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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论文参考文献2020年

发布时间:2024-07-19 03:52:57

银行贷款论文参考文献2020年

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摘要】本文从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入手,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对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信用管理、风险防范、社会信用的角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企业 应收账款 管理      一、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影响      应收账款是企业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而应向购货方、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广义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货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项。对于企业来讲,应收账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产销的统一体,企业既想借助于它来促进销售,增加销售收入,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又希望尽量避免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而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坏账损失等弊端。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能拥有应收账款,而是应将其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   1、对生产经营的正面影响   (1)扩大销售,增加企业市场份额。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不断扩大销售,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赢利水平。采用赊销方式是扩大销售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特别是在经济不景气、市场萧条的情况下,赊销更是一种抢占市场的主要手段。此外,企业在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时,采用赊销方式也是增加企业市场占有率的一种手段。   (2)减少存货积压。企业存货数量的多少与企业相关费用支出息息相关。一般来说,存货积压过多则在很大程度上会导致仓储费、保险费等费用的相应增加。因此,当存货数量过多时,企业一般会采用较为优惠的条件进行赊销,将存货转为应收账款。这样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偿债水平,增加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也能减少费用支出和损失的发生。   2、对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1)增大了坏账出现几率。赊销过程中,有些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不健全,对客户的信用了解不够,这就容易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直接成为坏账。   (2)对企业营业周期有影响。营业周期即从购进货物到销售货物直至收回货款为止的这段时间。不合理的应收账款的存在,延长了营业周期,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致使企业资金短缺,严重时会影响工资的发放和货物的购买,破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3)夸大企业经营成果。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下,货款没有回笼的销售收入仍需要确认,这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账上利润的增加,无形中就夸大了营业利润,并最终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的预缴。   (4)降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赊销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现金的流出,致使企业资金更为紧张、资金周转不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      二、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问题   (1)企业应收账款逐年增加且账期较长。中国统计网数据表明,2005—2007年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正逐年增加。从拖欠时间上看,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超过了60%,很多已形成呆死账,无法收回。   (2)收款不力,坏账比率高。企业盲目赊销,只顾着扩大销售,却忽视了货款回收。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现象比较严重,造成正常流动资金被大量的应收账款所挤占。由于没有强有力收款措施,企业坏账比率大幅上升。此时,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只好借助于银行贷款,而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就不能及时偿还贷款,甚至连银行资金也被逐渐转化成了应收账款。这种资金的不良循环,导致银行资金的大量沉淀,最终企业将无法生存下去。   (3)应收账款中的呆坏账确认不及时,给企业造成虚增资产的假象。由于有些企业对应收账款疏于管理,特别是有的企业还把应收账款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因此主观上有意对已经成为呆死账的应收款项不及时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账上长期挂账,不计提坏账准备,造成企业资产的虚增。   (4)企业的某些管理者和经营者缺乏经营理财的意识和观念。部分企业管理者和经营者注重生产经营工作,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经营理财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做到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只注重如何去借钱和花钱,没有对现有的资源和资金进行有效的配置和调度,致使企业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并且也不积极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去清理应收账款,造成大量资金长期滞留在外,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和资金的有效使用。   2、原因分析   (1)企业自身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缺乏足够的竞争优势。造成产品积压,迫使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不做出让步,如产品试用期加长、货款交纳时间放缓等,从而使得企业的应收账款数量增加,回款的速度放缓,应收账款质量恶化加重,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二是企业信用管理意识淡薄。企业对客户资信情况了解不足,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当前买方市场形成的条件下,饥不择食,产品销售既不签订合同,也不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导致企业坏账的增加。三是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很多企业在加强全程管理的同时,没有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应收账款,当债权发生时只限于简单的管理,而没有利用应收账款转移风险、解决应收账款未回收时资金短缺的问题。   (2)企业外部原因。主要有以下原因。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我国缺乏有效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对违背信用的商户监管力度不够。法院对已生效的判决执行力度不够,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形成法律白条情况屡见不鲜,造成违约企业欠债有理、欠债有利可图思想占据上风,也助长了一些企业欺诈行为的产生,破坏市场经济环境,恶意拖欠货款思想在一定时期形成一股风气,见怪不怪已成为一种时尚,严重地破坏社会的信用环境。      三、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建议      1、企业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包括宽严适度的信用标准、规范合理的信用条件和科学审慎的信用额度   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而要求对方必须具备的最低条件,一般以坏账损失率表示,企业信用标准越高,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少。但是,过高的信用标准不利于企业扩大销售;相反,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过低,虽然有利于企业扩大销售,但会相应增加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与管理成本,因此,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合乎自身情况的信用标准。企业在制定信用标准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如果竞争对手实力很强,企业就应考虑是否可以采取较低的信用标准,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反之,则可以考虑制定严格的信用标准。二是企业承担违约风险的能力,当企业具有较强的违约风险承担能力时,就可以考虑采用较低的信用标准,以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反之,如果企业承担违约风险的能力较弱时,则应制定严格的信用标准,谨防坏账的发生。三是客户的资信程度,企业应在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并决定是否给客户提供商业信用。   信用条件,是决定给予或拒绝客户信用的依据。一旦企业决定给予客户信用优惠时, 就需要考虑具体的使用条件。企业在接收客户的信用订单时,要向其明白提出付款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包括信用期限、现金折扣和折扣期限方面的约定。通常,延长信用期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销售量,从而增加销售毛利。但是不适当地延长信用期限,所得的收益有时会被增长的费用抵消,甚至造成利润减少,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因此,企业应参考所处行业惯例,立足于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应,制定出恰当的信用期。折扣期限的确定主要视折扣的损失是否小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而定,决定企业是否提供及提供多大程度的现金折扣,主要取决于提供现金折扣后的收益是否大于现金折扣成本。  信用额度,是企业根据客户的偿付能力给予客户的最大的赊销限额。在市场信息和客户信用情况发生变化的时候,企业应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使之符合企业利益需要。   2、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1)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从源头控制,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不断开发新产品,开辟新的市场,拉开与其它同类企业产品间的档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畅销品,变被动为主动,使企业可以有目的地选择订单,也就是选择客户,以减少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占用,从根本上减少赊销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应收账款带来的困扰。   (2)建立应收账款的监控体系、预警机制。应收账款的监控体系应包括赊销的发生、收账、逾期风险预警等各个环节。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的分析管理,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当期费用。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在工作中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要互相配合,分清各自在跟踪服务中的职责,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3)应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监控体系,改善内控制度;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玩忽职守、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   (4)企业可以通过将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来降低风险。由于应收票据具有很强的追索性,且到期前可以背书转让或贴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损失。所以当客户到期不能偿还货款时,企业可要求客户开具承兑汇票以抵消其应收账款。   3、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企业管理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先进的规模化的信息数据库能够记录大量企业与个人的资金往来与商品交易的种种资料,可以提供客户查询,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在工商注册、银行贷款、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服务以及人才聘用等方面,将受到制约。相反,获得守信等级高的企业将可优先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或为其提供高额度的贷款。在西方国家,当某个单位或某个人不讲信用,立即就会出现在“黑名单”上,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对他“另眼相看”,没有人再和他进行商业上的往来,其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就现阶段而言,要狠抓行业监管,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查出故意拖欠行为,以增加失信者的成本。      【参考文献】   [1] 李清祖:强化企业应收账账款的日常管理[J]商业会计, 2005(7)   [2] 袁秀兰:当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会计之友,2005(5)   [3] 顾颖、马晓强:中小企业创业管理[J]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0)   [4] 赵改玲:对中小型企业加强财务信用管理的探讨[J]经济问题,2005(8)

中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及存在的问题[摘 要] 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近年来得到了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同和青睐,将其视为商业银行筹资的重要举措。兴业银行完成30亿元次级债务的发行后,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次级债务补充资本的商业银行。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加入到发债银行的行列,掀起了一股发行次级债的高潮。但是,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次级债发行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次级债在各方面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次级债发行 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 所谓次级债(Subordinated Debt or Mezzanine Debt),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的清偿顺序而言,即若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偿程序,该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之后,才能将剩余资金用来偿还次级债。 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金融债券是解决资本金不足的有效途径。由于以前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规定一直处于政策“盲区”,没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因此2003年底以前尚无一家商业银行发行此类债券。为满足银行业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从此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和认可,为商业银行利用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也纷纷发行了次级债,国内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股次级债的发行热潮。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基本是定向发行方式,具有私募性质,利率水平一般由商业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询价来确定,后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的逐渐增多,但比例偏低;债券期限较短,一般为6年以下;除交通银行外,发债规模都在60亿元以下;发债次数偏少并缺乏明确的连续性,次级债券的目的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银行的资本金。 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主要是10年期、固定利率、一年付息一次的、可赎回债券,与欧美国家主要银行的次级债券结构设计大体一致,而且债券品种设计也开始多样化,能够适应不同投资者的市场需求。次级债券的定价是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加上金融债券的信用补偿溢价,国内大约是20基点。下图是国内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特征。 注:各商业银行公开资料整理所得 二、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目的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行目的单一,只是考虑将次级债作为补充资本金的工具,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而忽视次级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用,以及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资金对改善银行负债结构的效用。如果银行只是纯粹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次级债,以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而没有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来发行债券,加强债务资金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次级债发行带来的缓冲期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那么次级债的发行就会变成表面文章,对银行而言反而成为一个美丽的陷阱。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已发行和准备发行次级债的银行过多地强调了次级债对于补充银行附属资本的作用。发行的次级债来看,大部分期限都为5年零1个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而中行和建行更为“聪明”,设计了一个实际期限为5年而名义期限为10的可赎回次级债,巧妙地避开了银监会关于剩余期限5年内计入附属资本折算比例逐步降低的规定,以10年期债券的成本实现了5年100%地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次级债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从发行期限的设计可以看出,发债银行可算是机关算尽,其目的就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出发点的。各商业银行的这种出发点,掩盖了次级债在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以及风险管理的职能。 次级债的发行无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是指资产结构的配置和负债结构的配置能够相互适应,当负债结构发生变化时,资产结构能迅速做出调整,以及当资产结构根据需求必须出现变动时,银行能够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到次级债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意义。 但是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设计来看,期限短,大多是5年。中行和建行发行的10年期的次级债在后5年是可赎回的。并且大都采用了浮动利率制,当然,浮动利率制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但对投资者而言却不是有利的。这样的结构设计就使商业银行难以筹集到长期,稳定的负债,从而解决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 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2007年1月1日是监管部门为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设定的最后期限,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硬约束下,资本金压力如影随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饥渴问题。从资金来源上看,债券资金作为附属资的一部分,与股本金一样起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重普遍偏大(大都在90%以上),附属资本实际上只有呆坏账准备一项。并且,央行规定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例仅为风险资产的1%,其中的大部分被用于冲消历史坏账。在增加核心资本很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次级金融债等附属资本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只要不超过监管当局规定的比例上限,银行可以循环发债适时补充资本。因此,从《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次级债持有对象的修订,都体现了一个政策信号,那就是给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开辟道路。从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结构来看保险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例相对较低,单靠它们是无法消化商业银行巨大的融资需求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拓宽次级债的发行渠道降低商业银行发行成本,使商业银行能快速提升资本充足率。允许银行互持是监管当局为帮助国有银行尽快充实资本金,达到标准的无奈之举。因为,在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之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能达到监管要求,而国家却早已不堪重负。而以保险公司为主力军的投资者受政策和自身实力所限,远不能消化掉国有银行为补充资本所需发行的巨额次级债券。允许商业银行互持次级债将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其次,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也是银行互持的重要原因。从发债银行的角度来看,次级债的互持为发债银行提供了次级债的需求主体。而从购买债券的银行看,投资次级债为以后发行次级债的需求主体问题铺平道路,亦即“密谋”互持次级债,或者是一种不必言传的“默契”。如此,对发债行或是投资行都是一种“双赢”,但是这种双赢是建立在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础之上的,是不足取的。 小结:由于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对一国的金融安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哪个行业像银行业一样受到如此严格的监管。政府监管可能存在监管失灵,而银行安全网设计中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而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市场监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监管工具。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作用。在美国,美联储成立了专门的次级债研究小组,考察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发行同质的次级债券,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而我国次级债发行历时尚短,从第一支次级债发行至今不到5年时间。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特点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缺乏连续性;银行互持问题严重,缺乏机构投资者;发行定价扭曲。这些都导致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很难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胡 斌:次级债与市场约束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经营[J]金融会计,2002~01 [2]许文辉:中国银行业次级债的发行定价和市场前景[J]经济导刊,2004~11 [3]黎小枫:论商业银行次级债“互持”的合理性[J]福建金融,2005~8 [4]J Cem Karacadag and Animesh Shrivastava, The Role of Subordinated Debt in Market Discipline -the Case of Emerging M IMF Working Paper, 2000 [5]葛兆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绩效、挑战与发展策略[J],证券市场导报,2004~10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cn [7]BIS Working Paper N12, Markets for Bank Subordinated Debt and Equity in Basel Committee Member Countries, 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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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JSTORChina's fast-evolving consumer finance market C FootnoteChina's consumer finance industry lags far behind the economy as a In 2007, consumer finance balances still came to less than 13 percent of GDP, below India and far below Singapore and South K Should recent growth rates persist, consumer lending promises to exceed 8 trillion renminbi ($2 trillion) by 2014, up from today's 7 trillion ( n1) But that calculation understates the market's latent If consumer lending on the mainland rose to Taiwan's level, for instance, the shift could unleash as much as 10 trillion renminbi in net new consumption over the next five years--an enormous opportunity for banks and China's people now have limited credit Mortgages account for 90 percent of lending to consumers, who have few choices in key product areas, such as auto loans, credit cards, and personal But the market has grown rapidly in recent Credit card issuance is skyrocketing, from 3 million cards in 2003 to 128 million by the end of Indeed, card issuance could surpass 300 million by Similarly, 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and installment loans, long the domain of underground lenders, have grown at an annual rate of 33 percent since 2006, to 744 billion renminbi, as leading domestic banks and consumer finance specialists strengthened their risk-management For foreign and local lenders jockeying for position in China's fast-evolving consumer finance market, we see several keys to Recognize the market's China is a collection of local markets, each at a different stage of development, with distinct risk profiles and unique consumer These markets generally evolve through three stages of development: nascent (such as Sichuan), emerging (Jiangsu), and maturing (Shanghai) Lenders should take a portfolio view, focusing on the most promising markets, but with enough diversity to capture the next wave of Find a product portfolio that matches consumer In a sense, consumer-lending products are Many consumers balance their savings and borrowing in the aggregate, not by individual Some countries (such as South Korea) have high levels of credit card usage; others rely more on cash and personal In the present early stage, the ultimate product balance in China remains to be Finding the right mix may prove crucial to success in China's fast-growing Know the rules and their New regulations issued by Chinese banking regulators in the spring of 2009 give local and foreign banks and consumer finance specialists greater access to the market, in the form of consumer finance While initially restricted to offering installment loans to retail customers with previous track records in borrowing, such companies will probably enable attack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unsecured consumer-lending sector more quickly and at greater In addition, the further deregulation of credit cards has allowed overseas banks to issue renminbi-based These banks should target clear segments and develop the ability to serve the broader Would-be players in such a new market must tread To assure responsible lending and borrowing, the government must strengthen credit bureaus, improve financial education, support 'new to credit' products (for instance, low-limit or collateralized credit cards), and allow consumer finance balances to be Regulators and lenders must work together to improve risk management, especially the ability to identify and address organized The government must become better at spotting national and local credit China can manage the risks and has ample room to expand consumer credit--中国的快速发展消费金融市场 内容 1。脚注 中国的消费金融业远远落后于整体经济。 2007年,消费信贷余额仍然发生了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三,低于印度,远远低于新加坡和韩国。如果最近的增长率持续下去,消费贷款承诺2014年将超过8万亿人民币(2万亿美元),从今天的7万亿人民币。(n1)重的计算,但低估了市场的潜能。如果消费者在大陆的贷款上升到台湾的水平,例如,这种变化可能引发在未来5年高达10万亿人民币的净新的消费多 - 为银行和零售商的巨大机会。 中国人民现在是有限的信贷方案。抵押贷款占贷款的百分之90的消费者,谁在关键产品领域,如汽车贷款,信用卡几个选择,以及个人贷款。但市场发展迅速,近年来。信用卡发行是暴涨的3万2003卡,为128万,到2008年底。事实上,发卡可能超过0亿,到2013年。同样,无抵押个人贷款和分期付款贷款,长期贷款的地下领域,增长百分之33在一年增长率自2006年以来,至744亿元人民币作为国内领先的银行和消费者金融专家,加强其风险管理能力。 对外国和本地贷款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的消费金融市场领导地位的竞赛中,我们看到一些成功的关键。 1。认识到市场的多样性。中国是一个本地市场的集合,每个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风险状况和独特的消费偏好。通过这些市场一般发展三个发展阶段:新生(如四川),新兴(江苏),和成熟(上海)。贷款人应采取组合的看法,在最有希望的市场为重点,但有足够的多样性,以捕捉到下一个发展浪潮。 2。查找产品组合相匹配的消费偏好。在某种意义上,消费信贷产品互换。许多消费者平衡储蓄和借贷总额由个别产品,而不是。如韩国的一些国家()有信用卡使用率很高的水平;别人更多地依靠现金和个人贷款。在目前的初期阶段,在中国最终产品的平衡还有待确定。找到合适的组合可能是极端重要的在中国的快速成长的市场取得成功。 3。知道规则及其演变。由中国银行监管机构在2009年发布给当地和外国银行和消费者金融专家更自由地进入市场,消费金融公司的形式,春天的新规定。虽然最初仅限于提供分期贷款,在贷款前纪录的零售客户,这些公司将可能使攻击者在无抵押消费贷款部门的参与更迅速,规模更大。此外,信用卡的进一步放松管制已经允许外资银行发行人民币为基础的。这些银行的目标应明确部门和发展服务的能力,广阔的市场。 想要成为这样一个新的市场参与者必须谨慎行事。为了保证负责任的贷款和借款,政府必须加强征信机构,完善金融教育,支持新的信贷的产品(例如,低限制或抵押信用卡),并允许消费者将证券化融资余额。监管机构和贷款人必须共同努力,改善风险管理,特别是能够识别和处理有组织的欺诈。政府要更好地察觉成为国家和地方的信贷泡沫。 中国可以管理风险,有足够的空间,扩大消费信贷 - 安全。

看见这个问题挂了几天了,作为银行人员想提醒你,个贷的文件什么的一般是密级的,你联系方式都不留谁敢这样明火执仗的给你?

中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及存在的问题[摘 要] 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工具,近年来得到了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同和青睐,将其视为商业银行筹资的重要举措。兴业银行完成30亿元次级债务的发行后,成为国内首家实现次级债务补充资本的商业银行。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加入到发债银行的行列,掀起了一股发行次级债的高潮。但是,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次级债发行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次级债在各方面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次级债发行 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 所谓次级债(Subordinated Debt or Mezzanine Debt),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次级债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次级债的次级只是针对债务的清偿顺序而言,即若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偿程序,该公司在偿还其所有的一般债务之后,才能将剩余资金用来偿还次级债。 参照国际经验,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发行次级金融债券是解决资本金不足的有效途径。由于以前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规定一直处于政策“盲区”,没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因此2003年底以前尚无一家商业银行发行此类债券。为满足银行业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需要,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从此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和认可,为商业银行利用次级债补充资本金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也纷纷发行了次级债,国内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股次级债的发行热潮。 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基本是定向发行方式,具有私募性质,利率水平一般由商业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询价来确定,后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的逐渐增多,但比例偏低;债券期限较短,一般为6年以下;除交通银行外,发债规模都在60亿元以下;发债次数偏少并缺乏明确的连续性,次级债券的目的和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银行的资本金。 国有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主要是10年期、固定利率、一年付息一次的、可赎回债券,与欧美国家主要银行的次级债券结构设计大体一致,而且债券品种设计也开始多样化,能够适应不同投资者的市场需求。次级债券的定价是在同期限国债收益率的基础上加上金融债券的信用补偿溢价,国内大约是20基点。下图是国内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特征。 注:各商业银行公开资料整理所得 二、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目的单一 我国商业银行的发行目的单一,只是考虑将次级债作为补充资本金的工具,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而忽视次级债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效用,以及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资金对改善银行负债结构的效用。如果银行只是纯粹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次级债,以满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而没有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来发行债券,加强债务资金的运营管理,充分利用次级债发行带来的缓冲期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那么次级债的发行就会变成表面文章,对银行而言反而成为一个美丽的陷阱。 从目前的市场反应来看,已发行和准备发行次级债的银行过多地强调了次级债对于补充银行附属资本的作用。发行的次级债来看,大部分期限都为5年零1个月,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计入附属资本的要求。而中行和建行更为“聪明”,设计了一个实际期限为5年而名义期限为10的可赎回次级债,巧妙地避开了银监会关于剩余期限5年内计入附属资本折算比例逐步降低的规定,以10年期债券的成本实现了5年100%地将次级债计入附属资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次级债来提高资本充足率。从发行期限的设计可以看出,发债银行可算是机关算尽,其目的就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出发点的。各商业银行的这种出发点,掩盖了次级债在改善银行负债结构以及风险管理的职能。 次级债的发行无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是指资产结构的配置和负债结构的配置能够相互适应,当负债结构发生变化时,资产结构能迅速做出调整,以及当资产结构根据需求必须出现变动时,银行能够在满足流动性需求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到次级债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意义。 但是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设计来看,期限短,大多是5年。中行和建行发行的10年期的次级债在后5年是可赎回的。并且大都采用了浮动利率制,当然,浮动利率制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但对投资者而言却不是有利的。这样的结构设计就使商业银行难以筹集到长期,稳定的负债,从而解决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匹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银行间相互持有次级债 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监管当局允许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2007年1月1日是监管部门为各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设定的最后期限,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硬约束下,资本金压力如影随形,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本饥渴问题。从资金来源上看,债券资金作为附属资的一部分,与股本金一样起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重普遍偏大(大都在90%以上),附属资本实际上只有呆坏账准备一项。并且,央行规定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例仅为风险资产的1%,其中的大部分被用于冲消历史坏账。在增加核心资本很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次级金融债等附属资本来提升资本充足率,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只要不超过监管当局规定的比例上限,银行可以循环发债适时补充资本。因此,从《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到《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对次级债持有对象的修订,都体现了一个政策信号,那就是给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开辟道路。从中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结构来看保险公司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资产总量中的比例相对较低,单靠它们是无法消化商业银行巨大的融资需求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可以拓宽次级债的发行渠道降低商业银行发行成本,使商业银行能快速提升资本充足率。允许银行互持是监管当局为帮助国有银行尽快充实资本金,达到标准的无奈之举。因为,在剥离不良资产和注资之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未能达到监管要求,而国家却早已不堪重负。而以保险公司为主力军的投资者受政策和自身实力所限,远不能消化掉国有银行为补充资本所需发行的巨额次级债券。允许商业银行互持次级债将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其次,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也是银行互持的重要原因。从发债银行的角度来看,次级债的互持为发债银行提供了次级债的需求主体。而从购买债券的银行看,投资次级债为以后发行次级债的需求主体问题铺平道路,亦即“密谋”互持次级债,或者是一种不必言传的“默契”。如此,对发债行或是投资行都是一种“双赢”,但是这种双赢是建立在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基础之上的,是不足取的。 小结:由于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对一国的金融安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哪个行业像银行业一样受到如此严格的监管。政府监管可能存在监管失灵,而银行安全网设计中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因此,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而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市场监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监管工具。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作用。在美国,美联储成立了专门的次级债研究小组,考察次级债的市场约束。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发行同质的次级债券,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而我国次级债发行历时尚短,从第一支次级债发行至今不到5年时间。从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特点上看,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发行缺乏连续性;银行互持问题严重,缺乏机构投资者;发行定价扭曲。这些都导致次级债的市场约束机制很难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胡 斌:次级债与市场约束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经营[J]金融会计,2002~01 [2]许文辉:中国银行业次级债的发行定价和市场前景[J]经济导刊,2004~11 [3]黎小枫:论商业银行次级债“互持”的合理性[J]福建金融,2005~8 [4]J Cem Karacadag and Animesh Shrivastava, The Role of Subordinated Debt in Market Discipline -the Case of Emerging M IMF Working Paper, 2000 [5]葛兆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绩效、挑战与发展策略[J],证券市场导报,2004~10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cn [7]BIS Working Paper N12, Markets for Bank Subordinated Debt and Equity in Basel Committee Member Countries, 2003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论文参考文献

金融市场的内在经济特征 汇率的内在波动性:汇率是两种货币的相对价格,同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当需求和供给相等时,汇率达到均衡。有所不同的是,汇率是一种相对价格,两种货币的相对供给等于相对需求时决定了汇率水平。但有些因素会引起两种货币供求不平衡:货币政策变化是潜在不对称的根源,其它非对称变化,例如财政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对世界货币的需求的变化,也能影响汇率,甚至是事件本身是对称的,如果市场参与者的反映不同,汇率也会发生改变。 一国的货币当局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必须不断地干预市场,如果干预政策有效,为了抵消起初的非对称变化导致的汇率改变,相对货币供给必须相应发生变化。 但是基于一些原因,外汇交易干预很容易变得不可能:一是外汇储备不是无限的,这适用于本国货币遭受攻击的情况,如果要使本国货币停止贬值,当局必须卖出外汇买入本国货币,但没有一个国家拥有无限的外汇储备面对全球市场大部分市场参与者连续不断地买入而不断地卖出,每天在全球外汇交易市场上易手的货币数量超过所有IMF成员国的外汇储备之和。 另一个原因与丁伯根定理有关,该定理表明,为了达到政策目标,独立政策工具的数量不能少于独立政策目标的数量。在目前环境下,工具是货币政策,目标是汇率稳定和国内经济稳定,一般来讲,一种政策工具不能达到两个目标。 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就必须干预市场,然而却面临“两难选择”的困境,究竟是优先考虑汇率稳定还是国内经济?一个国家一般准备放弃货币政策的自主性或资本自由流动以维持汇率的稳定,尽管如此,外汇储备的匮乏会使该项目标成为不可能,汇率不能简单地一直保持固定不变。 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汇率是金融市场中的价格,它们的特点与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息息相关,金融市场在以下几个方面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或劳务市场。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很低,交易迅速,短期内大量资金能从一个市场流入另一个市场。在金融市场中,市场预期、传言和当局的可信度在价格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这个原因和上面第一点原因,金融市场的价格具有内在不稳定性。信息不对称盛行,债务人比债权人具有更多的偿还债务方面的信息,这不仅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不良项目得到融资,而且“无知”市场参与者受到意外事件冲击时容易诱发金融恐慌。进一步地讲,由于金融交易的隐蔽性和低交易成本性,市场交易者和监管部门也具有不对称信息。金融部门的道德风险显著强于其他部门的道德风险。没有其他机构能取代金融中介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金融危机的诱因 在金融市场的这些特征中,前三个特征随金融全球化而得到强化,他们构成了触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金融市场具有内在不稳定性,有些经济萧条或政策失误就会触发金融危机。事实上,即使不考虑跨国资本流动和汇率变化,金融市场的特征足以诱发国内金融危机。 如果考虑到国际资本流动和汇率变化,危机就会更加严重。国际借贷增大了资本流动的数量;如果发生金融恐慌,国外资金比国内资金更可能被抽逃;当资本在国际范围内流动时,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恶化,两个国际经济机构比两个国内经济机构更可能具有不同背景,当局获得国外企业信息更加困难,尤其是建立在“避税天堂”中的企业;如果一国货币是可兑换的,货币当局就不易控制货币事件,因此国际资本流动增大了金融市场的易变性。 汇率易变性和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是经济逻辑演绎的结果,具有普适性,每一个参与国际经济流动的国家都会或多或少发生一些危机。换句话说,金融危机并不是新兴金融市场的个别现象,金融市场的特征决定了金融危机容易转化为经济危机。这是因为,金融中介维持着经济系统的血液循环,一旦货币或金融中介活动陷入无序状态,整个经济就会迅速而又严重地受到冲击。 对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启示 当前,在入世的推动下,我国正在逐步开放我国的金融市场,人民币自由兑换、国内金融领域向国外开放已经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前面所论述的诱发金融危机的因素在我国也开始发挥作用。根据前面的论述,由于无法消除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我们的目标只能是尽可能地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政策并不能很好地改变诱发金融危机的两个基本因素,我们只能采取措施降低危机发生的程度和频率。 保持竞争和保护之间的均衡 如果一国想分享全球储蓄有效分配的利益,资本管制无论如何也无法永远存在下去,一旦一国解除资本管制,诱发经济危机的基本因素就会凸现出来,政策能改变的两个基本因素就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 开放金融市场放松资本市场管制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我国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完银行造成的损失后,政府和中央银行不应再替市场中的商业银行承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市场参与者确信没有最后求助贷款,道德风险就会减少。 逐步对国外竞争者开放我国金融部门。换言之,资本流动管制不同于禁止国外竞争者进入本国的金融市场。这一点对减少金融危机的频率与规模具有深刻含义。禁止国外竞争者进入本国金融部门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会导致一国金融中介标准的唯一化,如果一味排斥国外竞争者,金融中介标准就会促进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为了减少金融危机的风险,一个方法是开放本国金融部门参与国际竞争,这种措施具有下列好处:国外金融机构一般要求更多透明度,规定与标准将愈加全面;为了在竞争中获胜,我国的金融机构不仅在产品数量而且在风险管理中也必须是有效和有效率的;在同国外金融机构竞争过程中,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学习到外国同行的先进做法,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如同我国家电行业的发展那样;在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中。我国政策当局将逐渐放弃对本国企业的特殊照顾,政策当局的活动将更加透明,这将为金融市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开放的过程中,我国政府也将会看到要求建立健全维持稳定的竞争性环境的法律框架的迫切需要。 但是,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天生具有不稳定性,过度竞争会导致金融部门的不稳定,这与竞争是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以稳定市场的目的抵触。显然,我国国内金融部门引入竞争要比在其他部门引入竞争需要更加慎重。 货币当局需要权衡,金融部门的过度竞争会阻碍经济稳定和发展,这就是一个国家在早期发展阶段需要管制和固定的汇率的缘由。然而,金融部门的过度保护会诱发道德风险,降低金融中介标准的透明度。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规则 与世界公认的监管规则相协调一致,如果各国的金融中介标准一致,金融业务就会便于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汇率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发生变化,根据定义,趋于一致意味着更弱的信息不对称,从这种意义上讲,不考虑究竟会趋于怎样的共同规则,共同规则本身已经令人非常满意。如果共同规则能确保透明度和信息揭露度,它将更加有利。金融交易标准应该保证合同和原则向每个人公开,这种标准就是理想的“全球标准”。 参考文献: Paul K Working P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8 陈玲娟,李栋巍探讨金融危机的成因及预防决策探索,2003

摘 要】从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到美国的房利美和房地美“两房”危机,再到雷曼兄弟申请破产、美林银行被收购、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濒临破产被注资850亿美元拯救、全球股市的持续下跌,预示着华尔街最冷的冬天还没有到来,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认为,美国正在陷入“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之中。在全球金融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必须认真分析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关键词】金融危机 经济增长 货币政策 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 中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放缓将成为大势所趋,出口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是必然趋势。据亚洲开发银行16日发布的年度报告《2008年亚洲发展展望更新》预计,中国经济增速将从2007年的9%回落到2008年的10%;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将进一步回落至5%。主要原如下, ①由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出口增长减速远超出预期; ②通货膨胀率升高的趋势将使政府采取更严厉的紧缩货币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企业倒闭潮出现,工业利润增长大幅放缓; ③信贷紧缩下房地产市场降温,可能出现比2008年更为严重的危机; ④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钢材、水泥、铝合金和汽车产业投资增速回落; ⑤每年1000万个新就业岗位完成很困难。农民工回农村种地回潮,农村隐性失业大量增加; ⑥由于明年油价和电价可能会进一步上调带来PPI继续上升的传导因素,2008年中国全年CPI涨幅预测值从先前的5%上调至7%。2009年预测值从2008年4月的5%上调到5%; ⑦居民消费增长速度下降,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于“画饼充饥”。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股市的负财富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原因使居民的消费欲望受到抑制。 二、央行的货币政策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 目前,在“保增长”和“控制通货膨胀”之间,央行的货币政策“左右为难”。在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的经济增长受到抑制,增长率放缓是必然的,但在连续10年的高速增长下的“急刹车”会是一大批企业倒闭和就业的困难,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但放松货币政策又使已经比较严重的PPI和CPI更加泛滥成灾。15日宣布的“两率”下调市场并不领情就是证明。同样,人民币对美元是继续升值或是贬值也是“两难”选择。 三、中国银行业的经营效益增长出现困难。 主要原因: ①在经济下滑状态下,银行的业务拓展空间变窄; ②在居民收入不稳定性加大和货币紧缩政策下,存款大量增加与贷款增量减少的矛盾突出,加上贷款基准利率下调27个百分点; ③经济下滑带来的行业、企业破产倒闭,银行不良贷款反弹压力很大(比如房地产贷款下面专门分析); ④资产泡沫破裂后,银行的抵押物大量缩水,贷款的抵押率超过“警戒线”,第二还款来源丧失。如房地产抵押、土地抵押、股票质押的贷款最为明显; ⑤持有美国次级债或对美国破产公司的贷款造成的损失。如中国银行集团共持有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债券7,562万美元;工商银行对雷曼公司贷款5000万美元;招商银行对雷曼贷款8000万美元; ⑥中国商业银行在2008年在海外的收购及投资因危机加重,过去的“抄底”行为变成了现在的“垫背”结果。按照高盛的预测,2009年香港H股中资银行的获利大约下降4%-8%;规模较小的股份制A股银行获利下降幅度更达到8%-13%。 四、各国央行任何救市行为都会“失灵”。 就在最近两天,以美联储为首的全球央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各显神通,为金融体系注入超过3000亿美元的流动性。美联储过去两天连续通过回购协议向市场注资1200亿美元,这是“911”以来最大规模的注资行动。在美国之后,欧元区、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瑞士等多个央行也连续采取注资措施。在亚洲,中国大陆和台湾都先后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或是贷款利率,印尼则宣布下调隔夜回购利率。 但各国央行的努力没有马上收到成效,道指、标普500指数、纳指、欧洲股市、伦敦股市全线下跌沪深A股金融股抛压沉重,沪指的十年成本线也岌岌可危。在投资者的信心跌到“冰点”之后,任何的救市措施都会在沉重的抛压之下,变成“昙花一现”的“绿色风景”。但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今天的印花税单边征收就是较好的救市行为。在投资者信心丧失后,最好是彻底取消印花税。 五、房地产行业真正的“冬天”来临,寄希望于政府救房市无异于“痴人说梦”。 在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趋势中,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真正“冬天”和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将在2008年末与2009上半年开始显现。未来房产业的成交量持续下滑、购房者信心减弱和持币观望、空房率持续增加与毛利率下降,将导致开发商遭遇现金流的困扰,银行业中的房地产不良贷款风险将大为提高。 根据高盛从银行向65家房产商贷放记录分析来看,从去年10月楼市调整以来,开发商现金流不足现象,就已逐渐暴露出来;但开发商仍以较高的利率,从国内外的私人投资者吸引了资金。为了筹集现金,国内大牌明星房地产开发商万科、恒大等都在竞相降价销售,明显看出珠三角城市的房价已陷入下降趋势,尤其是同比下降较多的三个城市是深圳、广州与惠州。中国政府机构在16日表示,8月追踪70个城市的房价指数首度较前月下滑,上海地区下跌了2%。目前,中国各地房价下跌现象越来越普遍,房地产投资进一步萎缩。 此外,曾踊跃投资上海房地产的摩根士丹利,如今却要抛售部份最顶尖的豪宅,最近大摩旗下的房地产基金将两栋上海豪宅标售,包括新天地超过100间的商务住宅。此外,大摩原本有兴趣买下上海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楼层,而后也作罢。结合美国的“金融危机”来看,大摩标售中国房地产有可能是为潜在的流动性危机做准备,它可能也预示着部分外资开始准备撤出中国房地产市场,这将对本在严冬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雪上加霜”--先是开发商面临偿付能力危机,其后是实力不济的房地产开发商倒闭,进而殃及国内银行。

不良贷款监管可是银监会的重要核心内容。一个是不良贷款率,一个是不良贷款余额 银监会外网上一些政策法规可以参考。另外,从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从双降到双控,今年货币政策转变后叫贷款分类真实性。从2003年到现在,做得很大工作就是推动贷款五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状况。

银行贷款业务论文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最常见的是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这类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也是初学者最好写的论文。 浅谈房产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而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因此房产抵押贷款历来被认为是一种安全系数较高的抵押贷款模式,受到各家银行的追捧。然而,随着楼市的不景气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隐藏在其背后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尤其是当前我们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比重大,加之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多、专业性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注意风险点,就很有可能产生贷款风险,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分析防范,确保贷款安全。 一、 当前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点 (一)外部风险 1 、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 、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 、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 , 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 “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 、 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 ,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 、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 、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三是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底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变卖和抵债。在现实中贷款户的抵押房屋一般是生活用房,即使有多余的房屋也同生活用房难以分割。因此,很多信用社在贷款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后往往造成抵押物无法处置。而当前社会上不法造假分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贷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某地信用社就发生借款人伪造房产证、他项权证骗取贷款100余万元的案件。 (二)内部风险。 1 、风险意识差。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 、责任心不强。 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 、贷后管理松懈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 、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二、 相关防范对策 1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改变认为抵押贷款无风险或风险小的错误认识,合理评估抵押贷款的风险程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贷款“三查”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努力把抵押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2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加强对信贷人员、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水平。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加强分析,引以为戒,同时,加强对信贷人员有关房地产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市场评估、判断等综合能力。 3 、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仅要考虑借款人抵押物价值的充足性和变现能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视第一还款来源,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4 、贷前深入调查。 对于已出租的房产,一般不办理抵押,若办理则要承租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调查清楚租赁的支付方式,签订协议将房产归信用社所有时租金由信用社收取。 对共有财产,信用社应详细掌握财产共有情况,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账户设在本社,往来款项要通过本社办理,随时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仅有一套居住房屋的应叫其提供当信用社处置抵押物时和住房担保。 5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 积极加强同房管处、土地局等登记部门的联系,防范虚假证件和虚假登记。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同以上登记部门直接联网,条件不足的可以指定专人办理登记,专人取件,交叉进行,防范制假骗取贷款或是内部作案。 6 、强化贷后管理。 加强贷后管理,建立定期或不定期贷后跟踪检查制度,认真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资金流向情况,以及抵押物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化解贷款风险或是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采纳哦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是当前扩大我国国内需求与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备、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缺失以及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的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的对策。 商业银行 消费信贷业务 个人信用制度      消费信贷,又称信用消费,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商业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主要用来购买劳务、房屋和各种耐用消费品的信贷。消费者能够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预支远期的消费能力,提升即期消费水平。1985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放了深圳市首笔同时也是全国首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之后十余年间发展一直缓慢,且业务品种只停留在单纯的住房消费信贷上。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才开始蓬勃发展。同时,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也由之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如今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多种形式。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与维护管理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则。它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等。也有人认为,它还包括个人违约风险预警机制及风险管理和风险转嫁制度。   征信数据的使用机构覆盖面窄,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才能分享这些数据,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村镇银行等许多金融机构目前仍无法参与数据库的共享,亦没有财力和权力建立与之相应的大型中央数据库。   个人信用内容不全面,数据更新不及时。目前征信系统中只涉及到极少数的信用内容,大多为银行资信记录以及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使得数据不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加之数据更新比较缓慢,银行在授信时无法完全信任这些数据。   相应的法律法规滞后。无论是对于征信机构的准入机制或是规范,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个人违约的惩戒,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滞后于现实需求。   此外,居民信用意识不强、个人资信评估技术不高、征信机构发展缓慢等,均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且城乡差距大   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截至2006年4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前六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山东,其消费信贷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高达66%,而西部十二省(区)市的消费信贷余额之和为11亿元,仅占全国的8%。一方面是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时设置的门槛偏高,且倾向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客户群,而忽视了欠发达地区消费潜力的开发以及消费对于当地经济的带动作用。   在农村地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更为缓慢,原因如下:首先,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网点少,使得农民借贷极为不便;第二,由于农村经济落后于城市,加之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大多数银行都把信贷业务发展的重心放在为农民的生产提供资金上,对于农民的消费需求则不甚重视,消费信贷产品非常有限;第三,农民的消费信贷观念薄弱。总之,消费信贷在激活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   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商业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以降低银行受损时的损失程度,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由于我国拍卖市场、房地产等二级市场尚不完善,抵押品变现费用很高,银行虽有最终处置权,却很难将其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此外,我国担保机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担保法》中多涉及公司贷款的担保行为,应用于消费信贷业务则操作性不强。   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商业银行往往很难把握。一旦借款者出现无力还贷的情况且未有任何风险转移的机制,那么所有的风险都要由银行自身承担,这对于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十分不利。   (四)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现阶段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相似的产品,拥有鲜明特色的产品较少,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消费信贷业务品种研发与推广时不重视市场营销策略,缺乏有效的市场定位,从而不能为最有价值的客户提供其最需要、性价比最高的服务,并且导致商业银行在研发消费信贷产品时缺乏创新力。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以目前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为基础,尽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各类金融机构的个人征信系统,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现同业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联合各相关政府部门与商业机构,信息互通,充实系统内信用内容记录,使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资信状况。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估技术水平,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例如可以参考国外常使用的5C评估指标,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   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征信机构的准入与操作,保护征信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合理地解决征信过程中的各种争端,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不仅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以及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为了使消费信贷业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健康快速地发展,应该适当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信用协会或信用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积极探索发展联合信用贷款。同时,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真正为农民所需的消费信贷产品。商业银行还应进一步简化放贷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借贷门槛,以方便农民贷款,使农民敢于贷款。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内部建立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商业银行的利益与职员个人的利益捆绑起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首先,完善《担保法》,应在《担保法》中增加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条款。其次,加快培育规范的消费信贷二级市场,完善交易法规,降低交易费用,使商业银行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消费贷款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抵押物。再次,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尤其是政府机构性质的消费信贷担保公司,对配合社会福利制度改革而发生的消费信贷业务进行担保。   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但在制定险种费率时要注意兼顾双方利益,不能因为费率过高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四)改进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市场营销手段   首先,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应该重视合理的市场细分与目标定位,并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与目标定位推出各种特色化产品,实行差别服务战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其次,要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信誉优良的消费贷款品牌,必要时可以尝试异业结合与品牌联合,选择合适的行销渠道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正确地运用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战略,能够有力地推动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此外,银行应加速产品创新,实施业务扩张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们转变消费观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受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影响,二是受消费观念的影响。要消除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就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包括医疗、失业、教育及养老保障等各方面。同时,要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合理消费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的适度增长,是经济规模扩展与经济向更高层次进化的根本动力。要鼓励人们适度消费,把消费与劳动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真正成为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在个人消费信贷中,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然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消费信贷余额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则到达80%左右。2005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8400亿元,是2000年的45倍,1998年的19倍,与2004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相比,增长0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无论是在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总量上每年均发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单位:亿)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国消费信贷余额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 25% 19% 74% 09% 40% 87% 02% 3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长比例 75% 57% 77% 52% 67% 55% 07%资料来源:统计公报(2000—2005) 商业银行之所以争先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的,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住房抵押公司风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相关。随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也开始不断上升,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达到5%左右,其中农行高于2%。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发达地区上海,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不良率只有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86%,两年多时间上升7倍多。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实际的贷款违约率高,特定条件下(如贷款高速增长),用于风险分析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滞后性非常明显,掩盖了实际风险状况。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每笔贷款数额小,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或振荡,贷款违约等风险就会显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遇到真正考验,因此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走向良性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决定,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被迫违约。被迫违约是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继续正常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还本付息。我国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条件严峻,教育、医疗等支出急剧增加,都会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恶化,使借款人无力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理性违约。理性违约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是指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当房价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继续还款的成本大于放弃还款的收益,借款人会理性违约。主动违约最有可能发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的头二年,因为此时违约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损失的仅仅是首付款、交易费用和一部分贷款本息[2]。 三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当市场利率低于合同利率时,提前偿还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提前还贷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损失原合同利率带来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得遭受为还贷资金寻找合适投资渠道的损失[3]。 四是恶意骗贷。恶意骗贷一般称为“假按揭”,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住房按揭贷款成为被挪用入市检查重点。 抵押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但是商业银行也常面临如下抵押风险: 一是抵押处置风险。当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商业银行不能顺利、足额、合法变现,就会遭受抵押处置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烦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包括抵押物价格市场风险和抵押物价格人为风险。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房屋自然磨损而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后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或者由于估价人员因其过失或故意过高估价抵押物而产生的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调,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上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浮动利率且下浮时,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不变,银行的利差也会缩小。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特征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征,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等短期资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在时间上明显不匹配,存在“短存长贷”的问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性业务,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到期日、贷款成数以及贷款期限等都不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二是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的投资者无法逐笔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风险成本,投资者望而却步;三是住房等消费品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抵押物变现难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变现性。 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惩罚办法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强,使商业银行面临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如美国1968年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消费信贷保护法》,1974年又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规都是为生产信贷而建立的,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点不相符。 市场政策风险 市场政策风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经济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由繁荣到萧条周而复始周期性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市场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高涨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贷款数量急剧扩大,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剧下降,房价下跌,商业银行势必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二是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引起房地产市场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我国整个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由于住房消费是居民的大额消费,投资乘数大,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从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当房地产市场发展脱离个人消费能力,出现泡沫和经济过热,与调控宏观目标相违背,政府会采取房地产调整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和收缩,商业银行也将面临政策风险。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从贷款政策、管理流程、组织结构、技术基础等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基本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存在重业务拓展、轻业务管理的冲动,不计风险代价抢占市场份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合理评价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专家人才匮乏,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基本属于封闭状态,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缺乏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等等。这些管理因素均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大。 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宽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经营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甚至违规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名违规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高风险业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约束。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八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范。 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评级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信贷管理主要围绕单一借款人风险展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精神,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仅仅包含单一借款人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是,应当以优化配置风险资本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为风险管理模式,对银行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监控和主动管理,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整体信贷业务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内部评级法,用统计模型测算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指标,全面准确把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况,对未来整体风险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历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的偿债能力和资信评估模型,逐步完善单一借款人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市场细分,以此作为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 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防范管理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第一,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内部评级模型的相关数据制定贷款风险资本配置和信贷组合计划,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比重以及发展节奏和进程,避免贷款政策管理失误带来损失。 第二,加强贷款流程全过程管理,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业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的导向机制;强化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产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在组织结构上,可以逐步实行审批官和风险控制官派驻制,实现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培养优秀的专业化审批官和风险管理官,提高管理专业水平。 第四,加强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质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结果可能越准确,为较好预防和控制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4]。 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性的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反过来给宏观经济以强烈的作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为了防范市场系统性和政策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指标、产业经济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进行预测,及早做出反应,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预警系统构建完善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 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率风险会逐步显现,商业银行在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的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利率调整周期可以是1个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把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的风险转移给借款人,同时也把由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 第二,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互换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套期保值,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正逐步开放,商业银行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实行套期保值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市场交易抵补资产负债由于利率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如可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交易所期权进行短期利率风险管理,用银行间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进行长期利率风险管理。 第四,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交易的二级市场,通过该市场商业银行可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债权出售,换取贷款资金或流动性高的短期债权,提高流动性。 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目的在于规避或分散三类风险,一是房屋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的信用风险,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层次和险种均较单一,银行信贷风险和保险机构承保的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没能合理划分,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来解决,在保险品种上,可以开发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在保险机构上,可以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抵押贷款保险,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档住房提供商业性专业保险公司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第二,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5]。我国2005年12月开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广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种的丰富,可以适时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所承受的风险。 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环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环节均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管理的经验,如美国的消费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报告法》、《诚实信贷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等[6];同时改善法律执行环境,建立处置银行抵押资产的小额债权速审法庭,减少繁杂手续和环节,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的效率。

银行贷款毕业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商业银行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结构变化及营销策略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高层管理者激励机制中的动态模型;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结构调整与资本外逃问题研究;  我国银行保险营销策略的问题和对策;  投资银行的本质及历史演进过程分析;  金融危机的国际比较研究新进展;  金融发展理论的新进展;  不确定经济学研究的新方法;  货币乘数分析的理论误区及影响;  利率市场化及其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与管理路径分析;  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你好,解析如下: 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在个人消费信贷中,由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据了重要地位,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然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全国消费信贷余额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则到达80%左右。2005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为18400亿元,是2000年的45倍,1998年的19倍,与2004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相比,增长0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无论是在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总量上每年均发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单位:亿)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国消费信贷余额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 25% 19% 74% 09% 40% 87% 02% 37%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长比例 75% 57% 77% 52% 67% 55% 07%资料来源:统计公报(2000—2005) 商业银行之所以争先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的,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上世纪80年代美国住房抵押公司风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相关。随着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快速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率也开始不断上升,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达到5%左右,其中农行高于2%。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发达地区上海,2004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平均不良率只有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86%,两年多时间上升7倍多。 我国市场经济处于发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很大风险,实际的贷款违约率高,特定条件下(如贷款高速增长),用于风险分析的不良贷款率指标滞后性非常明显,掩盖了实际风险状况。房地产市场具有周期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每笔贷款数额小,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或振荡,贷款违约等风险就会显现,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没有遇到真正考验,因此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走向良性发展的一条必经之路。 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发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这主要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场环境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决定,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一是被迫违约。被迫违约是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是指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实际支付能力下降或突发事件的发生,无法继续正常向商业银行按照规定还本付息。我国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条件严峻,教育、医疗等支出急剧增加,都会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恶化,使借款人无力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理性违约。理性违约是借款人的主动行为,是指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当房价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继续还款的成本大于放弃还款的收益,借款人会理性违约。主动违约最有可能发生在贷款合同签订后的头二年,因为此时违约的机会成本相对较低,损失的仅仅是首付款、交易费用和一部分贷款本息[2]。 三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当市场利率低于合同利率时,提前偿还贷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提前还贷一方面使商业银行损失原合同利率带来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得遭受为还贷资金寻找合适投资渠道的损失[3]。 四是恶意骗贷。恶意骗贷一般称为“假按揭”,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住房按揭贷款成为被挪用入市检查重点。 抵押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但是商业银行也常面临如下抵押风险: 一是抵押处置风险。当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商业银行不能顺利、足额、合法变现,就会遭受抵押处置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烦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包括抵押物价格市场风险和抵押物价格人为风险。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房屋自然磨损而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后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造成抵押物价值下降,或者由于估价人员因其过失或故意过高估价抵押物而产生的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一般来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调,银行的资金成本就会上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浮动利率且下浮时,如果银行资金成本不变,银行的利差也会缩小。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引起流动性风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经营特征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征,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存款、居民储蓄存款等短期资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在时间上明显不匹配,存在“短存长贷”的问题。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一是因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性业务,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到期日、贷款成数以及贷款期限等都不同,商业银行无法实现标准化管理;二是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贷款的投资者无法逐笔估计每笔贷款的违约风险成本,投资者望而却步;三是住房等消费品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抵押物变现难影响住房抵押贷款变现性。 法律制度风险 法律制度风险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失信、违约行为惩罚办法不具体,执行力度不强,使商业银行面临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如美国1968年颁布了《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消费信贷保护法》,1974年又颁布了新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专项法律、法规,《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规都是为生产信贷而建立的,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特点不相符。 市场政策风险 市场政策风险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国民经济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由繁荣到萧条周而复始周期性波动,影响房地产业的市场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高涨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增加,贷款数量急剧扩大,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剧下降,房价下跌,商业银行势必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损失。二是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引起房地产市场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我国整个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确,由于住房消费是居民的大额消费,投资乘数大,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从而成为政府调控经济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当房地产市场发展脱离个人消费能力,出现泡沫和经济过热,与调控宏观目标相违背,政府会采取房地产调整政策,随着房地产业的调整和收缩,商业银行也将面临政策风险。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从贷款政策、管理流程、组织结构、技术基础等方面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基本上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如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存在重业务拓展、轻业务管理的冲动,不计风险代价抢占市场份额;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合理评价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专家人才匮乏,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跟不上业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用信息基本属于封闭状态,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缺乏统一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等等。这些管理因素均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增大。 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宽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在业务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下,经营机构重业务轻管理,甚至违规经营,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名违规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等高风险业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或思想素质不高,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有的甚至与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约束。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八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范。 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和内部评级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信贷管理主要围绕单一借款人风险展开,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精神,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仅仅包含单一借款人风险管理,更加重要的是,应当以优化配置风险资本和配置信贷资产组合为风险管理模式,对银行面临的整体风险进行测量、监控和主动管理,因此要求商业银行对整体信贷业务开发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采用内部评级法,用统计模型测算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指标,全面准确把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状况,对未来整体风险做出合理预测。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借款人个人资料和历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学的偿债能力和资信评估模型,逐步完善单一借款人信用评级体系,对借款人进行市场细分,以此作为开展业务的重要依据。 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防范管理和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制定一套严密、详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第一,根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内部评级模型的相关数据制定贷款风险资本配置和信贷组合计划,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比重以及发展节奏和进程,避免贷款政策管理失误带来损失。 第二,加强贷款流程全过程管理,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分析相关风险点,落实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业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解决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的导向机制;强化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资产的实际损失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在组织结构上,可以逐步实行审批官和风险控制官派驻制,实现审贷分离和风险监管分离,保证贷款审批和风险控制的独立性;成立专门审查审批中心,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培养优秀的专业化审批官和风险管理官,提高管理专业水平。 第四,加强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质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结果可能越准确,为较好预防和控制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4]。 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业是一个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性的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并反过来给宏观经济以强烈的作用,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为了防范市场系统性和政策风险,建立预警模型对宏观经济指标、产业经济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对房地产市场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进行预测,及早做出反应,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预警系统构建完善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 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利率风险会逐步显现,商业银行在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的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利率调整周期可以是1个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把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的风险转移给借款人,同时也把由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 第二,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模式下,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商业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利率互换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第三,套期保值,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正逐步开放,商业银行可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实行套期保值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市场交易抵补资产负债由于利率变化导致的价值变化,如可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和交易所期权进行短期利率风险管理,用银行间期权(上限期权、下限期权和双限期权)、互换和互换期权进行长期利率风险管理。 第四,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交易的二级市场,通过该市场商业银行可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形成债权出售,换取贷款资金或流动性高的短期债权,提高流动性。 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转移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贷款保险机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目的在于规避或分散三类风险,一是房屋毁损的风险,二是贷款的信用风险,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我国目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层次和险种均较单一,银行信贷风险和保险机构承保的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没能合理划分,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制来解决,在保险品种上,可以开发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财产险、失业险、人寿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保险品种,在保险机构上,可以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的抵押贷款保险,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档住房提供商业性专业保险公司抵押贷款保险业务。 第二,推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短贷长”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存短贷长”的矛盾[5]。我国2005年12月开始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随着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广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品种的丰富,可以适时推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上所承受的风险。 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环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立法支持。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消费信贷法》,明确消费信贷活动中相关主体的职责,合理分散信贷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环节均有法可依,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鉴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管理的经验,如美国的消费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报告法》、《诚实信贷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结账法》、《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法》等[6];同时改善法律执行环境,建立处置银行抵押资产的小额债权速审法庭,减少繁杂手续和环节,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处置成本,提高处置的效率。

金工方向1、美国次级债危机对我国的启示 2、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与改革问题的思考 3、区域金融合作对环渤海经济中心构建的支持 4、关于环渤海地区金融合作问题的研究 5、从紧的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 6、我国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与效果分析 7、电子货币发行对货币供给影响的实证研究 8、我国金融业综合化经营与监管问题探析 9、****股票的价值分析; 10、****证卷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估; 11、****银行股份公司经营绩效评估; 12、中国股指期货投资的风险管理; 13、中国股指期货推出后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14、村镇银行经营模式研究; 15、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所要求的经营环境研究; 16、股权投资基金研究 17、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研究 18、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 19、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 20、物流金融发展研究 21、黄金市场投资策略研究 22、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23、我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研究 24、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关系研究 25、中国股票市场“政策市”表现及原因探析 26、股票发行制度创新研究 27、从紧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28、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趋势(创新) 29、资本市场理财产品现状及发展趋势 30、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缺陷及纠正 31、信托业务创新探析 32、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33、金融支持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34、人民币汇率升值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37、中小企业融资难与商业银行贷款低效率 39、现金流量表与企业的并购业务(借助案例分析) 40、期权激励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银行方向 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2、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3、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4、我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及发展定位 5、中小商业银行贷款定价问题探讨 6、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及对策 7、从美国的次级住房贷款危机看中国银行业的住房贷款业务风险 8、我国上市商业银行的继续改革问题探讨 9、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10、中外银行信贷管理的比较与启示 11、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与监管对策 12、我国银行监管与国际接轨问题研究 13、中国期货市场的创新与发展问题 14、关于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 15、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及启示 16、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17、构建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体系的研究 18、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19、发展农村消费信贷问题研究 20、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问题及对策 21、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研究国际金融方向 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机制研究 金融业全方位开放后民营银行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论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的体制障碍及对策研究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模式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拓展的难点及对策研究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效应的实证分析 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的负效应及对策研究 人民币汇率与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分析 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进展情况及推进对策研究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问题研究 金融风险与防范问题的研究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央行加息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分析 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及启示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 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时机分析 规范民间金融政策研究 民间金融的风险分析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实证研究金融保险方向 河北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实践及影响因素研究 河北农村保险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调查研究 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研究及对策分析 保险公司的品牌战略研究 大学生失业保险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 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防范方法研究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 浅谈保险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人寿保险保费分析方法研究 保险产品创新研究 保险组合产品及其规制问题探讨 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模式探讨 保险营销创新与监管研究 保险业集团化经营模式探讨 保险公司经营绩效指标体系研究 影响保险市场运行效率的主要因素及政策建议 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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