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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抄袭

发布时间:2024-07-02 06:02:29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抄袭

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大学生抄袭论文的后果有可能会被驳回,重新写论文,或者就是取消你的学位,大学生抄袭论文降低了自己可信程度。所以大学生的论文还是要自己写

毕不了业。抄袭论文被查出来,就会通报批评,然后不会给毕业证,就毕不了业。

大四是大学生涯的最后一年,在这一年同学们要找实习单位,也要参加各种招聘会找毕业之后的工作。除了找工作,同学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完成,那就是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答辩。本科学生用心写一下论文,论文的通过率还是非常高的,然而还是有些学生偷懒,去抄袭别人的论文,一旦被查出来以后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一种是论文被打回来修改甚至是重写,二是被撤销学位。

抄袭论文轻则修改和重写。关于重复率每个学校的规定不同,一般都要求不超过百分之20。学生将论文交上去了之后,学校会对论文进行查重,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就会把论文退给学生要求学生做修改后再上交。学生们修改好了之后,学校再次查重,这次论文再没有通过的话,学校就会要求学生重写。重写的学生大多数都会延期毕业,等到下一年再参加答辩,这样就会影响到就业。

学生毕业后被查出抄袭论文,学校可能就是撤销颁给学生的学位证书。一些学生侥幸通过了论文答辩,也顺利毕业了。可是在后来,他们有可能被发现论文抄袭,那么这种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演员翟天临就在直播的时候说不知道知网,最后被网友发现论文抄袭,最后他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了博士学位。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同学们还是要引以为戒,做到论文诚信。

总之,论文抄袭是非常严重的,高校对抄袭也是零容忍。同学们读了几年书,写论文也是对自己能力的检验,不要对写论文有抗拒心理。自己踏踏实实查资料,请教论文导师,大多数都可以写出自己的论文,顺利通过论文答辩。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抄袭

这很正常,现在大学生写论文都是从网上下载的,自己写的很少!

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最近,湖南大学一位学生全文抄袭论文的事情在网上传播的沸沸扬扬,对此,湖南大学在官方微博上也回应了,称收到相关举报后,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调查,发现这位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确实构成了学术不端的行为,涉嫌抄袭,已经撤销了这位学生的硕士学位以及导师的指导教师资格。

抄袭论文的事情非常严重,当然也需要承担严重的后果。首先,一旦发现论文的内容有抄袭的嫌疑,那么指导老师会把论文打回,学生需要重写,这也会影响毕业的时间,没有达标的论文,学校一般都会用延长毕业时间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业进度以及实习时间,也会对个人产生不良影响。其次,严重的话,也会取消学位,如果事件被爆出来的话,不仅会降低自身的信誉度,还会危害到学校的形象,一般学校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论文不合格,那么就无法授予相对应的学位。最后,如果被发现侵犯了著作权,那么就要负法律责任,很可能被认为是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这样的话,事情就非常的麻烦,一旦被原作者起诉,那么很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由此看来,学生抄袭论文的事情非常严重,学校对学术不端的行为零容忍,并且加强管理,绝不姑息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湖南大学,对此事情非常的重视,每个学校对于论文造假都采取了非常严格的处罚方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抄袭论文的学生。

我觉得这件事情可以给广大学生敲响警钟,让每一位学生都要好好学习,靠自己的努力完成论文才是关键,杜绝一切抄袭事件。

可以举报,但是必须给出证据。另处置后果的话看他这个论文是干嘛用的,毕业论文抄袭的话,看学校,每个学校处理手段严苛度不一样,一本的话,基本上轻则延毕,重则直接拿不到学位

非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抄袭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可能侵犯著作权,可以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原创性要保证,抄袭率不能超过30%,杂志社都会先做查重的;论文格式要合期刊杂志社的胃口,每个期刊的要求不一样,可以先找早发表网问。

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抄袭

博士生抄袭论文起诉案件多。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这种行为对于个人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都是极大的伤害,也会损害整个学术界的声誉。此外,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普及,抄袭行为也变得更加容易被检测和揭露,因此博士生抄袭论文的风险也相应地增加了。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王超给黄阳阳发的邮件

2013年,黄阳阳开始向港城大投诉王超论文抄袭一事,港城大也认定了王超论文剽窃,论文也被移除了学校官网。我去,就这样处理吗?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处理太轻,何况是博士黄阳阳,于是就将王超起诉到法院,一审、二审均胜诉。

2022年6月23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认为王超博士的论文剽窃了黄阳阳的论文观点,侵犯了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王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11.5万元。

这样的判决属于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是完全合理的,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中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论文属于文字作品,而我国《著作权法》有规定,作者对自己的论文有完整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获得报酬权等。

论文剽窃从《著作权法》来看,肯定是作品剽窃行为,王超教授没有经过原作者同意,摘抄、复制原论文内容,这不是很明显嘛,侵犯著作权。《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剽窃他人文字作品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已经承担了,但论文剽窃还涉及到行政责任,而学校目前还没有做出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只是暂停了王超的教学工作,也可能在调查。

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中规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其中一条就是“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发现作假怎么处理呢?第7条规定,申请学位的论文如果出现剽窃等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申请资格;如果已经获得学位了,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而且要向社会公布。从处决当日开始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能再接受剽窃人的学位申请。

还有要说明的是,学位申请人员如果是在读学生,那么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还要通报所在单位。

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学校是不是应该给予王超教授行政责任,撤销其博士学位是不是合情合理,而且要公之于众。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抄袭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董岚的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一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复制比率为42.6%。在博士学位论文被曝涉嫌抄袭之后,在湖南大学先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董岚又被指硕士论文也涉嫌抄袭。

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董岚2004年4月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以及董岚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篇幅较大的2篇文章,分别为冯嗣全发表于《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上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以及记者刘彩娜2001年10月29日发表于《中华工商时报》上的《揭秘:通往黑洞之路》。

经过完整比对,董岚硕士学位论文大面积复制粘贴了《揭秘 :通往黑洞之路》与《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2篇文章。

如刘彩娜在文章《揭秘:通往黑洞之路》中“对企业的诱惑”一节第一段中写道,票据之所以得到“黑手”的青睐, 首先在于用票据从银行套钱的成本很低。相对于贷款来说, 票据具有融资成本低、周转快、风险小等特点。在现在银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 票据无疑成了企业融资的上佳之选。特别是对一些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 在了解票据的奥妙之后, 票据融资几乎成了他们的首选。在我国, 票据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 这种票据的特点是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因此更易于流通, 资金也更有保障。

董岚在其硕士学位论文的1.3小节“发展票据市场与企业融资的需要分不开”中写道:票据发行融资对企业的诱惑,首先在于用票据从银行套钱的成本很低。相对于贷款来说,票据具有融资成本低、周转快、风险小等特点……在现在银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票据无疑成了企业融资的上佳之选。特别是对一些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在了解票据的奥妙之后,票据融资几乎成了他们的首选。在我国,票据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这种票据的特点是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因此更易于流通,资金也更有保障。

可以看出,上述两段文字几乎完全一样。《揭秘:通往黑洞之路》全文约4300余字,董岚硕士学位论文中有近1500字完整复制粘贴了《揭秘:通往黑洞之路》一文中的内容。

董岚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几乎完整复制了冯嗣全文章中的四大段内容,却只在1.2小节的第四段段末处标注了引用文献为冯嗣全撰写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

而就在不久前,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董岚2007年10月发表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涉嫌大篇幅抄袭他人论文。查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两篇论文,两篇论文的指导教师均为刘定华教授。

董岚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多次拨打董岚电话均提示“正在通话中”,发送短信也未有回复。对此,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尚未作出回应。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著作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因为很多毕业生想走捷径,不肯付出自己的努力或者缺乏相应的能力,所以论文抄袭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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