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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发表时间是

发布时间:2024-07-08 12:22:41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发表时间是

周四上午集中送审学位论文。博士论文是由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它要求作者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选择自己能够把握和驾驭的潜在的研究方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因而,较之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具有更高的学术价值,对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动笔之前,对怎样提出问题,怎样分析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谓“格局”,就是全文的间架、大纲、轮廓。在动笔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几部分,各有哪些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该详,哪里该略,从头至尾都应有个大致的设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将各种事实、数据、引文等找来放在手头,以免到用时再去寻找,打断思路。第五,安排好写作时间、地点。写作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比较安静的环境,才能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古人说:“袖手于前,方能疾书于后。”鲁迅也曾说,静观默察,烂熟于心;凝神结想,一挥而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写起来就会很快。有的人不重视写作前的准备,对所写的对象只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就急于动笔,在写作过程中“边施工边设计”,弄得次序颠倒,手忙脚乱,或做或掇,时断时续,结果反而进展缓慢。所以,在起草之前要周密思考,慎重落笔。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可获得博士学位。以毕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两门外国语(有些专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经学校批准,可以只修一门外国语。但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由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免考部分课程。第五章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硕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方法、观点、理论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第十四条 正式答辩前,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名,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名,其中至少要有两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于答辩前15天返回送审院系。如其中有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举行答辩,并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抽查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的制度,参照校发[2002]28号文件及其附件执行。第十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由导师简要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方面的主要情况;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休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答辩委员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委员会主席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涉密论文除外),并有详细记录。已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论文除外)。第十七条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评阅不合格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两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达不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发表时间

3月份,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夏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计在3月9号。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可获得博士学位。以毕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两门外国语(有些专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经学校批准,可以只修一门外国语。但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由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免考部分课程。第五章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硕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方法、观点、理论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第十四条 正式答辩前,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名,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名,其中至少要有两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于答辩前15天返回送审院系。如其中有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举行答辩,并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抽查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的制度,参照校发[2002]28号文件及其附件执行。第十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由导师简要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方面的主要情况;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休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答辩委员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委员会主席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涉密论文除外),并有详细记录。已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论文除外)。第十七条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评阅不合格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两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达不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月份。根据北京大学规定,在2018年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018年6月24日,毕业会先进行合影,让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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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发表时间:2007-7-27 0:59:00 阅读次数:169 为进一步提高本博士点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并规范本博士点的学位论文工作,根据《xx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xx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博士点的实际情况,现就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作出如下几点规定:一、论文选题与开题博士生入学后,即应开始考虑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搜集相关资料,对其可行性进行自我论证。在自己思考相对成熟后,再与导师讨论和论证。取得导师的同意后,初步确定选题,然后进一步搜集文献资料,做好开题准备。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至少应当具备以下五点:(1)“值”,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研究的前沿性或现实的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值得研究;(2)“新”,选题具有新颖性,要尽量选择别人没有研究或者虽有研究但没有突破的课题,避免重复研究;(3)“能”,对于该选题,博士生本人已有相当的积累,自己能够写好;(4)“小”,选题要小,不是越小越好,而是要小题大做,指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只是解决一个基本问题,只有选题小,资料才能搜集全,挖掘才能深入,论文才能真正做好;(5)“专”,选题应当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紧密相关,属于本专业博士点研究方向的范围。博士学位论文的开题一般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当年6月底)进行。各门课程考试以及综合考试合格者,方可开题。开题前,博士生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且至少应当提前三天将开题报告送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各位导师一人一份。开题报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文献综述);(3)论文准备解决的基本问题;(4)论文拟采用的研究方法;(5)论文的初步框架;(6)论文的写作计划。开题时,先由博士生进行报告,然后由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的各位导师对选题的可行性及论文的结构等进行评价,提出意见。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改进,否则不得进入论文的下一阶段。二、论文写作与中期汇报开题报告通过后,博士生即应开始博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生用于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一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字数不得少于12万字。在写作中,应当注意:(1)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个命题(即博士学位论文所要论证的原创性观点)。整个博士学位论文应当紧紧围绕这一具有原创性的命题的论证而展开。命题不能过多,只能有一个。千万不能将博士学位论文写成面面俱到、缺乏论证的教科书。(2)在写作时间上必须抓紧,宜早不宜迟。到中期汇报时论文字数要过半,不低于6万字。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的中期汇报,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当年5月底6月初,一般安排在上届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束的第二天)进行。每位博士生都必须参加中期汇报,不参加中期汇报的博士生,不得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博士生进行中期汇报,应撰写书面报告,并送交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各位老师一人一份。中期汇报的书面报告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1)论文写作的进展情况;(2)在写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3)在写作过程中调整后的论文提纲。三、论文初稿与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应当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当年12月底)完成,并提交导师审阅。博士生应当根据导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而且于预答辩前完成修改稿并提交预答辩导师。预答辩在论文正式定稿一个月前(一般在答辩当年的3月1日左右)进行。未经预答辩者,不得进入正式答辩。预答辩参考答辩程序进行,博士生主要应陈述论文的研究意义、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以及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等,回答预答辩导师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四、论文定稿与正式答辩预答辩后,博士生应当根据预答辩时发现的问题及导师们的意见,对论文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和完善。论文最后修改完毕,征得导师同意后,正式定稿。论文的正式稿,必须符合《xx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的要求。论文定稿的时间,一般在答辩当年的4月1日左右。论文定稿后,即由导师签字并送学校指定的印刷厂排版印刷,确保在4月15日前将印刷好的学位论文一式20份、论文详细摘要一式10份送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及时将论文送外校专家评阅。校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所要求提供的学位论文和论文详细摘要一式6份,由印刷厂统一交送。博士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一般安排在答辩当年的5月底进行。博士论文的评阅、答辩等程序,按照《xx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五、导师的论文指导工作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具体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实行导师个别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博士生导师应当精心指导并及时督促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对博士生撰写论文的全过程加以监督和指导,确保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确保论文与本博士点专业及其研究方向的关联性,以保持和发展所在研究方向的特色和优势以及本博士点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六、其他事宜本要求所规定的论文写作各阶段的时间是初定时间,具体时间由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在当年指定。

你是说连着大学读,还是大学毕业再读博士,大学毕业是考验,博士好像也是三年吧~~

一般四年,本科直博五年,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三年实际上大部分博士都读4-5年才能毕业。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九校联盟、亚洲大学联盟等联盟成员。北大创立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1912年,更名国立北京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北大与清华、南开合并组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北平复校。1952年,迁入原燕京大学校园(燕园)。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回归,成为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发表时间限制

硕士学位论文应按导师、学术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1本,校图书馆2本,院(系、所、中心)留存册数,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要求,确定打印或复印的册数,一般应有10-15本。 博士学位论文应按导师、论文评阅人、同行评议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1本、校图书馆3本,院(系、所、中心)留存的册数,及有关人员的要求,确定打印或复印的册数,一般应有15-25本。 所有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按图书馆的要求提交与印刷版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本。电子文本的文件格式为DOC或PDF文件,完整的电子文本包括封面、版权声明、中英文文摘、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或后记、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大学图书馆主页——北京大学学位论文远程提交)。4.经研究生院确定为保密的学位论文,提交一本标有密级字样的印刷本论文,同时出具一份盖有北京大学保密委员会印章的《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通知》。无须提交电子文本。(参见北京大学图书馆保密论文管理办法)5.研究生毕业离校时,电子版论文必须通过验证合格,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2007年7月

北大医学部博士生论文盲审时间基本上都是控制在一个月以内。 博士论文的盲审时间基本都是控制在一个月以内,事实上盲审根本就不用一个月,大概半个月左右就已经盲审完毕,但是对于盲审的结果要进行汇总,然后才能够反馈到学校,所以基本上前前后后加起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 可获得博士学位。以毕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两门外国语(有些专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经学校批准,可以只修一门外国语。但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修英语为第二外国语)。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由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可以免考部分课程。第五章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第十二条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硕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方法、观点、理论等方面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性。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撰写。第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三个月组织专家进行预答辩。第十四条 正式答辩前,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名,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五名,其中至少要有两名校外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的意见,于答辩前15天返回送审院系。如其中有一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举行答辩,并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抽查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的制度,参照校发[2002]28号文件及其附件执行。第十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四人组成,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以上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六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名单由专业教研室商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于答辩前两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批准。答辩委员会名单在答辩前应予保密。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第十六条 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由导师简要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及科研方面的主要情况;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休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答辩委员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委员会主席签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签字,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涉密论文除外),并有详细记录。已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论文除外)。第十七条 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评阅不合格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硕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半年后两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达不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表

一般都是再5月份答辩。博士答辩的时间一般在30分钟以内。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博士是标志一个人具备出原创成果的能力或学力的学位,是目前最高级别的学位。拥有博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同等学力,意味着一个人有能力由学习阶段进入学术阶段。

不影响。博士论文答辩会采用以在线形式进行方式进行。有关同学需要提前安装系统、做好测试。然后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须仔细阅读并签订在线答辩知情承诺书,即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时间:每周二上午及周五上午。在答辩日前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由答辩秘书将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经批准同意方可举行论文答辩。未经批准擅自举行论文答辩,此次答辩无效。在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同意答辩的意见签署日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答辩,否则必须到研究生院培养处重新审批后方可答辩。

3月份,学院组织开展2022年夏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预计在3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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