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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非遗传承保护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5 03:03:54

陕西非遗传承保护论文发表

首先 你们当地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后你的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然后你可以去当地文化局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室,到那要一下表格填写一下,然后就是文化部门批准和上报上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部门的事情了。

2022年2月26日开始复审。3月15日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征文大赛第八十二赛区公布了第(2)批征稿复审通过名单:1、詹庆炎《红豆绕相思》言情;2、高华《蝶恋花》组诗诗歌;3、马小《“非遗”美食泡油糕》论文;4、张文焘《九万里风鹏正举,文创之责吾辈挑》议论文;5、张佳_《今夜,我穿过冬至的雪》现代诗;6、叶仁智《关中事酒赋》赋2;7、王媛媛《咏菊》《秋》诗词;8、王嘉英《青玉案-良辰又点鸳鸯幕》词;9、赵明锦《秋》(新韵)古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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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量】118论秦腔艺术的保护与发展刘天利【学科分类】著作权法【出处】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摘要】秦腔艺术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其申请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作品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但秦腔艺术在当代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危机,且秦腔艺术的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因此,保护秦腔艺术,应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通过政府资助和政策支持,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和市场化经营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之路。【关键词】秦腔;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生产性保护【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秦腔是我国最古老的地方剧种之一,和京剧、昆曲等一样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重要文化遗产。秦腔艺术由古代陕西、甘肃一带的民间歌舞演绎而来,因关中地区被称作“秦”而得名。其吟唱者以枣木为击节乐器,以梆为板,月琴、二胡应之,亦有紧慢,俗称梆子腔。秦腔艺术往往要求演绎者声脆、音广而高,俗称吼秦腔,由于秦腔演绎需要以豪放、粗犷的方式表现,正好契合了秦文化粗放、大气、豪爽、不排外、包容的精神气质,比较适宜于西北人吟唱。其演绎者一般均具有浓郁的地方口音(主要是陕西关中地区、甘肃一带的土话),反映了秦地人民耿直爽朗、慷慨好义的性格和纯朴敦厚、勤劳勇敢的民风。作为秦文化演绎发展的核心区,陕西为秦腔艺术的产生、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文化底蕴。秦腔最早发源于秦地,并由秦人经过千年演绎,其唱腔可分为欢音和苦音两种,并逐步形成不同流派。包括流行于关中东部渭南地区的东路秦腔;流行于关中西部宝鸡地区的西府秦腔;流行于汉中地区的汉调秦腔;流行于西安一带的中路秦腔。这四路秦腔虽受长期各地方言和民间音乐的影响,在语音、唱腔、配乐等方面稍有差别,但均扎根于秦地,与秦人赖以生息繁衍的秦文化在精神气质上具有统一性,并在脸谱、身段(如趟马、担柴担等)、化妆、特技(吐火、吹火)、以及语言声韵(秦腔是十四韵,内有八声)等方面,都有基本相同的风格。可以说,吼秦腔已经成为秦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秦腔生存现状及其原因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生存环境变迁等因素而走向多元化趋势,经历几千年发展的传统艺术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其自身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秦腔就是其中之一。以西安市为例,现在从事秦腔艺术表演的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的生存状况差,职工工资水平低且主要靠政府差额拨款,差额率为50%左右,其余要自己解决;秦腔剧场的建筑和设施严重老化,不能满足演出要求;通过演出获得经济收入早已无法解决演员和其他职工的生活问题;秦腔剧团的新老更替难以完成,老演员退休了,年轻人却不愿来,或者来了留不住;更重要的是,秦腔剧团现在的编、导、演、舞、美等主创人才严重青黄不接,剧团不能创作出更多适合现代人需求的新剧本或剧目,导致观众流失严重,接续困难。虽然目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接收了相关秦腔剧团的管理权后,采取了一些新措施试图扭转,但是要根本改变秦腔发展传承的窘迫境地却非一朝一夕之事。总的来说,造成上述局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物质方面的原因主要一是资金匮乏,二是人才严重缺乏,三是政府政策上支持不够或者忽视秦腔的传承与发展。就陕西省和西安市而言,地方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关注和支持层次较低且不稳定,对秦腔等艺术形式的特别保障措施目前更是处于起步阶段,完全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这种不足既表现在对传统艺术发展政策的灵活性上控制较紧,没有较为突出的政策引导和鼓励措施;也表现在财政政策支持方面的杯水车薪,秦腔艺术的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其次是文化环境方面。第一,秦腔艺术赖以发展和传承的原生态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传统秦文化对其影响力和支持力在逐步减弱;第二,秦腔艺术的群众基础越发薄弱,受众中老年化,观众层次性弱化;第三,秦腔本身创新不足,这与生存环境变迁和人才的缺乏具有密切关系。秦腔艺术几千年来扎根于秦地秦文化环境之中,其发展和传承需要具有文化认同的主体来发挥其创造能力,但随着社会环境和主体思想观念的变化,再加上体制、人才等问题使得秦腔艺术得以产生、发展、传承的文化条件不断丧失。另外,很少考虑观众需求,没有培养市场意识,往往为了评政府的奖而排戏,也是秦腔艺术发展的重要阻碍。上述因素相互交织,使得传承并振兴秦腔艺术将是一个庞大艰难的系统工程。秦腔作为传统艺术形式与新型文化形式虽有诸多的不同之处,考虑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完全必要且符合实际的。文章主要侧重分析认定秦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通过在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和我国认可的现有法律法规及制度框架内,寻找对秦腔艺术保护发展的对策。二、秦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分析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现较晚,按照2008年5月14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其具体评审标准如下:(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满足上述条件才是法律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此之前的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我国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秦腔在内。当然从国际范围来看,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受《关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作品的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所规定条件限制。该规则具体规定:参选作品应该具备体现人类的创造天才的优秀作品的特殊价值,参评作品的特殊价值要从以下方面得到证实。1、或者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2、或者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字方面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达。3、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为了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还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规则的五项条件。因此,此申报的作品应该:4、表明其深深扎根于文化传统或有关社区文化历史之中。5、能够作为一种手段对民间的文化特性和有关的文化社区起肯定作用,在智力借鉴和交流方面有重要价值,并促使各民族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对有关的群体起到文化和社会的现实作用。6、能够很好开发技能,提高技术质量。7、对现代的传统具有唯一见证的价值。8、由于缺乏抢救和保护手段,或加速的演变过程、或城市化趋势、或适应新环境文化的影响而面临消失的危险。从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具备的基本特质来看,秦腔作为我国传统民间戏曲艺术,既符合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同时也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基本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具有非物质性和活态性来两个基本特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主要表现在其存在于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结晶中,其存在和延续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完成;而不是说该文化遗产并不存在物质的载体或表达形式;秦腔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如此。活态性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本质上是一种活的流动的,不断更新变化的文化,从活态角度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即使是已经消失或者已被部分物质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秦腔具有非物质性,其与现代以剧本形式表达的秦腔剧目存在源与流的关系。秦腔剧本是古老秦腔艺术的现实物质表达,它是秦腔艺术精神化的物质载体。探索对秦腔剧本实施版权保护,不能够也不应该排斥秦腔的原生权利(即文化权利)的保护与传承;同样也不应认为秦腔艺术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的物质化,就导致秦腔的存在形态、传承方式等完全物质化、静止化,或者丧失了其精神价值,毕竟作为艺术的秦腔与作为作品的秦腔剧本不完全等同。作为文化遗产,秦腔艺术更多是劳动人民对内心精神的陶冶和历练,是智慧或思考等创造行为的结晶,是无形的。它能够流传并有广泛的社会认同,除了以物质化的剧本形式予以保留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秦腔艺术的精神价值深深地扎根于它所存在的社区或民间文化环境,并与劳动人民的思想意识在一定层面上达到了共鸣,满足了一定范围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被传唱并以口头等各种形式广泛流传。因而,真正能够申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只能是作为原生态的无形的秦腔艺术,而不是经过加工的物化的作品。原生态的无形的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对该艺术本体和存在的周边社区环境等配套实施全方位的保护。相反,物化的作品来源于原生态的艺术,但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通过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发展。其次,秦腔的活态性表现在它是一种“活”的文化遗产,它在赖以生存的环境处于不断发展和创新中;它是一种在具体时空中现场进行的“活”的演绎,不是一种静态的“死”固态化物质。秦腔艺术产生于几千年前的中国西北,深深扎根于秦人秦地文化之中,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艺术形式带动和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政治文明及丰富的地域文化;其传承至今是对古老文明的独特的见证和再现,并具有唯一性;对于西北民族乃至中华民族而言具有特殊的精神和文化价值;由于历史的或现实的原因在现代社会环境中有逐渐衰亡的趋势;因而应当将秦腔艺术申请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作品加以保护和发展。秦腔的物化成果比如剧本、道具、舞台、服饰、道具、乐器和图像等外在形式是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具有一定的静止性,但这并不妨碍秦腔艺术本身作为活态精神文化的不断发展和传承。三、关于秦腔保护发展的一些建议基于上文的介绍和分析可知:在事实层面上,秦腔的现实状态的确不容乐观,其发展传承存在诸多困难因素,彼此交织;在法律层面上,目前人们往往不能把秦腔与法律保护相统一,但并不否认二者存在客观的密切联系,只是在认知程度上存在缺陷或不足;在经济层面上,秦腔素来被当作文化事业发展,也就是秦腔过去更多是由政府来出资支持和管理的,这与秦腔艺术产生、存在乃至发展的环境条件不相符合。因而,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变化一种思路,将秦腔艺术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尝试将其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发展,运用生产性手段进行传承和发展,通过这种新的探索在发展中保护秦腔艺术,使其具有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生命力。(一)完善秦腔等戏曲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立法。秦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致力于对其保护是对古老秦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毋庸讳言,立法是一种长期稳定的保护方式,这正好符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要求,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但通过国家对秦腔等戏曲艺术进行专门立法保护既不可行,也不经济,所以各地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区的特色,专门进行契合实际的地方立法。就秦腔而言,地方立法应该明确秦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主体、客体和内容;确立秦腔艺术传承人制度,并就评选等相关程序及如何管理作出规定;建立秦腔艺术保护基金,设立专门保护发展机构;设置奖励和惩处措施等,真正将秦腔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法律体系中。(二)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是对秦腔保护发展的最优选择。生产性保护方式是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王文章在其撰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的导论部分提出来的。简单来说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应该成为僵化的消极保存,而是在不违背其生存发展内在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将其导入当代产业体系,使之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生产性方式保护不是简单地走产业化发展道路,要避免将生产性保护单纯地往追求商品化上发展,避免不考虑其社会内涵、社会生态环境,使之纯粹旅游化、表演化、商品化;这种生产不只是简单的物质生产,还有人自身尤其是精神文化认同和创新的生产,特别是是要让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秦腔回到原有的生态中,实现有机更新。通过立法对秦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具有被动性,应当探索对秦腔艺术的文化元素进行提炼,通过生产性方式实现秦腔的传承和发展。对于秦腔来说,纯粹法律保护对其传承和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这样只会静止的、被动的毁灭这种艺术,这与秦腔的活态性特征明显背道而驰。文章认为:1.生产性保护需要将秦腔赖以产生发展的人文及文化生态环境保持。由于秦腔依赖于其生存发展的外在特定的原生生态环境,具有非独立性的特征,因而脱离该环境谈论传承是不切实际的。包括秦腔在内的任何一种民间艺术形式都产生于一定的文化生态之中,或一种文化时态之中,我们虽不可能去恢复文化时态,但我们可以借助一定地区的人群生活使这一文化艺术有机地活在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中。就秦腔来说,我们在保护其艺术形式时,要尽可能地保护与其相关的生态元素,比如一定的地域、一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乃至一定的思想观念和思维范式,这就要求对秦腔传承具有核心价值的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完整,并对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当然,社会发展的脚步必然将在一定范围内逐步冲淡原有地域、文化乃至观念的束缚,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地更新秦腔艺术的外在形式和内容,保持内在文化价值的传承。比如通过动漫方式将秦腔表演形式现代化,可以填新词,但其核心的秦文化和秦地乡土气息要保留在吟唱和演绎之中。在这一点上,浙江省文化厅初步规划重点发展嵊州甘霖镇前期越剧艺术保护区等一批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2.生产性保护要求对秦腔实施有机更新。有机更新方式就是对秦腔艺术的保护发展应当在变与不变之间找到平衡,所谓变指的是秦腔艺术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通过舞台演出、电影和电视等方式来实现;吟唱的内容,如填词等应当与当代的社会发展、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方面不断变化。所谓不变指的是秦腔核心的文化认同和文化传统,以及秦腔赖以生产发展的的原生态环境不变化。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只可活在一定地域里,在一定的地域里才可显示其艺术魅力,秦腔等戏曲艺术就是如此。对秦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保持秦腔艺术原生态环境,形成良性的民间艺术保护机制。有机更新拒绝脱离原生态环境而进行的创作和变化,讲求艺术扎更是生活,来源于生活的基本标准;拒绝对秦腔艺术进行推倒重建式的改变,比如将其完全市场化或者产业化,使其丧失文化认同和精神价值的方式。3.生产性保护可以对秦腔进行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引入新鲜的发展动力。可以利用地域上秦地秦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为秦腔艺术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首先,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秦腔艺术的保护发展工程,通过组建基金会接收社会各界捐助,为秦腔发展提供后续资金支持。其次,可采用戏企联姻模式,通过企业投资秦腔艺术的方式,借助于一定商业化手段实施资金或待遇对秦腔艺人的激励作用,政府只要给予法规政策方面的优惠即可。再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秦腔艺术人才大培养行动,通过艺术培训、音乐戏曲茶座等模式,给予秦腔爱好者活动发展的空间,也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补贴,增加其积极性,由此可以更广泛普及秦腔艺术,培养受众。第四,在农村鼓励成立民间自乐班,以提供资金激励的方式鼓励创作,参与民间演出,允许收取的一定的演出费用外加政府补助,提高民间艺人的主动精神。第五,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可做一些组织工作与行政扶持、赞助,推荐优秀剧目成为秦腔文化遗产的代表作,采用精品意识与非精品意识相结合方式发展秦腔。(三)政府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是保护发展秦腔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较之法律则更为灵活、高效,通过制定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可以更有针对性对秦腔艺术保护传承提供全面保障。秦腔的生产性保护道路,固然在基本原则规则方面需合乎法律根本精神,但在具体操作中很难把握变与不变的平衡关系。这就需要政府机关通过具体政策限定秦腔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方向,秦腔不能完全产业化、市场化,但完全回归原生态也不可能,因而政府政策的引导功能应发挥纲领作用。例如要将秦腔推向基层社区,回归其相对原始的存在环境,就不可能运用法律强制的方式完成,否则会适得其反。相反,如果采用鼓励的政策,在财政、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灵活支持,通过积极引导可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同时注重人才培养,从娃娃抓起,可以在一些具有适当基础的小学开设选修的秦腔艺术课程,也可以将该课程引入学生各个阶段的学习之中;对于特殊人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补贴;对于热衷于从事秦腔艺术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资助并培训。(四)加强对秦腔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发挥他们传播秦腔艺术和培养后继人才方面的的积极作用。目前,关于秦腔艺术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已经展开,但是要发挥这些人员的积极作用,单纯的认定是远远不够的。首先,我们可以通过认定过程来传达一种信息,那就是政府鼓励每个人在秦腔保护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其次,应给予这些传承人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经济人的基本需求,易于被认同。第三,给予传承人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政府补助,鼓励他们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传播秦腔艺术、培养人才。第四,建立能上能下的传承人认定制度,否定传承人制度终身制或者政府奖励、补助终身制,节约秦腔艺术发展资金。秦腔遗产传承人是秦腔艺术传承的重要财富,但这一传承能否继续关键是下一代秦腔人才的培养。小结古老戏剧秦腔流传至今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面临诸多生存发展困境,对其保护并发展是对待民族文化的一种慎重合理的态度。将秦腔艺术上升到法律客体的角度进行保护是必要的,也是秦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趋势。希望通过政府支持和秦腔艺术本身一定程度的生产性保护发展,挽救这一民族文化遗产,但这一传承的核心应当人才的培养和文化的认同,主要应当经过上文所述的资金、政策、生态环境、意识培养等方面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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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的朋友到我家来玩。我在卧室里看书,我突然听到叔叔说:“听说开古玩店特挣钱,卖一件就能挣几万,我们家就要开呢。”“好啊!过几天我陪你去进货!”我急忙走出卧室,对爸爸和叔叔说:“国家文物法地七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并处2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要经过工商局许可才可以开古玩店的。”“小孩子家家管什么呀!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瞎掺合!”叔叔说,“快去卧室玩去吧,我们正说事呢!”“叔叔,爸爸,开古玩店可不是闹着玩的!”“有营业执照不就行了吗?不去工商局也行。”“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古文物是无价之宝!”这时,叔叔点点头,对爸爸说:“我看艺涵说的有道理,咱们先去工商局再说吧。”过了三个月,叔叔的古玩店开业了,他高兴地对我说:“多亏了你,要不我家店就开不成了,看来我也得好好学习一下保护文物法了。”我心里比喝了蜜还甜,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用法律保护了国家文物。

周日,我和妈妈去爬长城,我哼着小曲,走在线面。突然,我看到有一个阿姨在墙壁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很不高兴,走上前,对那位乱涂乱画的阿姨说:“阿姨,你不应该在城墙上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白了我一眼,依旧在城墙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看那位阿姨依旧写,更加生气了,大声地对他说:“阿姨,这是国家文物,请不要在上面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生气了,脸像一只火红的灯笼一样,对我说:“你这孩子管那么多闲事干嘛呀,管你什么事呀!”“文物是大家的,也是国家财产,你在城墙上乱涂乱画,也很不文明。”“阿姨,国家文物法规定任何人是不准破坏文物的那位阿姨脸红了,对我说:“谢谢你,我以后再也不破坏文物了。”

今天,我又用法律保护了国家物,我决定以后要保护国家文物。 【篇二】

中国文化博大而宽广。她无处不在——溶于书本,徜徉于江南小道,盘旋在峭壁飞檐。我们被这种浓厚的文化信息包围着,却道貌岸然地做着蟪刽子手。忘记历史就是背叛。我们的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秦始皇的兵马俑至今气宇轩昂地挺立着,隋朝大运河的波澜依旧拍打着千年的岸堤。孟江女的哭声凄婉悲恸,纤夫的号子似乎仍在耳边萦绕。沉淀了千年的沉浮、繁华、屈辱、悲愤,这些文化遗产烫帖了坎坷的心灵,将肃穆呈于世人。刀光剑影去了,长歌悲哭停止了,豪情厮杀消逝了。一切随着大江东去,只有千年松柏和着轻风耳语。

我们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魂。当你徜徉于天坛,遥望天穹,你便被赋予了宽厚深沉;悼念你走近岳飞,一股浩然正气便向你袭来;当你登上泰山而小鲁的时候,天地也便豁然开朗。我们在这样的氛围中呼吸、成长是幸运的。我们的祖先举着火把从远古走到了现代,磨铸了宽广、不屈、向上的民族之魂。这些文化遗产便趁了我们民族奋斗的雕塑。

我们的文化遗产是中国人的根。君不见,每年都有浩浩荡荡的海外游子寻回家来,在黄帝陵前捧上一回黄土;君不见,每年都有殷殷企盼的台湾同胞回来拜祭妈祖。我们的文化遗产情牵了亿万炎黄子孙的心,这种民族的凝聚力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摧毁的。

历史的见证,民族的魂,民族的根使我们的文化遗产历经千年而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当你读懂了他们,千年古树便熠熠生辉;当你走近他们,泛黄的古籍便不再晦涩;当你正视他们,一切阴晦的色彩就会消逝,建筑物不再是冰冷的怪物。难怪冯先生宁可放弃写作,也要文化遗产从人们视线的边缘拯救出来,可谓良苦用心啊!

我们早已走出了闭关自守的昨天,在吸收外来文明的同时切忌破坏民族的魂、民族的根。中国的文化遗产需要走向世界,展示我们光辉灿烂、震古烁今的文明,更需要我们炎黄子孙细心呵护。惟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复兴,像鲲鹏惊世,“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三】

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位于陵园东侧1500米处,被誉为“世界第八奇迹”。为研究秦朝时期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实物资料,成为世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坑内的陶塑艺术作品是仿制的秦宿卫军。近万个或手执弓、箭、弩,或手持青铜戈、矛、戟,或负弩前驱,或御车策马的陶质卫士,分别组成了步、弩、车、骑四个兵种。秦始皇兵马俑整体风格浑厚,健美、洗练。如果仔细观察,脸型、发型、体态、神韵均有差异,从中可以看出秦兵来自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民族,人物性格也不尽相同。陶马双耳竖立,有的张嘴嘶鸣,有的闭嘴静立。所有这些秦始皇兵马俑都富有感人的艺术魅力。

曾在90年代,有人提出过,“卖几件文物来盖博物馆”。当时,有人大代表针对文物工作的窘境,提出“卖它一个兵马俑如何”的动议。这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表现,博物馆就是为了更加良好的保护文物而兴建的,如果,出卖了文物,来盖博物馆,那这博物馆本身就一直悲哀和耻辱。秦始皇兵马俑本身就是一个整体,怎么能单纯因为其数量众多,就起了“倒卖几个又如何”的愚蠢无知的念头。破坏了这个完整的整体,于心何忍呢?在物质社会中,也同样不能将“卖”字作为文物工作改革的出发点和突破口。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历史的载体,是先民们智慧和创造力的见证。文物的特殊性在于其不能再生。我们固然听说过像梵高、毕加索画作等艺术奇葩在国与国之间拍卖过,但从未听说过有哪家国立博物馆的藏品沦落到拍卖场上的,至于拍卖珍藏了几个世纪的顶尖的馆藏文化则更是匪夷所思。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整个民族的历史财富出卖。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给兵马俑定位价格,这是无价之宝。

在2002年,“陕西旅游”上市以8000万股“卖”掉兵马俑再次引发争议。按照陕西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初设想,“兵马俑”的上市借鉴的是“黄山旅游”(600054)的模式,将门票经营权通过租赁等方式进入股份公司,进而上市融资。其中目的是开发旅游,资金重组,但要强调的是文物有没有经营权,文物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否分离?这才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所在。公司负责人一再强调不是“卖文物”,而是“卖门票”,以便于更好的保护文物。目前,这种“卖兵马俑”的方式,仍然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

当文物变为买卖的媒介时,是否就降低了自身的品格呢?靠着祖宗的宝藏,来融资上市是否不够尊重历史呢?似乎这都是我们有待解决的观念谜题。

李秉毅介绍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文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首先是对物古迹的保护。文物古迹包括类别众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杰出人物的纪念地,还包括古木、古桥等历史构筑物。

其次是对历史地段的保护。历史地段包括文物古迹地段、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地段指由文物古迹(包括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组成的地段。历史街区指保存有一定数量,一定规模的历史建构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生活地区,该地区的整体反映某一历史时代的风貌特色,具有较高的价值。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古城风貌特色的保护与延续包括古城空间格局、古城自然环境、城市建筑风格三部分。古城空间格局包括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它们能反映城市的文化景观、规划布局思想、历史发展、社会文化模式;古城自然环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区的重要地形、地貌、原野、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山、水、花、木、原野特征。城市的自然环境与城市的景观、文化、生态紧密相联;古城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建筑风格影响城市风貌特色。 【篇二】

再看看我们这里的广场一也有这样不文明的现象。广场垃圾桶被一些。在看我们新建的西海子公园,在花坛的附近修了很多石椅,可修好没几天就被人们搬走了。

挨!现在的人啊,根本没有环保意识,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不经意间也降低人类的素质,请大家反思反思吧!改正你的恶习,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加油更美丽。

正如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强调:首先要大力宣传现有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现有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面向公众的广泛宣传。

其次要加强道德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刻划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会对文物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对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通过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美好,保护文物的庄严、美观和完整是每一个人应该具有的公共道德,也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篇三】

从中华文化城的规划看,其规模之大、投入之多令人咂舌。其实这种一味追求数量上的多、大、全的文化发展模式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各种新建的民俗村、风俗园、影视文化城常常占地面积惊人,却倒尽了游人的胃口。

这种文化发展的理念是值得反思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反文化的。文化大发展不同于经济大发展,不是物质大繁荣、资金大投入、利润大回收。更何况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经济利润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即使在经济领域也并不适合,对经济持久发展、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们对“发展”的概念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误解,似乎一提起发展就想起庞大的面积、惊人的数字、富丽堂皇的楼堂馆所。这种自杀式发展模式或许可以短时间内拉动GDP,但是其代价则是能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人际关系的异化,还极大地败坏了人们的内心生活,损害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其弊端已经引起中央、知识界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又好又快发展”等新的概念和命题的提出就是明证。我们一直把“发展”理解为一个量的概念,而实际上发展更是质的概念。

对文化而言,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就更是灾难性的。它不是建设而是破坏。那些人造的没有文化的文化城的真正动力和杠杆是经济,是GDP,是所谓“政绩”。

在我看来,古建筑古文物的“原貌”“原样”不只是城楼、坟墓、牌楼等等孤立的文物的原样,而是这些建筑物、文物的原样再加上它的周边环境的原样。打个比方,十三陵是一个文物群,各个陵园之间有很多空地,如果在这些空地建造新的建筑物,即使陵墓本身没有动,它们所处的环境却发生了变化,这同样是对于文物环境的破坏,文物环境的破坏即广义上的对文物的破坏。所谓文物保护应该是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

如果文化标志城的负责人和专家们真的是以保护文物为宗旨和目的,那么我奉劝一句:不要再建任何的新建筑,彻底放弃标志城这个“创意”,才是对文物、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遗产保护省级期刊

不好投。《中国文化遗产》于2004年创办,全刊信息多却有条有理,坚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经验共享的主流平台,国内刊号为:11-5191/G2,创刊多年来受到许多读者的支持和喜爱。《中国文化遗产》长期以来关注文物行业发展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探讨文化遗产前沿理论与实践应用、挖掘阐释文化遗产价值,旨在为文化遗产学科构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发挥学术引领作用。

期刊名称:建筑遗产期刊级别:国家级国内统一刊号:10-1071/TU国际标准刊号:1004-9217期刊周期:半月刊主管单位:中国科学院主办单位: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筑遗产》(月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中国科学院 主管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办,是集建材业、建筑业、装饰装修业为一体,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类科技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9217,国内统一刊号:10-1071/TU 。每月25日出版,大16开本。

发表非遗论文

首先 你们当地的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后你的具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然后你可以去当地文化局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室,到那要一下表格填写一下,然后就是文化部门批准和上报上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部门的事情了。

中华民族不仅有灿烂的文化,更有令人瞩目的遗产。遗产,《辞海》上解释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而冠以文化二字,则说明与文化相关。而前面又修饰以民族、民间四字,更加明确其意思是指散落在民间,流传在民间,而又被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民间舞蹈、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节日、民族服饰、少数民族英雄史诗、话本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形态(状态)。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特质。既向世界宣告其曾经的辉煌,也向世界证明其精神之本。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众多的,有许许多多已经进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行列,诸如莫高窟、都江堰、黄山等等,随着辽宁一宫两陵、牛河梁文化遗址、五女山古城等一批文化古迹相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在辽宁乃至全国兴起了一股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学者保护。②政府保护。③世界保护。

非遗发表论文

中华民族不仅有灿烂的文化,更有令人瞩目的遗产。遗产,《辞海》上解释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而冠以文化二字,则说明与文化相关。而前面又修饰以民族、民间四字,更加明确其意思是指散落在民间,流传在民间,而又被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民间舞蹈、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节日、民族服饰、少数民族英雄史诗、话本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形态(状态)。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特质。既向世界宣告其曾经的辉煌,也向世界证明其精神之本。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众多的,有许许多多已经进入了世界文化遗产的行列,诸如莫高窟、都江堰、黄山等等,随着辽宁一宫两陵、牛河梁文化遗址、五女山古城等一批文化古迹相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进一步展开,在辽宁乃至全国兴起了一股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学者保护。②政府保护。③世界保护。

2022年2月26日开始复审。3月15日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征文大赛第八十二赛区公布了第(2)批征稿复审通过名单:1、詹庆炎《红豆绕相思》言情;2、高华《蝶恋花》组诗诗歌;3、马小《“非遗”美食泡油糕》论文;4、张文焘《九万里风鹏正举,文创之责吾辈挑》议论文;5、张佳_《今夜,我穿过冬至的雪》现代诗;6、叶仁智《关中事酒赋》赋2;7、王媛媛《咏菊》《秋》诗词;8、王嘉英《青玉案-良辰又点鸳鸯幕》词;9、赵明锦《秋》(新韵)古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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