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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症的研究报告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16:59:22

色盲症的研究报告论文

18世纪英国著名的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道尔顿,在圣诞节前夕买了一件礼物——一双“棕灰色”的袜子,送给妈妈。妈妈看到袜子后,感到袜子的颜色过于鲜艳,就对道尔顿说:“你买的这双樱桃红色的袜子,让我怎么穿呢?”道尔顿感到非常奇怪,袜子明明是棕灰色的,为什么妈妈说是樱桃红色的呢?疑惑不解的道尔顿又去问弟弟和周围的人,除了弟弟与自己的看法相同以外,被问的其他人都说袜子是樱桃红色的。道尔顿对这件小事没有轻易地放过,他经过认真的分析比较,发现他和弟弟的色觉与别人不同,原来自己和弟弟都是色盲。道尔顿虽然不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却成了第一个发现色盲症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色盲症患者。为此他写了篇论文《论色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色盲问题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又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约翰·道尔顿(John Dalton,1766-1844)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近代化学之父。1766年9月6日生于坎伯雷,1844年卒于曼彻斯特。父亲是一位农民兼手工业者。幼年时家贫,无钱上学,加上又是一个色盲者,但他以惊人的毅力,自学成才。1778年在乡村小学任教;1781年应表兄之邀到肯德尔镇任中学教师,在哲学家高夫的帮助下自修拉丁文、法文、数学和自然哲学等并开始对自然观察,记录气象数据,从此学问大有长进;1793年任曼彻斯特新学院数学和自然哲学教授;1796年任曼彻斯特文学和哲学会会员;1800年担任该会的秘书;1817年升为该会会长;1816年选为法国科学院通讯院士;1822年选为皇家学会会员。1826年,英国政府将英国皇家学会的第一枚金质奖章授予了道尔顿。

一种先天性色觉障碍疾病。色觉障碍有多种类型,最常见的是红绿色盲。根据三原色学说,可见光谱内任何颜色都可由红、绿、蓝三色组成。如能辨认三原色都为正常人,三种原色均不能辨认都称全色盲。辨认任何一种颜色的能力降低者称色弱,主要有红色弱和绿色弱。如有一种原色不能辨认都称二色视,主要为红色盲与绿色盲。红绿色盲情况极为常见。由于患者从小就没有正常辨色能力,因此不易被发现。一般认为,红绿色盲决定于X染色体上的两对基因,即红色盲基因和绿色盲基因。由于这两对基因在X染色体上是紧密连锁的,因而常用一个基因符号来表示。红绿色盲的遗传方式是X连锁隐性遗传。男性仅有一条X染色体,因此只需一个色盲基因就表现出色盲。女性有两条X染色体,需有一对致病的等位基因,才会表现异常。因而色盲患者中男性远多于女性。一个正常女性如与一个色盲男性婚配,父亲的色盲基因可随X染色体传给他们的女儿,不能传给儿子。女儿再把父亲传来的色盲基因传给她的儿子,这种现象称为交叉遗传。由于红绿色盲患者不能辨别红色和绿色,因而不适宜从事美术、纺织、印染、化工等需色觉敏感的工作。如在交通运输中,若工作人员色盲,他们不能辨别颜色信号,就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 器官的话是眼,详细点是视网膜,再详细是视锥细胞。 视锥细胞(cone cell):细胞形态与视杆细胞近似。视锥细胞胞体位于外核层的外侧份,细胞核较大,染色较浅。视锥也分内节和外节。外节的膜盘大多与细胞膜不分离,顶部膜盘也不脱落,膜盘上嵌有能感受强光和色觉的视色素,由内节不断合成和补充。人和绝大多数哺乳动物有三种视锥细胞,分别有红敏色素、蓝;蓝敏色素和绿敏色素,也由11-顺视黄醛和视蛋白组成,但视蛋白的结构与视杆细胞的不同。如缺少感红光(或绿光)的视锥细胞,则不能分辨红(或绿)色,为红(或绿)色盲。视锥细胞的内突末端膨大呈足状,可与一个或多个双极细胞的树突以及水平细胞形成突触。 人的一只眼球内约有12000万个视杆细胞和700万个视锥细胞。在黄斑中央凹处只有视锥细胞,无视杆细胞,在中央凹的边缘才开始有视杆细胞,再向外,视杆细胞逐渐增多,视锥细胞则逐渐减少。 先天性色觉障碍通常称为色盲,它不能分辩自然光谱中的各种颜色或某种颜色。而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差的则称色弱,它与色盲的界限一般不易严格区分,只不过轻重程度不同罢了。色盲又分为全色盲和部分色盲(红色盲、绿色盲、蓝黄色盲等)。色弱包括全色弱和部分色弱(红色弱、绿色弱、蓝黄色弱等)。 1.全色盲 属于完全性视锥细胞功能障碍,与夜盲(视杆细胞功能障碍)恰好相反,患者尤喜暗、畏光,表现为昼盲。七彩世界在其眼中是一片灰暗,如同观黑白电视一般,仅有明暗之分,而无颜色差别。而且所见红色发暗、蓝色光亮、此外还有视力差、弱视、中心性暗点、摆动性眼球震颤等症状。它是色觉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患者较少见。 2.红色盲 又称第一色盲。患者主要是不能分辨红色,对红色与深绿色、蓝色与紫红色以及紫色不能分辨。常把绿色视为黄色,紫色看成蓝色,将绿色和蓝色相混为白色。曾有一老成持重的中年男子买了件灰色羊毛衫,穿上后招来嘲笑,原来他是位红色盲患者,误红色为灰色。早年还有过报道,一红色盲患者当了火车司机,因看错了信号而造成火车相撞。 3.绿色盲 又称第二色盲,患者不能分辨淡绿色与深红色、紫色与青蓝色、紫红色与灰色,把绿色视为灰色或暗黑色。一美术训练班上有位画画得很好的小朋友,总是把太阳绘成绿色,树冠、草地绘成棕色,原来他是绿色盲患者。临床上把红色盲与绿色盲统称为红绿色盲,患者较常见。我们平常说的色盲一般就是指红绿色盲。 4.蓝黄色盲 又称第三色盲。患者蓝黄色混淆不清,对红、绿色可辨,较少见。 5.全色弱 又称红绿蓝黄色弱。其色觉障碍比全色盲程度要低,视力无任何异常,也无全色盲的其它并发症。在物体颜色深且鲜明时,则能够分辨;若颜色浅而不饱和时,则分辨困难。患者也少见。 6.部分色弱 有红色弱(第一色弱)、绿色弱(第二色弱)和蓝黄色弱(第三色弱)等,其中红绿色弱较多见,患者对红、绿色感受力差,照明不良时,其辨色能力近于红绿色盲;但物质色深、鲜明且照明度佳时,其辨色能力接近正常。 色盲(弱)患者生来就没有正确的辨色能力,并且以为别人也和自己一样,故不能自觉有病,许多色盲患者眼部检查也无异常发现。当红、绿色彩特别明显或单一出现时,患者往往凭借独特的经验加以区分,因此色盲(弱)只有通过专门的色觉检查才能判定。色觉检查的方法一般有色盲检查镜、色盲检查灯、假同色表(色盲检查表)和彩色绒线束等。在招工、招生体检中常用假同色表和彩色绒线束进行色觉检查。 研究表明,色盲这种病能够遗传,通常男多于女,发生率在我国男性约为5%~8%、女性~1%;日本男性约为4%~5%、女性;欧美男性8%、女性。患者在生活上有诸多不便,在择业上受到不少限制。自道尔顿发现色盲以来,它一向被认为是不治之症。而今在我国和日本,红绿色盲(弱)的治疗已取得可喜进展,给广大患者带来了福音。相信彻底征服这种“不治之症”将为时不远了。【色盲治疗】:穴位与指压法指压位于眼球正中央下2厘米处的“四白”,能提高眼睛机能。指压时,一面吐气一面用食指强压6秒钟。指压时睁眼指压和闭眼指压均可。 睁眼指压时,能明确判断色彩,闭眼指压时,能治疗视力异常、假性近视。如果是患有强烈色彩异常的话,应重点的强压眼下。 不断进行这种指压的话,会逐渐祛除色觉异常。早上在洗脸镜前不妨指压一次,女性以夜间卸装后指压为宜。 色盲矫正镜-矫正色盲的有效途径 色盲矫正镜的原理,为根据补色拮抗,在镜片上进行特殊镀膜,产生截止波长的作用,对长波长者可透射,对短波长者发生反射。戴色盲眼镜,可使原来色盲图本辨认不清的变为能正确辨认。达到矫正色觉障碍的效果。 色盲矫正镜分隐形眼镜式和普通宽架式菲士康色盲矫正隐性眼镜对红色盲和绿色盲均有卓著的矫正效果,是目前市场上表现最优秀的色盲矫正隐形眼镜。参考资料:

好像不是把红色看成绿色,而是两个颜色都是灰白的,所以分出来是绿是红~

道尔顿还发表过一篇研究色盲的文章,提出人类中存在色盲这一病症。有关这项发现还有个有趣的小故事。圣诞节时道尔顿为了表示自己对母亲的孝敬,为母亲买了一双深蓝色的袜子。当他送给母亲时,母亲厉声责问他,为什么买一双红袜子。依照当地的习俗,妇女禁用红色。由此道尔顿才发现自己辨色能力不正常,发现他的哥哥也一样,另有一些人也具有这一病症。为此他撰写了论文,提出色盲这一病症,所以直到现在英国依然将色盲症说成道尔顿症。

青少年焦虑症的研究报告论文

大学生焦虑及应对方式的相关研究 1 引言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方式的变迁,会引起心理应激反应增加,致使心身疾病和焦虑问题的出现。 焦虑是一种紧张、害怕、担忧、焦急混合交织的情绪体验,是人处于应激状态时的正常反应,适度的焦虑可以唤起人的警觉、激发斗志,是有利的。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中等程度的焦虑最有利于考生水平和能力的发挥,而过高的焦虑或无焦虑则不利于考生能力的正常发挥。所以说,只有不适当的焦虑才会影响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而且,个体对待焦虑情绪应采用积极还是消极的应对方式对焦虑有一定的影响[1]。 目前对于大学生压力的研究不少,但具体到焦虑与应对方式的相关研究甚少,因而,本研究旨在采取针对大学生焦虑及应对方式的实际情况组合问卷,以河北省廊坊师范学院的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全面探讨和分析大学生不同性别、专业、年级的焦虑水平之间的差异以及其对焦虑所采取的应对方式,并对大学生焦虑及应对方式之间的相关进行研究分析。 2 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 本论文随机选取廊坊师范学院五个专业(思想政治、心理、数学、化学、体育)三个年级(二、三、四年级)在校生200名作为研究对象,以系别为单位统一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4份,回收率97%。其中包括女大学生117名,男大学生77名。 研究工具: 论文采用贝克焦虑量表和简易应对方式问卷。贝克焦虑量表(Beck Anxiety Inventory)由美国阿隆•贝克(Aaron T. Beck) 等于1985年编制,是一种分析受试者主观焦虑症状的相当简便的临床工具。贝克焦虑量表(BAI)含有21个项目的自评量表,量表采用4级评分,主要评定受试者被多种焦虑症状烦扰的程度。BAI分析方法简单,把自评完成后的量表中21个项目多项分数相加,得到粗分,再通过公式Y=转换成标准分。本研究中得分Y<30为轻度焦虑,30

关于对未成人违法犯罪新动态的研究 与治理对策的思考 内容提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力,加强教治和加大刑法力度势在必行. 首先是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 其次是社会,家庭,教育对为成年人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弱化,预防措施流于形式,矫治办法未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相应转变,对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的社会,家庭等方面的责任不够明确,造成号召性,倡导性多,而实际落实力度差的不良现象. 第三是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观念不够科学,对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责任处理不够法制化,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低龄化,暴力化惩戒力度不够,刑罚处罚的年龄底限还没有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际形态相适应,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警示重点. 关键词: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治理对策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被列入世界三大公害之一,也是我国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是指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和犯罪类型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而且增长速度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下面,笔者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态和如何加强治理工作作以论述.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动向和特征 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达4亿多,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2003年,25岁以下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到2003年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长了,刑事案件作案率增幅倍,特别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势头明显,犯罪类型增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变化,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等新型,恶性案件的频繁出现,表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低龄化特征较为突出,而且高危人群集中在闲散青少年中.不满16岁甚至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逐渐增多,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如贵阳市破获的入室盗窃案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破获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在16岁以上的6人,14—16岁的7人,14岁以下的6人,在其它一些案件中发现最小的只有8,9岁,较上个世纪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3-5岁;2002年7月,在西安市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的辍学少年王某,刚满15岁;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还多集中于这些辍学闲散的青少年中.据团中央对2361名青少年罪犯调查后发现,闲散青少年为1445人,占62%,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在大中城市,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问题也较严重,最新统计,该群体违法犯罪占一些城市犯罪总数的60%. 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1995年全国刑事犯罪145万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为82万之多,占56%,未满18岁的少年犯罪有17万人;在沈阳的调查发现,2001年判决生效的少年犯424人,2002年增加到499人,2003年增加到596人;未成年人犯罪增加速度之快,数量之多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侵犯财产犯罪严重.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抢劫罪,盗窃罪两项共占总数的71%,在过去5年中,盗窃和抢劫始终排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前两位. 团伙暴力案件比例加重.据南方某教育局的老师估计,暴力案件占整个跨校,跨区校园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抢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2003年4月,永嘉某校学生徐某组建了一个名叫"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并购得一支单管火药枪,对抗名叫"十八党"黑社会组织,引起当地警方的震惊;2002年10月在福建破获的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件中,抓获犯罪团伙5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2004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庭院一14岁女学生掐死后实施奸淫,事后,马某将些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外逃,其作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手段的成熟化已接近成人犯罪特征. 网络,毒品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日益密切.上网成为近年来青少年中颇为时髦的话题,不少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网络色情和网恋不能自拔,整日夜不归宿,上网没钱就去偷盗,便捷地走上犯罪道路.据统计,因网络游戏或互联网传播的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由2000年的上升到2003年的25%,增加了5倍多;江苏学生余某从初三开始光顾网吧,迷恋电子游戏而逃课上网,家里又穷支付不起上网费,最终因盗窃而犯罪;湖南的陈某在网上结识王某并相恋,后二人又预谋将河北的网友刘某至武汉,共同对刘某实施了抢奸,抢劫犯罪.滥用毒品现象在未成年人群中也较严重,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解脱身心压力或寻求精神刺激,吸食毒品,沉溺于感官刺激,并因吸毒引发贩毒,卖淫等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到2003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到105万人,未成年人占72%.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增多,智能化明显.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使未成年人涉足犯罪的领域不断拓宽,一些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行,充当"黑客"攻击计算机网络安全,甚至参与到黑社会组织犯罪和伪造各种专用发票等新的犯罪中,2003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达到120多个,与1998年相比,增加了. 当前我国未成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性源于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一些不良的社会文化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流入未成年人的生活领域,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成长,在他们思想不成熟,价值观不稳定的时期内,会被诱惑走上歧途,终因难以自控,道德失衡引发犯罪.究其原因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是社会方面的原因.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的调节难免会造成一定的人,财,物流动调节失衡,大量农村未成年人盲目涌入城市,而城市失业和下岗现象普遍存在,失业和无业等闲散未成年人因法制知识缺乏和生计困难,会铤而走险,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发布的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目前至少有1000多万闲散未成年人,在未成年罪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2%.另外西方的不良社会文化以及媒介的误导造成未成年人迷失准则,加上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了未成年人大胆涉足他们不宜涉足的领域,从而迈向犯罪的深渊. 二是教育方面的原因.目前教育的口号是素质教育,但实际落实的仍是应试教育模式,这种教育口号因教育体制尚未转化而不能付诸于实践,与后面更高的教育阶段是不衔接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教育理念必然异化素质教育,社会文化与教育体制的脱节继层也必然使未成年人的教育留下遗撼;在教育投入和管理上,由于存在地区差别,一部分中小学校是人满为患,本应承受45个学生的教室却不得不容纳100多个学生,使教育的质量大打折扣;在学校环境管理方面,存在基层政府重视不够现象,一些夫妻用品商店设在了学校门口,一些不法盗版商贩把黄色"口袋书"摆在了学校门前,一人多高的丑陋广告围了一圈学生,污染了学生的视听,"口袋书"成了学生争相传阅的"上品",一些校外恶势力也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或胁迫敲诈学生,加剧了校园暴力活动和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把未成年人拖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三是家庭方面的原因.随着社会的日益工商化,传统的家庭结构,家庭观念和家教模式悄然发生了嬗变,产生了诸多矛盾和冲突.如家庭亲职教育弱化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家庭为了生计,常年奔波在外,无暇管教子女,子女与父母的交流减少,代沟加剧,使家庭不能更好地发挥亲职教育功能;如受西方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传统的家庭格局被打乱,各种婚外情,离异单亲家庭,破碎家庭,犯罪家庭相伴而生,"问题家庭"的增多,不仅破坏了家庭稳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归属感与温馨感而变得恐惧,焦虑,容易冲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留下了很多后遗症.最新统计显示,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倍;中央宗治委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有的未成年人罪犯来自于破碎家庭,有近一半的未成年人罪犯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也是最初原因.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有效预防和矫治严重不良行为的对策 列宁说过:"上帝允许青年人犯错误."对于未成年人的"犯错",我们应有正确的认识,应从家庭,群众,社会等方面予以保护,予以适当的教育,引导和预防,矫治,保护未成年人把错误化为正确的可能性. 我国新宪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义务教育法》也从法律上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较全面,系统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是1991年9月4日颁布并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规范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工作,1999年6月28日颁布,1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预防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我国还非常非常重视借鉴其他国家在这一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努力把我国的法律,政策与贯彻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紧密结合统一起来,如《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等国际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标准和规范,在我国法律中都通过相应的条款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预防体系建设上有不衔接或脱节现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意识和措施没有随着社会发展而有效加强,而是相对弱化. 对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提高预防能力和矫治犯罪的对策,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要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事,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每个公民都要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社会综合保护能力.二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环境,要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多方面做起,用优秀的文化引导,用严格的司法制度约束,净化未成年人的发展环境,使其成长和教育的过程尽可能不受犯罪和不法行为的影响.三是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家庭,学校,社会团体要针对不同的社会时期,对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及社会公德规范教育条件,让未成年人学会报警,自助等自护手段,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的引诱和侵害.四是重视未成年人司法管理,少年法庭的成员中要有一名女性,法官要具备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公安机关对于羁押的未成年人犯,要实行与成年人分管,分押,并成立未成年人案件预审组,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检察机关要成立未成年人案件起诉组,公诉人在庭审中注意将揭露犯罪与寓教于追诉融为一体;律师事务所要调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职律师,专门从事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的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措施.一是要确定重点群体,中小学生,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这五个群体,是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要密切关注他们的行为趋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强化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确定重点场所,坚决铲除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掐断暴力,色情等有害文化传播的途径,文化,工商部门应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针对暴力卡通画册,不健康"口袋书"以及违规"网吧"等问题,一方面严厉打击,尤其对违规经营的黑网吧,夜总会,游戏厅,要用"重典",罚得倾家荡产,使其无利可图,不敢再犯;另一方面,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育,逐步建立一批专供未成年人上网的"阳光网吧";运用行政,市场,社会等多种手段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建设,减少未成年人建法犯罪的社会诱因.三是确定重点阵地,家庭,学校和社区是重心,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善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心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同时要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体系,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加大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力度.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是指他们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以说,矫治是有效挽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最后环节,很多未成年罪犯都能在严格的矫治中悔过自新,积极改造,有的还考上了大学,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一是要运用好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手段,对那些在违法犯罪团伙中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简化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少管"的审批程序,综合审批时间,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该"少管"的坚决予以"少管"处理,强调社会防卫,事前防卫,进行必要的处罚.二是强化社区矫治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从事一定的劳动,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和心理医生的辅导,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这一方法在合肥市得到成功试验,两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已移交该市一街道社区矫正点进行矫正.三是加强未成年罪犯的管制和管教,工读学校,管教所以及司法机关要坚持"禁诫警示与正面教育"并重的原则,进行以"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的管教,设立专职人员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文化,法制,劳动技能教育,使工读学校和少管所成为矫治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式场所.四是要在学校和社区内设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负责人,将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阵地化,同时对当前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和参与社会行为趋向,进行调查研究,如近期出现的青少年网络成瘾症现象,要建立心理矫治中心或基地,形成以社区为平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帮助失足未成年人的社区法制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大社会责任追究与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治的对策 法律的作用是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戒来实现的,预防犯罪发生的法律更应强调这一点.法律是严肃的,如果立法将重点放在号召倡导大家去从事某事,那就与法律的本意相悖,也起不到规避某种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我们不可能指望依靠人们的自觉性杜绝犯罪的发生,如果这样能起到作用,那还要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作什么!1999年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是期望借助法律的硬性手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开辟通道.所以,笔者认为,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处理,使那些在犯罪边缘上的未成年人能悬崖勒马,受到震慑,使那些有犯罪苗头和迹象的未成年人有所畏惧而不敢以身试法,收到"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已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改进立法非常必要.一是要明确立法上的强制性.本法是我国首次在预防犯罪领域立法,欠缺经验,可操作性不强,针对性弱,弱性条文多,禁止性,强制性,硬性的少,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所以在立法思想上应明确具体法律责任和强制性法制思想,突出"积极"预防的特点.二是要对具体责任做出规定.本部法律多处使用的都是"应该"字眼,对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未作明确规定,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等,如果他们不履行职责,法律仅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而在日本惩戒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以及预防犯罪的法律中,对父母的失职行为,处以数量不菲的罚金,从而使责任落到了实处;又如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他就是出售了,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未加明确;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歌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对违反规定的由文化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等,这些都有弱化法制力度的问题,首先是文化部门的执法力度较弱,其次是手段不强硬,而应由公安机关予以重罚或关停,使经营者十分明确承担的责任,而不会因谋这点利而以身试法.三是要加大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暴力等内容的人或单位处罚力度.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不能有力制止该行为的发生,应对这种行为直接予以刑罚,才能足以震慑,打击传播,出售不良文化的行为,才能更好地预防不良文化流入未成年人群体. 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理的透明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成所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对于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于已满16岁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虽然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避免因其罪行在社会上广泛扩散,造成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生活的社会影响,但事实上这种怀柔和期望并不能起到预期目的;因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出成人化趋势,其作案手段之残忍与作案动机之恶劣已不能将未成年人犯罪过分迁就于其幼稚与无知,未成年人的早熟是有目共睹的;另外,即便是不公开未成年人犯罪审理过程,也不能因此而减少或消除其罪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一定对犯罪人的社会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反而,公开透明地审理,审判,是更加有效地进行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教育,增强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生动素材,同时,当前信息的快速反映化,立这样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 降低对未成年人处以刑罚的年龄底限.我国《新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呈现14岁的低龄化的事实,不适当降低刑罚年龄底限,不加大对恶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力主,无疑会使低龄化的犯罪趋势得不到有效扼制.日本为了遏止不断升高的青少年恶性犯罪率,日本众议司法委员会通过法案对青少年犯罪法进行修改,青少年犯罪判刑的年龄将从16岁降至14岁,14岁以上的少年犯罪都可以作为成年人对待,判处刑罚.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罪犯要负刑事责任,又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18周岁以下不负死刑,这些规定未免弹性系数较大.以16岁为例,如果将16岁以上罪犯作为与成年人一样对待的话,那么16岁至18岁也应适用死刑;如前面案例中16岁学生马某掐死,奸淫女学生外逃等犯罪行为,足以判处死刑,又如北京17岁少年为偷钱上网当场砍死奶奶,砍伤爷爷,福建5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元,并缴获军用手枪等等案例,都向我国刑法提出了预警.所以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成人化和恶劣化,暴力化,需要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刑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应纳入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内,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要用"重典",处于死刑的年龄底限应降低至16岁,对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重犯给予成年人一样的刑罚,使处以刑罚的最低龄限和处罚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得到相应调整,做到保证正面教育引导与必要司法保护的同时,正确对待未成年人犯罪.这样,对促进法制与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进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建设,都必将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个,暗示疗法,自信是治疗青春期焦虑症的必要前提,焦虑症患者应该暗示自己树立自信,正确的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有处理突发事件或者是完成各种工作的能力,坚信通过治疗可以完全消除焦虑奇幻。第二,松弛疗法,就是学会自我松弛,就是出现和忧虑所见的相反的反应,这时候身体就是放松的,患者在放松的情况下想象紧张的情景,首先是出现最弱的情形重复进行,患者慢慢就会想像出任何情形都不会再焦虑,依次按照这个强弱,直到最高强度的情景,达到心情放松的状态。第三,分析疗法,有些焦虑是因为患者经历过某些情绪体验,它的潜意识当中出现了一个结果,因为这些被压抑的情绪没有在头脑当中消失,仍然是一个潜意识状态导致。所以患者分析产生焦虑的原因,把这些让自己焦虑的东西进行诉说,必要的时候进行发泄,这样就会把潜意识中的病根挖掘出来。

答: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来减少青少年的焦虑。首先,青少年有焦虑症,说明了青少年本身有一定的外界压力或者内在的压力,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青少年自身排解。或者可以借助外界的力量,排解压力。比如听音乐放松或者做运动。

关于研究红绿色盲的论文

红绿色盲眼中的世界是怎样的?为什么不能开车?看完心情复杂

好像不是把红色看成绿色,而是两个颜色都是灰白的,所以分出来是绿是红~

红绿色盲症是一种最常见的部分色盲,分为红色盲和绿色盲。患红绿色盲的人不能区分红色和绿色,他们把整个光谱看成两种基本的色调:长波(红、橙、黄、绿)部分为黄色,短波(青、蓝、紫)部分为蓝色。凯尼格()认为,红绿色盲者视网膜上缺少感受红光或绿光的锥体细胞。菲克()认为,患者视网膜上同样具有正常人感受红光和绿光的两种锥体细胞,但把来自这两种细胞的信息混合在一起,故大脑分不清是红光,还是绿光。18世纪英国著名的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道尔顿,在圣诞节前夕买了一件礼物——一双“棕灰色”的袜子,送给妈妈。妈妈看到袜子后,感到袜子的颜色过于鲜艳,就对道尔顿说:“你买的这双樱桃红色的袜子,让我怎么穿呢?”道尔顿感到非常奇怪,袜子明明是棕灰色的,为什么妈妈说是樱桃红色的呢?疑惑不解的道尔顿又去问弟弟和周围的人,除了弟弟与自己的看法相同以外,被问的其他人都说袜子是樱桃红色的。道尔顿对这件小事没有轻易地放过,他经过认真的分析比较,发现他和弟弟的色觉与别人不同,原来自己和弟弟都是色盲。道尔顿虽然不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却成了第一个发现色盲症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色盲症患者。为此他写了篇论文《论色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色盲问题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又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

红绿色盲看到的红绿是灰色和白色,所以会认错。

1、红绿色盲

红绿色盲(daltonism, red-green colorblindness, )是部分色盲,分为红色盲和绿色盲。患者不能区分红色和绿色,看成两色调:长波(红、橙、黄、绿)部分为黄色,短波(青、蓝、紫)部分为蓝色。红绿色盲为伴X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成因有争议。

2、发现

世纪英国著名的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道尔顿,在圣诞节前夕买了一件礼物——一双“棕灰色”的袜子,送给妈妈。妈妈看到袜子后,感到袜子的颜色过于鲜艳,就对道尔顿说:“你买的这双樱桃红色的袜子太鲜艳了,让我怎么穿呢?”道尔顿感到非常奇怪,袜子明明是棕灰色的,为什么妈妈认为这是樱桃红色的呢?疑惑不解的道尔顿又去问弟弟和周围的人,除了弟弟与自己的看法相同以外,被问的其他人都说袜子是樱桃红色的。道尔顿对这件小事没有轻易地放过,他经过认真的分析比较,发现他和弟弟的色觉与别人不同,原来自己和弟弟都是色盲。道尔顿虽然不是生物学家和医学家,却成了第一个发现色盲症的人,也是第一个被发现的色盲症患者。为此他写了篇论文《论色盲》,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色盲问题的人。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又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

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特色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四、课题研究的方法。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五、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组长组织人员汇总和整理。七、课题的经费估算。一个课题要开展,必然需要一些经费来启动,所以最后还应该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课题所需要 的资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资料需要多少钱,实地调查的外出经费,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课题组所要占用的场地费,有些课题还需要购买一些相关的材料,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印刷费等等。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课题研究势必举步维艰,捉襟见肘,甚至于半途而废。因此,课题的经费也必须在开题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把本课题的研究做到最好。

围绕你的论文中体现出来的别的论文里没有的。比如,选题新颖,研究方法新颖,参考的理论新,等等

外国对色盲态度的研究论文

英国科学家道尔顿,于1766年出生于英国昆伯兰城鹰野村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从小没有受过正式教育。他的学问全是刻苦自修学来的,他在艰苦的自学中,不仅向书本学习,向大自然学习,还向一切有知识的人学习。由于他刻苦钻研,他一生中为人类作出了许多贡献,发现了“气体分压定律”和“倍比定律”,创立原子学说等。就是这位恩格斯称为“近代化学之父”的道尔顿,在青少年时期曾经闹过许多笑话。不过,闹出的笑话都不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是因为先天的一种生理缺陷。 有一年,他与一些同是失学的少年朋友,跑到昆伯兰城里玩耍。当他们漫步在宽阔大街的人行道时,正好有一列士兵从大街上走过。他正看着,身旁的一位小男孩指着士兵们的服装说:“多么鲜艳的红外套!”道尔顿马上反驳说:“你怎么这样笨,连颜色都辨别不出,行进中的士兵们所穿的衣服明明草绿色的,怎么会是红色的呢?你们大家说!”孩子们忍俊不禁,终于笑出声来,笑得道尔顿很窘,但是,他还是感到莫名其妙。 又过了10多年,道尔顿28岁的时候,他为了庆贺母亲的生日,特意安排时间到百货公司去,想选购一件她老人家喜爱的东西,作为给她的生日贺礼。 道尔顿走进百货公司一看,货架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但都不合道尔顿的心意。看来看去,最后道尔顿走到袜子柜台,要营业人员挑几双袜子给他看看,经过一番比较,他看中了一双高级丝袜,便请营业人员包好,然后付了钱便径直回家。 一路上,道尔顿心想,袜子的质地十分柔软,穿上它一定很舒适的,织制得也非常精细,式样也还时兴,光泽也不错,特别是那深蓝的颜色,道尔顿更认为是最适合于老人穿着的了,既雅致又大方,愈想愈觉得合意。想着想着,不觉已走到自家门口了。 还没有来得及跨过门槛,便一路喊着:“妈妈,看我给你买什么东西了!” 母亲听到老二如此高兴地喊着她,也就很快来到客厅,看个究竟。 当道尔顿见到母亲后,便满脸喜悦地把新买来的袜子,恭恭敬敬地捧给她母亲说: “妈妈,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特地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丝袜给你穿,你穿上保证满意!” 老母亲端详了一下这双考究的袜子,然后略带微笑地说:“傻小二,你看看这双袜子的颜色这样鲜艳,我这么大年岁怎能穿得出呢?” 患有色盲症的道尔顿理解错了母亲的意思,赶紧补充说: “妈妈,深蓝色的袜子正适合你这样年龄穿呀!” “哈哈哈,哈哈哈……” 老母亲仰着身体笑个不停,在场的佣人也一个个跟着笑起来。大家还都以为这是道尔顿在故意开玩笑呢! 哥哥听到笑声后也向客厅走了过来。 疑惑不解的道尔顿看到哥哥走了过来,便拿起丝袜向哥哥问道:“哥哥,妈妈穿上这一双深蓝色的袜子可合适?” “不错,妈妈这般年龄穿上它最合适了。”哥哥毫不犹豫地投了一票赞成票。 “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大笑。 这一来,真把道尔顿兄弟俩给愣住了。 “孩子,这双袜子明明是红色的,红得像樱桃,你们怎么说是深蓝色的呢?”妈妈仍然笑着说。 这时,道尔顿的姨妈正好上门来向他母亲祝寿,听他们兄弟俩人说袜子是蓝色的,也笑了起来。 就这样,全屋子里的人分成两派:一派是道尔顿兄弟硬说是深蓝色;一则肯定说是红色。 但是,道尔顿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争论。反过来,他指了指自己的上身问道: “姨妈,你看看我身上穿的上衣是什么颜色?” 姨妈毫不含糊地回答: “绿色的呀!” “奇怪,我的上衣明明是暗红色的,怎么会变成绿色的呢?”作为科学家的道尔顿,面对这种奇怪现象,一方面是惊疑不止,另一面则要刨根问底,弄清真相。 于是,他停下了手头的所有化学实验,进行专门研究,一心一意地想把它弄个水落石出。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证实自己和哥哥因隔代遗传的影响,眼睛都患上一种先天性的疾病,对一些颜色辨认不清。道尔顿是一位善于思考的科学家,这件事他并没有到此就停止研究。他进一步想到:除了我和哥哥俩人以外,别人的眼睛有没有患上同样的毛病呢? 道尔顿通过对许多人视觉的全面调查研究,发现辨不清一些颜色的还有不少人,大致男人中每100人有5~6人,女人中每100人有1人。1794年,道尔顿发表了他的这一研究成果,把这种眼病叫做“色盲”。道尔顿的研究论文发表后,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重视,英国人为了表彰道尔顿,还把色盲症称为“道尔顿症”。 患有色盲症的人不宜从事驾驶员、出纳员、美术等工作。如有色盲人驾驶汽车,由于对颜色分辨能力低,会把路标、稻田等看错而发生交通事故;银行出纳员有色盲,对纸币的真假不能区分,损失可大了;有色盲的画家,画出一幅颜色不协调的彩色图画,又是多么可笑! 可有趣的是,患有色盲病的人,平时既不影响日常活动,也没有痛着的感觉,所以有的人甚至一生都不知道自己有这种疾病

答案: 道尔顿道尔顿患有色盲症,这是在一次节日前为父母和兄弟姐妹买袜子时,结果大家对袜子的颜色产生不同结论时发现的。这种病的症状引起了他的好奇心。他开始调查研究这个课题。最终发表了一篇关于色盲的论文──曾经问世的第一篇有关色盲的论文。道尔顿在《化学哲学的新体系》中描绘的气体原子1803年12月与1804年1月道尔顿在英国皇家学会作关于原子论的演讲;其中全面阐释了他的原子论思想。其要点为①化学元素均由不可再分的微粒组成。这种微粒称为原子。原子在一切化学变化中均保持其不可再分性。②同一元素的所有原子在质量和性质上都相同不同元素的原子在质量和性质上都不相同。③不同的元素化合时这些元素的原子按简单整数比结合成化合物。

18世纪英国著名的化学家兼物理学家道尔顿

色盲,在国外首先由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近代化学之父约翰·道尔顿(John Dalton,1766-1844)发现,所以又称“道尔顿症”。貌似据说是因为他要给母亲买一双袜子,他和他哥都以为是红色的,结果他母亲说是绿色的,因此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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