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再强制要求进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推行电子证照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0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5号)文件。
根据两项《通知》内容,上海市将改革工程监理机制。在上海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制作发放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在办理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