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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的逆二次幂定律

发布时间:2024-07-02 09:10:43

论文发表的逆二次幂定律

幂次法则(power law)  个体的规模和其名次之间存在著幂次方的反比关系,R(x)=ax-b。其中,x为规模(如:人口、成绩、营业额…),R(x)为其名次(第1名的规模最大),a为系数,b为幂次。  当二边均取对数(log)时,公式成为log(R(x)) = log(a) – b˙log(x)。若以log(R(x))为X轴,log(x)为Y轴,其分布图呈直线,斜率为负。斜率之绝对值越小,代表规模差异越小。  幂次法则的现象在100多年前即被发现。许多的经验研究发现,诸如都市人口、网站规模、(英文)字汇出现频率、国民生产毛额…,均呈现幂次法则现象(http://www.isoc.org/inet2000/cdproceedings/2a/2a_2.htm)。其中,最有名的是Zipf’s Law,其幂次为-1 (http://linkage.rockefeller.edu/wli/zipf/)。  幂次法则也是复杂系统(complex systems)重要的「自组织」(self-organization)现象。  复杂系统的六个特性:不存在总体生长控制规则、分散的个体互动、呈现阶层式结构、动态演化过程、不断出现新奇现象、不均衡状态。 Log(x) Log(R(x))  个体的非线性(方程式)互动关系所构成的复杂系统,却可能在总体面呈现简单的形式规则(自组织现象)。幂次法则便是其中一个很常见的现象。  「都市体系」之研究:(1)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Walter Christaller提出「中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2)1949年,Zipf提出「等级大小法则」(rank-size rule)。 取材自: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xw3ndBBGawgBlXZ21gt./SIG=126531j0d/EXP=1175570023/**http%3A//www2.volstate.edu/kbell/Figures/CtrlPl6.gif  1996年,Krugman以美国城市进行实证分析,发现:美国於一百年(1890-1990)间所形成之130个城市,呈现斜率接近-1的幂次关系。  Krugman, Paul(1996) The self-organizing econom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lackwell Publishers Inc. 国内之研究 于如陵,赖世刚(2001),「聚落体系形成之电脑模拟实验—以报酬递增观点为基础之探讨」,台湾土地研究,第三期,台北。  赖世刚,高宏轩(2001),「都市复杂空间系统自我组织临界性之初探」,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学报,第十期,第31-44页。  赖世刚,陈增隆(2002),「厂商聚集的区域锁定效果:递增报酬的模拟观察」,地理学报,第31期,第17-34页。  薛明生,赖世刚(2002),「人口时空分布幂次定律的普遍性与恒常性—台湾本岛实证研究」,台湾土地研究,第五期,台北。

幂次法则 "幂次法则"也叫“80-20法则”,由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在1906年提出,他认为: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是次要的。 幂次法则指的是事物的发展,其规模与次数成反比,规模越大,次数越少。 我是从硅谷投资教父彼得·蒂尔的《从0到1》中习得这概念的。彼得·蒂尔认为不论是投资还是生活都遵循幂次法则, 即20%的关键事物带来80%的收益,所以我们要把精力专注在最有价值的事情上。 《从0到1》是他多年投资心得总结,被视为硅谷圣经。这位创建了PayPal并投资Facebook、LinkedIn、SpaceX、Yelp等优秀互联网公司的传奇人物如何成为人生赢家。二八定律 (也被称为80/20 法则、关键少数法则、八二法则、帕累托法则), 是指约仅有20%的变因操纵着80%的局面。 此概念起源于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弗雷多·帕累托在洛桑大学注意到了80/20的联系,例如:意大利约有80%的土地由20%的人口所有、80%的豌豆产量来自20%的植株等等。二幂次法则是横向对比,二八定律是纵向对比。 二八定律被大家熟知,而幂次法则则很少有人涉及,两者很容易混淆,想两者有一个共同点是20/80,区分其实很容易。 如何准确的理解? 举个例子:假如你读了100本不同的书,对你而言最重要的是20本——这是幂次法则。当你读的每一本书20%是对你有意义的有价值的——这是二八法则。 除了经济学学术领域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它并不是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够分辨得出20/80的关系。成为或者掌握那20%并指导我们的生活。 想起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计谋都是无用的”,那80%就是花里胡哨的部分。 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 仔细分析我们的生活: 生活: 一天的时间,只有20%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可能还不到,而80%都是浪费的,或者辅助20%的。 工作:你所做的工作只有20%是在创造价值的,其它时间都是辅助或者浪费了。 我工作是做BTO销售的,对于我而言每天最多能拜访两个主要客户,每位客户有意义的沟通不会超过30分钟,所以我工作一天有意义的只有1 h,其它时间要么是为了辅助这一个小时,要么被浪费了。 阅读: 你所阅读的书籍只有20%是对你有意义的,其它对于你来讲早已经忘记了。 我最近复盘度过的几本书,关于阅读技巧方面《如何快速阅读》和《如何阅读一本书》这两本书洋洋洒洒两大本,去年年初的时候仔仔细细读了好几遍,但真正影响到我阅读的只有20%都不到,但是这20%确对我改变很大。其它的书籍也是……会议: 每场会议20%是对你有意义的,而80%是在浪费你的时间。经常参加头马的会议,如果是线下会议那么路上来回一共需要4h,这4h的投入,真正对于我来讲只有20%和我有关系或者有价值的,可能还不到。 …… 需要学会的不仅是要找到20%的事情,并完成20%对你有意义的事情,也要学会怎么应对80%,除了能避免的,有的是我们无法避免的。 对于不可避免的该怎么办? 这部分是无法避免的,比如你上班的过程中,但不要把这部分时间也划分到你的工作里,这样你会觉得你工作效率太低下,没有意义,你没办法集中精力!这个时候你你可以用来欣赏路边的风景,可以用来阅读,可以用来思考,可以用来了解这个社会,可以用来给自己休息……总的如果你觉得你整天很忙碌或工作很混乱,那么可以试着找到20%和80%,并用不同的方法对待。 那么请好好分析一下自己生活、工作中哪些事是20%,哪些事是80%,并开始行动!

论文合理二次发表定义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

说实话 很多都是这个现象!只不过一稿的换成多稿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我做这行时间也不短了,这都是我做这么久以来的总结。

关键看你的文章发表在什么样的杂志上,如果是省级以上,被期刊网全文收录的话,那就肯定能查到了,不能第二次发表的哦。你发的是什么杂志,题目是什么我帮你查查

发表过的文章 当然不能在发,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文章是能查得到的

二次发表论文

这个需要要看你和当时上传的网站签约没签约了。如果当时已经签约了的话,是否签约网站是首发。如果是的话,想要投放,需要要经过投放官网的同意才行。发表的时候肯定会有个是否本站首发。如果点了的话就是属于签约了。这个是可以商量的,如果你在他们那没盈利你完全可以投放到杂志社去。

1 要看在哪里发表的,网上发表也分很多种2 如果是自己的博客,那么 版权还在自己这里当然可以发表啊3 如果投递到网络杂志那里,也要看下他们的规定,如果允许多次投稿的话,也是可以投杂志社的

1:网络上的只要作者著名不得转载,杂志未通过作者授权,那就是违反知识产权(前提是此作者的文章是原创的,不是的话没用)2:杂志发表的文章发到网络上,还是违反,授权是可以的。要经过作者同意,才能出书。3:如果跟杂志社有协议,如果接受你的文章,你不能再转给其他地方的话,那就不能放在网上。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二次论文发表

是可以的,如果8篇论文是从同一批实验中出来的,那么它们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共同的主题和结论,但也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和结论。这样,这8篇论文就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从而更好地探讨和解释实验结果。

从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合理二次发表条件:

1、作者必须经得两个期刊的同意,应给二次发表的期刊提供首次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2、首次发表的优先权应得到尊重,二次发表应在首次发表后一周以上(除非两个期刊之间有协议)。

3、二次发表的论文应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通常是缩写本即可。

4、二次发表的版本应忠实反映首次发表。

5、二次发表的标题页,应采用脚注形式,向读者、同行及文献检索机构表明,该文已经全部或部分发表过,并指出首次发表的出处。

主要还是看论文的写法。1)如果写的时候,是从不同的角度,那完全可以。2)如果纯粹是为了多发论文,那显然不行。绝大多少学术期刊,都有篇幅限制。如果你的试验内容非常多,有意思的试验结论一篇放不下,完全可以再来一篇。不过另一篇写的时候要找好角度,不然还是很容易被拒的。

不可以 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

论文二次发表

网上发表的还可以投杂志社,版权归原作者和杂志社,杂志上发表的也可以传到网上去,版权也是归作者和杂志社。不过,文章的原作者拥有的版权是优先于杂志社的

不可以虽然论文是你自己的 但是当它第一次被发表以后 版权是属于出版社的 而不是你的 如果你要借用其中的数据和突破 都需要得到第一个出版社得允许 除非你直接进行引用但是当你重复发表的时候 已经在实质上构成了对第一家出版社的侵权 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 也是现在全球范围内科研圈的严打对象

1 要看在哪里发表的,网上发表也分很多种2 如果是自己的博客,那么 版权还在自己这里当然可以发表啊3 如果投递到网络杂志那里,也要看下他们的规定,如果允许多次投稿的话,也是可以投杂志社的

1:网络上的只要作者著名不得转载,杂志未通过作者授权,那就是违反知识产权(前提是此作者的文章是原创的,不是的话没用)2:杂志发表的文章发到网络上,还是违反,授权是可以的。要经过作者同意,才能出书。3:如果跟杂志社有协议,如果接受你的文章,你不能再转给其他地方的话,那就不能放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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