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图书和期刊出版单位的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方能取得,取得资质后方能出版发行图书和期刊。中央部门及下属单位可直接向新闻出版总署受理中心申报,其他单位通过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向总署申请。
纸质图书和期刊出版单位的设立为行政许可事项,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方能取得,取得资质后方能出版发行图书和期刊。中央部门及下属单位可直接向新闻出版总署受理中心申报,其他单位通过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向总署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