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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署名案例

发布时间:2024-07-04 07:22:44

论文发表署名案例

2015毕业论文署名写作格式

1.单位署名:

单位一般指作者从事本文工作时的单位。单位署名应标明所在省市的'全称,便于编辑、读者与作者进行联系。单位署名的数量一般不超3个,署名位置应居文题之下,作者署名之前,居中书写,并与作者署名之间留空一格。单位名称前还应标明邮政编码。

2.作者署名:

作者署名必须遵守道德,实事求是,署名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表示对文章负责。论文作者一般指下列人员:

(l)课题的提出者及设计者;

(2)课题的主要执行者;

(3)进行资料收集并做统计处理的人员;

(4)论文的主要撰写和修改者;

(5)对论文主要内容能承担全部责任,并能给予全面解释和答辩的人员。

3.署名注意事项:

(l)每篇文章作者署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人,并以参加主要工作者为限;

(2)作者署名顺序,视其在工作中贡献的大小而定。通常第一作者应是研究工作的主要设计、执行及论文的主要撰写人。署名时不应搞无劳挂名或照顾关系。当作者署名顺序有异议时,应征得主要作者的同意方可改动。指导者一般列于最后,或在文末注上“致谢”,但均需征得本人同意;

(3)在论文发表之前,参加研究者如已调往其他单位(如进修人员等),可在署名末尾右上角加注符号,并在同页脚注中说明;

(4)署名必须用真名.不得用化名、笔名和假名,以示文责自负,如为集体成果,应在文末之前,写上执笔人或整理者姓名,便于读者咨询和联系。

学术论文署名的方法:

1、主要收集数据者,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执笔撰写文稿。作为第一作者。

2、课题负责人参与整个研究过程,数据分析讨论,文稿修改等。作为通讯作者。

3、所有本研究组的硕士、博士、博士后,凡是在本研究组学习工作期间受到研究组的相关经费支持而获得的所有数据和相关资料,在撰文发表时,第一单位必须是实际研究单位。

4、研究组任何成员(无论离开的还是在学的),在发表与本组相关的学术论文时,成稿后必须经过本研究组的讨论和集体修改,方可投稿。任何人在没有通过研究组的修改讨论时,都不得擅自投稿。

5、进入本研究组的博士生、博士后,在总结发表其在硕士期间和博士期间的数据时,作者单位都要署原工作和学习单位,通讯作者原则上是原导师。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署名容易出现的错误:

1、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

2、不能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的原则,而是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没有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不是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冒用作者署名。

3、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应在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参考资料:

国际检验医学期刊杂志-论文的署名原则

改革网-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共同发表论文署名国际惯例

学术研究的开展和成果论文的撰写往往涉及很多参与者。某些(或者全部)参与者可能作为“作者”出现在与最终论文相关的作者列表上,而明确谁是真正的“作者”(而不是诸如“担保人”或者“顾问”)至关重要。对作者身份的明确和确认是至关重要的因素,能够表明论文本身真正反映了与之相关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让我们看看在考虑作者署名时需要注意的一些要点。1、作者列表。署名及作者姓名出现的先后顺序应该在论文写作开始之前就做出决定,但是要考虑到这些情况可能出现变化(这取决于各位参与人的实际参与情况)。2、如何定义“作者角色”?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CMJE)在其网站上提供了指南,可以去其网站查看。尽管这些指南适用于医学专业,但关于作者角色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学科。只有做出实质性知识贡献或者撰写手稿的人员应纳入作者列表。安排病人做研究,或者提供资金或者起到行政监管作用的人不足以纳入作者列表;做出此类贡献的人应出现在致谢章节。募集资金、收集数据或者对研究小组进行一般监管的人不是作者。如果作者之外的其他人员,比如科学作家或者公司员工(包括医药代表)参与了论文写作,必须披露这些参与人员。3、作者是委员会。如果某个多中心组织进行了研究,该小组应指定一个写作委员会对手稿直接负责。该委员会应完全满足ICMJE(针对医学)确定的作者/供稿人标准。期刊编辑可能会要求委员会作者填写针对期刊的作者和利益冲突披露表。提交一个组织撰写的手稿时,通信作者应明确说明首选引用文献,列出各个作者以及组织名称。(其他人员列入致谢章节。)4、作者出现顺序的国际惯例。完成主要工作的人员排在第一位其余人员按贡献大小排序组织领导/主管排在最后组织领导/主管:必须对工作进行审批的人员提供资金人员对项目进行指导的人员不接受荣誉或捐赠作者5、“通信作者”。在整个出版流程中对手稿负责的人在各个阶段担任“记时员”角色作为期刊和论文其他所有作者之间沟通的首要联络人负责确保所有作者在提交论文之前都审阅并批准了手稿的最终版本将手稿上传到在线提交网站转发来自期刊的通信邮件(例如编辑处理信,审稿人报告)确保满足如下期刊要求:转发版权相关表格,确保每个人都及时填写完毕并返回转发校样给相关人员审核回答问题6、应该对谁“致谢”?通常应感谢以下几类人:为作者提供技术支持的人和你以及其他作者讨论想法并给出建议的人阅读论文最初草稿并给出反馈意见的人以及:研究对象提供资金来源的人7、署名披露和利益冲突申明。期刊一般希望作者遵守严格的政策,签署与署名相关的文件,并做出利益冲突申明。ICMJE也提供了关于后者的有用信息,感兴趣可以去其网站看看;保持“透明”和申明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十分重要。参考:查尔斯沃思论文润色

署名作者是那些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 一般实验的实施者和执笔者为第一作者。 一般实验的设计者(指导者)等(如导师或科研团队(课题)的领队)可为通讯作者。 到了毕业的季节了,许多研究生在忙于写论文。我想谈点个人对于发表学术论文时的署名问题的看法。 论文的署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署名一则是分享成果的荣誉,二则是一种责任。往往涉及到名利的事情处理不好是很容易产生误会、误解或矛盾的。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署名问题,实际操作起来有些时候也是很难的。 我们知道,当今的科学研究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时代了,大的科研项目如脑的研究、人类基因组学、全球气候变化的研究等,需要科学家之间、学术团体之间、国内外科学家之间的合作才能完成。这样一篇论文的署名人数也越来越多,一些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论文的署名人数有几十人甚至几百人已经不是新鲜事情了。那么署名如何排序呢? 署名原则:以实验生物学为例。作为论文署名的人员应该是在实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论文写作等全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或主要)贡献的人。按照惯例,一般作为实验的实施者,又是论文的执笔者,自然应该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如研究生、博士后、一些年轻学者等。导师或者项目(课题、实验)的设计者,对论文的主体主要负责的人一般作为通讯作者,列在排名的最后一位。联系出国做博士后人都知道往往论文作者的最后一位往往是实验室的负责人。第一和最后一位作者之间的作者排序可以根据对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论文的作者应该做到能够对论文的细节和主要结论熟悉并同意发表,并能够回答读者等对论文的相关问题和质疑。由于有些时候,对一篇论文的贡献大小是很难定量化的,所以最好是在实验开始前,就讨论好论文作者的署名顺序。如果能早些讲清楚署名的原则和相关安排,以后就不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一些重要的论文,有多个作者做出的贡献是等价的,可以作为联合第一作者处理,但是作为联合通讯作者的比较少见。那些对实验过程做出了贡献 (如实验员、动物饲养员等)但没有达到作为作者的程度、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提供一般性帮助(如协助查阅文献、分析数据)时,在论文中必须进行致谢。 有些特殊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如有些提供了某项研究的重要学术思想和设计思路的;有些提供了实验中不可缺少的实验材料;有些提供了研究中必须的重要实验设备;等等类似情况,如果当事者(方)提出要作为论文作者署名,是可以考虑的。当然有些是在实验开始前就已经讨论决定了的,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作者的责任:必须强调的是在论文上署名的作者除了分享成果的荣誉外,重要的是要对论文成果的真实性等方面负有责任。如果在论文中没有特别的分工说明,发表的论文的一旦出现了问题,如出现数据不实、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所有作者都要承担相关责任。 现在有些刊物在发表前让作者签名,说明阅读过并同意发表论文中的数据和结论,有些刊物是规定通讯作者可以代表所有作者。还有些刊物要求明确说明每个作者的责任和贡献,如谁收集的数据;谁设计的实验,谁实施的实验;谁参与讨论,谁进行数据分析;谁执笔等。前些日子Nature 上刊登诺贝尔奖得主Linda B.Buck 和共同作者发表的声明,撤销了他们2001 年发表在Nature 上的一篇论文,声明中说:"他们发现2001 年的论文数据和原始数据间有矛盾。" 文章注明了每个作者的贡献,原文是这样的:Author Contributions(作者贡献):L.B.B.and L.F.H.,conceived the project(获得项目),L.F.H.and J.- P.M.prepared gene-targeting constructs to generate the mice(准备所必须的实验材料),S.S.trained Z.Z.in gene-targeting techniques(负责技术培训),Z.Z.prepared and analysed the mice and provided all figures and data for the paper(实施实验、获得数据、提供数据和图表),and L.B.B.and Z.Z.wrote the paper(执笔写作).Correspondence and requests for materials should be addressed to L.B.B(通讯作者是Linda B.Buck)。 不规范署名:现阶段在国内也确实存在着论文署名不规范问题,有些是属于不知道规矩,有些则是其他原因: 1.随便挂名;不管对论文有无贡献,只要是一个实验室的,一个研究集体的成员,每个成员几乎在每篇论文上都署名。这样可以增加每个人员发表论文的数量。 2.领导挂名:有时候有些研究人员为了"巴结"某些领导或掌握资源的官员,在某些论文上署上领导的大名。也有些时候是相关领导暗示或主动要求挂名。 3.名人被借"光"挂名:有时候有些学者为了论文审稿或发表顺利,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就强行将一些学问高的学者(如院士等)的名字挂上(有些可能是自己的导师等)。 4.为了职称晋升而挂名;有些人为了评职称急需,而在没有任何贡献的论文上挂名。 5.强求挂名;有些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领导强求在实验室的所有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6、为了某种目的而收买挂名;如学校评估、博士点申请等急需高质量的论文,利用金钱收买,在论文上署名。 7.为了毕业和学位而挂名:有些学生为了满足单位的获得学位的要求,急于毕业获得学位,在自己没有贡献的文章上挂名。 提醒导师和研究生需要注意的事情:由于某些利益目的(如考核等),有些研究生将自己硕士期间的工作,以读博士学位的单位名义发表;或者署上自己的博士导师的名字;或者论文中没有自己硕士导师的名字等等,这是非常错误的,每位导师和研究生都必须严肃对待这些事情。首先论文(成果)的产权归原单位(获得项目支持的单位)。硕士生要尊重自己导师的劳动,不能太"势力眼"。同理,博士生毕业后,博士期间的所有数据都必须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博士生导师应该作为作者之一(如果导师负责的话,一般应该是通讯作者),原单位必须是第一产权单位。 "客座研究生"问题:现在由于扩招,有些导师没有科研经费,没有课题。研究生自己四处寻找能够提供实验条件和经费支持的导师,这些学生被称为"客座研究生"。不可思议的是学生的原单位明文规定,这些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是第一单位,才能申请获得学校的学位。实在难以理解,既不提供研究经费,又没有提供研究思想、实验条件,等等,等着享受成果,还有这种要求?不知道怎么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哪些教授们也就同意了?不考虑学校的声誉和影响? "多栖教授"问题:当今一篇论文挂很多单位的多问题,一则是由于兼职的、 "两栖"的教授学者太多;再则是由于现实的利益关系。看看某些所谓我国"独立创新"的高质量论文,实则是在国外的实验室做的结果,由于自己在国内某个单位兼职(讲座教授之类的),这位学者的名字上会有两个甚至多个单位。还有一些学者纯粹是为了增加论文数量,在与自己的专业毫无关系的论文上挂名。国内的"多栖教授"的论文署名情况也是这样的。 作为研究生还应该明白的一点是成果的归属问题:如果你从事的研究课题项目、学术思想和实验总体设计都是导师或者实验室负责人完成(或负责完成的),不管这个成果有多大多重要,即使是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成果应该归属于这个实验室,属于你的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当然,研究生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埋没的。 应该承认,我们国家很多事情都在改进之中,有些规范正在建立之中。以前有些事情确实属于不知道(不知者不为过),有些则是由于利益驱动所致,如绩效考核时,有些单位规定署名靠前的作者,赋分值高,通讯作者也按照排名顺序赋分。这样就出现了有些通讯作者署名在中间或靠前的位置上。这些现象前几年很普遍,现在还存在,但已经逐渐少多了。只要大家明白了相关规矩,相关政策逐渐完善合理,自然就会走上正规了。但是那些领导随便决定作者顺序、导师可以随意将论文的第一作者赠送给某人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本文转自科学网,作者侯圣陶。当一篇文稿准备投出去的时候,作者们就像怀孕N个月的"母鸡"一样, 充满了喜悦, 和对即将诞生的新生命的无限期盼。 即使没有公开的争论, 参与者们(尤其是学生们)都会认真的想: 我的大名在这篇文章里应该排在哪里, 在谁之前,在谁之后, 为什么? 其实有这种想法非常自然。 纵观历史, 因为作者排名顺序而引起的争论随处可见。 这也是为什么近些年很多期刊在文章里都要求作者仔细“申报”每个人的贡献。 那如何确定作者的排序呢? 第一作者: 亲自动手做实验,试验, 分析部分结果,数据 (可以是与老板共同讨论), 写出文章第一轮草稿。 第一作者属于该项目的主要动手者, 多数是正在训练期间的学生(包括本,硕,博,博士后,甚至团队里年轻的科研人员)。但是, 这个实验, 项目, 不一定是你自己设计的。 并列第一作者: 这个位置的作者, 其工作强度,参与程度,应该和上述第一作者几乎相同。 但要强调的是, 该作者一定要有对此文章关键的贡献。 其提供的数据同第一作者所为一样重要。如果拿掉该作者提供的图标论证, 此文章就不能在投到目标期刊。 由此可见, 该位置作者不是随便写上去的。 第一与最后作者之间的作者: 即使这些作者, 只要名字在上面, 就意味着他们参与了数据的产生。 或者他们的数据出现在文章里, 或者他们提供本文极为关键的技术或材料 (这一点可能有争议, 很多团队把实验员的体力劳动, 以及别的实验室提供的制剂,分析手段等不算在值得列在作者名单里的贡献。本人不同意此做法, 要根据当时的商讨结果作决定)。 通讯作者: 往往排在最后。 该位置作者应该是制定蓝图的“导师”, 负责此项目财政的“财神爷”, 和亲手修改草稿, 并定稿的“作家”。 三者往往缺一不可。 通讯作者的身份不仅光荣, 也有其实际的作用, 文章发表后, 一旦有“问题”, 或者要“获奖”, 该作者就是联系人。 要获奖还好办, 要是同行有问题, 该作者首当其冲, 要有能力回答, defend团队的工作。 倒数第二通讯作者: 该作者通常是另一个在不同单位的合作者。 其贡献几乎与主要通讯作者相近: 比如参与技术指导, 课题设计, 财政贡献, 文稿编写,修改。 重要的是, 文章中的内容,当主要通讯这不能denfend的时候, 该作者可以承担起部分责任。 看到这儿, 你应该明白了吧, 当你的导师要把名字放在你写的文章第一作者的位置的时候, 当你的主管行政的负责人一定要做通讯作者的时候,你应该理直气壮地把这面文章拿给他看。 最后, 祝辛勤的“母鸡们”,在产蛋的大道上, 愉快幸福, 高量保质。

学术论文署名的方法:

1、主要收集数据者,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执笔撰写文稿。作为第一作者。

2、课题负责人参与整个研究过程,数据分析讨论,文稿修改等。作为通讯作者。

3、所有本研究组的硕士、博士、博士后,凡是在本研究组学习工作期间受到研究组的相关经费支持而获得的所有数据和相关资料,在撰文发表时,第一单位必须是实际研究单位。

4、研究组任何成员(无论离开的还是在学的),在发表与本组相关的学术论文时,成稿后必须经过本研究组的讨论和集体修改,方可投稿。任何人在没有通过研究组的修改讨论时,都不得擅自投稿。

5、进入本研究组的博士生、博士后,在总结发表其在硕士期间和博士期间的数据时,作者单位都要署原工作和学习单位,通讯作者原则上是原导师。

扩展资料:

学术论文署名容易出现的错误:

1、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

2、不能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的原则,而是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论文署名排序不当。没有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不是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冒用作者署名。

3、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应在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参考资料:

国际检验医学期刊杂志 -论文的署名原则

改革网-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网上发表论文署名格式范例

一般来说,论文署名不需要写学号。如果您的导师或学校有特殊要求,可以在署名下方注明学号。一般情况下,论文署名格式如下:作者姓名(居中)单位名称(居中)电子邮件地址(右对齐)例如:张三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

一般学术论文都有自己特定的格式,那么具体的格式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1、署名和单位地址

在期刊论文上署名能表明署名者的身份,即拥有著作权,并表示承担相应的义务,对论文负责。署名和地址的编写是检索工具编制作者检索途径、单位检索途径的需要,是引用、引文统计的需要,是评价作者水平和学术地位、影响等的需要,是出版社及读者与作者联系的需要。

2、署名对象

中国国家标准GB7713-87规定:“责任者包括报告、论文的作者、学位论文的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必要时可注明个人责任者的职务、职称、学位、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如责任者系单位、团体或小组,应写明全称和地址。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 排于篇首页脚注”。个人的研究成果,个人署名;集体的研究成果,集体署名。集体署名时, 一般应署作者姓名,不宜只署课题组名称,并按对研究工作贡献的大小排列名次。

3、署名的权利与义务

3.1 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作品上署名即表明作者身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占有、控制和使用其作品。一般期刊社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版权转让证书》。

3.2 文责自负

所谓文责自负,就是论文一经发表,署名者应对论文负责。负有政治上、科学上的责任和道义上的责任。如果论文中存在剽窃、抄袭的内容,或者政治上、科学上和技术上存在错误,那么署名者就应完全负责,署名即表示作者愿意承担这些责任。

3.3 解答读者疑问

署名也是为了建立作者与读者的联系。读者阅读文章后,若需要同作者商榷,或者要询问、质疑或请教,以及求取帮助,可以直接与作者联系。署名即表示作者有同读者联系的意向, 也为读者同作者联系提供了可能。

3.4 署名和单位地址编写

一般学术性期刊中将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并采用如下格式:

(作者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名 邮政编码 )

一个作者下写下一个地址。在论文发表前,如果作者换了新地址,则应在脚注中写上新地址。两个以上作者,应按编写作者名单的序列,编写每个作者所在地址。必须提供邮政编码。除非科学家希望隐名发表(或尽可能保密),否则,必须提供作者的全名和地址。作者姓名可以是真实姓名,也可以是笔名。作者工作单位应写全称,例如“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不能写作“中科院地球所”。工作单位地址应包括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投稿前可参阅杂志的“作者须知”或近期发表论文署名的写作惯例。一般来说,科学杂志不在作者的后边印上学衔或头衔,可在篇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的.性别、年龄和技术职务等信息。作者名单中的排列顺序原则是根椐作者对实验研究所作出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起草论文之初,要确定论文的署名。列为作者得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不知道,则不能列为作者。作者过多对科技文献检索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有些杂志要求按字母顺序排列作者名字;一个实验室的领导,不管他是否参加了实验工作,常把他作为论文的作者而编入作者名单中,并且,往往排在末尾。这样一来,作者名单中排在末尾的位置就成为最有名望者的位置。目前普遍盛行把资望较高的或者最早倡导这项研究工作的作者作为第一作者。认为实验研究中大部分或全部工作是由第一作者完成,这已是普遍接受的做法了。另一种趋向是资望较深的科学家很重视年轻的合作者或研究生,把他们放在作者名单的首位。

3.5 中国作者外文稿件的正确署名方法

国内作者向外文期刊投稿署名或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1982年,ISO通过《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专有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中国人名属于专名,译成外文必须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译成外文时,姓氏和名字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姓在前,名在后,可以省略调号。例如郭守敬(元代天文学家)译成外文:唯一正确的拼写法:Guo Shoujing。不正确的拼写法主要有:GUO SHOU JING,Guo Shou-jing, Guo,Shoujing,Shoujing Guo。

相关资料:学术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规范

第一,标题

第二,作者署名

第三,摘要

第四,引言

第五,材料与方法

第六,讨论

名人学术论文发表案例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导师胡玥五年来发表SCI论文60余篇,我觉得这件事证明了胡老师的学术水平还有指导学生的能力。因为五年来发表论文60余篇,平均每年发表12篇,这是很困难的事情,有时候撰写、投稿的流程就要将近一年,这些代表了前几年胡老师的工作也是做得很扎实,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成果。

首先,胡玥老师发表了这么多论文,学术水平是备受认可的。SCI的期刊论文发表并不容易,特别是影响因子高的期刊。胡玥老师是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的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工科类的研究。这些研究需要一定的周期,而且需要不断的实验。可以发表那么大数量的论文,证明胡老师自己也在学术界造诣颇深,而且笔耕不辍,在学术科研的路上起早贪黑地进行研究,有了很多丰硕的学术成果,才可以撰写出那么多的学术论文,并且通过同行评议被收录发表。这些论文都是胡老师这些年来学术、实验的成果,代表了这些年她的努力和艰辛。

其次,这些论文有一部分也是胡老师作为合作作者发表,带领学生完成的。在研究生阶段,有一位愿意指导自己科研出成果的老师很幸运。在老师的带领下,学生可以自由探索科学的奥妙,研究深入的课题,同时也找到科研的兴趣点,也是研究生的必经阶段。

令人惊喜的是,胡老师还是一名90后。作为年轻导师,有着学术的冲劲,希望出成果,所以才会那么努力。在国外留学完成博士学业之后,毅然回国从事教职,将自己从国外学习的知识和学术技能应用于国内的先进研究中,为我国的科技发展助力!

收入论著目录如下:一、独著书 1、《元典:文本与阐释》,台湾文津出版社1993年4月2、《中国文化史纲》,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年8月3、《人文论衡》,武汉出版社,1997年4月4、《中国文化史断想》,华中理工大学,1998年3月第2 版5、《元典:文本与阐释》,台湾文津出版社1993年4月6、《明清文化史散论》,华中理工大学,1998年3月第二版7、《中华元典精神》,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5月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再版,列入《希望工程丛书》台湾桂冠图书公司马1993年5月8、《月华集》,中国显赫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9、《千岁丸上海行——日本人1862年的中国观察》,商务印书馆2001年10月10、《新语探源》,中华书局,2004年二、合著书(皆为第一署名) 1、《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8月2、《张之洞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2月3、《中华文化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9月4、《绘画中华文明史》,(策划,撰文),湖北教育出版1995年11月5、《中国学术流——论著辑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10月6、《<劝学篇.劝学篇书后>点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7月7、《中华开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10月8、《文明的可持续发展之道——东亚智慧的历史启示》,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中国前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的三个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90年第一4期,《新华文摘》转载2、《张之洞从清流派的“开眼看世界” 》《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3期3、《试论道咸间经世派的“开眼看世界” 》 ,《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6期4、《原典精神与近代化运动》,《中国文化总字》第6期5、《经史同异论》,《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3期6、《“变异”与“不易”的二律背反——洋务派“变法”观刍议》,《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7、《“敬祖”与“重史” 》,《江汉论坛》,1993年第8期8、《从忧患意识到近代救亡思潮》,《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9、《近代民主主义的民族文化渊源》,《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4 期10、《中国文化人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春之卷,《新华文摘》转载11、《“元典之树”何以常青》,《武汉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孙中山对中国传统伦理的现代诠释》,《光明日报》1995年6月12日 《史林》82期12、《厘清概念——以“封建”和“形而上学”为例》,《江汉论坛》,1994年第9期13、《日本“中国学”的启示》,《江汉论坛》,1996年第10期14、《发明发现——创造性思维的奇葩》,《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1 期15、《梁启超对近代中国“文化重演”现象的诠释》,《学术月刊》1996年5月16、《略论中西人文精神》,《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又被译成英文在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上发表,The Humanist spirit in China and the West ,Feng Tianyu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7、《东亚整体观的现代意义》,《中华文化论坛》,1998年第1期18、《对东亚智慧的现世意义应持平允态度》,《中国文化研究》,1998年第1期19、《可持续发展的哲理之源》,《武汉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20、《中国文化史分期刍议》(与杨华合作),《学术月刊》,1998年第3期21、《戊戌变法成败论》,《开放时代》,1998年第3期22、《东亚智慧与可持续发展》,《文史哲》,1998年第4期23、《张之洞与戊戌维新》,《清史研究》,1999年第1期24、《洋务派的经世观念》,《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 期25、《日本幕府使团所见1862年之上海》,《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3期26、《习史偶得(二则)》,《史学月刊》,1999年第3期27、《《新青年》民主诉求之特色》,《北京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28、《日本幕府使团对太平战事的探察》,《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第2期29、《“千岁丸”──日本锁国二百年后使清第一船》,《清史研究》,2000年第3期30、《日本幕末“开国”与遣使上海》,《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31、《同治元年日本人上海所见“华洋会剿”》,《学术月刊》,2000年第8期32、《日本使团对清末上海社情的观察》,《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33、《孙中山何时以“革命党”自命》,《湖北社会科学》,2001年第10期34、《谁打响武昌起义第一枪》,《湖北档案》,2001年第10期35、《《近代名人墨迹——冯永轩藏品》卷首语》,《中国文化研究》,2001年第4期36、《“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形成》,《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37、《中国文化的地域性展开》,《江汉论坛》,2002年第1 期38、《同治元年日本人对上海社情的观察》,《学术月刊》,2002年第1期39、《瑶族研究新突破——评宫哲兵的《千家峒运动与瑶族发祥地》》,《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40、《《人口革命论》序言》,《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41、《武汉早期现代化刍议》,《湖北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42、《中、日、西语汇互动与近代新术语形成》(与邓新华合作),《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43、《分宗别源》,《书屋》,2002年第5期44、《评大型历史影集《辛亥革命大写真》》,《中国图书评论》,2002年第6期45、《经济·社会·自由:近代汉字术语考释》,《江海学刊》,2003年第1期46、《汉译佛教词语的确立》,《湖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47、《汉字文化圈论略》,《中华文化论坛》,2003年第2期48、《明清之际西学与中国学术近代转型》,《江汉论坛》,2003年第3期49、《利玛窦创译西洋术语及其引发的文化论争》,《深圳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50、《文化自觉与中华智慧》,《文史哲》,2003年第3期51、《近代学人对新词语输入的反应》,《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52、《汉字文化对日本的深广影响》,《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53、《晚明西学译词的文化转型意义——以“脑囊”、“几何”、“地球”、“契丹即中国”为例》,《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54、《中日两国对印度佛教术语的吸纳》,《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6期55、《中日汉字文化的互动历程》,《学术月刊》, 2003年第12期56、《先哲启示与可持续发展之道》,《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57、《“汉字文化圈”刍议》,《吉首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58、《“世界遗产”:不可再生的瑰宝》,《湖北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59、《近代新语的历史功能与当代启示》,《鄂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60、《《瀛环志略》创制新语的贡献》,《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61、《略谈鄂东大师级人物产生的时代背景》,《鄂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62、《近代汉字术语创制的两种类型——以科学、哲学为例》,《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4年第4期63、《晚清入华新教传教士译业述评》,《史学月刊》,2004年第8期64、《清末民初国人对新语入华的反应》,《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8期65、《侨词来归与近代中日文化互动——以“卫生”“物理”“小说”为例》,《武汉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66、《关于《千岁丸上海行》的中、西、日纪年转换等问题的说明》,《中国图书评论》,2005年第2期67、《史学术语“封建”误植考辨》,《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68、《学术乃天下公器——答沈国威君》,《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4期69、《“经济”辨析》(上),《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70、《五四时期陈独秀“反封建”命题评析》,《江汉论坛》,2005年第11期四、其它期刊发表论文 1、《民族先祖,文化英雄——炎黄文化与现代文明》,武汉出版社,1993年2、《地理环境与人文因素的双向同构》,《中西哲学与文化》第1辑,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3、《〈明夷待访录〉:“复古表象背后的“新变” 》,《社会科学辑刊》,1993年第2期,4、《从“华夷之变” 到近代民族主义》,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5、《湖北何以成为辛亥首义之区》,《江汉论坛》,1980年第4期,增补稿收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在各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6、《辛亥武昌义史事考辨五则》,台湾《湖北文献》第95期,1990年4月10日7、《张之洞与湖北教育》,台湾《湖北文献》第96期,8、《清末民初先进中国人的“封建”观》,载《中国近代史论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5年10月五、海外发表论文 1、《民本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与近代民主主义的结合点》,美国夏威夷大学论文集〈英文〉收入2、《从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文化到近代新学》,日本《九洲国际大学论文集》〈日文〉通卷107号3、《道咸间的经世实学》,《日本实学史研究》〈日文〉收入,日本思文阁下1991年3月出版4、《“文明冲突决定论”辨析》,香港《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春季卷5、《张之洞与戊戌维新》〈日文〉,日本《中国21》1998年《戊戌变法与中国现代化专号》6、《中国语、日本语、西洋语间の相互传播と翻译间的“经济”概念の变迁》,发表于日本京都《日本研究》第31集,平成17年10月出版

挂名发表大量论文案例

那必然是违法呀,这是侵犯了你老师的姓名权,即便是有好处,也必须征得同意。

这些人涉嫌诈罪。以代写代发期刊论文为名取被害人财物,是典型的诈行为。

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犯了诈罪,所以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对于的代价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谓的“挂名论文”就是论文发表后,在署名上多增加一个人名。论文是某一个人完成的,但是在填写论文作者的时候,多填了几个人名,这就叫发表论文挂名。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是会有很多个作者的,但是有用的基本是前两个人名,有的甚至是只有第一个作者才有用。

论文挂名是评职称体制下的特殊产物,挂上了名字,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是个共同作者了,也算是有论文了,如果有的单位要求不高,就会被钻了空子。有的人甚至花钱买别人的论文挂自己名字,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学术腐败。因为多了很多人情论文、关系论文、交易论文。

一个人虽然没有在实际研究中做过什么贡献,但是他有署名论文,照样升职加薪,这对那些潜心搞研究的人是及其不公平的。

比如有的学生独立完成了论文,因为照顾导师的面子,就要把导师名字加上;比如有的人为了让论文能顺利发表,就把有名望的人名也署上。甚至还有互相挂名,共同进步的。

挂名论文有很多好处,要不然也不会有人乐此不疲了。

第一,就是可以完成任务。

有的单位对专业人员是有论文数量要求的,一年必须要在什么样的期刊上发表多少篇论文才可以。这对很多一线的人员来说,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很多人就想到了挂名论文这个办法,纯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已。

第二,就是弄虚作假。

有的研究生水平不足,或忙于各种事务,无法单独完成论文,就在导师的论文上署名,这样就可以顺利毕业,这也是学术腐败的一种。

第三,就是上文说到的交际作用。在论文上署上领导同事导师的名字,即便不能带来利益,但是可以出名啊,这是一种隐形的贿赂。

所以,出台针对没有实质贡献医学科研人员不可以挂名论文这个规定,对整顿学风文风是有帮助的,能让更多人一改浮躁的学术观念,沉下心来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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