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不给开发票,只给开收据,然后盖了个章,这样能拿去报销吗?杂志社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壁虎荡秋千 发布于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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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茗同学
Q小茗同学

1、很显然,这样做不合法。收据是不能报销的,即使盖上了公章,和白条没有区别。是不用缴税的,当然,你不尽缴税的义务,你就没有报销(进入财务成本核算)的权利。
2、只有正规的、在税务部门领购的才能报销。
3、如果金额很小就算了(或者你不想为这件事生气)。
4、如果你一定要,就和他们说:如果你不,就去杂志社所在地的税务局稽查科举报。举报分实名和匿名举报。如果是实名举报,小额的税务部门必须在15个工作人内给你一个书面的回答。衡权利弊,三思而行。

柔柔1989
柔柔1989

如果是杂志社主动找你们的,或你们正常业务的,要求其给补开,一般都可以的。如果是通过其它渠到,如部门、税务部门等,一般不给你们,为了入账,你需要自己到地税上去补开。

土耳其电信
土耳其电信

不可以报销。可以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协助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