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百科

论文发表有哪些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5 11:12:58

论文发表有哪些作者

期刊论文发表一共可以有几个作者?发表论文最多可以有几个作者署名,一篇论文最多可以有几个作者?有些发表论文的作者因为论文处于各种原因,要么是几个人完成的,要么是也有其他朋友想占个署名,于是想在论文里多署几个作者,那么一般论文中,最多放几个作者呢?淘淘论文在这里回答作者的这些问题。 给大家讲一个奇葩的案例。这是大概四年前一个作者发来论文给我们,让我们给帮忙发表,文章一共3000字左右,论文作者有几个呢?六个。夸张不夸张,一个只有3000字的论文,署名了六个作者,最后我们让他删掉了一个作者,发表的时候是五个作者。其实五个作者也是超了。那么,发表论文,最多署几个作者呢? 在这里我们的出发点首先是刊物的用途,你如果你确实为了评职称,完成某项学术任务,那么一般会明确要求,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发表论文几篇,作者第二作者发表论文几篇,但基本没有文件是要求作为第三第四作者发表论文几篇,这种要求很少有。所以,其实如果超过三个作者,后面了除了有点蹭个发表论文的名声之外,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如果是非核心期刊,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发表了论文,署名第四作者,或者第五作者,意义就不大。如果发表核心期刊,北核,南核,SCI,由于文章篇幅长,文章署名四个作者倒可以理解,但是最好不要超过四个,这时候,即便你是第四作者,但是说出去,是核心级别的期刊,那么也好听一些,到底是核心期刊。但是如果你是已经有些学术地位的作者,可能你不太愿意在第二作者之后署名。这是这样一个情况。 总结起来,不管你发表的是什么级别的期刊,论文作者最好不要超过四个,如果你的论文在4000字以内,最好不要超过,三个,说实话这么短的论文,署名四个作者让人笑话。如果你是6000字以上的论文,可以根据情况署名四个作者,但是无特殊情况,最好在三个作者以内。 由于发表论文,很多是用来评职称,所以提醒广大作者,如果你文章明确要求要以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发表论文,那么你就只能按照这个要求发表论文,你署名第二作者或者第三作者或者不是独立作者发表的论,评职称就无效。

核心期刊最少可以几个作者?有几位作者是根据文章的实际情况来考虑的,一般来说有一位作者或者有数位作者的情况都是被允许的,由于是核心期刊的发表,一①七0一其陆柒1二数位作者的情况是很常见的,所以只要是正常范围内的作者数量一般都没有问题,那么什么算是正常范围内的数量?所谓正常范围内的作者人数就是与文章实际相符的人数,举个例子我们发表普通期刊论文,有五位以下作者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有十几位作者就不是正常范围的人数了,毕竟普通期刊论文的发表难度没有那么大,作者人数过多就会有挂名嫌疑,拉低文章的价值和整体水平,核心期刊发表也是如此,核心期刊发表难度高,有不少是涉及重点科研项目的,这种情况下署名团队都是合情合理的。核心期刊发表反倒是独著论文相对少见,特别是南大核心期刊的发表,普通作者单枪匹马几乎没有发表的可能性,如果作者可以独立完成核心期刊的发表,说明作者个人的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都是非常高的,在个人晋升中对核心期刊论文的加分也是独享的,应该说对个人发展是十分有帮助的。如果核心期刊论文不是独著形式,关于该篇文章的加分就需要在作者之间进行分摊了,落实到每位作者的加分必定会少很多,并且越是署名靠后的作者能获取的加分越有限。

论文发表有哪些作者好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顾名思义就是论文放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作者,一般的论文都是导师放在前面的。 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应该说,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这样的话实际上是省略了通讯作者。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加通讯作者。

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哪个含金量比较高??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是论文发表中非常关键的,对文章的贡献也是最大的,可以说二者含金量都很高,能成为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对作者本人的发展是十分有帮助的,对于二者含金量的高低,需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下二者的认可度是不同的。 第一作者是文章的主要执笔人,也是文章实验、获取数据、分析汇总等一系列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对文章的贡献是非常大的,参与度也是非常高的,通讯作者首先肩负着对外联络的职责,其次,通讯作者还是文章的主要策划人,也是主导者,同时也承担着文章写作发表中的法律责任,但通讯作者也是文章最大的受益者。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国内和国外的认可度是不大相同的,首先说说国内,国内很多职称评审中都明确要求申报人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因此,第一作者在国内的认可度最高,含金量也最高,通讯作者其次,国外情况则有所不同,国外期刊一般注重通讯作者的情况较多,第一作者也是受认可的,具体要求看具体刊物。 在国内,一些科研项目论文通讯作者的位置一般是导师或者科研机构的老板,如果文章是作者独立完成的,也就不存在署名问题了,文章就是独著,独著文章在国内认可度也是非常之高的,以上就是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含金量和认可度的介绍。

据学术堂了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这一点当无异议。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刊物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近年来,在各顶级学术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是现体制下看重论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并且可能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确实很难分清谁的贡献更大。再说说通讯作者。设置通讯作者,其原本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和论文作者联络。因为学生、博士后等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导师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为通讯作者。同时,通讯作者也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cretit和经验。在目前科学界的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被看作是论文学术credit的所有者。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对于一篇论文,其学术思想来自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这点非常难说。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下是根据老板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对於比较资深的如课题组成员,如高年级的博士生、博士后等,他们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作为第一作者往往对于学术思想的贡献也很大。就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这方来说,很多的大老板主要时间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经费和拉关系,具体的学术细节常常无暇过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却不一定是提出具体研究思路的人。必须要说明的是,关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原则,虽然是有国际通行惯例的,却因学科、国家和地区、课题组的习惯风气而异。比如说,欧美的导师,通常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后。而我注意到,日本某个做纳米材料的大老板,从来都是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欧洲一个做计算材料学的课题组,则是学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导师并不在文章上打星号。尽管从选题到具体工作和论文修改,导师都是很负责地作出了贡献。近年来我在论文署名上大致按照这样的原则:(1)尽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学生自己执笔写出论文初稿,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2)如果工作的完成过程中,其他学生(或博士后)的贡献有限,那么我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学生根据贡献放在后面;(3)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学生对本工作也有较大的贡献,那么依照贡献分别作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这些学生的后面;(4)如果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校内其他老师的参与,那么哪个老师的贡献较大,就作为通讯作者,同时名字出现在其他老师的前面。

期刊投稿有哪些作者

1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通常是承担研究工作的学生/研究者。第一作者通常也被称为主作者。他/她负责与可能在研究工作中帮助他/她的合著者或可能是来自同一工作组的同事一起实际地进行研究。他/她还负责分析数据和准备手稿。

现如今几乎所有的职称文件中对申报人员发表职称论文都有作者排序的要求,一般来说,最常见的就是要求申报人员是第一作者或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更多见一些。

但在我们旁边,总存在着一些怪现象,比如在一些机构,实验的实际作者被列为第二作者。在我看来,这是不道德的或不公平的,学生们在这种情况下都是受害者。

2

通讯作者

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author)通常是高级作者,提供智力输入,设计和批准研究中要遵循的协议。负责论文投稿过程中的稿件修改、校对,处理稿件的修改、重新投稿直至稿件验收(当然,这些工作也需要第一作者甚至其它作者的参与)。

在作者排序中,通讯作者可以是论文的任何作者,比如一篇论文有数个作者,通讯作者可以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位。换句话说,通讯作者可以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等。但国外大部分文章一般的习惯是把通讯作者列在最后一个作者。

3

其他作者

除了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篇论文还可以挂很多个作者和单位。一个作者也可以挂多个单位。如何安排作者和单位,这就是一个组合优化问题,这个内容以后讨论。

对于那些不够署名条件,但对研究成果确有贡献者,可采用在“致谢”(Acknowledgements)或“脚注”中表示感谢的方法。不能列为作者,但可作为致谢的对象通常包括: 协助研究的实验人员; 提出过指导性意见的人员; 对研究工作提供方便(仪器、检查等) 的机构或人员; 资金资助项目或类别(但不宜列出得到资助的经费数量);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提出建议、给予审阅和提供其他帮助的人员。

松子期刊

提供专业的学术论文服务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贡献最大的研究人员。此作者不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图表 (即体力上的贡献),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写人(即对本文的智力贡献)。 如果从知识产权上来说,研究成果算是通讯作者的。

这个问题,在中国期刊库网站的学术答疑中有详细的解释

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扩展资料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对作品有一定直接或间接帮助的贡献人,在总体贡献上跟第一作者有较大差距,统称为第二/三作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作者发表论文有哪些权利

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与归属 发表日期:2006-4-17 15:22:14 1、取得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方式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实行登记制度的国家,学位论文享有版权需以登记为前提,如果不进行版权登记,是不可能享有版权的。这些国家即使是已经公开出版的作品,也必须进行版权登记,不登记作品不享有版权。我国实行版权自动保护原则,学位论文一经完成,即享有完全的版权。并不以是否出版、发行、固化、登记为版权之成立要件。2、归属从目前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成果的共识看,学位论文的“作者”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了,换而言之,在学位论文上署名的就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但对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争议较大。国内部分高校和有权授予学位的机构在解决学位论文版权问题时,常直接在单位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中直接规定了学位论文的归属。例如北京某高校规定:“研究生学习期间凡教学计划内安排的研究课题(如学位论文、课程专题等)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科技活动所取得的一切研究成果为学校职务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研究课题虽属研究生自选,但利用学校的条件(如名义、指导、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研究成果,也属学校职务成果。学校职务成果属清华大学所有,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或做其他处理,这一办法同样适用于本科生。” 学校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显然是将著作权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做了过分有益于学校的扩大解释,是有悖于法的公平与正义精神的。据了解该校很多学生在入学之初就签署了遵守知识产权规定的保证书,如果不能用“失学的胁迫”去解释学生签订合同的情形,就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学生在法律方面的无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将自己的利益出卖了。令人意味深长的是,无论伯尔尼公约及世界版权公约,还是Trips,都几乎毫无例外对学位论文的版权问题做出了“回避”。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学位论文的版权归属无非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完全的版权;二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学位论文的署名权,学校享有学位论文版权的其它权利;三是学位论文的作者享有版权,但学校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后两种情况是在学位论文被视为职务作品的情况下,才得出的结论,但笔者认为,学位论文认定为职务作品是非常牵强的。按照法理学者的观点,学生就读期间和学校所形成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合同关系,那就是学生支付学费而学校要提供教育。学校在学生在校期间所提供的必要的物质是为了完成“教育”这个特定的合同义务。毕业生撰写学位论文是为了“自己”获得专业学位,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完成学校所交给的“任务”。如果说写作学位论文也算完成任务的话,那也是毕业生自己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因为只有完成了得到学校认可的学位论文,才能取得学位。一言以蔽之,学位论文的版权应毫无异义的属于作者本人所有,即使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仅是学校大项目中的一个部分,他仍应该就他所负责的部分享有完全的版权。如果学校在相关学位论文的研究上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学校可要求享有该作品的优先使用权或者免费使用。国内很多高校目前的做法已经证明了笔者这一观点的正确性,如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在毕业生离校前要求毕业生对自己的学位论文出示“独创性声明”或“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这事实上等于已经承认了学位论文的版权由作者享有。

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发表期刊论文有哪些作者

期刊论文发表可以有几个作者?近年来评职称的人越来越多了,大家都知道评职称是需要发表论文,作者一般对自己要发表的论文也是比较关注的。 不同级别的职称所发表论文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关于论文发表的作者排序要求也是不同的,近期,有很多人最近在咨询我,关于职称论文能有几个作者署名,对于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 发表职称论文对作者人数是要求的,一般一篇论文并不是一个作者就能完成,尤其是用来评职称的论文更是如此。 所以职称论文的作者就单单一位作者,一般作者人数有2-5人左右,这就要看需要完成什么科研的项目了,大的科研项目是需要一个团队去完成的,那样的论文人数肯定是不少的。 那完成作品之后,作者是怎样排序的呢? 按照对论文的贡献程度排的,作者分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一作者相比后者占据的地位还要高些,一般职称单位会要求作者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来发表论文。不是说第二作者与第三作者没有作用,只是跟第一作者比起来的话对职称评定起到的作用是没有那么大的。 期刊论文发表 大家都知道评职称不易,随着职称级别越来越高,对作者的要求也会越来越严苛的,尤其是评高级职称是非常有难度的。 有的是对作者发表论文有硬性要求,要求作者以什么样的级别身份发表论文,当然也有很多的单位是没有硬性要求,这也是要根据作者的实际情况来看。 但是,不管是什么要求,我还是建议作者能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就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这样在职称评定上面是会加分不少的。 以上是我总结的关于职称论文能有几个作者署名的内容。

1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通常是承担研究工作的学生/研究者。第一作者通常也被称为主作者。他/她负责与可能在研究工作中帮助他/她的合著者或可能是来自同一工作组的同事一起实际地进行研究。他/她还负责分析数据和准备手稿。

现如今几乎所有的职称文件中对申报人员发表职称论文都有作者排序的要求,一般来说,最常见的就是要求申报人员是第一作者或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更多见一些。

但在我们旁边,总存在着一些怪现象,比如在一些机构,实验的实际作者被列为第二作者。在我看来,这是不道德的或不公平的,学生们在这种情况下都是受害者。

2

通讯作者

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author)通常是高级作者,提供智力输入,设计和批准研究中要遵循的协议。负责论文投稿过程中的稿件修改、校对,处理稿件的修改、重新投稿直至稿件验收(当然,这些工作也需要第一作者甚至其它作者的参与)。

在作者排序中,通讯作者可以是论文的任何作者,比如一篇论文有数个作者,通讯作者可以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位。换句话说,通讯作者可以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者等。但国外大部分文章一般的习惯是把通讯作者列在最后一个作者。

3

其他作者

除了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篇论文还可以挂很多个作者和单位。一个作者也可以挂多个单位。如何安排作者和单位,这就是一个组合优化问题,这个内容以后讨论。

对于那些不够署名条件,但对研究成果确有贡献者,可采用在“致谢”(Acknowledgements)或“脚注”中表示感谢的方法。不能列为作者,但可作为致谢的对象通常包括: 协助研究的实验人员; 提出过指导性意见的人员; 对研究工作提供方便(仪器、检查等) 的机构或人员; 资金资助项目或类别(但不宜列出得到资助的经费数量);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提出建议、给予审阅和提供其他帮助的人员。

松子期刊

提供专业的学术论文服务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