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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发表论文不奖励

发布时间:2024-07-05 18:12:01

怎么看发表论文不奖励

这样挺好的,可以鼓励大家多动手实践。现在大多数的职位晋升都跟论文的发表次数有关,如果发表论文还有奖的话,那就会造成动手能力的缺失。

sci大部分都是收作者版费的,对于质量很好的稿件,杂志社会给一些稿费但是不多,远低于支出版费

科技部明确论文数量不可与奖励挂钩,可能是不想让科研氛围染上不好的风气,比如说为了奖励去买论文或者通过其他不好的途径来获得论文。可能确实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觉得是不合理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有奖励才会有动力,你只有把论文数量和奖励挂钩,各个学者才会去肝论文。其实真正为了研究,为了给国家提建议才去写论文的人很少,基于这一点写论文的都是一些大佬。更多的高校老师和研究生都是为了肉眼可将的奖励才去写论文的,或者是为了职称或者是为了能够毕业。所以如果论文数量不和奖励挂钩,那样可能很多人都不会费心费力的去写论文。

按劳分配不是很合理吗?世界上所有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的事情都应该得到奖励,同理,论文也是如此。写一篇论文是要付出很多心血的,是要面临秃头风险的。既然这么费力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得奖励呢?一个人写了很多篇论文,然后并没有得到什么奖励,那你看在眼里,你还会去写很多篇论文吗?大概率是不会的,因为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论文数量如果不会奖励挂钩,那论文数量有可能会大幅度减少。

有时候,我们不应该把人想象的太伟大,并不是所有人在没有奖励的情况下,还能坚持不懈的写论文,没有奖励的劳动很难坚持下去,而且还是写论文如此枯燥乏味的工作。尽管是科技部是想让学者们专心写论文,不要为了奖励搞歪门邪道,但是这种做法虽然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一定会造成更严重的问题:论文数量的减少。

科技部明确论文数量不与奖励挂钩,这对科研者来说是好事,可以鼓励科研者所作实际的研究,不要总是止步于论文的研究!

发表论文奖励怎么看

大多数科研人员有真才实学拼命追求,但也有不少庸才滥竽充数,主持科研工作的领导必须实行优胜劣汰,不要把经费浪费给混吃混喝的人身上。

让事实说话,让科学技术在经济活动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壮大!国家应该提高教师、医生的工资待遇及社会地位,给优秀教师免费或低价配发房子,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为社会作贡献。

现在从写论文审论文推荐论文到发表论文行成了一条产业链,每一环都有它的套路,而套路很深,为什么有的人一年能发表多篇论文,有的人写的论文始终通国,不过有的学员为了论文急哭写了多次也过不了。审批关,后经高人指点迷津给了一笔感谢费或(好处)?就过关了,如要发表论文在某个刊物,那套路更多,有名气地位的和没名气地位的要发表论文套路不一样,没有名气地位的论文要找一个权威人士合作,才有可能发表。也就是说你的发明成有很大一部份成别人的了,还有专门帮人写论文,帮人过关(过审批)帮人推荐发表的,中介等等乱象太复杂了。

论文可以支撑你报项目,评职称,结题验收,申报奖项,不再单独奖励,可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是打破唯论文论的重要举措,期望尽快落地。只要有论文即奖励,尤其是SCi大奖,现在停止了非常棒!建议立即停止科研项目与职称等挂钩,尤其是国家省市级单位个人申请批准后,以工作指标或其他的方法给下级业务单位下达工作任务指标,给基层太幅度增加工作量。

给全体老师提高待遇不就行了,非得奖励那几个发了几篇没用的论文的?有的专业有的领域发好论文相对容易有的相对难,一刀切只看论文影响因子也不对。真正有能力的人谁在乎高校这点虚头巴脑的研究,能成果转化的都去自己搞公司赚钱了。

现在高校完全的走偏了方向,科研是放第一位的,教学有老师在课堂就可。一批不懂教学的人在瞎指挥教学,一批没受过专业训练的研究生、博士生走上讲台,而且还没有相应的培训,大部高校教师,最基本的教案都不知怎么写…都搞所谓科研、写论文去了。

国家财政资金不应该用来奖励发表论文,个人发表论文,应该自己花钱。如果所发论文确实质量高,且可以转化为科技产品或成果,经国内专家评审后,可以适当补助。其实吧,不是这样的。科技处只说了不能奖励文章。可以换个法子,把文章折算成工作量,和教学工作同等对待,然后按工作量分钱,这样教学科研能够并重。以前是只奖励科研,教学没人弄了。

咱们国家这几年的发展让全世界害怕了,特别是美国,主要原因是科技发展了,科技的进步离不开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这两年美国醒了,开始不择手段打压,没有间谍走狗的配合,他们奈何不了我们,可怕的是走狗无处不在,国家主要领导还不明白的话,等反应过来就晚了,后果不堪设想。

教科书里的知识至少是5年前的成果,而且是中规中矩的成果。如果不做科研紧盯前沿知识,教出来的学生肯定是跟不上这个专业时代发展方向。科研提升教师水平,提升教学水平,提升学生认知。为什么大学有好坏,就是紧盯专业发展前沿的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的。

个人觉得发论文可以象征性的奖励,比如一年不要超过多少钱,另外奖励文章的质量需要重点把控。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科研成果的表达本来需要文章,也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不需要片面追求文章奖励,作为份内事就好!

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国家已经不缺数量了。现在要的是质量。如果基于论文发奖金,会造就大量着眼于短期利益的灌水论文。那些高精尖的课题无人愿碰。而如果论文本身质量很高,它会带来很多连带利益。另外,教师工资也在逐年上升。在六亿人月薪1k的情况下,教师的工资已属可观。再说,你说教师都有家国情怀,那教师能不能放着论文奖励不要,不搞短期功利研究,转而去研究国家真正需要的文章呢?

顺便反应下高校教师占用学生论文一作的行为,甚至占用学生专利第一发明人的行为,这绝不是少数,有相当一大部分学生会为了顺利毕业而忍气吞声,希望可以为他们鸣不平!

不唯论文,是不唯数量,而是唯质量;不唯SCI,还是唯质量,不唯“洋刊”;现在全球学者都用英文发表文章,但终有一天,国外学者学中文,用中文发表文章;科研成果表达方式有很多种方式,论文只是其一;通过论文奖励挣钱,更不是科研的初衷了,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投入尚可计算,投入论文的科研经费确实巨大的无法计算的,同样的论文国内中文发表,读者会更多,作用会更大。

再补充一点,尤其是对普通高校来说,取消科研奖励,对愿意做科研的人来说,打击太大了!这类型的高校其实是缺乏"破四唯"之后的评价能力的。可以预见,对这一类型的高校中本身就不强势的科研群体来说,几乎是毁灭性打击!!而且普通高校其实在中国占大多数!!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2、论文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需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 (《科学引文索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6、电子刊物、内部刊物、学术交流文章等原则上不予奖励。

论文奖励来看,强制论文不允许奖励,对一线工作者科研热情打击很大,对行政人员、科研寡头来说没什么影响

这样挺好的,可以鼓励大家多动手实践。现在大多数的职位晋升都跟论文的发表次数有关,如果发表论文还有奖的话,那就会造成动手能力的缺失。

不奖励论文发表

我认为是好事情。因为这可以让科研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一个专业方向,保证论文的质量。

近日,有关部门下发了一则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严查违背科研诚信行为,明确提出: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素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能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的发表;对于学术关、诚信关要严格把关,确保发论文的严谨性和真实性;对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国科发监〔20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时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管理,强化责任传导,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重大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及结果须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工程等的,应同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每年年底要通过国家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本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情况。

三、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督促项目团队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团队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

六、加强对本单位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展的审核把关,确保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督促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导师等对拟发表的论文严格把好学术关、诚信关,确保发表的论文严谨规范、数据真实。

七、及时主动纠正本单位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八、各有关单位在申请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等时要对落实本通知确定的主体责任事项作出明确承诺,在申请时尚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应说明情况并承诺改正。

九、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各有关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批复相关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重点核验范围。对不实承诺或违背承诺的,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获得科研活动审批”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前,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该单位申请的科技活动不予受理。

十、各有关单位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将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近日,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查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具体政策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国科发监〔20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时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管理,强化责任传导,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重大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及结果须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工程等的,应同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每年年底要通过国家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本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情况。

三、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督促项目团队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团队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

六、加强对本单位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展的审核把关,确保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督促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导师等对拟发表的论文严格把好学术关、诚信关,确保发表的论文严谨规范、数据真实。

七、及时主动纠正本单位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八、各有关单位在申请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等时要对落实本通知确定的主体责任事项作出明确承诺,在申请时尚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应说明情况并承诺改正。

九、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各有关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批复相关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重点核验范围。对不实承诺或违背承诺的,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获得科研活动审批”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前,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该单位申请的科技活动不予受理。

十、各有关单位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将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平时我们最常见的就是抄袭啦,除了抄袭之外,还有代稿,其他人员过度参与等,这些都算。中国科研评价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任重而道远啊。

发表论文不奖励

1调整后的奖励政策适用于2012年1月1日起发表的SCI、EI论文。对查询不到影响因子的期刊,不再纳入2012-2014年奖励期刊目录;对处于所在学科期刊排名后50%的,予以降档处理;2、对未达到A、B档要求(3倍以上的为A档;1.5至3倍的为B档)而被院系升档,且发文数超过15篇的期刊予以相应降档处理;3、对入选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公布的“十年我国高被引论文中被引次数最高的10篇论文”以及“中国最具影响百篇国际学术论文”的,予以重点奖励,对其它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与国外合作发表的A档论文,交大为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二作者单位的也予以奖励; 4、本轮调整后的特别期刊共30本,其中,特别综合2本,特别专业28本;A档期刊379本;B档期刊973本,总计1382本;

科技部明确论文数量不与奖励挂钩,这对科研者来说是好事,可以鼓励科研者所作实际的研究,不要总是止步于论文的研究!

这样挺好的,可以鼓励大家多动手实践。现在大多数的职位晋升都跟论文的发表次数有关,如果发表论文还有奖的话,那就会造成动手能力的缺失。

我认为是好事情。因为这可以让科研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一个专业方向,保证论文的质量。

论文发表不奖励

1调整后的奖励政策适用于2012年1月1日起发表的SCI、EI论文。对查询不到影响因子的期刊,不再纳入2012-2014年奖励期刊目录;对处于所在学科期刊排名后50%的,予以降档处理;2、对未达到A、B档要求(3倍以上的为A档;1.5至3倍的为B档)而被院系升档,且发文数超过15篇的期刊予以相应降档处理;3、对入选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公布的“十年我国高被引论文中被引次数最高的10篇论文”以及“中国最具影响百篇国际学术论文”的,予以重点奖励,对其它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与国外合作发表的A档论文,交大为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二作者单位的也予以奖励; 4、本轮调整后的特别期刊共30本,其中,特别综合2本,特别专业28本;A档期刊379本;B档期刊973本,总计1382本;

这样挺好的,可以鼓励大家多动手实践。现在大多数的职位晋升都跟论文的发表次数有关,如果发表论文还有奖的话,那就会造成动手能力的缺失。

论文奖励来看,强制论文不允许奖励,对一线工作者科研热情打击很大,对行政人员、科研寡头来说没什么影响

我觉得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对于论文发表获益的是这个人本身还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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