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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如何结合案例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7:36:54

法学论文如何结合案例研究论文

案例研究论文的主要方法:案例研究方法(case study method)与实验、问卷调研等并列为主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是对现实中某一复杂的和具体的现象进行深入和全面的实地考察,是一种经验性的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法与实验法的最大区别是对所研究现象的背景不予控制,也不干预现象的变化进程。另外,案例研究法通过所选择的一个或几个案例来说明问题,用收集到的资料分析事件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案例研究法所得出的结论不依赖于抽样原理。

案例研究作为经验性的研究,通过搜集事物的客观资料.并用归纳或解释的方式得到知识,研究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研究者本身的能力。

根据研究的目的可以将案例研究分为描述性、解释性、评价性和探索性的研究。描述性案例研究主要是对人、事件或情景的概况做出准确的描述,教学案例主要是描述性的案例。

解释性案例研究的目的在于对现象或研究的发现进行归纳,并最终做出结论。解释性案例研究适于对相关性或因果性的问题进行考察。在评价性案例研究中,研究者对研究的案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探索性案例研究尝试寻找对事物的新洞察,或尝试用新的观点去评价现象。

法学案例分析论文

案例分析是实现经济学教学模式上的创新,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教学法,它强调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如下是精心为你挑选的法学案例分析论文,欢迎大家踊跃阅读!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 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

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案例研究型论文如何写

案例分析类论文的写作技巧:

收集案例资料:相关的数据、企业介绍、背景资料等。

确定案例标题:案例标题需要反映并突出典型情景或者论文主题。

介绍案例背景:通常为企业背景介绍。

描述案件与经过:这一部分主要是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那些问题,不需要在此处提出解决方案。

案例的反思:这一部分是针对上面问题的解决方案。

注意事项:

1、不能照搬别人的案例。这种情况可能是剽窃他人已经完成的研究成果,也可能是借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我们应在研究之前搜集相关信息并进行必要的分析比较,从而合理地控制每一篇报告的总体布局,避免抄袭情况的出现。

2、尽量不要使用互联网文档资源。在了解了本文的写作规则之后,最重要的工作还是明确自己论文写作的范畴。

3、避免直接摘抄别人的作品。

一、首先,要掌握案例分析论文的基本结构: 1、绪论部分: 绪论应提出这篇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含资料与数据的搜集方法和过程)、研究内容及思路(可包含案例内容结构与安排、技术路线图)等内容。 2、案例正文: 正文应占论文篇幅的25%。此部分可以通过讲解案例背景(含行业背景、企业背景等)、案例具体情况、现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多个方面分别展开讨论。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一方面要为案例的主体内容来书写。可以从照时间顺序或者按照所要分析问题组成的构成点对此案例进行描写。 3、案例分析: 该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应占篇幅的40%。此部分可以通过理论介绍(解决上述问题所需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说明本案例分析所采用的理论及方法)、具体案例分析(可根据案例分析需要,自拟题目)、原因及结果总结等几部分展开进行论述。 4、解决方案: 此部分要根据第三章所分析问题的成因提出解决方案,该段落应占总篇幅的30%。 5、结论与展望: 总结全文,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的规律性,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管理实践建议。分析案例并判断其后续发展,给出对未来的展望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其次,熟悉案例分析论文的写法; 1、案例标题:案例的标题应含蓄、客观且具有新意。 2、案例正文:案例正文是主体部分的核心,要以介绍案例人物、组织和事件的经过。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可以加入一些数字或图表,帮助加深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是对案例正文所作的全面、系统、深入的分析。 三、最后,来说说案例分析论文撰写的注意事项; 1、论文要采用正确的理论方法,对问题要进行客观和深入的分析,避免出现主观性的理论。 2、描述案例不要加入自己的想象、观点和评论,避免空洞或泛泛而谈,不要拼凑字数; 文章的最后,关于案例论文怎么写,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当我们在写作案例时,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此次提出的案例应该是要反映出一种我们社会的真实事件或者现象,而且这个事件的发生与延续也是要能激发起大家的思考才具有探讨研究的意义。论文写完记得查重哦。

如何查找使用案例研究方法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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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剧理论下现象类选秀节目的自我呈现研究——以《乘风破浪的姐姐为例》张彪(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摘 要:现如今的很多综艺节目,明星嘉宾的表演有很大一部分是其“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嘉宾们在其中努力进行印象管理,成为一种新的媒介景观,本文借以拟剧理论,分析《乘风破浪的姐姐》选秀节目中明星嘉宾参与者“后台表演”和“前台呈现”的关系,具体了解选秀综艺节目的真实与表演,重新观察作为被消费的明星嘉宾的自身符号及“人设”符号是如何应用到综艺节目当中的,并思考如何处理这种关系才能更长久地有利于节目、受众与嘉宾的多方发展,以此为女团成长类综艺节目的传播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拟剧理论;自我呈现;印象管理;《乘风破浪的姐姐》 引言在新媒体时代下,无论打开哪个视频软件,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综艺节目充斥着受众的眼球,在此环境下选秀综艺节目的出圈显得极为困难。《乘风破浪的姐姐》是一档主打30岁+女性成长类的选秀节目,自开播以来因议题和姐姐们的舞台表现和个人形象频繁登上热搜,可以说是2020年现象级综艺。在2021年年初,该节目又推出了第二季,在当前众多“养成类”偶像选秀中脱颖而出,在收视率和反响度上取得良好的成绩,在真人秀节目差异化竞争中走出了自己的特色,利用媒体平台展示的综艺节目就好比欧文·戈夫曼“拟剧理论”中所称的“舞台”。从过去的非主流《超女》《快男》到现在的人设综艺,都在显示选秀节目通过对符合受众价值期待的符号呈现视听节目,以期达到控制观众心理、吸引用户参与的目的。1 国内选秀综艺节目的概述选秀综艺节目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高质量的综艺节目应运而生,成为大众文化消费时代的主要文化产品之一。为使节目不出现同质化的问题,选秀节目也划分为好几种类型,早期的《快乐女声》《加油好男儿》,重点打造素人偶像;到前几年出现的《中国好声音》开始聚焦有舞蹈或演唱功底的选手;再到后来引进国外节目版权的《创造101》《青春有你》等,是以打造团体为主,参赛选手几乎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练习生,这些节目的出现填补了国内偶像市场的空白,通过选拔男团、女团来打造新一代的偶像。这些选秀节目一经播出,就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在播出期间,热度居高不下。目前,国内选拔男团、女团的选秀综艺节目的受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偶像团体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这类节目的选择也越来越丰富。《乘风破浪的姐姐》播出现状《乘风破浪的姐姐》是芒果TV的一档综艺,选取30位年龄在30岁以上的女艺人聚集在一个房子里,通过为期3个月的培训与练习,最后进行唱跳比拼,由现场观众投票选拔,最终突围者组成女团出道。该节目通过聚焦大龄女艺人,使在不同领域已经有所成绩的女艺人重新以练习生的身份来挑战唱跳,并通过团体公演来决定是否可以最终成团出道。这样的节目设置打破了人们对这些已经出道多年的女明星的固有印象,迅速吸引了观众的眼球。除此之外,其也因为立意深刻并且是本土原创的选秀综艺而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2 戈夫曼拟剧理论与选秀综艺节目自我呈现——理想化的表演后台表演与前台呈现戈夫曼将社会生活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是指个人扮演正式角色的社会场所或接触活动,他们在进行“舞台表演”。后台则是人们积蓄支持力量并为更正式场合的互动做好准备的地方。后台类似于剧院的后台或者摄制电影时镜头之外的活动。当安全地躲在场景之外时,人们才得以放松,并可以宣泄一下感情,充分表现自己的行为风格,这与他们在台前一直拘谨的行为完全不同。在属于比赛竞演环节的过程中,选手们的唱功和舞蹈,服装道具,整体的舞台展示最能够带来看点,带来受众对节目的点击量还有评论。在竞演的筹备过程中,选手之间的互动,选手们与工作人员的交流,以及选手们自己的准备阶段,在这个后台里,他们身上的符号包括他们的个性也会成为节目的看点,观众因为喜爱某个明星,便想要关注他除了舞台表现之外的东西,当然,受众在认为观看到选手背后的真实个性,也会对其有新的认识和标签。当嘉宾的“后台表演”与原有人设和受众期待重合度较高时,即“前台呈现”与“后台表演’”相似时,观众会认为嘉宾在前台上“本色出演”,如呈现选手在台上的高光时刻和台下的艰苦训练,符合受众对选手“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越努力越幸运”的期待。例如张含韵在沉寂了近十年在《乘风破浪的姐姐》以一首《Wonderful U》征服了很多人的耳朵。蓝盈莹微博里发的关于年度总结与她在节目里对团队的选择相契合,于是有了关于“蓝盈莹好胜心”“蓝盈莹拼命三郎”等热搜,“人设”已经把姐姐们“符号化”了。当“后台表演”与原有人设和受众期待存在差异时,综艺节目呈现出嘉宾台前台后的“反差萌”,如张雨绮身上的自信,李斯丹妮舞台上的飒爽女风与她们在台下却打打闹闹、互相调侃,与成熟姐姐身上的沉稳感觉带来一种“反差萌”,不符合受众原有的刻板印象,具有惊喜感和话题度,容易引发讨论,节目组也可以在社交平台引爆话题。同时, 嘉宾身上的“反差萌”可以拉近他们和观众的距离,通过嘉宾的“ 接地气”来打造节目的“亲和力”,带来综艺节目的“综艺感”。全方位展现嘉宾,塑造更立体的形象,在符合众期待的同时,满足受众的好奇心,受众会继续观看和窥视行为,增强对节目的黏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把握好这种反差的度,容易导致节目过度娱乐化, 受众注意力“失焦”,偏离节目原有的设定,与节目想要传达的价值背道而驰。我们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经过包装的形象属于“理想化表演”,这是一种经过包装而塑造出来的个人形象,张雨绮在《乘风破浪的姐姐》里的“憨憨”表演等就是“理想化表演”成功的范例。引发社交媒体多触点传播除了综艺节目的类型和节目自身的内容,受众会把节目对明星嘉宾的选择作为他们是否会是该档节目的忠实观众的评判条件。综艺节目组请到年轻用户喜欢的嘉宾,明星嘉宾自带流量,这样在节目的初期便会引来关注度。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用户会关注嘉宾的微博,以及关于他们的新闻。在节目进行的过程中,一些嘉宾依靠他们自身的人设和前台、后台的表现,会使一些潜在受众“路转粉”。在鲍德里亚消费观里,只要可以引起注意力的都可以作为消费对象,受众可以对明星外表所携带的符号进行消费,同时,选手身上的角色定位、社交网络、人际关系,都可以成为综艺节目中被消费的对象。对综艺节目来说,选择明星嘉宾并将其后台行为和真性情呈现给受众,可以给节目带来以下增益。节目播出前,节目组利用选手进行前期宣传,制造话题。选秀节目发布预告时会利用姐姐们的舞台表现来做出蒙太奇式的剪影照片,从而制造看点和悬念,引发受众的兴趣,也会提前放出选手们在为比赛准备的照片,接受采访的视频,截取具有选手个性特色的片段,而在节目播出之后,就明星嘉宾的舞台表现自然会引来受众的讨论,这其中不乏节目组为了节目热度,也会有意“制造”话题,所以在《乘风破浪的姐姐》播出期间,微博热搜总是有很多关于姐姐们话题,黄晓明作为节目的主持人,唯一出现度最高的男明星,与姐姐们的交流,也为节目组带来一系列的话题度。 “媒体奇观”是那些能体现当代社会基本价值观、引导个人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并将当代社会中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戏剧化的媒体文化现象。媒体奇观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其具体表现一般为“盛大场面”“名人文化”“娱乐经济”等。媒体通过符合受众心理期待和刻板印象的人设符号,制播出具有话题流量的节目和热点事件,营造出了各类奇观化的图景,制造出各类明星和热点事件。印象管理——自我形象管理人们会在特定的情境中,不同舞台上认识到别人对我们行为的期待以及我们对他人思想、情感和行动的期待,会不但地根据自己身处舞台以及交往对象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姐姐们通过前台的表演进行印象整饰,印象整饰即印象管理,它是指个人试图影响他人对自己印象的现象与过程,也就是自我形象的管理。综艺节目的嘉宾选择与角色设定网友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内容不仅仅局限于节目中姐姐们的表现,网友们更是发挥集体协作的智慧,将话题延伸至姐姐们的私生活中,深扒姐姐们的“黑历史”和私生活。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姐姐们个个都是出道10几年甚至30几年的圈内资深艺人,每位姐姐身上都沉淀着许多段精彩的经历,黄圣依的奥斯卡晕倒事件,伊能静早年的婚变八卦,张雨绮的打前夫等瓜都顺着节目的热议话题被一起牵出来。网友新瓜旧瓜一齐吃,使得一些姐姐辛苦塑造的完美人设受到了一些颠覆性的破坏。经过网友柯南式的深扒,我们会发现私底下的姐姐与我们通过媒体深度报道的看到的姐姐形象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反转,是因为姐姐在节目中的呈现是通过“表演”来对自己进行形象整饰,姐姐们所呈现的只是她们想要观众看到的内容,而真正的姐姐是怎样的,她们并不会直接表现。人的表演区域也有前台和后台之分,前台是人们进行表演的地方,后台则是为前台表演做准备的、不想被观众看见的地方,因此人们前台与后台的行为是不一样的。姐姐们在萤幕上呈现的状态与行为举止,就是前台的表演,私底下的生活则是姐姐们的后台,是姐姐们不希望被发现的部分。印象管理中的个体人格表现 一面是“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的刻板印象,以及部分受众对于节目冲突性的期待;一面是“打破标签”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对于积极的女性形象的期待,这档综艺未播先火。姐姐们拒绝被定义,努力突破成长 的态度与节目主张的“天生青春”和“姐姐”们张扬的女性主义,形成了吸引受众关注、产生传播热点、扭转观众认知的力量,成为其热播的重要原因。因此,嘉宾的选择和表现对综艺节目的成功至关重要,综艺节目需要精心挑选出镜嘉宾,严格把关。“剧班”表演所带来的受众心理满足就像一部电影的制作完成需要剧组人员一起创作努力,戈夫曼所提到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的“表演”中,需要一套“剧班”,来保证演出圆满完成。同样,在《乘风破浪的姐姐》中,三十位姐姐组成了一个剧班,表演区域是舞台中央的唱跳表演和后台的精心准备,表演剧本是节目的赛制和流程,表演主体是选秀团员,剧班里强者相逢,集合的都是爆炸性的话题人物,《乘风破浪的姐姐》的核心话题离不开一个字“撕”。“综艺太后”宁静、“Battle至尊”张雨绮等等会发生舞台前和舞台后什么样的摩擦,能够让受众获得心理上对全新节目形态的满足。3 现象类选秀综艺节目对前后台界线的挑战与传播策略“前台”与“后台”界线模糊在《乘风破浪的姐姐》节目中,嘉宾除台上表演之外,在后台的表现,如姐姐们的人际交往、人际关系、真实情绪等,竞演的过程是即表演的前台,嘉宾需要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完成演出。而他们的准备工作则是在进行一种“后台表演”,但因为此时也有镜头,所以是在前台上展示自己的后台。相较于舞台,选手们的的社交账号也是另一个“前台”的展示,嘉宾在社交账号上发布综艺节目有关的内容,这是他们与节目的互动,在每一期播出前,不光是节目组,明星嘉宾都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出预告,这其中会有节目的播出时间和本期看点,而在该期播出后,不少嘉宾还会在社交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感悟,引发二次传播,为节目增加热度。后台成为观众窥私欲的场所《乘风破浪的姐姐们》的选手多为出道的成熟艺人,不至于出现前者那般近乎重复的人物形象。嘉宾参加节目之前自身就有的知名度和参加节目之后所带来的话题度能够为节目引流,观众对于他们看好喜爱的的嘉宾有一定的好奇心,节目组满足受众对其舞台背后的窥探,也就将受众的注意力从明星本身转移到了节目上。《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传播策略众多女团综艺节目定位于女性成长,《乘风破浪的姐姐》也是如此,从接到任务后进行训练的场地、集体居住的宿舍和在后台接受节目组采访,这些画面的都是通过一种真人秀与比赛竞技所结合的方式所呈现出来的,节目组所打造的姐姐们共同生活的特定环境,在大众媒介创造的“拟态环境”,在这里凸显出了人与人、人与环境的矛盾。此后的女团成长类综艺节目,可以采用舞台竞技的方式呈现,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选秀节目的,但此后更多的综艺选秀节目可以不再如之前一样以批量的工业化女团形象为参照,而是掺杂更多的人性情感与个人经验对照,形成女团形象的新认知,就像《乘风破浪的姐姐》里,三十位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经历和鲜明个性,舞台隐喻关照到了大家的日常生活,观众在看她们无论是舞台前区还是后区的表演,便会产生共鸣。通过艺人全方位形象的呈现,受众会得到情感的反馈,并且会探讨社会对30岁女性的包容,4 结语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众对选秀综艺节目的要求越来越高,国内的选秀综艺节目也在紧跟形势。首先,国内选秀综艺节目正在不断丰富选秀对象的选择,增加节目的多样性;其次,《乘风破浪的姐姐》的出现,显示出国内选秀综艺开始注重节目的精神内核,不断增加节目立意的深度,并且开始丰富节目内容,注重节目效果的专业性;最后,国内逐渐开始出现原创综艺,并增加节目的创新性。同时,国内选秀综艺节目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后台形象前台化位移,明星形象在经历了节目塑造之后所发生的变化,以及通过这档节目,在社交平台话题引爆效应,还有嘉宾姐姐们社交账号引流带来的粉丝经济,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应如何应用才能更长久地有利于节目、受众与嘉宾的多方发展等。只有不断增加节目的创新性和内涵,才能为大众呈现出更好的作品。六、参考文献[1]陈朝彦. 拟剧理论视阈下《吐槽大会》中明星的自我呈现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8.[2]徐明明,徐昕.从纪录片到真人秀——拟剧理论视角下《世界上的另一个我》第二季研究[J].电视研究,2017(09):63-65.[3]沈成菊.真人秀节目中的拟剧特点分析——以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为例[J].科技传播,2014,6(22):228-229.[4]高涛.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之“拟剧理论”浅析[J].南方电视学刊,2014(04):74-76.[5]陈雪. 大众传播中的“后台表演”现象分析[D].南京师范大学,2016.[6]朱燕丹.拟剧理论视角下电视真人秀的特点及策略研究[J].今传媒,2015,23(04):68-70.[7]李文嘉,唐嘉蔚.拟剧理论视阈下声乐演唱节目的建构与叙事创新——以《声入人心》为例[J].戏剧之家,2020(31):154-155.[8]栾轶玫,郭爽.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拟剧理论视角下综艺节目的嘉宾选择与角色设定[J].视听界,2020(04):34-39.[9]王文姝,林晓华.拟剧理论视域下直播带货的表演解析[J].新闻论坛,2020,34(05):15-18.[10]栾轶玫,郭爽.后台表演的前台呈现——拟剧理论视角下综艺节目的嘉宾选择与角色设定[J].视听界,2020(04):34-39.[11]刘晔.拟剧理论视域下明星“人设”特点及建构策略探析[J].传播力研究,2019,3(17):217+220.[12]渠瑶.台前幕后:拟剧理论视角下的“网红”现象[J].现代商贸工业,2020,41(17):45-46.[13]于江琦.网络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的创新及反思[J].视听,2021(01):34-35.[14]张丽阳.议程设置理论在综艺节目中的应用——以《乘风破浪的姐姐》为例[J].视听,2021(01):35-36.[15]郑艺晗.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的成功之道[J].东西南北,2020(08):82-83.[16]刘娜,梁潇.媒介环境学视阈下Vlog的行为呈现与社会互动新思考[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9,41(11):47-54.[17]董晨宇,丁依然.当戈夫曼遇到互联网——社交媒体中的自我呈现与表演[J].新闻与写作,2018(01):56-62.[18]王长潇,刘瑞一.网络视频分享中的“自我呈现”——基于戈夫曼拟剧理论与行为分析的观察与思考[J].当代传播,2013(03):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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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如何应用与论文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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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1)

研究方法:

通过普遍联系法、案例分析法和文献结合的写作方法。较全面地分析不同情况下视听资实的效力认定问题。普遍联系是要将我国视听资料效力认定的各个法律与外国相关的法律法条,以及我国法律所不祥尽的具体情况和外国相关规定统一结俣起来,对视听资烊的效力进行一个具体全面的剖析,以对比、引用等方式对本文进行论述。案例分析法是在论证问时注重从实际出发,在事实基础上讲道理、摆证据,运用法律知识和条文进行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文献法是对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理论成果进行分析。用这三种方把整篇文章紧密联系起来,使整篇论文富有逻辑和深刻度。从而得出在不同情况下如何认定视听资料问题。

研究条件:

1、电子科技迅猛发展,视听资实的效力认定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可通过书店、互联网、图书馆等多种渠道收集资料。2、有论文老师的细心指导。3、大学三年的学习,法学知识有了一定积累,具备研究的能力。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视听资料效力认定问题,解决司法实践中视听资料认定难等问题,找出立法上不足,从而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各谐发展。

论文(2)

研究方法:

由于犯罪的复杂性,承继共犯的成立存在不同情况。通过对不同成立条件的对分析,找出承继共犯成立的不同情况。案例分析法则是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具体分析,以阐释承继共犯承担刑事责任的不同情况。

研究条件:

1、学校图书馆和资料室 具备论文研究所需要的较丰富的书籍,期刊等参考文献

2、已收集了较丰富和全面的文献资料。

3、具有上网条件和丰富的网络资源。

拟解决主要问题:

本课题旨在研究承继共季的刑事责任问题,从理论上着手探讨承继共犯的特征及成立条件,再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承继共犯的刑事责任问题。对国内相关不同学说研究研进行对比分析。同时针对新出现的理论争议和实践难题也进行一定的关注。

陈:论文(3)

研究方法:

1、比较研究法。比较国外立与中国立法,找出双方的优劣,并此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

2、描述法。用描述的方法描术欠薪行为。以例子及材料将现象和事件描棕和识别,将欠薪的各个方面展现出业。

3、实证分析法。以实际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就案件进行论证。

研究条件:

目前已有很多现成文献 和资料。各国、各地的理论研究成果、网络上丰富的资源。

拟解决问题:

对恶意欠薪罪做一个深入剖析和理解,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

论文(4):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概念的研究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表现在:一是对不纯正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概念进行祥细论述。剖析其包含的身份仅影响刑罚轻重和身份即影响犯罪性质,同时影响刑罚轻重两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将国内外学者对不纯正身份犯的共同犯罪问题的各种观点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得出本文的结论。

研究条件:

1、时间充裕。从论文选题到定稿要6个月时间。

2、参考资实齐全,利用网络、图书馆查找相关文献 期刊。

3、论文指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4、大学四年的法学积累,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拟解决主要问题:

如何对不纯正身份犯共犯问题进行完善,进而有利于刑法理论的发展。

论文(5):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众多的研究方法。其中主要有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 获取相应资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与掌握;历史研究法,对研究问题的一些历史因素、形成背景调查得出原因;实证研究法,即将所研究的问题,通过相应资料佐证,得出一些结论。

研究条件:

图书馆、网络、已有知识积累,老师的指导。

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中国刑有关结果加重犯的定,找出中国对结果加重犯规定的不足,完善我国刑法对该问题的研究。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步骤

1、研究什么?——怎样确定研究课题

一切科学研究始于问题——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掌握方法很重要,否则就不是研究);进步与成果即成长。

教育科研课题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

A、实践来源——客观存在的或潜在的教育实际问题,教育教学实践本身存在的问题。

教育教学与其外部的矛盾(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学校、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社会发展)。

B、理论来源——现有教育理论所揭示的问题以及理论体系中的空白和矛盾点(例如《关于“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冷思考》一文产生的过程)

2、怎样进行研究课题的论证?

我们既然已选定了一个课题,我们就必须对这个课题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了解这个课题目前在国外、国内的研究情况,包括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了解这一课题所属的理论体系等等。对课题的全面了解,可以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少走弯路,确立研究的主攻方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怎样对一个课题进行论证呢?论证一个课题主要是弄清如下几个问题:

A、所要研究的问题是什么性质和类型的问题?

B、要研究的问题具有什么现实意义?它的理论价值(即在理论上预计有哪些突破?)

C、要研究的问题目前已有哪些研究成果?研究的方向是什么?

D、要研究的问题所应具备的条件分析。

E、课题研究的策略和步骤如何?

F、课题研究的成果及其表现形式有哪些?

3、教育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有:

⑴ 观察法 ⑵ 调查法 ⑶ 测验法 ⑷ 行动研究法 ⑸ 文献法 ⑹ 经验总结法 ⑺ 个案研究法 ⑻ 案例研究法

⑼ 实验法(在一个课题研究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要求,往往会用到两种以上方法)

(1)观察法:为了了解事实真相,从而发现某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

观察法的步骤:观察法的实施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步骤之一就是进行观察研究的设计,此步骤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2)作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

这一步工作的目的不在于搜集材料,而在于掌握基本情况,以便能正确地计划整个观察过程。例如:要观察某一教师的教学工作,便应当预先到学校大致了解这位教师的工作情况,学生的情况,有关的环境和条件等等。这可以通过跟教师和学校领导人谈话,查阅一些有关的材料,如教案、教学日记、学生作业等,以及听课等方式进行。

(3) 确定观察的目的和中心。

根据研究任务和研究对象的特点,考虑弄清楚什么问题,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然后作明确的规定。如果这规定不明确,观察便不能集中,结果就不能深入。观察不能有几个中心,范围不能太广,全部观察要围绕一个中心进行。如果必须要观察几个中心,那就采取小组观察,分工合作。

(4) 确定观察对象

一是确定拟观察的的总体范围;

二是确定拟观察的个案对象;

三是确定拟观察的具体项目。

比如,要研究新分配到小学任教的中师或大专毕业生在课余时间进行业务、文化进修的情况,那么,拟观察总体就是教师工作年限达一年或两年的新教师。在这一总体范围内,再定下具体观察哪几所小学,哪几个教研组中的哪些教师。具体观察名单确定以后,再把拟观察的时间、场合、具体观察项目确定下来。

(5)制定观察计划

观察计划除了明确规定观察的目的、中心、范围,以及要了解什么问题、搜集什么材料之外,还应当安排观察过程:观察次数、密度、每次观察持续的时间,如何保证观察现象的常态等。

(6) 策划和准备观察手段

观察手段一般包括两种:

一种是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一种是保存观察资料的手段。

获得观察资料的手段主要是人的感觉器官,但有时需要一些专门设置的仪器来帮助观察,如观察屏、计算机终端装置、更高级的`如动作反应器等。这些仪器主要起两方面作用:保证观察的客观性与提高观察的精确性。

在保存资料的手段中,人脑是天然器官。但这种与观察主体连在一起的保存手段缺乏精确性和持久性,也不能实现资料的客体化。因此,人们先利用文字、图形等符号手段,进而又利用摄影、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把观察时瞬间发生的事、物、状况以永久的方式,准确地、全面地记录下来,供研究地反复观察资料和分析资料所用。

无论哪一类手段,都应在观察开始前就准备好,对观察中使用的种仪器也须事先作好功能检查,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障碍。对于观察人员来说,必须掌握使用仪器的基本方法,并知道在观察中应做些什么。如要详细、全面拍摄一堂课,一部摄像机是不够的。观察者应准备几部摄像机,并事先作好分工。即使是作观察记录,也需要事先作好设计。在记录纸上印好以一定的格式排列的必须记录的项目,还可以约定一些记录符号,以尽量减少现场记录时书写文字的时间、

我们以中学生课堂行为记录为例,见表5-1。在下面表格中,研究人员根据研究需要,列出他认为在课堂上学生可能发生的行为。但估计所列不会完全,所以留出一些空格,让观察员在需要时使用。研究者如果要请别人帮助观察,必须事先和观察人员讲清楚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所指,遇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要求他们熟悉每一个项目的所在位置。为了稳妥起见,还可以在正式观察前先作几次观察练习,帮助观察人员熟悉表格的内容;如发现表格的缺陷,可在正式观察前作出调整。

(7)规定统一性标准

为了增加观察的客观性,为了便于衡量和评价各种现象,为了易于用数量来表达观察的现象,为了使观察结果可以核对、比较、统计和综合,必须事先考虑自己的观察可能涉及到的各种因素,并对每一因素规定出统一的标准。每次观察或观察同一现象的不同观察者,要坚持采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这主要在于,不同的研究项目常会涉及到不同性质的标准。如:有的涉及到单位问题,如怎样衡量学生表现的知识质量;有的涉及到定义问题,如怎样才算违反纪律;有的涉及计算方式问题,如怎样登记和表达学生之间产生的矛盾的频率,等等。对类似问题,都应事先做好统一规定。

逐段提出观察提纲

在观察计划的基础上,应对每次或每段(几次同一性质上一内容的观察组成一段)观察提出具体提纲,以便使观察者对每一次观察的目的、任务和要获得什么材料非常明确。观察提纲可以包括本次观察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且应当在前一次观察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提出来。亦可采用表格的方式,以便于分类统计。

观察实际过程,加以分析研究,得出某种结论。也许可以形成某个研究课题。

调查法 :

同样是为了了解事实情况,分析事实情况,得出结论,证实某种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包括改进研究方法)或形成新的研究课题。

包括问卷调查、访问调查等.。了解事实情况、分析情况、认真研究,得出结论,寻找解决办法或进一步研究的方案。

举例说明调查法的操作过程:

抽样调查的主要步骤

在实际的抽样操作中,整个过程可大致分为如下步骤:

1.确定调查的目的(确定问题,形成假说;通过调查验证假说,使问题明确化,得出结论)。

2.确定抽样总体。要从中进行抽样的总体应与要得到信息的总体(目标总体)一致。从样本得出的结论适用于被抽样总体,超出这个范围结论的适用程度取决于被抽样总体与目标总体的差异程度。

3.确定待收集的数据。一般只收集与调查目的有关的数据,过长的调查表会降低回答的质量。

4.选择抽样方法。这时总体中的哪种单位作为个体基本上可定下来。

5.编制抽样框。如学校名录、学生花名册等。

6.确定需要的精确度。因抽样调查是要由样本推断总体,会带有某些不确定性。一般是对相对误差或绝对误差作出概率水平上的要求。

7.估计样本容量,估计费用。

8.抽样试验,在小范围内试填一下调查表,做些必要的改进。

9.实地调查工作的组织。按抽样方案进行调查。对收回的调查表的质量及时进行检查。对不回答的表要有处理方案。

10.根据所用的抽样方法进行数据分析。

11.可对同样的数据采用其它的分析方法,以作比较。

12.写出调查报告。留存有关总体的信息,它们可能对将来的抽样起指导作用。

对于教育现象,有时难于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概率抽样,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抽样:从总体中选出若干有代表性的大单位(群),在群内进行概率抽样;从一个小总体中选出接近于研究者对总体平均数的印象的那些个体;样本限于总体中易于取到的部分;样本是随便选取的;样本由自愿被调查的人员组成;等等。但对这样得到的样本要选择适当的数据分析方法,对结论也要慎重,应充分利用其它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在教育现象的研究中,研究者的智恝、经验和抽样技术的有机结合,是获取好样本的关键。

测验法:

是想描述某些行为的状况,或推论某些行为的状况(包括:能力与成就,个性、兴趣、动机、态度、观念及心理需要等);从而考虑改建的策略或方案,或进一步形成新的研究课题。

在教育学和心理学中,测量被用作定量研究的重要方法。主要功能是评估、诊断和预测。(举例,如XXX老师所做的“学生自学能力测验(试验)”,就是为了了解小学中高年级学生的自学能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

所谓测量就是根据一定的法则,将某种物体或现象所具有的属性或特征用数字或符号表示出来的过程。测验法是教育和心理学测量的一项主要内容和形式。

测验的客观性是关于测验系统化过程好坏程度的指标。测验的控制,在不同时间对于同一个被试,或同一时间对于不同的被试,其意义都应该是相同的。保持刺激的客观性则要遵照一定的程序予以控制。(如周文琴老师在做这一测试前邀请我去在他们的家长会上的讲话,目的就在于排除和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排除测验的随意性和不真实性,实现评测标准的同一性)。

推论的客观性指对同一结果不同的人所做的推论应该一致,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对同一结果的所做解释应该相同。

行动研究法:

行动研究法是一种适应小范围内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在行动研究中不断地探索、改进改进工作,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行动研究将改革行动与研究工作相结合,与教育实践的具体改革行动紧密相连。(特点是边执行、边评价、边修改)。

模式基本是:计划——行动——考察——反思(即总结评价)。教师个体比较适用。

另一种模式:预诊——搜集资料初步研究——拟订总体计划——制订具体计划——行动——总结评价

从上述行动研究法的几个步骤中可以发现三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具有动态性,所有的设想、计划、,都处于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中,都是可修改的;

二是较强的联合性与参与性,研究者、教师、行政人员的全体小组成员参与行动研究法实施的全过程。

三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贯穿于行动研究法工作流程的始终。

具体说说操作方法:

(一)预诊:这一阶段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对教学或学校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诊断,得出行动改变的最初设想。在各步骤中,预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收集资料初步研究:这一阶段成立由教研人员、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对问题进行初步讨论和研究,查找解决问题的有关理论、文献,充分占有资料,参与研究的人员共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以便为总体计划的拟定做好诊断性评价。

(三)拟定总体计划:这是最初设想的一个系统化计划。行动研究法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所以总体计划是可以修订更改的。

(四)制定具体计划:这是实现总体计划的具体措施,它以实际问题解决的需要为前提,有了它,才会导致旨在改变现状的干预行动的出现。

(五)行动:是整个研究工作成败的关键。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边执行、边评价、边修改。在实施计划的行动中,注意收集每一步行动的反馈信息,可行的,则可以进入下一步计划和行动。反之,则总体计划甚至基本设想都可能需要作出调整或修改。这里行动的目的,不是为了检验某一设想或计划,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在行动研究中,过程性资料的搜集、整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六)总结评价:首先要对研究过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有:一是行动背景因素以及影响行动的因素。二是行动过程,包括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参与了计划实施,使用了什么材料,安排了什么活动,有无意外的变化、如何排除干扰。三是行动的结果,包括预期的与非预期的,积极和消极的。要注意搜集三方面的资料,背景资料是分析计划设想有效性的基础材料,过程资料是判断行动效果是不是、由方案带来和怎样带来的考察依据;结果资料是分析方案带来的什么样的效果的直接依据。考察要灵活运用各种观察技术以及数据、资料的采集和分析技术,充 分利用录象、录音等现代化手段。

总结评价实际上是对行动研究过程及其结果的“反思”。反思是行动研究第一个循环周期的结束,又是过渡到另一个循环周期的中介。这一环节包括:整理描述,评价解释,写出研究报告。这是对整个研究工作的总结和评价。这一阶段除了要对研究中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处理,得到研究所需要的结论外,还应对产生这一课题的实际问题作出解释和评价。

经验总结法:

这是教师可以常用的方法。教育经验总结法是根据教育实践所提供的事实,分析概括教育现象,挖掘现有的经验材料,并使之上升到教育理论的高度,以便更好地指导新的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关键是要能够从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实际经验中的规律;从而更好地更加理性地改进自己的教学。进行教育经验总结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要注意经验的 先 进 性(观念必须更新)

二、要全面考察总结的对象,充分占有原始的事实材料;且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

三、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据,不能凭空想当然,那是毫无价值。

四、要善于进行理论分析

文献法:

分类阅读有关文献(包括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理论价值和资料价值的材料),得出一般性结论或者发现问题,寻找新的思路。

文献按内容性质分,有零次文献、一次文献、二次文献和三次文献。零次文献是未经发表和有意识处理的最原始的资料。一次文献指直接记录事件经过、研究成果、新知识、新技术的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等文献。二次文献是指对一次文献进行加工整理,包括著录其文献特征、摘录其内容要点,并按照一定方法编排成系统的便于查找的文献。三次文献是指工具书和在二次文献的基础上,又对众多一次文献的综合研究结果。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就是对单一的研究对象进行深人而具体研究的方法。

个案研究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个别团体或机构。前者如对一个或少数几个优生或差生进行个案分析,后者如对某先进班级或学校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一般对研究对象的一些典型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和分析,也就是所谓“解剖麻雀”的方法。

个案研究中,原始的资料积累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个案研究不仅停留在对个案的研究和认识的水平上,而且需要认识教育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出一些积极的教育对策,以改革教育教学方法。也可能通过对某个案的研究而形成假说,进而产生新的研究课题或教改实验。

观察或追踪一个人、几个人、一个团体、一节课……的过程,时间可长可短,依需要而定,进行分析概括,透过现象看本质,得出规律性的结论,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个案研究的对象少,研究规模也较小;同时个案研究一般都是在没有控制的自然状态中进行的,也不要在一段时间内突击完成。所以,个案研究就特别适合教师的研究。教师可以抓住一两个典型的学生或一类学生,结合教学、教育工作实践进行研究。对于每一个教育实践工作者来说,总可以在班上找到研究对象,而且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处理,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活动)。

案例研究法:

什么是“案例”?中外学者尚无普遍公认的、权威的定义,一般认为,案例是对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现象的客观描述。教育案例是对教育活动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能够反映教育某些内在规律或某些教学思想、原理的具体教学事件的描述、总结分析,它通常是课堂内真实的故事,教学实践中遇到的困惑的真实记录。对这些“真实记录”进行分析研究,寻找规律或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寻求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方法,或形成新的研究课题。在案例法的研究中,研究者自身的洞察力是关键。

案例分析法,又称个案研究法,后来被许多公司借鉴过来成为用于培养公司企业得力员工的一种重要 方法 。案例分析法也是有一定的应用方法的。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案例分析法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案例分析法课程内容 案例分析法是指把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为案例,交给受训学员研究分析,培养学员们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及执行业务能力的培训方法,具体说来: 培训对象:新进员工、管理者、经营干部、后备人员等阶层员工均适用; 培训目标:提高学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出色地解决各类问题; 培训内容:案例分析法及学习事物能力、观察能力、适应新情况能力、执行业务操作能力的培训; 培训方式:会议讨论方式; 培训时间:220分钟左右。 案例分析法商业应用 案例分析法(Case Analysis Method)由哈佛大学于1880年开发完成,后被哈佛商学院用于培养高级经理和管理精英的 教育 实践,逐渐发展今天的“案例分析法”。 哈佛大学的“案例分析法”,开始时只是作为一种教育技法用于高级经理人及商业政策的相关教育实践中,后来被许多公司借鉴过来成为用于培养公司企业得力员工的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使用这种方法对员工进行培训,能明显地增加员工对公司各项业务的了解,培养员工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公司的凝聚力。 案例分析法的具 体操 作 准备阶段 1)负责人(一般由培训指导员、主持人担任)确定培训课程的具体目的、内容、范围及对象。 2)从平常收集的资料中选择恰当的案例作为讨论的个案,个案的范围应视培训对象而定。 3)确定会议室、会议时间,制定培训计划。 4)指导员应准备下列知识:个案研究法的操作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讨论前个案的选择标准,讨论后如何 总结 问题。 实施阶段 1)指导员向参加者简单介绍下列知识: 个案研究法的背景、方法大意、特色; 个案研究法应用时注意的问题及应用后能达到的效果; 计划安排。 只有让参加者对本法有了大概的了解后,才能使他们顺利进入角色,使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通过 自我介绍 ,使参加者互相认识并熟悉,以培养一个友好、轻松的氛围。 3)将参加者分成三到四个小组,每组成员八到十名,并决定每组的组长。 4)分发个案材料。 5)让参加者熟悉个案内容,并且主持人要接受参加者对个案内容的质询。 6)各组分别讨论研究个案,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7)各组找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8)挑选出最理想、最恰当的策略。 9)全体讨论解决问题的策略。 10)指导员进行整理总结 实施要点 1、由于案例是从实际工作中收集的,学员一般无法完全通过材料了解个案的全部背景及内容。因此指导员分发完材料后,应仔细解释说明并要接受参加者的咨询,以确定他们对材料的掌握正确无误。 2、若小组在研究问题时思考方向与训练内容有误差,组长或指导员应及时修正。 3、问题的症结可能会零散而繁多,因而归纳出来的对策也会零乱不整,因此小组有必要根据重要性太相关性整理出适当的对策。 4、各组挑出最理想策略时,若指导员发现各组提出的对策仅为没有新意的一般性对策,则指导员应加以提示,以促使他们更深入地思考。 5、在全体讨论解决问题的策略时, 其它 几组提出质询,并阐明与自己观点差异所在,以相互激发灵感,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讨论。 6、指导员进行总结时,既要对各组提出的对策优缺点进行点评,又要对个案的解决策略进行剖析,同时还可以引用其它案例进一步说明问题。 7、指导员挑选案例时,应根据研习课程的目的,挑选适当的个案。 案例分析法的特别提醒 1、指导员在开始培训前,应该先让大家了解培训的目的、实施方法、主题及计划安排,以使训练顺利完成。 2、全体讨论解决问题的策略时,要注意控制时间,尤其注意能否进行更深入的讨论,以免草草收场使训练半途而废。 3、在挑选最理想策略时,应依据现实状况进行选择。

法学论文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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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论文会有司法案例原因是,主要的就是关于案例的介绍。可以形象、有效地、具体地对有关法律条文进行例证式解说或供司法人员和法学研究者们研究、认识。

摘 要 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具有里程碑式意义,但法律对其具体适用条件却规定不清,以致于在实务中司法人员适用混乱。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悔罪表现”的不同适用规定以寻求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解释方法。其次,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盲从的特性决定了司法活动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只有当实体法与程序法达到协调状态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制度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关键词 未成年人 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 悔罪表现作者简介:霍婷、周仪,南昌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世纪以来,技术革命冲击了传统社会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成年犯罪率的飙升就是突出的热点之一。社会环境迫使大批走投无路之人实施犯罪,也逐渐松动了报应刑论所坚持的行为人具有完全的自由意识因而有罪必诉的基础观点。在司法改革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守刑罚并非预防犯罪的最佳手段,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教育改造才是良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通过创新起诉制度以实现非犯罪化。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也曾分析得出温和的、社会化的矫治方法更有利于降低重复犯罪率的结论 ,这也印证了此项制度的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规定了三项要件即罪名、可诉性和悔罪表现。作为必要的条件之一,悔罪表现在此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实体法亦或是程序法都未对此明确规定。由此可见,确定其内涵与外延对当前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悔罪表现具体内涵的选择冲突对于何为“悔罪表现”,学者们各抒己见。张明楷教授认为是指在犯罪后以一定的行为来表示自己的悔恨 ,但有的学者则将其理解为认罪与忏悔,因此悔罪表现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希望改正 。更有人提出,悔罪表现不应该只停留在主观心理感受层面,必须以客观行动表示出来,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于这种种说法,检察院在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三要件时,究竟要以谁为准?由于案件本身的差异以及地区不同,司法官员基于自己的认知所做出的选择无可避免的具有差异性,这就很容易导致同案不同判,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则更多的趋向于将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悔罪表现直接与《刑法》第72条缓刑中的悔罪表现相等同。持此观点者认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悔罪表现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证明嫌疑人没有再犯的危险,所以可以等同适用,这是诉讼法与程序法衔接的一个体现。但笔者认为,其一,由于两种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因此即使指向同一目的,也不可以等同适用。两者最明显的不同即缓刑是独立的刑种,由法院宣告,实行社区矫治。而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独立的起诉制度,体现了检察院的出罪权。其二,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标准应低于缓刑的要求。以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刊登的某案例为例 ,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小宇在工作过程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后小宇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悔罪态度始终不好,表示不道歉。若按照缓刑中悔罪表现的标准来衡量此案,则无论如何小宇也无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如果对小宇的生活经历简单了解后,我们将很容易得知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不管不教,因此性格倔强冲动,不善与人交往的结论。当今社会还存在很多所谓的“问题少年”,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极端,但由于年龄小,则很容易通过教育来纠正他们的价值观。如果法律仅是冷冰冰地给予惩罚,反而会助长逆反心理,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之衔接冲突除了上文所论证的悔罪表现上的冲突,《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在衔接问题的另一冲突点则体现在如果根据《刑法》第37条,由于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未成年人在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但是如果依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未成年人只有在符合罪名限定、悔罪表现、考察合格等种种条件后才能不受起诉。从这一角度看,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不符合立法宗旨。此制度本来旨在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对其进行挽救,而不是为其重返社会增加难度。笔者认为,解决这一冲突的方法之一是放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限制。既然后者在符合重重条件后才能达到与前者一样的结果,立法者则应根据罪责相适应的原则,适当降低后者的罪刑要求,例如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可略重于相对不起诉的要求,以寻求法律上的平衡,也真正的将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落到实处,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出台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相对不起诉的关系一直成为学者们讨论的热点问题,大致分为两种学说即独立说与包含说 。随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独立说成为了主流学说,如陈卫东教授认为,相对不起诉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后的不起诉,其本质是不起诉;而附条件不起诉是在符合罪名与悔罪条件后的不起诉,在条件达致以前,其实质仍为起诉,因此两者独立。 笔者也赞成独立说,理由在于两种不起诉的关注点不同,相对不起诉侧重点在于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客观方面,而悔罪表现所占比重不大;而法定不起诉则更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检察官可以主动设置考察来行使裁量权。三、完善衔接问题的建议目前在立法层面对于悔罪表现没有具体地、可操作性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急需此方面的指导以防止裁量失衡,减损司法机关的权威。笔者认为,在缓刑制度中,悔罪表现可以犯罪后是否积极返还原物,是否真诚的向被害人道歉,是否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亦或是在羁押期间是否守法为标准。而在附条件不起诉中,则应降低标准,将悔罪表现看作形式要件,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罪名、可诉性的实质要件且愿意接受考察,均可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原因在于,其一,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而附条件不起诉的刑罚条件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虽然两者都是特殊预防,但是显然后者的刑罚条件更严格,因此为了达到内部平衡状态的,应当适当放宽其他要件;其二,如上述案例,青少年处于心智成长阶段,不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通常表现出暴躁、盲从、容易极端的特征。多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是由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中交叉感染所致,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我们应更加侧重于引导,通过教育的方针来帮助他们走出误区。此外,也无需担心此制度将放纵犯罪,因为在考验期内,检察院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接受矫治和教育,一旦嫌疑人违反了禁止性规定,检察院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既然这样,何不给青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形成了一张严密的法律网,足以将屡教不改的未成年嫌疑人收入网中,以达到预防犯罪与惩罚犯罪的平衡。而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冲突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文在前文已做出回答,此处不再赘述。四、结语程序法与实体法虽然都具有独立的内在价值,但只有当两者协调统一时,才能创造出无限的价值。冲突与摩擦胡导致体系的混乱,只有平衡才能促使法律不断地向前发展。刑事案件的每一个决定都改变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每位法律工作者对之都必须慎之又慎。人是手段而非目的,设计一个完美的制度来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这不仅是未成年人需要的,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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