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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飞行员跳槽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14:57:02

我国飞行员跳槽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因为航空公司培养一个飞行员是花了很大成本的,如果随意跳槽,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航空公司肯定是不同意的。

飞行员跳槽原因无疑有两个,一是薪资待遇,二是工作环境。

就飞行员而言,国家培养一个合格的飞行员,所花费的费用及时间是不可言语的。就目前现状来看越来越多小型民营航空公司的兴起,飞行员是炙手可热的宝贝,并且引起小型民营航空公司的抢夺。

飞行员本就难得,但是他们经过高端的培养,并不满足小型航空公司,给他们所带来的利益。因为小型企业不可能一上来就给他们开出更高的薪资待遇。

再者,飞行员跳槽的原因这是工作中遇到了瓶颈,无法满足他们的目标,所以去寻求另一家航空公司从新开始新的征程。还有就是每个航空公司都渴望得到那些资历老,经验丰富的老飞行员。进而也引起各航空公司对其的抢夺战。犹如竞拍,价高者得。我国为世界中首屈一指的强国,而且我国航空公司并不想其他国家那样交错复杂,大都为国营企业。不仅薪资待遇 好,而且各项政策和其他国家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对于工作环境,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人民生活安定。不像韩国看着稳定,实则内部矛盾激化,还有韩国有宪法规定男的到了服兵役的时候必须服兵役,强制性的,若果不服兵役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国对于飞行员的重视程度远比其他国家高出很多。不仅如此,我国对飞行的薪资待遇远高于其他国家的,还有在政策方面,对飞行员的好处真是数不胜数。还有就是工作环境方面,我国太平盛世,又为首屈一指的军事强国,外敌不敢侵犯,内部团结有爱。要是我我也选着来我们伟大的祖国。

因为航空公司的飞行员都是有编制的,跳槽非常的难。

因为一个培养起来的飞行员成本特别高,随意跳槽的话会特别的亏。

员工跳槽论文答辩

跳槽不利于人才发展 我方主打:人才发挥作用的条件——工作经验的积累、发展环境的稳定、人际关系的稳固。 1.人才更多是术业有专攻,要求专一精深,而专业技能需要时间来掌握,跳槽不利于人才成长。反例:鼯鼠五技而穷(飞不能上屋、缘不能穷木、游不能渡谷、穴不能掩身、走不能先人) 2.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人才应该主动适应环境,或者努力改变环境,而不是等待环境去适应自己。 跳槽更多的表现出一种难以承受压力和挑战的软弱或浮躁、耐性不足,这样只能跳槽跳槽,越跳越糟,最终因为被社会淘汰。 “古今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以惟有坚韧不拔之志。” 职场专家建议:当你不再愿意为工作付出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不是换工作,而是调整自己的状态。 3.在一个稳定的企业做到管理层甚至高层,往往是那些多年坚持下来的人,而非“跳槽”而来的空降部队。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之“爱岗敬业”表现: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 大公司未必发展空间就比中小企业广阔,可能因为人才济济,反而淹没自己的才华,泯然众人。 4、忠诚(对工作的责任感):500强企业高管说“越是注重员工成长的企业,越是注重员工的忠诚度”。 70%的企业不赞成频繁跳槽,认为忠诚胜于能力。 反例:吕布跳槽至少三次,越调越糟,“反复无常的小人”。 规范的人才流动方式:推荐制、借调值、轮换制…… 5.人脉问题:跳槽可以获得更稳固的人际关系,同时通过和别单位的合作交流,同样可以扩大交往面。 6.自身心态及成效:60%跳槽者有失落感,认为跳槽失败。 据统计:24%转行转职成功,21%得到晋升。 7.跳槽原因分析:(比例最高)追求高报酬;自我实现,追求发展空间……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跳槽很容易演变为“频繁跳槽”,甚至他“跳槽成瘾”。(反击对方说我们强调“频繁”等限定词) 8.跳槽后的压力:新职位职责要求提高;处理和新同事的人际关系;与新老板、新上司的关系;适应新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体制;技术领域内:对新技术的要求提高 9.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企业:担心员工跳槽而不愿意花费时间和投入来培养人才,不培养的企业只是在机械地使用,不利于人才发挥作用,更不利于人才发展。 10.跳槽会产生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且存在较大的风险。跳槽容易让人走弯路。 庄子:“吾生也有涯,而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 卡耐基:“投身于哪一行,就得决心在这一行做出一番事业,做这一行的领导人。”“把你的精力、思想和资本全部集中于你所从事的事业是成功的基本条件。” 爱默生:“只有你们自己,才能销蚀掉你们本来能够达到的最终的成功。” 11.对某些特殊行业,如涉及军事、科技机密的工作,跳槽会对用人单位甚至国家造成较大的危害,所以会限制跳槽。为何没有用人单位鼓励跳槽?

如果职位相同而平行跳槽,解释起来是很麻烦的。

要努力的找两个职位不同的地方,比如行业差异,规模差异,企业文化差异(当然这个进去之前很难了解,除非你新公司是一个大企业,企业文化很有名啊)。

然后就夸一下新公司的行业好啊,规模大啊,文化好啊之类的,觉得发展机会更好(最好是说和公司共同发展,公司还是希望能找一个能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人,而不只是一个学生)。不过千万不要说现在公司的坏话,因为HR会觉得你以后也会说他们家坏话的。

希望对你有用 ^_^

对薪水、发展空间、人际关系不满意以及私人原因等等都有可能成为跳槽的原因。如遇到招聘官问“为何会离开上一个单位”时,如何回答好跳槽的原因呢?一、 避开主观评论从客观出发 对于这样的问题,回答时最好避免涉及对原公司及对原主管的主观评论,可以薪资无法上升、岗位无法晋升、地址离家太远等客观原因来回答。 二、 不按事实说话,但对事实稍微加工 可以对事实稍微进行加工。资深的招聘经理可以听得出来潜台词,而你能在面子上过得去。谁没有点难言之隐呢?但是记住,一定要以事实为基础,一个谎言会引发后续无尽的麻烦。 然后你就夸一下新公司的行业好啊,规模大啊,文化好啊之类的,觉得发展机会更好(最好是说和公司共同发展,公司还是希望能找一个能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人,而不只是一个学生)。不过千万不要说现在公司的坏话,因为HR会觉得你以后也会说他们家坏话的。 这样,对于面试时如何回答跳槽问题,你心里大概也有个数了,既要按照事实来说话,又不能完全太过实际,随机应变,再者,适当加工。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我所知道的有基莫尼,卡尔,等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形成及特点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欧洲。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国家逐步开始实行政府采购,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建立管理机构;一战前后,政府采购的主体逐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向其它公共服务组织扩展。二战后,政府采购的作用向外延发展,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手段。到了60年代至70年代之间,由于发展中国家大规模兴建基础设备和发展重点行业,国际招标得到广泛的应用,政府采购制度开始走向国际化。最终,1980年,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政府采购协议》建立。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经过20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建立了较完善的体系。因此, 我们应大胆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的理论与方法,来发展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尽管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然而在我国许多地方已有这方面的成功实践,为了将这些成功实践经验加以进一步总结并从理论上予以升华,以促进我国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为此,我们拟结合国外政府采购制度,从法律规范、制度建设及运行环境等几个方面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剖析。(一)发达国家有一套完善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为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各国都备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以美国为例,美国国会为了管理联邦政府的采购行为,通过了一系列管理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这些基本法律主要包括1949年《联邦财产与行政服务法》和1948年《武装部队采购法》。另外,国会还制定了与政府采购相关的一系列法律,如1933年通过《购买美国产品法》,对美国的采购市场进行保护;《小企业法案》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对小企业进行优惠。以上述基本法律为基础,由各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包括:联邦服务总署制定和颁布的《联邦政府采购条例》以及《国防部制定的武装部队采购条例》。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来自: 免费论文网(二)各国自有一套有效的适合本国国情的采购组织管理体制。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模式不能一概而论,都具有各自的历史原因的国情特点。总的来说,可分为三种模式:①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所有的采购。如香港政府除了土地、建筑物和个别低价商品外都由布政司物品供应科根据《公共采购条例》集中采购。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新加坡是实行高度分散的采购制度,只有有限的物品如计算机、纸张等是通过集中采购的,其他物品都由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预算署)制定的《政府采购指南》自行采购。③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除部分产品由专门部门采购外,其它则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模式。如英国规定,财政部的授权支出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在资金总额内),但在大项目上的支出通常需要同财政部经费小组协商。虽然,各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模式不尽相同,但都是从各自国情出发,经过长期的实践,在各自的法律范围内有序运行。(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1.有明确的政府采购目标及原则。随着发达国家200 多年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其目标已不仅仅局限于制度最初的节约政府支出。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内涵的扩大,政府经济作用的不断增强,政府采购的目标也日趋多元化。这些目标包括:促进政府采购的经济有效性;促进政府采购中廉洁和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心;促进实现其它特定的社会目标,如扶持小型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有效保护,还可以和其他政策配合实现多种经济和社会目标。如保护环境、促进就业等。政府采购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性原则、公开性原则、货币价值最大化原则等。2.有具体的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和程序。尽管支出管理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对政府采购制度而言管理的核心是政府合同的授予方式或程序。大多数政府采购法规都以规范政府采购方法为主要内容,而不涉及采购计划和采购之后合同管理阶段。这些采购方法包括:①公开招标,即由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邀请潜在的投标商进行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投标人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②两阶段招标,即采购活动明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购机构就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质量或其它特点以及就合同条款和供货条件等广泛征求建议,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规范;第二阶段,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邀请合格的投标商就包括合同价款在内的所有条件进行投标。③选择性招标,即采购机构直接邀请有限数目的投标商投标的国际竞争性招标,即只有收到了采购机构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才可以参加投标。④寻价采购,即对几个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⑤单一来源采购,即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征求建议或报价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⑥谈判采购,即采购方和买方通过对合同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从而达成共识的一种采购方式。3.注重对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进行有效保护。这是一国政府采购制度的一项政策目标。如美国至今仍执行着其1993年制定的《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联邦政府在签字购买物资采购合同或公共建设项目合同时,必须承担购买美国制造的产品的义务。国内产品优先是美国政府采购政策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即参加了《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在政府采购中采购外国产品的数量也极为有限。实际上,通过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有效保护,鼓励采购本国产品,对本国经济发展极为有利。从政府采购制度对一国经济发展作用来看,在日本、韩国都曾为其支柱产业的振兴立下过汗马功劳。如日本在振兴汽车工业时,其政府和公共团体采购资金均投入了本国汽车工业;在振兴电子工业时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通讯设备的采购为日本刚刚起步的电子工业提供了一个不小的市场,帮助日本企业顶住了美国跨国公司电子产品的冲击。

浅析政府采购及其存在的意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施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接下来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存在的意义我简单的谈一些认识。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随着《政府采购法》在全国的实施,目前的政府采购已逐步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各地区在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摸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计划性不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由于部门预算编制缺乏前瞻性、合理性,很难完全预料预算年度中可能发生的财政支出事项,中途预算追加相对频繁,造成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其次,方式不规范。由于政府采购的批次多、数量少,公开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大部分商品采购采用询价方式,加之各单位自行采购补办手续的事项较多,影响了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其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缺少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从审计中了解的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采购人对采购的商品不满意,认为部分采购商品质次价高,而且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跟不上,直接影响了使用单位的商品使用效果和正常工作的开展。这些充分说明了,当下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弱化,难以有效防范政府采购过程中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其四,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虽然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相继出台了包括《政府采购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加强了政府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影响,有效地制约和规范了政府购买行为。但由于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仍未出台,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公平竞争,还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违背了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使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受到了影响。其五,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采购人员掌握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管理、执行和评标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使的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上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发展。二、政府采购的意义(一)有利于节约采购资金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集中性的政府采购,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使得政府采购部门能获得优质廉价的商品和劳务,从而节约采购的资金成本,使财政支出在使用中能体现出规模效益。(二)有利于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分散采购中,政府的采购行为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分散完成,采购过程往往缺乏必要的监督,采购形式缺乏必要的规范。而政府采购的实施将使得政府采购行为被控制在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范围之内,使采购过程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增强了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三)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消除腐败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政府采购支出作为一种购买力是社会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不同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政府可通过调整政府采购的规模和结构来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施加影响。政府采购这种宏观调控手段,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在经济萧条时,可采取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措施,以增加社会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在经济过热时,可通过压缩政府采购规模的办法,以减少社会需求,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给经济降温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下,我们的财政采购将越来越趋于成熟,也将会进一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政府采购制度诞生已有两百多年,是西方发达国家用以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之一。而在我国,这项制度仅有十多年历史。在这十几年中,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法律制度、监管制度等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从立法,到采购程序,再到监督机制,都存在一定漏洞,和国外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07年我国启动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进程,这对于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利用加入GPA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否则一旦政府采购市场完全开放,我们将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 本文从政府采购的理论基础出发,通过对我国政府采购现状的分析,找出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参照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 本文的框架结构大体如下: 第一章主要是对选题背景和意义的阐述,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介绍、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首先分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理论渊源,然后介绍了它的概念、特征、原则和模式。 第三章首先回顾了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历程,然后描述了其现状,最后重点分析目前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法制不健全、采购规模小、地方保护主义、采购机构设置混乱、采购人员素质低、贪污腐败时有发生、与国际规范制度有所脱节等。 第四章是国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通过对美国、英国和日本等三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考察,得出其对我国的启示:健全的法律制度、透明的采购过程、完善的采购程序、专业的采购人员、对本国市场的适度倾斜以及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制度。这些启示对解决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有很大助益。 第五章是全文的结论部分。针对前文中分析的问题,本章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结论是: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制度亟需改革和完善,应从法律规范、自身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三个方面着手。法律规范即修订与完善《政府采购法》,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自身制度建设包括采购程序的规范、采购机构的设置、采购人员素质的提高等,应以国际通行规则为主,结合我国国情,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此外,采购规模的扩大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破除也与自身制度建设有关;监督机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协调合作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员工跳槽现象分析与研究论文大纲

首先写现在员工跳槽的现状。然后分析跳槽的原因。把每个原因都详细说一下。再解释一下这个现象带来的影响。包括了对企业、对个人、对社会……然后就是重申你的观点了。

员工跳槽四大原因分析

员工跳槽四大原因分析,跳槽原因有;第一职位价值没有进行评估,缺乏公平分配的基础,第二薪酬的确定没有基于能力与绩效等等,现在具体来看员工跳槽四大原因分析。

我们在进行薪酬设计时,需要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分别是薪酬的竞争性、合法性、激励性和公平性。

关于薪酬的其他三个方面,大家对这方面关注得较多,但是薪酬公平性里面的内部公平性,往往被大家所忽视,上面这个案例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公平性是薪酬制度的基本要求,合理的薪酬制度首先必须是公平的,只有公平的薪酬才是有激励作用的薪酬。

所谓公平性,是指员工对于企业薪酬系统以及管理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的看法或感知,这种公平性涉及到员工对于本人薪酬与企业外部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与企业内部不同职位的员工以及类似职位员工的薪酬水平之间的对比结果。

在薪酬公平性方面,员工不只是关注薪酬绝对水平——薪酬的外部竞争性,更关注薪酬的相对水平——内部的公平性。

员工本人的薪酬与企业外部劳动力市场薪酬状况的对比,更容易得到显化,而企业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相对公平性,不容易得到显化,而且这种内部的不公平性,往往容易被企业管理者所忽略。但是,这种内部的不公平性对员工的伤害最大。

“不患寡而患不均,从影响企业的绩效因素角度来看,内部的公平性比外部的竞争性更为重要。所以,只有在制定薪酬时将这种差别体现出来,才能对员工形成有效的激励。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薪酬的内部不公平会带来很大的问题。但是造成薪酬内部不公平产生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

通过对该企业深入的调研,发现造成该企业薪酬内部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职位价值没有进行评估,缺乏公平分配的基础

这种情况在很多企业里面都存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和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职位价值是设计企业薪酬的基础。

如果职位价值没有得到科学的评价,就无法建立公平的分配体系。我们在咨询过程中,甚至看到过一个汽车集团的幼儿院的院长和该集团的营销总监薪酬竟然为相同的怪现象。

问其原因,回答竟然是:他们的级别一样!如果职位价值大小不进行清楚地界定的话,就会造成评价不公、分配不公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影响员工士气和组织的凝聚力,从而造成公司员工的流失。

2、薪酬的确定没有基于能力与绩效

在现在的薪酬设计里面,绩效薪酬占整个薪酬的比重在不断加大。这样就使得那些,职位等级较低的员工可以通过获取较高的绩效表现,来得到较高的绩效薪酬,从而提高薪酬水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公司的薪酬是基于员工的能力提升的,这时员工可以通过提升能力来提高薪酬。如果薪酬的确定没有基于能力与绩效,员工的薪酬变得极具刚性,不能很好地体现出薪酬的激励作用。

员工的绩效差异和能力差异,就不可能通过薪酬来体现,也就没有体现出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如果这一现象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话,能力高和绩效好的员工,就会用“脚投票,离开公司。

3、没有一套合理的薪酬体系,实行的是谈判工资

这种情况在中小民营企业里面特别常见。在这种企业里面,因为公司没有一套合理的薪酬,所以刚进入的级别高一点的员工的薪酬,往往会由公司老板亲自决定。

谈判能力的高低和空缺职位的紧急程度,决定了此职位的实际薪酬。这就导致员工的薪酬体系很难保持前后的一致性,导致企业内部员工薪资标准的混乱。

还有一个更加严重的后果,就是导致大部分员工都是谈判工资,并且往往出现在同一职位上,新员工比老员工工资更高,这对老员工的冲击很大,降低了薪酬的内部公平性。

4、职业发展通道缺乏,结果导致升薪通道单一

因为公司没有建立多种通道的职业发展通路,结果导致大家都去挤管理这一独木桥。如果不能升到管理岗位,工资、奖金就只能维持在一个固定的水平,不能得到提高。但是管理岗位毕竟有限,更多的还是专业类岗位。

所以为了提高收入,员工都紧紧盯着管理岗位,希望自己能够挤过管理独木桥。一个员工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如果他不能挤过管理这一独木桥的话,他不可能拿到高薪,造成了薪酬的内部不公平,这对员工,特别是骨干技术人员,会带来很大的伤害。长期以往,必定会造成较大的员工流失率,这对组织来说是一种损伤。

【餐饮企业如何走出“招人难留人难困局】

一、产生“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原因

在酒店行业,尤其是服务员岗位会出现严重的“人的问题?原因有很多,但根源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原因一:观念偏差导致“入行人员日益减少,“出行人员逐年增加。

(1)“做酒店服务低人一等——陈旧观念仍有很大市场

(2)“酒店服务员都是差生——错误的思维定势使大学生对酒店服务员岗位不屑一顾

(3)“酒店服务就是女孩做的——片面认识将众多优秀酒店服务人才拒之门外

(4)“做酒店服务只能吃青春饭——错误意识排斥了大量酒店服务人力资源

原因二:工资待遇相对偏低,缺乏科学的薪酬管理体制,难以吸引优秀人才。

(1)行业、区域间的薪酬水平不均衡,普遍缺乏科学的薪酬晋级体系,导致许多择业者对酒店行业“敬而远之。

(2)缺乏福利保障,有后顾之忧,导致酒店员工不能安心工作。

原因三:工作强度大,让生活优越的现代年轻人难以承受,纷纷远离酒店行业。

原因四:工作枯燥乏味,孤独和寂寞让年轻人对酒店业失去依恋。

原因五:前途渺茫,不知道个人成长的路在何方。

二、解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的方法

方法一:充分尊重,给头衔、给权力,让服务员在自豪中工作。

方法二:充分发挥员工档案作用,给关怀、给帮助,让服务员在感动中“恋家。

方法三:与时俱进,给待遇、给激励,让服务员在激情中超越。

方法四:未雨绸缪,给培训、给晋升,让员工在提升中留恋。

方法五:为员工规划职业生涯,给机遇、给平台,最终靠事业留人。

【物流行业人才为何频繁跳槽原因及对策】

物流行业的人员流失率偏高,该行业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有专家称,我国物流人才的缺口在未来5-7年不可能得到改善。在物流业发展愈来愈快的今天,中低层人员的缺失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据职业规划专家分析,

物流业跳槽率偏高主要是企业员工职业规划缺失造成,一般是以下三个环节的失误造成的:

其一,岗位分析不明确。在招聘时企业往往对物流人才的岗位分析做得不够深入,岗位描述也总是模棱两可。比如很多企业简单地把物流人才的岗位职责定义为压价、降低成本等,这种低价策略注定以低标准服务为代价,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物流人才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其二,激励机制不健全。在薪酬方面,物流人才平均薪水过低,与国外形成明显差距,这是造成人才流失的直接因素。与此同时,企业并没有充分注重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没能为员工提供发展和培训、晋升的良好空间。

另外,企业没有健全的绩效评估标准,也是导致人才流失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中国的企业往往陷入绩效误区,把单纯的成本降低看成是评估标准,在对员工的评估方面显得目光狭隘。

其三,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由于物流是个比较新型的概念,国内一些公司的高管往往对物流人才不肯放权。

然而物流贯穿采购、生产、销售等多个领域,而传统企业多是以部门划分,采购部、销售部各行其是,这样就为物流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他们常会和原来的部门经理造成职能冲突,给基层的员工带来多头指挥的印象。

职业规划专家认为,要改变现有物流人才结构性失衡的局面,企业应该由“控制型转为“学习型,将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融于企业的文化战略中。

【又遇招工难服装企业招工留人七大妙法】

最近,杭州一服装加工企业的.总经理余波(化名)向记者抱怨:“我们厂招聘工人的缺口近70%,车工的工资最高给到4000元,都招不到人。

另一位服装老板陈玉敏说,目前普通的机工每个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管吃管住,而5年的熟练机工平均工资每月3500元左右,不少人的工资可以拿到五六千元。

来自浙江省经信委的信息显示,今年1-5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达到了元,同比增长。

然而让服装企业苦恼的是,即使高工资,也未必招得到工人。

这一轮加薪潮背后,是中国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的真实体现。

一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是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是产业技术工人稀缺,需要下力气的工种更是招不到农民工。这是自1987年以来人口出生率下降与1997年以来的高等学校扩招,两种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

二是、经济危机期间内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服装产业链接逐步开始转移,内地服装企业不断增加,而且福利待遇适中,离家近等原因,大部分服装技术工宁愿留家乡发展。

三是、服装企业由于长期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度,企业上班环境差,夏天没有空调,企业管理缺乏人性化,找不到安全感和归宿感,员工认为自己的回报不成比例。

四是、国家劳动法的颁布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员工的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企业招工福利方面更加关注。

五是、在通胀压力沿海地区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一位深圳的网友算了一笔账,以领2000块月薪为例,租农民房也需要500块,算上交通、吃饭等费用,一个月的薪水已经去了一大半,和在二三线城市相比并不具备优势。

种种迹象显示,支撑中国过去十多年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廉价劳动力已至关键的供求拐点。

解决办法

为了缓解春节期间用工缺口,各个企业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编辑在此总结一番,以供企业参考。

加工资:这是最普通,也是最基本的一招了。中小型私营和民营企业,很多遭遇过用工难的窘况,唯一的办法就是一再地提高人工工资。杭州一家服装厂人事部的杨经理说,“像我们单位年终要发年终奖、工龄奖、多一个月工资。我们厂有很多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员工,年终奖金加上工资,能拿一万元左右。

用“零工:做一天给一天钱,可以节省休息时的工资成本和其他福利开支,是最适合小企业主心理的节省成本法则。但它对更大一点的企业来说不具备参考价值。

涨价格:另一种应付薪酬上涨的方式是把成本摊到产品价格中,涨薪后的涨价现象目前一样引人注目。然而消费者未必会买账。

感情牌:现在都讲究人性化管理,所以这一招用得也很广泛,效果也不错。为员工买火车票已经是老招数,不新鲜了。

萧山恒利制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徐妙红介绍说,为了留住工人,公司在每个工人生日时,都会送上蛋糕;针对80、90后的小员工,连续请年轻的小工人们看了3场明星演唱会,才把他们留下。

吴江一家服装厂老板逢年过节会给工人发短信问候一下,平时谁要是生病了,老板不仅同意他们请假,还会让工友陪同去看病。几年来,老工人很少有辞职的。

“婚介所:这招是常熟市新港镇一位服装厂老板祭出的“杀手锏。纺织服装厂里绝大多数是女工,而熟练女工平均年龄都在23岁左右,很多人会趁春节回家找对象,一去不复返了。这位老板在招人时就很注意不同项目之间男女工比例的平衡,创造机会让外地青年男女在锦丰扎根,留住心也就留住了人。

向内迁:闹出跳楼事件的富士康已于今年8月在郑州开工,看中河南丰富廉价的人力资源也许正是他们转向内地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服装企业不一定能效仿,没有成熟的配套产业链,内迁后多出来的费用不见得能抵消人工成本。

建体系: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用工问题,一套健全的人力资源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建立健全招聘体系。制定一些招聘的流程和标准出来。尤其制定一个比较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不断提高断员工的待遇,与同等企业当中适当要比其他企业略高一些待遇,这样员工更有成就感。

打造企业技术领导班子,特别要关注各个车间主管、师傅,培育他们成为公司的队伍的主干力量,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说主管的下属至少有10人以上,培育主管的管理能力工作显得格外重要,可以多制定一些激励措施。

在全国重点劳动输出省份建立长期的合作,如让员工家属帮助招人,员工转介绍。

制定一个长期有效可行的培训规划,入期前要做培训,对企业文化、企业发展愿景、工作职责、公司制度、产品知识、技能等全方面的培训。建立员工工作培训计划。

员工转正后要制定一个转正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在学习中成长。

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导入CI、VI、SI战略管理体系,如办公室、工作室、餐厅、宣传栏、报刊、建立阅览室等做好企业文化的宣传工作、。

建立员工咨询中心,关爱员工,做好心理辅导。

建立健全公司会议管理制度,做好每天的早会、晚会工作,不断通过会议来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员工的心情。

物质方面:不断提高员工的收入,改善员工的吃住条件,改善生活状况。吃住补助办法,制定一个老员工津贴补助管理办法、建立员工关爱基金,建立员工子女教育基金等。

制度方面:制度要合理、公正、平等,企业领导者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起带头作用,让每个员工知道公司的管理的制度,制度有约束同样需要激励,有罚必有奖,公布奖惩情况。

精神方面:领导者多关心基层员工,多表扬基层员工,平易近人,多当众表扬,少批评,尤其不能当大众批评,多和员工握握手,节假日多陪员工吃吃饭。

【电子行业用人荒普工流失率最高】

“企业最缺的是普工,普工流失率最大,我们公司节后没有返回的员工有几百人。一家电子公司的谢先生告诉记者,发动老员工介绍新员工给奖励,保证工资稳中有升,加强员工思想意识和技能的培训,丰富企业文化生活……。为了应对用工荒,企业都在千方百计地留住老员工,吸引新员工。

遭遇用工缺的企业比比皆是。位于金鼎的一家模具公司开出2800元的月薪招聘一线技术工人,但因岗位又脏又累,很难受到年轻求职者的关注。而一些企业由于缺人手,公司开工量不足七成,甚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下生产一线帮忙。

新生代劳动力与父辈劳动力明显不同渴望被尊重追求高薪酬

随着东部产业转移和中西部的崛起,珠三角的薪酬优势已不明显,越来越多的外来工选择留在了家乡。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对未来有更多的希望和要求,让近两年来我市企业用工荒问题凸现。据了解,我市劳动力市场正呈现出劳动需求结构变化与供给相对不足,结构性缺工的矛盾。

待遇高、工作环境好的企业才能留住人

如今,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新生代劳动力逐渐成为主体,他们与上辈们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他们涌入城市,想要找寻的不仅是一份温饱,还希望有更多的收获。“新生代农民工很聪明,文化程度高,工作上手能力快。喜欢被认同,被尊重、被赞扬,希望被关心也要时时装下酷。

纳思达人力资源部主管陈远锋说,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对未来没有长期的规划与目标,只想着过好今天,使他们对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等要求比较高,稍不满意就甩手走人,造成企业普工流失率高的现象。

市人力资源中心甘永峰介绍说,从劳动力市场上的反映情况来看,企业牌子响,待遇高、工作环境好的招人并不发愁,目前缺工问题最严重的是制造业、电子业和服务业。“现在年轻的外来工不轻易找工作,哪个地方好就往哪里跑,低端的、劳动时间长、待遇低的行业都不足以吸引他们。企业劳动保障制度、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生活跟不上,也留不住人。

内地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工“回流

甘永峰说,目前用工荒的实质是人力资源市场出现的不同程度的结构性错位,专业技术人才稀缺,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具体权衡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地追求高薪,这也都加剧了结构性用工荒现象,造成企业“招人难,求职者“找工难。

甘永峰说,造成用工荒的另一原因是,随着经济持续回暖导致企业用工需求迅速上升,比如,在2009年金融危机阶段,返工潮来临时进场招聘企业才60多家,提供的岗位1000多个,而今年企业近200家,提供岗位6000多个。

此外,东部产业转移和中西部的崛起,原来的劳务输出大省江西、安徽、河南等就业机会增加、薪资待遇提高,越来越多的外出务工人员纷纷“回流选择在家门口就业。

像江西上饶服装企业的工资在1500元3000元之间,长三角的一些企业给出的底薪已达到1700元,珠三角薪酬水平优势不明显,已不具备竞争力。加上我市生活成本普遍较高,对外来求职者的吸引力减弱,很多农民工不流回珠海。“传统制造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和待遇,已经不足以吸引外来工背井离乡。这将是倒逼沿海中低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又一大动力。

多方观点

企业一定要把稳定老员工作为用工的主导,同时通过老员工带新员工来补充用工缺口。企业如果留不住员工,一定要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劳动待遇低,还是工作环境差,要让员工有自豪感和归属感,吸引员工长期留下来。作为政府部门和负责任的企业,都应该给农民工一个长远的职业规划,使其有一个相对可期的未来。

【2011年房地产行业低迷跳槽高峰提前】

楼市成交低迷的副产品之一,是营销人员缩水严重的年终奖。年终奖缩水的直接影响是跳槽高峰的提前。

“往年的跳槽现象多集中在1月份,或是春节以后,因为大家要在拿到不菲的年终奖后再行离职。但目前不少分管营销的老总出现跳槽离职,跳槽率高于往年年末。沪上某房地产代理机构的一位高层昨日说。

房企留住优秀人才也是难题

房企中高层跳槽的背后,或多或少也隐含着企业战略转移、开发布局调整、员工激励机制等内在原因。

“我们自己也在开玩笑说,快成房产界的黄埔军校了。杭州某品牌房企的一位内部员工说,今年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有进也有出。“对出去的人,老板也急的,但急也没有用,这两年市场变化大,企业要发展,个人也要发展,总不能不让人走吧,有时候也不单是钱的问题。

差不多从2009年开始,我们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听到房企中高层跳槽的消息,企业要发展、要扩张、要上市,人事变动再正常不过,无论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在争夺人才。万科总裁郁亮就曾公开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经营方式还十分粗放,万科如果要持续领先于大市的增长,首先面临的就是人才的挑战,单纯内部培养的方式已无法完全适应发展形势的变化。

房地产企业拿什么挽留新员工的心

“企"无人"则“止",企业的一切事务都是人干出来的,有效的员工流失率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活力。目前,企业界高呼留人",留的是往往是企业老员工,却忽视了对新进员工关注。

一位老板向我抱怨:我们的人力资源部招的员工没几天就走了,而我招的稍微好一些,但是工作的时间也不长,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人力资源部在招人的过程中会借助各种渠道,如: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校园招聘、猎头等,为了招到合适的员工经常会花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好不容易招到一个合适的人选,没过几天就提出离职,人力资源部“前"功尽弃、哑巴吃黄莲",又得重新招人。

新员工的流失频率过高,使得招聘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水涨船高,同时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的工作。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通常有“二三二原则",即员工进入公司二个星期、三个月、二年这三个时间段通常是员工流失率最高的时期。

二个星期内离职通常是公司在某些方面有欺的行为;三个月离职通常是承诺的薪水、福利、机会、职务等没有兑现;二年离职的原因通常是希望有发展的平台,但没有相应的机会。如果企业能够把握这3个时间段将大大降低员工流失率。

那么就拿房地产企业来说,究竟应该如何把握这三个时间段以留住优秀的房地产人才呢?周瑜平根据多年的经验归纳4个要素请各房地产招聘企业参考:

一、招聘过程吸引人才

周瑜平认为,在招聘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留人的过程,留人从招聘开始。未来的竞争将是人才的竞争,公司在选择人才的同时人才也在选择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常会苦恼为什么我通知了20个来应聘的最后却只来了5人?为何通知3个人进入复试最后1个人都没来?该如何留住这些房地产求职者?

对于应聘者来说,招聘过程是应聘者认识公司、了解公司的窗口,优秀的人才对招聘过程的关注有时候会远远超过工作本身,从公司发出招聘信息的那一刻起,他已经在选择是否继续参加面试或加入这家房地产公司了。

面试前: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要具体。

有一位学员说到他的经历,他应聘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建筑工程师职位,收到这家公司发来的邮件,只有一句话“请于8号前到我司面试。"学员说,这样的公司我通常不会考虑,因为没有注明应聘具体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联系人等,虽然只有一句话,实际在已经表明这家公司规模较小,体制不完善。

除了通知内容具体外,良好的准备是面试成功的前提。如果你的准备失败了,那么就是为了失败准备的。在面试前还应做好以下准备:

1。选择专门的会议室

2。摆上应聘者的简历,尽量让面试场所放松。

3。面试主管名片

4。面试记录本

5。手机、电话最好不要响,不随意进出面试场所

面试中:面试人员口径要一致,防止应聘者有欺感。

一位朋友曾经去一家房地产公司应聘培训经理的职位,在初试的时候,招聘专员说,公司目前有近70多家分公司,企业总工1万多人,培训经理的工作主要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入职培训、在职培训、晋升培训等。进入复试后人力资源部经理来面试,对方说,公司总工有分部16家,现企业总人数为2000多人,培训经理不负责培训。

他想:两个人说法不一致,连有多少分部都数不清楚,而且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要招什么样的人,感觉有点欺的味道,白白浪费时间与精力,早知如此就不来了。

面试后:让应聘者心中有数。

面试结束时,很多面试主管会说,“今天就谈到这里,你回去等消息吧。"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

一天,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呢?很多时候,面试主管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通知应聘者再次面试或上班的时,却已经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了。在面试结束的时候,应该让应聘者心里有数,比如三天或二个星期后将会通知下一轮面试。"

二、新进员工培训留住人才

千万别以为你的新进员工什么都知道,必须通过有效的方式让他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新进员工培训是新员工了解、知识公司的重要渠道,也是留住新员工“心"的好方法。

目前,绝大多数公司并不重视新进员工培训,有的公司已经开始重视新进员工培训却不知从何入手,只是走走过场。成功的新进员工培训可以缩短磨合期,让员工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并且不断调整状态以适应新的环境。

成功新进员工培训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对行业和公司的业务内容作全面介绍

2。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介绍

3。公司的文化

4。公司历史

5。公司的前景及发展方向

6。解释公司管理政策及制度

行政执法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行政法的核心与理论模式作者:罗豪才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对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一、传统行政法学以行政权为核心够建理论体系传统的行政法学都是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战前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以及旧中国等,他们的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就是行政权。这集中表现在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架构上结构方面。传统行政法学的结构主要由有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行政组织法。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主体,这三个概念的含义存在差别,运行机能也不尽相同,不是同等概念,但都与行政权有关,都是作为行政权的载体存在的。二是行政作用法或行政行为法,都是有关行政权运作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的法律。三是行政救济法。行政机关要为其权力的行使承担责任,给受损害的公民提供赔偿。总的说来,在历史上大陆行政法系国家强调以行政法为工具来保障行政权有效地行使,强调行政效率、公共利益等。英美传统行政法理论体系,主要也是三个部分,即由委任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三部分内容构成。这三个部分内容体现的中心原则,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委任立法是通过立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行政程序是事中控制行政权,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可以看出,这种理论体系还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来构建,强调控权,不重视相对方应有的地位位置。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行政法学界也有过关于行政法性质、功能的争论,提出了控权、保权以及既要控权又要保权的三种理论观点。由于当时行政法学还处于起步阶段,又急于回应社会实践的需求,便大量地从日本和我国台湾教材中“移植”其概念、原则甚至理论框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为制定行政诉讼法作理论准备,我国行政法学阶曾围绕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的性质和功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展开一场关于行政法要“控权”、“保权”还是“既要保权又要控权”的争论。我国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场学术争论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此争论并不深入的立法宗旨,与这一阶段理论争论有密切的关联。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实践的发展作了比较深入的总结。人们逐步认识到,虽然以行政权为核心构建行政诉讼制度,、强调维护和监督行政权,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整个行政法制、行政法学理论体系来看,其视角比较狭窄,思路比较短浅,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比较突出,认识到以行政权为核心来构建理论体系具有很多缺陷很多,难以揭示行政法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预期,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事实上,二战后,特别是自80年代以来,无论是日本、美国还是欧洲,其行政法理论也不完全拘泥于传统的理论,也在不断探讨2。这些都促使我们重新考虑行政法的核心问题。二、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当前,理论界已就行政法的核心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即我们认为,应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重构行政法的理论体系。以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作为行政法的核心,应该说在当前的理论界争议并不大,共识程度比较高。行政权不是一个孤立的概念。它只有同相关的概念结成一定关系,才有其实质意义。在行政法上,行政权与公民权是一对相互关联的范畴。行政法学归根到底也是权利义务之学。但是即便承认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也不等于只有一种理论模式。对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相互关系的认知和定位的不同,以及价值取向、目标的差别,会形成不同的理论模式。第一种理论认为行政主体和公民的关系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把公民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强调维护行政特权。以这样的原则来构建的行政法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管理理论”。第二种理论强调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利,主张通过立法、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控制行政权,认为只有行政权受到严格控制,公民权利才有保障。其最大特点是突出监督行政的关系。,我们称之为“控权理论”。第一种理论曾主要流行于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如苏联等,第二种理论主要流行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应该说,近几十年来德、日以及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已有长足的进步,无论在体系、方法、原则、规范,还是行政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加以借鉴,但也应当看到,他们的行政法理论模式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第三种就是我们所倡导的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我们认为,行政法关系的各方主体都是能动的,扩张的,又有两重性。双方既对立又合作,是行政法制发展的根本原因。行政法对双方主体既要加以制约,又要加以激励。当然在中国现有的法治条件下,我们应该重点强调制约行政权。行政主体应维护和增进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方要理解和支持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特别要通过互动的参与机制,形成和谐、合作的行政关系格局。我们的理论框架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上。因此,以行政权与公民权的关系为核心来构建行政法理论体系,至少有三种模式。这些模式在价值取向、目标、规范体系、制度体系的设定,以及行政法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等方面都存在差别3。三、行政法平衡理论的创见与价值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是否还存在别的研究视角?是否还有别的研究范式,或者别的理论模式?回答是肯定的。行政法现象纷繁复杂,并在发展之中,人们的认识不断深化,行政法的研究方案也呈现多样化,理论模式决不会是单一的。何种理论模式更具合理性,有待时间的考验。但是,我们认为,行政法的平衡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模式,主要有自己的有如下独特的创见和价值特点:(一)平衡理论为建立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良性互动构筑重要平台提供理论支持。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行政领域十分广泛,具体关系多种多样,非常复杂。但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强制性行政行为的范围将日益缩小,而以协商、引导等方式实施的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为将大量增加。激励性规则的引进,将极大地改善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良性互动的关系。平衡理论认为,要构筑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良性互动的平台,必须保证行政法关系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从我国宪法上看,这个问题早已明确。但仍有不少人认为,“行政法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法”,“主体地位不平等是行政法的本质特征”。我们认为,主体地位平等是现代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就我国当前转型的社会形态而言,首先要逐步提升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使其成为独立的主体;其次,要调整行政主体的职能,改革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第三,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公共治理能力;第四,要尽量发挥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作用,保证行政机关和相对方的权利义务处于动态平衡平等。(二)平衡理论为调整行政法权利(权力)结构机制的构建提供理论指导。在行政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主体和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作为最优化的平衡状态是相对的,不平衡状态则是绝对的。平衡理论不仅在行政法学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上有所创新,同时非常注重对行政法制度的研究。主张构建调整权利结构的机制,明确评价权利结构平衡与失衡状态的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手段对影响权利结构平衡的各种因素进行有效的调整,以维护和实现相对平衡的状态。平衡理论认为,有效的机制是发展和维持一种良好行政法制度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良好的机制调整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一个完美的制度设计是无法在运作中发挥现实作用。因此,行政法学不但要对制度本身进行研究,还要研究相应的机制,通过机制的有效运作,实现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在行政法机制的构建上,应当特别注重对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激励机制是现代行政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现代行政以及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而这些机制的构建与权力的配置、行政程序的设置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三)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特有的不对等关系。平衡理论首次揭示行政法关系的本质特征,认为行政法关系中的每一个具体关系都是不对等的。一般情况下,在实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形成行政机关为优势主体、相对方为弱势主体的不对等关系;在程序法律关系和司法审查关系中,则形成另一种反向的不对等关系。4不对等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不同于私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行政法关系中,一定的不对等关系的存在是必要的,但不等于所有的不对等关系都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也不等于不同性质的不对等关系必然形成平衡的行政法关系。平衡理论对行政法中不对等关系的揭示,有助于行政法在权利义务配置的合理化方面取得的突破。我们在研究特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关系的形成过程的同时,要研究正向不对等关系的必要性、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不等关系的特征和行政程序、司法审查中的反向不对等关系等等相关问题。另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对等程度的区别,具体法律关系的不对等与行政法关系平衡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与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制度构建之间关系。把不对等关系问题的研究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安排相结合,改善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结构。(四)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程序的性质。行政程序制度的建构对于建立和维持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对行政程序性质的研究和探索至关重要。传统行政法理论认为,行政程序规范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既可以是权利性规范也可以是义务性规范。不同的学派持不同的主张,集中体现了不同的程序性价值取向。这种观念阻碍了行政程序理论的发展和行政程序制度的建设。平平衡理论第一次把行政程序界定为行政行为的时间和空间的表现形式,并根据双方的情势,认为把行政程序法应重点制约行政主体的行为,应为其设定更多的规范界定为义务性规范。,但不同的行政行为其适用的程序的性质应有所不同,行政相对方亦应遵守必要的义务性规范。是对行政程序理论的重要变革。平衡理论认为,义务性的行政程序规范,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义务性规范,行政程序其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权利的影响程度。但行政程序不应是越复杂越好,越严格越好,而是要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作出不同的安排。对于严重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应当设置严格的行政程序,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对于不会严重影响或者不会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指导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建议行为等,应当设置相对宽松的行政程序,要给行政机关积极行政、充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留有余地。(五)平衡理论有利于行政法方法的创新和引进。促使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进行良性互动、进而调整权利结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平衡理论主张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实现权利义务的均衡化。这有利于方法论的创新和引进。除了传统的历史、比较、逻辑等方法外,平衡理论更多地运用博奕和利益衡量的方法研究行政法的制度、机制和规范。在某种程度上讲,行政立法是一个通过博奕的方法使行政主体和相对各方达成共识或达成一定的共识,并通过一定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和政策的过程;行政管理是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在既有的规则(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的框架内的博奕过程。平衡理论为引进博奕方法研究行政法问题提供理论上的可能,而博奕方法有助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机关和相向对方的动态矛盾,为制度的设计和机制的构建提供实证依据。博奕方法的引进,有利于促进作为博奕规则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政策公平、公开,并有利于优质的行政对策的产生和行政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揭示行政法的价值取向也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在司法审查案件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利益平衡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司法方法。平衡范畴不仅体现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状态,同时也体现一种方法。在司法过程中,利益衡量是法官审视行政法主体之间博弈是否符合原则和规则的重要方法,同时,利益衡量也是在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的过程中促使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正在司法审查的各个领域受到重视并得到不断运用。(六)平衡理论揭示了行政法的功能。关于行政法的功能问题,理论界历来争议很大。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从平面思维转换到立体思维,可以认识到行政法应当为行政主体和相对方良性互动的构建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首先,行政法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提供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使各方有可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5这种利益主张表达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一个政治过程,但更多的应当体现为一个行政过程,这就要求行政程序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其次,行政法还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相对方合理的利益主张的实现提供渠道和保障。其三就是这是一个权利补救的问题,即当相对方的合理利益主张无法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获得实现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候,提供应当有一个后续的制度和机制作为权利补救的保证。此外第三,行政法不但应当具有为行政法主体利益主张得到代表并得以实现的功能,还应当具有保护行政法主体利益以外的权利的主张和实现协调发展的功能。行政法的功能不应当简单的界定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保护公民权利,我们需要通过对行政过程的研究,揭示现代行政法的最高真正功能,并为行政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尽管平衡理论提出了自己的创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方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平衡理论是一种开放式的理论,自身也正在不断的完善。理论模式的变化,会引起行政法概念、原则、制度等方面的变化,也会引起行政法的价值取向和目标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整体把握。行政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进取。例如:注意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研究,主张现阶段要强调提升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合理定位行政职能,调整行政权力,综合利用相关因素,逐步实现权利(力)结构动态平衡、实现利益均衡、实现行政法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主张整合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调整规范体系,形成统一、有机、协调的行政法律制度;强调制约与激励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行政法机制;主张行政程序重点制约“硬性行政行为”,对“软性行政行为”,则重绩效,只要求其符合一般程序原则;主张保障行政相对方权利的行使,促进其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一种合而不同、和谐的行政法制环境;注意研究行政法制方法,提倡在某些决策过程中,通过各方反复博弈,形成广泛共识,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坚持行政法治原则支配整个行政过程,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均衡化;等等。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研究行政法平衡理论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一个不断扩大的群体,并已历时十余年。本书作者是参与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一员,为行政法平衡理论研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本书以两个对立的理论模式为切入点,对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作了系统的、历史的、比较的研究,对行政与法律的基本理论作了深入的阐释,对中国的行政法理论状态提出不少建设性批评观点,反映了一部分平衡理论研究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创见。本书作者作为一名法官,对基础理论的实践运用价值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观察和分析,有独到的见解。因此,本书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机制,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注释: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理事长。2 可参见:(英)CarolHarlow, RichardRawlings,在《Law andAdministration》(《法律与行政》)一书中关于行政法的“红灯理论”和“绿灯理论”的论述;[日]和田英夫在《现代行政法》一书中关于“对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行政法体系一直在传统的行政法中占主导地位,现在人们对此提出了疑问和批评,不断主张建立新的方法”(第12页)的论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3 关于行政法的三种理论模式,即“管理理论”、“控权理论”和平衡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历史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异之处,我曾在一些论著中论及,也有其他同志的相关论著可以参考。可参见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4 参见罗豪才、袁曙宏:《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石》,《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 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和“平衡理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5 美国学者理查德·B·斯图尔特认为,“历史上,行政法的根本前提始终是限制政府权利以保护私人自治权”,然而,由于积极行政的出现,公民的参与,“私人行为和政府活动截然两分的领域已经融合在一起”。这个设想就不再是一个适当的模式了,外部对政府控制的原则已“无济于事了”。他更认为,“一个日益增长的趋势是,行政法的功能不再是保障私人自主权,而是代之以提供一个政治过程,从而确保在行政程序中广大受影响的利益得到公平的代表”。见(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著,沈岿译:《美国行政法的重构》,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96-197页。

就用下边论文的格式[摘要][关键词]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二、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分析三、我国行政主体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四、我国行政主体的改革设想。[参考文献][1] 江永清.《行政处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35-51页[2] 江永清.《行政处罚法适用手册》.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63-82页[3] 徐继敏.《行政处罚法的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6年:109-133页[4] 马怀德.《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26-48页[5] 皮纯协.《行政处罚法原理与运作》.科学普及出版社,1996年:94-107页[6] 应松年、马怀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辅导》.人民出版社,1996年:94-106页[7]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92-117页[8] 雷新华.《论依法行政与行政监督》载《行政法研究》.2001年,第7期:29页[9] 庞京城.《论行政监督》载《海南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32-34页[10] 石东坡 《论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完善》载《云南行政学院报》.2001年,第1期:45-46页[致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刘春萍老师的精心指导,刘老师从开题的论证直到最后论文的撰写都给予了特别细致、耐心的指导,使本人得以顺利的完成此论文。在次,我对刘老师在次论文撰写期间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基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困境与优化方案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高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面临的城市管理问题更加严峻。深圳市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街道执法队履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然而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模式、执法依据、职责划分以及城管形象等四个方面,影响了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提升,本文基于这些问题,建议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同时明确职责边界,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以便增强协同合作效能,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另外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水平。

关键词: 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1、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

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存在双重管理、执法工作不够专一的特点

目前深圳市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分为市、区、街道三级,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市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宏观层面的工作;区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即街道执法队,由街道执法队代为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全区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街道执法队因隶属于街道办,其人财物的资源配置权归街道党工委,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街道执法队归属双重管理的特点。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造成诸多弊端:一方面,具备人事管理权的街道办缺乏执法工作的专业素养,而指导业务的区城管局又不具备人事管理权,执法人员晋升研判的科学性有待商榷,这种双重领导的体制也促使街道执法队被边缘化,执法人员归属感不强,心理落差大,缺乏工作热情;另一方面,执法工作的专一性难以得到保障,街道办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事事都要属地管理,这就造成基层业务繁忙,而城市管理的范畴较广,街道执法队承担了很多与执法工作不相干的工作,事实上,街道执法队往往成为“脏活累活”的兜底部门。

城市管理缺乏国家层面的宏观立法,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

在城市管理领域,国家尚未出台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法规,街道执法队缺乏统一规范指导,深圳虽然作为经济特区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但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执法依据种目繁杂、不够明确,据统计,城管综合执法范围涵盖14类城市管理领域,有的城市涉及几百项具体事由,深圳市街道执法队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60余部,但部分法律法规包含的城管执法依据仅有几条,这往往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心力交瘁。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城市管理问题也将越来越驳杂,但立法的滞后也给城管执法方面带来诸多尴尬,例如,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楼顶种菜及居民区饲养信鸽问题,没有执法依据的街道执法队在处理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通过劝导、调解等方式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这不仅造成群众困扰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邻里矛盾不断加深,也容易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正是由于街道执法队缺少专业统一的执法依据,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来源分散,在职能划分时,往往将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划分给街道执法队,例如深圳把黑煤气及非法办学机构的查处等工作划转给街道执法队,执法队员在接到一些工作时,有时都处于懵圈、力不从心的状态,不少执法队员都戏称城管执法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技能培训、统筹协调等工作。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方面,由于一些事项在事前审批时缺乏实地调研,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存在较大的涉诉隐患,而街道执法队往往处在事后处理阶段,在处理相应纠纷时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以深圳市某街区营业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为例,其注册经营地址在几个餐饮店之间,街道执法队经常接到臭味扰民等投诉,现场查看并无相关违法事项,但在餐饮店之间许可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站必定会影响群众的观感,容易造成恶意投诉;另一方面,由于街道执法队处于基层一线,地位较为弱势,在需要向各职能部门请求帮助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支持,经常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协同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外包市容巡查员素质参差不齐,文明意识不强,造成城管形象比较负面

我国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编外人员。深圳市市容巡查的业务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外包给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负责派遣市容巡查员到街道开展市容工作,但因为保安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利润空间,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整体不高,因此招聘到的市容巡查员文化水平多为小学、初中学历,素质也参差不齐。整体来看,市容巡查员对于政策及工作的理解不够,工作中缺乏逻辑条理,给人工作不够专业的观感。同时,部分市容巡查员文明意识较差,在工作中不注意自身形象,存在开车横冲直撞、说话粗鲁、吃拿卡要等情形,给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抹黑,导致城管形象一直比较负面。此外,对于市容巡查员的腐败等问题,一直没有比较严格的惩戒措施,遇到此类情况往往是将其开除,但并不影响其后续的求职,因此无法对他们产生有效约束。

2、优化深圳市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要对策

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

在街道层面设置街道执法队是执法重心下移的具体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管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基层力量薄弱以及执法效能不足的问题,但随之产生的弊端也不容小觑,如果这些弊端不能得以及时处理,将会影响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要理清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的关系,城市管理是前置性的,而城管执法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不能因城管执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而绕开城市管理,将所有事项统统通过城管执法来解决,这样不仅造成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且也容易造成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降低。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和人才培养考核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同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主体,倒逼执法队员负起责任、认真履职。

完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明确职责边界

一是在全国层面制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明确城管执法的依据和具体职责,各地方据此制定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各地各自为政的情况。二是在国家层面建立城管执法机构,形成从上到下体制鲜明的城管执法体系,明确城管的法律地位,加强全国统筹,可以参考生态环境部、文化旅游部的做法,这样在人员安排、职责分工、资金使用上就可以进行全面考虑,逐渐形成有序成熟的工作模式,从而摆脱“全国一盘沙”的城管执法现状。三是充分发挥深圳市经济特区立法权限的作用,不断推进精细化立法,深圳市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外地人口多,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较高,容易产生很多新问题,但目前的法律法规存在滞后的情况,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立法机关要加强调研,通过主动发现、信访、座谈会等多种渠道了解当前城市管理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掌握群众诉求及执法人员的困扰,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建立部门之间联动机制,增强协同合作效能

要建立起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城市管理取得新成效。第一,加强街道执法队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司法机关具有终局性的特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建立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共同营造不敢违法的强力震慑氛围,例如街道执法队没有控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但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这就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在两者的联合行动下,才能有效让当事人配合执法。第二,加强街道执法队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街道执法队城管执法事项繁多,无法做到事事都专业,职能部门业务专一,在专业事项上更具有发言权,职能部门要主动下沉到基层了解一线执法情况,及时向街道执法队提供指导意见,对于街道执法队的协助请求也要及时响应。第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细化考核制度约束街道执法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例如深圳市某区正在试行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综合监督考核,街道对于一些常见的城市管理事项可以通过该平台启动协同监管,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办理完成后双方可以互相评分,评定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这就大力推动了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也方便解决城市管理的顽瘴痼疾。

加强市容巡查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市容巡查员虽然是编外人员,但履行的是政府管理职能,同时也是最直接最频繁面对群众的群体,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政府形象,要持续加强市容巡查员的管理,不断扭转城管的负面形象。首先,根据深圳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市容巡查员的待遇,拓宽选人渠道,不断提高市容巡查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其次,市容巡查员要向在编人员看齐,参照在编人员管理模式对市容巡查员进行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不断培养专业的工作思路。最后,要完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市容巡查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树立工作典范,强化辐射带动作用,对于腐败等违反原则底线的市容巡查员,加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进而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依托深圳互联网优势资源,打造“智慧城管”

深圳处于互联网的最前沿,互联网意识十分普遍,具有浓厚的互联网氛围,要借助深圳互联网的优势地位,不断探索互联网在城管执法中的应用,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打造“智慧城管”,不断提升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既可以减少人力资源成本又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例如,户外广告是城市管理中最常见的事项,但因不同的户外广告审批备案的主体不同,加上没有统一平台查询审批备案情况,造成街道执法队信息不对称,在管理执法中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同时开展经常的上门检查也容易造成当事人的反感,如果搭建起全市户外广告管理平台,开设小程序、APP等查询登记入口,对户外广告进行精准核查登记,那么就能有效提升管理水准,基层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核查表格中解脱出来,大大减少工作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步峰,熊文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4(07).

[2]鲍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究-以深圳市龙华区为例[D].深圳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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