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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交杂志怎样投稿

发布时间:2024-07-05 00:37:09

人民公交杂志怎样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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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众号的审核时间是3天左右,在此期间不要一稿多投。投稿之前可以先看看那个公众号之前的文章,揣摩其文风,不要把风格不一样的文章乱投,这样能提高过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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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交杂志2019年07期

我认为8月17日黑龙江一老人乘坐公交无法扫健康码,自己可以拒绝老人乘坐公交,毕竟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不能让老人乘坐公交,但是车上的乘客一起怒骂老人,这件事情确实有点过分了,因为老人并不会使用手机,而且可能也许没有手机扫健康码,他们也很想融入这个社会,但是毕竟手机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可能不会使用,但这并不是乘客们谴责老人的理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而且这个老人这么苍老,怎么能受这些晚辈的辱骂呢?他既然都已经上不了公交车了,为什么还要遭乘客怒骂?如果这个老人是他们的父母的话,他们不会感觉到难受吗?

8月17日,黑龙江省一老人乘坐公交车时无法扫健康码被拒载,遭乘客怒骂。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老人出行确实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毕竟老人在使用手机扫码过程中有很多的障碍,作为年轻人,应该积极主动的去帮助老人。

我觉得公交公司有很大的责任,因为这个司机在男孩出现危急情况时,没有及时送医,他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

3月31日,《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分别就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与建设、经营许可、运营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条例》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路权分配和财税支持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化的安排,切实保障城市公交路权优先、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服务民生。

《条例》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提升城市公交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城市公交事业快速发展。

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条例》的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一)制定《条例》是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

城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是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省通过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开展星级服务活动等举措,不断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发展不足仍是我省城市公交面临的主要问题。我省城市公交运营车辆数、公交专用道长度、公交一卡通客户数等公交发展指标相对比较滞后。一些地方城市公交规划制定不完善,场站设施建设滞后,线路设置不合理;公交企业普遍亏损比较严重,经营比较困难,且缺乏制度化的政府补贴机制;公交驾驶员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流失情况也较为普遍。优先发展城市公交、提升城市公交供给能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十二五”以来,省“两会”涉及城市公交发展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有42件之多。制定《条例》,在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路权分配和财税支持等方面作出制度化的安排,有利于贯彻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城市公交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制定《条例》是完善我省城市公交法规制度体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我省2004年制定的《安徽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4号)在管理体制、公交线路经营权授予等方面已与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制订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有利于维护政令畅通,不断完善我省城市公交法规制度体系。

(三)制定《条例》是规范城市公交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围绕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加强运营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我省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如合肥市将公交场站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建投公司筹集资金,市重点局代建,建成后移交公交企业使用;安庆市对公交公司执行减免票以及开通冷僻线路的投入,由财政据实补贴;蚌埠市对公交公司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由财政给予50%补贴等。针对客运服务中不及时、不规范,侵害乘客利益的情况,2013年,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DB34/T1902-2013),规定了城市公交客运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制定《条例》,有利于将我省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的成熟做法和有益经验制度化,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安全运行。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自2009年大部制改革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职能划转至交通运输部门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就开始调研起草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开展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6月,经过多次论证和征求意见,完成了《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起草工作。

2012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争取早日列入立法计划。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下,《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分别列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和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省交通运输厅于2013年在铜陵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并于两轮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意见。

11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开了《条例》的立法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条例》内容较为成熟,可以启动立法程序。2月10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交通运输厅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提请审议<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的请示》。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立即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作了初步修改,书面征求了市、县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先后赴池州、安庆、六安、合肥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执法单位、公交公司及其驾驶员、乘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省政府网站、安徽政府法制网公布草案稿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部门协调会和预审会。7月3日,鉴于发展城市公交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公开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逐条修改完善。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法制办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对草案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

8月,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安徽人大网公布草案稿及其起草说明,再次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多次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经9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3月3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三次审议通过了《条例》,决定于6月1日起实施。

三、《条例》的突出亮点

《条例》共设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许可、运营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48条。主要亮点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规划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交规划的调控作用,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基础。《条例》对城市公交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程序、编制要求和编制内容做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规划科学合理,程序正当。

(二)明确公益属性,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对于解决百姓出行,改善民生,为民办实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条例》建立了政府为主体,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市场准入,维护城市公交市场秩序。城市公交属于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保障乘客享受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同时,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条例》明确了许可主体、许可条件,并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授予城市公交经营权。

(四)加强运营管理,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城市公交属于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且具有点多、线长、环境相对封闭、人员高度密集等特点,必须加强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行。《条例》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城市公交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保障监督并重,促进城市公交健康发展。城市公交具有公益属性,不能完全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供给的效率性,需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挥保障和监督职能,促进其健康发展。特别是《条例》关于财政支持等方面作出的制度化安排,为城市公交的优先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重点内容解读

在具体条文和内容方面,《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的名称从立法初期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变更为现在《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使得《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加明晰。

1.《条例》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即传统意义上的公交,不包括地铁、轻轨、出租汽车。对于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可以是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政府规章,也可以是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我省16个省辖市已经全部获得地方立法授权。

2.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的问题。按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授权,可以参照执行本条例有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辖市人政府制定。同时,《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公共汽车客运一体化”,这是地方立法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小康社会,呼应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创造条件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的要求,提高城乡公共出行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3.关于城际公交(即公共汽车客运跨城市运营)的问题。按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商定运营方式和管理模式。

4.公交企业接受学校委托提供校车服务的,不适用于本《条例》,应当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公交定位与责任主体。

1.《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城市公交是公益性事业。第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公共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在第五章保障与监督这一章中,设定了城市人民政府在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安全监管、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责任条款。

2.管理责任主体。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城市公交的主管部门,授权其所属的运管局(处、所)具体实施城市公交管理工作,明确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方面的执法主体资格。

(三)关于公共交通规划。

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保障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前提。

1.编制主体和依据。按照《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由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保障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条例》第六条规定,规划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方便换乘,加强与轨道交通、个体机动化交通以及慢行系统的协调,促进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3.编制的其他具体内容和要求。这方面《条例》未作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各地可以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进行操作,《条例》在此不作重复和细节规定。各地应按照指南的要求,在总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研判发展形势、分析公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立足于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公众基本出行需求。在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公共交通规划。

(四)关于公共交通建设。

1.优先保障公交用地,按照《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城市公交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予以划拔;规划用地纳入城市用地规划,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同时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鼓励公交用地的综合开发,收益用于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2.公交服务设施建设“四同步”。按照《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大型住宅区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政府应当按照公交配建标准配套建设公交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3.公交优先通行和站点线网优化。《条例》第八条规定了公交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调整和管控,保障公交路权优先。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适时组织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优化线网布局和运营调度,以提升公交运行效率。

同时,《条例》第十到十一条还对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站点通行保护、站点的命名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五)关于经营权的授予。

《条例》明确以特许经营方式授予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

1.许可主体和方式。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许可主体是所在城市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包括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设置的区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方式是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以及以前种方式无法确定条件下的直接授予方式。《条例》立足于城市公交的公益性定位,同时吸取公交发展教训,禁止经营权有偿使用、转让和变相转让,确保公交事业的健康发展。

2.许可条件。《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从经营企业、运营车辆和驾驶员三个方面作了规定。

3.运营协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运营协议制度,规定经营者取得城市公交经营权后,还应当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运营协议,并要求将经营期限、发车间隔、线路站点等内容写入运营协议中。

4.期满延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经营期满需要延续经营的,由运管机构根据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设定的服务质量考核制度所实施的考核结果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决定延续的主要依据。

5.特别说明。这一许可制度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已经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企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依照《条例》关于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规定,抓紧完善、补充特许经营程序。二是这里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是一个概括的概念,可以按线路许可,也可以按照区域许可。三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完成授予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应当着重补充、规范运营协议相关内容,并按照运营合同的要求对公共交通运营企业进行监管,通过现场督察、调取监控信息、查验运营记录等手段,做出相应的考核要求,督促公交企业按照协议要求正常运营,维护经营秩序。

(六)关于运营管理。

1.运营线路、站点和时间。在《条例》的第十八条至十九条中,一是规定了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营,同时以设置公交站牌等方式公开发布以利公众知晓。二是需要调整时,应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后,提前十日向社会公告。三是因市政建设、大型活动等临时变更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会同运管机构与经营企业协调确定调整方案,并由运营企业提前十日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临时调整的也应及时公告。

2.价格与免费乘车。《条例》第二十条至二十一条规定,公交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定价的原则是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供求状况来确定,并依法举行听证。免费范围基本维持了原有规定。其中特别说明的是立法中对老年人免费乘车年龄设定为65岁还是70岁争议较大,《条例》仍规定为70岁以上,一是与我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保持一致,二是主要考虑少数地方政策性亏损补贴不到位以致经营企业无法承受。《条例》同时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免费乘车的其他老年人”,以便于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大免费乘车政策范围,实施惠民政策。

3.运营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共设置有十五项条文规定,来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运营服务。第二十七条则是规定了乘客乘车应当遵守的规范。

4.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四条,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作出明确规定,压实公交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条例》第二十五条还对公交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七)关于保障与监督。

1.发展智能公交方面。《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应当推进信息技术在公交运营管理中的应用。主要包括公众服务、智能调度、安全应急、移动支付等方面。各地还应当通过掌上公交APP、车载WIFI、微信、微博等方式、途径发布线路变化及车辆动态信息,引导群众方便、快捷乘坐公交出行,改善乘客的公共汽车乘车体验。

2.节能减排方面。《条例》第二十九条具体规定了政府应加大投入,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促进公交运营低碳、环保。按照国家规定,至,我省公交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的占比要分别达到35%、45%、55%、65%。这是硬性规定,如果完不成指标,将扣减我省公交燃油补贴,各地一定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争取政府支持,加快推进新能源车的使用。

3.财政支持方面。《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了成本规制制度,要求市县政府制定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将政策性亏损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对经营性亏损给予财政补贴,解决公交补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况,以利于公交经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政府责任履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公交发展水平绩效评价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进行绩效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对所属相关部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考核的内容。以促进政府主体责任、交通部门主管责任和其他部门履职责任的落实。

5.安全监管方面。《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四条,分别对市县政府、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履行好城市公交的安全监管职责。

6.服务质量考核方面。《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公交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运管机构应定期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公交经营权延续和退出的重要依据。以此调动经营企业的积极性,提供优质服务。

7.乘客权益保护方面。《条例》第三十七条就投诉举报作出了规定,以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的监督,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八)关于法律责任。

在法律责任部分,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设置了以下六类罚则:

1.破坏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妨碍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站点使用的行为;

2.违反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权的相关规定所实施的擅自经营、擅自转让、不按规定组织运营等违法行为;

3.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服务行为;

4.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的不规范服务行为;

5.乘客的扰乱乘车秩序、危及公交运营安全的行为;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人民公安杂志

这是手写出来的书法体,没有现成的字体可直接打出来。

字都是毛主席的字,但不完全是毛主席亲自题的,全部取自《人民公安》杂志。具体由来请看下面一段小文字!公安部第一任部长罗瑞卿,上任伊始,就很重视公安干部的培养教育。记得在1950年春天的一次党组会议上,罗瑞卿部长提出要出版公安刊物,教育培养干部。一位苏联专家听后随即摇头说:“这怎可能呢?公安机关是做秘密工作的,出版刊物不怕暴露秘密吗?”罗瑞卿部长不慌不忙地回答说:“我们中国的公安工作,是党委领导,群众路线,我们要教育干部,做好工作。”这位专家听后再未说什么。当时,我作为党组会议记录,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这些议论的。随后,公安部党组就决定编印一个供各级领导干部阅读的政策业务指导性刊物,取名为《公安建设》。罗瑞卿部长和杨奇清副部长签名,写信给毛主席,请他为《公安建设》题写刊头。毛主席在两张宣纸上用毛笔写了八副“公安建设”四字,在靠右边的一副“公安建设”四字后方划了两个小圆圈,意思是认为这四个字写得好,可以采用。这就是直到现在还在使用的《公安建设》刊头。为办好这个刊物,办公厅研究室成立了《公安建设》编辑部(科级单位),我被任命为该科科长,配了一个科员,一个办事员,开始筹备《公安建设》。1950年6月30日,第一期《公安建设》出版了。《公安建设》当时的内容,主要是把党中央和毛席批示的公安部、有关省市公安厅局的工作报告,掐头去尾,选编成册,发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看,广大基层公安干部还是看不到。为此,1952年公安部党组决定再编印一个供基层公安干部阅读的内部刊物,定名为《公安手册》,通俗地传达中央的方针政策,介绍业务基础知识,反映基层的工作经验等。编辑《公安手册》的工作也由我们科承担。经过一番筹备,《公安手册》创刊号于1952年11月15日出版。《公安手册》是小册子,32开本,每期两万字左右,把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指示和政策文件改写成社论、评论,介绍业务经验,系统介绍敌情等,同时开展通联工作。办了几年后,我们感到刊物篇幅太小,不能满足广大读者需要,很多读者来信都要求增加篇幅。1956年1月,公安部党组做出“关于《公安手册》改为《人民公安》的决定”,《人民公安》就应运而生了。该杂志版式为16开本,每期三万到四万字。扩大了报道面,内容比较生动、活泼,形式也多种多样。在设计《人民公安》封面时,我们想,毛主席已经给《公安建设》题过刊头了,不好再麻烦他老人家了,于是就自己想办法,用毛主席给《人民日报》写的“人民”两字,再把毛主席给《公安建设》题的“公安”两字组合成“人民公安”四个字,组合后看到“安”字与其他三个字不协调,就找毛主席其他题词中的“安”字用上,拼成《人民公安》的刊头。这样一来,一个惟妙惟肖地好像毛主席题写的“人民公安”刊头就诞生了,一直用到现在。为了办好《人民公安》,我们全体编辑人员齐心努力,除了把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安部的工作部署精神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有指导性的社论、评论等文章,继续编好业务知识、社情知识等专栏外,还增加了政治教育内容,搞好批评、表扬,开辟了“人民警察是人民勤务员”、“红旗飘扬”、“读者来信”等专栏。我们还积极开展通联工作,聘请了一批特约通讯员,有时还派记者、编辑到基层采访、组稿。这样一来,刊物的内容丰富了,稿源日见增多。1956年《人民公安》的发行量达到14万份。发到城市派出所和农村公安特派员一级。但是,要知道五六十年代我国的财政经济状况是极其困难的,《人民公安》是内部刊物,全部费用列入公安部经费开支。我们每年都要做经费预算和用纸计划,所需纸张要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列入国家供应计划中。由于国家财政和纸张供应困难,1957年以后《人民公安》的发行数被压缩了一半左右,但读者还不少。《人民公安》在全国公安干部中很有影响,我们的编辑、记者下基层,大家都很欢迎。

直接寄信至:北京丰台右安路9号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收),邮政编码100160,最好挂号,应该没有问题的。

公安战线的杂志有以下几种《人民公安》(半月刊),《公安研究》(月刊),《公安教育》(月刊),《森林公安》(双月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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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稿要对路每种报刊杂志都有自己特定的办报(刊)方针和宗旨,有自己的读者对象,投稿前必须先对此进行了解,搞清它的发行出版周期是双月刊、季刊、月刊还是半月刊、周刊,如果是报纸的话,是日报、周二报、周报还是半月报、月报,接下来要了解各种报刊都开设了哪些栏目,各栏目都发表些什么样的文章,可能的话还应该了解一下报刊的办刊历史,看看近年都发表过什么样的文章,对照一下你研究的问题以及撰写的论文原来有没有人研究过写过,研究现状如何,原来发表过的此类文章是从哪些角度写的,你的文章有无创新发展。此外,还应对报刊的发稿动态和走向以及下一步热点稿件是哪一类进行研究,最后看看你撰写的文章适合于哪些报刊的哪些栏目,投寄时最好在信封上注明栏目名称,以便于编辑人员及时准确地处理稿件。要做到这一点,平时对有关报刊必须多看、多翻阅,至少对近期目录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投稿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致于把中学化学教学方面的稿件寄给适合小学生阅读的报刊。例如:中学化学教学研究的权威杂志——《化学教育》是中国化学会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月刊。经常在每年第一期刊登《化学教育》栏目简介,《化学教育》征稿简则。如果要向这家杂志投稿,就必须仔细研究这两篇文章。其它几家杂志如:中学化学教学参考、中学化学等也会对其读者对象、投稿要求、杂志栏目等方面进行介绍。2.注意把握时机教研论文按时效性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时效性强,与教学进度配合(例如《中学化学教学参考》的新教材教学参考,各种同步练习等),另一类时效性不强,与教学进度无关。后者什么时候投稿都行,而前者必须掌握一定的提前量,到底提前多长时间投稿,一般报刊都会通过报刊启示提醒读者和作者。正常情况下,如果报刊没有规定,与教学进度配合的稿件,双月刊、月刊应提前4—6个月。总的说来,新闻类稿件越及时越好,报刊发行周期越短,提前量相应要小些。投稿最忌讳“马后炮”,一般不是很出色的稿子,“马后炮”是很难发表的,比如:与下学期一开学要学的内容有关的稿件,一般在上学期期末最迟在假期当中就要发,这样才能给教师备课提供借鉴和参考,如果你等到教完这部分内容后再写出来投出去,那就成了“马后炮”,这类稿件不是极有价值一般不会保留到第二年再发。这便产生了矛盾,因为大多数与教学进度有关的稿件都是在教学后发现了问题才研究撰写出来的,而此时已经错过了投稿时机。怎么办?笔者的经验是可以先写出来慢慢加工仔细斟酌,到第二年合适的时候再投出去,这样经过冷加工后,稿件会更成熟。有些报刊采用期长达几个月甚至半年,即使只有一个月,由于不能一稿多投,等到收到答复,再投给其它报刊也已错过了时机。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上述办法,只是最好有个发稿记录,记下何时发给谁?结果如何?再投稿时心中有数。3.注意格式要规范如果稿件是手写的,要注意书写认真规范,整洁清楚,无错别字,标点符号准确无误,而且必须使用方格稿纸誊清,注明每页字数。如果是打印稿,还应注意字不可太小,一般正文部分以三号字或小三号字为宜,页脚须注明页数与字数,便于编辑排版时参考。一般报刊编辑部都不收复写稿和复印稿。不少报刊编辑部对稿件格式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要求,投稿前要认真研究。正规论文的格式应该是标题、标题之下是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之后是加小括号的邮政编码,然后空格后是作者姓名。较长的论文在正文之前应有200—300字的“摘要”,和不超过5个的关键词,以便于编辑阅稿时节约时间,了解要点,通常正文之后还应注明“引文出处”或“备注”以及主要参考书目,参考书目要写清书名、出版社名、版本、编著者等。如果是第一次投稿,最好文后加“作者简介”,以方便编辑了解情况,建立作者档案,同时这也是自我推销的需要。当然,简介必须实事求是,不可海吹,因为稿件最后能否采用,不是看你的简介来决定,关键还是稿件的质量,提高命中率的根本还在于稿件质量。4.适当控制字数不同的刊物,对论文字数的要求不同,而且差别很大,有的喜欢长篇大论,有的喜欢短小精悍,投稿时应对各刊物发表的文章进行研究,总结归纳出一些规律,这样投稿才有针对性。一般说来,寄给报刊发表的文章,应尽量短些,选题最好小一点,内容实用些,可操作一些,让别人看了能受到启发教育或拿过来就可以用;而参加评选的论文,理论性应强些,选题可稍大点,字数亦应适当多一些,这样才能将问题说清说透。通常组织论文评选的部门下通知或发启示时,对论文选题、格式、字数都有明确要求,撰写时应充分注意,如果没有要求,笔者以为参加评选的论文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一般不要少于3000字,也不要多于7000字,根据选题只要论述清楚了就行,不必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字数多少上。就发表的文章来看,字数多少的差别亦很大,这主要与选题性质、报刊容量、些读者对象等因素有关,一般理论性较强的选题可稍长些,应用性较强的选题应短些,投给杂志的稿件可稍长些,而投给报纸的稿件应尽量短些,面向教师及研究工作者的论文可稍长些,面向学生的作品应尽量短些,选题较大的、学术性强的论文可稍长些,选题很小、学术性不强的、普及性的作品应尽量短些。这里的“稍长”或“稍短”是相对而言,没有严格规定,在笔者看来,“稍长”一些的文章可掌握在3000-5000字之间,当然,如果1500-2000字能解决问题则最好;“稍短”一的文章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如果500-1000字顶多1500字能说清问题则最好。不论哪类文章,在控制字数的同时应十分注意文章的科学性和可读性。所谓科学性是指文章的观点不能出错,引用的论据资料应准确无误,论证过程应经得住推敲;所谓可读性主要是指文字表述要让人喜闻乐读,一看题目就想看内容,一看内容就让人爱不释手,非一口气读完不可,当然这不是一日之功,需要长时间磨炼,文字功底是练出来的。例如:《化学教育》的“化学与社会”栏目字数应在5000字以内,“复习指导”字数应在3000字内,“调查报告”字数在3000字内,“实验教学与教具研制”字数在500—2000。5.讲究投稿策略刚开始投稿的人,将稿子投出后总希望尽快得到编辑部的回音。事实上,由于编辑部每天要处理的稿件无以数计,所以,不少刊物收到稿件后常常连收稿通知都懒得发,这挫伤了不少作者的积极性,甚至有人从此不再写稿。还有个别刊物大量地照顾“关系稿件”,眼睛只盯住几个“名人”,结果使很多新人退避三舍。但应该承认,任何刊物都会考虑自己的信誉,真正有生命力的刊物在用稿上一定会坚持认稿不认人的原则,只要稿件对路时机合适,质量属于上乘之作,任何编辑部都没有舍优求次的道理。基于这种考虑,从撰稿者角度出发,笔者以为,投稿时应注意以下策略:一是持之以恒,管寄不管发,即经常投稿,投出后就不要再去想它,不要指望它一定能发表,压低期望值,用不用让编辑部去考虑,事实上你想也没有用;二是猛打猛冲,以多取胜,越不发越寄,时间长了,编辑就会有印象,特别是一些稿源充足级别较高的刊物,很可能你寄的稿子连仔细看都未来得及就提出了处理意见,“屡投屡退,屡退屡投”就可能感动上帝,如果你写的稿件确有水平,不用说,只仔细看一次就可能改变你的命运,甚至连你以前投的稿子都会引起编辑的注意;三是认准的路走到底,只要你感到你的稿件确有价值,就可以反复投,也可以转投其它同类刊物,相信是金子就一定有被人发现认可的时候;四是由低到高,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刊物的级别越低,发行范围越小,稿源越不足,同样质量的稿件投给这样的刊物就可能增加命中的机会,刚开始写稿打知名度的新人尤其应注意这一点,梦想一鸣惊人一口吃成个胖子是不现实的;五是趁热打铁,即收到刊物的采用通知后马上再寄,趁编辑部对你的稿子还有印象,继续开拓。六是注意对准档次,即投稿时注意稿件的质量与刊物的级别影响对应一致,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原来发表过文章有一定知名度的作者,可以“好稿子”对“高级别”刊物,这样可以扩大影响、创牌子、打名声,提高知名度,当然作品一定是“拳头产品”,如刊物多次发表过你的稿子属于“熟门熟路”,可采取中档稿子对高级刊物的策略;第二种情况是原来未发表过文章,没有什么名气,门路不熟,属于淌路子的作者,可采用“田忌赛马”的办法,以好对中、以中对低,如此可取得“三局二胜”的效果。最后说一下“一稿多投”。各刊物都有自己的规定,都反对“一稿多投”,都要求过了采用期之后再改投它刊。但是很多稿子时效性很强,特别是配合教学进度的稿件常常是“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办法:一是按规定办,过期改投或留待明年再投,二是采取变相的“一稿多投”,变通的办法就是作好投稿记录,收到采用通知后立即通知其它刊物,不要再发。一般说来,知名度不大、刚开始写稿的作者,特别是质量一般的稿件,即使一稿多投,也很少会出现几家刊物同时采用的情况。从这个角度出发,从维护作者权益的角度出发,笔者赞成第二种办法,各报刊杂志编辑部似亦不应反对这种办法。要说责任的话,作者写稿很不容易,你不用又不及时通知作者,耽误了用稿时机,这个责任编辑部应该负,不知笔者的看法是否正确。从事文学刊物编辑工作十五余年,对作者不规范的投稿感触颇深,现将投稿应该注意的事项告诉广大作者,以便提高投稿命中率。一、稿件首先要书写整齐,字迹不要潦草,稿纸要用方格纸。不少作者在这一方面不太注意,抄写得乱七八糟,字迹潦草。更有甚者,随便将一首诗抄在烟盒上或写在用过的稿纸背面。有些作者虽然用稿纸抄写但未用方格稿纸等等。对于这一类来稿,编辑一般都不会认真去阅读。一是阅读起来太费劲。二是编辑感觉到作者创作不严谨,投来的稿件质量肯定好不到那里去。三是不用方格稿纸抄写,若稿件刊用修改起来也不方便,算行距,字数也不好计算。二、投稿时作者要谦虚。不少作者投稿时总爱附言。作者附言可以说五花八门。附言适当地介绍一下自己未尝不可,但要言简意赅,谦虚有礼。记得我刚参加工作在一家市级文学刊物作编辑工作时看到过不少类似的附言:我是某协会会员,某华人文学联谊会会员``````在全国各地文学大赛中多次获奖,可以说我是有一定影响的作家、诗人。今寄诗作几首,在你们这类市级刊物上发表应该是绰绰有余吧``````。诚想,有哪一位编辑愿发这种骄傲自大的作者稿件。你既然这么高的水平,既然眼中没市级刊物,何以给市级刊物投稿呢!当时,我还年轻,耐着性子看完诗作,其实所谓的诗作连上县级刊物的水平都达不到,纯粹是作者自吹自擂罢了。再者作者往往不了解自己的创作水平,总认为自己的稿件水平高,真应了那句“孩子是自己的好”的谚语,来稿时总是过高地估计自己的稿件,甚至讲已得到了某主编的肯定或得到了某位作家的赏识。其实,稿件的好与坏,编辑阅完便知,作者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往往适得其反。因此,投稿时作者一定要谦虚,不要过高地宣传自己。三、投稿要有的放矢。目前,国内报刊林立,据不完全统计,文学报刊在国内有一千余家,再加上各类报纸的文学副刊,那就数不胜数。经常有作者埋怨自己的稿件得不到编辑的赏识,除了质量外,不外乎是作者没找对投稿的报刊。其实,每一家报刊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自己用稿的标准,不能写完稿不加选择就投,那肯定是不容易投中。一般来讲,报纸副刊发表的文章都要比纯文学刊物发表的作品水平低,而且报纸副刊发表的文学作品一般都要配合本时期报纸宣传主题,也可以说是应景之作。如果是这种稿件,一般不易在纯文学刊物发表。当然,也有一些大报副刊发表的文学作品水平并不低,这要看是什么报了。文学刊物一般分为市级、省级、中央级。通常来讲,级别的不同,所选稿件质量就不同,比如说《小说月报》、《小说选刊》可以说选载的都是小说精萃,一般作者的作品不易被选中。如何让自己的稿件提高命中率,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创作水平,根据自己的创作水平向相应的报刊投稿,这样就容易投中。四、稿件最好不要寄给某一位编辑。作编辑久了,认识的文友也就多了。因此,编辑的私人信件或寄给编辑的稿件就多了,案头上压满了来信、来稿,处理都处理不完。编辑部都有专门的收发人员,来稿及时登记,及时分发,一般都不会积压,反而寄给某一位编辑的稿件常常会积压,得不到及时处理。五、稿件要自留底稿,便于一稿多投。现在所有报刊都不退稿,一是工作量大;二是支付不起大量的邮费。一般来讲二个月(有约定的除外)内未见采用通知可另投它刊。稿件还是要多投几家报刊(同一时间不要一稿两投),说不定被哪一家报刊选上了。未发表不一定就是水平低,关键是要有的放矢的投稿。六、给报纸副刊投稿切忌投长稿。众所周知,报纸副刊的容量极其有限,稿件字数太多,版面无法容纳,编辑修改起来费时费脑,在这种情况下,编辑一般都会选择其它稿件,稿件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七、寄稿时要在稿末写清固定地址、邮编、姓名,以便编辑联系。不要认为这是一件小事,有不少作者往往忘了在稿末写地址,使编辑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

人民网投稿的方式是邮件投稿,具体的操作方法为:

1、打开邮箱,点击写信选项。

2、在收件人界面中填写人民网邮箱的官方地址。

3、填写投稿的主题,最后注明投稿。

4、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和投放频道。

5、最后将自己的文章以附件方式附上,然后点击发送即可。

《青年文摘》杂志社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路3号 浩鸿园静园3+1 《青年文摘》网上投稿信箱是 你也可以向一些报刊投稿啊,我向你提供一些报刊投稿地址,你可以投先电子版的试一试: 《大众日报》: “大众周末”郭爱凤: “丰收”副刊,刘君: 《齐鲁晚报》: “青未了”副刊,张成东: “人间”、“生活广记”曲鹏: 《生活日报》: “大家专栏”、“大家小品”宜冰: “情感·倾诉”鹿玲: 《都市信报》: “心情笔记”李毅: “男左女右”、“非常故事”李毅: 《济南时报》: “海右”副刊聂双: “国风”(杂文)束学山: “市井”(千字内的小故事)窦小娟: 《青岛日报》 编辑部 工交部 投稿E-mail: 财贸部 投稿E-mail: 农村部 投稿E-mail: 政法部 投稿E-mail: 科教部 投稿E-mail: 文艺部 投稿E-mail: 理论部 投稿E-mail: 群工部 投稿E-mail: 摄影部 投稿E-mail: 总编室 投稿E-mail: 特刊部 投稿E-mail: 新闻研究室 投稿E-mail: 外宣部 投稿E-mail: 时事部 投稿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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