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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职称评审论文发表

发布时间:2024-07-01 16:51:00

电力行业职称评审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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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科园月刊》可以发表高级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本专业范围内至少一门学科具有独到见解;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掌握《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电力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与建设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熟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2)担任过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专项、专题或二级课题负责人,并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 (3)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4)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国家级至少一项,省、部级至少二项); (5)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组织推广科研成果不少于二项,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为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6)有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的经历,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7)曾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过二项以上国际合作项目,或作为分项、分专题负责人之一,参加过一项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规划、设计项目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电厂、水库、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项目的工作(或任三个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或曾为大、中型项目编制标书并中标; (2)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大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全过程,或作为专业项目负责人参与中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二项以上; (3)曾承担二项以上大、中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具有可考证的重要技术性建议被采纳;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5)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7)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且三项以上(主要参加四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进行施工建设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担任过大型水利电力工程专项施工建设任务的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或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与监理,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负责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施工与建设监理项目三项以上,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种以上施工技术方法,曾开发和应用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材料进行科学施工建设,并取得明显成绩;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 (5)曾参加大、中型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报告与监理规划的论证、审查、鉴定,并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 (6)根据施工标准编制各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按招标承包制的要求,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标书、承包合同三份以上; (7)曾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与调整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中各专业、各施工工序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工作中,妥善协调各专业管理间的关系,并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灌排泵站、供水站、大江大河堤防等)或中型水电站及地区电网的全面技术工作,或担任重点技术改造、水工建筑物加固改建、自动化工程等项目的负责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省(部)级水利电力管理、防汛、水文、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等工作中,为某一方面业务技术带头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4)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要承担者完成过省级重点江河、重点工程的水情预报、防洪调度、站网规划、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及资料整编、水环境评价及资料整编、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水文自动化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6)曾有独立组织主管项目的工作实践,并有对大、中型工程项目在运行管理中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估鉴定的经历,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业绩与成果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获奖者,或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或三等奖不少于二项的主持人; ④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通过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被同行专家认定为国内先进水平; ⑤主持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三项; ⑥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或报告不少于二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⑦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的不少于二项; ⑧获得水利电力科研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一篇以上; ③在重要学术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④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⑤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定为有创见,或达国内先进水平。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优秀设计奖二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三等奖二项以上的获奖者; ④主持完成的大型项目中,专业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二份,或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三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⑤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的标书及承包合同被采纳,或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项目标书已中标并承揽工程项目。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项目的生产、专题、科研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创新或达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优质工程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④在施工与建设监理中,主持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水库的专项项目,或1千万立方米库容的水库,或1.5万千瓦装机的水电站,或万亩以上的灌区等工程,已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⑤主持或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已被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作为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或专项工程的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并科学地组织管理,使工程提前完工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⑦在水利电力施工技术方面取得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总结、技术专题报告等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以上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含优秀论文奖)三等以上奖的获奖者; ③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或在工程管理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被采纳实施二项以上,并使生产运行水平明显提高; ④主持或主要编写的行业标准、本部门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被采纳或颁行,实施后效益显著; ⑤主持完成的生产运行或本专业的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三份以上,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经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⑥主持排涝面积在15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管理单位; ⑦主持或主要参加排涝面积在60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0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质工程。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实用价值或推广价值; ④独立编写的技术总结、生产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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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要保证,抄袭率不能超过30%,杂志社都会先做查重的;论文格式要合期刊杂志社的胃口,每个期刊的要求不一样,可以先找早发表网问。

电力行业发表职称论文

原创性要保证,抄袭率不能超过30%,杂志社都会先做查重的;论文格式要合期刊杂志社的胃口,每个期刊的要求不一样,可以先找早发表网问。

《广东科技》《科园月刊》可以发表高级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本专业范围内至少一门学科具有独到见解;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掌握《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电力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与建设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熟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2)担任过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专项、专题或二级课题负责人,并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 (3)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4)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国家级至少一项,省、部级至少二项); (5)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组织推广科研成果不少于二项,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为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6)有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的经历,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7)曾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过二项以上国际合作项目,或作为分项、分专题负责人之一,参加过一项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规划、设计项目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电厂、水库、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项目的工作(或任三个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或曾为大、中型项目编制标书并中标; (2)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大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全过程,或作为专业项目负责人参与中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二项以上; (3)曾承担二项以上大、中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具有可考证的重要技术性建议被采纳;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5)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7)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且三项以上(主要参加四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进行施工建设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担任过大型水利电力工程专项施工建设任务的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或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与监理,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负责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施工与建设监理项目三项以上,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种以上施工技术方法,曾开发和应用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材料进行科学施工建设,并取得明显成绩;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 (5)曾参加大、中型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报告与监理规划的论证、审查、鉴定,并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 (6)根据施工标准编制各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按招标承包制的要求,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标书、承包合同三份以上; (7)曾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与调整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中各专业、各施工工序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工作中,妥善协调各专业管理间的关系,并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灌排泵站、供水站、大江大河堤防等)或中型水电站及地区电网的全面技术工作,或担任重点技术改造、水工建筑物加固改建、自动化工程等项目的负责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省(部)级水利电力管理、防汛、水文、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等工作中,为某一方面业务技术带头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4)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要承担者完成过省级重点江河、重点工程的水情预报、防洪调度、站网规划、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及资料整编、水环境评价及资料整编、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水文自动化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6)曾有独立组织主管项目的工作实践,并有对大、中型工程项目在运行管理中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估鉴定的经历,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业绩与成果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获奖者,或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或三等奖不少于二项的主持人; ④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通过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被同行专家认定为国内先进水平; ⑤主持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三项; ⑥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或报告不少于二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⑦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的不少于二项; ⑧获得水利电力科研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一篇以上; ③在重要学术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④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⑤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定为有创见,或达国内先进水平。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优秀设计奖二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三等奖二项以上的获奖者; ④主持完成的大型项目中,专业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二份,或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三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⑤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的标书及承包合同被采纳,或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项目标书已中标并承揽工程项目。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项目的生产、专题、科研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创新或达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优质工程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④在施工与建设监理中,主持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水库的专项项目,或1千万立方米库容的水库,或1.5万千瓦装机的水电站,或万亩以上的灌区等工程,已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⑤主持或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已被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作为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或专项工程的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并科学地组织管理,使工程提前完工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⑦在水利电力施工技术方面取得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总结、技术专题报告等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以上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含优秀论文奖)三等以上奖的获奖者; ③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或在工程管理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被采纳实施二项以上,并使生产运行水平明显提高; ④主持或主要编写的行业标准、本部门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被采纳或颁行,实施后效益显著; ⑤主持完成的生产运行或本专业的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三份以上,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经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⑥主持排涝面积在15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管理单位; ⑦主持或主要参加排涝面积在60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0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质工程。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实用价值或推广价值; ④独立编写的技术总结、生产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电工就是指电力、电气等工程等专业的简称,评定高级电工技师的职称都要写作技术论文。我整理了电工高级技师技术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电工高级技师技术论文篇一:《试谈电工技术实验装置常见故障维修》摘 要文章 总结 了电工技术实验装置常见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及维修 方法 ,包括可调直流稳压电源、三相电源、IGBT元器件等常见故障,总结了诊断故障和处理故障问题的一般步骤和方法。并分析了设备维护的若干原则,对日常电工设备的日常维护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关键词】电工技术实验装置 故障分析 维修方法1 常用的故障排除方法1.1 常见故障在进行电工技术实验时,经常会碰到一些故障情况。如果对这些故障形式及原因不熟悉,就无法判定故障原因顺利解决故障,从而影响实验的进行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通过对大量的电工技术实验中出现的故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我们发现了以下一些常见的、典型的故障形式:① 电源故障 。这主要表现为电源给电工技术实验装置提供的电压不稳定,偏高或偏低,同时交流电源电流相位不符合要求。②线路故障。在电工技术实验中线路故障比较常见,主要表现在导线连接错误造成的短路和线路接触点接触不良造成的断路。此外,线路故障还有可能形成局部漏电等不良影响。③元器件故障。元器件本身的故障也是造成电工技术实验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有些比较敏感、对实验条件要求比较严格的元器件,一旦其试验方式不符合要求或实验环境达不到标准,就有可能造成元器件出现故障,影响实验进程。1.2 故障的排除步骤通过长期对实验故障形式的分析和研究,并结合实际故障维修中的 经验 ,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分析、判断和处理电工技术实验中常见故障的方式和步骤:1.2.1 调查研究当我们在电工技术实验中遇到故障时,首先就是要仔细观察出现故障的部位、故障的形式及相应的异常现象状况。例如,如实验装置出现发热、散发刺鼻气味、振动异常剧烈、噪音较大等异常现象时,我们就可以通过自身的感觉器官对故障现象、位置及性质做个大致的分析判定,为后续的分析处理提供参考。1.2.2 故障分析判断在以上对实验故障的情况做了初步判断后,我们就要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故障原因、位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判断。为此,我们可以运用故障排除法来进行。例如在切断或短接故障电路的某一回路或元器件时,测量该回路或元器件的电流、电压值是否符合理论值,进而一步步分析确定回路故障位置。同时,为了判定某一元器件是否出现故障或异常,可以将其用正常元件代替检测,比较前后回路电压、电流参数是否一致来判断。1.2.3 故障维修通过上述步骤探明故障原因及位置后,就要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如果是由于实验元器件出现故障,必要时就要更换正常元件代替实验。如果是回路短路或断路故障,就要重新连接电路并测试正常后才能继续实验。为了不影响实验的进程和结果,在对实验故障进行维修时要尽量采取直接有效、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要重新设计电路结构和使用可靠度高的元器件,并在排除的所有故障后才可以重新开始实验。

电力评职评审论文发表

可以发表在《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华电技术》等。关于职称论文: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希望晋升中级职称的,那也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公开发表到省级刊物上晋升高级职称(高讲,副教授,高工):晋升高级职称的,则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五篇,公开发表,其中三篇发表到国家级刊物,两篇发表到省级刊物。如果名额有限,还需要核心刊物发表几篇。一般字数的要求根据具体省份而定,有的是三千多字,有的是二千多字,不一定的。关于论文发表的小常识:发表论文前,首先确认你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可以查到。只有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才是正规期刊。现在很多单位或学校评职称对期刊的要求除了是正刊外,还要求能在一些学术网站上可以查到。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维普资讯。一般只要被中国知网收录就是没有问题的。评职称肯定可以用的。

外语拿到考试合格证(三年有效),其他都是考核范围及评审范围。如果初级职称已经满5年,就有资格参加中级职称评定

国家电网中级职称评审如下:中级职称评审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申报材料如下: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专业论文要求:业务工作总结要求: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电力评职称论文发表

可以发表在《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华电技术》等。关于职称论文:晋升中级职称(讲师,工程师):希望晋升中级职称的,那也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公开发表到省级刊物上晋升高级职称(高讲,副教授,高工):晋升高级职称的,则需要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五篇,公开发表,其中三篇发表到国家级刊物,两篇发表到省级刊物。如果名额有限,还需要核心刊物发表几篇。一般字数的要求根据具体省份而定,有的是三千多字,有的是二千多字,不一定的。关于论文发表的小常识:发表论文前,首先确认你发表的论文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可以查到。只有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才是正规期刊。现在很多单位或学校评职称对期刊的要求除了是正刊外,还要求能在一些学术网站上可以查到。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万方数据库,维普资讯。一般只要被中国知网收录就是没有问题的。评职称肯定可以用的。具体的发表事宜你可以向我咨询,空间里有相关的资料你可以参阅一下的。

在期刊上发表,需要根据你的专业和要求来选择期刊,比如建筑、经济、医学等等。对论文上网有没有要求,比如知网、万方、维普等。建议在参加评审前1-2年准备好论文。具体以当地评审要求为准。发表论文前一定要查看自己省份对评审论文的要求,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文章字数在2000~5000 字左右。每个单位对于评职称都会有相关的文件要求,比如:论文必须发表在国内正规刊物上,有CN刊号和ISSN刊号,或者明确强调需要知网、万方等数据库收录的刊物,这些都是要求。提前搞懂这些要求,才能更好地按照要求去准备论文。要了解清楚时间,这里说的时间,包含:版面时间、见刊时间、上网时间三个。(1)版面时间:每家杂志社都会提前收稿,或者收稿很慢,如果组稿编辑告诉你22年12月版面,1月出刊,则意思就是你的论文会刊登在22年的12月版面上,为什么说这个问题,因为有的用人单位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当年内,所以即使它是1月出刊,但是版面在22年12月,也是符合单位评职称要求的;(2)见刊时间:见刊时间就是作者看到论文发表被刊登在杂志里的时间,因为单位在评职称事,都会要求拿上论文发表所在刊物杂志,所以见刊时间很重要;(3)上网时间:上网就是我们说的论文被数据库(知网、万方、维普、龙源等)收录了,上网时间一般在见刊时间1-3个月内,了解这个时间,是因为有的单位对于论文发表的认可,单单见到刊物是不算的,必须要被数据库收录了才能评职称。

《广东科技》《科园月刊》可以发表高级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本专业范围内至少一门学科具有独到见解;从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掌握《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电力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与建设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应熟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全过程地承担过一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2)担任过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专项、专题或二级课题负责人,并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 (3)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三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4)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国家级至少一项,省、部级至少二项); (5)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组织推广科研成果不少于二项,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为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6)有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的经历,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7)曾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过二项以上国际合作项目,或作为分项、分专题负责人之一,参加过一项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完成规划、设计项目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电厂、水库、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项目的工作(或任三个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负责人),或曾为大、中型项目编制标书并中标; (2)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大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全过程,或作为专业项目负责人参与中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电力规划二项以上; (3)曾承担二项以上大、中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论证、审查、鉴定,具有可考证的重要技术性建议被采纳;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5)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主要参加三项以上); (7)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且三项以上(主要参加四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进行施工建设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担任过大型水利电力工程专项施工建设任务的负责人或监理工程师,或曾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与监理,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负责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施工与建设监理项目三项以上,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种以上施工技术方法,曾开发和应用二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材料进行科学施工建设,并取得明显成绩;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 (5)曾参加大、中型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报告与监理规划的论证、审查、鉴定,并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 (6)根据施工标准编制各时段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按招标承包制的要求,编制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标书、承包合同三份以上; (7)曾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与调整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中各专业、各施工工序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工作中,妥善协调各专业管理间的关系,并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工程师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灌排泵站、供水站、大江大河堤防等)或中型水电站及地区电网的全面技术工作,或担任重点技术改造、水工建筑物加固改建、自动化工程等项目的负责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省(部)级水利电力管理、防汛、水文、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等工作中,为某一方面业务技术带头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4)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一项以上(主要参加三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要承担者完成过省级重点江河、重点工程的水情预报、防洪调度、站网规划、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及资料整编、水环境评价及资料整编、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水文自动化建设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6)曾有独立组织主管项目的工作实践,并有对大、中型工程项目在运行管理中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估鉴定的经历,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三)业绩与成果 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专业科技奖、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获奖者,或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或三等奖不少于二项的主持人; ④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通过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被同行专家认定为国内先进水平; ⑤主持不同类型的新技术成果推广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三项; ⑥主持完成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或报告不少于二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⑦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的不少于二项; ⑧获得水利电力科研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一篇以上; ③在重要学术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④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⑤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定为有创见,或达国内先进水平。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优秀设计奖二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三等奖二项以上的获奖者; ④主持完成的大型项目中,专业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二份,或中型项目的技术报告不少于三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⑤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的标书及承包合同被采纳,或主持编制的大、中型工程项目标书已中标并承揽工程项目。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由本人直接参加的省(部)级项目的生产、专题、科研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创新或达省(部)级先进水平。 3.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国家科技进步奖、优质工程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科技奖、优质工程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③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④在施工与建设监理中,主持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水库的专项项目,或1千万立方米库容的水库,或1.5万千瓦装机的水电站,或万亩以上的灌区等工程,已竣工并投入生产,运行正常,未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问题; ⑤主持或参加编写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已被主管部门采纳颁行; ⑥作为省(部)级项目的主持人或专项工程的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并科学地组织管理,使工程提前完工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⑦在水利电力施工技术方面取得国家专利二项以上。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④主笔编写的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总结、技术专题报告等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以上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4.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工程师任职期内,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省(部)级科技奖、优秀设计奖的获奖者; ②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或专业科技奖(含优秀论文奖)三等以上奖的获奖者; ③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奖)以上的获奖者,或在工程管理中,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被采纳实施二项以上,并使生产运行水平明显提高; ④主持或主要编写的行业标准、本部门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等,被采纳或颁行,实施后效益显著; ⑤主持完成的生产运行或本专业的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三份以上,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经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行业先进水平; ⑥主持排涝面积在15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秀管理单位; ⑦主持或主要参加排涝面积在60万亩以上或灌溉面积在50万亩以上及相应级别的农田水利工程,工程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被上级主管部门评为优质工程。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②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 ③在国际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过论文不少于二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评为有实用价值或推广价值; ④独立编写的技术总结、生产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至少有二篇被专家评为有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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