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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发布时间:2024-07-01 22:53:43

江苏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江苏省高级职称论文要求5年内的。

江苏省高级职称需要三篇论文,副高2篇,社区的依次减少一篇。尽量发一篇核心论文,有助于提高评审的通过率(高评委的内部消息),要提前一年做准备, 比较靠谱的网站比如博雅论文辅导中心。

高级职称的条件:

1、专科毕业满 15 年第 16 年,中级满 7 年第 8 年,且毕业专业是理工科的;

2、本科毕业,中级满 5 年第 6 年,且毕业专业是理工科的;

3、研究生学历中级只需要满 4 年第 5 年即可评高级;

4、博士学位中级只需满 2 年第 3 年即可评高级。

⑴ 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⑵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⑶ 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⑷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⑸ 江苏省中级职称工程师的条件是否可以直接报名考取

请看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成人教育 院校工科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考核合格初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 级”; •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初定“中 级”。 如何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含高级)、卫生、审计、经济、通信等七个专业系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其它专业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个人专 业申报,经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事部门审核 批准取得(任职资格)职称。 (一)晋升申报要求 凡符合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合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 ·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员级”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 ·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研究生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任“助理级”满三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满八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博士研究生:任“中级”职务工作满二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⑹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申报要求,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本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等。岗位以用人协议、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为准。 (三)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分工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人员职称构成、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成效应量化)、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应有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期刊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电子刊物、手册、报纸、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汇编等所载文章。申报人员须自行确定已公开发表的1篇独著为代表论文(著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委托进行论文(著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六)研究成果奖:指主要完成人在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七)财务审计报告: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成果、审计结论等。 (八)案例、报告:指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效业绩应量化数据)。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个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⑺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注: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⑻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多少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如下:

一、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近3年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近3年来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不得申报。

(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学历与资历

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20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目前在与会计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具备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破格

符合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足(不足年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财会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者,以颁奖机构文件为准)。

(二)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在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期间,所主持的会计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集体称号。

(三)在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担任财会机构负责人以上职务满2年。

五、专业能力与工作业绩

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财会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财会业务,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财会信息,进行管理与分析,保证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在参与制订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规章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所提建议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以上财政部门采纳认可。

(二)主持、指导县(区)级以上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的财会管理工作,取得先进管理经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

(三)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改革并发挥积极作用,提出的书面财会管理建议获得认可,实施后取得明显效果;设计的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信息管理等行之有效。

(四)参加县(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上市、投融资、改制、重组、清算等方案拟定,取得良好效果。

(五)在会计中介机构中担任过大中型企业审计、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为两个行业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或接受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参与专项审计或检查,其工作获得认可。

六、专业理论水平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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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⑴ 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⑵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⑶ 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⑷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⑸ 江苏省中级职称工程师的条件是否可以直接报名考取

请看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成人教育 院校工科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考核合格初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 级”; •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初定“中 级”。 如何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含高级)、卫生、审计、经济、通信等七个专业系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其它专业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个人专 业申报,经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事部门审核 批准取得(任职资格)职称。 (一)晋升申报要求 凡符合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合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 ·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员级”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 ·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研究生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任“助理级”满三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满八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博士研究生:任“中级”职务工作满二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⑹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申报要求,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本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等。岗位以用人协议、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为准。 (三)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分工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人员职称构成、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成效应量化)、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应有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期刊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电子刊物、手册、报纸、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汇编等所载文章。申报人员须自行确定已公开发表的1篇独著为代表论文(著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委托进行论文(著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六)研究成果奖:指主要完成人在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七)财务审计报告: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成果、审计结论等。 (八)案例、报告:指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效业绩应量化数据)。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个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⑺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注: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⑻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多少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江苏省高级职称论文要求5年内的。

江苏省高级职称需要三篇论文,副高2篇,社区的依次减少一篇。尽量发一篇核心论文,有助于提高评审的通过率(高评委的内部消息),要提前一年做准备, 比较靠谱的网站比如博雅论文辅导中心。

高级职称的条件:

1、专科毕业满 15 年第 16 年,中级满 7 年第 8 年,且毕业专业是理工科的;

2、本科毕业,中级满 5 年第 6 年,且毕业专业是理工科的;

3、研究生学历中级只需要满 4 年第 5 年即可评高级;

4、博士学位中级只需满 2 年第 3 年即可评高级。

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容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江苏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中文核心期刊是哪些

中文copy核心期刊(会计类)目录: F23(除F239)会计(除审计)会计类核心期刊表 序号 刊名1 会计研究2 财会月刊3 中国注册会计师4 会计之友5 财会通讯.综合6 财务与会计.综合版(改名为:财务与会计)7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 如需目录可发邮件给我索取,我发你电子版,自己看会更方便。 如有相关问题请继续追问。

高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版试行条权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题型:8个案例题。

(4)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基本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高级会计师如何进行评审

1、参加全国高级会来计师资格考试自,并达到合格标准; 2.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综合B级),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3. 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在任意模块中,任选4个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不同地区具备免考条件); 4. 在前所在单位或当前所在单位,具有突出的业绩成果(书面及单位证明); 5. 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在具有统一刊号(CN)的 核心类报纸、期刊公开发表(个别省区不要求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论文(个别省区要求是第一作者)或著作(要求具有统一书号ISBN,个别省区要求是主要编著者); 6. 符合其他破格评审条件; 7. 个别省区要求参加答辩。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同时需要符合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等条件。 高级会计师主要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等工作。

江苏省高级会计师发表论文或著作有什么要求

一般都是要求省级以上2篇。

会计高级职称怎么评定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有哪些

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正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专审条件。

2、省属级人事、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正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9)江苏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定条件扩展阅读

会计师分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其中:初级包括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中级为会计师,高级为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为正高级会计师。

但高级会计师待遇与高级工程师一样,仅相当于高校教授系列的副教授、科研系列的副研究员;而正高级会计师级别、待遇相当于教授、研究员,为正高级别。

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2013年1月1日起实行的《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申报高级会计师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0项: 1.《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按要求填写,贴一寸照片)。 2.《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4.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8.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9.主要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 10.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译作等。

江苏省副高评审论文要求

这是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的要求,可以参考一下

十四、论文材料

对照论文、著作要求: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或著作,由申报者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5篇。

1、所提交的论文若能够在中国知网()检索到,需将检索的地址复制到申报系统论文栏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论文无法在中国知网检索到的,应将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一个PDF上传,并上传Word版论文(word论文内仅含正文部分,不含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及参考文献)。

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国家新闻出版署()“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相应栏目的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国家新闻出版署徽标、期刊详细查询结果。

3、原始病案来源一览表: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申报人员应选取5份原始病案首页和出院记录上传(合并为一个PDF)。论文原始病案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原始资料来源非病案的可以不填写。

4、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PDF论文含完整原文及译文;WORD论文仅含英文正文部分,不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译文。)

5、送审论文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总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中医、中药类专业不得超过35%)。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2020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一)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二)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三)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正高论文著作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①出书2本,任副主编,字数不少于20万字,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②出书一本,任主编,字数不少于20万字,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发核心期刊③发3篇统计源期刊

④发6篇论文,其中2篇核心期刊,4篇省级以上期刊。

江苏高会评审发表论文

这事最好问高级职称系列教材总编、评委文力教授,搜“高级经济师考试教材主编文力教授、高级职称评委文力教授、高级会计师教材主编文力教授、高级职称评审定文力教授”之类的关键词应该能找到。他经验丰富,评什么职称、上什么研究生、发表什么刊物、有什么要求,他最清楚。

地区

论文发表要求

上海

2 或 3 篇(其中一篇作为主送论文)

山西、辽宁、黑龙江

3 篇(需要在不同年度发表)

河南

3 篇

河北

国内核心报纸期刊或国外报纸期刊 2 篇以上;或国内非核心报纸期刊 3 篇以上;或省级报纸期刊 4 篇以上。

福建

至少发表 1 篇;(破格报名至少 3 篇)

安徽

2 篇以上(破格报名至少 4 篇)

江西、四川、海南、湖南、广东、山东、天津、宁夏、新疆、陕西、江苏、浙江、甘肃、吉林、湖南、青海、云南、西藏、内蒙古

发表 2 篇以上省级以上刊物

北京

1 篇(不要求发表);援疆申报人员免于论文答辩要求,直接申报参加评审。

1、内容及体裁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应是研究类论文。

申报人中除少数人员专门从事理论研究以外,一般都是从事实际管理工作的,因此申报人撰写的论文应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申报人论文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岛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2、申报人撰写论文要避免以下现象

①论文的题目太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②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③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④申报人送交的论文,可以是在有关报刊上发表过的,也可以是为申报职称专门撰写的'。但申报人撰写的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 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经济技术类报告、译文等,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不能作为参加 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

总的来说,一定要注意避免写那些被无数人写过的内容,一定要结合工作写、题目要比较具体,我们称之为“工作研究型”的文章,这样的文章 会让专家感觉你下了功夫!另外选择杂志最好选择会计专业类杂志,一般来说各省的高评委都是本省的会计、审计专家,这些专家一般也是会计类杂志经常邀请撰稿 的对象,如果评审专家的文章也在你选择的杂志上发表过,那效果不言而喻!

找得好辛苦哦.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条 资格标准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基本了解国内外财会理论研究最新动态;熟悉会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制定行业财会制度,主持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经历;具有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精通业务,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的会计问题的能力,并参与本行业或单位管理决策,取得显著的成绩;有较强的会计理论水平,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指导会计师工作的能力;有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活动以及运用计算机处理有关信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取得会计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结合会计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对会计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并能利用研究成果解决会计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疑难问题,保证会计工作目标的实现。(二)具有组织、指导会计师学习会计业务知识、考核其业务工作能力。(三)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应用技术,在会计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分析和会计管理,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真实、完整、正确的会计信息。(四)在涉外单位从事会计专业工作的人员还需掌握一门外语,能够运用外语查询有关资料,进行会计业务处理。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过全省或一个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的制订工作,能审核会计师完成的会计研究成果。(二)全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四)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五)担任企业集团或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处(科)长3年以上,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特别显著成绩(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市职称部门或省行业主管单位职称部门核准)。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参与制订全省或一个地区(包括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务会计法规、规章制度或办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提建议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二)主持和承担的会计改革课题、科研项目,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三)主持制订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经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四)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解决工作中相关的复杂、疑难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使本企业管理水平大大提高,经济效益明显增加。(五)主持、指导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创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经财政机关确认有推广价值。第九条 学术水平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800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并独立撰写有价值的专业文章2篇以上。第十条 外语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试合格证》。(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申报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第十三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附 录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一寸)。2、“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以下是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应提交的材料)3、对照条件第三条,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空栏处。4、对照第四条,提交由国教育家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用复印件。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8、对照第八条,提交主要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专业文章原件。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材料),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分类、整理、装订。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1、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2、重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3、疑难:暂不分明,难以确定。4、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5、精通:理解透彻,应用娴熟。6、系统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7、掌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8、熟悉:明其意;并能应用。9、了解:知其大意。10、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1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12、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13、专业文章:指具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道或实例报道等文章。全文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14、宣读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学科分组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摘要发表者需同时提交全文原稿。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1、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本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专业文章的作者均指第一作者。3、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著、专业性文章、宣读论文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江苏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⑴ 2020年江苏省正高级职称评审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⑵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条件:1、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

2、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中专以上学历,20岁以上。中级工程师:5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专以上学历,25岁以上。高级工程师:8年以上相关岗位经验,大本以上学历,30岁以上。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⑶ 职称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⑷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⑸ 江苏省中级职称工程师的条件是否可以直接报名考取

请看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 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成人教育 院校工科毕业生,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即可初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考核合格初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 级”; •获得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初定“中 级”。 如何申报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会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含高级)、卫生、审计、经济、通信等七个专业系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其它专业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通过个人专 业申报,经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事部门审核 批准取得(任职资格)职称。 (一)晋升申报要求 凡符合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合格 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年限要求 ·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员级”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 ·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任“助理级”满四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研究生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任“助理级”满三年,可申报晋升“中级”; ·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满八年,任“中级”满五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博士研究生:任“中级”职务工作满二年,可申报晋升“高级”。

⑹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

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申报要求,年江苏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执行)。 江苏高级会计师评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取得本专业学历(或学位)的相关专业:指统计、审计、经济等专业。 (二)与会计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指财务、投资、审计、评估等。岗位以用人协议、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为准。 (三)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是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本人专业工作情况的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与分工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本部门人员职称构成、单位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收支情况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成效应量化)、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应有单位盖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四)著作:指取得 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会专业学术专著或译作,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财会专业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期刊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不包括电子刊物、手册、报纸、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汇编等所载文章。申报人员须自行确定已公开发表的1篇独著为代表论文(著作),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委托进行论文(著作)鉴定,鉴定结果作为评审依据之一。 (六)研究成果奖:指主要完成人在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七)财务审计报告:指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被审计单位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基本内容包括资产、负债、投资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成果、审计结论等。 (八)案例、报告:指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成效业绩应量化数据)。 (九)主要完成人:指在整个课题研究、方案起草、报告撰写等工作中排名前3位者。排序以立项机构的文件为准。

⑺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江苏报考高级会计师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具体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即学历、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2年以上。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注: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的相关规定。

⑻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多少

每年职称评审通过率是:

一般个人申报评审的话,高级通过率也只有5%-10%左右。机构申报的话,一般在30%左右,有实力的机构申报评审60%-80%左右。

评江苏省盐城市评教师高级职称论文要求。1、具有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2、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3、无违规违纪现象。4、市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证明。5、聘任副高级教师年满五年。6、达到规定的课时量小学12-18节,初中10-16节,高中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7、担任中小学校长、教研部门书记正职、副职规定的课时量达到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二。

一、申报评审条件 原则上按省职称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主任、副主任,社区主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03〕2号)执行,并对近年来明确的申报评审条件作如下汇总。 (一)适用范围要求 1、申报评审医、药、护、技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均应受聘在医疗或公共卫生机构从事本专业岗位的工作。 2、申报评审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受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二级医院(由乡镇卫生院升格并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的)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部(所)、医务室,监狱、农垦以及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具体适用范围由各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会同基层卫生处、医政处共同把关。 3、退休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执行。 (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第18号令),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卫生高级资格申报评审。 2、申报人员应提交聘任现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年限较长的,提交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2、申报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申报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证书。 3、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后学历获得境外临床专业类哲学博(硕)士学位,且所学课程与临床工作相关,其博(硕)士学位可作为报考卫生高级专业资格的学历依据。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现从事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工作,晋升临床医学检验诊断类专业,须提供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初始学历为临床医学检验学、临床医学等专业,后学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的,可作为报考临床医学检验类专业的学历依据。 5、对2008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施行之前入学,参加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临床医学类毕业专业的学历可作为申报护理高级资格的依据。 6、申报药学类专业的人员,原则上应提供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学历(学位),如初始学历为药学或中药学,后学历为药理学、药物制剂、中药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等专业的,可作为申报药学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 7、申报医技类专业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2008年之后入学并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 8、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晋升临床医学工程技术的低一级资格,今年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可先评后考,从2017年起,需通过职称外语考试方可申报。 9、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对于受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兼聘管理等岗位的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其卫生专业技术业务工作量可酌情减轻。 2、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3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5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5份);以博士学位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2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10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10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任期内不同年度,且是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本专业病种,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麻醉、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将随机抽取3个住院号,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将抽取的3份病案按要求上传。 3、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以及药、技、卫管专业申报人员(不含申报社区专业人员),提交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和业务水平的专题报告2份。 4、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均须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期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体现本人工作量、工作特色及业务水平的业务报告2份。 5、每篇专题报告或业务报告应附5份与报告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操作或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其中放射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提交影像诊断报告单;超声医学专业提交超声图文报告;麻醉专业提交麻醉记录单;药学类专业提交药学服务(如药物用量监测和合理用药评估、用药规范、药品ADR监测分析,院内外用药会诊或疑难病历讨论等)有关材料。 6、从2016年起,专题报告和业务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30%。 7、申报护理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护理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社区专业人员在系统内填写《任现职以来社区人员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六)论文、著作要求 1、送审论文应是本专业论文,并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正规期刊(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未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使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的不同版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送审论文。 2、原始资料来源为病案的送审论文,网上填写原始病案一览表,由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申报人员应上传相应住院病案首页。 3、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4、申报临床、中医、口腔、护理类专业的,提交的论文应是临床诊疗、临床护理的专业论文,实验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申报上述专业高级资格的评审论文。 5、从2016年起,送审论文、著作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6、申报社区专业的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七)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 (八)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精神执行。从2016年起,对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九)破格条件要求 1、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正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3、不具备规定资历申报副高资格(不含硕士、博士),补充一项破格申报条件:获得多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至少有1项为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原则上只能提前1年。 4、专科学历申报副高资格,补充一项破格评审条件: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或二等奖第1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以获奖成果或科研课题作为破格评审条件的,其内容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其中科研课题须同时提交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 (十)其他要求 1、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比照企事业单位内同类人员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调入我省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卫生高级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予以认可。2001年6月12日以后,取得省外颁发的地方卫生中级资格证书人员需通过国家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4、从非卫生系列平转到卫生系列的,须具有低一级卫生资格,且卫生资格须聘任满3年。卫生资格之间平转,原则上应取得申报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并聘任在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5、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申报评审专业 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专业为110个(附后)。申报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申报,对未列入的专业,由申报人员选择相近专业申报。 (一)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须提交相应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其中,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其执业范围须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聘用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卫生管理专业。 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 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资格继续实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一)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合格标准:各专业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含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申报评审社区专业而考核另选“非社区”相应专业的,合格分数为55分。2015年4月18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符合上述标准的,可作为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未达上述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2016年4月16—17日全省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成绩,作为申报评审2016年卫生高级资格的要素之一。具体合格标准由本年度省卫生高评委会评审时确定。申报人员可参照2015年省卫生高评委会确定的标准酌情申报。 (三)免考和先评后考对象按《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6〕3号)执行,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提供。 四、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到城乡基层服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医政﹝2015﹞35号)要求,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须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规定服务时间,按照规定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对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个人或单位,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和通报批评等处理。本着积极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2017年底前,下列人员可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对曾在卫生院(所)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的,可视同已完成基层服务的时间。 (二)原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院服务的补充意见》(苏卫办医〔2012〕58号)规定的可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人员,须提供由认定部门审核并出具的《江苏省城市医生晋升副高资格前短期或不需到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审核认定表》。 目前因公正在国外学习无法到基层服务的及2015年部队转业、机关分流、外省引进等未能及时到基层服务的申报人员,可先评审,评审通过后完成规定服务时间单位方可聘任。 五、卫生管理专业申报评审要求 (一)卫生管理专业套用研究系列的资格名称。 (二)晋升人员应提供卫生管理类“相近专业”毕业学历(学位)。平转人员应具有卫生(医、药、护、技)专业资格,且取得卫生管理类专业或卫生类专业学历(学位)。非国民教育的党校(行政学院)学历不作为申报的学历依据。 (三)从事卫生管理工作且具有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可直接平转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资格。 (四)晋升人员须聘任申报专业的低一级资格,其中平转后晋升的人员相同级别资格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通过卫生管理组评审获得的卫生类资格,可以视为晋升卫生管理资格的低一级资格。 六、申报程序、时间和材料要求 2016年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系统内提交所有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具体程序为: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并提交材料、单位公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卫生计生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一)个人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8月19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资格申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8月19日24: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1、申报人员对照卫生类资格条件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根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详见江苏卫生人才网)和系统提示,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制作成PDF文件分类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申报人员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清晰度负责。 2、网上申报及上传材料完毕后,申报人员导出并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论文、病案、专题报告、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情况表及附件材料,由单位负责审核真实性,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供。 3、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省卫生计生委将统一组织对送审论文原始资料来源、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服务等材料进行核查。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单位公示(7天)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系统提交页面导出《2016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单位要及时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认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8月26日) 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进行确认。市级及以上单位申报人员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申报。 工作人员对照原件,逐一审核网上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可辨,并确认申报信息,在《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名。经人社部门复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申报条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或先评后考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5、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6、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不需服务或视同下基层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 7、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8、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省辖市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 各省辖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五)省级终审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后,提交高评委会。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为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供网上填报的环境,并帮助解决在网上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切实做好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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