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百科

知识产权论文发表刊物

发布时间:2024-07-04 06:46:47

知识产权论文发表刊物

发表于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的中英文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专利权滥用认定专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主编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仲裁法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专著《中药保护专利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等等。其中的代表性专业论文: 知识产权私权社会化的立法价值取向《知识产权》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12.3) 中药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问题博弈均衡理论应用《河北法学》CSSCI扩展板、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12.1) 透视避风港原则合理注意义务的认定问题第一作者,《黑龙江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国家高职成高学报核心期刊(2012.1) 《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取向刍议》《知识产权》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11.04) 《中药知识产权国际化保护问题解决方法初探》《河北法学》CSSCI扩展板、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11.11) 合同中专利权滥用认定范围初探收录于《知识产权年刊(2011年号)》,北京大学出版社 《透视中国传统技术专利新发展的瓶颈问题》《知识产权》CSSCI/中国人文社科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9.4) 《专利保护期滥用解析》第一作者,《学术交流》 CSSCI/北大中文核心/中国人文社科核心(2009.5 ) 《解析美国滥用专利认定的发展原则》《知识产权》 CSSCI/中国人文社科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8-4) 《透视专利权滥用争议认定的合理原则》《学术交流》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8-9) 《专利请求权和保护期滥用争议的认定范围》《河北法学》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09.3) 《专利权滥用争议的法律协调-以专利法与反垄断法的关联为视角》《河北法学》,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09.6) 《评述专利权用尽原则适用范围的发展问题》,第一作者,《学术交流》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板(2010.10) 《透视我国法学教育与司法职业的脱钩问题》《黑龙江社会科学》,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010.12) 《专利药品平行进口的发展问题及相关思考》第一作者,《北方法学》(2011.2) 《透视规制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原则----以美欧日司法应用为视角》第一作者,《中国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国家级刊物(2010.6) 《透视中国传统医药专利的限制性保护问题》第一作者,《亚太传统医药》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2010.6) 《透视现代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问题》《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文社科核心(2009.12) 《滥用专利权认定操作指南的法律考量》第一作者,《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10.1) 《商业软件专利化问题的法律考量》《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比较商业软件专利化的认定-以美欧日为视角》《中国科技信息》,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2008-12) 《我国技术标准构建中的专利权滥用》《江西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8-12) 《欧盟规制专利权滥用问题的法制原则》被收录入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出版的《欧洲联盟法制50年回顾与展望》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 《论一人公司的规范》《学习与探讨》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4) 《英美法系对公司人格否认思想的借鉴》《学术交流》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4) 《委托理财合同的风险责任》《学术交流》,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6-3) 《美国小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问题》《学术交流》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007-3) 《对公司法出资瑕疵规定问题的法律思考》(共同第一作者)《黑龙江社会科学》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扩展版(2007-3) 《代理、外贸代理及其他问题的一点思考》第二作者,《中国法学》CSSCI/中国人文社科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1997-1)

可发表刊物很多法学类核心期刊有十余种:法学研究 中国法学 法学 法商研究 政法论坛 现代 法学 中外法学 法学评论 法律科学 法制与社会发展 法学家 比较法研究 环球法律评论 当代法学 法学论坛 政治与法律 河北法学 法学杂志 法律适用 行政法学研究 中国刑事法杂志 人民司法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人民检察 知识产权 中国法医学杂志 中国司法鉴定 发一般刊物很多,各省都有社会科学院、法学会或者律协主办的刊物,可法学类论文。还有全国各综合类高等学校都有学报,一般也可发。你要浙江省内的可以查在浙江的高校,省一级法学会,律协,公检法等的刊物信息。

专利检索的文章可以发表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期刊上,例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评论》、《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评论》、《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杂志》、《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学报》等。

建议去淘宝网名为图书网店的店铺去发表。版面费特别便宜。出刊也挺快的。店主的服务态度也特别好。最重要的是我们作者不受,杂志都是正规的,全国发行的刊物。 也放心 。

知识产权论文发表的刊物

CSSCI期刊《求索》CSSCI 期刊《中国出版》CSSCI 期刊《学术探索》CSSCI 期刊《教育评论》发表在这个上面比较好吧 我可以帮你呀

论文发表被认可的刊物有:EI、 ssci 、sci

1、 SCI 《科学引文索引》收录自然科学方向的核心期刊,分为四个区,一区、二区期刊影响因子高,含金量也很高,发表国际核心论文比较受认可。

2、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社会科学方向的核心期刊,也是分为四个区,是目前世界上可以用来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科学论文的数量进行统计分析的大型检索工具。

3、EI《工程索引》在全球的学术界、工程界、信息界中享有盛誉,是科技界共同认可的重要检索工具。收录的EI期刊和EI会议论文水平都是很高的,在知网数据库中,EI标识表示被工程索引(美)收录。

4、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是艺术与人文科学方面重要的数据库,收录了很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含金量也很高。论文发表核心期刊往往指的就是上述几类刊物,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类常见刊物收录等级,比如: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CA 《化学文摘》, РЖ,AJ 《文摘杂志》等,在知网数据库也常见到类似的标识,选择这类期刊安排论文,含金量还是很高的,更多详情也可以询问专业学术顾问。

发表知识产权论文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学历有限....只能给你点资料..........sorry

你是什么学科的学生?本科生,发些辽宁行政学院学报,决策与信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才智,华章,商品与质量等可以

发表论文知识产权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知识产权发表论文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发表权均属于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不能用该项目发表论文。你可以与公司在合同内约定由你行使发表权。

你是什么学科的学生?本科生,发些辽宁行政学院学报,决策与信息,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才智,华章,商品与质量等可以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