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他人已发表作品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吗?

amy20060207 发布于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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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edgla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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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院将他人已发表作品作为使用的,需要经著作权人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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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
除了报刊、杂志刊登作品的以外,其他著作权许可使用应该采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否则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口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已经履行,且当事人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内容无异义。或者能通过有关予以确认的,可以认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