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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1 22:33:42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论文发表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是新人,也被指定了写涉案财物啊~

我们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学会了中文表达如何色彩斑斓和花样繁多,但却没有人告诉我们,这恰恰是法律用词的忌讳;我们能够熟练地在陈述句、肯定句、否定句、感叹句或祈使句等各种句式自由变换,但却不知道在实践当中,法律文书在什么场合使用什么句式更为合适。今的大学生,可以将一篇散文写得娓娓道来,也可以将一篇学术论文写得纵横古今中外、高屋建瓴,但每当下笔写作法律文书之际,却依然感觉混沌一片然不知所措。缘何如此?不怪学生们悟性不高,只怪法学界目前仍然缺乏对法律文书语法规则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其实,法律文书有其独特的语法规律,好比诗词,自有对偶、平仄、押韵等自成一体的格律。法律文书根据客户目标、使用对象、使用场合、选用法律关系、法律和事实不一致,从形式到内容,写法到结论,都与普通的中文语法规范大相径庭。从一般规律而言,研究语法规则自然应该从文书的基本单元——字词开始,然后逐步推广到句子,最后到文书。但是,考虑到本书的主要读者应该都有一定的中文语法基础,所以本章的排列顺序从法律文书的整体开始,逐步分解到句子,然后才回到字词本身。当然,读者可依据自己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按照三、二、一节顺序反过来阅读亦无不可。一、如何写好一篇法律文书(一)写好大小标题法律文书标题不需要讲究文采,最重要的是准确反映文书的商业目标和法律关系。通过准确界定法律关系的文书标题,不仅能够使客户在没有阅读文书正文的情况下对文书的整体框架和重点先有了初步概念,而且能够帮助客户迅速明白文书的核心内容——法律关系和交易重点。但是,我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或者律师,为了规避法律,故意将文书标题简化或模糊化,以为这样就能够瞒天过海,其实是自欺欺人。一份好的法律文书,应当通过准确的文书标题来清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从而充分保障交易的成功和交易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另外一个例子:【案例:你需要的仅仅是改标题】我们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甲公司拟向乙公司出售包括压缩机、液化机械以及配件在内等一批设备,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帮助乙公司将上述设备装配成一条生产线,乙公司律师提出了一份由当地工商局制定的《买卖合同》格式版本,甲乙双方对合同文本没有太大意见,但甲方担心乙方缺乏付款能力但又希望做成这笔生意,所以要求我所律师,“修改一下合同字眼就行了。” 我所主办律师按照客户的指示,将合同的部分条款作了字眼改动后提交给我审查,我看完后觉得律师的修改没有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于是指示律师与客户联系,建议撇开合同字眼这些枝节问题,仅改动合同标题,从原来的《买卖合同》改为《加工承揽合同》。客户听完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地接受了。我们的着眼点是这样的:考虑到本案中客户的主要担心是对方的付款能力,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货物控制在自己手上,修改合同字眼只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实际效果。考虑到本案的交易行为既有买卖性质也有加工承揽性质,而合同法当中对于保护承揽方利益有留置权的特别规定,一旦对方无力或者故意不付款,我方客户可以通过留置设备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因此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忧虑,所以我们做出了如上建议。此案结束后不久,客户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我们,在后期货款清结过程中,由于有了留置权的保障,每当对方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他们就立刻停止供货,很好地避免了欠款风险,现在所有货款已经全部按时收齐了。 法律文书按照用途的不同,当中的标题各有特点:如果是以说服、攻击给目标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等,文书当中的标题通常是一个分论点,一个论断,采取肯定或否定的写法比较直截了当;如果是合同等经过双方合意的法律文书,则标题是一个交易的某一部分、某一范围或层面,因此采取归纳范围的方式比较多见。一般而言,标题有如下若干写法:论点式 开宗明义,将本段落的基本观点或主要内容揭示出来。这种方法的好处是简洁明了,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比较广泛地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 范围式 提示本段落论述问题的范围,这类写法一般适用于说理性的法律文书,如法律服务建议书或者双方合议性的法律文书例如合同、章程等。 概念式 总结本段落当中所阐释的基本概念和重点内容,该种写法通常与论点式交替使用。 提问式 一开头就提出问题,好处是提醒读者注意,通常用于代理词等以说服为主要目的的法律文书,主要配合归谬法的使用。文书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或居左排列。如果字数偏多,需要分行排列,分行时须注意不要把各行上下对齐排成等长,最好不要将词组分别拆开两行描述,更不得将两个字以上的词拆开排在不同行的首尾。总之,标题的排布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二)划分章节文书写作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将整篇文书划分成适当的章节,其目的是帮助阅读者更容易和快速地找到需要的内容,减少歧义。初入门者在章节划分上容易犯错之处包括:? 将合同双方各自应当完成的工作内容或者权利义务混合到同一章节当中; ? 违约责任条款被分散到付款、交货等各个条款当中;

你参加征文 别人也参加 谁会随便给你啊 我觉得涉案财物管理相对难写一些 但是涉案人员死亡也不好写 哎 愁人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正确、及时地实施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有的法律文书做了很好的充实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使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本书有着自己的特色,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内容新:本书依托《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而编写。这两个文书格式都是最新规定,并且和以前文书格式有较大变化,因此现实中需要一本能够对最新文书有讲解和范例的参考书,本书直接依据最新格式。同类别的著作或是内容没有本书全面,或是比较陈旧,不会适应新的实际工作需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程序时的文书很少有著作提及。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较大特色。另外,本书的写作理论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过此来体现本书和同类别著作的不同之处。二、实用性强:公安文书数以百种,但各部门经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书只对公安机关实务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书进行讲解。并且公安机关的文书有许多是填充式文书,在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可以轻易地完成,所以,对于这样的文书,本书在文书的结构以及写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导。对于许多需要较强写作技巧的文字叙述类文书则考虑到实际的需要,我们不仅给出写作方法、法律依据,还列出范例与格式供读者参考。详略相间,在不大的篇幅里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三、内容全面:现有的许多同类著作大多是对公安机关某一部门的文书进行的讲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很广,全面对各种业务的文书都有精辟讲解与范例的著作本来就极少,能依据最新文书格式进行较全面讲解的还没有出现,本书填补了这项空白。本书编写分工如下:崔 凯 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章万 平 第三编第二章齐风敏第三编第三章刘文鹏 第三编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书由刘田玉统稿真诚希望本书对读者有所帮助,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点、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05年12月

公安机关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政治思想方面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4、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专业的考生应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年龄条件:报考“非定向”(录取后档案需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录取前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后档案不转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后出生)。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复试时需要加试。

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法学、法律、应用心理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法医学等专业)分为两大类进行。文法类考生加试: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制史(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理工类考生加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身体条件:

对于报考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报考专业学术论文;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考警务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在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含)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

5.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6.限报全日制定向。

考研科目

共四门:两门公共课、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一门专业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

一门基础课:数学或专业基础。

一门专业课(分为13大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其中:法硕、西医综合、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计算机、农学等属统考专业课;其他非统考专业课都是各高校自主命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研究生考试

2018年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研究生,要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三、考试:分初试、资格审查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按各专业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

六、录取原则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

(二)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一)报考警务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在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含)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

5.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6.限报全日制定向。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按照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招生。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招收警务硕士。考生报考时请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报考院系所选择:

公安学类:

刑事犯罪侦查系(侧重刑事侦查)、公安情报学系(侧重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系(侧重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系(侧重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系(侧重治安学)、公安基础教研部(侧重公安管理)、法律教研部(侧重警察法学)、警察技能战术训练部(侧重警务战术指挥)。

公安技术类:

网络犯罪侦查系(侧重网络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技术系(侧重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技术系(侧重文件资料检验)、声像资料检验技术系(侧重视频侦查技术)、法医学系(侧重法医学)、法化学系(侧重理化检验)。

(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毕业满3年(截至2018年9月1日),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限报全日制定向。

(三)报考法律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不能全日制脱产攻读的一般应报考非全日制培养定向就业。

(四)专业特殊要求

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不包括药学类[代码1007]和中药学类[代码1008])或生物科学[代码0710](不包括生态学[代码071004])或生物医学工程[代码0826])。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1.除报考公共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公安学专业中犯罪学研究、警察法学和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以及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法医学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18年该专项计划为30人,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1.公安学专业:侦查学、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3个研究方向,男性,有服役时担任侦察员经历的优先。

2.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不限性别,本科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有服役时从事技术类兵种经历的考生优先。

3.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不限性别,本科专业需符合教育部对应专业要求。

4.警务: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警务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5.公共管理: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参考资料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研究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引用时间2018-4-18]

论文发表相关法律法规

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网络文章是否拥有著作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四四次会议通过法释〔二○○○〕四十八号)(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而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所以很明显,传统媒体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人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但是,根据《最高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这里赋予了网站间相互转载、摘编的权利。

可以。据了解,教育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由他人代写的作假情形,可以撤销学位获取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申请学位。对于论文中介的经营行为,由于他们没有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工商局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代写论文涉及中介与需求方、中介与代写方两种交易,记者通过搜索案例了解到,前种交易最易出现纠纷,主要表现为代写的论文未通过学校查重检测或涉嫌抄袭,无法答辩,更有甚者,中介收到定金后便杳无音信。“论文代写是一种非法交易,违反《学位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磊在接受采访时说,需求方与中介之间订立的这种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旦双方出现纠纷法律将不予保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谭树杰对论文代写中中介与需求方之间服务合同的法律定性,表达了与武磊同样的看法。他表示,如若需求方将中介起诉至法院,法院也只能以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恢复原状。“由于交易在网上进行,中介身份及地址难以确定,即使作出判决,现实中很难执行。”

论文引用方面要尤为小心。

① 一般文科生单招分数线都是200分左右,具体还要看你是报什么专业。② 如果你的分数不高,建议选择冷门一些的专业。③ 每年都有不少学生通过单招升读大学,相信你也可以的。单招主要面向的是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所以难度都会比较简单。因此难度也会比较低。

发表论文相关法律

论文引用方面要尤为小心。

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以指导老师和学校如果没有参与创作,就不享有著作权。指导老师作为论文的指导者,学校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对学生个人的作品不享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包括两种情形:(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所以,学生的论文不属于职务作品。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所以,学校有没有权利出版,要看其具体情况。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有关法律论文发表

上知网看看,可以找到相关杂志

法律方面的文章还要取决于文章内容以及形式。如果是论文可以在《法学杂志》、《中外法学》、《法学研究》上发表;如果是通俗或者时效强文章可以在《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上发表。

可以发表到期刊

法学本科生发论文一般的可以考虑法制与社会、法则与经济、法制前沿等比较专业的期刊,也可通过论文发表网提供以下核心期刊论文的发表:如河北期刊、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大家、人民论坛、教学与管理、中国成人教育、华东经济管理、教育评论、人民日报、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高教探索、社会科学家等100多个核心期刊,收费标准是2000字符300到600不等。本科生应该鼓励发表论文,通过选题、构思、写作、发表这一系列操作可以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有可能挂在老师名下就更容易发表,有些期刊还对西部学校的学生发论文有政策性导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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