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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编制的基本原则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3 10:21:27

体育课程编制的基本原则研究论文

关于体育教学的论文

一、对初中体育教学单元的概念的解读,以及其重要意义的阐述

体育教学单元是体育教学中的基本单位,它以课为最根本基础。具有连续性、时段性的特点。即一个单元既不能跨学期、学年,且也不能在同一个教学时段内选用两种不同的教材。因此,单元教学计划必须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大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初中体育教学的单元教学计划设计好了,就意味着可以将体育教学提升到比较高的水平。由此可见,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有多么的重要。优秀的单元设计,可以为确保教学的时间和空间,从而完整的实现体育教学目标,此外,优秀的单元设计能全面考虑到体育教材完整性和层次性,重视其实用性和可行性,对体育教学大纲中的不足可以弥补,如此使得体育教学内容完善且实用。

二、在制订单元教学计划中的注意事项

1.合理选择和搭配教材内容。当教师制订单元教学计划的时候,首先要明确一点的就是,新旧教材的体系是有区别的。旧教材是以学期为单位,且分成了上下册,因此内容比较明晰。教师制定的单元计划只要依据课时就可以,非常简单。而新课程下的体育教材就明显不同,没有明确规定每一课时的教学内容,只是以学段为单位。此种情况下,教师若不能对教材吃透,就很难合理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对教学内容的合理搭配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2.依据地方特点。为在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中,充分考虑到了学校当地的特点,更将学生的兴趣、爱好以及需求作为优先,逐渐从传统的单一到多样化的改变。因此,校本课程教学不仅是提高新课程的教学内容,而且是一种地方特色的发展道路!制定一个合理的单元教学的校本课程方案设计,能真正落实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对单元教材的重点和难点要恰当把握。作为在教学一线的体育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之下,必须具有研讨精神。对新的教材要尽快掌握和熟悉,对教学中出现的困惑要及时解决,对教材的整体难易程度要心中有数,唯有如此,在制定单元计划的时候,你才能创造性地使用多样教学手段,制定计划的时候也能游刃有余。

三、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应遵循的科学原则

1.不间断性原则。不间断性,强调的是在对初中体育的教学单元进行设计的时候,其教学内容无论怎样的扩展,必须是在现有的体育知识的基础之上,且必须保证其是有效的,延续的。唯有如此,体育教学知识的前后知识是连贯的,才能使得在日常教学中不会出现教学形式以及情景和内容的频繁改变,从而反映体育技术。

2.时效性原则。对教学时间的.具体要求,是明显区别于体育教学和其他学科教学的标志。一些初中体育教师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那就是本来适合在冬季开展的教学内容,放到了夏季,或反之。针对此点,初中体育教师必须在单元教学设计的时候,首先要将安全健康放在单元教学设计的首位,然后遵循实效性原则要将体育教学内容的适宜季节充分考虑其中。

3.节约性原则。如今,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国富民强,国家对教育投资也在不断的提高。大多学校体育器材配置已日趋完善。然而在偏远地区,山区学校的体育器材还是不能与体育教学相配套,无法满足教学需求。所以,在设计单元教学的过程中,务必不能奢侈浪费,一定要考虑到教学成本,且不能随意的变更。节约性原则既节约了资金,同时在实际教学中,也因为考虑的周密性而节约了组织教学的时间。

四、新课程背景下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的科学探讨

1.教师要更新教育理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模块化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教师必须抛开旧的传统观念,用新的教育理念来对教学进行指导。新的教育理念的认知,不能只是单纯的了解,最重要的是教师要在教学中真正的实施。教师必须给自己插上学习理论和进行教学实践的一对翅膀,这样才能将新的教学模式真正落实到位。

2.学习方法要灵活多变,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多样选择。在新课程背景之下,倡导的是师生互动,共同学习。在体育教学所传授的学习方法中,既指的是学生,也指的是老师,师生共同学习,是实现初中体育教学目标的双赢方案。因此新课标的实施过程,实则就是一个教师学与教,到学生学到不用学的过程。因此,初中体育教师应寻求多种适合中学生的学习方法融入到单元设计之中,使得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同时教师还要对学习方法给予高效的指导,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己探索,遇到问题自己解决的目标。

3.充分提高学生课堂的主导地位。在新课程的大背景之下,对学生自主发展的要求日益增高。因此,在单元模块设计过程中,不仅要因循传统的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更要加大对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注。在整个的体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引导学生用心筹备,创造良好的情感氛围,一切准备后之后,最后让学生尽情表现。

4.体育教师在课时设置上,要科学合理。在新课程标准中,初中体育教学内容的课时安排,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的安排,看似给教师增加了难度,实则是给了一线教师广阔的发挥空间。单元教学计划必须根据体育单元的教学容量、内容的需要,同时还要兼顾到学期教学规划和教学目标。

5.做到重点掌握,难点突破。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后对重点要进反复讲解、诠释。对难点,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突破,确保每个学生重点掌握,难点突破。唯有如此,课堂教学才能张弛有度,教学组织才能游刃有余。

6.单元设计要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注重学生的经验和感受。在实际的日常常规教学过程中,如果单纯依靠教师的讲解和示范是不行的,这些都无法取代来自学生的自身实践感受。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从生活中的活动去感觉领悟,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时,在教学设计上,要预留给学生一定的空间,给他们体验和反思的机会,在这样的环节中,不断进行创造性学习。

五、结束语

一个优秀的体育教学单元设计,是确保课堂高效、高质的保证。它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指挥棒。可以说,如果单元设计设计的科学得到,教学效果自然就会良好,我们的工作也会取得事半功倍之效,反之,不仅不能完成教学目标,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发展是不利的。在日常的教学中,上述问题,教师往往不能足够的注意或者重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们的初中体育教学,同时也影响到初中整个体育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所以,在新课程背景下,针对初中体育教学单元设计,我们对要注意的事项、遵循原则、应对策略进行科学探讨,从而制定出高效科学的单元计划,对整个初中体育教学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意义。

从高中步入大学,不仅文化课程的学习方法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体育课等素质培养课也是如此。在高中的体育课上,男女同学都一同上课,由同一个老师教。但由于男女同学身体素质、生理结构、运动偏好等诸多方面存在的不同,导致了这样的上课形式存在不少弊端。其次,高中的体育课都由学校规定课程,忽略了同学们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的权利,打击了同学们上体育课的积极性,同时也使得高中体育课显得死板、不活泼。在此,由于学校要考虑学生在高考中的升学率,而升学率主要由文化课成绩决定,所以学校经常以牺牲体育课为代价换来学生一节课的复习文化课的时间。长此以往,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下降了,同时,对待体育课和锻炼身体也不那么重视了,这些都是高中体育课的弊端造成的后果。(这段乱编的,在zx读书都知道zx体育课不到最后一周不停课..我不能冤枉她..)然而,上了大学之后,发现体育课也可以很有趣。老师在对同学们亲切关怀的同时又严格要求。还记得我第一次在体育课上跑了五圈下来几乎站都站不起来了,于是我晚上去操场跑步锻炼(瞎编..瞎编..)。渐渐的我跑长跑没那么吃力了,平时精神头也足了,甚至晚上的失眠症状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还有,大学体育课不仅分男女同学上课,还分内容上课,男生与女生共勉,长拳与健美操同舞。听说到了大学二年级我们还可以自由选择喜欢的体育课程,这让我长久以来向往的游泳可有机会得到实现。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同学们参加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大学没有升学率的压力,所以体育课是实打实的上,不用顾及对文化课的影响,相反,体育课占的一定学分也让学生没有逃课的理由和机会。总之,在这一个学期的体育课上我学到了很多东西。首先是学会了北方的长拳。我曾在高中体育课上学过太极,但是由于老师对我们不作要求所以几乎已经忘光了。而这次的长拳老师要求我们平时多练习,所以我牢牢记了下来。我想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通过复习和练习长拳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和锻炼身体。其次是长跑进步了,在高中的体育课上我的长跑几乎没有及格过(怎么可能呢?!),而这个学期我超过了及格线十几秒,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再次是我对体育锻炼的重要性认识提高了,原来体育锻炼对我们的好处远胜于疲劳时睡觉的好处。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加强体育锻炼,把自己建设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以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为标志的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现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竞技体育是指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和不断提高人们在体格、体能、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能力,并以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的、系统的训练和竞赛。它以其独特的优势及其体系的可开发性、作用的适用性、影响的广泛性,成为整个体育运动中最活跃、最积极的部分,它的发展对体育文化的发展起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同时它也是促进各类体育活动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校园体育文化作为社会亚文化的一种特有现象,是指在学校这一特定的范围内,人们在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资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的一部分[1]。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学校体育这片沃土,学校体育是校园体育文化的基础,也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培养学生的体育能力、运动兴趣及习惯,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等功能。我国高校的体育教学内容目前仍然是以竞技运动项目为轴线的教材体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尽管在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就主体而言,人们认为竞技体育仍是当前学校体育教学的主要内容。 所以从高校体育入手,探讨竞技体育的社会学所蕴涵的各种因素对校园体育文化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认识竞技体育的价值。 二、竞技体育对校园体育文化的影响 竞技体育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它源于社会文化和民族文化,具有强烈抗争的性质,是体育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矗一方面一个国家竞技体育的水平甚至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所以它的社会影响力巨大;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竞技体育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和关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NBA、亚运会、甲A足球赛,几乎都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选修热门运动项目的学生日渐增多。 正因为竞技体育已远远超出本身的价值,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它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集中体现之一。竞技体育文化是构成体育文化的核心,因此向学生传授基本运动技术、战术、规则,是提高学生体育文化水平的需要。我国学校体育中竞技运动项目作为学校体育教学内容已延续了几十年,它是师生课余体育锻炼,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毫无疑问竞技体育已经是校园体育文化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的竞技体育水平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形象,同样一所学校也往往会由于他们的高水平的竞技体育而被大家所熟知或更加著名。发达国家的不少大学都致力于培养一支高水平的运动队来为其学校争创知名度。目前我国高校体制正在进行改革,几乎所有高校的改革方案都已经注意到了它的巨大潜力和影响力。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先后建立了几十所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大学和近300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中学,并定期召开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体育运动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这种以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来带动学校体育的全面开展,既提高了学校体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又大大促进了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高校体育运动代表队的性质已从原来作为培养学校体育骨干、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作用方面逐步向半专业化方向发展,其态势已经跨出校园,面向社会,走向世界。 早在20世纪初期,竞技体育就被国外一些专家看作是一种公民的素质,一种文化生活,一种独特的精神崇拜。他们深信,竞技体育可以培养青年人进入社会生活的能力,有助于增强青年人的身体素质、培养青年人的自信心,形成良好的性格和意志品质。国外的竞技体育始于儿童时期,他们在大量的业余时间里动员、引导儿童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并要求学生在体育课中也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入大学后,有的竞技体育的水平就已达到了国际水平[2]。因此,校园竞技体育的蓬勃发展,不仅丰富了校园的文化生活,也为社会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人才和队伍。而我国由于对竞技体育认识还存在许多与时代发展不一致的看法和观念,没有正确地认识竞技体育在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巨大作用,导致竞技体育在学校中的教育功能没有能够得到很好发挥。我们认为,竞技体育在高校的普遍开展,不仅能够普遍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能够活跃、丰富高校的文化生活,同时在提高高校竞技体育的水平,发现、培养竞技体育的优秀人才,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三、竞技体育与培养正确的体育文化观念之关系 最近,国内体育主管部门正有意将体育工作与教育系统“嫁接”,走教育与体育相结合的道路,这是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这将为学校体育工作带来新的研究课题。“嫁接”成功将对体育教学工作、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场馆建设以及学校名牌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并将大大推动校园体育文化的开展。但学校中的竞技体育毕竟与职业竞技体育有着很大的区别。竞技体育所包涵的教育功能成分更应在学校工作中被强调,而人们往往容易把竞技体育的其它非教育因素扩大化后移植到学校教育中来,使其发生畸变。这是体育教育改革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果对体育教育功能没有正确认识,体育教育改革就会失败,学校中竞技体育的开展就有可能步入歧途。为此,我们应从文化的角度重新来认识高校竞技体育的作用,正确发挥竞技体育的文化功能。 1、竞技体育可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到处充满竞争的社会,而竞争的意识又是与竞技体育息息相关,在体育运动中,不讲门第、不分尊卑;在竞赛活动中,不存在除个人身体、心理以外的任何不平等,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在运动中、在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体现自己的力量。体育运动中最讲法制,不徇私情;最讲现实,不论资历;最讲务实,不图虚妄。这就要求每一个参加者都尽应当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竞争,特别是一些直接对抗性的运动项目,如足球、篮球、拳击等,从而渐渐增强了学生们的竞争意识和顽强毅力。 2、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道德与合作精神 在竞技体育中,各项运动都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则,人们只能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努力创造成绩,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都会遭到谴责和惩罚。同时,在一个集体项目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每一角色都有其特定的行为要求,必须依角色要求行动,这就十分有利于人的社会化,有利于培养人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竞技体育始终遵循着“机会均等、优胜劣汰”的基本原则,严格的规则和公正的裁判可以培养学生公平竞争的观念;通过竞技体育也可以学习和锻炼如何正确对待竞争中的失误和失败,磨练坚强的意志,增强抗挫折能力,使学生在激烈的社会中有顽强的生命力。因此,学生通过参与竞技体育运动,可以培养出良好的体育道德,进而养成优良的社会公德。即如何对社会群体、组织的公益事业做出贡献,怎样提高社会意识、怎样发展对别人的权力和感情的尊重和理解。竞技运动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社会生活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和场所。 3、有助于培养优良的个人品行 竞技体育有助于培养人的乐观精神和自信心,敢于竞争,敢于胜利,要求改革自我、超越自我等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优良品行;通过竞技体育还能培养领导与服从和充分展示与自我约束的良好行为。有实验证明:有竞赛经历的学生能显示出较好的个人修养和社会适应性,表现出更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因为竞技体育为承受责任、作出决定、影响他人等领域的重要品质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另一方面,竞技体育又具有培养服从的一些品质的趋向,如尊重、遵守规则,服从裁判等。学生从竞技体育中也能培养应当无敌意或无怨恨地接受批评意识,不应有超越规定,严重伤及对手的行动。竞技比赛有时需要有自我约束或自我牺牲的精神,不仅建立在意志和取胜的欲望上,还必须建立在豁达的宽容心理上。这些品行都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重要条件。 4、有助于提高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研究表明,参加竞技性比赛,能扩大学生的兴趣,放开性情,增加与他人结识的机会。同时在激烈的对抗中,在努力拼搏的奋斗中,接受成功或失败、表扬或批评的心理锻炼。在与他人交往和冲突中,学生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受到很大磨练,使学生得以从学习压力、心理伤痛等方面解脱乃至超越出来,从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充沛的精力迎接新的挑战。对社会现象是与非评价、道德标准与做人原则等在社会认识上的价值取舍,都可以在运动中受到检验,因此人们认为竞技体育运动能测试出个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5、竞技体育对校园体育文化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存在着两面性。竞技运动也不例外。它在对学校教育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它可能导致错误的价值观的出现。高校体育教育的最根本目的是增强学生的体质,而后才是从中发现、培养高水平的体育人才。一些错误的价值观比较容易产生在那些运动员甚至存在于他们的崇拜者身上。荣誉、成就可能使他们更多地关心个人的得失,更多的关心能使他们获得荣誉的各种活动,进而引起他们对处世哲学观的转变,不能正确面对社会、正确认识各种社会关系,从而导致产生与社会生活规范、道德观念相背离的错误价值观。在某些人身上甚至会导致人性的丧失,滑向犯罪的深渊。 众所周知,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一旦教师、教练员把运动员、学生所获得的荣誉仅仅与个人利益相结合,就可能产生教育上的畸变。这些畸变主要表现在:为使运动员尽力争取去达到成人的目标而不断地给予他们过分的名利刺激,使他们的身心受到有害的压力。对学生参加竞技体育的思想意识和目标上的错误灌输,主要来自教师与教练员。为培养一支高水平的高校运动队,他们会更多地强调自己工作的成败、队员、资金、设备等等与其相关的各个方面的重要性,导致过分特殊化,甚至不惜违反体育道德、社会公德、法律、法规而弄虚作假,有可能致使教育的养成因素受到削弱、淡化甚至发生畸变。 竞技体育还可能带来暴力行为的产生。因为攻击性是竞技体育的特点,由于青年好斗、好胜的心理,而竞技体育中的身体接触或对规则的理解不准确,就有可能在平常的争论中转化为暴力的行为。所以,在竞技体育的教学中还应当有道德规范的内容,以提高学生辨别、应付和化解暴力的能力。 6、高校竞技体育教育的正确之路 竞技体育在对校园体育文化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校园体育文化也对竞技有深远的影响。如许多竞技体育项目就产生或萌芽于学校体育,而且伴随国家体育战略方针的转变,竞技体育与高校联合办学的实施,最终会形成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孝中、大学的业余训练来形成整个训练的一条龙体系。中学作为培养奥运冠军的基地,高校则是大部分运动员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必由之路,由此形成强大的人才培养体系。 但学校面向的毕竟是普通的学生,因此我们的体育教学不能采用纯竞技运动,对那些技术复杂、难度较高的技术性竞技运动,应当从学校体育的实际出发,对其进行加工改造,修改规则,降低难度,改进教学方法,达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目的。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俱乐部,利用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学校的竞技体育运动,既能把有运动潜力的学生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运动训练,为竞技体育培养后备人才,又能保证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保证学生受到正常的体育教育。 四、结束语 竞技体育对高校校园体育文化的社会学影响所蕴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它对教育的作用是不可轻视的。我们应该正确地理解和认识竞技体育在教育中的作用,防止对青少年施加没有必要的压力和无教育根据的训练。助人成才、防微杜渐是体育教育工作者应该充分理解和掌握的教育原则。对竞技体育的社会蕴涵要有深刻地认识,并能把握好教育、训练学生的方法和尺度,使竞技运动的开展达到最佳的效果。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水平,享受运动的乐趣、学会身体锻炼的方法、培养良好思想品质的同时,又要对学生今后将面临的社会生活和压力给予有益的帮助,更好的为社会服务,这才是在学校中开展竞技体育的根本目的。与此同时,高校办高水平竞技运动队应尽快与国际接轨,让真正的大学生走出校门,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甚至是奥运会。最后祝你一帆风顺

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数理统计法对山西省八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了调查,了解《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后山西省普通高校公共体育课程设置现状。结果显示:与《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比较,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设置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为:公共体育课程结构设置不合理;公共体育课程内容设置不健全;公共体育课程考核评价科学性欠佳。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调整公共体育课程结构、完善公共体育课程内容、优化课程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议。

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与意义论文

教育科研应遵循客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教育性原则,还要遵循伦理性原则、发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等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是指研究者对待客观事物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既不能歪曲事实,也不能主观臆测;不能先有结论,再找资料加以印证。这要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从选题到得出结论的整个研究过程,都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贯彻求真务实的精神。 (2)系统性原则是指研究者不仅要将研究对象放在有组织的系统中进行考察,而且要运用系统的方法,从系统的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分析研究对象与各系统、各要素的关系。这要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要用联系的观点分析各种教育现象,找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要求研究者密切结合我国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为了实践开展研究,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基于实践发展理论。这要求教育研究工作者立足于教育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教育实践服务。 (4)教育性原则。要求研究者从研究的目标、内容到方法,都必须符合我国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的研究,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教育意义,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教育科学工作者必须把为了学生发展作为科学研究的前提和依据。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

2、系统性原则;

3、教育性原则;

4、伦理性原则。

意义

1、研究学前教育中体育的任务,分析幼儿园体育工作的内容,为儿童身体生长发育创造良好条件,保护儿童安全与身体健康,增强体质。发展儿童的基本动作,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研究发展儿童感知觉、观察、注意、记忆、想象和思维能力,发展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儿童对学习的兴趣、求知的欲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3、研究学前儿童德育的内容、过程,论述德育的原则等。

4、研究学前儿童美感的发展,培养他们的美感和审美能力,发展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5、研究游戏及其教学的基本理论及如何通过游戏、教学和日常生活等组织形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原则

对0岁至入小学前儿童实施教育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发展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的一日生活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依据0岁~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的原则可概括为:

1、从胎教开始适应各年龄发展和个体发展的教育;

2、促进学前儿童体、智、德、美的良好发展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3、成人对学前儿童的照管与教育相结合;

4、以兴趣诱发,在游戏中成长;

5、创设适宜的环境,发挥其教育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前教育学

(一)促进教育改革的动力教育必须变革,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各个方面都要相应的变革,才能适应新科学技术革命发展的要求。(二)为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提供决策依据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探索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改革的途径手段,不仅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提供依据。(三)发展和完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所谓教育科学理论,是具有某种逻辑结构的并经过教育实践检验的教育观念系统。这一观念系统的核心是教育规律的认识,它是经验事实的本质概括。教育科学理论发展的过程表现为一个逻辑的上升过程,认识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研究方法的应用过程。(四)培养未来教育改革家的重要战略措施为适应21世纪教育的发展,我们必须尽快造就一代未来教育的改革家。他们不仅有科学家、哲学家的理论思维头脑,而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实际动手能力,会进行教育实验,有强烈的改革意识,他们应是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的开拓型人才。科学研究是培养未来教育改革家的主要途径。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问题意识课题研究一、研究背景 爱因斯坦曾指出:“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因为解决问题也许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科学的真正进步。”让学生敢于提出问题,学会提问题,善于提问题是一种良好的学习方法,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都有益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学生问题意识严重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冷静的反思我们的课堂教学,大部分是以老师讲授为主,教师讲概念、讲例题、讲答案,一直讲到“学生没有问题走出教室”。因此,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培养学生主动提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它是培养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每位教师都值得探讨的课题。二、 研究的目标与内容(一、)概念界定: 问题意识主要是指学生具有自由探讨,积极思考,敢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阐述问题等自觉的心理活动。它是学生创造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数学问题意识是基于问题意识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种思维的问题性心理品质。它是指教师把学生引入情境所隐含的“数学问题”中,使学生知觉到现有条件和目标实现之间需要解决的矛盾、疑难等所产生的一种怀疑、困惑、焦虑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又驱使个体积极思维,不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形成自己的见解。(二、)研究目标: 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以问题为主线,变学生被动的学习为主动的学习。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使每个学生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须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变数学课堂上学生不认真听讲,不善于思考交流、不会提问题的现状,使学生敢问、会问、善问,让数学课堂“活”起来,让学生的思维“活”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也促进了教师素质的提高。(三、)研究内容1、使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学会质疑。2、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3、指导学生如何结合数学学习内容发现问题,提出问题。4、解决学生提问题质量不高,问题范围过大或过小的现状,使学生不但敢问,还要善问。三、 研究策略与实施步骤(一)研究策略1.教师要善于找准触发点,在教学中,应该保护学生的好奇心与质疑精神,激发学生对问题、现象好奇心,形成自己独立的见解。2.多给学生成功的体验。教学中,要对学生的提问或回答持正确的态度,让学生获取探究的成果,体验成功的愉悦,从而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引发学生求知、探究的欲望,进一步引出另一些问题。3.课堂上要营造探究问题的宽松、自由环境,尊重学生个性,鼓励大胆质疑,对学生的进步加以鼓励,给每个学生的创造性活动以支持,让课堂成为学生放飞心灵的广阔天空。4.学生的问题意识并非天生,需要唤起和培养。为此,我们既要让学生为解决“不知”而问,更要让学生为求得“新知”而问。课堂上要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主体情感体验。一旦伴随着积极的情感体验,学习就成了学生的内在需要,成为他们自我发展的过程。5、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研究分成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习惯养成阶段(二个月时间);第二阶段是问题意识形成阶段(二个月时间);第三阶段是自觉探究问题阶段(二个月时间)。具体做法是将分阶段的做法逐渐转变为学生自觉自动化的学习方式,成为学生的良好习惯,大力表扬敢于发表并坚持自己意见的学生,引导学生形成“主动参与、大胆质疑、乐于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发展创造思维能力,成为创新型人才。(二)实施步骤1、研究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拟定课题实施操作方案。2、 研究实施阶段按照课题方案实施研究。采取边实验边反思,边学习边总结的方法,不断完善课题研究的方案。3、 研究总结阶段收集材料,健全、整理材料。四. 预期成效1.教师确立了数学新课程的先进理念,提高了数学课程实施的水平。原因有以下几点:(1)在研究中教师坚持了“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实际问题,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力求使每个学生收益,体现出教师科学的课程观念和先进的课堂学习方法;(2)由于教师教学方式的更新,带来了问题意识培养和教学方案设计水平以及授课水平的提高;(3)因关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和对教学效果的评价,随之提升了教师综合评价教学工作的水平。2.学生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更加浓厚,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技能更加丰富,适应社会能力更加增强。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教师始终把学生的发展作为研究的价值取向,注重激发学生参与探究问题的兴趣,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意识,引导学生体验解决问题的苦与乐,促进学生合作意识的形成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3.教师增强了参加教育科研的自觉意识,提升了教育科研的能力。教育科研是教师应用教育理论在实践中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形成正确教学思想和理性思辨能力的过程。在研究过程中,因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内化应用理论,不仅增强了实践...谈谈如何在科学探究活动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摘要:一切探究源自问题,学生是否具有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将直接影响到科学探究的真正展开。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心理学研究表明,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是思维的起点,没有问题的思维是肤浅的思维。小学科学课程标准中也提出,让学生能通过对身边自然事物的观察,发现和提出问题。关键词:意识 习惯 能力 Abstract:To explore issues from all students have found the problem, ask questions of the ability to directly affect the real start of Scientific Inquiry. Einstein said: a question to solve a problem than is often more important. Psychology studies have shown that it is awar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inking, there is no problem with thinking is shallow thinking. Primary school science curriculum standards also allow students to pass on his observation of natural things, to discover and ask questions. Key words:Awareness Habits Capacity 学生天生就具有提问的欲望,他们有问不完的问题,而我们的教育往往不能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没有去精心呵护和引导。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这种宝贵的素质就逐渐衰退以致消失,这就是年级越高,学生提问越少的原因。因此,如何促使学生主动的发现问题,成了深入开展探究活动的关键所在。一、示范引导,培养提问习惯 3.引导学生深思熟虑后提出问题。如对上面学生提出的问题" 教师不要急着回答,让学生通过讨论、实验,真正了解了手的灵活性与关节及关节上皮肤的褶皱、五指的分开等因素有关。这时学生又会提出“手有残疾的人怎么生活?我们应该怎样帮助他”等问题,反映出学生的思维能力有了一定的飞跃。经过这样有步骤的培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提问习惯。二、设计情境,激发问题意识 我们在科学课的 教学中,应从学生及教学的实际出发,通过创设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情境,去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1.通过游戏活动,创设问题情境 如学习《轮轴》时,上课伊始"教师从班上选出一名最高大强壮的男生和一名最矮小瘦弱的女生,并拿出一个大可乐瓶,让女生握住瓶子较粗的一端(靠近瓶底这端),让男生握住细的一端(即瓶颈),然后教师问:“如果让他们俩往不同的方向拧,你们认为谁会赢?” 学生们毫不犹豫地异口同声回答:“男生赢!”结果却是女生赢了。这时学生的日常生活经验与实验结果发生了矛盾冲突,产生了“为什么”的问题,学生在这一问题情境中,形成对新知识的探索需求。2.通过观察实验,创设问题情境 在科学课教学中,教师应多创设条件,让学生多做实验,引导学生观察并思考实验中的新奇现象发生的条件和产生的原因,学生的各种疑问就会随之而生。如教学《物体的热胀冷缩》前,让学生注意观察炉子上壶水烧开时的变化,学生自然

民法基本原则研究论文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若干问题质疑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 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展望 古代东方民法探略 试析我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 技术措施的版权保护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之研究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兼谈对新证据规则关于产品 等同判定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未成年人之死的法律思考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 适用合同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 占有与所有权源析 典权制度的价值复兴及其发展 论善意取得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 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之检讨 论遗失物拾得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 论无权处分中权利人承认的效力 论无权处分的物权理论基础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管见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制定物权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不安抗辩的权利救济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效力 物权概念的再探讨 这些够吗。。。 如果不行,这你还有曼多的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人们在适用该条规定时,将会出现大量援引“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这一模糊条款,实质上就成为人们在援引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从而会使这一规定在执行中的力度大大减弱。笔者认为,此处应对诚实信用所要求的先合同义务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便当事人适用。 2、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履行时的附随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该条第2款又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下列义务:(1)及时通知;(2)协助;(3)保密。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合同法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要承担合同明确约定的给付义务,而且还应承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以使交易过程能够圆满、妥当地进行。 附随义务并非在订立合同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而逐渐产生的义务,因为无论是立法者的法律规定,还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都无法穷尽人事的变幻,也无法详尽地、事无巨细地规定当事人义务的全部内容,但是为了使交易能够圆满地完成,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其应当负担的义务,不得借口合同没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附随义务的主要作用在于辅助给付义务的履行和保护债权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附随义务的产生和对合同关系的加入,使得过去只注重给付义务的合同履行由粗糙变得精细。这种对附随义务的关注应贯彻于合同履行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当事人虽未明确约定债务履行方式,但应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要求合同关系当事人以爱人知己之心善尽义务,才是符合法律的真正要求。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应负担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除此之外,对“根据合同之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进行扩张解释,如还应包括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保护 义务等。对于违反附随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我国合同法未作规定。一般认为违反附随义务的履行不产生履行的效力,债务人的履行义务并不消灭,应以合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的方式另行履行;债务人因违反附随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终止后的后合同义务 按传统民法,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即脱离了合同的约束,彼此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但有时这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不够周到,于是现代民法理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创设了后合同义务。即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在特定情形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仍应负有某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以维护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例如,租赁关系终止后,房主应容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在门前适当地方张贴迁移启事,以及他人问询时房主有告知的义务;雇佣合同中终止后,雇主应受雇人的请求有开具服务证明书的义务,而受雇人在离职后对于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我国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与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是指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社会经济形势等客观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原则渊源于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变更和解除领域的运用和具体化。 因为合同依法成立之时,有其信赖的客观环境,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权利义务是建立在这一客观环境的基础上的,当该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原来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新形成的客观环境不相适应,如果僵化地坚守原来的合同内容,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此时只有将合同加以改变乃至解除,才符合诚实 信用原则的要求,才不致使法律异化为人们的枷锁。 5.、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解释 合同属于当事人自创的规范,源自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在于满足不同的利益;加上表达这些意思所用的语言文字未必精确,因而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对其意义、内容或适用范围,难免发生疑义,这使得合同解释在实践中非常必要和普遍。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方法很多,其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进行解释,便是很重要的一个方法,为各国民法所采用。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应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一般交易上的习惯进行解释。”意大利民法典第1366条规定:“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契约”,这是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就具有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的功能,其在合同解释中的主要作用在于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结语 综上可见,诚实信用原则对我国整个合同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现代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十分活跃,在私法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诚如有的学者所言:“今日私法已由意思趋向于信赖,已由内心趋向于外形,已由主观趋向于客观,已由表意人本位趋向于相对人或第三人本位,已由权利滥用自由之思想趋向权利滥用禁止之思想,已由个人本位趋向于社会本位或团体本位。”在这种趋势的影响下,诚实信用原则日益受到重视,乃是顺理成章之事。尽管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还处于初经阶段,但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成熟,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应用不断扩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也必将对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合同法顺应历史的潮流,自应给予诚实资料来源:

研究生发表论文署名的基本原则

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

一般学术论文都有自己特定的格式,那么具体的格式要求是怎样的,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学术论文署名格式规范标准,希望大家喜欢。

1、署名和单位地址

在期刊论文上署名能表明署名者的身份,即拥有著作权,并表示承担相应的义务,对论文负责。署名和地址的编写是检索工具编制作者检索途径、单位检索途径的需要,是引用、引文统计的需要,是评价作者水平和学术地位、影响等的需要,是出版社及读者与作者联系的需要。

2、署名对象

中国国家标准GB7713-87规定:“责任者包括报告、论文的作者、学位论文的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以及学位授予单位等。必要时可注明个人责任者的职务、职称、学位、所在单位名称及地址;如责任者系单位、团体或小组,应写明全称和地址。在封面和题名页上,或学术论文的正文前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按其贡献大小排列名次。至于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列入。这些人可以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部分, 排于篇首页脚注”。个人的研究成果,个人署名;集体的研究成果,集体署名。集体署名时, 一般应署作者姓名,不宜只署课题组名称,并按对研究工作贡献的大小排列名次。

3、署名的权利与义务

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作品上署名即表明作者身份,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占有、控制和使用其作品。一般期刊社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版权转让证书》。

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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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读者疑问

署名也是为了建立作者与读者的联系。读者阅读文章后,若需要同作者商榷,或者要询问、质疑或请教,以及求取帮助,可以直接与作者联系。署名即表示作者有同读者联系的意向, 也为读者同作者联系提供了可能。

署名和单位地址编写

一般学术性期刊中将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并采用如下格式:

(作者工作单位名称及地名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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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前可参阅杂志的“作者须知”或近期发表论文署名的写作惯例。一般来说,科学杂志不在作者的后边印上学衔或头衔,可在篇首页地脚标注第一作者的.性别、年龄和技术职务等信息。作者名单中的排列顺序原则是根椐作者对实验研究所作出贡献大小的顺序排列。在起草论文之初,要确定论文的署名。列为作者得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不知道,则不能列为作者。作者过多对科技文献检索产生不利影响。

过去,有些杂志要求按字母顺序排列作者名字;一个实验室的领导,不管他是否参加了实验工作,常把他作为论文的作者而编入作者名单中,并且,往往排在末尾。这样一来,作者名单中排在末尾的位置就成为最有名望者的位置。目前普遍盛行把资望较高的或者最早倡导这项研究工作的作者作为第一作者。认为实验研究中大部分或全部工作是由第一作者完成,这已是普遍接受的做法了。另一种趋向是资望较深的科学家很重视年轻的合作者或研究生,把他们放在作者名单的首位。

中国作者外文稿件的正确署名方法

国内作者向外文期刊投稿署名或有必要附注汉语拼音时,必须遵照国家规定,即姓在名前,名连成一词,不加连字符,不缩写。1982年,ISO通过《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专有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中国人名属于专名,译成外文必须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人名译成外文时,姓氏和名字分写,姓和名开头字母大写,姓在前,名在后,可以省略调号。例如郭守敬(元代天文学家)译成外文:唯一正确的拼写法:Guo Shoujing。不正确的拼写法主要有:GUO SHOU JING,Guo Shou-jing, Guo,Shoujing,Shoujing Guo。

相关资料:学术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规范

第一,标题

第二,作者署名

第三,摘要

第四,引言

第五,材料与方法

第六,讨论

参与研究的人员 。看论文期刊有没有要求必须几个作者,有第一第二作者。

署名者只限于那些参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以及参加论文撰写并能对内容负责,同时对论文具有答辩能力的人员。

仅参加部分工作的合作者,按研究计划分工负责具体小项的工作者,某一项测试任务的承担者,以及接受委托进行分析检验和观察的辅助人员等,均不应署名,但署名者可以将他们作为参加工作的人员一一列入"致谢"段,或注于篇首页地脚处。

个人的研究成果,个人署名;集体的研究成果,集体署名(一般应署作者姓名,不宜只署课题组名称)。

论文发表在署名上的要求:

论文的署名必须是真是,即真名,是不能够用笔名的,并且要将工作单位与邮编标明,以便于联系或者供读者进行咨询。一般的排版顺序为工作单位,邮编,作者。

如果是集体创作的应在文章的后面标注清楚执笔人或者是整理者的姓名,以便用来明确责任与查询考证。

论文署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且不可过多。原则上凡是参加全部或者部分主要的工作,参与文章撰写,能够对文章负部分或者全部责任,可以进行答辩的人, 都要署名。

在署名的次序上应该按照其所作出的贡献的多寡进行排序,主要的人物排在前面,其他依次往下排。

而且从目前各省的晋升要求及实际情况上看,署名过 多也没什么意义,一般来说三到五人即可,参与协作的,做指导工作的,可以根据情况列在书名中或者在文章末尾致谢中写出。

不要出现一篇短文或者临床报道出现 多个甚至十几个作者的情况。

署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其科学性很强,但是由于近些年来社会上的某些风气也对学术界有一定的冲击,所以在 某些作者署名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署名过多,杂乱,还有一些挂名的。

医学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必须对文章负责的,要讲求原则,不能胡乱署名,尤其是与本文无 关的就更不能写上,不可以用署名来达到帮助别人创造晋升条件的目的。

发表论文时的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申报人员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员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

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均不属申报论文范畴。

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2、专业一致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现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相一致。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撰写论文时要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应有具体详实的材料基础,论文应体现申报人员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技术水平。

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分析、解决较复杂问题或新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4、时限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论文必须是参加工作以后撰写的。

二、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摘要字数在400至500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可双面打印)3份,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三、编写格式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10、封底。

撰写论文应避免以下现象:

1、论文的题目太大,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或是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 。

2、论文以介绍本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为主,缺少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

3、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

4、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个人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5、论文缺乏时效性,论文内容所涉及的知识、理论、技术、数据等已被更新、替代,不再有参考价值,不能解释或不适用于目前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参考资料:中国大学生在线-论文署名

署名作者是那些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 一般实验的实施者和执笔者为第一作者。 一般实验的设计者(指导者)等(如导师或科研团队(课题)的领队)可为通讯作者。 到了毕业的季节了,许多研究生在忙于写论文。我想谈点个人对于发表学术论文时的署名问题的看法。 论文的署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署名一则是分享成果的荣誉,二则是一种责任。往往涉及到名利的事情处理不好是很容易产生误会、误解或矛盾的。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署名问题,实际操作起来有些时候也是很难的。 我们知道,当今的科学研究已经不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时代了,大的科研项目如脑的研究、人类基因组学、全球气候变化的研究等,需要科学家之间、学术团体之间、国内外科学家之间的合作才能完成。这样一篇论文的署名人数也越来越多,一些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论文的署名人数有几十人甚至几百人已经不是新鲜事情了。那么署名如何排序呢? 署名原则:以实验生物学为例。作为论文署名的人员应该是在实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论文写作等全过程中做出了实质性(或主要)贡献的人。按照惯例,一般作为实验的实施者,又是论文的执笔者,自然应该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如研究生、博士后、一些年轻学者等。导师或者项目(课题、实验)的设计者,对论文的主体主要负责的人一般作为通讯作者,列在排名的最后一位。联系出国做博士后人都知道往往论文作者的最后一位往往是实验室的负责人。第一和最后一位作者之间的作者排序可以根据对论文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论文的作者应该做到能够对论文的细节和主要结论熟悉并同意发表,并能够回答读者等对论文的相关问题和质疑。由于有些时候,对一篇论文的贡献大小是很难定量化的,所以最好是在实验开始前,就讨论好论文作者的署名顺序。如果能早些讲清楚署名的原则和相关安排,以后就不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一些重要的论文,有多个作者做出的贡献是等价的,可以作为联合第一作者处理,但是作为联合通讯作者的比较少见。那些对实验过程做出了贡献 (如实验员、动物饲养员等)但没有达到作为作者的程度、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提供一般性帮助(如协助查阅文献、分析数据)时,在论文中必须进行致谢。 有些特殊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如有些提供了某项研究的重要学术思想和设计思路的;有些提供了实验中不可缺少的实验材料;有些提供了研究中必须的重要实验设备;等等类似情况,如果当事者(方)提出要作为论文作者署名,是可以考虑的。当然有些是在实验开始前就已经讨论决定了的,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作者的责任:必须强调的是在论文上署名的作者除了分享成果的荣誉外,重要的是要对论文成果的真实性等方面负有责任。如果在论文中没有特别的分工说明,发表的论文的一旦出现了问题,如出现数据不实、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所有作者都要承担相关责任。 现在有些刊物在发表前让作者签名,说明阅读过并同意发表论文中的数据和结论,有些刊物是规定通讯作者可以代表所有作者。还有些刊物要求明确说明每个作者的责任和贡献,如谁收集的数据;谁设计的实验,谁实施的实验;谁参与讨论,谁进行数据分析;谁执笔等。前些日子Nature 上刊登诺贝尔奖得主Linda 和共同作者发表的声明,撤销了他们2001 年发表在Nature 上的一篇论文,声明中说:"他们发现2001 年的论文数据和原始数据间有矛盾。" 文章注明了每个作者的贡献,原文是这样的:Author Contributions(作者贡献): the project(获得项目), gene-targeting constructs to generate the mice(准备所必须的实验材料), gene-targeting techniques(负责技术培训), and analysed the mice and provided all figures and data for the paper(实施实验、获得数据、提供数据和图表),and the paper(执笔写作).Correspondence and requests for materials should be addressed to (通讯作者是Linda )。 不规范署名:现阶段在国内也确实存在着论文署名不规范问题,有些是属于不知道规矩,有些则是其他原因: 1.随便挂名;不管对论文有无贡献,只要是一个实验室的,一个研究集体的成员,每个成员几乎在每篇论文上都署名。这样可以增加每个人员发表论文的数量。 2.领导挂名:有时候有些研究人员为了"巴结"某些领导或掌握资源的官员,在某些论文上署上领导的大名。也有些时候是相关领导暗示或主动要求挂名。 3.名人被借"光"挂名:有时候有些学者为了论文审稿或发表顺利,没有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就强行将一些学问高的学者(如院士等)的名字挂上(有些可能是自己的导师等)。 4.为了职称晋升而挂名;有些人为了评职称急需,而在没有任何贡献的论文上挂名。 5.强求挂名;有些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领导强求在实验室的所有论文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6、为了某种目的而收买挂名;如学校评估、博士点申请等急需高质量的论文,利用金钱收买,在论文上署名。 7.为了毕业和学位而挂名:有些学生为了满足单位的获得学位的要求,急于毕业获得学位,在自己没有贡献的文章上挂名。 提醒导师和研究生需要注意的事情:由于某些利益目的(如考核等),有些研究生将自己硕士期间的工作,以读博士学位的单位名义发表;或者署上自己的博士导师的名字;或者论文中没有自己硕士导师的名字等等,这是非常错误的,每位导师和研究生都必须严肃对待这些事情。首先论文(成果)的产权归原单位(获得项目支持的单位)。硕士生要尊重自己导师的劳动,不能太"势力眼"。同理,博士生毕业后,博士期间的所有数据都必须以原单位的名义发表,博士生导师应该作为作者之一(如果导师负责的话,一般应该是通讯作者),原单位必须是第一产权单位。 "客座研究生"问题:现在由于扩招,有些导师没有科研经费,没有课题。研究生自己四处寻找能够提供实验条件和经费支持的导师,这些学生被称为"客座研究生"。不可思议的是学生的原单位明文规定,这些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署名是第一单位,才能申请获得学校的学位。实在难以理解,既不提供研究经费,又没有提供研究思想、实验条件,等等,等着享受成果,还有这种要求?不知道怎么会出台这样的政策?哪些教授们也就同意了?不考虑学校的声誉和影响? "多栖教授"问题:当今一篇论文挂很多单位的多问题,一则是由于兼职的、 "两栖"的教授学者太多;再则是由于现实的利益关系。看看某些所谓我国"独立创新"的高质量论文,实则是在国外的实验室做的结果,由于自己在国内某个单位兼职(讲座教授之类的),这位学者的名字上会有两个甚至多个单位。还有一些学者纯粹是为了增加论文数量,在与自己的专业毫无关系的论文上挂名。国内的"多栖教授"的论文署名情况也是这样的。 作为研究生还应该明白的一点是成果的归属问题:如果你从事的研究课题项目、学术思想和实验总体设计都是导师或者实验室负责人完成(或负责完成的),不管这个成果有多大多重要,即使是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成果应该归属于这个实验室,属于你的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当然,研究生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埋没的。 应该承认,我们国家很多事情都在改进之中,有些规范正在建立之中。以前有些事情确实属于不知道(不知者不为过),有些则是由于利益驱动所致,如绩效考核时,有些单位规定署名靠前的作者,赋分值高,通讯作者也按照排名顺序赋分。这样就出现了有些通讯作者署名在中间或靠前的位置上。这些现象前几年很普遍,现在还存在,但已经逐渐少多了。只要大家明白了相关规矩,相关政策逐渐完善合理,自然就会走上正规了。但是那些领导随便决定作者顺序、导师可以随意将论文的第一作者赠送给某人的做法是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学术论文基本原则

学术论文结构的设计原则有思路畅通、纲举目张,层次清晰、有条有理,过渡严密、转折自然。

1、思路畅通、纲举目张。

撰写学术论文时,作者思维必须具有清晰性、连贯性、周密性和条理性,这样才能构建起严谨细致的逻辑结构。同时,还要纲举目张,主要包括三个步骤:要举其“纲”,既要有中心论点,以统帅各分论点;要张其“目”,即要有一个确定的思路,贯穿各个分论点,决定论述沿什么途径展开。

要“纲”“目”结合,清楚地分出各个论点并列的或从属的关系,分出亲疏远近,以便有秩序、有层次、有步骤地表现中心论点。

2、层次清晰、有条有理。

学术论文的框架设计要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区分原因与结果、主体与从属、现象与本质等各种关系,正确地反映客观上存在的秩序,把要表达的思想恰当地排列,以避免行文中的“主次不分”“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等乱象。

3、过渡严密、转折自然。

学术论文整体框架设计要前后浑然一体,说理有节奏,没有断裂痕迹,使文气贯通下来。

学术论文基本类别:

1、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

2、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

3、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门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学术论文的写作应该遵循的规范如下:

1、一篇学术论文应该围绕一个中心、一个主题展开,无论文章长短都要遵循这个原则,而且这个原则最好凸显在论文的标题上,“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你要论述的是什么”。

2、一篇学术论文的核心论点之下要有分论点。分论点要紧紧围绕中心论点展开,具有问题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我在论述一个什么问题,我自己能不能看得懂自己的文章”。

3、一篇学术论文的所有论点要有论据支持,包括理论、个案、作品等方面的论据。引用论据时,一定要注意相同的引述在一篇文章中不能重复出现;引述内容后一定要有自己的深入分析;引述内容在论文中不应太多也不应太少,以不超过30%为宜。

4、一篇学术论文应该要有细致的文本分析。无论是理论文本还是作品文本,都要渗透自己的问题意识,进行文本细读,“谈出和别人不一样的观点”。

5、一篇学术论文的选题要小而具体,论述和分析要深入而细致。阎嘉教授讲到,许多学生喜欢宏大的命题。但是一篇好的论文应该“从小问题中谈出大问题”,提纲挈领,以点带面。

6、一篇学术论文选题(标题)应该具有前沿性和冲击性。论文选题最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研究现状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的空白领域,研究中存在文献缺陷的状况,研究中存在普遍误解的状况,新的解读、新的视野等。

7、一篇学术论文的绪论和结语的写法。绪论的写作包括五个方面的问题:选题的意义和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结语主要是对论文中谈到的问题的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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