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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论文发表前的版权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05 14:55:06

科学论文发表前的版权问题

著作权归毕业论文的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生前及死后50年,在其死后的50年中,相关权利由其继承人享有,但署名权等非财产性权利除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版权指的就是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篇sci论文有通讯作者也有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通讯作者是负责整篇文章的设计、费用等内容,在论文发表过程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而且在国际上是比较认可通讯作者的,很显然sci论文的受益人就是通讯作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讯作者就是sci论文的负责人。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版权自然也就是属于通讯作者的。第一作者是对整篇文章撰写起到很大的作用,一般说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其实就是一个人,所以论文的大部分内容以及费用都是通讯作者承担的,所以自然版权属于通讯作者。

SCI文章发表的七步流程解析

第一,先完成你所要发表的文章。

SCI文章其实没有想象中那样的难写,只要熟悉你自己的专业,选择与专业相符的主题内容;在写作过程中避免与其他的文章内容有较高的重复度;使用你自己较为熟悉的语言;要舍得投入足够的耐心和精力还有时间;文章完成以后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替你审阅。

第二,投稿。

你的文章投到哪一本杂志上是有很大的学问的。如果你的时间充足,可以先投到高于你的目标杂志的杂志上。投到那些比你目标中杂志还要高的杂志上,即使被退稿你也不会有损失,有可能会收到他们给你的非常有用的意见。

第三,选择合适的审稿人。

你推荐的审稿人要有一定的学问,一定要是专业人士,但你推荐的审稿人不能是太忙的或者是太厉害的,因为他们一般都不会去理睬一般的杂志发出来的邀请。

第四,关于撤稿。

你没必要去担心杂志编辑会不高兴,一般撤稿的原因有三种:材料不可靠,结果重复,设计的问题。

第五,怎么样回答审稿人。

做研究写文章确实很辛苦,发表文章更加不容易。可是审稿人也辛苦也不容易,他们认真阅读你的文章,给出很好的建议而你不接受他所给的建议,换谁都会不高兴。这时候你应该保持冷静,静下心来好好分析一下他给你建议,找到问题的关键点。

第六,文章被接受后该注意的事项。

你的文章被接受以后,就会以印刷编辑的校样形式寄回给你,校样不可以有大幅度的改动。校稿主要是查看作者名字有没有写错,图表上的数据有没有错的地方,查看完之后需尽快将校样寄还给印刷编辑。

第七,文章被发表后的注意事项。

文章发表之后,一般是不会撤稿的。一个稿子同时投到几个不同的杂志会引发诚信的问题,所以在发表之前要慎重的考虑。

发表论文版权问题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版权指的就是论文的法定负责人,一篇sci论文有通讯作者也有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通讯作者是负责整篇文章的设计、费用等内容,在论文发表过程中起到很关键的作用。而且在国际上是比较认可通讯作者的,很显然sci论文的受益人就是通讯作者,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讯作者就是sci论文的负责人。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版权自然也就是属于通讯作者的。第一作者是对整篇文章撰写起到很大的作用,一般说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其实就是一个人,所以论文的大部分内容以及费用都是通讯作者承担的,所以自然版权属于通讯作者。

SCI文章发表的七步流程解析

第一,先完成你所要发表的文章。

SCI文章其实没有想象中那样的难写,只要熟悉你自己的专业,选择与专业相符的主题内容;在写作过程中避免与其他的文章内容有较高的重复度;使用你自己较为熟悉的语言;要舍得投入足够的耐心和精力还有时间;文章完成以后一定要请专业人士替你审阅。

第二,投稿。

你的文章投到哪一本杂志上是有很大的学问的。如果你的时间充足,可以先投到高于你的目标杂志的杂志上。投到那些比你目标中杂志还要高的杂志上,即使被退稿你也不会有损失,有可能会收到他们给你的非常有用的意见。

第三,选择合适的审稿人。

你推荐的审稿人要有一定的学问,一定要是专业人士,但你推荐的审稿人不能是太忙的或者是太厉害的,因为他们一般都不会去理睬一般的杂志发出来的邀请。

第四,关于撤稿。

你没必要去担心杂志编辑会不高兴,一般撤稿的原因有三种:材料不可靠,结果重复,设计的问题。

第五,怎么样回答审稿人。

做研究写文章确实很辛苦,发表文章更加不容易。可是审稿人也辛苦也不容易,他们认真阅读你的文章,给出很好的建议而你不接受他所给的建议,换谁都会不高兴。这时候你应该保持冷静,静下心来好好分析一下他给你建议,找到问题的关键点。

第六,文章被接受后该注意的事项。

你的文章被接受以后,就会以印刷编辑的校样形式寄回给你,校样不可以有大幅度的改动。校稿主要是查看作者名字有没有写错,图表上的数据有没有错的地方,查看完之后需尽快将校样寄还给印刷编辑。

第七,文章被发表后的注意事项。

文章发表之后,一般是不会撤稿的。一个稿子同时投到几个不同的杂志会引发诚信的问题,所以在发表之前要慎重的考虑。

版权属于自己,不套用,不违规,正规发表

论文发表版权问题

论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著作权。论文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一、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有:(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除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可以使用,但必须获得原发表论文那个杂志的版权使用许可。

这里所包含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学术出版领域最复杂的一个方面,同时也触及到了该领域一个最令人费解的方面。

通常而言,当你对某篇学术论文进行首次投稿或者通过该论文的最终审批时,你会和相关出版商签订一份版权协议,而正是这份版权协议规定是“他们”,而不是“你”,有权决定你所能使用的图片。这适用于所有图表和图片,即使它们是由你亲自制作或者是亲自拍摄的。

困惑?气愤?好吧,我也有同感。

我之所以首次解决图片版权问题,要归功于我的前博士生导师的指点。他是一位撰写过多篇科研论文的研究员。他还编辑过多本教材和畅销书。

在这期间,他遇到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在之后的作品中,你都不可以重复使用自己早期论文所使用过的图片和图表,尤其是那些出于营利目的的作品,例如图书。当你不得不向某家出版公司缴费才能重复使用你最近在某本书中亲自制作过的图表时,你会作何感想?

只要你的论文在某期刊上发表过,那么版权便归这家出版商所有,“而不是你”。对于这一点,在非盈利性质的学术出版中,你只需要在图表的说明文字中加入这样的内容即可:“该图表的复制已经xxx授权,2019”(或者类似的话;出版商会指导你的措辞)。

你可以利用期刊和出版商提供的在线表格或电子邮箱来完成这个手续。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就像我的导师曾经做过的那样:用绘图软件扫描一张图表,并对其进行翻转处理,然后你觉得万事大吉,可以直接使用该图表,而无需申请授权了!

这么做,你可能侥幸成功,也可能弄巧成拙。记住,图表同文字一样,都可以从他人的作品中剽窃过来。此外,它们还可以从你的作品中进行自我剽窃。

因此,如果你不得不申请授权,才能在以后的论文中重复使用早期使用过的图表,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你也必须先要获得授权才能复制他人的图片。

科学论文发表前的版权

就是带有你文章题目的那一页。

在版权页中,按规定应记录书名、著译者、出版者、印刷者、发行者、版次、印次、开本、印张、印数、字数、出版年月、版权期、书号、定价等及其他有关说明事项。

它的重要内容应以说明和保障版权的文字为主,如:“有著作权,不准翻印”、“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请勿翻印”等字句。版权页是供读者了解图书的出版情况,也是文献著录的重要信息源之一。

随着文献工作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在版编目(CIP)的推行,版权页的记录内容也将有所增加,例如分类号、主题词以及反映该书的款目等。

扩展资料

版权页概况

一、国家标准及范围,规定了图书书名页上的文字信息及其编排格式。

二、定义

1、书名页: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

2、主书名页:载有本册图书书名、作者、出版者、版权说明、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版本记录等内容的书页,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

3、附书名页:载有多卷书、丛书、翻译书等有关书名信息的书页,位于主书名页之前。

4、作者:对图书知识内容或艺术内容的创作、编纂、翻译等负直接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5、出版者:对图书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负责的机构或组织。

6、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在图书出版过程中编制,并印制在图书上的书日数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版权页

版权页是指版本的记录页。

版权页中,按有关规定记录有书名、作者或译者姓名、出版社、发行者、印刷者、版次、印次、印数、开本、印张、字数、出版年月、定价、书号等项目。图书版权页一般印在扉页背页的下端。

版权页主要供读者了解图书的出版情况,常附印于书刊的正文前后

随着文献工作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在版编目(CIP)的推行,版权页的记录内容也将有所增加,例如分类号、主题词以及反映该书的款目等。

扩展资料:

版权页注意事项:

1、通讯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交待不清

出版社应当在这方面做些细致的工作,从而方便读者、出版社、印刷厂、发行者四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台湾的一些版权页和国内一些出版社(如金盾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的版权页,值得仿效借鉴。

2、版权页的位置和设计

国内图书版权页大都居无定所,或在正书名页背面,或在正文后的某一页,或在封底,翻检查找不太方便;按照国家标GB12450-90《图书书名页》采用国际标准ISO1086-87《图书书名页》的规定,版权页应排在主书名页背面。

3、版次印数的残缺

版权页上不标印数是为了防止不法书商的盗版,不注明版次印数却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首先是使管理部门掌握图书的有关数据不够完备,给管理带来混乱;其次是有可能会给作者带来潜在的侵权后果,假如某书明明出版10万册。出版社向作者虚报印数称只有5万册,作者的权益就受到明显的侵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版权页

版权页是指版本的记录页。版权页中,按有关规定记录有书名、作者或译者姓名、出版社、发行者、印刷者、版次、印次、印数、开本、印张、字数、出版年月、定价、书号等项目。图书版权页一般印在扉页背页的下端。版权页主要供读者了解图书的出版情况,常附印于书刊的正文前后

就是带有你文章题目的那一页。要求有期刊的页眉,页脚,你文章的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等一系列写在你文章题目后面的信息。祝你成功,谢谢。

发表论文的软件版权问题

软件著作权是证明文件 不会和发表论文起冲突 不过我建议还是和著作权人沟通一下

协议就那么多?没有其他条文?“商业性的销售、复制和散发”中的“商业性”并没有权威的定义,尤其没有法律规定,所以要看授权协议里有没有定义。你的行为不属于“软件的预装和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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