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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07-02 20:38:40

毕业论文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

1 、营业税改增值税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制度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但是营业税本身存在诸多弊端,除少数实行差额征税的行业外,营业税对大部分行业实行按营业额全额征税,上一环节纳税的营业额再次计入基数纳税,这样就造成了重复征税,一方面,营业税纳税人不能抵扣成本,对同一征税对象多次纳税;另一方面,对于增值税纳税人不能扣除其成本费用中包含的营业税金,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遭到破坏,使企业税收负担加重。而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增值额纳税,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实现纳税人税负公平。“营改增”可以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税负压力,有利于健全财税制度。2 、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于中间环节较多的行业,因为每一环节都要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此税收负担较大。“营改增”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减轻其税收负担。以现代服务业来说,在“营改增”之前,其营业税税率为5%。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单计税办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比原来的5%就降低了2个百分点;一般纳税人执行6%的增值税税率,名义税率上看比原来的5%提高了1个百分点,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方法和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也就是说只针对增值额征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3 、营业税改增值税为中小型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制环境中小型企业在促进就业,活跃城乡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目前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环境来看,他们在资金上很难得到充足的支持。“营改增”使得大部分小规模的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减少了企业的纳税成本。这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经营方式、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中的作用。4 、营业税改增值税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初衷是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促进税收公平。在“营改增”的过渡过程中,大多数企业税负有所下降,但是也有少数企业税负不降反增,使得现实结果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这主要是由于部分企业“抵扣不足”导致的结果。“营改增”使增值税税率在原来17%和13%的基础上增加11%和6%两档低税率,所以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后的名义税率还是有所提高,从理论上讲,只要有充足的的进项税抵扣,税负就可以降低,但是对于一些固定成本和人力成本较高的企业,由于无法取得足够的进项税就会使税负不降反增。比如:交通运输业由原来3%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税率变化较大,而对于企业在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运输车辆现在只能计提折旧,无法抵扣进项税。再比如像会计师事务所,其主要成本是职工薪酬、房屋租金、差旅费等,这些成本都无法取得进项税。另外,如果企业的供应商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或非增值税纳税人,由于其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有可能使企业进项不足,税负增加。5 、对少数“营改增”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看法“营改增”使多数企业税负降低,尝到了甜头,但也有少数企业税负增加,我们不能因为个别现象而质疑“营改增”的积极意义。对于少数税负提高的营改增企业,应当认真分析税负提高的原因,根据当前税收政策,积极改进经营模式,尽量多的取得进项税发票,顺应改革潮流。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营改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增值税的不断扩围,企业的抵扣范围也不断扩大,增值税抵扣链条逐渐完整,“抵扣不足”的问题也会逐步解决。

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试点以来已满一周年。在2013年继续推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背景下,按照现有思路,“营改增”将有序地扩大试点,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并根据中央和地方财力,逐步扩大到全国。但是,不少企业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因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或操作失当而存在较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改增”的实施效果。因而,笔者认为,将与“营改增”有关或所牵涉的诸多要素,提升至企业管理布局中仔细地加以审视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甚至是十分迫切的。一、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必要性1.“营改增”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成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营改增”对于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意义日趋凸显。(1)在由18个税种组成的现行中国税制体系中,减少税收当然可有多种选择,但是,将现行税制体系格局与“十二五”税制改革规划相对接,或者,即便仅仅出于均衡税收收入体系的考虑,减间接税而非直接税,减收入所占份额较大的主要间接税而非所占份额微不足道的零星间接税,无疑是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点。(2)在现行税制体系中,收入所占份额较大、可称为主要间接税的,分别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2012年,这三个税种的所占份额分别为、和。将这三种税放置于税制改革的棋盘上并同税制改革的既有进程相对接,便会发现,只有增值税,才是最适宜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正在上海等地试行的“营改增”方案,本身恰是一项涉及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结构性减税举措。2.“营改增”系政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改增”本身即是基于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而提出并设计的。在我国的货物和服务两个流转领域,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轻,后者则有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故而,几乎从1994年现行税制诞生的那一天起,这两个税种,便一直处于彼此之间税负水平差异的矛盾之中。为了推进服务业的发展进而调整产业结构,让增值税“吃掉”营业税,从而在整个商品和服务流转环节统一征收增值税,便成为一种自然的选择。二、“营改增”试点情况总结自“营改增”试点的一年来,试点地区已基本实现“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征管系统顺畅运行,相关税款及时入库,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营改增”税制的成功转换主要体现在纳税人成功转换、征管系统平稳运行、顺利打通抵扣链条、新增值税入库顺畅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五个方面。1.纳税人成功转换在纳税人转换方面,目前共有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一般纳税人万户,占;小规模纳税人万户,占。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业万户,占;现代服务业万户,占。2.征管系统平稳运行在征管系统运行方面,各试点省市都已达到“能开票、开出票、开好票”的要求。2012年已开出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万张,税额亿元。其中,开往省内2134万张,税额亿元;开往省外万张,税额亿元。纳税申报率达到。3.顺利打通抵扣链条在打通抵扣链条方面,试点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的抵扣链条已经打通,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初步统计,12个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亿元。4.新增值税入库顺畅在新增值税入库方面,12个试点省市试点期间共入库税款亿元。5.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在制度体系建立方面,国家层面已发布“营改增”的“一方案、一办法和两规定”,地方层面也建立了配套的制度,为改革试点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了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鼓励了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不同企业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方面,可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增值额越大,产生的税款缴纳越多。而对于增值税抵扣较少的企业,“营改增”反而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营改增”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同。笔者主要从纳税人性质以及行业类型两个方面分析“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1.“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相关税负只降不升。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A公司为例,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有300多万元的广告费支出,目前,长期为A公司提供广告服务的B公司缴纳营业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税款。实施“营改增”后,若B广告公司改缴增值税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支付给B广告公司的广告支出,就可以按6%抵扣进项税,每年可以少缴税款18万元。此外,A公司每年运费支出700多万元,以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的7%抵扣进项税50多万元,“营改增”后,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获取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运输费用金额的11%抵扣进项税,A公司能够多抵税款近30万元。以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取得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实行“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这六个领域数十个行业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因此少缴税款数亿元。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参与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国家为了支持现代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前,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都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革后都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整体税负都将下降40%以上。C公司是一家广告企业,每年销售收入约300万元,以往每年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约15万元,实行“营改增”后,C公司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改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3%的征收率换算成价内税只有,比如取得100元的收入,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100元*3%=3元,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100/*3%=元,C公司每年只用缴税万元,税收负担下降近。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近10%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整体税负下降约45%。2.“营改增”对不同性质企业的影响第一,对现代服务业来说,“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促进服务业专业分工,提高盈利能力。营业税的重要特点是全额征收、没有抵扣,因此,税负繁重是现代服务业资本市场不太活跃的重要原因。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服务业来说,消除了重复征税,促进企业放下包袱,向细分化和专业化迈进,提高盈利能力。例如: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外购劳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转嫁而来的营业税,然而当其造成的成本增加额度高于专业分工产生的实际收益时,企业宁愿放弃专业分工,不考虑劳务外包,选择企业内部承担。而基于“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进行专业分工,选择劳务外包,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自身增值税应交款项,从而降低企业税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第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但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因为虽然改革前的税率和改革后的征收率都是3%,但由于增值税是不含增值税税款本身的价外税,营业税是含营业税税款本身的价内税,同样是100元的运费收入,“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会少交元税款,税收负担下降3%,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下降更多。第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可能加重建筑业的税务负担。以企业税负平衡为目标,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可以扣除进项税的进项业务发生额所占比重(以下简称“进项占比”)至少达到50%以上。如果低于此比例,“营改增”将可能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企业成本支出中进项占比较低,大部分建筑工程企业的税负可能在“营改增”中有所加重;从上市企业的角度来看,上市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除劳务和其他费用之外几乎均可获得增值税发票,较高的进项占比可能使上市企业在“营改增”中获利。上市建筑工程企业的成本支出中,原材料的占比一般为60%,人工成本与其他成本(水电费、机械租赁费等)一般无法抵扣销项税。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采用劳务分包的建筑工程企业而言,由于支付劳务分包费用时往往也能获得增值税发票,因此人工成本也可以抵扣销项税。第四,“营改增”税制改革减轻融资租赁业税负,提高利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且在111号文件规定,对试点中一般纳税人在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营改增”税制的这项规定,使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借助这个契机,融资租赁业应把握机遇,对企业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创新经营战略,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第五,“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部分从事技术服务的软件企业经营带来一定挑战。“营改增”之前,技术服务企业适用5%的营业税,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可以享受营业税的免税政策。“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而其主要成本为人员投入的研发支出,难以取得抵扣税项,尽管目前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由于开具的免费发票,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为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必须要开具纳税发票,直接增加了税收支出。四、小结总体而言,“营改增”后,企业实际税负加重或减轻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市场地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成本结构。有帮助记得采纳,谢谢!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充套件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丛集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体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丛集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装置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装置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装置的投入,阿里云端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装置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回圈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资料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亿元,减税幅度为;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减少税额亿元;不过,有1131户税负增加,占,增加税额亿元。增减相抵后,共减少税收亿元。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则因税率降低而全面下降,共减少税收亿元,减税幅度为36%。

从行业来看,在11个试点子行业中除物流辅助、管道运输业外,其它行业税负均呈现下降态势。其中,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减少7850万元,减税幅度为,主要是航空运输服务采取预征率征收拉低了整体税负;现代服务业中,减税数额较大的为文化创意服务、资讯科技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

3、“营改增”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总体来说,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发展,为了能更好的适应这个税收制度,企业不仅单单只在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还需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对外服务、对内管理和生产组织方式等多方面的进行改革。如很多企业从商业链的构建开始,对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合作伙伴的选择上等等都有明确的标准和企业机制,使得企业管理水平大幅度上升,再鼓励企业的科技创新,加速企业资产更新,降低税收,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营改增”有利于同业整合,鼓励其他参与国际竞争

“营改增”还有诸多好处,如企业可以将财务、人事等职能部门服务外包,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同时取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等;引导企业同业整合,如这次“营改增”交通运输行业中的不少陆路运输企业税负增加,主要原因是企业本身管理分散、财务核算基础差,企业的车辆多为个人经营挂靠模式,可以通过合作、契约、股份等形式组成经营联合体,进行同业整合,便于取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改增”后,服务外包实行零税率,为服务类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扫除了税收障碍。 以青岛市为例,在实施“营改增”的8月-9月两个月内,该市已有3户应税服务企业实现出口服务,享受抵退税额127万元,有利于激励企业对外参与全球竞争的积极性。

二、“营改增”对企业不利影响的分析

尽管“营改增”试点的步伐在稳步推进,此次税改的积极意义也在企业执行过程中不断显现,但是,由于制度执行的衔接缺少具体的参考范例,“营改增”和增值税税收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需要在以后的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1、“营改增”对抵扣不足企业会造成税负增加的不利影响

这一特点典型的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其可抵扣税额少,较大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并未减轻,反而有所上升。这是由于这部分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是经营初期所购进的固定资产。但是这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比如运输工具,其经营周期大概是5年~10年,这样可以预计,企业在5年~10年内仅仅可以抵扣一次固定资产进项税。此外,一些有形动产租赁企业,也比较容易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况。因此,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采取对应措施,以降低税负。

与此同时,由于可进项少的服务业中从事金融服务业及资讯服务业的企业的主要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较高,而该些成本不能产生进项税,其成本可抵扣的专案比重过低,则进一步导致税基过高,变相增加了税负。

在上海等地“营改增”试点地区,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就存在税负不降反升的现象。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车辆等大型固定资产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购置,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但是在“营改增”实施后,其形成的销项税会远远高于进项税抵扣。同时,由于税改政策实施之初,一些相应的措施还没有全部推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比如,路桥费是运输企业的主要成本,但是,由于路桥费还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因此,交通运输企业的路桥支出不能抵扣,相应增加税负。

2、“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核算带来调整的挑战

由于增值税,其计算相对比营业税要复杂一些,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举个例项说明,企业收入要按一定税率进行扣除销项税额,成本也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以一种全新的应交税金方式稽核,应交的税金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所以一旦企业实行“营改增”,那么必须要对企业的会计稽核做出调整。因为增值税在我国分为试点和非试点,所以对于跨试点和非试点的企业将会使得在企业内有两种税收制度,税收的衔接和调整很是麻烦,加大会计核算的难度,这对该类企业是一种挑战。

3、“营改增”还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比如不熟悉政策,不能很好地运用现有政策和资源,对相关经营状况不能充分预测和应对。因此,笔者建议,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企业未来发展做好科学地合理规划,并就有关涉税事项进行分析,根据“营改增”实施政策并结合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对各个纳税环节进行税务风险控制,这样,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真正意义上享受到“营改增”政策所带来的优惠。

总之,“营改增”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简单定义为税种的改变,而是应该从多个角度,尤其是从财务角度,分析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经营的各个税负环节,重新审视和改变现有内部控制流程,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小规模的税负应该是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但是有一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还是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很多一般纳税人的受到正常消费而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票的影响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而导致税负增加,比较明显的是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很多消费来自于非试点地区,而无法取得进项税,增值税税率又增加到11%,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尽管改征增值税后,试点能够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作用,但不同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与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程度也有较大差异。“税收负担的最终变化情况,取决于减税效应和增税效应两者叠加在一起所产生的净效应。” 从“营改增”试点内容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非常明显,试点方案规定500万作为分界点,小于500万的可以选择做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超过40%.

营改增后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本身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不能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通过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怎样计算,增值部分是怎么判定的: 1、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增值税发票,按照发票总金额÷(1+税率)×税率 来计算销项税额 这里的税率分别是:17%、13%、11%(交通运输、电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部分现代服务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增值税发票,则按照:发票总金额÷(1+征收率)×征收率 从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3、比如:开一张1万(不含税的)的发票 (1)一般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企业。 计算公式:发票总金额÷(1+税率)×税率,销项税的增值税额=11700/(1+17%)*17%=1700 发票总金额=10000+1700=11700 (2)微型企业的交通运输企业。 计算公式:发票总金额÷(1+税率)×税率,销项税的增值税额=10300/(1+3%)*3%=300 发票总金额=10000+300=10300 营改增后对于微型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小微企业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 企业利润是企业最直观的经济效益体现,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目标和结果,企业利润的实现要靠企业生产经营总额减去企业执行成本得来,在初期推行营改增对企业利润核算会造成一定影响,具体体现在: 第一,由于营业税属价内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实施营改增后,企业进行销售收入确定时应不包含增值税而确定,在这样的条件下,营改增就会致使企业总体销售收入降低利润明显减少; 第二,营改增对企业销售税金也会产生一定影响,以往营业税缴税方式是按照营业税金或附加形式进行核算。该方式减少了企业利润总量,而基于增值税核算,而增值税不被看做执行成本,为此不会影响企业利润; 第三,营改增对企业流转税额也会产生影响,营改增后,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 因此企业承担的流转税可以得到相应降低。 2、营改增对小微企业总体执行产生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对社会经济发展有正面积极的影响, 中国增值税的税基价值主要凸显于第二和第三产业格局中的批发或者零售行业中。但营业税税基主要是第二产业中建筑业或者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意外的其他流转税额,因此,把增值部分做为税基和流转税做为税基可以从本质上有效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可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生产环节的税负以及降低物价从而有效刺激消费。 总体而言营改增的实施推动了中国调整产业结构降低社会税负的目的。但对于个别行业而言也造成了一定的税负增加,以物流行业为例,实施营改增以后企业按需则要以11%税率计算增值税数额,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主要范围有运输油耗、购进装置进项税额,从表面看物流成本有所降低,但物流企业实际需要支付大量的过路费、保险费等,这些费用均不在抵扣范围之内,为此,营改增的实施相对于物流企业而言税负会有所增加。 3、营改增对小微企业财务税务问题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以后,小微企业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负均得到相应的下降,众多的小微企业从“营改增”实施中受惠。随着小微企业不断完善的信用体制以及带来的信用度提升,小微企业未来随着现代商业政策扶持等,小微企业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通道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专案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阶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没有多大的影响的。 实际上营改增之后企业的税赋压力就会减小一大截的,重复纳税就开始走进历史舞台了,是对企业的一大利好的,合理的避税行为生存空间也被大大的压缩了。

除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交国税,其他税照常不变。 参考::zhikunedu./zhengcefagui/201604/500808.

Aisino ERP进行税收筹划将给企业带来重要且深远的应用价值,原因在于,为了及时调节国家经济、体现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是对财税政策的及时更新获取,以及多种税收方案优化选择的结果,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

一是重视未分别核算各类营业收入,被税务机关从严征收带来的税收风险。 二是重视发票使用不当产生的税收风险。面对税制改革,企业不但要转换思路,更要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适应. 三是重视违规操作抵扣被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税收风险。 四是重视财务核算不健全带来的税收风险。 五是重视因分不清“营改增”税收优惠条件,造成无法享受优惠的税收风险。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税负影响 从税负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来说,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可有效降低小规模企业的税负率,并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的可抵扣税额的数额和范围,提高了运输支出抵扣税额比例。从行业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税负,将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但由于税负波动幅度较小,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不大。对于一些非可抵扣类资产行业及劳务行业来说,税负差异性较大,部分企业税负并无下降,反呈上升趋势。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考虑这部分企业的利益,合理调整税率,或重新制定应税金额,企业应当重视国家法规,针对问题申请财政补助,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免造成亏损。 (二)会计核算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较大,营业税征收时,并不存在销项税额以及进项税额,相关收入只需按实际入账即可,而成本按照实际支出为准。但实行营改增后,彻底改变了收入入账方式和原则。例如服务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收入入账时,需按照税率扣除销项税额,成本也需扣除进项税额,且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均采用“应交税金”进项核算,当期应缴纳的税额相当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总差额,在营业税核算时,只需将收入额或收支额差直接乘以税率即可算出税收。因此,从会计核算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后,税金、成本以及相关收入方面的核算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企业财务管理也随着核算方式的改变而改变。营改增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由于营改增并未实行一次性推广,只在部分地区试点,因此,加大了部分跨地区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这部分跨地区经营企业需进行不同税种的调整,对不同的税收方式进行衔接,企业会计的核算难度较大。营改增对于综合经营企业来说,在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更高,如果在营改增过程中,如果综合经营企业无法划分出明确的经营业务性质,无法将各类业务的核算明细化,则按照高税率税种来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目前,大多数服务行业属于综合经营企业,为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应针对不同税种的业务,分别进行核算。 (三)发票管理影响 营改增对于发票的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在征收营业税时,服务类企业发票只需开具税务发票,但实行营改增税制后,由于分有销项税、进项税,企业发票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之分,小规模纳税人所用的发票只有一种,即普通发票,在发票管理方面,与营业税发票管理相似。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分为2种,即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税务部对于发票的使用也提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增值税关系到税收的抵扣,如发票使用不当将会造成企业的法律风险。增值发票的限额较低,与营业税发票限额不一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限额一般为10万元,与服务业务限额存在较大差距。申请高额发票时,所需时间长,不利于业务的开展。

可以关注瞄财网组织的四大行业营改增后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针对小微企业实施的优惠税率,使中小企业在税收和管理成本方面的负担有所增加。销售额不大于500万的企业可以申请做一般纳税人来对购买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进行抵扣,也可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的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但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自行使用增值税发票的权力,必须依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作商获取增值税发票,因而削弱了其在竞争中的优势,故而具体怎样选择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毕业论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说到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相关建筑人士还是比较陌生的,现阶段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有什么影响?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基本概况如下:中达咨询小编通过相关内容的梳理,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主要包括:(1)建筑业“营改增”的赋税增减影响(2)建筑业预决算计量的影响(3)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确定的影响三部分内容,具体规定内容如下:(一)建筑业“营改增”的赋税增减影响1、建筑业劳务输出的抵扣带来的影响目前根据增值税和行业的流通来看,劳务支出是不能进行抵扣的,这些费用属于应纳税的增值范畴。通过分析建筑的成本费,人工费大约占整个工程经费的百分之三十。我国人口红利在不断减少,人们的就业观念也有一定的变化,导致了建筑人工费的不断增长。如果将建筑务工人员归为劳务公司管理,然后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给建筑务工人员,这种传统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劳务支出抵扣的问题。在实行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都作为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百分之六的税率对增值税进行计算。劳务工人的工资、职工的薪水和社会保险都属于建筑劳务公司的成本费,这些支出不能按照增值税进行抵扣。建筑业的劳务如果不能得到抵扣,建筑业的“营改增”就不能起到减少建筑业税负的作用,从而影响到产业转移和建筑业产业升级。2、建筑施工设施支出抵扣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所应用设施主要是建筑企业通过购买获得的,在进行建筑施工设施的购买时,有的设施是在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有的设施则是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购买的。还有的建筑设施是企业租赁获得的。在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设施不能进行进项抵扣,而在进行建筑业“营改增”后的购买的设施则可以通过购买时留下的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很多企业分析设施使用费似乎是下降了,但是,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却发现设施的使用费没有减少。施工设施的修理维护和保养费、施工设施保养维护人员的人工费和场地的租赁费都属于施工设施的成本,所以。建筑业“营改增”实行前后的税负的变化主要是由实行“营改增”后购买的进项抵扣设备和实行“营改增”前不能进项抵扣的设施的数量比。(二)建筑业预决算计量的影响现在,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预决算计量的确定是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费用的收取,最后算入工程项目的总预算中。在实行“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本来应该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在工程施工时不能对进项税额进行准确的预算,导致了增值税额的不同。现行的工程预算与工程预算定额中税费的规定存在误差,导致了工程预算造价不能确定。(三)对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确定的影响建筑业工程与其他的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差异,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必须要先进行图纸的设计,再对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在设计时,每栋建筑在设计上是存在差异的,而且施工环境也不同,就导致了建筑物之间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建筑施工项目的造价很难计算。在建筑工程进行计量时,很多项目不是施工方进行计量,而是需要审计机构来进行审计,建筑工程的计量工作程序非常复杂。建筑施工行业的工程款经常出现拖欠现象,增值税的缴纳会给建筑企业的经营带来资金支付上的压力。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营改增对企业的的影响论文模板

摘要:自从“营改增”税收模式在20xx年x月x日上海试运行以来,其动态一直强烈处于各界人士的关注当中。随着“营改增”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目前已超过12万户企业单位成为了“营改增”试点,随着我国特有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营改增”作为我国税制改革与增值税改革的发展必然趋势,这种税收模式将越来越被人所认同,并愿意接受和实施该税收制度。当该税收制度实行的程度越深,对企业的财务影响也会越来越大,以下我们就浅谈该税收模式对企业经济结构的影响。

一、“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营改增”主要内容。“营改增”是指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仅对服务或者产品增值的一部分进行缴税,以减少重复缴税的情况。该政策首先在服务业和交通运输进行试用,然后再推广到其他行业。

“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它的主要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对服务行业企业来说,进行全额的营业税征税,税负过重,还有重复征税的情况,通过税制改革,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也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空间;二是降低出口企业成本,提高我国劳务和货物的国际竞争力。在营业税制下,出口不会进行退税,因此增加了出口劳务和货物的成本,不利于出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采用增值税制后,就能有效的避免上述问题。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结构的影响

税负影响。如果实行增值税制度,则对两部分的人群有绝对好处,第一是小规模的企业的纳税人,因为这类企业以前的营业税为3%或者是5%,而采用增值税可以使税负降低2%;第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这类的服务行业营业税是不能抵扣税额的,而增值税就存在抵扣税额额度与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用运输费用抵扣税额,抵扣的比例将增加4%。

财务审核影响。营业税制度改为增值税制度,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财务审核,由于营业税中并没有销项核算,所以营业税核算相对比较简单,仅需要企业收入或收支差额和税率就可以计算出税金,采税额与进项税额,成本和相关的收入都能如实的入账;对于增值税,其计算相对比营业税要复杂一些,收入入账的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举个实例说明,企业收入要按一定税率进行扣除销项税额,成本也要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以一种全新的应交税金方式审核,应交的税金是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所以一旦企业实行“营改增”,那么必须要对企业的会计审核做出调整。

因为增值税在我国分为试点和非试点,所以对于跨试点和非试点的企业将会使得在企业内有两种税收制度,税收的衔接和调整很是麻烦,加大会计核算的难度,这对该类企业是一种挑战。还有就是在试点内的企业由于税收制度的改革,企业会计人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适应这种新制度的冲击。最后针对目前服务业的混业经营的状况,为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需要根据不同税种业务来进行不同的核算。

发票的影响。税制的改革必然也会引起发票的改革,例如,在营业税税收制度下,服务企业仅仅需要开具服务行业的税务发票就可以了,但由于增值税存在进项税和销项税,以前的税务发票不能满足税制改革的需求,所以这对发票的改革已是必须的了。对增值税发票的改革首先应该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发票和营业税的发票的差别不是很大;对于一般纳税人,应该有两种发票,一种是专用的发票,一种是普通的发票,针对这两种发票的使用范围,税务部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规范。这是由于增值税中存在税收抵扣,两种发票不正规的使用会造成税金上缴不对应,从而使企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利局面。其次是两种税收制度的发票限额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发票限额比较低,一般新认定增值税税额仅有10万元,这对服务行业来说是一个很低的额度,如果去税务部门申请大额度的发票则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对服务企业是一个很大的损失。所以采用增值税制度,发票的改革和规范使用是各个企业应该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

三、“营改增”对企业结构的影响

据试点内的地区财税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试点内实行“营改增”后实现了从道道征收、全额征收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方向转变,有效的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并促进了产业转型,有利的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营改增”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上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概括有以下三点:一是推动服务外包,形成了主辅分离。其中如销售代理、航空货运等都将生产性的服务业务外包,加快了服务业从制造业的分离;二是推动了产业资源重构,提升总部经济。当试点实行程度越来越深入,各类投资与生产要素聚集得更加的突出,有不少的律师事务所立足于本部向全国各省的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把“营改增”影响扩大到了全国各地;三是推动了设备的更新换代,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因为增值税中的抵扣项,使得试点内的企业对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加的'重视,不仅提高了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内部的工作效率,也直接的带动了制造业的发展。

四、“营改增”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企业的管理也在提升,为了实现给企业减负,企业加强了管理,在上游和下游都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条,当企业在管理中效果越好,则抵扣的税额也就越多,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给下游的企业增加了抵扣额,各个企业在转型升级上动力得到了有效的加强。

总体来说,随着税收制度的改革发展,为了能更好的适应这个税收制度,企业不仅单单只在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还需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对外服务、对内管理和生产组织方式等多方面的进行改革。如很多企业从商业链的构建开始,对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合作伙伴的选择上等等都有明确的标准和企业机制,使得企业管理水平大幅度上升,再鼓励企业的科技创新,加速企业资产更新,降低税收,最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营改增”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对调整我国的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有着显著的作用,同时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摘要]实施“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此项改革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问题。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营改增”的必要性;“营改增”的重大意义

1前言

5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笔者结合自己最近两个月的学习和体会,对“营改增”的相关文件和实例做了一些思考,形成了以下的学习笔记,望和同行共同学习。

2“营改增”的必要性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这种税制安排适应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征管能力,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划分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具体表现为:

第一,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在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中性效应便大打折扣。

第二,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本次增值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的营业额,且无法抵扣。如果一件商品由生产者流通到最终消费者的中间次数越多,则按营业税方式(上次转移的成本)重复征收的次数就越多,消费者负担的税负成本越多。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进而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由于我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导致服务含税出口,导致我国的服务出口贸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三,从税收征管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

随着多样化经营和新的经济形式不断出现,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难题。比如,二者越来越难以清晰界定,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难题也就随之产生。

实施“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此项改革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问题。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优化税收结构、降低企业税收成本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可以说,这是继增值税转型税改后,我国税制改革历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3当前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当前营改增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简称营改增“1+7”)。“1”指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7”则代表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现代服务业的七个行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营改增后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如: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其所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等所含进项税金可以抵扣,但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重大意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带来经济发展方面的变化。

第一,企业税收负担的变化。原增值税纳税人向“营改增”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得以下降。在“营改增”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于3%征收率的降低以及增值税价外税特征导致的税基缩小,税负得以下降;部分一般纳税人由于增值税的先进计税方法及11%和6%两档低税率,税负得以下降;部分一般纳税人则由于制度和自身业务等因素,税负相对增加,有待于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产业结构的变化。原增值税主要适用于第二产业,原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第三产业。“营改增”统一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制度,平衡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特别是解决了第三产业重叠征税问题,将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对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水平产生间接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带来财政税收体制方面的变化。

第一,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的变化。营业税主要是地方税,增值税主要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营改增”后,需要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第二,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变化。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营改增”后,需要重新整合税收征收管理体系,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会计核算主要是记录、核算、反映和分析资金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变动过程及其结果,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 企业管理 层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信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核算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举措对于企业收入的核算、票务的管理、现金流、利润核算等关乎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制度产生了诸多的影响和变化.总体层面来说,企业要根据税改制度的现状来进行经济管理的完善,积极的适应新的制度变化,加强新税改对于涉税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的素养,加强基本的税收工作管理;具体层面来说,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及时的调整,税务筹划要提前做好,使企业充分感受这次税改带来的效益.本文针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此税改对于企业核算带来的影响,并且通过影响从中探索企业核算良好发展的 措施 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会计核算;影响;探讨

会计核算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我国国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形成更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税收制度有着重大的意义.企业要根据税改制度的现状来进行经济管理的完善,积极的适应新的制度变化,加强新税改对于涉税人员的知识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身的素养,加强基本的税收工作管理;具体层面来说,对于会计核算项目要及时的调整,税务筹划要提前做好,使企业充分感受这次税改带来的效益[1].

1营改增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发展现状

营改增的制度不完善

由于营改增的制度的改革,许多方面的发展并未做到十分的完善,这就对其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在具体的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具体划分,如何将营业税转化为增值税都是需要规范的制度进行良好的制约.但是目前的营改增的会计审核制度依旧不是十分的完善,对于各方面的界定较为模糊,这就要求具体的涉税人员在进行会计审核的时候,一定加强税务审查,核对好税务的 收据 ,将税务工作严格规范的完成.

企业的不重视

由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相关制度并不是十分的完善,所以许多的企业也并不是十分的重视,在实际的跨级审核中不会按照规范制度去进行,许多偷税漏税的现象时有的发生.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制度的过程之中,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现实企业会计核算依法发展的重要前提,我国现阶段各项法律规章将企业作为发展营改增的实验构成主体,而这确定核算主体的过程之中,营改增的制度往往会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发生一定的冲突,从而造成企业会计审核缺乏法律依据,缺少必要的执行与监管能力,某些会计从业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利用营改增制度中的漏洞,珠宝私囊,以公肥私.

2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成本核算方式变化对比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价税合计数为总体的成本,这是应该把真正的成本和进项税额从总计价税中分离出来;在实现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需要根据具体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发票进行进项税和销项税的抵消,开具发票的能力是其抵扣税额的主要依据.

建筑材料费用.一方面产生影响的是钢筋、水泥和木材费用的影响,增值税17%的适用于钢筋和水泥,此成本如果不含有税就会减少;增值税率为13%的适用于木材,此成本如果不含有税就会减少.其次是影响建筑地材费用,如果按照3%的税率扣建筑地材的税款,的成本将会减少.最后是影响混凝土费用,抵扣6%的混凝土增值税,将会有的成本减少.

机械费.机械费用是指对于机械设备的维护和部分机械的租赁费用,其中有75%左右的费用都是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在实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提高了17%左右的机械租赁费用增值税税率.

人工费.在总的工程造价中,人工费用属于中医的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针对于不同的人工费用征收现象有着不同的税务规定,在表现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劳务公司代由公司将部分的工程承包出去,根据合同规定的纯劳务分包的费用收取3%的费用,这个税用属于建筑业的营业税,开发票时,开取建筑业的发票;另一方面,采用直接服务的原则,为对方提供直接的劳务服务,按照合同中的规定,缴纳5%的费用,这个是属于服务于的营业税,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营改增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之前,企业要核算全部的工程造价进行营业税的缴纳,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由于新规定中,增值税是属于外税的,那就应该根据不含有增值税的工程造价进行税费的缴纳费用.具体的分离公式为: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增指税税率);不含税价格比含税价格下降百分比=(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00%={1-1(/1+增值税税率)}*100%.与此同时,由于预留的税率窗口为11%,由此可得: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

营改增对票务管理的影响

在实现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规定之后,由于企业所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抵扣购买方的税额,因此相关部门应加以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于专用发票的管理,防治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从而因此的不必要的犯罪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对于企业各个环节所用到的专业发票,要严格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在开具发票时各种章具的真实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的发生.

营改增对于现金流和利润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变化的重要因素是收入和成本的减少比例和营业税税金减少程度.在此关系中,现金流和企业整体税两者的增减程度是呈负相关的,即现金流增加,企业整体税负就会减少;现金流减少,企业整体税负就会增加.现金流在企业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受到企业税金预缴制上午影响较大,对于企业税金预缴制来说,是指先进行现金的预缴,进而进行施工,等竣工后在对相关的款项进行清算,使之收支的平衡.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企业通常以现场的施工进度进行税款的收缴,这样就会导致,应缴的税额就会远远低于企业纳税的税额,由此对于规避现金流的冲击有很好的避免作用,保证企业从中获取最根本的利益.

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增值税税负.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各种纳税人的情况也是有所不同的,针对目前的纳税现状,主要分为两方面的纳税人,即一般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在纳率上相比,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率相对较低,这样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说是十分的不公平的,最终可能会导致小规模的纳税人在会计核算和经营项目管理中失去相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流转税.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前,应该缴纳的营业税税金将会直接计入损益类科目下的营业税金以及附加中,这是企业在进行最后的会计核算的时候,就会直接将营业税金从收入中提出,方便了记账的流程;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营业税变为了增值税,直接将税额划分为外税之中,此时要将增值税计入要缴纳的增值税的科目之中,这样将远远缩小了企业利润的扩大空间.

所得税.利润的变化情况会直接影响所得税的变化,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企业的所得税与利润之间呈正比,企业所得税随着利润的增加而增加,随着利润的减少而减少[2].

3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背景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措施

在我国完善税率制度之后,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样的改革委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契机,然而也受到了税率制度的改革冲击,如何在这场税改之中临危不惧,脱颖而出,成为各个企业关注的焦点,接下来就针对“营改增”的情况,在总体层面和具体层面两个方面进行措施的探讨.

总体层面

在之前的营业税的时期,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是隶属于内价税,与营业额呈正比例关系,营业税的多少直接与营业额挂钩,没有进行抵扣的情况,而且涉税的相关职责有企业的财务部门全权负责,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营业税的税值不仅仅是收到了营业额的影响,而且还与企业取得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进项税抵扣凭证的金额有关,涉税的相关责任此时也是由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承担,极大地将责任风险缩小.

加强涉税人员的培训.要加强涉税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增加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涉税的风险从原来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变为由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在这种情况背景下,十分有利于企业部门的团结协作精神的培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涉税人员的培训与职业道德素养提升,才能更好的面对营改增制度对于企业的冲击力.

加强涉税工作的力度.对于各种涉税的各类基础工作,要加强重视,保证好其完成度.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相关的涉税基本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其基本工作的好坏不仅仅是影响到涉及增值税额的金额大小问题,更影响到企业的法律保障度和税务风险.所以相关企业要加强会计的核算,加强各种增值发票的开取效益和保管的力度,落实好每个抵扣管理的环节认证.

具体层面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财务的扶持资金被纳入营业外科目.根据我国的相关税法规定,在国家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对于企业颁发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专项财政性奖金,允许其作为不征税的收入,在最终计算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时将此部分从中扣除.但是与此同时,国家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对于企业颁发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非专项财政性奖金应视为税收的收入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财务的扶持资金被纳入营业外科目,应该具体根据国家颁发的专项奖金和非专项奖金进行具体的区别对待,区别划分之后,再考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会计核算时设置营增改抵消的销项税额专栏.只要在此提供按照营业税中增值税的向有关规定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需要支付给非试点的纳税人的价款应税服务的部分,所以需要在会计核算时设置营增改抵消的销项税额专栏.

完善相关的措施、制度.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此项改革对于企业的核算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企业的各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政府在面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时候,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规范税务制度,积极地进行各个地区的税务工作检查.同时,企业也要配合好政府的工作,对于财务核算积极的上交资料,报给审核机关进行审核[3].

4结语

总之,企业在应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制度改革时,一定要表现积极地态度,积极的响应各方面的政策和制度要求,根据本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加强对于增值税务的策划手段,加强对于税务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综合提高涉税部门和人员的总体素质水平.

作者:王强 单位: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参考文献:

〔1〕潘文轩.营改增十点钟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现象解疑[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1).

〔2〕张云,匡勇.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创新投资的影响———以江西三大行业上市公司为例[J].广东商学院学报,2013(01).

〔3〕王桂英.我国预算会计现状与发展思路[J].科技风,2012(23).

摘要:就目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来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无论从理论还是到实践上都有较大的局限性,要做到发挥出会计核算工作的职能,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加强与解决。

关键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一、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概念

会计核算(financialaccounting)是指采用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企业的会计人员统一的、系统地记录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以及预算的一系列过程包括所产生的结果,作为会计报表,并以此作为事后核算的依据,来考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企业的目标,以及企业的亏损情况,为企业的决策以及企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料参考。会计核算主要有置账户和账簿、复式记录、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环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企业在面临重要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企业为了有足够的能力迎接市场经济带来的考验,企业需要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工作作为企业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在企业的会计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并且不断的成为企业在 财务管理 中的重要对象。比起传统的会计核算工作,企业就需要注重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的现代化、规范化的建设。因为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体现出了企业对于会计管理的全面性与系统化,能够较好的涉及到核算工作的各个方面,更为准确的反映出企业在会计工作中的情况,从而可以发现问题,降低企业风险,加强企业财务方面的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目前,仍存在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不规范,导致没有真正把会计核算工作的作用发挥出来,会计核算工作效果不显著,并且浪费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容易给企业带来更严重的经济损失。以下重点讨论了我国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二、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会计核算执行的缺陷

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的不规范之一体现在制度方面,内部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导致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失控,造成大量的企业资金损失和浪费。首先企业没有制定出较好的规范会计核算的工作程序,没有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相关企业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缺少规范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企业会计部门的职权模糊不明确,部门间分工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权混乱,无法充分发挥出会计专业人员的地位和作用,并且仍然采用会计人员固定岗位、固定职能的工作制度,例如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不符合相关的会计管理要求,发挥的作用不显著,导致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再有就会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性不高,部门之间缺乏交流。

2.监督职能的弱化

缺少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机制。企业内部没有设立相关的专门监督部门。所以容易导致企业的领导在管理会计人员时没有做好应有的管理反而还妨碍了会计工作的进行。因为缺少监督机制的制约也容易导致一些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例如,管理者越权行事,挪用企业资金,为了保密而私底下贿赂工作人员,制作假账,使得会计账面的失真,反映不出企业真实的财务情况。会计工作中的计量验收、成本核算、财务审查等都缺少有效的监督。内部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会计核算得不到制度的保障,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对企业带来的作用,影响企业在经济活动上的决策。即使企业存在内部监督部门,但是工作重点只集中在事后监督,监督上的延后性,使得会计核算的监督没有发挥出较大的作用;最后是企业缺少经济责任追究制度,粗放式的会计核算。导致了企业内部会计科目的不规范,相关税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散漫,因为企业认为不存在内部建账的需要,特别是对于增值税发票方面的建账。

3.企业领导认识不够

企业领导可能对会计管理意识不高,把会计核算工作简单的看做是算账和记账的任务。不能够促进会计核算工作与企业各方面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对于会计人员的聘用方面,没有采用具有专业 会计知识 的人员,或者利用职权之便,给关系好的人员安排会计工作,导致了会计人员安排上的随意性,降低了会计核算的低质量和低效率。还有存在某些规模小的企业,资金不足,所以在招聘会计人员时要求较低的现象,甚至没有要求持相应的会计资格证上岗。这些原因导致了会计人员财务意识低下,专业知识不够高,会计管理能力和处理风险上的能力过低,只掌握基础的会计工作程序,致使了企业管理手段落后, 方法 陈旧,观念保守,与现代会计核算观念差距大,工作不规范,在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中不规范,例如会计报表格式不规范,导致核算工作难度加大。因为会计人员对于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了解,所以在账目的核算以及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即使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的员工,也会缺乏创新意识,危机感差,没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

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体系建设

1.建设规范的、现代化的企业核算工作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提高,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超前性也日益增强。企业应该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会计核算科学手段,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学习机会。有机结合现代企业的管理结构,目前我国企业主要采用董事会管理制度,所以企业的董事会可以直接委任一名总会计师,主要负责会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更好的确保会计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并且企业董事会应该放权给总会计师,根据会计工作上的需要,成立会计核算的部门,每一个部门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下设具体的、负责不同工作部分的会计,例如总账会计、成本会计、收入支出会计等等。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2.转变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观念

企业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部门的会计核算重要性,会计核算渗透到企业经济活动中的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情况、经营行为的成果、缴税情况等。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开展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企业管理者要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督促会计部门加强 规章制度 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使之成为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部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进行会计监督,提高企业的经济管理能力,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实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舞弊行为的存在,内部监督工作应该渗透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及时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评价,反馈给上级部门,对于存在不规范的工作应该给予公开批评,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提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会计人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取决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能力,提高会计人员你的自身素质,以适应现代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当务之急就是规范企业在招聘员工方面,从源头上确保企业会计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因为会计核算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关系,所以企业应该投出必要的资金,替企业招纳具有高专业素养的会计人才。进行会计人员的“再 教育 ”,加强培养员工在法制教育、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知识的方面,并且能够与会计专业知识灵活的结合起来,促进会计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4.完善企业会计信息系统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了实现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代化,需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但是在办公非自动化条件下,想要运行现代化管理会遇到到更多的困难,无法实现现代化管理控制。所以企业临到要具有现代管理观念,为会计部门更新、配置必须的设备,目的是要使得计算机技术能够运用与会计核算工作去,及时更新财务软件,为会计审核工作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提供了技术方面的保障。同时也要注重会计人员能够较好的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完成会计核算的工作,必要的时候还要提供经费来进行员工计算机方面的培训。

四、 总结

会计核算工作体现了企业的经济活动的情况,始终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作为会计最基本的工作,充分体现出了会计核算的反映职能,所以企业应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上的规范性。并且随着时代的不断改变,在会计核算工作上会对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应该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

作者:姚奕擘 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参考文献

[1]赵云.探讨如何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信息质量[J].江苏商论,2011(,15):196.

[2]王庆萍.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策略[J].中国外资月刊,2012(,7):114.

[3]张英栋.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措施的探讨[J].中国商贸,2013(,15):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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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税务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也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而“营改增”是税务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随着“营改增”在建筑行业的推行,已经对我国建筑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中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建筑企业要在实际工作中对“营改增”引起重视,从而为企业的更好发展做出保证。本文将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造成的税负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希望为我国建筑企业税务工作的发展提供帮助。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1“、营改增”可以避免对建筑企业重复征税建筑行业是我国支柱性的产业,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税务改革,能有效避免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以某建筑企业的税务活动为例,探讨“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我国某建筑企业在2015年末确认的收入是10亿元,在该会计区间内,能够进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是6亿元,企业的其他成本为2亿元。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经过计算得出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10×3%=亿元,要缴纳所得税()×25%=亿元,两者合计为亿元。“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算出该年度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1+11%)×11%=亿元,进项税额:6(/1+17%)×17%=亿元,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亿元;建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25%=亿元,合计亿元。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营改增”后所缴纳的税负要比“营改增”前减少了亿元,建筑企业的税负得到比较明显的减轻。2、降低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特点就是企业在不用将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款额计入到成本,而是通过抵扣减少企业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企业需要投入的资本,建筑企业可以将减少的税负投入到生产经营的项目中,从而在减少了建筑企业运营资本的同时,增加了资金流转的速率,更加有利于建筑企业对开展新的投资项目。(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消极影响1、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实际税负增加“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需要在经营活动中,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金,从而能进行更多的税金抵扣。从比较简单的角度分析,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率为11%,因此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的实际税负减少,必须要保证企业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建筑企业总收入的8%,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通常只有部分建筑企业能够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而其他建筑企业则在进项税抵扣方面达不到要求,从而并没有达到实际税负减少的效果。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从依据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时,供应商不能开具专用的抵扣发票;建筑企业购买产品作为职工福利时,得到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损耗对应的税金等。建筑企业要对相关的不能抵扣的情形进行关注,避免实际税负的增加。2、专用发票管理不善造成税负增加根据规定,建筑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项抵扣,因此,在“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变得非常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建筑企业专用发票的管理情况并不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广,在经营过程中有一系列的生产销售环节,会涉及到大量的专业发票。同时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工作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难度,有的单位也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造成目前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二、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办法“营改增”税务改革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建筑企业要通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应对“营改增”的办法。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税务工作。(一)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为了保证建税务工作的质量,在“营改增”中减少企业征缴的税负,建筑企业首先就要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营改增”后,在企业的税务活动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因此企业税务部门首先要在通过良好的宣传手段在企业员工中树立良好的税务意识,要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金抵扣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来加强建筑企业的税务工作质量。另外,对于建筑企业生产运营各环节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例如材料采购员、预决算的编制人员、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等,确保相关人员的知识能够及时更新,增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企业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细则,改良原有的财务习惯,增加专项的税务会计岗位,从而提高对“营改增”的适应能力。同时,建筑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在制定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发票开具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保证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提高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质量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质量,是保证建筑企业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的重要措施。首先,建筑企业要在财务活动中,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准确的找到税收工作的切入点。例如,建筑企业在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时,如果分包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要明确以下内容:分包商是否能够委托其他机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那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税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分包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企业就要和对方针对增值税问题进行详细商谈,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促使税负能够合理转嫁。其次,建筑企业对于自身的纳税人身份也要进行科学选择。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在达到相关要求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能够给企业税负减轻带来更大优势的纳税人身份。另外对于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项目要引起重视,例如作为职工福利购买的商品,从按照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的原材料等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论文

法律分析: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发票管理难度增大,产品定价难度较大,营销策略选择的难度也增大;可以为多数房地产企业减负;解决了生产链条中重复计税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六十九条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提供了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计量;政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计量。

(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我国税务改革为了更好的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也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而“营改增”是税务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随着“营改增”在建筑行业的推行,已经对我国建筑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中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建筑企业要在实际工作中对“营改增”引起重视,从而为企业的更好发展做出保证。本文将对“营改增”给建筑企业造成的税负影响进行分析,探讨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希望为我国建筑企业税务工作的发展提供帮助。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1“、营改增”可以避免对建筑企业重复征税建筑行业是我国支柱性的产业,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税务改革,能有效避免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以某建筑企业的税务活动为例,探讨“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我国某建筑企业在2015年末确认的收入是10亿元,在该会计区间内,能够进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是6亿元,企业的其他成本为2亿元。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经过计算得出建筑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10×3%=亿元,要缴纳所得税()×25%=亿元,两者合计为亿元。“营改增”改革后,建筑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算出该年度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1+11%)×11%=亿元,进项税额:6(/1+17%)×17%=亿元,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亿元;建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0/)×25%=亿元,合计亿元。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营改增”后所缴纳的税负要比“营改增”前减少了亿元,建筑企业的税负得到比较明显的减轻。2、降低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特点就是企业在不用将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款额计入到成本,而是通过抵扣减少企业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企业需要投入的资本,建筑企业可以将减少的税负投入到生产经营的项目中,从而在减少了建筑企业运营资本的同时,增加了资金流转的速率,更加有利于建筑企业对开展新的投资项目。(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消极影响1、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实际税负增加“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需要在经营活动中,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金,从而能进行更多的税金抵扣。从比较简单的角度分析,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率为11%,因此为了保证建筑企业的实际税负减少,必须要保证企业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建筑企业总收入的8%,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通常只有部分建筑企业能够取得足额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而其他建筑企业则在进项税抵扣方面达不到要求,从而并没有达到实际税负减少的效果。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从依据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时,供应商不能开具专用的抵扣发票;建筑企业购买产品作为职工福利时,得到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损耗对应的税金等。建筑企业要对相关的不能抵扣的情形进行关注,避免实际税负的增加。2、专用发票管理不善造成税负增加根据规定,建筑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项抵扣,因此,在“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变得非常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建筑企业专用发票的管理情况并不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建筑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广,在经营过程中有一系列的生产销售环节,会涉及到大量的专业发票。同时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集工作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难度,有的单位也并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因此,造成目前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二、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应对办法“营改增”税务改革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建筑企业要通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应对“营改增”的办法。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税务工作。(一)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为了保证建税务工作的质量,在“营改增”中减少企业征缴的税负,建筑企业首先就要加强企业员工对“营改增”的认识。“营改增”后,在企业的税务活动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得,因此企业税务部门首先要在通过良好的宣传手段在企业员工中树立良好的税务意识,要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金抵扣中的作用。同时,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来加强建筑企业的税务工作质量。另外,对于建筑企业生产运营各环节中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例如材料采购员、预决算的编制人员、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等,确保相关人员的知识能够及时更新,增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积极影响。(二)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企业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细则,改良原有的财务习惯,增加专项的税务会计岗位,从而提高对“营改增”的适应能力。同时,建筑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建筑企业在制定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发票开具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保证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提高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质量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质量,是保证建筑企业更好的适应“营改增”的重要措施。首先,建筑企业要在财务活动中,对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准确的找到税收工作的切入点。例如,建筑企业在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时,如果分包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要明确以下内容:分包商是否能够委托其他机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那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税率是多少。目前,我国分包商大多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建筑企业就要和对方针对增值税问题进行详细商谈,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进而促使税负能够合理转嫁。其次,建筑企业对于自身的纳税人身份也要进行科学选择。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在达到相关要求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能够给企业税负减轻带来更大优势的纳税人身份。另外对于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项目要引起重视,例如作为职工福利购买的商品,从按照简易办法缴税的供应商处购买的原材料等

房地产行业税负或下降15%,但也对企业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行“营改增”后,可以为多数房地产企业减负。由于营业税为价内税,计税基础是企业的含税销售额,而增值税为价外税,以不含税的增值部分为计税基础,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税,解决了生产链条中重复计税的问题。

在“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业营业税平均比例为,“营改增”后土地成本不计入销售额,建安成本及其他服务成本纳入抵税范围,增值税税率均为11%。

经测算“营改增”前后的均衡毛利率约为56%,即当毛利率水平低于56%时,“营改增”将改善企业毛利水平,大部分房地产企业毛利率均在均衡点以下,因此,“营改增”对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起到了减负的效果,但也对企业的发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扩展资料:

营改增之后对二手房交易者的影响:

通过营改增实现减负的不只房地产企业,还有二手房交易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而且即便税率相同,由于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计税依据需转化为不含税价,实际税负还会略低。市民出售购买两年内住房,如果销售额总价100万元,本来需缴纳营业税5万元。现在按增值税算,把100万元视作含税销售额;

那么不含税销售额就是:100÷(1+) =万元,即万元是应缴纳增值税额,相比原营业税征收办法少了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改增”全面铺开后 房地产行业税负或下降15%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论文文献

一般而言,每个学科里都有很多的方向,每个方向下面又有很多的话题,而一个好的选题需要做的就是把话题细化为问题。

如果想要让我们的主题高大上,可以在题目中加上「研究理论」或者「研究模型」。

比如「××企业员工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可以改成「基于马斯洛理论的激励情境分析及其治理路径——以××企业为例」。「马斯洛理论」体现了理论化,「激励情境分析及其治理路径」体现了专业化,「以××企业为例」体现了具体化。

具体化、专业化、理论化足以让你的论文选题出彩不少。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会产生的影响有: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核心思路是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同时“营改增”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从理论上看,“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实际上,由于企业类型不同、各行业的经营模式不同等使得税改的对企业的影响和效果也不尽相同。2、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原先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征收的税率一般为 5%,而现在由5%的价内营业税下降到了3%的价外增值税,税率的减幅是很明显的。据资料统计,在试点的上海地区,在大约 万户试点的企业中有 万户为小规模纳税人,它们大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些企业的竞争压力大,在税改之后,它们的税收减幅大约 40%,国家极大的支持和推动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就业。3、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对于不同的行业,由于存在进行税额的抵扣和税率设置的差异,影响也不尽相同。下面主要从文化创意企业、服务型企业、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和建筑业5个类型的企业进行分析。(1)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包括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含广告代理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文化创意企业原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在其税改后由5%的营业税变为6%的增值税。直观上看税率有所上升,但是企业在相关服务过程中所采购的固定资产,材料费等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凭票抵扣,所以,总体的税负不会上升甚至会获得一定程度的下降。(2)服务型企业。服务型企业相对较为特殊,其人力成本在企业成本中的占比较高,因此依靠服务所创造的利润也是企业利润的绝大成分。该类企业比较不容易获得增值税发票,可以尽享抵扣的进项税比较少,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税率要比原先营业税的税率要高,这将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3)物流企业。根据“营改增”规定,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适用于11% 或6%的增值税税率。而其进项税额的抵扣,主要包括用于物流派送所需的外购燃料、外购设备等,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外送服务过程中所支付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人力成本等成本费用不在进项抵扣范围之内。在总体上估算,税负会有所增加。(4)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原来适用于 3%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税改之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等都是不能够进项抵扣的,但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购入的汽修配件、固定资产等都可以尽享抵扣,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但实际上,对一些刚起步的企业或者已经运营一段时间较为成熟的企业来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并不多,资金缺乏的企业还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来运行,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同时,这些企业的成本支出主要为人工成本,这部分支出又无法抵扣,税务负担将有所加重。(5)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占比等因素,税改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建筑企业受益较大。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期初税款抵扣问题,主要涉及到建筑企业期初库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方面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又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最后,约占35%比例的人工成本中,不全是本企业自身发生的人工费,其中还包含至少20%劳务分包成本,由于国家对劳务公司是否也实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没有定论,如果不同步进行改革,这部分劳务分包成本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税负影响最大。

物流管理论文精选参考文献

物流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一:

[1]Hotelling H. Stability in competition[J]. Economic Journal, 1929,39( 1 ):41 -57

[2]钟娜娜.竞争选址与非竞争选址比较研究[J].管理观察:2012(477):191-196.

[3] new facilities in a competitive environment.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1983(12): 29-35.

[4]张同全.具有距离限制的最大竞争能力选址问题[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20(5):438-440.

[5]于宏涛,高立群,李丽霞.基于多消费群体的竞争选址模型与求解算法[J].计算机应用研究2013,30(7):2024-2028.

[6]杨丰梅,华国伟,黎建强.一个竞争选址问题的新模型及其求解算法[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6(7):18-24.

[7]李江华,王金亭.具有二次多选择服务的M/G/1可修重试排队系统[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2007,31(6):93-95.

[8]程凤,霍佳震.水平穿越发在带有不耐烦顾客的呼叫中心中的建模及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33(5):1247-1254.

[9]彭懿,杨向群,吴锦标.带负顾客和不耐烦顾客的离散时间Geo/G/1重试排队[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1,31(12):2373-2379.

[10]李娜,贾博,江志斌,谢梦德.考虑顾客体验的排队系统研究[J]工业工程与管.2012,17(3):36-46.

[11]张曦,杨超,胡丹丹.考虑市场扩张和吞并的新设施竞争选址模型[J].工业工程与管理.2009(2):43-47.

[12]尹小玲,邓永禄,刘国柱.具有第二次多选择服务的M[x]/G/1排队系统[J].应用数学与计算数学学报.2003,17⑴:41-53.

物流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二:

[1]鲍卫东:《上市物流企业成长因素分析》[J],《物流参术[装备版]》,2013年第6卷第4期,82-85页.

[2]李晨、王璐:《我国上市航运企业经营效率影响因素分析:泰于Tobit模型》[J],《经营管理》,2014年第28卷第1期,21-24页.

[3]李大元:《企业动态能力及其功效: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J],《南开管理评论》,2009年第17卷第6期,60-68页.

[4]李晓蓉:《西方不同流派学者论企业多元化经营》[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年第25卷第12期,7-11页.

[5]梁剑、丁洁:《宏观经济发展对上市公司.企耸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11年第29卷第6期,16-19页.

[6]邓新明:《我国民营企业政治关联、多元化战略与公司绩效》》[J],《南开管理评论》,2011年第11卷第4期,4-15页.

[7]傅俊元、丁慧平:《物流企业成长能力的逻辑演进研究》[J],《物流技术》,2008年第27卷第1期,28-30页

[8]刘丹、印曼:《我国物流业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J],《技术经济》,2012年第31卷第11期,104-109页.

物流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三:

[1]中国连锁经营协会.《2013年中国零售连锁企业统计年鉴》[M].2013

[2]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屮国连锁零售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报告》[R].2013

[3]汝宜红,宋伯慧.《配送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

[4]罗纳德科斯.《企业的性质》[M].经济出版社.2007

[5]曾中文.配送中心的库存控制系统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10)

[6]周涛,程钧谟,乔忠.多品种配送的库存优化模型研究[J].系统工程.2003,9,19-23

[7]黄丽珍,李旭,王其藩.超市配送中心订货策略优化研宄[J].同济大学学报.2006(2)278-279

[8]Koulamas. Single-item and multi-item inventory system with deterministic, continuous,time-dependent demand [J]. Computer and Industrial Engineering, (1):57-68.

[9]Ben-Daya. Inventory models involving lead time as a decision variable [J]. Operational Research Society, (4):579-582.

[10]Rao. Properties of the periodic review (R,T) inventory control policy for stationary, stochastic demand[J]. Manufacturing and Service Operations Management,(1):37-53.

[11]Silver, Robb. Some insights regarding the optimal reorder period in periodic review inventory systems [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2008,112(1): 35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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