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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发表3篇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17:21:23

高中生发表3篇论文

考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真的是狗*不会了,什么伟大情怀啊,什么广阔胸襟啊,统统的见鬼去吧。真的很多时候我们还陶醉于自己编织的美梦中,残酷的现实已经悄悄到来。

滚滚啊红尘翻两番,天南地北随遇而安。我倒是想随遇而安了,但在颠沛流离的青春里,任何人都无法安于现状。我们总在单薄的青春里变幻着模样。以后真的要努力了,这句话写给自己,也写给你们。纪念我十六岁开始的第一天。说了多少次重新来过,可你也知道,这很难,难到我们已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愤发向上。有人说:“麦子向着太阳愤怒的生长。”我不是麦子,但我欣赏麦子。因为它有我不敢尝试的傲气。我不是麦子,我没有我的阳光,或者说我的阳光遗失在了我那个肮脏破旧却又充满我喜怒哀乐的初中。

最近才发现真是越来越懒了。以前,做不完作业不会睡觉,以前,再困也起的大早去读那些生涩难懂的文字,以前,从来不想之后的模样。而现在呢,上着课就睡着了,总是能多赖在床上一会儿是一会儿,从不主动去温习那些比普高轻了一万倍的担子,即使它并不沉重。也有很多时候内心会谴责自己,就像黑色的潮水向我汹涌而至,将我紧紧拥住,无法呼吸。有的时候会绝望的想,像一只困兽在笼子里挣扎、厮杀、啃啮、绝望。从来没人亦或是我自己给自己一个理由,一个离开牢笼的理由,有的时候想去旅行,想去看看别的地方的人,看看那些比我绝望的人,如何生存。亦或是以怎样的借口活下去。可是又没有勇气,大街上明明那么多人,我却又觉得只有我自己是孤独的。孤单并不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比如说一群在山坡上吃草的羊,这时候从山坡上开过一辆车,所有的羊都抬头看那辆车,而那只独自吃草的羊就显得格外孤单。就像朱自清在《荷塘月色》里说的那样“热闹的是她们,我什么也没有。”她们的喜,她们的哀,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热闹的是她们,我什么也没有。

可我们总要成长,总要步履蹒跚地离开我们最初的模样,总要成为那种波澜不惊的姑娘。 【篇二】

选择壮阔?选择显贵?选择平静?或是选择隐退?不如选择诗意地生活。

诗意地生活,是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蒿人”的桀骜,是王维既知“都护来燕然”,还有心品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旷达,还是听凭“云卷云舒”的闲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诗人一样记录美好的生活,但每个人都有权诗意地生活。

黑暗选择了她,她却选择诗意地生活,她用心体验大自然赋予她的一切,她用情为自己黑暗的世界画上太阳,画上彩虹,更用毅力充实着自己的智慧,完善着自己的人生,她甚至还可以笑着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诗意地生活着,享受着,更收获着,她的名字叫海伦•凯勒。

财富选择了他,他却选择诗意地生活,他总是穿着古补的中山装,提着文具袋徜徉于燕园,他所追求的只是学术,功名利禄与他无关,富贵荣华也不能吸引他,他只爱看看北大的花花草草,爱看看朝气蓬勃的莘莘学子,他是文学界的“常青树”,他的名字叫季羡林。

“丑陋”选择了她,她却选择了诗意地生活,她的脸是一张“奇怪”的脸,眼睛小得只是道缝,鼻子塌得仿佛容不下空气,而且是张“倒瓜子”,她乐观对自己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她乐观地欣赏着自己的独特,用内涵完美自己的人生,活在当下,她的名字叫吕燕。

诗意地生活,让人们体验自由,无拘无束地遨游于纷繁的世界。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肯定,是看遍人生的大起大落,处变不惊的淡定与从容。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精神的负责,是在纷繁的物质生活的刺激下,坚持心灵的准则,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清醒。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褒奖,是在疲劳的奔波后,选择悠闲的方式体验轻松与自在。

诗意地生活,更是勇敢的体现,不为利禄所羁绊,只为寻得心灵的享受,超然世外。

选择诗意地生活,选择精彩的人生。 【篇三】

所以,我诚信,我快乐。

如果说生命是一座庄严的城堡,那么诚信就是那穹顶的梁柱;如果说生命是一株苍茂的大树,那么诚信就是那深扎的树根;

如果说生命是一只飞翔的海鸟,那么诚信就是那扇动的翅膀。

所以,我诚信,我快乐。

诚信是巍巍大厦的栋梁,没有诚信,就只是一堆散乱的砖瓦;诚信是滔滔大江的河床;没有诚信,就只有一片泛滥的波浪;诚信是熊熊烈火的引星,没有诚信,就只有一把冰冷的柴把;

诚信是远洋巨轮的主机,没有诚信,就只剩下瘫痪的散架。

所以,我诚信,我快乐。

当雄鹰尚嗷嗷待哺于巢穴之中,观望蓝天白云之时,它已有了梦想,那就是振翅九霄,与蓝天搏击,与白云供舞;当骏马休憩于棚栏之中,昂首长嘶之时,它也有了梦想,那就是奋蹄原野,驰骋天下。

在诚信中,我们学会了快乐地成长。

1996年,共青团浙江省委向全省团员发出了为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作贡献的倡议。年轻时的孔胜东想到了用自己的自行车的修理技术为群众做点事。于是,他立即行动,每逢周六晚上7时到10时,在自家门口挂出了“共青团义务修理自行车”。他修车从不收一分钱,当车主有急事而车又一时难以修好时,他就把自己的车借给了别人。

就这样到了1997年春节,孔胜东父亲病重,他也只陪了父亲两天,因为第三天正是周六。在父亲去世的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事虽多,但他还是自觉补了一个晚上。十几年来,不管是怎样,他都没有歇过一次摊!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守信用,最快乐”!

是啊,诚信像土,一方心灵之土,为无数幼苗提供营养,使它们开出美丽的鲜花。诚信像水,万物生长的生命之水,滋润着小树舒枝展叶,天天向上。诚信是人之本,民之基,国之根。

冰雪覆盖的时候,我们需要一团火来取暖,前途茫茫的时候,我们需要一盏灯来照明……四季轮回,脚下略不去的是艰辛和伤痛,人生道路上,我们需要什么来快乐自己呢?多一点诚信,多一点快乐。

做一个诚信的人吧!在诚信中成长,在诚信中快乐。

让我们一起喊出“我诚信,我快乐!”

学术论文在指导科学决策,评价科研绩效,分配科技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我整理了高中生发表学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美国宪法与学术自由

一、引言:美国学术自由的历史渊源

北美在殖民地建立初期就出现了大学。但与后来其他许多国家成文宪法不同的是,美国立宪时并未把学术自由确立为学者或学术机构的权利,以防止其受到政府或者社会利益集团的任意干涉。[1] 学术自由作为宪法权利首先是大陆国家宪法的创造。1850年普鲁士宪法就规定:“科学及其教学应该是自由的”。学术自由观念在美国的确立与传播,则在这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大批19世纪中叶留德美国人回国后致力于建设现代大学、维护学术自由努力的结果。[2]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起学校当局因为教员个人的学术观点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并导致校方在利益团体压力之下解聘教员的事件发生之后,美国大学的教员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尝试通过教授们的公开结社来保证学术自由,争取学者不因为学术研究而遭受职业风险的保障。这就是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的建立。它的主要措施是组织对解聘教授事件的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予以公布,从而参与形成公共舆论,迫使大学在一定程度认可并接受学术自由的价值。它们还制定并发布自己的学术自由标准,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着教授们对于学术自由的理解。这些规则后来在很多时候都得到了学校管理当局的尊重。[3]

然而,美国宪法作为一部公法,除了第13修正案禁止任何人蓄奴以外,它主要针对的是政府而不是对公民私人设定义务。所以不论怎样解释宪法,它都不能直接限制利益团体对大学的学术研究进行干涉。学术自由要有机会进入宪法的视野,必须以政府权力对大学的任意渗透和控制为契机。从一战开始,美国左翼运动的出现,使社会中的某些人产生了对于“红祸”的极大恐惧,一些限制左翼活动的立法也就随之出现。某些大学教员因为这些立法而被解雇。这也就使教授们的学术自由与政府的立法权力发生了直接的冲突。而宪法本是一张控制政府权力范围的法网,其职责就是为公权力划定界限。所以,当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的那一刻,就开启了美国宪法中学术自由权利的历史。

二、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对相关宪法判例史的简单梳理

(1)个人学术自由权利的确立:少数意见转变为多数意见的历史

最高法院的判决中第一次出现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的概念是在1952年的阿德勒案中。[4]一项纽约州的立法规定教授、倡议以武力推翻政府或者作为这种组织成员的人,将被认为不适于被公共教育系统雇佣。它命令大学的董事会应当在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确定这种组织的名单,并且把作为这类组织的成员身份作为不适于在公共教育机构任职的初步证据。原告阿德勒主张该法违宪,构成了对其言论自由以及作为或试图成为公共教育机构雇员的人的集会权的侵犯。此外,纽约州法对不称职的初步证据规定,违反了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最高法院以6:3的表决结果否定了原告的主张。明顿法官代表法院多数的意见认为教育当局作为市政雇主(municipal employer),不能被排除对那些能证明其雇员对公共服务而言是否称职的事项的调查权;而且也不存在违反程序性正当程序的问题,因为作为利益受损的一方,原告在程序中已经被给予了提供相反证据的机会。

布莱克和道格拉斯法官的反对意见认为国家的公共教育机构的确不能成为共产主义活动的细胞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教条的讲坛,但原告应该只因为其在教育系统中的公开行为而被认定有罪。本案异议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术自由的概念。异议认为,州法确定的程序导致因结社而有罪的结果,这与美国社会的原则格格不入。而且一旦社团被初步认定为具有“颠覆”的嫌疑,就导致了对她个人的听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州法的这种程序对于学术自由产生了巨大的损害。任何社团的建立都有可能是为了反对一股歇斯底里的潮流或者因支持一项不受欢迎的计划而具有嫌疑。这样的组织中就可能有共产党的渗透和参与,他们的出现可能传染整个组织,(而使组织看上去具有颠覆嫌疑),即使组织的计划实际上并不违法。但州法的规定使任何一个陷入该组织的成员都几乎可以被认定为有罪,因而个人必然倾向于在那些表达争论的社团面前退缩。在州法下发生的一切与在一个警察国家下发生的一切一样,所有的教员都受到持续的监视,对他们过去的仔细排查可以找到其不忠的标志,他们的言辞意见将被认为可以提供“危险思想”的线索,在这样的环境中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

在1957年的斯威齐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中[5],支持学术自由的观点开始出现在了法院的多元意见中,并对学术自由宪法地位有了进一步的肯定。斯威齐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约瑟夫•熊彼特。毕业后曾任教于哈佛大学,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期间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术研究志趣发生了根本转向,时任新罕布什尔大学客座教授。因为在州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演讲,根据该州1951年的《颠覆活动法》,州总检察长对上诉人启动了颠覆行为调查。虽然被当作颠覆活动的证人,被传唤至总检察长前,回答了包括他本人是否为共产党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但他拒绝告知他所知的关于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及其成员的情况以及他在州大学发表的演讲的有关问题,他认为这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总检察长向地区法院申请强制其回答并获得强制令,但仍遭拒绝,地区法院判决其构成藐视法庭罪。

沃伦、布莱克、道格拉斯和布伦南法官认为州立法机关缺乏权力要求证人告知总检察长想获知的任何信息的权力。仅仅传唤证人,并强迫他违背其意愿,揭示他以往表达和结社的本质(to disclose the nature of his past expressions and associations),就可以被认为是政府在这些领域进行干预的措施,但这里却存在着《权利法案》和第14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毫无疑问这是对于上诉人学术自由和政治表达的侵犯。在这些领域政府应该对其侵犯极度保留、克制。

法兰克福特和哈伦法官的赞同意见同意多数的判决结果,认为要求证人回答问题侵犯了宪法保护的学术自由和政治自由;并且,州没有为这种侵犯提供基于保护州利益的正当化理由。赞同意见对学术自由有了更丰富的阐释:自然科学需要在假设与推断中成长,我们所谓的社会科学更是如此。为了社会的善,如果理解的确是一种非常关键的社会需要,那么对于社会的研究、思考就必须尽可能的不受约束。政治权力必须戒除对于这类追求明智的政府管理和人民福利的(学术)活动的侵犯,除非理由是紧迫的和不可抗拒的。基于一大群显著的证据,基于自由社会对自由大学的依赖性,上述论断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意味着大学中的知识生活必须排除政府的干扰。

在1967年的凯伊锡安诉董事会案中,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特别关注的地位得到了多数意见的完全肯定,从而具有了先例的效力。[6]该案推翻了1952年的阿德勒案判决。本案的上诉人是州立大学教员。按照纽约州法,他们被要求签署保证书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每个人都被通知拒绝签署的结果就是解雇。州以此防止其雇员中出现颠覆分子。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判决州法违宪。布伦南法官传达的多数意见认为,州法规定的具有煽动性言辞即可解雇教员的条款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没有教员能够把握对抽象教条的陈述与直接煽动的界限。州法禁止雇佣任何鼓励或者散发鼓励暴力推翻政府材料的人因其模糊性而违宪,因为它可能也禁止雇佣宣传抽象原则的人;州法规定共产党身份既构成不适合担任公职的初步证据,违宪地剥夺了结社自由,因为其不允许提供自己并非积极党员或缺乏促进非法目标的意图之抗辩。

多数意见高度肯定了学术自由的地位,认为我们的国家致力于保卫学术自由,它是一种对我们而不只是对有关教员而言至高无上的价值。学术自由是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注,它完全不能容忍法律在课堂之上建立正统观念。教室就是思想的自由市场。美国大学中自由的重要性是不证自明的。没有人可以低估在一个民主国家中这些教育青年的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给我们大学中的知识领袖们穿紧身衣只会使国家的未来陷于危机之中。而且也没有什么教育的领域已经被人类如此了解,以至于不会再有任何新的发现了。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为鲜有什么原则被认为是绝对的。学术不可能在一个充满怀疑与猜忌的氛围中兴旺发达。教员和学生都必须可以自由的调查、学习和评价,以得到新的成长和理解。否则文明就要陷于停滞并死亡。

至此,学术自由作为第一修正案的核心价值之一被彻底确立起来,面对立法对于学术自由的侵犯,公民可以寻求宪法的保护。在1985年的一个案例中,学术自由权的内涵再次获得最高法院的讨论,确认了机构自治也是学术自由的重要方面。[7]最高法院认为,学术自由的兴旺不只依赖于教员和学生自由和独立的思想交流,也在不同的层面依赖于学院的自主决定;基于学术理由决定接收谁入校学习的裁量权是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之一;在决定学生的学术表现和他们的晋级与毕业方面,大学教员必须有一种最宽泛的裁量权;当法院被要求审查这种学术决定的实质时,法官必须对教员的专业判断展示最大限度的尊重;除非证明负责的委员会或个人实际上没有执行专业判断,偏离了公认的学术规范,否则法官显然不能推翻他们的决定。

(2)学术自由的发展:自由的限度所在

经历了权利确立与扩充的时期之后,对学术自由的讨论一定程度上转向了对其界限的认识。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否则人类的和谐共处就不可能。所以就应当避限制那种以学术自由的名义为自己的任性而为做掩护的情形。

在1987年的一个案例中,出现了政府以学术自由为名变相支持某种宗教信仰而违反立教条款的情况。[8]一项路易斯安娜州的法律要求州的公共学校必须平衡对待“创世科学”与“演化科学”。州法把这两种科学定义为证明创世和演化的科学证据以及由这些科学证据得出的推论,但并没有定义何为“创世”和“演化”。州法要求只要一种科学被教授,公共学校就必须教授另一种科学。为了“创世科学”,课程指导和研究服务才被发展和支持;禁止学校董事会歧视任何选择作为创世科学家或教授创世主义的人。州法宣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术自由。公立学校学生的家长、老师和宗教领袖起诉州法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认为根据先例,如果立法机关的立法缺乏世俗目的,而证据证明立法被设计去推进特定的宗教教条或禁止教授某些教派所厌恶的科学理论,就违反了立教条款。最高法院发现本案中州法通过在公共教育的整体中以要么完全排斥演化论、要么反对演化论的宗教观点必须得到同时展现的方式来推进一种宗教教条;州法也没有推进其所宣称的保护学术自由的目标。因此,州法被认为试图利用政府的象征性和财政性支持以达成一种宗教目的,故而违反了立教条款。

在199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诉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案中,对私立大学的学术自由,最高法院的解释倾向于限制其内涵。[9]显示了学术自由必须与其他宪法价值相协调的要求,也就更不能容许大学以宽泛的“学术自由”为名主张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Rosalie Tung是私立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美籍华人副教授,宾大拒绝了她的聘用申请。她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该拒绝是为1964年《民权法》所禁止的基于种族、性别、和国别(national origin)的歧视。在该委员会的调查中,根据立法授权,委员会向宾大发出了传票,要求提供Tung和其他五位据称获得优待的男性教员的任职评审文件。宾大要求委员会修改传票,排除调取“保密的同行评审信息”。宾大主张政策考量和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原则要求承认宾大具有一项适格的特权,或者委员会应当采取一种平衡的进路(balancing approach),只有在证明具备超越于相关性的特殊理由时,才能调取同行评审材料(peer review materials)。

布莱克门法官传达了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否定了宾大的主张。认为大学并不具备可以抗辩公开在聘任决定中与基于性别、种族、国别歧视指控相关的同行评审材料之义务的任何特权;并且因为委员会的传票是内容中性的,既没有命令大学内的演讲偏离或靠近某个主题或观点,也没有在禁止国别、性别、种族歧视之外为大学选择教员提供任何实质的标准,所以宾大主张其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权所受到的侵犯是微不足道的。公开同行评审材料将会危害对于同行评审过程至关重要的保密性,使得大学获得与学术理由相关的信息来建立自己的聘任决定变得更加困难,这种危害是推测性的;至多只能在所主张权利缺位的情况下逐渐产生。

宾大所主张的特权也根本不能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宾大对学术自由方面本院判例法的依赖实际上是错置的。学术自由应对的是政府基于内容对大学演讲的控制以及对按照学术理由任命教员权利的侵犯问题。上诉人并没有主张任何内容管制问题,而是说公开同行评审材料会导致“教学和研究水平下降”。在任何情况下,学术自由都不能包括宾大主张的扩及同行评审材料保密的要求上。如果宾大的主张能被接受,那么许多普遍适用的法律,比如税法,都可以被认为在影响大学雇佣的情况下而侵犯了第一修正案的学术自由。

三、美国宪法对学术自由保护的启示

通过对联邦最高法院相关案件的粗浅梳理,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美国宪法在保护学术自由方面的某些特征。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现代社会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有时甚至存在内在价值张力的复杂体系。这就决定了对于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绝对不只是第一修正案独自能够承担的。实际上,学术自由内部不同的价值要求,使得宪法的不同部分都可能起到保护学术自由价值的功能,即使并非以保护学术自由为名。对法人财产权的保障即是一例,在学术自由概念正式进入法院并得到承认之前,它实际上起到了保护学术机构自治性的功能。[10]总之,宪法已经在国家与学者个人的矛盾冲突面前,摆明了自己的立场。

学术自由的概念,其中所包含的需要处理的问题可能更为复杂:如何平衡政府、学校、教员、学生四方的关系,从而使得学术能够在这“四角关系”难免的纠葛下获得一种不断发展与持续成长的自由感觉。当学术自由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而不单只是一种宪法权利时,它就有着更加丰富的内涵:对于学生,学术自由可以意味着学习与研究的自由,包括一定范围内的选课与听讲的自由;对于教员,则可以意味着自由的研究问题、授课、并发表研究成果,具备相应的职业保障,不因正当的科研行为而遭到不公正待遇;对于教育机构,学术自由可意味着自由选定科研项目,实行学术自治,按照学术标准选任与评定教职人员等级,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

所以,可以说,存在着包括政府与社会在内的对学术自由各种各样潜在的侵犯者,也就存在着多样化的学术自由要求。而显然,并非所有的这些要求都能立刻,以及应当成为宪法加以保护的对象。比如在今天,对于教员学术自由更大的侵害可能并非来自陷入“颠覆”恐惧的政府权力,而是来自大学管理层和学术同行的偏见与敌意。除了公立大学可视为政府机构要服从宪法之外,私立大学与学术同行都作为私方而通常不能成为宪法约束的对象,但这却并不妨碍他们侵犯学术自由;相反,这给他们提供了方便。比如,对某些激进主义研究倾向的敌意,就导致在一个同行评价对于学者学术事业发展日渐重要的学术环境里,它们在大学中的生存空间日渐受到压缩。[11]虽然,立法或许会主张学术自由的价值而对私人任意的歧视与敌意加以控制。但与19世纪末的种族歧视案类似,法院也会主张也是自然而形成的社会歧视不是法律能够消除的。[12]虽然该案所代表的宪法理论被推翻了,但是与种族偏见相比,这样的理由,用来证成伪装在学术外衣下的偏见、甚至学术政治斗争似乎是可行的。因为法院只能根据是否偏离公认的学术标准来审查学术决定。[13]但问题是公认的学术标准本身可能就是偏见的伪装。实际上,正是社会自治与自我协调的无效性,才导致了社会向立法寻求保护,有动力向法院寻求救济;而司法也有责任以立法和宪法来保护失调的社会机制下无法得到保障的某些价值。这就说明了在某些情况下,学术自由的宪法保护边界应当有继续拓展的可能

可以预见到的是,一些形式化的教条原则根本不能成为宪法拓展自己保障范围的障碍。比如同行歧视问题,就应该区分真正严肃的学术评判与那些打着学术旗号却实际上以纯粹的敌意和偏见、甚至教职分配、职级评定等等方面的私人利益为根据的任意评价。认为学者的判断都是来自科学与理性,从来没有任何偏见的看法是不可能通过事实得到检验的。尤其对于州立大学来讲,作为“政府雇员”的激进主义教员,作为一种“离散与孤立”、因而民主过程可能无法有效保护的少数。[14]如果同行评审可以被认为实际上发挥了替代作为雇主的州立大学进行雇佣决策的功能,比如同行多数决定什么刊物才具有学术价值,而一些登载激进主义研究的刊物长期因为偏见而得不到承认,导致学者在任职评级时相关的学术贡献不能获得认定;并对学者个人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以至于如果不转变研究方向,其学术生涯就不能持续下去。这时,依据宪法及相关判例,同行因其实际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雇佣权力”也就可以被施加禁止特定就业歧视与禁止侵犯言论自由的义务。[15] 当然,正如,毕克尔所言,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应当采取“深思熟虑的速度”,应给政治机构和整个社会、尤其是是学术界在法院宣布“权利的原则”之后进行另一类的复审工作留下探讨与对话的空间。[16]以使学术自治的本质不会受到司法能动的侵害,正如一位法官所说:学术自由的观念,其根基是在学术著作中,而不是在法院[17];但是司法本身的价值也就是在多数人因秉持自己的独到观念而歧视少数人时为少数提供救济。拿捏好司法能动的尺度,的确是一门需要高超政治智慧与法律素养的裁判技术。

在这个领域,宪法保护、立法保护是与社会自我维护的界限必将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之中。最终的发展很可能取决于人心民意的走向,也就是“大众宪法观”;毕竟社会运动、政治、经济以及更多的因素引导着我们对宪法的理解,也决定了宪法的含义。[18]

注释:

[1]比如现在的“八二宪法”第47条“文化活动自由条款”就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2]参见赵叶珠,“移植与创新:德国学术自由理念在美国的嬗变”,载《现代大学教育》,2010年第6期。

[3]参见李子江,“学术自由的危机与抗争:1860至1960年的美国大学”,载《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3年第5期。

[4]Adler v. Board of Education,342 U.S. 485.

[5]SWEEZY v. NEW HAMPSHIRE,354 U.S. 234.

[6]Keyishian v. Bd. of Regents,385 U.S.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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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发表3篇生物论文

吴宪对于国际生物化学和中国科学事业的贡献是卓著的,由之赢得了他在国际学术界的声望和在中国科学界的地位。他在国际上,是美国科学促进会会员、美国化学会会员、美国生物化学家协会会员、美国实验生物学和医学会会员、荷兰《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顾问委员、原德国自然科学院名誉院士、美国亚拉巴马州科学院院士、美国自然科学荣誉学会(Sigma Xi Society)会员,以及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营养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1948-1949年)和热能需要量委员会委员(1949-1950年)。他的名字被收入《国际医学名人录》(International Who's Who in World Medicine)、《美国科学名人录》(American Men of Science,第九版)、《中国名人录》(Who's Who in China)、以及《科学家传记大辞典》(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Biography)等书。美国学者里尔顿·安德森(J·Reardon-Anderson)将他誉为“中国化学的巨人”,并评价道:“毫无疑问,吴宪是20世纪前半叶中国最伟大的化学家,或者说是最伟大的科学家。当他在1919年发表他的第一项研究时,在中国还没有任何一类的化学研究。”到1949年,“化学研究已发展到全国时,对这一事业,没有人比吴宪贡献得更多。”作为一名科学大师,吴宪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即学术研究和发展中国科学事业。 吴宪一生发表研究论文l63篇,专著3种。他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临床生物化学、气体与电解质的平衡、蛋白质化学、免疫化学、营养学以及氨基酸代谢等方面,此外,还涉及到性激素、抗生育等方面。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仅作一般性介绍。(一)临床生化方面吴宪以1919年的博士论文《一种血液分析系统》为基础的一系列工作,为现代临床血液化学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手段,具有历史性的创新意义,在国际上长时间被广泛采用。其中关于血糖测定的方法被国际上沿用长达70年,为此他被誉为国际血液分析的权威。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测验血中的非蛋白氮组分对病人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例如仅一次尿酸测定就需耗血25毫升。而福林—吴的新方法只需10毫升就足以进行包括尿素、肌氨酸、肌氨酸酐、尿酸和糖的测定(其中只需一滴血就能测定血糖)。除了血液外,他还对尿、唾液和脑脊液持续进行了多年的分析和探讨。(二)气体与电解质的平衡方面这是吴宪在1922-1923年间与范斯莱克(当时是协和访问教授)、麦克林(F.C.Mclean)等的合作研究,根据实验结果,在等量渗透(osmotic equality)、唐南平衡(Donnan equilibrium)与钾钠不扩散的基础上,在每一呼吸循环中,为电解质与水、血浆与血细胞之间的迁移做出了解释。这项工作成为生化文献中的经典性工作。(三)蛋白质变性的研究这是吴宪在协和期间主持的一项较大规模的研究,以解决这一当时国际上尚未解决的问题。l924—1940年间,他与其同事严彩韵、邓葆乐(C.Tenbroeck)、李振翩、林国镐、林树模、陈同度、黄子卿、刘思职、杨恩孚、周启源、徐嘉祥、王成发等陆续发表“关于蛋白质变性的研究”专题系列论文l6篇,相关论文l4篇,并于l929年第l3届国际生理学大会上首次提出了蛋白质变性理论,认为蛋白质变性的发生与其结构上的变化有关,但这一理论在当时未能引起重视。以后,在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他于l931年在《中国生理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Physiology)上正式提出了“变性说”,用种种事实表明,天然可溶性蛋白质(即球蛋白)的长肽链一定是由氨基酸的各种极性基团被分子内的某种次级键按一定方式连接而形成有规律的折叠,使蛋白质分子具有一种紧密的构型(现在称为构象)。蛋白质的这种次级键一旦被物理、化学的力破坏,构型就被打开,肽链则由有规律的折叠而变为无序、松散的形式,即发生了变性。蛋白质变性学说尽管被一度忽视,但最终赢得了国内外学者的验证和好评。诚如著名蛋白质化学家豪若威兹(Felix Haurowitz)在1950年评论,这是“关于蛋白质变性的第一个合理学说”,他认为这个理论至少比其他人早发表了5年。美国生化学家佛拉顿(J.S.Fluton)在其关于生物化学历史的专著中对此这样记载道:“这一假说被广为接受,并在不久得到进一步实验的支持,但是它还未能表明维持天然蛋白质构象中的化学力问题,这个问题后来由默斯凯(A.Mirsky)、波林(L.Pauling)和哈金斯(M.Hugyins)提出的维持蛋白质构象的‘氢键’理论而得到解决。”此外,国内有学者认为,从他对血红蛋白与球蛋白的研究结果表明,吴宪似乎在50年前就已接触到蛋白质分子的四级结构,为蛋白质大分子高级结构研究开了个头。总之,他的工作“为蛋白质大分子高级结构的研究写下了有价值的一页”。(四)免疫化学吴宪l927年开始了这方面研究后作出不少领先的成绩。他和李振翩、郑兰华、萨本铁、周田、李冠华、刘思职、王成发等在15年中进行了一系列颇有成效的研究,其中,他在国际上首创了标记手段。他用带色基团的血红蛋白,继而又用碘化清蛋白作为标记抗原,这种方法比用同位素作标记进行类似的研究要早许多年。利用这一方法,吴宪等人在其他蛋白质存在的同时进行了抗原、抗体沉淀物的定量分析,从而确定了抗原与抗体的定量关系,以后又进行了纯抗体的分离并证实了抗体的“一元论”。(五)营养学1927年起,吴宪与严彩韵、陈同度、万昕、张昌颖等对我国食物进行了大量而系统的分析研究,他们还对素膳和荤膳大鼠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通过数十代大白鼠遗传、饲养实验,比较了纯素膳与荤杂膳的营养价值及其对动物的生长、生殖、基础代谢、自发性活动以及寿命的影响,由研究结果得出这样的结论:与西方相比,中国一般人民体质弱和身材矮小的原因主要不是种族和遗传上的,而是由于膳食质量差。只要加强营养,完全可以得到改善,这就从理论上否认了外国人对中国人体质问题的种种偏见。1989年,他编著出版了我国现代最早的营养学专著——《营养概论》。30年代,他还在对我国食物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编著了我国第一部《食物成份表》。吴宪关于营养学的研究不仅有学术意义,而且对当时的中国有一定现实意义。(六)氨基酸代谢这是他晚年(1948—1953年)在美国进行的研究。为了研究人类生物学,他用N15标记氨基酸和其它有关的化合物,对之进行了一系列代谢实验,于1949年发表了该系列的第一篇论文。l953年以后,由于健康原因,此项工作未能得以继续,然而,在退休后他仍一边自学高等数学,一边将其所学得的微积分法和质谱分析法相结合应用于分析测定,从而提出了一项普遍原则,用以说明在这些实验中所得的关于排泄的数据,并于1959年发表了最后的三篇论文。除了上述工作外,由吴宪组织进行的关于激素和抗生育的研究也都很有价值。吴宪具有十分敏锐的观察力,他有把重要事物从不重要事物中辨别出来的才能,并且在任何讨论中都能抓住问题的实质,他能迅速及时地把握住当时国际研究的前沿工作,以及对中国社会有价值的问题,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并能不断创新。同时,他还有高超的实验研究技能。和他一起工作过的入都感到他思想敏锐、见识深濬、敢于探索。亦师亦友的著名美国生物化学家范斯莱克这样评价吴宪:“只有当亲眼看到他的工作时,你才能充分领略到他才智上的异彩和技术上的完美。他是当今生物化学中伟大的并且具有真正独创性的领袖之一。”就由吴宪在国内主持的研究来看,他的研究思路似从两条路线发展的:一条路线是纯基础理论性研究,以追求高水平、探索真知为目的。主要从组成生命体的基本要素蛋白质入手,研究其性质、结构(变性研究)、生物机能(免疫研究、氨基酸代谢),以及与之有关的种种特性,以期望最后上升到解决人类基本生命机制的研究。在这条路上,他本着“科学没有国界”的原则。另一条路线是带有应用性的基础研究,是以用科学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目的,主要从分析北京人的膳食和各种食物入手,进而研究素膳,到设计提出优化的营养,希望由此最终能提高中国人的身体素质,这条路径体现出他“科学救国”的良好愿望。他的研究生涯是在这两条路径上几乎同时发展的,取得的成就是令人瞩目的,但对营养的研究结果与他的希望无疑存在着偏差,因为解决中国人身体素质(营养)问题绝不是单靠科学就能达到目的的。随着日本的侵华,政局的恶化,他也逐渐清楚地认识到了这点,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泄气住手,而是愈来愈多地关注社会问题。尽管他的科学研究最终因日军的侵略全部中断,但已为我国在这些方面的生化研究开了路。 吴宪不仅在科学上追求真知,而且把发展中国科学事业视为自己的义务。众所周知,协和是美国洛氏基金会出资兴办的当时亚洲一流的高水平学校,从院长到教授最初都是外国入。作为协和最早的一位中国籍主任,他是协和教育委员会(Education Division)成员、教授会(Committee of Professors)和执行院长任务的三人领导小组(即执行委员会Administrative Committee,l935—1937年间组成)成员。他积极参加治校工作,为该院中国同仁和师生向校方争取福利、改进教学而尽力,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信赖。作为生化教授与科主任,他始终具有不断发展的战略眼光:他重视学术交流,早在1922年协和外籍教员成立美国实验生物学和医学会北京分会(Society for Experiment Biology and Medicine,Peking Branch)时,他就参加了该会的学术活动,他曾先后邀请美国著名生物化学家范斯莱克、科恩(A.E.Cohn)和黑斯廷斯等教授来科任访问教授,进行讲学和合作研究,并多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他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学生实验课的设置,一到校就开设了实验课,编写实验讲义,并在多年实践基础上与周启源(1903—1986年)合著了《生物化学实验》一书(吴宪用英文写成,由周启源译成中文),于l941年由中华医学会编辑委员会出版,向全国医校推广使用,以促进其他医学院校生化实验的进步。他对生物化学的分支与教学也有创新,首次提出了“物理的生物化学”(Physical biochemistry,现称生物物理化学)的概念,以物理化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生物化学问题的解释和研究,从分子水平基础上考虑生物的化学问题。根据自己多年教学和国际生物化学的发展,他在l934年出版了用英文写的《物理生物化学原理》,(在此以前国内外尚未见有这类著作),作为协和本科医前期一年级生物化学的课本,并亲自讲授,为学生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和实验基础。他严格选择师资和重视培养青年,除了医学院学生外,他还先后吸引了十余位刚回国的青年化学家到实验室工作,并接受培养进修生和研究生20余人,据他的学生估计,到50年代,“中国的生化教师和研究人员有70%以上曾在协和医学院受过训练。”他们后来或在教学、或在研究单位担任领导任务,并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第一线献身,大都已为我国生物化学或其他化学学科方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他的领导下,北京协和医学院生化科在20年代至40年代前期出人才、出成果,在国内外声誉卓著。吴宪的科学成就及领导才能为他带来了许多声誉,而他也认真对待这些,义无反顾地为发展中国科学事业出力献策。1926年,他在协和医学院协助林可胜成立了中国生理学会,并自其成立起就参与负责该会的具体工作,担任理事会委员(到1940年)、书记兼会计(1929-1931年)、会长(1931-1935年)、《中国生理学杂志》常务编委(1927-1941年),与林可胜等其他学者积极配合,把学会办得非常出色。中国生理科学在30年代引起当时国内外科学界的瞩目,与中国生理学会的推动作用有相当的关系。除此而外,吴宪还是中国科学名词编审委员会化学组委员(1921-1927年)、中国化学会创始期会员、《中国化学会会志》编委(1935-l937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科学研究补助金和奖励金审查委员会委员(1932-l938年)、中华医学会特组营养委员会主席(年代不详)、中央研究院化学研究所通讯研究员(起讫年代不详)、该院第一届评议会评议员(1935-1940年)及第一批院士(1948年3月)。在所有上述职务(团体)中,他都是尽职尽责地去工作。为支持抗战,发展战时中国的科学事业,l944年3月,他冒着极大的风险,离妻别子,只身悄悄离开了日军占领下的北平,经过长途艰苦跋涉抵达大后方重庆,筹建和领导中央卫生实验院的营养研究所。当时物质匮乏,条件艰苦,实验设备简陋,但他总是亲临实验室指导实验,有时直到深夜。在他的大力筹组下,中央卫生实验院营养研究所从原来的十几人扩展到拥有几十位学者。抗战胜利后,吴宪负责筹建中央卫生实验院北平分院,他暂选北平先农坛为院址,在重重困难下,积极罗致人才、筹措经费、添置研究设备。他还利用出国开会之机途经美国考察,与当时正在美国的老友侯德榜商谈由永利公司资助,在黄海化工研究所内建“人类生物学研究所”的计划。为实现这一计划,他一方面在美国四处奔走,筹款购置精密仪器运回国,与麻省理工学院商议培养一些中国学生,并将所收集的图书资料寄回国内,以为日后建所之用;另一方面以访问教授身份,在美国大学进修先进的实验研究技术,以便迎接回国后新的研究时期的到来。由于种种原因,他回国建所的计划未能实现,但直到晚年,他仍未放弃这一打算,只因疾病缠身,未能如愿。诚如吴宪的长子吴瑞所言:“发展中国科学事业是我父亲一生的愿望。”作为科学大师,吴宪的工作意义不仅仅在于发展科学本身,正如安德森在《变化的研究》一书中指出:“吴宪国际声望建立得既早而且还由他后来的工作持续着,这使他得到参加国际会议的邀请,成为西方科学团体的成员,并在各种知名科学家的名单中。经常的旅行和同外国科学家之间的密切合作,帮助他成为两种文化之间的桥梁。

伴随你一生的荣耀。评职称会用到,找工作会用到。

人生短暂,喜欢做什么工作就去做。像死亡诗社里的基廷老师说的,CARPE DIEM!

年少时,你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那时的你站在高处,凝视着众人的眼睛;

命运的不公铺天盖地向你袭来的时候, 你从未妥协, 凭借自己小小的身躯去抵挡无尽的灾祸;

当面对未来的选择时,你几乎未曾有过一刻的犹豫, 毅然奔赴祖国,为中国的建设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后来的无妄之灾几乎压得你喘不过气,你也未曾有过一刻的抱怨,因为你的心中有信仰,所以,你从来没有迷茫。

你是中国的居里夫人,你是中国科学的奠基石,你是我们共同的回忆与敬仰 。

秦城监狱里,你遭受了 6年的牢狱之灾 ,可是灾祸从来都不能击垮你,灾祸,只会让你更加坚强。尽管在你的一生中,仅仅有11篇论文属于你,可是,你在中国的物理学史上拥有无法撼动的地位,你是公认的大师。

你是王明贞,你是一代传奇。

说起王明贞,其实她的身上有一个最高的荣誉:中国的居里夫人 。

其实这个称号十分崇高,在中国的 历史 中 仅仅有三个人 曾经被这样称呼。

第一个是 核物理女王吴健雄 ,她为中国的核物理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第二位是 钱三强的夫人何慧泽 ,她对中国 科技 领域起到的巨大作用不言而喻;

第三位,便是 王明贞 了。王明贞作为获得如此崇高的荣誉的女子,从一出生 ,便决定了她命运的走向。

王明贞出生于一个 科技 世家。1906年,王明贞出生于苏州, 祖上曾经世代为官 。她的远祖是明朝大学士王鳌,王鳌在当时被称为海内文章第一。

王明贞的祖父王颂蔚是晚清军机官员,他曾经是蔡元培的老师。王明贞的祖母是一个著名的女权运动的领袖,思想十分开放, 她创办了著名的苏州振华女校 ,杨绛、费孝通都曾经在那里就读。

王明贞的父亲 王季同 ,是著名的数学家和电机学家,他曾经在数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至于王明贞的伯父王季烈,则是近代物理翻译第一人。

王明贞的同辈也都拥有显著的成就。王明贞的 哥哥王守竞 ,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他开启了中国理论物理学家享誉世界的先河。王淑贞是王明贞的姐姐, 是一个著名的上海妇产医院的创始人 。王明贞的两个弟弟王守武与王守觉,都是 著名的半导体专家 ,在半导体领域,他的两个弟弟都是顶级人才。

与王明贞一同长大的,还有两个表妹何泽慧和何怡贞,姐妹三人都是留洋的物理学女博士。而何泽慧的丈夫,正是大名鼎鼎的钱三强。 王明贞强大的家族 科技 基因给王明贞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也正因如此,王明贞在物理学领域一直遥遥领先。

虽然王家的 科技 基因十分强大,但王明贞的求学之路却十分坎坷艰难。家中的父母并不同意王明贞求学,所以一直到10岁,王明贞还呆在家中照顾弟弟的起居。后来,祖母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她十分生气, 于是将王明贞带到自己创办的学校读书 。至此,王明贞开始了自己的求学生涯。

尽管王明贞10岁才刚刚入学,但她天资聪颖,因此学习东西很快,进入学校的她连连跳级。转学到上海之后,王明贞的成绩还是全A。中学毕业之后,王明贞的继母不想让她继续学习,想让她尽快结婚。王明贞拗不过,差点答应。正在这时, 王明贞的姐姐回国,答应帮妹妹上大学。

王明贞20岁的时候, 进入金陵女子大学学习 ,她学习很快,甚至能解答高年级的难题,于是她成功跳级。教授因为她是个低年级的学生故意压低她的分数,王明贞十分生气,转学去了燕京大学(现北大)。

王明贞终于完成了大学学业,正当她想要出国深造的时候,父亲出来阻拦。父亲说作为一个女生,完成学业已经对她十分宽容,万不可让她继续求学。最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姐姐说服了父亲,王明贞才能继续求学。经过金陵女子大学校长的帮助, 王明贞拿到全额奖学金来到密歇根大学学习 。四年的课程,她三年就已经修习完成。

太平洋战争爆发,已经完成学业的王明贞无法回国,便留在了麻省理工学院的雷达工作室工作。 她是那里唯一的女性研究员 。1945年,王明贞和导师合作发表了一篇题为《布朗运动的理论》的论文,推导出自由粒子和简单谐振子的布朗运动。 论文一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从发表以来, 王明贞的论文已经被引用了上千次,平均每年20次以上 。即使在多年之后的今天,王明贞的论文依旧被广泛引用,是论文界的常青树。

王明贞的一生仅仅发表了11篇论文,相比于其他物理学家,11篇的产量确实不高,但王明贞的每一篇论文都引起极大的轰动, 在质量上更是很少有人能够超越 。

11篇论文,字字珠玑, 每一个字都是整个物理界的最大的财富 。王明贞凭借着质量极高的11篇论文和极大的物理界的影响力而被成为公认的大师。

抗美援朝爆发之后,中美处于对立面,为了报效祖国, 王明贞历经千难万险回到国内 。回国之后,王明贞被分配到 清华大学教授物理 。尽管这意味着王明贞与物理研究永远告别了, 但她认为,只要报效国家,在哪里都能做出属于自己的贡献。

1968年。王明贞遭受了无妄的牢狱之灾。62岁的她和丈夫双双被关进监狱,没有罪名,只有一句你犯错误了这样的话语。这段牢狱生活中, 每天就是不停地审讯,不停地写书面检查。 1970年,王明贞被转到秦城监狱。在监狱中的时光十分难熬,王明贞几乎是生不如死,但她从未向苦难低头,一直保持着乐观的态度。

1973年末,王明贞终于出狱,直到出狱的那一刻, 王明贞依旧无法获得自己的准确罪名 。因为在那段特殊的时期,因为四人帮的迫害,仅仅是因为一句 事出有因,查无实据 ,耗费了王明贞将近6年的时光,当她从监狱中出来时, 已经接近古稀之年。

2010年,王明贞离开了人世,享年104岁。去世之时,她的家中甚至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100多年的人生,王明贞都献给了自己热爱的物理学事业。

王明贞之所以伟大,是因为 即使在逆境之中,她依旧看得到黑暗中的希望 ,即使生活再困难,她也从未放弃。

有中国的居里夫人这样的头衔,有著名物理学家这样的身份 ,王明贞本来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可在王明贞眼里,这些 金钱、荣誉、地位 都只是身外之物,她也从来都不在乎。她就是这样,拒绝诱惑,也拒绝名利。在她的世界里。 永远都只有她热爱的物理学这一件事情。

她,因为专注而伟大。

文/枕猫

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吗

如果对单位的文件要求或者说解读不是很清楚,可以直接咨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他们会给你一个正确的解释。对于您所问的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要求发表一篇以上应该包括一篇,也就是说只要发表一篇文章就符合要求。

1. 比较严格,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顺利毕业的。2. 为了获得博士学位,需要通过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各类考核和总结实习,同时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并完成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此外,在毕业前需要通过论文答辩等环节。3. 总的来说,如果研究生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并且在研究工作上表现出色,毕业要求可以得到较好的满足。

求一篇论 \毕叫多肯定了解的

可以去看详细的招生简章,14的现在还没有出来。不过跨专业考研可能危险,学校招生简章里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30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不行打学校研招办的电话咨询吧,这样是最准确的了,也防止有遗憾。祝好运。

3名高中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这是一篇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论文。

宁波中学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

在看到这篇热搜的时候,让我感到这真是一个人才辈出的时代,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到这样一个热搜,宁波中学的三名高中生的论文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这则消息出来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和我是一样的感慨,他们感慨的是现在的高中生都如此的厉害了,高中阶段就能够有这样的学习成果,真的令人欣慰。

这三名高中生发表的是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

在对这三位高中生能够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惊叹的同时,大家一定也非常好奇这到底是一篇关于什么方面的论文吧,据其中的一位同学介绍,他们的这篇论文主要是关于机器学习上的算法创新和运用创新方面的,他们将人在循环引入到结构预测领域,这是一种算法上的创新,他们将这种创新的算法通过对ML(机器学习)和DL(深度学习)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对电影票房预测准确度的提高,能够给发行商和投资商提供更好的参考价值。

这项研究成果不仅能够把人在循环引入数据预测方面,还能够对其他领域的数据进行预测,从而在其他研究上给予启发作用。很多网友都不仅感叹,这三位学生,在高中时期就能够取得这样具有研究性的学习成果,真的是令人既惊喜又欣慰。

这三位高中生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现在的新生代青少年有着过去人们不曾拥有的优越的学习条件,这些条件为他们创造了更好的学习环境,也让这些孩子们有了更加开阔眼界的机会,希望这些有志的青少年们对自己的特长和未来的方向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将来为祖国建设出一份力。

不能。级别还达不到呢。好多评高级职称的人员还不容易在核心发呢,高中生的几率更小了。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难。

难题一、核心期刊论文发表难;

站在杂志社得的角度讲,能被评上核心期刊本来就不容易,理当珍惜机会,打响品牌,尽最大努力提升收录文章得的质量。所以,质量普通或较差得的论文。原则上不会予以考虑,这就砍掉了很大一部分人得的希望。

站在作者得的角度讲,为了完成评职称得的目标和要求,不得不花尽心思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全国少说有近百万人是“刚需”、急需,还有几百万人是先发表了预备着,为以后评职称提前积累竞争得的资本。而核心期刊数量不足,要求高,便很容易形成“发表难”。推荐阅读: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大概要多少钱?

难题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贵;

核心期刊版面有限是毋庸置疑得的事实,什么东西缺,什么东西就贵,再简单不过得的道理。再者,核心期刊得的编辑在审稿时,需要花费大量得的精力、人力,隐形成本比较高。另外,百万大军从全国各地蜂拥而来,让谁先进来,让谁后进来,让谁滚蛋,就难免要看下对方得的“诚意”,即是否愿意花钱。

这体现在一个很明显得的现象,你自行投稿,可能好几个月都没有消息。而那些和编辑、杂志社熟得的人,或许一个星期就能出结果。还有,你投稿可能要1年以后才出版见刊,而论文发表代理只要半年就能见刊。所以,期刊论文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为何那么贵得的原因就是,需求多,而且需要关系费。

难题三、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慢;

1、审稿比较慢。

因为它是核心,我们必须把握稿件得的质量。核心期刊每3年重新评价文章质量,下一次可能会被踢出核心团队。这不仅会影响杂志得的形象,更重要得的是影响杂志得的长远发展。

2、论文在线发表。

有些人经常问天真:他们不是每月,你可以看到每月应该出版期刊?这就像买香烟,一种流行得的烟草品牌,经常出货。抽出来只等下批,期刊版面没了,只能等下个月,下个月就等不了下个月了,所以核心期刊得的版面往往半年后就排满了。

研究生发表sci论文3篇

研究生发三篇sci当然现实,这样的研究生已经算很优秀的了

发表六篇和三篇SCI三区文章,如果不是那种改变世界随便找个期刊发的工作,其实水准就没什么差别了。

进一步判断的话,就得看所发表的几篇SCI文章的体系性了。如果这几篇文章在不同领域都有连贯的工作,说明学术兴趣比较宽泛以及可迁移能力比较强,这其实可以体现学术潜力。

如果这几篇文章都是同一个领域但不断深入的研究,这可以说明你对这个领域了解非常深入,也可以说明你自身在该领域的水准不低。

《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CI)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的尤金·加菲尔德(Eugene Garfield)于1957年在美国费城创办的引文数据库。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是世界著名的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是国际公认的进行科学统计与科学评价的主要检索工具。

2020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该文件要破除论文“SCI至上”,也要以此为突破口,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招硬招,破除“唯论文”,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

单纯从发表三篇以上SCI文章看,学术水平其实不能证明比发表一篇并没有提高多少,当然,数量上比一篇多,可以说明写作这种水准的文章已经是比较熟练了。但一直在同一水平上发文章,就有灌水的嫌疑了。当发表的工作已经有一定数量以后,就需要追求一些高质量的工作了。三篇以上比一篇可能还能说明有提高,但发表六篇和三篇SCI三区文章,如果不是那种改变世界随便找个期刊发的工作,其实水准就没什么差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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