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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1 1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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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献书籍

1.1 英文文献

研享网,页面很干净,可通过关键词、题目、论文 DOI 进行搜索。

Sci-Hub,大多数英文文献均可通过 DOI 在该网站进行下载,域名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该链接失效时需找其他新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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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论文答辩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为了让您在写论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我整理的法语论文答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人用法语向评审小组陈述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结论,5分钟。答辩人用法语回答评委的提问,8—10分钟。评委按百分制评分,标准是表述的逻辑性与合理性(50%)、法语表达的正确与流畅程度(50%),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给出答辩成绩。要求答辩人准时到会、严肃认真、衣冠整洁。欢迎其他年级的学生旁听。

法语论文答辩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Une soutenance exprime de manière concise et synthétique le contexte, les raisons d'une recherche, puis ses méthodes, ses résultats et ses conclusion principales puis les discute, en imagine les prolongements. Elle culmine souvent avec une mise en perspective du projet entier : ce qu'on a pu tirer comme enseignements de ce projet.

所谓答辩就是以简洁概括的方法介绍上下文,研究地理由(动机),方法,结果,结论,讨论最终结论并进行延伸。它最终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能从中汲取的成果,经验以及教训。

Un exemple de plan d'exposé possible, à adapter selon les travaux :

下面给出一个答辩的提纲,不同文本要做相应的调整:

Introduction简介概括 :

Les raisons de votre choix et la construction de la problématique. Montrez l'évolution de votre projet. On aboutit à la question de recherche.

选择此论点的原因,解释如何构建的论点。说明整个项目推进的过程,是如何达到最终目的的。

Méthodes方法 :

Comment vous avez procédé et les raisons des choix principaux. Les principales définitions qui cadrent votre travail et les grandes lignes de son plan.

研究推进的方法以及方法选择的原因。主要的理论依据和整个项目的提纲,安排。

Résultats remarquables主要结果 :

Sélectionnez quelques résultats les plus intéressants (présentés sous forme synthétique : tableau synthétique, graphique soigneusement choisi, etc)

挑选最有意义的结果(概括性的介绍:可以借助概括性表格,字体安排等)

Synthèse, discussion et conclusion 概括,讨论,结论 :

Ce que ces résultats vous ont permis de déduire / comprendre sur votre sujet.

Mettez ces réflexions en perspective et apportez votre opinion personnelle.

研究结果可以推导出.../加强...主题的理解

用长远的眼光看待这些思考,提出个人的观点

Bilan et perspectives 总结,前景 :

Comment pourrait-on poursuivre cette étude ?

Prenez un peu de recul par rapport à votre travail :

Comment referiez-vous ce travail ?

Qu'avez-vous appris avec ce TM ?

如何对研究进行深入?

回头再来看看这份研究:

如果再做一次,你将要如何改进?

从这份研究作业中你学到了什么?

La parole et l'exposé :

答辩口语表达:

Commencez par donner le plan de votre exposé :"Je vais vous parler de ...1°, 2°, 3°"

答辩开头说明提纲:“我将要介绍1...,2...,3...”

Ne vous perdez pas dans les détails.

不要过度纠结于细节

N'utilisez des termes techniques qu'après les avoir définis et évitez-le au maximum. (Il ne s'agit pas de faire étalage de votre matrise du jargon nouvellement acquis, mais de faire passer un message...)

不要使用太专业的术语,除非加上解释,但尽量避免(这不是陈列你所学到的新知识,更重要的是传达信息)

On peut volontiers introduire une ou deux anecdotes plus personnelles pour rendre l'exposé plus vivant (en prenant garde de ne pas s'éparpiller).

可以列举一两个个人经历来让答辩更加生动(但是不要太分散)

Parlez en regardant le public.

说话时看着观众

Pour les travaux de groupe : organisez bien le passage de parole et la coordination dans la présentation des supports.

对于小组合作的作业:安排好接话的情景,还有展示资料时的衔接

法语10级论文答辩通知和注意事项

一、答辩时间6月13日(第16周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30。请答辩的同学关注自己的答辩时间,过时不补。

二、答辩地点:暂定法语系1101,1102和1103教室,请到了学校后详见法语系公告栏(秘书办公室对面)

三、答辩小组安排

第一组:杨光正(组长)周纯尧严婷婷(上午场)潘琳青(下午场)

第二组:王仙花(组长)孙竸斐李菁严婷婷(下午场)潘琳青(上午场)

第三组:王燕涛(组长)徐晓葭陈瑜唐好好

(学生根据指导老师所在小组答辩,答辩顺序表会在网站公布)

四、答辩要求:问题陈述和问答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6分钟,其中3分钟自我陈述,陈述内容包括论文的内容研究过程、方法及其有关的发现,其余时间由教师就论文提两到三个问题,学生作答。答辩老师做好成绩登记,填写好答辩记录。

五、论文审阅

论文一式三份(一份交到学校,一份答辩小组使用,一份自备);

六、注意事项

1、两份上交的论文请提前一星期(即6月6日之前)交给指导老师;

2、来校答辩时要交给指导老师的材料:

2、任务书(纸质版);

3、请学生答辩时候自己带好论文。

拓展:浅析法语专业硕士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 要 作为硕士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语专业毕业论文是专业中的最终一环。但是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创新、选题仓促、语言表达能力薄弱等;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生学习素质上的因素,也有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出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关键词 法语 毕业论文 问题 对策

1.关于毕业论文的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获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要求,授予学士学位。”作为硕士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法语专业毕业论文是专业教学中的最终一环,是法语专业准毕业生的一次全面练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直接反映学校办学质量及专业科研能力,同时也反映出很多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问题,这些都是不可小觑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生论文写作的撰写及其出现的问题。

2.存在的问题

(1)选题仓促。学生在选题时由于没有经过认真的文献整理与思考,仅凭一时兴趣定题,其结果不是因为题目过大而难以驾驭,就是题目过窄而无话可说。最终,这些学生只好重新选题,白白浪费自己和指导教师的宝贵时间。

(2)态度不端正,积极性不高。面对着就业和继续深造的双重压力,有些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期间态度不够端正,不够重视,因此在指导论文的过程中不能主动、及时地和指导老师进行联系,对于指导教师对论文已作出的修改意见不能及时地进行修改,从而无法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论文的排版问题也层出不穷。学生对于一些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的使用还远远不够,比如word文档等。排版的不规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正反映出学生论文写作态度的不积极。

(3)论文格式不够规范。硕士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对格式有着严格的要求。然而,在实际的论文指导过程中,不少学生对论文的格式不重视,随心所欲,表现在字体、字号、参考书目、文献的引用等方面。例如,参考文献的格式五花八门,有的学生甚至通篇都没有对所引用的文献作任何标注,影响了论文的严谨性。

(4)语言表达能力薄弱。语言表达能力薄弱是论文写作中的普遍现象,主要表现在:语言表达不合乎法语习惯、语法错误比比皆是、句子结构支离破碎等。有些学生甚至将别人的文章直接译成法语,不但翻译痕迹明显,而且错误惊人。

3.问题原因分析

学生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出现这些问题是有方面的原因,就学生而言,主要就是其态度问题,部分学生对论文写作的态度不够端正,不清楚毕业论文的意义和作用。在他们看来,毕业论文仅仅只是写一篇“文章”而已,只要能够交出一篇文章就万事大吉了。持有这种态度的学生心存侥幸心理,致使对指导教师的建议置若罔闻。其二是学生平时不注意知识的积累,对自己所研究的相关学术论文知之甚少,以至于撰写毕业论文时才临时抱佛脚。学生在撰写论文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乍看上去是在学生身上,但归根到底还是在我们的教学上。

(1)课堂教学中专项论文的写作训练不足,学生在校四年间,除了社会实践报告之外,本应该有多种专项论文的训练环节,如学年论文、课程论文等、如果平时能够重视以上教学环节,从制度上、评价体系上进行监测,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将起到重要的铺垫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这些环节往往被忽视。

(2)论文指导教师教学科研任务繁重以及能力和责任心的缺乏。小语种教师教学任务较为繁重,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要做科研等工作。另外,每学期末还要承担论文指导任务,在如此繁重的工作下,不可避免地产生倦怠情绪,随着时间的积累,必然会对教学任务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部分教师本身不会做科研,不会查资料,怎么可能指导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呢?还有一部分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按照毕业论文的.指导要求来检查和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细节。

(3)论文指导方法不够科学。论文指导教师在指导的过程中应充当一名引导者,对于论文结构等大的方面给与一定的指导。而在真正的指导过程中,有些教师逐字逐句地对学生的论文进行修改,大到几乎整篇文章,小到单词的拼写、标点等问题。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方法,因此,学生的独立写作能力及创新能力必然得不到提升。

4.解决对策

(1)注重学生法语基本功德训练及写作能力的提升。通过四年的学生,尽可能多地为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

(2)为确保论文的规范写作和进一步提高论文写作的质量,学校可以尝试开设法语论文写作课程,或者在论文写作前期,系统地举办论文写作讲座,让学生在写作上有据可依、有的放矢。开设法语论文写作课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全面锻炼学生法语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选论文题目,基于自身熟知的研究领域与特长,对学生毕业论文作出科学系统并有针对性的指导。

(3)提高教师素质,保证论文指导水平。目前大部分学校在师资队伍方面存在着年龄及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学院应该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及进修力度,鼓励青年教师互相交流,提高其科研能力以保证论文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5.结语

硕士毕业论文是衡量硕士学生阶段成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也反映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科研能力,是法语专业硕士教学阶段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生、教师、学校三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学生必须端正态度,正确认识毕业论文的重要意义,认真地、严肃地来对待毕业论文。另一方面,教师应该认真履行指导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撰写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最后,要指定统一规范的论文格式,对毕业论文的选题、分析论证、论文撰写及成品质量等环节要有具体要求和检查监控手段。学生、教师和学校同努力来提高毕业论文的水平,以便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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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数据库目前已知的中文文献库大概有“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众学术搜索引擎:百度学术、必应学术等。不过下面这个网站包含了大约20几个有关学术的网站。网址:、英文数据库英文网站大家首先最先想到的就是谷歌学术,不过这个嘛,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目前就只能去访问镜像网站。除此之外,大家也可以通过自家图书馆去使用“英文数据库”,例如NCBI、PubMed数据库等等。3、英文文献下载scihub这是一个域名多变化的网站,目前也有人引用其网站接口,做了一个客户端,专门用于英文文献的下载,只需要复制DOI号便可以进行免费下载,否则下载一篇文献需要花费几十美元对于普通学子来说是不现实的。网站实时更新地址:、中文文献下载对于中文文献来说,只要是在校学子,都可以使用校园网,免费下载知网、万方、维普等上面的99%的内容,除开极少的学校未购买的资源以外,都可以下载,对于这极少的部分资源,可以使用下面这个网站进行下载,每天仅有五次免费下载次数。网站地址:、PDF阅读器大家都知道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论文格式大多数为PDF格式,因为PDF文档占用空间较少而且便于传输,同时PDF文档可以避免其他软件产生的不兼容和字体替换问题,使得文档的灵活性提高。关于PDF阅读器,推荐一个好用的:AdobeAcrobat 是由Adobe公司开发的一款PDF编辑软件。借助它,可以进行PDF的打开与编辑、甚至转换为Word等其它更多的功能。6、CAJ阅读器中国知网下载的部分论文,尤其是各种篇幅较大的论文,基本上都是只能使用CAJ格式下载,而CAJ是一款支持多种文档格式,全面整合了对文献的阅读、学习、研究、编辑和管理的强大功能,是一款集体积小、功能强、占用资源少、使用方便等优点于一身的优秀文献阅读软件。7、ABBYYFinereader它是一款OCR图片文字识别软件,可以快速、方便地将扫描纸质文件、PDF格式及数字或移动电话图像转换成可编辑格式——MicrosoftWord、Excel、PowerPoint、可检索的PDF、HTML、DjVu等。99.8%的识别准确率即刻识别文本,复制和粘贴,搜索或编辑。官网:、PDF全文翻译一般来说,本科生写论文不怎么用到英文文献,但是还是有硬性要求的,比如我们学校开题报告,要求至少2篇英文文献,所以看英文文献是难免的,对于英语翻译能力不强的同学,急需要可以翻译全文的一款软件。这款软件不仅可以支持PDF全文翻译,也可以支持段落翻译、单个单词翻译,9、英文翻译插件这个就是主要实现指哪翻译那,这个就主要推荐一个“网易有道翻译词典”,这个词典的作用就是翻译,可以支持PDF全文翻译,不过导出需要money,但是它这个划词翻译是不需要钱的,如果你并不是想翻译全文,而只是想了解某段或者是某句、某词的意思,那用这个就很好。动图10、PDF全文翻译网站这是一个在线的翻译网站,它可以立即翻译任何文档格式为任意语言,并保持排版不变。在使用过程中完全免费。翻译完成之后,会自动下载保存翻译的文档。网站地址:作者:PaperPP论文查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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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表到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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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写出像样的论文,文章肯定不能是炒冷饭的那种,需要有自己的创新点。所以在写文章之前,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以确保此前没人发过类似的文章。多看一些好文章,从中能够学到很多东西,比如一些观点或者写作方法。文章撰写完成之后,一定要反复修改,避免出现口语化的句子。如果是英文,还要注意语法,一定要按照英文惯用的表达方式来撰写文章。当文章经过反复修改之后,可以开始找期刊投稿。为了提高文章的接收率,找一个合适的期刊非常关键。所以一定要多看文章,这样才能知道自己写的文章大概在什么样的水平,然后选择相应档次的期刊进行投稿。中文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学报,英文期刊包括SCI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和SCI收录期刊在中文和英文中是档次较高的期刊,也是很多人的投稿目标。此外,中科院把SCI收录期刊分为四区:一区、二区、三区和四区,档次和难度依次降低。在确定要投哪个期刊之后,按照该期刊的要求把论文的格式改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把文章投出去。切忌,不要一稿多投!这样的做法只会降低你的信用,不利于以后的投稿,毕竟这个圈子不大。文章投出去之后,就是等待同行评审的结果。一般至少有两个审稿人评审同一篇文章,如果审稿人给出的意见都是修改(可能是大修或者小修),那么,只要按照要求修改好文章,最终一般都会被接收。如果其中有个审稿人给出的审稿意见是拒稿,那么文章就不会被接收。但你也可以根据审稿人的意见修改文章,然后再找一个更合适的期刊进行投稿。

1. 小学作文的修辞手法有哪些 小学语文修辞手法修辞手法: 比喻、拟人、反问、设问、疑问、排比、夸张、对比 1.比喻: 比喻由三部分构成: 1、本体 2、喻体 3、比喻词 (比喻和拟人最大的不同在于比喻含有喻体,拟人没有.) 作用:将表达的内容说得生动具体形象,给人以鲜明深刻的印象,根据事物的相似点,用具体、浅显、常见的事物对深奥生疏的事物解说,即打比方,帮助人深入理解. 比喻的三种类型:明喻、暗喻和借喻: 类别| 特点 | 本体 | 比喻词 |喻体| 例句 明喻|甲像乙| 出现 |像、似的、好像、如、宛如、好比、犹如|出现|那小姑娘好像一朵花一样. 暗喻|甲是乙| 出现 | 是、成为 |出现|那又浓又翠的景色,简直就是一幅青山绿水画. 借喻|甲代乙|不出现| 无 |出现|地上射起无数的箭头,房顶上落下万千条瀑布. 例句:像一块空灵的蓝水晶.朱自清《春》 2.比拟: 借助丰富的想像,把物当成人来写,或把人当成物来写,或把甲物当成乙物来写. 作用:能启发读者想像,令文章更生动. 比拟分为拟人和拟物 (1)拟人: 把物当做人写,赋予物以人的思想、感情、活动,用描写人的词来描写物. 作用:把禽兽鸟虫花草树木或其他无生命的事物当成人写,使具体事物人格化,语言生动形象. 例句: 1.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春》 朱自清 2.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春望》 杜甫 3.太阳的脸红起来了. 《春》 朱自清 (2)拟物: ①把人比作物,或把此物当作彼物来写 例句 1.人群不顾一切,涌了上来. 2.在群众的呼喝声中,那个恶霸夹着尾巴逃跑了. ②把甲事物当成乙事物来写. 例句 1.火山发出一声咆哮. 2.月光如流水一般, 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荷塘月色》 朱自清) 3.夸张: 对事物的性质,特征等故意地夸张或缩小. 作用:提示事物本质,烘托气氛,加强渲染力,引起联想效果. 类别 特点 例句 扩大夸张 对事物形状、性质、特征、作用、程度等加以夸大 柏油路晒化了,甚至铺户门前的铜牌好像也要晒化 缩小夸张 对事物形象、性质、特征、作用、程度等加以缩小 只能看到巴掌大的一块天地 超前夸张 把后出现的说成先出现,把先出现的说成后出现 她还没有端酒怀,就醉了. 4.排比: 把三个或以上结构和长度均类似、语气一致、意义相关或相同的句子排列起来. 作用:加强语势、语言气氛,使文章的节奏感加强,条理性更好,更利于表达强烈的感情(表达效果). 例句: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们的意志是那样的坚韧和刚强,他们的气质是那样的淳朴和谦逊,他们的胸怀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 5.对偶: 字数相等,结构形式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的意思. 作用:整齐匀称,节奏感强,高度概括,易于记忆,有音乐美感. 主要方式 1、正对.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补、相衬的对偶形式. 例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对.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对的对偶形式. 例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3、串对(流水对).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递进、因果、假设、条件等关系的对偶形式. 例句:.才饮长江水,又食武昌鱼.6.反复: 为了强调某个意思,表达某种感情,有意重复某个词语句子. 1. 连续反复(中间无其他词语间隔) 例句:山谷回音,他刚离去,他刚离去. 2. 间隔反复(中间有其他的词语) 例句:好像失了三省,党国倒愈像一个国,失了东三省谁也不响,党国倒愈像一个国. 7.设问 为了此起别人的注意,故意先提出问题,然后自己回答. 作用:引起注意,启发读者思考;有助于层次分明,结构紧凑;可以更好地描写人物的思想活动. 例句: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首先有它的物质基础. 8.反问(激问、反诘、诘问): 用疑问形式表达确定的意思,用肯定形式反问表否定,用否定形式反问表肯定,只问不答,答案暗含在反问句中. 作用:加强语气,发人深思,激发读者感情,加深读者印象,增强文中的气势和说服力. 例句:我呢,我难道没有应该责备的地方吗? 9.引用: 引用现成的话(成语、诗句、格言、典故等)来提高语言表达效果,分和两种. 作用:使论据确凿充分,增强说服力,富启发性,而且语言精炼,含蓄典雅. 明 引(直接引用) 例句: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如师,师不必贤於弟子. 暗 引(间接引用) 例句:失败乃成功之母,你千万不要气馁. 10.借代: 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达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它有密切相关的人或事物来代替 借代种类:特征代事物、具体代抽象、部分代全体、整体代部分. 作用:突出事物的本质特征,增强语言的形象性,使文笔简洁精炼,语言富于变化和幽默感;引人联想,使表达收到形象突出、特点鲜明、具体生动的效果. 方法: ①部分代整体.即用事物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本体事物. 例如: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望天门山》) ②特征代本体.即用借体(人或事物)的特征、标志去代替本体事物的名称. 例如: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去……(《故乡》) ③具体代抽象 例如:南国烽烟正十年.(《梅岭三章》) ④工具代本体. 例如:等到惊蛰一犁土的季节,十家已有八户亮了囤底,揭不开锅.(《。 2. 有十种修辞手法的作文片段 (这句话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梦想的美好.)x0d梦想是腾飞的翅膀,有了梦想,就有了前进的方向;有了梦想,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梦想,就有了成功的希望.(运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写出了梦想对我们的重要性.)x0d梦想是如此重要,追求梦想则是成功的前提.对于步入初中的我们,或许认为初中的生活紧张而忙碌,书本题卷堆积如山,一月一考紧凑连接,家——学习爱——辅导班三点一线的生活鼓噪乏味.但生活虽苦,我们仍能在苦中作乐,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眼下的艰难的求学之路都是我们追求梦想的历程,是我们为追求梦想而努力拼搏奋斗的见证.x0d我曾被突如其来的考场失意打击的失魂落魄,我曾被接二连三的批评震慑的魂不守舍,我也曾因皆大欢喜的成功变得骄傲自满,(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写出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但每当我想起我的梦想——成为一名律师时,我又会迅速地冷静下来,用理性的思维去分析忆一切,变得和往常一样,只顾着继续努力拼搏,刻苦学习罢了.古人有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运用了引用的修辞手法,写出了苦难对我们来书只是一种历练.)现如今的吃苦与挫折算不了什么,它仅是考验我们能否成大器的管卡.只要我们毫无畏惧的抬起头,勇往直前,张开属于自己的翅膀去追求梦想,就一定能“守得花开见明月”,找到那一片美好蓝天.x0d梦想就是豪迈的江海,热情奔放;梦想就是广袤的土壤,孕育果实;梦想就是轻柔的白云,飘扬飞逸;梦想就是璀璨的星空,伴我前进.(运用了排比和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梦想的美好和追求梦想的美妙.)。 3. 文章的修辞手法有哪些 【修辞手法】比喻, 白描,比拟,避复,变用,层递,衬垫,衬托,倒文,倒装,迭音,叠字复叠,顶真,对比,对偶,翻新,反复,反问,反语,仿词,仿化,飞白,分承;复迭错综,复合偏义,共用,合说,呼告,互体,互文,换算,回环,回文,降用,借代,设问,歧谬,排比,拈连,摹绘,列锦,连及,夸张,警策,示现,双关,重言,重叠,指代,用典,引用,移用,须真,谐音,歇后,象征,镶嵌,析字,委婉,婉曲,通感,跳脱,转文。 共计63种。【详细介绍】比喻1、定义 [1] 比喻,即表示两种不同程度的事物,彼此之间有相似点,使用一事物来比方另一事物的修辞方法。 2、结构比喻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本体(被比喻的事物或情景)、喻体和比喻词(比喻关系的标志性词语)。3、分类根据比喻结构的三个部分的异同和隐现特征,可分为四种。 ⑴明喻。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用比喻词“像、似、若、仿佛、犹如、宛如、像……一样、仿佛……似的,恰似”等连接。 常见形式是“甲像乙”。如: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 *** 的裙。 ⑵暗喻。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用比喻词“是、变成、构成了”等连接。 典型形式是:“甲变成乙。”例如:广场上是雪白的花圈的海洋,纪念碑已堆成雪白的山冈。 此外,暗喻还有一些变体需注意的是:①修饰式暗喻:本体与喻体之间以修饰与被修饰、限制与被限制的形式来实现比喻关系。例如:这是花的海洋。 ②同位式暗喻:本体与喻体之间以同位复指形式表现比喻关系。例如:老王你不要灌汤。 ③注释式暗喻:本体与喻体以注释说明的形式表现比喻关系,常用破折号连接例如:五点钟,上工的汽笛响了。红砖“罐头”的盖子——那扇铁门一推开……⑶借喻。 不出现本体和比喻词,直接叙述喻体。借喻的典型形式是“甲代乙”。 例如: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⑷博喻。 连用几个喻体共同说明一个本体。例如:一只巨大的白丁香把花开在了屋顶灰色的瓦楞上,如雪,如玉,如飞溅的浪花。 [2] (5)回喻:又名互喻,是一种先用喻体作本体,再用本体作喻体,互相设喻的比喻形式。它曲折有致,能够加强艺术感染力。 例1: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是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是点着无数的街灯。 (《天上的街市》)例2:那时候,矿洞里发出可怕的响声,象打雷一样,不,比打雷还可怕。(《煤的对话》)(这是一种迂回曲折的比喻,它在提出喻体"打雷"之后,再否定喻体,最后又提出喻体。 经过肯定、否定、再否定,加强了比喻的鲜明性。)例3:老师用温柔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久久地没有松开。 我知道老师是在期待我的回答,我的誓言,我的进步。这,是一股暖流注入了我的心田!不,是一场春雨洒得我昂起了头。 (这样平起肯定,陡然一抑又否定,又突起一场肯定,回环跌宕,使抒情淋漓尽致。)4、作用(1)比喻说理浅显易懂,使人容易接受。 (2)比喻能把一些不好想象的东西具体地说出,借其他类似事物加以说明,令人更加清楚明白。(3)比喻状物能使概括的东西形象化,给人深刻的印象。 (4)起到修饰文章的作用。(5)使事物形象,生动,突出特点,渲染氛围,侧面烘托。 5、构成条件本体和喻体必须是本质不同的事物,否则,就不是比喻。一个句子是不是比喻,不能单看比喻词。 下面几例不是比喻句:⑴他的性格像母亲--同类事物做比较⑵这天黑沉沉的好象要下雨--表示猜测⑶不要带着思想包袱去工作--词的比喻意6、常用比喻词像、好像、若、似、似的、似乎、好似、恰似、如、犹如、有如、仿佛、好比、般、一样、成了、是、变成7、举例恩重如山 冷若冰霜 胸有成竹 呆若木鸡 风烛残年 挥汗如雨 浩如烟海 门庭若市 虚怀若谷 轻如鸿毛 震耳欲聋 声名狼藉 易如反掌 切肤之痛 亲如手足 人面兽心 如虎添翼 如胶似漆 丧家之犬 对答如流 刀山火海a.明喻虚怀若谷 门庭若市 如火如荼 如饥似渴 味同嚼蜡 寿比南山 归心似箭如鱼得水 如虎添翼 冷若冰霜b.暗喻车水马龙 有口皆碑 唇枪舌战 草木皆兵 冰清玉洁 明珠暗投 人老珠黄犬牙交错 血海深仇 犬马之劳c.借喻望穿秋水 破镜重圆 风平浪静 班门弄斧 铜墙铁壁 豺狼当道 掌上明珠画龙点睛 柳暗花明修辞手法夸张1.定义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对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着意扩大或缩小的方法叫夸张。2.种类⑴扩大夸张。 故意把事物说的“大、多、高、深、强”等的夸张形式。例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⑵缩小夸张。故意把客观事实说的“小、少、低、浅、弱”等的夸张手法。 例如:乌蒙磅礴走泥丸。⑶超前夸张。 用一件事物将来的将来可能出现的结果来形容这种事物现在的状态,或把一件事物将来的状态提到现在的状态之前的夸张手法。例如,农民们都说:“看见这样翠绿的麦田,就都嗅出白面包子的香气来了。” “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清曹雪芹《红楼梦》)3.作用鲜明地表达作者对事物的情感和态度,突出事物的本质特征,烘托气氛,增强感染力,增强语言生动性。 4.运用时注意问题⑴夸张不是浮夸,必须合乎情理,不能脱离生活的基础和依据。⑵夸张和真实要有一定的。 4. 写作时的修辞手法有哪些 一般语法中常用的修辞手法 借代:不直说事物的名称,而是用与本事物有密切关系的事物来代替本事物。 设问:为了揭示下文,强调某种观点而有意提问 反问 :以疑问的形式表达确定的内容,肯定的形式表示的意思是否定的,否定的形式表示的意思是肯定的 比喻:是找出两个事物之间的相似点,有相似点才能构成比喻,另外比喻就要有本体喻体和喻词; 对偶:主要针对句子的结构而言,构成对偶的上下句之间必须字数相同,意思相对或相反,两句才能构成对偶。 反语:就是用褒词表达贬意。如"多么美丽的名称-进取性",这里的"多么美丽的名称"是褒词但表贬意。 顶针:是指把前一句结尾的词语作为后一句起头的词语的修辞方法。例如:竹叶烧了,还有竹枝,竹枝断了,还有竹鞭;竹鞭砍了,还有竹根。 摹状:是指对事物的形状、声音、色彩如实的摹写的一种修辞方法。如:他们轻轻的划着船,般两边的水哗、哗、哗。 迭字:是指:就是一个字重复使用,例如:绿油油的水草。 双关: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利用语义和语音的条件,有意使语意具有双重意义,言在此而意在彼,这种修辞方法就是双关。双关有四种:1.谐音双关。2.语意双关。3.音、形双关。4.音、形、义双关。 讳饰:遇到忌讳的事物不便直说,而用旁的话来代替它、装饰它的一种修辞方法。 排比:把结构相同或相似、意思密切相关、语气一致的词语或句子成串地排列的一种修辞方法。 夸张:运用丰富的想像,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有目的的扩大或缩小事物的形象特征,以增强表达效果的一种修辞方法。 反复:为了强调某种意思,突出某种感情,有意重复使用某些词语或句子的一种修辞方法。 拟人:借助丰富的想像,把事物摹拟成人来写的一种修辞方法。 比喻可以使被描写的事物形象鲜明生动,加深人们的印象,用它来说明道理时,能使道理通俗易懂,便于人们理解。 反问在于突出地强调所要表达的意思,所说的话具有一种不可辩驳的气势。 反复 能够强调某种思想,突出某种感情。 反语 能增加说话或写文章的幽默感与讽刺性,具有特殊的表达效果。 对偶 能够使句子结构整齐匀称,读起来琅琅上口,听起来和谐悦耳,便于记忆和传诵。 夸张 能够增强表达效果,突出事物的形象特征。 设问 能够揭示下文,强调某种观点。 借代:比较含蓄,能使描写对象更形象。 排比 能够使句子结构整齐,语调协调,说理周密,表现充沛,论证雄辩,气势磅礴。拟人 能够把甲事物借助丰富的想像摹拟成乙事物。 5. 文章的修辞手法都有那些 修辞方式("对偶""比喻""拟人""借代""夸张""排比""反复""象征"寄寓 寄托) 1、烘托:本是中国画中的一种技法,用水墨或色彩在物象的轮廓上渲染衬托,使物象明显突出。 用于诗歌创作,指从侧面着意描写,作为陪衬,使所需要的事物鲜明突出。可以是人烘托人,如《秦罗敷》中借“行者”“少年”等的反应来烘托秦罗敷惊人的美貌,也可以是物烘托物,如“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僧敲月下门”“月出惊山鸟”等以闹衬静。 更多的是物烘托人,如《琵琶行》中三次写江中之月,分别烘托了琵琶声的美妙动听、引人入胜和人物凄凉、孤独、悲伤的心情。 2、联想和想象:多为浪漫主义诗人所采用。 如李白常把现实与梦境、仙境,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打成一片,他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以飞越的神思结构全诗,诗人的想象犹如天马行空,所描绘的梦境、仙境,正是他所向往追求的光明美好的理想世界。“小时不识月,呼着白玉盘”“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郞西”“我歌月徘徊,我舞影凌乱”都是奇思遐想与自然天真相结合的神来之笔。 3、用典:即在诗歌中援引史实,使用典故。古诗很讲究用典,这既可使诗歌语言精炼,又可增加内容的丰富性,增加表达的生动性和含蓄性,可收到言简意丰、耐人寻味的效果,增强作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如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成功地运用了五个典故:孙权、刘裕、刘义隆等,诗人借助这些历史事实,含蓄自然而又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思想感情。 4、比喻象征:本是一种把一事物比成另一本质不同的事物的修辞手法,运用在诗歌当中,也称比兴。 诗词当中经常运用这一手法以达到形象生动和化实为虚的艺术效果。如唐代朱庆余《近试上张水部》巧借新妇拜见公婆前的忐忑不安而又充满希望的心理,写自己应试前紧张而又希望得到赏识的心态。 贺知章《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早春新叶萌发,诗人在一阵惊喜中忽发奇想,是春姑娘用她那双灵巧的手,摆弄那富有灵性的剪刀,裁出那片片细叶的吧!比喻使描写化实为虚,形象更生动了,情感更浓郁了。如果通篇贯穿着这种比兴的意象,则是象征。 如李白常借雄奇不平凡的事物,如大鹏、天马、雄剑及高山大河,来寄托他的理想,象征他的才能;喜欢选取高洁美好的事物如明月、凤凰、松柏、美人等,来象征报的人品节操;又常选取遭摧残、受拘羁的人物事件来比喻他的经历和处境。 5、夸张:即故意地对事物进行夸大或缩小的描写,借以表达诗人异乎寻常的情感。 合理的夸张虽不符合事理,却符合情理。在浪漫主义诗歌中,夸张的手法随处可见。 如“天台一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 又如“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李白《侠客行》)以五岳为轻来夸张侠客然诺之重;“轻言托朋友,面对九凝峰。”(李白《箜篌谣》)用山峰来夸张朋友之间的隔膜与猜疑。 古诗词中还常用对比、借代、互文(如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白居易《琵琶行》“主人下马客在船”)、双关、比拟等用法,特点、作用类似于一般文章中运用的辞格,此不再赘述。另外,古诗中常见的一些“艺术辩证”的手法,也要注意。 如描述事物或景物时,常把远与近、动与静、声与色、实与虚等相结合,收到了较好的艺术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文章中所用到的修辞手法大概有以下一些:比喻、拟人、设问、反问、对偶、对比、排比、反语、通感 等等.例如摘录下面一些供你参考的有修辞手法及运用:2002年春季高考试题给近年的语文高考又增加了一个新的题型,那就是考查修辞手法及其作用,这就要求考生要对修辞这一考点有一个新的认识;另一方面,修辞的应用性较强,在仿写语句、扩展语句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 ●难点磁场 〔试题1〕()对下列句子的修辞方法及其表达作用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什么是路?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 ——什么是路?作者胸中早有定见,只是故意提问,以引起别人对问题的注意,接着给出答案,给人的印象鲜明深刻。 B.以抒情而言,有的春风得意、壮怀激烈,有的情爱幽怨、离愁别绪,有的愤世嫉俗、忧国忧民,有的悲秋伤逝、嗟老叹卑…… ——用排比句的方式,将抒情的种种内容列举出来,读起来酣畅淋漓。 C.黑龙江人常说。 这里的土,插根筷子都会发芽。 ——“插根筷子都会发芽”的说法是在打比方,以写土地的“肥沃”,表现黑龙江人对家乡的热爱,形象鲜明生动。 D.“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应该成为我们的座右铭。 ——句中“横眉”与“俯首”,“冷对”与“甘为”,“千夫指”与“孺子牛”都是相对的,整个句子形式匀称,谈起来声音和谐,给人以美感。 〔试题2〕()依照下面句子,用“不是”和“如同”各造一个句子。 ①承诺不是蓝天上的一片白云,逍遥、飘逸。 承诺不是 ②承诺如同珍珠,它是莹润的蚌痛苦的代价,也是蚌的荣耀。 承诺如同 ●案例。 6. 记叙文都有哪些修辞手法 1、比喻 (1)比喻的特点及作用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抓住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的相似点,用一事物来喻另一事物.比喻的结构一般由本体(被比喻的事物)、喻体(作比方的事物)和比喻词(比喻关系的标志)构成.构成比喻的关键:甲和乙必须是本质不同的事物,甲乙之间必须有相似点,否则比喻不能成立.比喻的作用主要是: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化冗长为简洁.(2)比喻的种类 ①明喻.典型形式是:甲像乙.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用比喻词“像、似、仿佛、犹如”等相联结.例如:收获的庄稼堆成垛,像稳稳矗立的小山.” ②暗喻.典型形式是:甲是乙.本体喻体都出现,中间没有比喻词,常用“是”、“成了”、“变成”等联结.例如: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关系,就是箭和靶的关系.③借喻.典型形式是:甲代乙.不出现本体,直接叙述喻体.但它不同于借代.借代取两事物相关点,借喻取两事物的相似点.例如:放下包袱,开动机器.④博喻.连用几个比喻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的相似点对同一本体进行比喻.例如: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明珠”、“星星”“刚出浴的美人”分别从色彩、光华、感受等角度,抓住光亮、隐约闪烁、清新洁静等相似点来描绘出荷花的美.)2、比拟 (1)比拟的特点及作用 把物当作人来写,或把人当作物来写,或把此物当作彼物来写,其形式特点是:事物“人化”,或人“物化”,或甲物“乙物化”.其作用是使所写“人”或“物”色彩鲜明、描绘形象,表意丰富.(2)比拟的种类 ①拟人.例如:杜甫川唱来柳林铺笑,红旗飘飘把手招.②拟物.例如:咱们老实,才有恶霸,咱们敢动刀,恶霸就得夹着尾巴跑.3、借代 (1)借代的特点及其作用 借代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述的人或事物,而用与其相关的事物来代替.它强调两事物间的相关点.其作用是以简代繁,以实代虚,以奇代凡,以事代情.(2)借代的种类 ①特征代本体.例如:大胡子凶神恶煞地吼叫着.②具体代抽象.例如:不拿群众一针一线.③专名代泛称.例如:我们的时代需要千千万万个雷锋.④人名代著作.例如:我们要多读点鲁迅.⑤部分代整体.例如:吟罢低眉无写处,月光如水照缁衣.⑥结果代原因.例如:专弄文墨,为壮士捧腹.⑦原料代成品.例如:五十年间万事空,懒将白发对青铜.⑧地名代本体.例如:延安还是西安?要划清这种界限.4、夸张(1)夸张的特点及其作用 夸张指为追求某种表达效果,对原有事物进行合乎情理的着意扩大或缩小.要求使用时不能失去生活的基础和根据,不能浮夸.其作用在于烘托气氛,增强联想,给人启示.(2)夸张的几种形式 a、扩大夸张.例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b、缩小夸张.例如: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c、超前夸张.例如:看见这样鲜绿的麦苗,就嗅出白面馍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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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

论文致谢词一般是用于实践报告、毕业论文的结尾处,主要作用是表对导师或者某些辅导的感谢之词。我在这给大家带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致谢,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时光飞逝,2 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仿佛我最美好人生里的惊鸿一瞥,一转眼又走进了毕业季。感谢我的导师杨成铭教授。杨老师平日教学科研繁忙,见面交流的机会虽然有限,但每一次都必定被杨老师温和谦善的为人与严谨治学的态度深深感染。本论文的选题、大纲的拟定以及撰写,都倾注了杨老师的大量心血,在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杨老师悉心的指导。

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障碍,是杨成铭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帮我克服和跨越了这些困难和障碍。在此,我谨向杨老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深刻地体会到杨老师给予我孜孜不倦教导的良苦用心,杨成铭导师不仅是我的成长和学习之路的导师,他的身上所展现的名仕之风和儒雅也是我树立人生观和生活态度的坐标和榜样。

在此,我要感谢江国青教授、李寿平教授和王国语老师、李华老师在研究生学业中给予我的教诲和培养,是他们传授给我国际法的专业知识和做人做事的道理。本论文的写作让我深刻地感受到在求学路上与我一同相随相伴的同学之情,由衷感谢同学们在我的论文撰写过程中给予我的帮助。同学们从论文资料的查找到论文格式的修改都给予了我诸多帮助,同时,也感谢同学们两年多来的陪伴,在北京认识一群同样有热情和梦想的同龄人感到非常幸福和知足。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亲人。感谢他们这么多年来对我无私的关爱和支持,让我可以心无旁骛的完成我的求学之路,并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幸福和温暖。正是因为他们无私的关爱和支持,使我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让我在勤奋学习的路途中不知疲倦。父母亲的养育和教导之恩重于泰山,我唯有将感谢和感恩之情化作学习和工作的动力,继续孜孜不倦地学习和探索,以期能回报我的父母、亲人和社会。年轻总是美好的,呼啸而过的都是时间。

我的学生时代终于要划上明媚的句号,回望那尚不遥远的两年半研究生求学之路,于我而言它将定格为我心中最宝贵的回忆。

三年前,当我还没我寄出保研材料给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时候,舍友告诉我她收到了面试通知,问我是否同去,就这样,我在没有收到面试通知的时候抱着材料来到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那是来自大草原的我第一次来到首都北京,而很荣幸地被民商法学专业录取开始我的研究生生活。对于北京,对于我的研究生生活并不期待,开始新的.学习生活之前一直带着一种不安,因此在此要首先感谢我的舍友,是他们用自己的热情、开朗为我消除了陌生感,让我慢慢在这里找到归属感。而在北理法学院的近三年的时间里,我感受到了各位老师深厚的学术功底以及人格魅力,在北京各个高校蹭课的过程中也了解到了一定的法学前沿问题,而这些在我就业的过程中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

在研究生生活中最荣幸的事情莫过于师从侯仰坤老师,侯老师不仅在学术上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对于我的论文,哪怕是课程的小论文都会进行逐字逐句的修改,与我进行深刻的探讨,尊重我的观点和想法。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的时候,侯老师远在国外,仍不忘指导和修改我的论文。在我的论文遇到瓶颈时,侯老师更是给予我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关于我的论文通过短信、微信充分的沟通,在了解我的观点和想法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即使是有时差的情况下,侯老师仍然坚持第一时间修改我的论文并反馈给我。我想侯老师在国外的工作也并不轻松,然而在我的论文的修改和指导上却仍坚持第一时间反馈给我。除此之外,侯老师也经常教诲我们深刻的人生道理,他曾经说对于研究生阶段的我们来说,更应该珍惜可谓是最后一段的学生生活,实习赚钱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将来会有很大一部分时间去工作和赚钱,而学习生活一去不复返。这段话几乎影响了我整个研究生生活,扎实的专业知识使得我在找工作面临专业笔试的时候能够得到足够的优势。师者,教书育人,传道解惑也。我想我的导师侯仰坤老师,他做到了,作为他的门下弟子感到骄傲。也对侯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在研究生期间有幸和刘毅老师一同前往政治大学访学交流,让大学之行变得更加有意义。在访学期间,让我更多的学到了人文知识,明显区别于旅行。虽然刘毅老师一直不待见 80 后视为偶像的韩寒,但我认为刘老师可以试图读一下他的杂文,当然这并不影响我赞同王小波先生的书值得一读。我很幸运的在研究生阶段上了刘老师的课,由此养成了很好的阅读习惯,这种广而泛的阅读习惯以及访学期间的学术交流及知识积累也将是我这一辈子的财富。

时光如梭,我的研究生生活,我的学生时代已经进入倒计时,无论我如何不舍我也要离开校园步入社会。而我想社会这所大学还有很多东西等待我去学习。最后,要感谢我的父亲和母亲,感谢他们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财政上对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给予我最充分的信任。

时光荏苒,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是短暂的,不知不觉间,我即将结束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与培养我六年半的母校和恩师告别。2008 年,我来到北京理工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初到良乡校区的我们都还是稚嫩的,我现在依然记得那两年间我们是怀着多么激动和期盼的心情等待着回到中关村校区的日子。也是在这种心情的陪伴下,我一步一步地踏入法学的领域,开始热爱我所学的专业,形成了法律思维,充实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终于在大三那年,我们搬到了中关村校区,这边的生活较良乡更加丰富多彩,近在咫尺的人民大学和国家图书馆本可以成为我们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却竟然被我们浪费掉了。如今在中关村校区,我也已经生活了四年半的时间了,对这里,我再熟悉不过。即使马上就要毕业,就算若干年后回来,我也依然能够清楚的记得我住过的宿舍,吃过饭的食堂,学习过的教室。

本科毕业时,由于获得了保研的名额,我对毕业好像没有特别的感触,但现在不同了,这次是真的毕业了,真的要离开北京理工大学了。这六年半的时间是每个人人生当中最美好、最青春的时光,是北京理工大学的老师和同学们丰富了我们这段青春岁月的记忆。尽管在校期间,我们如何抱怨这个,埋怨那个,但是出了校门,北京理工大学仍然会是我们的家,这里的老师们仍然是关心我们的亲人。

跟随赵秀梅老师学习的研究生阶段,我不仅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知识,还从她身上学习到一种认真、踏实的学习精神。毕业论文写作期间,我在校外实习,赵老师在外地,尽管无法见面交流,但每一封邮件,赵老师都会认真、及时地回复,仔细指导我论文中的每个细节。今天我能完成毕业论文并顺利毕业离不开赵老师这段时间的陪伴和指引,在这里要特别感谢赵老师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对我的包容和照顾。

现在已经是 2014 年,我们即将踏入人生新的征程,但在北京理工大学学习的这段时间,将会是我一生当中永远铭记的美好回忆。除了赵秀梅老师,我还要特别感谢学院的其他老师对我的关照和爱护,感谢亲爱的同学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大学期间能有你们每个人的陪伴,我感到幸福,是你们让我在学习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最后,祝愿每位老师和同学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开心、顺利,祝愿我的母校越办越好,明天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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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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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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