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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

发布时间:2024-07-07 14:03:03

把论文发表了一字不改

如果不修改论文内容,很可能会延期毕业,所以要谨慎,根据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内容。

答辩通过,意味着你的论文内容或者方向已经大体达到了本科或者硕士论文的水准,但是导师肯定会根据你的论文内容提出一些修改意见。比如内容不是很全面的地方,数据不全或者不准确的地方,这些都是要修改的。修改后老师会再审核一遍,通过后论文才能上交。但是本科和硕士答辩的过程是不一样的,因为硕士答辩通过后还要参加,论文还要修改1-3次,所以硕士答辩比本科更复杂、繁琐、困难。但无论是本科还是硕士论文,都必须经过修改,达到各自的论文标准,才能通过查重。

答辩过程答辩一般程序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则规定,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学员当场立即作出回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如果小论文没有引用不是抄袭,如果引用较多已经进入数据库必是抄袭,所以只有先检测一下你才能放心,切记

如果不修改的话就不会被录用,放心,还有就是版面费的问题,在发表之前编辑部会和你联系的,到时候你直接说不发了就行了。杂志社不会管你这事的,你如果不修改的话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这个就不用担心了。

论文发表一字不改

有的学校后台复查的时候不统计重复率,软件默认是统计的。既然能引用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话改写别人的思想呢?改写后,标注成参考文献,这样不是更好么。

如果不修改的话就不会被录用,放心,还有就是版面费的问题,在发表之前编辑部会和你联系的,到时候你直接说不发了就行了。杂志社不会管你这事的,你如果不修改的话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这个就不用担心了。

把毕业论文改一改能发表吗

可以的,一般都是把毕业论文浓缩成一篇小论文发表。与自己的毕业论文相似度再大也没事的,都是自己的文章嘛。

可以,只要以前没有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过。

没问题的,不改都没关系。

只要是抄袭率不超过30%就没什么太大问题

论文发表一字不改怎么办

如何界定:合理使用、适当引用与抄袭剽窃行为教师、科研工作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本科生、研究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往往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正确使用他人作品,如果使用得当,既可使前人的研究成果得到继承和发扬,又能丰富和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相反,如果使用不当或者恶意使用他人的作品,就会有抄袭剽窃之嫌。但在实践中,这种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抄袭剽窃行为很难界定。笔者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探究,并认为它们之间是有一定区分的。关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有明确规定,是指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为了介绍、评论、说明、新闻报道、教学、科研、执行公务、陈列、保存版本、免费表演等目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这种行为在理论上被称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但它本身也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表现在:首先使用的目的仅限于学习、研究、教学等项,而不能用于出版、出租和其它营业性使用。其次,所使用的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即使是为了上述目的,也应征得作者同意。为教学、科研或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观点时,往往需要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著作权法》将此种行为规定为合理引用。但这种合理引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者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2、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3、应当标明作品的名称、出处、作者的姓名,否则容易被认为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这就进一步阐明了即使是合理引用也一定要适当,超过一定限度就会构成侵权。我国法律法规中对“适当引用”的量有过明确的界定,例如,由文化部1984年颁发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就作过较具体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1/10……;引用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40行或全诗的1/4,但古诗词除外”。“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1/10,但专题评论和古体诗词除外”。总之,对“适当引用”要掌握好分寸,一般来讲,对文学作品的引用必须简短,引文仅可摘录片断,不能整段摘抄。对造型艺术的引用,只要图片与作品的其余部分不可分割,脱离作品该图片就毫无用处或失去价值,这种图片的复制就是合法的。抄袭、剽窃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在汉语中,抄袭与剽窃意义微殊,都是指以多少改变形式与内容的方法将他人作品据为己有并予以使用的行为。在行为人侵权过程中,抄袭是手段,剽窃则是目的。正如《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所指:“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不论是全部发表还是部分发表,也不论是原样发表还是删节、修改后发表的行为,应该认为是剽窃与抄袭行为”。由于抄袭与剽窃词义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因此,2001年10月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第46条删除了原《著作权法》第46条中的“抄袭”二字,改为“剽窃他人作品的……剽窃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将他人成果原封不动地移植、嫁接到自己的作品中;有的将他人作品分而抄之或从多部作品中剽得相关内容略加连缀后冒充自己的作品发表;在表现形式上,有的剽窃已故作者尚未发表的文章,有的是专业作者剽窃业余作者的作品,或导师将学生的最新观点、试验数据掠为己有。以上行为都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有着本质区别。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一般遵循两个标准。第一,被剽窃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第二,剽窃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剽窃他人作品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视具体情节,行为人应分别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如果不修改的话就不会被录用,放心,还有就是版面费的问题,在发表之前编辑部会和你联系的,到时候你直接说不发了就行了。杂志社不会管你这事的,你如果不修改的话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这个就不用担心了。

导师把论文修改后发表了

那要看情况而定了,如果文章上的作者简介和通信地址都是你的,那这篇文章你算通信作者,所以评职称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你的信息,仅是第二作者,那就看你们单位的评职称的要求,这个需要你去核查了。

意思是让你把这篇论文的错误处修改正确,然后发送给印刷期刊的部门,让他们印刷上去。

第一人称最重要找出版社前提是你有证据一般导师都会署名第二人称

也可以算你的文章,但你只能是第二作者,真正受益的是第一作者,你老师在发表前就没征求你的意见吗?强烈鄙视这样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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