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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城市化农民工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2 05:38:11

农村城市化农民工问题研究论文

本科时1983年公开发表1篇论文1984-1995年,发表30篇论文1995年进入中国农业大学攻读博士以来发表的主要论文Xiao huimin Zhang zhengheOptimal Control of Dynamic In-output Systems Model & control 国际刊物 EI张正河市场经济经济条件下粮食输出研究经济经纬1995年4期张正河物业管理的发展与问题探讨经济经纬1997年1期张正河赵慧清企业管理咨询与企业标本农村经济与社会1997年下卷张正河赵慧清政府与企业—父子关系的诀别郑州经济1997年11期张正河改变农民行为的方法研究郑州工作1997年12期张正河农村咨询产业的困境与出路农业技术经济1998年2期张正河河南省农民饮食状态分析河南农村报1998年4月张正河乡村城市化要素聚集和时空序列农业经济问题1998年5期张正河国际合作通则和新时期农业合作经济问题1998年7期张正河谭向勇小城镇难当中国城市化主角中国软科学1998年8期张正河论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状态农村社会经济1998年下卷张正河谭向勇论中国乡城人口迁移财经问题研究1999年1期白军飞张正河中国乡村城市化研究农村改革与发展1999年1期张正河Rural Urbanization Strategy in China小城镇发展国际会议1999年6月张正河论农村人口和资金的准城市化经济问题1999年8期张正河东小西大是中国城市化的选择中国城镇发展战略研讨会1999年张正河后发城市化的优劣势和初始条件经济学家2000年4期张正河谭向勇杨建仓21世纪初中国农业投资重点项目调研世界2000年9期张正河可持续发展与居民点演化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9期张正河论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化经济学家2001年4期张正河 河南省农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郑州晚报理论版2002年4月Zhang Zhenghe Marketing system of livestock production in Xinjing and Gasu, World Aquaculture 2002 April 2002张正河论家族企业的致命伤光明日报2002年6月Zhang ZhengheSocial-Economics Impacts of Rural-Urban Migration on China Rural Administration Theory & USA.张正河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整治海峡两岸公共行政改革研讨会2003年1月张正河 我国牧草产业综合开发分析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3年4期戎承法张正河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评价体系农业技术经济2003年6期张正河中国农垦综合开发的主导产业选择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3年5期田桂山张正河中外农技推广评价考核指标世界农业2003年7期张正河美国政府农业公共政策分析中国软科学2003年7期张正河 中国牧草产业市场与经营动物科学与医学2003年9期张正河我国农村产权改革设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2003年10期张正河村官论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年会论文2003年12月张征张正河技术标准对成果转化的障碍分析国家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优秀论文集2003年张征张正河农业标准化的经济动力研究世界标准化研究2003年张征张正河等推进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协调发展策略研究世界标准化管理2003年增刊张正河中国牧区基层决策权结构研究管理世界2004年1期戎承法张正河主要粮食作物要素配置效率衡量中国农业经济评论2004年1期张征张正河等标准化对农业产业化推动机制的理论研究农业质量标准2004年2期张征张正河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中国软科学2004年4期黄映晖张正河DEA方法在小麦要素效率配置中的应用农业技术经济2004年5期张正河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经周刊2004年6月张正河城中村的土地整理中国财经时报2004年6月黄映晖张正河农村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变动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6期张正河模式分析法在农业开发评介中的应用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4年10期张正河以公共政策角度分析中国民工复旦大学2004年11月张正河农村家庭决策权代际传递与效率研究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年会论文2004年11月张征张正河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证研究第十五届(2004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年会论文集张正河 从七头黄牛到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民日报2005年1月1日卢向虎张正河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原因与对策调研世界2005年3期张正河 农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思考 调研世界2005年4期句芳 张正河 我国粮食增产因素实证分析 中国经济评论2005年5期王永刚 张正河 中国食用植物油的供需状态分析 粮食科技与经济2005年5期张正河 空心村宅基地的整治与增值 中部崛起理论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年5月卢向虎 张正河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内涵初探 调研世界2005年8期张正河 中国基层权力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 全国可持续发展大会2005年8月张正河 以公共政策角度分析中国民工 中国公共管理评论2005年9期常江 张正河 影响生产决策的两大因素:年龄与教育 农村·农业·农民 2005年10月杨虎峰 张正河 企业区位再选择能力研究 经济师2005年12期张正河 杨虎峰 北京远郊县区聚集分析:统筹城乡发展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张正河 杨虎峰 产业化过程中契约和违约行为分析 三农问题新探索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张正河 杨虎锋 产业化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及影响因素分析农村经营管理2006年1期Zhang Zhenghe NGOs’ Successful model in Northwestern China Rural Livelihood Projects全球化与中国农业国际研讨会2006年2月王永刚 张正河 世界油料及植物油生产\贸易格局分析 中国油脂2006年1期卢向虎 张正河 中国农村劳动力迁移的实证研究 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1期王永刚 张正河 我国花生国际贸易结构比较分析与优化新疆农垦经济2006年1期张正河 农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研究 调研世界2006年1期王永刚 张正河等 我国油料及植物油贸易发展与价格整合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3期贾大猛 张正河 农民合作社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基于对吉林梨树县百信农民合作社的实证调查 学海 2006年5期张正河 家庭决策权下移与农户经济效率 收录在《新重农主义》远东出版社2006年9月张征 张正河 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流转改革分析中国土地2006年3期贾大猛 张正河 合作社影响下的村庄治理 公共管理学报2006年3期苏保忠 张正河 行政管理改革思路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6年4期张正河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趋势 科技与企业2006年10期卢向虎 张正河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股份化问题研究基础调研世界2006年11期句芳 张正河 设施农业的效益边界初探 农业经济2006年11期句芳 张正河 浅议黄灯理论 技术经济2006年11期张正河 城乡差距的表象、原因 人民日报财经版2006年11月21日李文陆 张正河 交通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评述 理论与现代化2007年2期李文陆浅析现代交通运输对集聚的影响 商场现代化2007年2期 张正河 王英辉李文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S形”发展差距态势的实证研究 技术经济 2007年3期 张正河 王英辉句芳 张正河 贾大猛 政府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投资效应分析 经济与管理2007年4期张正河NGO及其在中国西北农村发展运作分析(载全球化与新农村建设书中)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5月句芳 张正河 都市农业到底具备多少功能 北方农业2007年2期苏保忠 张正河 农村养老中的家庭支持力研究 中国农业经济评论2007年3期李林张正河产业结构与中国省际城市化进程差异分析管理现代化2007年3期张正河 现代农业的国计民生 领导之友2007年3期张正河 中国城市化专家谈 中国发展观察 2007年8期李玉恒 张正河 浅析传统农业折射下的中国现代农业发展 中国农学通报2007年10期句芳 张正河 高明华 创新培训理念、培育新型农民的几点思考 技术经济2007年11期苏保忠 张正河农村养老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和边界分析 中国行政管理2007年12期苏保忠 张正河 西方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及启示 当代经济2007年12期句芳 张正河 我国农户兼业时间影响因素分析农业技术经济2008年1期苏保忠 张正河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人口养老的困境与路径选择改革与战略2008年1期张正河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中国科技投资2008年3期句芳 高明华 张正河 中原地区农户非农劳动时间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8年3期苏保忠 张正河 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及其对农村养老的启示当代经济2008年11期张正河 承包权流转不会一蹴而就 中国土地2009年2期柳岩 张正河 农业科技推广主体间差异比较分析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年3期张正河 农民工准城市化背景下耕地流转困境研究 中国改革国际论坛论文集2009年3月张正河 苏保忠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路径选择 甘肃行政学报2009年5期张正河 准城市化下空心村解决思路 中国土地2009年8期王健 张正河 我国中小企业双S区域划分与效率研究 中国软科学2009年9期张正河 农民工准城市化背景下耕地流转困境研究 学术研究2009年9期高明华 张正河 关于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途径 城市问题2009年10期张正河 发达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共性特征分析 中国科技投资 2009年11期张正河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龙头企业与小企业产业集群研究 中国农业产业化年会论文集2009年11月张正河 食物综合安全战略下农业科技的支持方向 中国非传统安全中粮食问题研究论文集2009年11月张正河 快速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庄发展战略思考 以书代刊三农中国2009年张正河 中国产业集群问题与对策 农业经济与管理2010年2期张正河 定单农业:悖论与突破 2010年中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高层论坛(长春)张正河 县域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撑:战略与策略 农村金融研究2010年11期张正河 快速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村庄发展战略与策略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11期张正河 快速城市化背景下村庄发展战略 新华文摘2011年3期张正河 我国涉农企业科技创新调查分析(上、下)中国种子(国家内参)2011年5、6期王小兵 张正河等 中国区域节能减排能力测度与政策推进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6期张正河农业生产方式变迁与科技供求主体分析农村金融研究2011年9期张正河山区县域经济发展思路经济日报 2011年11月7日

二十年发展变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工保网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文件内容: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如此庞大的数字注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角色,长期备受社会关注。事实亦是如此,“农民工”这一敏感词汇一直是国家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有关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热点事件更是每每掀起舆论热潮。

目前,当下国内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一般;农民工流动性大,无法有效缴纳社保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近年来持续保持着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如:农民工全面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社保全国联网、建筑农民工转型建筑产业工人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加快了农民工合法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条件也有了显著提高。

相较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农民工”这一群体形成之初,国内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条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追溯过往,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政策历程?以时间与阶段特征区分,主要分为:起源初始、初步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发展三大主要阶段。

1

80年代

政策初起源初始阶段

国内“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源自于80年代初。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后出现大量过剩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开始规模化的向城市涌入,成为早期农民工的雏形。当时,国家的回应是拒绝农民工出现,政策全面限禁农民自有流动、自由择业。

这样的政策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与当时国内经济发展形式有关:轻工业发展缓慢,多项事业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国内就业机会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就业人数。相关数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镇闲置劳动力达到200多万人,一旦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更是雪上加霜。

契机出现

虽然中央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但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农民仍然自发涌向城镇。尤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调整轻重工业发展战略,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方面,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开始提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也开始再次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另一方面,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农民可以进城务工,这对城乡发展有促进意义。

故此,1984年,国家一号文件首次允许农民在自行解决口粮后进城务工经商。

2

1984-2010

政策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看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数量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国内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些初步保障农民工社会权益的政策制度也开始逐渐形成。

1

1984年

国家重视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同时要求工厂与农民签订合同。

2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深化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待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3

1997年

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民工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强化民工输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建设。这是国家针对农民工群体而发布的首个关于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内容的正式文件,也是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

4

1999年

国家技委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中介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城农民工求职权益。

5

2000年

中央在制定“十五”规划时提出,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这对于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社会权益。

6

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工作会上,强调要清理针对务工农民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问题,健全劳动合同制。

这一阶段,农民工群体的人口红利优势不断展露:吃苦耐劳、薪资要求低、数量庞大。这对于当时国家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一阶段,国家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越发重视。最明显的表现,当属2003年两件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01

首次提出“农民工”词汇

2003年的农村工作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以解决欠扣工资、保障劳动安全、加强职业培训为工作要点。而且,首次提到“农民工”这一词,将进城务工的这部分农民群体称作农民工,这越发表明着国家对于这个新群体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从此得到充分肯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也基本形成。

02

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薪

2003年10月,总理在重庆云阳县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偶尔碰见刚刚割完猪草回家的当地村民熊德明,并为她丈夫李建明讨薪。随后在“总理为农妇讨薪”的示范效应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熊德明当年还被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此后7年间,国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推进与政策完善。从取消歧视性规定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增长等制度,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逐步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3

2010年-至今

政策进一步发展阶段

走过初步发展阶段,农民工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

这一阶段,国家的政策方向主要以:鼓励农民工创业、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四个重点为主。

鼓励农民工创业

2012年,中央印发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国务院提出构建大众创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创新活动,并提出结合经济发展形式与需要,为返乡农民工积极谋划创业方式;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多层面的创业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低,经常出现企业拒缴漏缴社保的现象。但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农民工社保缴纳政策,在农民工重点从事的各个行业领域相关规定中,对社保缴纳一项不断严格规范。同时大力推进四库一平台、农民工全面实名制、社保全国联网工作,进一步保证加强保证农民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2018年,人社部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提出,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

加快实现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由于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的传统农民工将逐渐被淘汰,因此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就显得势在必行。

2017年2月,国务院提出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文件指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大军;2018年,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2014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实名制工资卡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建设。

尤其,在农民工数量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以信誉度、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为承包方兜底,通过风险把控,促进承包方的合同履约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到,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正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尤其为适应经济发展,为农民工谋求未来,国家在规划上新提出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发展,这将对农民工群体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家在政策上始终保持对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制度的重视,真正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社会权益。

通过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是如何一步步进入政策视野,进而形成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同时,这些政策衍变历程也在客观上展现出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工群体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与贡献。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不只是一个词,更是一段值得尊重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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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民工生活与工作状况调查分析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9-12-22 16:06:00 ] 作者:李莹杰 编辑:studa20【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工作。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对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影响不可忽视。本文主要利用调查问卷对厦门市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做了深入了解并运用统计方法对其展开分析。最后,根据农民工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关键词】农民工 调查问卷 生活状况 工作状况一、导言农民工是指那些户籍在农村,工作在城市,兼有农民身份和工人职业身份的劳动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科学技术的进一步推广,使单位面积耕地上所需劳动力的数量急剧减少,每个农业劳动力耗费在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上的劳动时间越来越短,在农村的农业劳动力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这就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和家园进城务工,产生了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大军,潮水一般涌向城市、涌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他们成为推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和对中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但是目前由于存在许多体制性的矛盾,无法充分吸收富余转移的农民工,就出现了许多农民工问题,如工资拖欠、权益受损等等。作为城市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农民工现已成为社会关注一大热点问题。因此,有必要及时有效地反映农民工的生活工作现状。本次调查就是应时所需,针对城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生活状况、工作状况、个人需求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查,以问卷的形式发放。调查对象主要是福建省的农民工,其中又以厦门地区为主,因为该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数量多、农民工人数比较集中。这样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对研究和解决我国的农民工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实发问卷176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169份,有效率为。二、调查问卷分析1.基本情况在此次调查中,以性别来看,男性农民工115人,女性农民工54人,分别占和。以年龄来看,18岁以下的农民工有4人,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18岁~30岁的农民工有82人,占;30~45岁的农民工有69人,占;45岁~60岁的农民工有14人,占。以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水平的最多,有81人,占;其次是高中或中专的41人,占;小学的占,而较少是大专以上和识字不多或文盲。由此得出以下有关农民工结构的结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在增加;有文化的人去务工,没文化的人去务农;大部分农民工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职业流动经历。由调查结论不难看出现阶段农民工的基本特征:一是女性农民工的比例有增加的趋势,说明在城镇发展的带动下,农村中的一些观念也发现了变化,一些“女在家织布男在外干活”的想法已不再固不可破,越来越多的女性也开始走出农村,走进城市打工。二是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三是农民工相对农业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高者,相对城市劳动者来讲是文化较低者,这一高一低使农民工的素质提高存在动力和空间。农民工的年龄和文化特征表明他们是农村劳动力中最富竞争力的部分,也使留守农村的农业劳动者整体素质降低。这种情况的存在,短期内会使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受到影响。但长期来看,农民工大部分将回到农村,务工生涯对他们的锻炼和提高将变为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推动农村建设的发展。从更高的层面来看,这么大规模的人口素质的提高,对中华民族素质提高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民工的流动,为农村的建设不断注入新的活力,锻造和提高着我们民族的人口素质。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农民工是农村的现在和未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另外,调查中还观察到,一般来城市的都是一个人,较少是家庭成员一起来;这说明农民工进城打工并没有打算长期居住,并没有想将全家迁到城镇,而家庭重心仍在农村,这也是农民工流动性大的一个原因。而在工作单位方面,有的农民工是在个体企业打工,其次是国有和外企,工作性质也是以服务生和建筑工业的居多。正是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单位使得农民工权益没有受到很好的保护。2.生活状况农民工月收入与福建省和厦门市人均月收入比较

额 同求 给我分吧 一个学校的 鄙视毛概的老师 山艺的 555555555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论文

《城市农民工生活现状——他们和社会那条鸿沟》关于农民工在湖北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摘要]在我国,农民工进城务工现象比较普遍,他们的生存状况普遍较差。我们小组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更多的了解中国现在农民存在的问题,了解农民在城市的生活,民工的生存状况已经得到改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维权意识不够、没有技术只能普遍从事苦力工作、生活质量不高、精神世界空虚做了他们平日里过节,工作,生活中的一些细则。还有了解了他们孩子上学问题,知晓劳动法的情况!近年来,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调查后了解是因为城市要发展,城市建设需求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着这正好应了农民的心,很多人觉得种田没出路,农村不可能一年四季都有地种,农闲的时候,闲在家,不如出去找活干。到城市打工收入比较客观。不过与之俱来的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个寒假,我们小组简单的做了几项调查。关于农民工孩子上学的处理问题多年前自己在县城读书,那时就听说很多同学跟着父母到外省去上学,但是,很多都要求缴纳高额的借读费,还逼迫家长写上自愿为学校捐款的纸条。这分明就是给农民工一个难题,无疑给他们增加了经济和心理上的负担,本来是迫不得已到城市去打工,但是孩子在家又没人照顾,心里担心加想念,更怕孩子没人管教,学坏了,最终挣了钱误了孩子的塑材成人之大问题。于是想着把孩子接到身边来,但是孩子不上学又不行,可教育是一种资源,如果一个城市的教育资源免费对外地开放,势必造成本地孩子的教育资源不足。因此很多学校对外地民工孩子就学设置了障碍,这就明显的给农民工又添加一难题!不过,我听说很多大型工厂有申请过办学校,专为了工人的孩子,看来他们对农民工还是有点关心的,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那么没人性!但是这样的情况还是少数。关于农民工住房问题通过几年来对身边看到的一些农民工的了解以及我们这次调查的结果,我们了解到建筑工地上都是搭建临时居住和办公场所,用石膏板和钢架建造的,基本上是宿舍的样子,上下铺的。不过呢,这些是建筑公司出钱,无需工人掏腰包。居住条件还是比较符合。但是呢,以前的工人很苦,有的地方农民工干活晚上干到11点,然后再到用帆布支起来的帐篷里忍受夏天的酷热和蚊子和冬天的寒冷和凄凉,第二天早上还要忍受住前一天的酸通睡眼惺忪的4点多就要爬起来,吃的是啥呢?是一大锅没有多少油的挂面汤,很多人是根本不想吃啊!但是你不吃也是要干活的,干不好可能还要被开了。有些农民工是几个合住一间房,用以减轻租房费用的负担;而在工地打工的绝大多数农民工()是住在工地的,有些条件较好的工地造临时宿舍,有些工地则是根本没有宿舍,直接让员工住在新建房的地下室里,虽我前面提到过有些建筑工地给提供住宿单位,但是,能给农民工能提供住宿是单位只占招工人数的20%左右。这就导致那些农民工除去吃、住开销,一年下来的节余并不多,还要再寄回家一些,剩余的就少之又少了。关于农民工生活条件问题农民工虽说在社会的地位不高,但是他们也为城镇做了不少贡献,现在国家对农民工越来越重视,在农村,交通不便,医疗业不方便,虽然辛苦了一点,但是每天都有钱,只要劳动就有钱,比在农村来的直接。并且要多些。生活还是有改善的,有时候可以一家人租一个房子住,一家人也算过的比较好。但是在城市生活,他们经常因为最基本的文化娱乐方式,许多人的精神上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精神处在“亚健康”危机。不过,对于农民精神上的“亚健康”危机,政府已经引起重视。从文化局送片进工地,到文明办评选来京务工人员“文明之星”,再到市总工会为民工建图书室,买电视机,政府各个部门已经开始为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进行了努力。在子女就学问题上,所有的农民工都一致认为应该让他们上学,可见时代的变迁已经让人们“读书无用”的观点得到了根本的改变。不过,子女就学问题也是农民最重的负担之一。有的民工认为经济因素会或将会影响子女的就学。我们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位清洁工,月收入只有500块钱,几乎全部用来供儿子读书。而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他们不惜借债来交昂贵的赞助费,这样的负担可想而知。还有一位民工的孩子,因为没钱交费,读到初二就辍学出来打工。现在杭城虽然有不少民工子弟学校,但可能是由于经费问题,或是教学质量不如其他学校,或者户籍的问题,导致了不少民工的孩子要交赞助费、做借读生。这无形之中大大加重了民工的经济负担,体现了杭州在接纳外来打工者时仍然有些不公平。尽管中国的国情是教育资源稀缺,但由于应届学生人数在不断减少,加之杭州的经济实力,希望能够为民工子女创造出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减轻民工的负担,使他们更加专心工作,避免农民工世世代代素质低下的问题。想到这些都心酸,不过现在还是改观了很多,农民工的懂法律的多些了,加上国家的照顾,现在农民工的生活总算好多了。虽然这些努力是探索性的,但其积极意义是不容小觑的。因为长期以来,城市的管理者,对于农民工都是“只管手脚,不管头脑”,他们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如何防范农民工的犯罪行为上,放在“严查、严管”上,而对于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等精神世界的问题则很少过问。这样的“防范式管理”导致了许多弊端:其一,农民工的利益、情感需求一旦被忽视,无法诉求,就有可能成为一些过激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诱因;其二,防范式的管理有着诸多副作用,尤其是当少数素质低下的管理人员借管理之名为自己或为自己所在的小团体谋取私利时,这种管理方式就蜕变为一种侵犯外来民工合法权益的工具。关于城市是如何接纳和对待农民工问题当前城市对农民工实行的实际上是“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做法,主要表现在:允许农民进城打工,经济上进入,但不承认他们在城市的社会成员资格,进城农民不能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着歧视性政策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可避免地会给城市管理带来新问题,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应有新的理念和措施。我们小组在调查当中,发现了几点问题,并且对此提出看法。要逐步改变把进城农民工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的状况,妥善解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至少可以分成三大块:一块是已经市民化的农民工。在城市里面已经工作多年,也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他们的生活风险和工作风险实际上跟市民没有太大的差别了。第二是流动性质的农民工。他们既没有市民化,又不是单纯的农民,这类农民工人数特别多。第三块是季节性的农民工。由于农民工构成的复杂性,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不能搞一刀切,应当根据农民工的需求与目前的条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方针,积极探索多种保障形式,根据农民工的需求和改革条件的成熟度,分步骤地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要允许和鼓励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尽快融入城市,完成身份的转换。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适时到位的服务,帮助进城务工农民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在城市安居乐业。过去害怕和限制农民进入城市有当时的背景,主要是农产品供应不足,城市又不能提供就业机会。现在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要有新的认识、新的政策和管理方法。 第五,统筹考虑农民工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涉及城市公共服务资源重新分配的问题,城市政府财政支出结构需作相应的调整。进行这种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对促进城市社会安定和谐、健康发展,有着不容置疑的重要作用现行的城乡分割制度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直接体制性原因。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因为户籍制度至今并没有根本改革,所以,虽然农民转入了二、三产业和城镇,但他们的户籍仍是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没有变,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在经济上,农民工从事的是重、苦、累、脏、险的劳动,但没有得到应有报酬,农民工和正式工人同工不能同酬;在政治上,农民工干了工人的活,但没有得到工人的身份;在社会方面,农民工在城市打工多年,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融不进城市社会,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城乡分割制度下出现的农民工现象,应该是权宜之计,不应演变成一种长期的制度。农民工这种制度使劳动力这个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不能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合理配置。显然,它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不相容的。农民工问题表面看是要解决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使农民工享有应有的公共服务等问题,而实质则是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产业工人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城乡关系的问题。关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从工种看,一般都以苦脏累、无技术特长的工作为主。如建筑工地、普工、缝纫工、清洁工等。依据社会分层理论,以职业划分,这类工作属于无技术而又收入不高的最下层。尽管社会的分工呈现金字塔型,此类下层工作将占大部分,但农民工自身的问题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大原因:知识水平低,职业技能低,素质修养又低。这从民工受教育程度(表1-3)可以看出:虽然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占,约有的外来农民工是文盲,约有的农民工是小学文化水平。所以,工作难找,就业困难,工资水平不高,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用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幸的是,当问及“有没有想过接受再教育”这个问题时,大部分青年民工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但都苦于没有钱、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不过在对城建局的采访中,我们也了解到,的每个区都开办免学费的民工学校,而内容主要是基本知识(文化、法律)培训。还是那句话,农民工书读的少,知法懂法的人少,很多人不知道怎样利用合法的权利来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有近一半的农民工()并不了解自身享有的合法的权益,尤以在工地打工的。为主。有些人认为只要老板比较好,发生事情就会负责任的。这种缺乏必要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以情代法的心理,导致了包工头拖欠工资、延长工时等不法现象,也使政府的一些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关于维权的方式,有很多人表示不知道,而选择找有关部门的有44%,但在采访过程中,我们也找到一位三轮车工,他表示他对劳动保障局等政府部门已经失去信心。原因是他有一次去银行存300元钱,被银行职工扣下,也曾经去市政府门口示威,但政府毫无反应。对于这件事情,我们姑且不论谁对谁错,因为也没有办法了解。但这其中,一方面是自己选择方式的不恰当,如果用合法的方式、适当的途径去投诉,相信会有更好的效果;而另一方面,这也是政府的工作还不到位的表现。还有一次,我看到几个农民工在菜市场卖点东西,由于是外地人,能力薄弱,我眼睁睁的看到那个管菜市场的人把他的货砸烂了丢在地上,我采访他时问他为么不报警,他说,他完全不相信那些当官的人了,以前报过几次,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人家当地人还是帮当地人,像他们没钱没势力,就只能被人欺了。我好是心痛,恨那些当官的人,竟然如此对待外来农民工。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较差,住房、子女就学问题仍是困扰他们的主要因素。

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也就是现时的流动新力军,以蚁簇形式话跃于城市各行各业。其中大部分人从事加工服务业。在各地,习惯将非本地户籍的流动打工簇统称为农民工。农工民和其它一个流动人群官员有一个明显的区别,无论流动到那官员都是当地的主人。无法切身感受到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辛酸。而农民工则被边缘化。新生代农民工多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代进城务工人员的后代。也是改革开放后出生的人口。也就是过去的留守儿童或者流动儿童中的大部分长大后的新一代。80后出生的农民工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分界线。他们走的还是父辈的路子——进城寻梦.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最大区别是他们比上一代农民工他们的父辈的文化水平提高了许多。再不是当年大字不识几个的群体。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在思想上有了质的转化。着重追求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他们意识到了自已这个群体在社会中的边缘化地位。开始寻找属于自已的合理社会地位。然而!现时主要制爪他们的还主要是他们的权利、义务和被认同这个问题上受到侵害。同时这些侵害也正在教下一代农民子女走到与政府相对立的面上埋下仇恨的种子!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例如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教育,国民感、同工同酬等。画饼充肌是解决不了的。

这个问题,我也在探讨中。

中文论文 《移民建镇的制度创新》,《管理世界》,2000(1) 《产业结构趋同、制造业空间扩散与区域经济发展》,《管理世界》2005(4) 《中间选民理论在农民工市民化政策制定中的运用》,《管理世界》,2007(4) 《世界城市化的发展模式》,《世界经济》,1998(4) 《世界城市化发展进程及其机制》,《世界经济》,1999(12) 《非自愿性移民安置:如何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国软科学》,1999(9) 《从产业成长的视角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国软科学》,2003(11) 《人口流动对经济增长地区差距的影响》,《中国软科学》,2005(11) 《中国城镇建设投资制度安排与创新》,《财贸经济》,2001(5) 《农民工代际差异对医疗保险需求影响的实证分析》,《财贸经济》,2008(7) 《中国自下而上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8(3) 《异质人力资本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中国人口科学》,2007(4) 《养老保险便携性损失与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08(4) 《农民工的身份定位与流向决策》,《中国人口科学》,2010(6) 《不一致的意愿与行动:农民工群体性事件探悉》,《中国人口科学》2012(2)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1) 《论中国农民工市民化》,《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1) 《低碳经济对武汉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启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4) 《全球价值链视角的武汉城市圈产业体系构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3) 《基于核心资本变迁的产业可持续竞争力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3)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区域竞争力的动态关系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7) 《迁徙条件、生存状态与农民工市民化的现实进路》,《改革》,2013(4) 《重新重工业化对我国就业的影响》,《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2006(12) 《双重户籍墙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经济学家》,2009(10) 《我国中部六省碳排放量影响因素分解分析》,《技术经济》,2012(12) 《山西省产业增长与碳排放的脱钩关系》,《技术经济》,2013(1) 《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可持续发展视角的考察》,《武汉大学学报》,2003(4) 《从前三批新试验区的探索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的改革方向》,《武汉大学学报》,2009(3) 《低碳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与中国低碳道路的选择》,《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3) 《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安排及其创新》,《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8(6) 《第二代农民工社会保障及相关问题研究》,《保险研究》,2008(5) 《制度创新与人口控制》,《人口研究》,1991(6) 《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的理论思考和政策选择》,《人口研究》,1996(3) 《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合》,《人口研究》,2004(5) 《城乡统筹发展视角下的农民工市民化》,《人口研究》,2005(4) 《公平与效率视野下的高考移民观》,《人口研究》,2006(6) 《农民工的隐性失业》,《人口研究》,2007(6) 《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现状分析与进程测度》,《人口研究》,2008(6)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挑战与市民化》,《人口研究》,2010(2)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财政研究》,2010(2) 《生态文明时代的发展范式转型与低碳经济发展道路》,[澳门]《亚澳论坛》2011(4) 《制度安排与城市化》,[台湾大学]《人口研究通讯》,1999(1) 英文论文 On the process of peasant workers’ transformation to urban residents,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Vol 6, , 2008. The Second Generation Peasant Workers’ New Features and Transformation to Urban Residents, in Y. Ma, M. Taube and D. Cassel (eds.),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and Europe: Development in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 Labor Market, Metropolis-Verlag, Marburg, 2011, pp231-248. A Discussion on the Transition of Deveopment Paradigm As well as China’s Low-carbon Economy Development, Energy Procedia, Volume 5, 2011, pp587-592. Low-carbon Economy:Theoritical Study and Development Path Choice inChina, Energy Procedia, Volume 5, 2011, pp487-493. The Application of the Median Voter Theory to the Formulation of Policies for the Citizenization of Peasant Workers--An Empirical Study on 436 Peasant Wokers in Wuhan, Frontiers of Economics in China, pp150-167, , 2008,3(1):150-167. Second Generation Peasant Workers and Their Citizenization, China Population,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Volume 17, Issue 1, January 2007, pp6-12. A Study on Challenges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s toChina’s Banking After WTO Entry,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March, 2001. A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China, Chinese Journal of Population Science, , , 251-65, New York, 1998.

农村城市文化研究论文题目

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

1。高效农业对农村经济的影响2。沿海地区的外向型农业定位思考3。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型农业

网上复制一篇,仅供参考。加强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协调城乡发展步伐 【摘要】协调城乡是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加强小城镇建设与 管理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而当前小城镇建设与管理面临诸多迫切需要解 决的,本文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加强我国小城镇建设与管理,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 从区域经济的空间组织角度可以把城市和分解为两个互为相联的子系统,城 市和农村的联系是必然的,城乡的相互作用关系也是客观存在的,两者应当相互 促进、协调发展。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工农业产品不能平等交易, 城乡之间要素不能自由流动,城镇居民与农民权利和发展机会不平等,加剧了城 乡结构的失衡,使城乡关系遭到了严重扭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 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 差距仍过分悬殊”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整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被放在了“五个统筹”的首要位置,成为科学发展观的 集中体现。中央还明确提出小城镇作为新时期化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既是统筹 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致富农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 问题,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 【关键字】城乡发展,小城镇建设,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科 学发展观 一、加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 。 1984 年,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老先生在对苏南小城镇发展 状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发表了《小城镇大问题》一文,认为小城 镇的出现可以使城市和广大农村之间布下相互交流的众多“节点”, 把城乡有机衔接起来,并从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小 城镇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人口出路的 一个大问题。王学仁认为,“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的连接体和中转站”, “发展小城镇,可以使城乡之间形成一种优势互补、双向互动的经济 关系,实现城镇与农村产业相互衔接、经济有效融合的两性互动和一 体化发展,最终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功效” 。 小城镇在协调城乡发展中的作用,概括如下: 一)小城镇是城乡交流的平台。小城镇的发展加强了城乡之 间的联系,开启了城乡交融的大门。具体体现在:小城镇是城乡信息 交流和共享的平台,信息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对 农村的制约尤为突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信 息体系建设滞后,农民无法全面及时地得到市场信息,必然农业产业 结构的调整节奏和农产品的销售,小城镇是一定区域内的、经济、文 化中心,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协作 能力相对较强,信息相对灵敏,人才比较集中,是促进城乡信息交流 的最好平台;小城镇是城乡市场对接的平台,我国买方市场已经形成, 城市大量工业品积压,农村商品供应品种少,选择余地不大,同时随 着城市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城市对绿色食品、优质农产品的 需求增大,小城镇成为城乡互通有无、完成市场对接的平台;小城镇 是城乡人才流动的平台,当前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性问题突出,一方 面城市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相对过剩,而另一方面农村急需大量 高素质人才,同时又滞留了大量富余劳动力,小城镇可以发挥在城乡 人力资源的双向流动中的纽带作用,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就业信 息服务工作的开展,引导城乡人才有序合理流动。 二)小城镇是深入农村腹地,传播城市文明和辐射农村经 济的桥头堡。小城镇向处于广阔农村腹地的农民传播了城市的思想 观念、技术信息、管理经验、生活方式等,成为广大农民接触现代城 市文明的媒介。小城镇的发展使许多农民的进城愿望变成现实,率先 进城的农民以自己抚育文明的生活体验,向“后来者”展示着城市的 魅力,为城市化做着无声的宣传。而且小城镇的乡镇在资金方面对农 村的“反哺”作用,使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水平提高,小 城镇涉农企业的发展有效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和 农民收入。 三)小城镇的快速发展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首先,城镇是农村乡镇企业的最佳聚集地,这既可以解决“村村点火、 户户冒烟”、侵占耕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又可以资源、环保、规模 效益、公共设施等综合优化理想效果,同时小城镇也是未来变动升级 为小城市乃至中大城市的前提。从农业现代化内涵看,小城镇为农业 环境现代化提供了空间环境,而空间环境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 化环境的依托和载体,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其次,从农业产业 方面看,小城镇发展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小城镇发展引导 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迁移并逐步实 现“农转非”,这样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的合理流动和土地集中化、经 营的规模化、管理科学化,从而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条件;第三,小城 镇发展为农民现代化,即农民知识化、智能化提供了现实条件和可能, 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文化、卫生、 餐饮、娱乐、信息、保险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为进入小城镇 的农民知识化提供各种方便条件,另一方面也对农民实现非农化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这将促使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改变 及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自身现代化步伐。 二、在协调城乡发展中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出现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 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也存在着十分突 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 一)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可能导致“准城市化”现象泛 滥,不利于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虽然 能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城乡二元结构,但不利于彻底改变城乡分割的局 面,因为这种城市化模式本身隐含着鼓励农民进小城镇,限制农民进 大城市的思想,是一种在补彻底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不彻底政策。其实 践结果可能使中国的社会结构演变成“农村——小城镇——大城市” 这种三元结构,使不分小城镇既不像城市、又不像农村;生活在小城 镇的居民既不像市民、又区别于农民,从而使人们担心的“准城市化” 现象泛滥。 二) 整体规划不强,布局不合理。规划在先,建设发展在后, 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的小城镇,必须用成熟 的思想指导其建设,以保证小城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但长期以来, 我国小城镇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存有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造成城镇布 局不合理。究其原因,主要有:上级政府缺乏正确的指导和科学的管 理;城镇干部大多来自农村基层,对城镇建设的不是很熟悉;城镇干 部更换频繁,由此带来的短期行为使规划执行丧失了连续性,一方面 使得小城镇数量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乡乡有镇,另一方面又使得小 城镇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 三)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小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 工程,水、电、路、公厕、绿化、农贸市场、学校、扽公共基础设施 必须配套建设,而各种配套性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资 金紧缺,许多小城镇的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改善,很多小城镇以马路 作市场,人车拥挤阻塞严重;有的小城镇尚未安装自来水,人们吃水 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些小城镇电力不足,供应不正常,不能 满足乡镇企业和居民的用电需要;小城镇普遍缺少文化、娱乐、社交 场所;还有不少小城镇缺少公共厕所,垃圾堆放场,乱扔垃圾现象比 较普遍。 四)以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 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是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因而节 约土地应该成为城市化道路选择的基本前提。而点多面广的小城镇往 往占用大量土地,造成土地的低效率利用,据有的学者估算,这种城 市化道路比起正常的城市化道路要付出8 倍多的土地代价,乡镇企业 职工人均用地比城市职工多 3 倍以上 。从另一方面看,乡镇企业污 染严重,且治理能力远不及城市中企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 五)管理混乱,改革滞后。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与现行条条 块块的管理关系难以理顺,使之在调控引导过程中受到多方挚肘。镇 政府对税务、工商、信用社、交通、土管所、城建所、供销社、供电 所、派出所、司法所、农口七站等主要部门没有管辖权,只有“义务 “,因而不能形成集中统一领导。如在土地管理使用方面,体制不顺, 思想不解放,对本行政区域外需要用地者有种种限制,将外地人才、 资金、技术等拒之门外,制约了土地等许多因素的合理组合。 三、国外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借鉴 。一)美国的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经验。1)重视规划的作用,美 国小城镇规划有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后现尽可能满足人的生活需要; 二是充分尊重和发扬当地的生活传统,三是最大限度地绿化和美化环 境;四是塑造城镇不同地特点和培育有个性地城镇。同时还要根据建 设需要编制详规。2)重视基础设施建设,美国小城镇建设资金由联邦 政府、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承担,联邦政府负责投资建设连接城镇 间地高速公路,小城镇的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是由州 和小城镇政府负责筹资建设,开发商负责小城镇内社区内的、水电、 通讯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3)重视环境建设,在美国,环境建 设是城镇建设的主要之一,给小城镇提供了一个可持续的环境。4) 重视城镇特色,追求个性,重视城镇特色是美国城镇建设的特点之一, 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不同面貌和特色的小城镇,那种千城一面、 万镇雷同的现象是见不到的。5)重视建设管理,所谓“三分建设,七 分管理“,一个好的城镇更需要好的管理。美国的城市建设管理经验 主要有两点:一是拥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二是依法办事,违法必 究的管理作风。 二)德国的村镇建设经验。德国的村镇建设经验主要体现在四 个方面:一是政府高度重视村镇改造和建设,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业 用地、保护农产品价格的法规,加强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的建设、完 善村镇建设的投资机制,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形成了比较均衡的城 镇结构体系;二是优先考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为改造 村镇的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政府十分注重基础设 施、社会服务社会设施的建设和各种公益事业的健全完善,且这些建 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补贴和乡镇的税收;三是注重单体设计与整 体景观协调,德国村镇的特点是村落建设与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之所 以能够如此,主要是靠村镇改造规划和设计地调控作用,德国地村镇 建设是建筑设计在统一中寻求特色,在突出特色中满足规划的统一要 求;四是注重环境建设和保护古建筑。 三)英国的小城镇建设经验。英国小城镇建设经验集中体现在 几次规划运动中,包括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运动,新城建设运动,米尔 顿·凯恩斯城建设、中心村的建设等,集中体现了规划在小城镇建设 发展中的作用。 纵观各国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历程,虽然和做法各具特色,但都 具有以下几点共同之处: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重视规划的权威性和 按规划实施建设;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人文 环境的继承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加强小城镇建设与管理,协调城乡发展的对策。 作为协调城乡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国的小城镇建设既具有世界小 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一般特点,同时又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所以我们 可以在借鉴世界西方发达国家小城镇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 的实际,寻求加强中国小城镇建设与管理的对策,以促进呈现协调发 展。 一)规划,合理布局是基本前提。要遵循城镇化发展,按照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抓紧编制统一协调的小城镇发展规划, 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镇规划必须突出科学性, 要按照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规律办事,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打 破原有陷阵行政区划的限制,在布局上确定好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和 基础设施规模,注重实效,使小城镇成为联结农村与城市的纽带和桥 梁。小城镇建设规划必须面向“三农”,坚持把“农村化、农村化、 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目标,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建 立完善的规划编制与实施以及监督反馈的管理制度,保证规划的有序 进行。同时,小城镇建设规划还需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反对遍地开 花、平衡推进的做法。 二)增强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最终目的。可持续发展是 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小城镇建设必须坚 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正确处理好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 展、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 绿地”和“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坚决淘汰和关闭严重浪费资源 和污染环境的,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协调新城和旧城的关系,保护古 建筑,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现代建筑,创造优美、和谐、舒适的 城镇环境。 三)深化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是重要内容。加强小城镇建设 必须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首先,要全面落实小城镇户籍制度改 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积极为城乡人 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力条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次,要 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机制,摆脱对财政的依赖思想,运 用城市经营理念,盘活城市公共资产,走资本运营的路子,在城镇土 地转化和升值、房地产增值中筹集建设资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加快城镇公用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培育资本市场,最广泛地吸 引社会投资,理顺财政关系,完善小城镇地财政管理体制,从制度上 保证小城镇建设的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努力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是根本保证。美国小城镇的发展经 验告诉我们,城镇“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而我国小城镇发展的现 状却是很多城镇“重建轻管”,“有硬件,无软件”。因此,抓好小城 镇建设的同时,必须提高小城镇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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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论文

这个问题,我也在探讨中。

收费的要不要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前沿挑战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和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的主体。这部分人的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与其长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他们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打工的主要目的、城市认同感、生活方式、工作期望、与农村家庭的经济联系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也迥然不同2、他们的“城市梦”也比他们的父辈更执著,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不愿意在结束了若干年的打工生涯后回乡务农3、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根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 [编辑本段]产生背景 面临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面临的前沿而又现实的挑战突出表现在:(1)他们的劳动供给和就业行为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不同时代成长的农民工有着不同的阅历和自身不同特点,导致他们追求目标、偏好等不同,因此,仅仅将农民工视为同质群体的传统研究方法不能了解当今农民工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新生代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函数与第一代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函数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缺口”而出现“民工荒”现象。(2)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要胜过第一代农民工。在心态和观念上,第一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农民,对城市认同感较低,即使在城市中无法生存时,还有回乡务农的最后一条退路。第二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本领,心中过高的期望与所面对的非正规就业市场,形成巨大落差,在城市中无法实现真正立足,但也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中务农,成为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的“两栖人”。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需要劳动权益的保护,而且需要社会失业救急网络的保障。(3)他们的市民化问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体。他们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民工队伍中。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编辑本段]与第一代农民工区别人们的印象多是“大包小包、一头乱发”,但在本报等单位主办的第四届“民工招聘会”上,出现了不少与此大相径庭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年龄普遍在25岁以下,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时不时地从包里掏出名牌手机;基本没有务农经历,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与上一代农民工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观和就业观。 “新生代民工”不再老老实实地待在最脏、最累、最“没出息”的工作岗位上,不再省吃俭用攒钱往家里寄,更不会挣够钱回家盖房娶媳妇。在受到歧视时,他们会摔门离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春光用更为“学术”的语言对他们进行了描述:新生代民工有76%未婚;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很多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外出的,甚至连基本的农业常识都缺乏;从动机上看,他们基本上不是基于“生存理性”外出,而是更多地将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发展的契机。第一代农民工普遍将谋生作为第一目标,建筑工地是他们的聚集地,新一代农民工的目光则投向三产服务业、制造业、纺织业、电子业等行业,赚钱只是他们外出打工的部分目的。他们希望在城里买房,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因为有着更多的企盼,他们找工作时也往往更“挑剔”。“虽然我来自农村,但这并不代表我对生活质量没有要求。我同样需要娱乐,需要交友,需要上网来了解全国各地的信息。”王玉明今年23岁,初中毕业,一家招工单位对他有意向,但因为单位地处偏僻,上网、外出都不方便,他一口回绝。“我有技术,不愁工作,我要进大企业工作。我原来那家单位管吃管住,但早晨馒头、咸菜加白开水;中午一年到头都是炒白菜,这样的生活,我不能忍受。”这是一个第二代农民工对找工作一直持观望态度。许多用工单位很需要这些人,但也对此表现出了相当的担忧。“现在不少年轻人,在工厂有点不高兴,什么也不想,马上走人。”一家企业招工负责人曾说,用人单位有一部分认为,第二代农民工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敬业精神差。 [编辑本段]歧视与城市融入“民工”是“农民工”的简称。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然而在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带有身份的色彩。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使本来就人多地少的农村有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城市工矿产业改革迈开脚步时,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其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对农民入城,既欢迎又有些排斥。农民进入城市大多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的确填补城市职业的许多空白,给城市居民带来许多方便,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然而,农民涌入城市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使得城市居民对他们产生一种拒斥意识。入城务工人员所受到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待遇,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确实也是“二等工人”。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这些现象,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权利;而且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规则,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妨碍城市发展的正常化进程,甚至对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给人们直接的感觉,就是它放大。那个例子要归纳进去。

心理上,生理上,生活上。。。种种问题应接不暇!

城市农民工论文题目

目前,在全国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据统2002年全国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为400亿元,2003年为1000亿元,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比例高达%,有的企业欠民工工资竟达10年。对于如此愈演愈烈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当如何应对?本文拟从劳动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民工”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 农民进城务工被习惯性地称为“民工”,但这只是“习惯”而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前者包括城务工的农民”后者包括各类用工的单位或雇主。因此“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或雇主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行为为其依归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先前的身份是什么,只要其施行了劳动法中的劳动行为都应当由劳动法来调整。所以,《劳动法》只与劳动者的行为相关“而不因人的身份”尤其是人的先前身份有关。199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平等关系,没有身份的差异。此后的相关规定也一再明确和强调这一基本原则。如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6的复函》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民工”即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把民工的劳动解释为“劳务”而未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弱势地位演变为民事关系中劳务者相对于发包方的平等主体,把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演变为民法对劳务偿付的普通债务,进而由民工自行承担收款风险、诉讼成本,用自己本来用来维持生计的劳动所得被迫去支付维权费用,以致于在《劳动法》实施已近10年的今天,我们还不得不反复讲述把民工纳入《劳动法》范畴的老话① 二 民工工资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内容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行为追求的终极目的。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不能得到工资,则法定的劳动权就会在现实中落空,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也从根本上得不到实现。现实的严酷性还在于,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存的依靠,无论是劳动者本人的穿衣吃饭、看病住房,还是家人的养老、上学都指望着它。所以,劳动者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就会使其本人和家人的生计无着。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人单位或雇主对劳动者工资的占有就如同对公民其他财产权的侵犯一样,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工资无着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成为一些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立法均以严格的法律责任来规范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理由。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工资公约》要求:工资应当直接发给工人,禁止雇主以任何方式限制工人支配自己工资的自由。工资应定期支付、在雇用合同终结时,全部应付工资的最终结算应按照国家法律或条例、集体协议或仲裁裁定来进行。当企业倒闭或清算时,工人均应享有优先债权人的地位,在分割资产前支付。1992年国际劳工组织《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保护工人债权公约》规定:在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需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伴生的债权,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额之前,从破产雇主的资产中获得偿还。优先权至少应包括: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工资所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所从事的工作而在假日报酬方面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其他形式的有酬缺勤而拥有的债权;工人因雇佣关系的终止而应得到的遣散金。②为保障工资支付的有效性和支付后的安全,立法还对工资支付地点进行了专门规定,如规定工资支付地应为劳动者的工作场所,不应在可能诱使劳动者花销的场所支付工资,如娱乐场所、旅馆酒店或购物中心等。③ 三、劳动报酬是劳动过程的报酬 在《保护工资公约》中对工资有一个经典的定义:“工资”是指不论名称或计算方式如何,由一位雇主对一位受雇者,为其已完成和将要完成的劳动或已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可以货币结算并由共同协议或国家法律或条例予以确定而凭书面或口头雇用合同支付的报酬或收入。这一定义表明,工资或者产生于已经完成的劳动,或者产生于将要完成的劳动,由雇主依法支付给雇员的报酬或者收入。换言之,工资是与劳动相联系的,论这一劳动是过去时还是将来时。 “工资”的法定名称是“劳动报酬”。在劳动中,劳动者付出劳动力,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过程就履行完了其劳动义务,也同时产生了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受雇佣的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不是追求劳动成果或者结果,劳动所形成的结果是归用人单位或雇主所有的,劳动成果中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者经营利润与劳动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通过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获取其投资和经营利润,实现资本的增殖和扩充。资本的增殖或者说雇主赚取的利润是不与劳动者分享的,甚至那些作为劳动成果表现形态的产品是否能够兑现为货币都与劳动者无关。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所必须支付的报酬,正如生产中使用水电所发生的费用一样,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都不可能以自己利润实现中的困惑而拒付生产中已经发生的水电费。同理,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即便是经营亏损甚至破产,劳动者的工资也是必须支付的。因此,用人单位或雇主以自己没有得到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产品销售款为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是得不到支持的。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或雇主与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销售款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于其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从事实上看,用人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工程款、销售款是其经营目的的实现和利润的收获,与此相伴随的收款风险实质上是一种经营风险。劳动者的劳动是不能分享经营者的利润的,当然也不必承担其经营风险。 与此相关的还有所谓“债务链”,即建筑队或者包工头未支付民工工资是因为这些建筑企业本身就被拖欠了工程款。④这里需要明确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应当靠什么来支付民工的工资?是应当依靠自身业已具备的偿付能力,还是依靠使用劳动者后获取的收益?合乎法律原则和规范的答案只能是前者。法律要求一个合法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在设立之初就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其中包括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能力。否则,该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就不具有合法性,也就不能使用劳动者。如果我们允许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使用劳动者,必须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去赚取包括劳动者工资在内的经营收益,则不仅有悖于法律

在写作社会工作的 论文 过程中,论文的选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 决定 了一篇社会工作论文的质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带来的关于社会工作 毕业 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一)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 法律 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 管理体制 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 儿童 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 娱乐 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 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广告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二) 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的问题与对策 2. 民族社会工作发展刍议 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司法社工职业化 4. 社会工作协同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 5. 信任与双重关系: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专业界限 6. 社会工作视角下“空巢”老人的个案对策探究 7. 越轨与规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运行 8. 中部地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研究 9. 协同治理视角下中国社工机构服务评估的困境与化解 10. 社会工作实务中专业伦理的 反思 --关于善 11. 针对性侵犯被害人的司法社工介入:域外 经验 及启示 12. 社会工作伦理视角下救助管理工作困境--以烟台救助站为例 13. 民办社工机构社工人才流失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14. 基于职业能力提升的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建设研究与探索 15. 儿童家暴社会工作介入的伦理困境--基于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实践 16. 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的专业伦理建构 17. 老年人亲情关怀的社工介入 18. “互联网+教学”模式在社会工作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19. 美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 浅析新媒体在社会工作发展中的运用 21. 发展社会工作:“十三五”社会治理创新的推进器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三) 1. 基于职业化的社会工作 教育 探析 2.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3. 论马克思人学视域下的社会工作 4. 以需求为本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 5. 济南市青年社工生存与发展现状研究 6.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现实推进路径研究 7. 项目社工的优势及人才培养途径 8.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改革初探 9. 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基本现状与发展趋势 10. 海南省农村青年社会情绪问题研究 11. 新生代农民工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12. 法律社会工作论纲 13. 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探索 14. 社会工作在青少年暴力行为矫正中的应用 15. 任务型小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模式探究 16. 社会工作教学与实践中的互联网思维--基于世界大学城信息化教学的思考 17. 国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概述 18. 政社互动与社会工作机构行为策略 19. 仪式与农村老年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实践探讨 20. 生化灾害危机与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议题 猜你喜欢: 1. 美术教育毕业论文题目 2. 社会工作硕士论文题目 3.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 4.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a("conten");

希望对你有帮助。 科学发展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提要: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一、 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解决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这个论断是否正确,从以下相关的数据中可以得到证明: 一是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1985年该比例下降为 :1,因为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发布5个“一号文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此后呈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2001年为 :1,2002年为:1,2003年,继续扩大到:1,2004年已经接近4:1;到2005年才略有下降,为:1。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比2005年增长5%左右,低于2005年的增幅。在城市仍保持较高增幅的情况下,2006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透露,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 236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有4067万人,合计6432万人。 二是2004年是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最大的一年,总量达2000亿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总共也是2000多亿元,主要是靠粮食产量增加7945亿斤、价格上涨25%所实现的。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支出过程中大大“缩水”,没有能真正落实到农业上。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同志说得好:支出的各类科目“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否则当年的农民收入应该更多些才对。 三是建国已经56年,农民的教育情况依然差强人意。当前,我国农民在4·9亿农村劳动力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7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以下的占3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全国92%的文盲在农村。在2亿多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 9·1%。 在国家公布的失业率中,从来只是统计城镇居民失业情况,根本不将农村近1·5亿的富余劳动力包括在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费医疗体系建设,前些年也不包括农村居民。 四是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数值越大,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中国的基尼系数为,在世界范围,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而在198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近年来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大显著,农村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扩大到,远远大于城市的增幅()。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1999年我国按人均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已达。以此为参照,农村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的警戒线。 从城乡居民储蓄来看,储蓄余额8万亿元左右,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占约1/8,约1万亿元。若从居民享有的水、电、道路、通信、卫生等公共产品的差距来看,城乡间的差距要比20世纪70年代末更加扩大。 五是农村的生存状况恶化。2003年9月10日是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根据卫生部2001年的报告,自杀是我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 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中国平均每年自杀人数约为25万,自杀未遂人数据估计超过100万,其中90%在农村,女性比男性高出25%。农村女性的自杀率约为10万分33,高居各种死亡原因之首。可见作为农村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农村妇女所承受的生活压力之大。 子女读书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头号负担(约占家庭收入的36%)。从长远看,如果农民子女的求学受到身份限制,必然形成低素质人口的复制,而与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质的要求相悖。 农业的成本上升,农民的生存成本上升。据京津高校大学生回乡支农调查的数据,现在一个农民工进城打工,平均年收入在6000元左右,除去支付药费、住宿费、生活费、800元的交通费,实际拿回家的不足1000元左右。一个年轻农民要靠每年这点积累完成造房、结婚、生子、敬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 现在,让我们依据以上的数据,进行理性分析: 社会公正,是指社会赋予公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都能够得到较为充分实现,即体现权利、规则平等、收入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公正是政治性概念而不是道德体系。当然,道德实践有助于社会公正理论成为社会共识,但无能力约束不公正行为调和不同利益者之间的冲突。 社会公正失衡必然导致社会排挤,国家、企业、各利益团体成为推动和施动者,在维护其所期盼的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时,把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排挤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和国家福利制度的主流,使之处于有关政策的边缘。就是从国家政治生活原则上来说,一些制度和政策对他们都适用,当询问由那个部门来落实时,就会出现谁都该管、又都不能全管,最后无人管的结果。 请同志们注意,我使用的概念是“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而不使用当前学界引进国外社会学而使用的“社会排斥”概念。 在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的定义是:“个人、团体和地方由于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研究,把排斥出自何处,分为经济排斥(包括劳动力市场排斥、贫穷和消费市场排斥)、政治排斥、社会关系排斥、文化排斥、福利制度排斥5个方面,把谁被排斥,分为个人、团体和空间3个方面。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具有矛盾绝对性、动态性和激化性。社会排斥由其社会制度本质决定,并且贯穿社会制度发展的整个过程。 我们国家当前出现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只是在操作层面上出现的局部的、暂时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显现。我们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发展战略,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我们在前面所列举的把农民边缘化的现象、社会排挤现象都是违宪的,是要在实践中经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的。 理论认识层面,我们思想上已经明确了,该说的都说到了。问题是指导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严重脱节,该做的没有真正做好。 目前我国社会公正不够理想的原因在于:一、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就是人们常说的“蛋糕不够大,吃的人太多”。二、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大量“非市场经济”因素。首先是腐败,其次是垄断,最后是假冒伪劣。三、政策体系尚待完善,政府职能缺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多,真正落实到位的少。 这些,要靠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来调解,靠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证,仅仅靠道德建设是不能实现的,当然我们对道德约束的作用不应低估。应该说,国家要制定的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很多了,问题是实效不理想,要追问的应该是为什么不能落实或者落实的不好,是相关政策制定的不切合实际,还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干部思想认识有问题,客观条件不具备,财力物力有难处?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原则而笼统,地方微观运作跟风走形式。 宏观上都没真正弄清楚弄明白的问题,微观上是不可能弄清楚弄明白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名称一会儿是“农民工”,一会儿是“进城务工人员”,定位是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的农民。在宏观上高度赞扬农民工对国家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贡献,而在微观上却不能对农民工应该得到保护的合法权益,用宏观上已经为之制定的、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其结果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付出劳动力之后,长时期拿不到工资,要到国家总理亲自过问,揭开问题的盖子,才发现拖欠工资总量大的令人吃惊。最基本的社会分配都不能实现社会公正,这就是把农民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边缘化,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可见,只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说事,应该说是找错了真正的责任承担者,因为问题是出在了保证社会公正的宏观上。 在城市中小学都是国家办的时期,农村的中小学大量是民办的,于是有了“民办教师”,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农民的孩子却难以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权利,而人民受教育的权利一直是写入宪法之中的。现在,又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求学难的问题。 农民的一切,听从党的政策、政府的安排,农民、农民,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村,还要叫农民。若不是由于土地征用关系到农民的生命线,农民总是会忍受下来的。面对有的干部借着产权改革,卖了荒山、荒地、企业,又在土地上打主意,凭借基层政府的权力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农民认识到,一旦失去土地,生活就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真的是被边缘化了,他们就忍无可忍了。目前农村矛盾激化主要在这些方面。应该说,农民并没有过错,反而是为农民维权的力度太软弱,要害是法大还是权大,干部手中的权力能不能受到强而有力的监督。问题还在宏观上面。 三、 作为社会主体的非农民阶层是如何对待农民的?2005年底,北京政协委员张惟英提出,对进入北京的人员应该要求具备一定的素质。好人、坏人,素质高低,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可争论。可是要真弄明白为什么人们要进北京并不难,不就是因为北京享有许多方面超国民待遇吗?北京享有的资源多,基础设施、公共福利,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同样的考分,北京考生能上北大,河北考生上本科都难。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排挤,依据的是那部法律法规?一旦取消了这些超国民待遇,人们要去北京,就真的因为它是祖国的首都了。 当人们对这些都已见怪不怪的时候,表明我们的社会默许这些社会排挤现象的存在。北京如此,大中小城市也都如此,最终,就落在了农民的头上,而这些现象,和我们国家国体性质并不合拍。 在这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坛”征文通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三农’是我们的母亲,她无私的哺育了工业,养育了城市,可是今天,她却失去了历史的风采。由于城乡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经济发展失衡,历史欠账较多,致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保障机制弱化严重,┅┅农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深层次的原因不正是对农民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吗? 共产党人不应回避这些问题,更不应回避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而应以大无畏的精神,以历史地、发展地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表达的坚定执政信念:弘扬“两个务必”,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之为“新时期的三民主义”。其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做到政绩观、发展观、人才观、群众观内在结合和统一的问题,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其核心,统领工作全局,并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统一纳入了科学发展阶段观。 胡锦涛总书记说:“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如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如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等。”胡锦涛接连地提出14个“如何”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探索和回答的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 正是在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新时期的治国理念得以完成,这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 四、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了新时期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中找到了解决的新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要以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4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使农民受益451亿元;2005年的“一号文件”,大幅度减免农业税,取消牧业税,明确2006年在全国免征农业税。2006年的“一号文件”,以数千亿元的转移支付支援农业建设。党中央的八个一号文件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里程碑。 现在,农业税取消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了,农村孩子读书的课本费全免了,农村的道路建设投入大了、建设速度快了,┅┅最重要的是在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五个统筹,第一个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从根本上摈弃掉原有的社会排挤现象、边缘化现象,真正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开始向城镇转移,由农业转向工业及第三产业,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森严的户籍壁垒,公正、合理、开放的社会流动并未形成,从农民工进城后,从就业岗位、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来看,城市对农民是“经济吸纳,社会排挤”,使得进入城镇的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根源在于有一个长期困扰我们、至今没有回答清楚的问题,就是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农民应该如何认定:是居住在农村、户籍在农村,就是农民,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也可以说,长期以来,国家从没有以对农民这个复杂的社会阶层进行动态的、量化的剖析,来确定农民的身份。 中国社会学家陆学艺提供的 “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刮阶层变动状况”表明,农村人口当前已经分化为八个社会阶层:农业劳动者(46-50%)、城市农民工(16-18%)、乡镇企业农民工(16-17%)、农村知识分子(2·5%)、个体劳动者、个体户工商户(7-8%)、私营企业主(0·4-0·6%)、乡镇企业管理者(1·5%)、农村管理者(7%)。这是1999年依据有关部门资料推算出来的数据,据此显示出在我国农村现有的全部农户中,收入的9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的纯农户家庭约占62·4%,他们才是名实相符的农民。 只有名实相符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只有他们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只有他们才会长期在农村生活。就是说,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问题”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是目前农村人口的60%左右。 为什么一说农民就占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呢,因为我们认定了住在农村的身份就是农民。依据这样的认识来制定政策,明确的针对性显然是不可能具备的。 要害就在户籍制度上,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必须加上一个户籍身份: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 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份户籍制度,是1958年全国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为了在中国农村建设计划经济体制,遂以人民公社体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村人口户籍制度,三项制度共同作用,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当时的农村人口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社员,也是当时对农村人口的称呼,社员都是一起生产劳动、一样贫富,经过了20年,一直到1978年,农村基尼系数还是0·22。防止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的目的达到了。 为了要渡过灾荒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就更加强固,粮食,分成商品粮和非商品粮,城市人吃供应的商品粮,农村人吃自产粮。户籍制度决定着一个人的终身身份。那末,这样一个本应随着改革开放进行改革的制度,为什么又经过长达20多年的过程,还是不能有所变动呢。没有人多问为什么,当然,有人问了,也不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 可是,改革开放使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城市人口建设需要大批的建设者,众所周知,打开城门让农民进城的举措,曾造就了一批早期的改革家。可是跟着户籍制度就强化起来了,农民在城市要领取暂住证,农民还是农民。还有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农村教师等等农村系列的新身份。 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从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不能把它作为一项户籍管理工作交给公安部门负责。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消除身份制的影响,把农村人口的社会流动纳入国家整体的社会流动,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换、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从城市化、工业化到现代化,这是任何国家实现走向现代化的普遍规律,我国也是绕不开的。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转换思路了,把农民界定为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过去的农民身份不再存在,作为农业劳动者的农民数量才会减少,当在户籍面前都是公民,都可以在整个社会流动中自由流动时,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才会得到克服,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破题,并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给我们上的重要一课。 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什么新提法了。196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是当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80、90 年代,在中央文献上,几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同在于条件不同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从农村支援城市,为工业提供积累,发展到了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了。与此同时,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扩大了。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到了应该打破的时候。这是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背景,还有一点也是要注意到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强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有了一支新的重要的建设力量。党中央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个全新的概念。 在此之前,还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形势如此逼人,解决好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每亩耕地,国家补贴48元,直接发到农民手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修公路,国家补贴75%,村里集资25%,农村的干部坐不住了,这要看村里经济实力,看村干部组织动员能力,有些地方农民心理嘀咕,干部捞钱、捞吃喝的机会又来了,往外掏钱就不积极。没有农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新农村建设要热火朝天的搞起来是很困难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时期的创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和“五要五不要”。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进行攀比;要民主商议,不要搞强迫命令;要有特色,不要千篇一律;要扶持引导,不要包办代替。真正做到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健所总结的:农村干部做事情应该做到“内容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项目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决策权;监管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参与权;验收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未来城乡一体化的新农村,不会是那种地多人少国家的模式,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家庭农场主和农业工人只占全国人口5-10%。而是要走一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方针,使农村的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软硬环境建设,在几年内有明显的新进展,逐步实现农村的生产、生活现代化。 住在农村的人,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人:一是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户;二是农业兼业户,收入大部分靠农业,小部分靠非农业;三是非农业兼农户,收入来源大部分靠非农业,小部分靠农业;四是住户,住在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收入靠第二、三产业。国家的惠农政策界限明确,对象是纯农户兼顾农业兼业户,因为他们的职业是农民。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四类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还会发生转化,一、二类人会减少,三、四类人会增多,农民数量减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多,农村就转换成为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居民社区,与城镇的发展内在的结合在一起了。韩国、日本的农村社区,就是这样形成的,在他们的农村社区中,除了种田务农的农业劳动者之外,也住有在城市工作的教师、企业员工、商人、自由职业者。有的农户,子女到城市工作了,父母留在农村种田,家庭还在农村。因为农村社区的生活条件,水、电、路、讯等,并不比城市差很多。而村子里生产的远近闻名的农产品,还足以使之产生家乡自豪感。 目前,有的农村出现的大搞物流市场,大搞高档住宅区开发,大搞旅游景点,主观草率并村的做法,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少数干部的扭曲政绩观在作怪,到头来,只能是劳民伤财,延误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的发言占了太多的时间。在结束发言,听取大家批评之前,我再一次总结一下我的发言主旨: 是时候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为切入点,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我国的《农民权益保护法》经过多轮调研,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法律草案将在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那时,对农民的界定必须明确,《农民权益保护法》有助于克服对农民这个复杂社会阶层的笼统化对待,清除社会上对农民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与此同时,有一大批被农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对农民进行组织动员,明确奋斗目标,焕发起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克服依赖思想,一定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农民工问题,是指中国大陆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工作,却未改变农民身份,未被城市认同接纳,他们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农民工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在异地从事农业代耕。视为代耕户。代耕城市展中被丢荒的闲置农田。)。“农民工”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但深刻反映了他们的“边缘人”状态。他们在农村有地,但离开了;他们在城市工作,但没有城市户口,不享受社会保障;他们为城市贡献巨大,向往城市,但不被城市接纳,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 国务院指出,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农民工处于中国社会的底层。他们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获得报酬最低。从事行业主要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工种。在城市,他们受到社会的排斥和歧视,被限制和禁止从事某些职业,根本没有享受任何基本的国民待遇和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自私荒谬认识(让农民进城为自己服务,但子女教育和伤老病死都回老家)和依靠自己的垄断权力而排斥农民,长期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和一系列愚蠢的歧视政策。决目前“ 民工荒”的应对之策。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如果现行法律政策没有重大调整,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上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将长期存在。 近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美洲视线现象”成为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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