比例合理,各种渠道、方式取得资金的构成适当,从而使生产经营活动连续不断地顺利进行。因此都必须进行认真的研究,这样才能符合实际和行之有效。对其他原则也是这样,所以研究财务管理原则的意义,根本就是为了现实企业效益最大化。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如意笑口常开天天开心快乐每一天。 更多1条 

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家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一、从固定资产折旧看税收筹划固定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纳时间后移,企业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而就工作量法来说,如果前期工作量大,则和加速折旧法具有相似的效果,也可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利用折旧方法的选择来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财政部制定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在企业实践中,对于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应尽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对于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汽车、大型设备,如果它们的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则应尽量采用工作量法,从而达到前期少缴税,后期多缴税的目的。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先应估计折旧年限。税法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一定规定,但是其规定的年限是有一定弹性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从而使企业前期折旧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其次,还应估计净残值。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在估计净残值时,应尽量估计的低一点,这样可以便企业的折旧总额相对多一些,而且各期的折旧额也相对多了,从而使企业在折旧期间少缴纳所得税。二、从存货计价方法看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后进先出法的使用进行了限定,即只有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相同时,才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或领用存货的成本。因此,对企业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只有当企业正在使用的存货实物流程与后进先出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否则只能采用别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降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在存货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存货就是低值易耗品,它的计价方法和一般的存货不同。国家税法规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摊销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而分期摊销是在领用时先摊销一部分成本,再在以后分次摊销剩余的成本。我们可以看出,一次摊销与分期摊销法相比,前期摊销的费用校多,后期摊销的费用较少,从而使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选用一次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三、从研究开发费用的角度看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来说,如果它们要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政策,从整体上考虑研发费用的安排,在不影响研究开发项目进程的情况下,尽量使每年的研发费用都比上年增长10%,从而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达到少缴纳所得税的目的。四、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既使企业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来说,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

企业税务管理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已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当前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激烈,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面临着极大的机遇与挑战,我们知道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财务管理主要是运用价值形式对经营活动实施管理,通过价值形式,把企业的一切物质条件、经营过程和经营结果都合理地加以规划和控制,达到企业效益不断提高、财富不断增加的目的。因此,财务管理既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独立方面,又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然而,作为一项科学的管理手段,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显现出来,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制度松散、企业资金积累能力弱,以及资本结构不合理,成本管理和控制体系不健全等等。所以关注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加快财务管理创新,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1、控制企事业单位财务风险,规避经营成果。 2、与时俱进开发财务管理新工具及手段,优化财务管理。 3、共享金融、财务、税务管理政策,充实财务管理内容及方向。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回答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要研究财务管理原则的意义,必须了解什么是财务管理原则。根据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财务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资金合理配置的原则;2、收支积极平衡的原则;3、成本效益的原则;4、收益风险的原则;5、资金物资结合管理的原则;6、各方利益协调的原则。 财务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的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实践证明以上财务管理原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而每一项原则都有丰富的内涵。例如,资金的合理配置,就是要通过对财务活动的管理,使企业的各项物质资源达到最优的比例关系或结构,即通过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慎重筹资,使各种形态的资金占用比例合理,各种渠道、方式取得资金的构成适当,从而使生产经营活动连续不断地顺利进行。因此都必须进行认真的研究,这样才能符合实际和行之有效。对其他原则也是这样,所以研究财务管理原则的意义,根本就是为了现实企业效益最大化。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如意笑口常开天天开心快乐每一天。 更多1条 

企业税务管理论文选题背景

现在想找一篇原创的论文很难,基本都要收费的,你如果有需要可以凝视我的匿称,凝视完了,你应该知道如何找到我了吧

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概念的探讨,首先是基于税收筹划概念的分析。税收筹划概念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由西方引入我国,译自 tax-planning 一词,也译作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税务计划等。税收筹划是一门涉及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的现代边缘学科,许多问题尚不成熟,因而国际上对其概念的描述也不尽一致。综合而言,国内外学者对这一概念的表述大体如下:  1)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所编写的《国际税收辞典》一书认为: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和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2)印度尼西亚税务专家亚萨恩威所著的《个人投资与税收筹划》认为: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税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有最大的税收利益。  3)印度税务专家史林瓦斯在他编著的《公司税收筹划手册》中说道: 税收筹划是经营管理整体中的一个组合部分;税务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因素之一,对企业既是机遇,也是威胁。  4)美国南加州大学的梅格博士在其《会计学》一书中将税收筹划定义为: 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和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少缴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  5)我国税收筹划专家赵连志认为: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  6)我国学者盖地认为:税收筹划也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企业(自然人、法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企业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和“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  7)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在其编写的《税务代理实务》中,把税收筹划明确定义为: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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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企业服务管理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税务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性因素。 政策风险。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即筹划人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例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但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在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不仅抵扣行为被撤消,而且还受到相应的处罚。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总是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变更,对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地补充、修订或完善,不断废止旧政策,适时推出新规章。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局先后6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3年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济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动了11次;据《财经时报》透露,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再分配,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缓解目前人民币所面临的市场升值压力,逐步削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影响,预料中国政府将从2004年开始调低出口退税率,即从目前的平均15%下调至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将会被首先取消;在2010年前后,将完全取消出口退税政策。从实践中看,这项政策一旦实施,那些依赖出口退税生存的企业将面临一场厄运,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政策的这种不定期性或时效性将会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税收筹划)产生较大的风险。 操作风险。由于税收筹划的固有特点是与“法”共舞,即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以帮助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加上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层次多,立法技术不高,不仅法规内容存在着很多模糊之处,而且法规之间还有一些冲突或摩擦,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难以准确把握,这就给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从实践中看,操作风险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如因残疾人员比例不足而享受了福利企业优惠,因利用再生资源的比例不足而享受了有关环保方面的税收优惠等。二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的综合运用风险,如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过程中就涉及到多种税收优惠的操作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被合并企业应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到合并企业弥补,但如果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被合并企业可以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其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担,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可由合并企业继续按规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合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凡此种种,如果不能系统理解和全面掌握,并加以综合运用,就很容易顾此失彼,导致出现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经营风险。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税收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因为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对企业的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约束性,从而影响着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如果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为了引导外资投向,我国现行税制对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型外商企业实行“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若生产性外商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且非生产性业务的收入超过业务总收入的50%,则丧失了“生产型”企业的资格,不得再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某合资电子设备厂是生产性企业,尚处于减免税期限内(减半按15%征收),由于其产品销路不佳而外购其他厂家的电子成套设备散件进行组装,这样该厂就同时从事了生产性经营和非生产性的组装业务。若本年度内该企业的散件组装业务大于其业务总收入的50%时,尽管该企业尚处于减免税期限内,但仍不能减半征收,只能按30%纳税。可见,该企业为了享受“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年度内在进行这两项业务的投资选择时,就应将非生产性组装业务的规模控制在不超过生产性经营的范围内。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非一成不变,必须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企业战略管理的要求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经营活动的变化时时影响着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企业必须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执法风险。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又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或者在实务中根本行不通,从而使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加以查处,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例如,我国增值税法规定,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提供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可以确定具体的起征点。因此,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经常会遇到一些来自基层税务行政执法机关的观念冲突与行为障碍,这样的实例媒体上披露的不少,实践中也是屡见不鲜。 此外,税收筹划还面临着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如对企业的情况没有全面比较和分析,导致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成果;筹划方向与企业总体目标不一致的风险,从表面上看有成果,而实际上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等等。以上这些都是税收筹划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风险,也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当加以研究和重视的因素。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一、学术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二、科学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三、创造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 唯物主义和 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四、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给你个格式,大致分3部分,具体其他的要求要看你们学校的了: 文献综述 (第一部分) 主要介绍一下你写的论文的背景、概况等开题报告 (第二部分)一、选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二、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 四、采取的研究办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法 五、研究计划进度表 参考文献 (第三部分)

一、问题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由于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工程安装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材料,部分客户可能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建安企业是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法提供混合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产生了增值税链条断裂的矛盾。如满足客户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许多建安企业在现有性质和业务模式下,必然要求设备材料与劳务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发生分离:  (一)形式上分离,是指必然要求工程承包模式变为分签设备材料销售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  (二)实质上分离,是指甲供设备或材料,建筑公司仅剩劳务承包模式。  对形式上的分离来讲,由于销售和劳务对象均为一人,而且,很多建安企业提供的设备材料价值往往超过两者合计总价值的50%。因此,按增值税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国税部门一贯做法,取得的全部收入极有可能被主管国税部门判定为全额并计缴纳增值税。即使不存在以上风险,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对于应征增值税的设备材料又增加了一道营业税,重复征收了流转税,加重税负。  对实质上的分离来讲,仅剩劳务承包模式,不仅会使企业产值规模大幅缩小,影响营业资质。此外,最关键的是还会使工程利润空间变窄。  因此建安企业就要做好应对增值税转型的税务筹划,以应对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尽量减少增值税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对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  在实务中,我们发现建安企业的相关客户即使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存在不能抵扣的问题,原因是本次增值税转型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  (一)《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以及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因此,增值税纳税人仍不包括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行业的企业。  (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实施细则》对不动产的概念也予以明确,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通过客户增值税抵扣问题的分析,建安企业可以明确以下问题:  1、建安企业涉及的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行业的客户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  2、工程中明确属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客户也没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要。  3、建安企业应判断工程最终竣工后,属于建筑物组成部分或其附属设施的,应该提前与客户做好协商和沟通,说服其没有必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成本增加以及多抵扣导致偷税的风险。  三、可供选择的方案  建安企业要满足部分客户获取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要求,理论上有以下方案可供选择:  (一)分开纳税  建安企业对合同涉及的设备、材料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缴纳营业税。该方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做到:(1)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2)分别核算的兼营行为。  (二)全额缴纳增值税  改变行业性质,变成销售为主、安装为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点是:(1)能向客户完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能将增加的税负转嫁给对方企业,不影响建安企业利润空间。  缺点是:(1)税务上操作性不强,建安企业属于法定营业税纳税人;(2)即使可行,若毛利较高则造成税负过高;(3)客户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必能抵扣;(4)扣缴分包方营业税存在流转税冲突。  (三)分离设备材料  分离设备材料,是指将设备和材料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变为纯劳务型企业,包括形式上分离和实质上分离。  形式上分离,是指设备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业的关联方(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优点是:(1)关联方能向客户提供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关联方之间可以转移收入,能较大限度保留整体的利润空间。缺点是:(1)由于剥离设备材料,产值可能大幅缩水,导致企业资质年检受到影响;(2)存在关联方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3)利润空间暴露,利润可能下降。(4)营业税税负并无过多减轻。  实质上分离,是指设备材料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过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该方式不利之处显而易见:(1)建安企业,包括关联方,整体产值大幅缩水,企业资质年检受到影响;(2)导致许多建安企业成为纯劳务型企业,无利可图。  (四)仅分离设备  仅分离设备,是指将设备完全由甲方自行提供,建安企业成为提供劳务和材料的企业,也包括形式上分离和实质上分离。  形式上分离,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要求其向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优点是:(1)关联方能向客户提供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能最大限度地保留利润空间。缺点是:(1)产值和利润受到一定影响;(2)存在关联方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  实质上分离,是指设备采用甲供形式,但其不通过建安企业关联方采购。缺点:(1)设备分离,产值和利润受到影响,但比较保留劳务和材料,所受影响次之;(2)仍无法提供包括材料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原理是建安企业分离出实体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两者根据税负条件和其他要求,经营各自的工程业务,前提条件是分离实体也能取得相应的建安资质。  该方案思路如下:(1)测算企业各类工程的增值税与营业税税负;(2)保留母公司的营业税纳税人性质,同时成立一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子公司,性质为销售设备材料为主、安装为辅的商贸企业;(3)子公司经营增值税税负较轻或税负相当的工程业务;(4)母公司继续经营营业税税负较轻的工程业务。新增工程业务,根据税负测算,并与客户充分沟通,来选择经营主体。  该方案优点:(1)解决不能完全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矛盾;(2)关联方之间转移收入,能较大限度保留整体的利润空间。缺点:(1)如果建安企业各项目毛利均较高,税负可能增加;(2)存在关联方间定价是否公允的涉税风险。(3)对母公司而言,如果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仍不能提供,但由于税负较轻,可以与客户协商来解决。  由于建安企业客户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以及企业特点较多,因此建安企业可以通过与客户的沟通、协商以及企业实际情况来选择方案以应对增值税转型。  四、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国有控股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省内两家独立核算分公司。集团及分公司主要从事电力施工安装、咨询等,2009年集团预计能实现收入约为10亿元,该集团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形式(其中劳务费产值约9亿元,设备费产值8亿,材料产值3亿)。成本约83亿元(其中劳务成本95亿,外包费用1亿,设备成本67亿,材料成本21亿)。增值税转型后,客户纷纷与该公司商讨,希望能取得有关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公司聘请注册进行专项咨询筹划,税务师了解情况如下:  (1)公司拥有相对固定的客户,一般工程均由母公司承接,并由集团进行签订总包合同,主体工程由分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及安装。  (2)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该企业所在省份也发布相关文件,列举了设备名单。  (3)总承包合同可以按需求分割为设备及建安劳务,分别签订是可行的。  (4)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均有负责施工的分公司购买,没有自产设备材料。(5)工程所需材料除合总包合同中列明的设备材料外,客户还自己采购设备材料用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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