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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现实一种暴力与人性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11:35:22

余华现实一种暴力与人性毕业论文

余华的小说的艺术特色:范美忠说:“《活着》里面基本没有对人生对人性对生活的独到发现,而唯一的写苦难又失败,这种身体性生命的毁灭是惨剧而不是悲剧。所以《活着》根本就缺乏了文学之为文学的东西,对我来讲的确是一本没有价值没有文学性的小说”。和范美忠英雄所见略同的是赵月斌。他的《承受与挣扎——试论余华》,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余华的小说创作,从中短篇到三部长篇都有。他说,“余华小说以祸福无常的故事情节传达出一种‘贵生’的趋向,作为人,活命成为第一要着,其他可以忽略不计。”为此,他从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相互比较的角度,以西方的悲剧形象为对比,对余华的小说提出了批评。第一次读到赵月斌的《承受与挣扎——试论余华》,是在他个人的一个网站上。初初读了一遍,感觉还不错。仔细再读之后,我觉得比较单薄。文章的中心是论述余华作品中的人物麻木的生存状态,虽然引用了不少西方的句子,也用得恰到好处,但因为立意的平常,没有发掘出更深的作品内涵。整个文章显得比较单一。不够丰满。就思想性来说,有思想的外衣,但没有分析思想影响人物的复杂过程,由于篇幅关系,我不再一一细说。我比较欣赏的是关于“空心人”一说,虽然我曾经在九六年我的一位朋友评论先锋作家的文章中,看到过这个说法。再有,赵文的着重点在对于真实的人的寻找,而余华小说中的人都是抽离了人物重要本质,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本质。这点上,我认为赵对余华的研究有前瞻性,可谓独辟蹊径。值得称道。此外,赵文在表达上比较松散,逻辑性不够强。这倒很合我的胃口。我佩服逻辑性强的文章,但我更欣赏自由散漫的文章。这和我的天生懒散有关。是优点也是缺点。我喜欢自由的表达。感性一点。赵文的感性与理性相比,前者多于后者。总的来说,赵文是一篇不错的随笔性评论。有时候,我喜欢这种评论,胜过喜欢专业性强的。除了以上主要谈及余华作品思想性的评论外,过铁的《余华:妥协一种》,还特别细致地分析了余华小说的艺术及技术层面上的特色及存在的问题。比如,母语的失落,零度叙述手法的应用,对白与比喻的才华,对现实政治的过滤等,尤其对小说的语言缺陷作了极为精辟的论述。此文是那组评论中,最为独特的一篇。此外,还有两篇率真可爱的文章:悠晴的《死去活来的活着》和婉儿花的《浅读三观卖血记》。分别表达了作者读《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后的,真实而强烈的感动,感情充沛,语言流畅,值得一提。此二文对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研究余华作品的流行因素和大众魅力,有所助益。三、谢有顺的余华研究及其价值本文是我在余华研究中的偶然收获之一,收录在此,作为对《我看余华》一文的丰富补充。这是一篇文本分析式评论,以我所评论的文章之结构为主体,循序渐进,抽丝剥茧,结晶而成。而我个人的看法和思想就流露于字里行间,并体现在我的言说方式之中。在谢有顺十多年的文学批评生涯中,当代作家余华是他关注得最多的作家之一。早在1992年,还是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的时候,他就开始了对余华的研究,并于1993年发表在《当代作家评论》杂志上。他特别指出了余华作为一个先锋小说家的独特价值和奇异文风。到后来,谢有顺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余华的评论(以1996年为例),都显示出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从起初小说形式化的探求,到之后小说精神性的剖析,他对余华的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个步步进深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在后来的“余华论”中,所提出的“遭遇不是生存”,“消解苦难”等命题,对余华创作的进一步提高和升华开出了有益的良方。而这些独特的命题,直接指向“终极关怀”。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艺术所欠缺的东西,在学术界,它正被当代中国越来越多的思想者所关注(比如任不寐、刘小枫、摩罗等),谢有顺和某些中国当代文学评论家的区别之处,就在于他和那些思考“终极关怀”的学者一样,把天堂(神性)的伦理带到了人间,带到了他的文字中,这个意义是不同凡响的。这就是谢有顺那些犀利深刻尖锐非同寻常的文学批评的秘密。这是生命的秘密,人性的秘密。遭遇生存,消解苦难,不过是他广袤思想中的一棵小树而已。而这,正是谢有顺一系列“余华论”的中心思想。下面以其中一篇为例,具体分析说明。文章标题是:谢有顺《余华: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此文又题:《余华:活着及其待解的问题》,以下简称《余华论》)谢有顺的这篇《余华论》,一开篇就敏锐而大胆地猜测了写作搁浅了好几年的余华所遇到的写作难度。进而分析了其难度的几种表现形式。既例举了余华小说中的难度,还以此比较了卡夫卡、普鲁斯特超越巴尔扎克传统认知的革命性意义。在以下的五个章节中,谢有顺层层深入地揭示出导致这个难度的广度、深度,和内在危机。从广度上讲,是世界的恶劣环境,以及“人在这个世界中的悲剧处境”。并挖掘出这个悲剧处境的关键词:暴力。他分别阐述了余华几个中短篇小说所表达的暴力,在中国文化中的状态和实质。并肯定了余华这一发现对当代中国文学的某种意义(以《一九八八》年为其代表作),但也对余华的冷酷暴力美学提出了疑问。接下来,谢有顺进一步细致深究了暴力的内在结构。并对《一九八八》年为主的几部小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文本分析。之后,在第四节《苦难及其缓解方式》中,他探查了余华小说中关于暴力的精神性伤害。此章节主要研究了余华的三部代表作《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他以这三部作品来回应此章节的小标题“苦难极其缓解方式”显然,他的着中点在“缓解”二字上。这是苦难过于深重的哭喊和求救。谢有顺是这样分析以上三部作品的。《在细雨中呼喊》的缓解方式是——回忆。但这种对美好事物的回忆是虚幻的,肤浅的。谢有顺独创而绝妙地将它称之为“皮相温情”。它只能部分地缓解苦难。比如一个孤苦孩子对童年生活天真烂漫的温情追忆——而人又怎么能永远生活在回忆中幻相中呢?《活着》——既然回忆是虚幻的,那么活着总有某种程度的真实吧。眼可以看,手可以摸,脚可以行。然而即使是肉身的活着都是异常艰难的。在大自然的天灾人祸面前,人像一根稻草,不堪一击。主角福贵坚韧的生命力和求生的顽强意志使他一次次死里逃生。然而,他真的活出了温暖活出了幸福吗?谢有顺说,他不过是消解了苦难,是被动的——忍耐。和福克纳《喧哗与骚动》的“苦熬”有天壤之别。苦难就这样虚假地消失了。《许三观卖血记》——对苦难的进一步消解。其方式是幽默(在我看来,说滑稽还更贴切些)。谢有顺说,余华企图用幽默与现实建立一个新的关系,从而把他早期作品中的消极因素化解。在评论完三部长篇之后,谢有顺总结到,回忆,忍耐,幽默,是余华缓解生活苦难的主要叙述方式。但这个方式充满了中国式的智慧和局限。谢有顺在文章的第五节中,仍然以余华的那三部长篇小说为主要分析对象。指出余华只是表现了他们生活中的遭遇,并没有提出生存的存在性问题——即灵魂性精神性问题。许三观追求“平等”的形而下意义,《在细雨中呼喊》和《活着》中生活的形而下受难——都是起于遭遇。他们的抗争方式还是忍耐。苟且偷生之后的虚无,厚重,和麻木。最多,有一点点庄子似的自欺欺人的逍遥。谢有顺的《余华的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的最后一个章节——“看法”有时比“事实”更重要。在我个人看来,是本文最重要最新颖最具有警世力的思想。它像寒夜里的火炬一样,照亮了灰暗不明,暧昧不清的沉睡思想。谢有顺说,选择消解的轻,拒绝受难的重,是余华以及大多数中国作家的局限。他赞同李泽厚的观点,即关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结合,才能使中国走向人性化的新世界。而中国作家只注重表现事实,却忽于表达对事实的看法。即是说,他们缺少一种高度的精神性来关照现实。因而他们揭示的只是表层的事实。而事实后面还有事实。与此类推。事物的真相是深藏不露的。谢有顺说,要从事实的层面进入价值的层面。即是说,要承担,要受难,要坚持。用精神穿透现实(事实)。因为真理大于现实。所以,谢有顺说,是卡夫卡赋予《变形虫》、《饥饿的艺术家》,《诉讼》予意义。指出,卡夫卡对“事实”的“看法”,影响了他身后的作家们。此外,谢有顺还指出余华小说中的几个重要人物在只有事实没有看法(意义)的生存,是远离真理的悲惨处境。这也是作家余华面临的写作难题。在谢有顺的另一篇评论余华《在细雨中呼喊》的文章《绝望的判词》中,他还提出了“皮相温情”这一说法,他是指余华在小说中写到的那些微弱而易碎的人性温暖,它们的光芒和热度是很有限的(见谢有顺《绝望的判词》一文);正如他在另一篇文章《重写爱情的时代》中指出的,“我们要清醒地拒绝一种乌托邦式的爱情幻念,以及一切没有终极参照的相对性价值规范,这样就有利于我们去除一切的遮蔽物,洞悉爱情的本性。”这里的爱情也可以引申为广义的爱——也就是我所理解的“终极关怀”的意义之一。综上所述,谢有顺的《余华——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逻辑严谨,见解独到,叙述流畅,语言生动,分析细致,结构完整,文风清新,是他的一系列关于余华作品的评论中,我个人较为欣赏的一篇。如前所说,对余华作品的看法,有些已经形成公论。谈余华的文章,有些甚至给人大同小异之感。也许,我们可以要求谢有顺,及其他评论余华作品的朋友,对他作品的研读更深入更独特,更上一层楼。四、总结综上所述,余华的作品和对余华作品的研究,共同构成了当代文学创作和评论的独特景观,或称“余华现象”,或称“余华研究现象”,值得祝愿中国文学健康成长的创作者、评论者和读者们,予以关注。对我的这篇闲谈之作,欢迎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问各位对余华作品感兴趣的朋友好! 希望采纳

余华小说对暴力和死亡的执着是很多人都认同的,无论是充满先锋色彩的中短篇小说,还是看起来洋溢着人间温情的长篇小说,都很难找到没有暴力和死亡的文本.余华小说中的暴力和死亡的描写是对"人性恶"的展现,暴力更是人性的一部分,是实现"利我"愿望的最快捷的手段.而在余华那些看似充满温情的小说中,他不再向人们展示暴力的血腥细节和死亡的残酷过程,而是通过现实的深重苦难指认来自生活的暴力.通过分析余华不同时期小说对暴力和死亡的叙述发现,余华对暴力和死亡的钟爱,不仅仅是情绪的抒发与宣泄,而是用其探讨人生与命运的关系,并企图重新树立人文关怀.

余华的这部小说颠覆了传统理论上的情感模式,叙述了兄弟间丧失人性的连环报复、轮回杀戮。从小孩子们的无意伤害到大人们的有意残杀,直至最后相继毁灭。以一个三代人的家庭为背景向人们描写了丑,通过祖孙、母子、夫妻和兄弟的行为之丑和心理之丑,让人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与丑恶。

论余华的《现实一种》 《现实一种》,以纯粹零度的情感介入,异常冷静理智、有条不紊地叙述了一个亲人间相互残杀的故事。余华认为这些作品“记录了我曾经有过的疯狂、暴力和血腥在字里行间如波涛般涌动着,这是从恶梦出发抵达梦魇的叙述。为此,当时有人认为我血管里流淌的不是血,而是冰碴子。” 《现实一种》 余华在1986-1987年写作的小说,每一篇小说都可以被称为一个寓言。他企图建构一个封闭的个人的小说世界,通过这种世界,赋予外部世界一个他认为是真实的图象模型。这显示出一种强烈的解释世界的冲动,仿佛一个少年人突然发现他掌握着世界的秘密后迫不及待地要将之到处宣讲,他表面摹拟的老成中夹杂着一种错愕:事实上,正是后者而不是前者产生了一种新的观察世界的视角,也确实发现了世界的另一面。但这一时期他所刻意追求的“无我”的叙述效果迫使他不得不创造一个面具:一个冷漠的叙述者,结果,是他的冷漠而不是他的震惊留给当时的读者很深的印象。《现实一种》12的本文中并没有什么观念化的议论,然而从小说的题目和情节布局都可以看出一种解说观念的意图。这种意图正如批评家所说的:“是一种观念性的解释世界的冲动和为世界制造一次性的图象模型的艺术理想的复杂混合。”13这种图象模型首先可以在他的小说的布局中发现。这是一种“沙漏”式的小说布局,它显示出一种刻意的对称性:山岗的儿子皮皮杀死了山峰的儿子,山峰杀死了皮皮,山岗杀死了山峰,山峰的妻子借助公安机关杀死了山岗。甚至人物的名字“山岗”、“山峰”也显示出一种刻意的对称。如果仅从“主题学”的角度讨论,这里讲的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故事,这种连环报式的情节在民间故事里其实已经广泛的流传.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这些故事的所有讲法都提供了一个起因,这些起因都很微小琐屑,显示出人性中文明的一面远远抵挡不住其野蛮与愚蠢的一面,后者略受诱惑就一触即发,而一旦引发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自动发展、扩大,直到将双方都毁灭殆尽。在民间故事中其实已经体现出看待人性的另一种视角,只是因为采取了一种传统的故事形式而导致了对之的遮蔽。从故事情节的角度考虑,余华的贡献在于取消了故事的起因,将这种仇杀设计为一种盲目的冲动,同时他将互相残杀的对象设计为传统五伦关系中的兄弟一伦,使这种仇杀的故事表现得触目惊心,而进一步在叙述上的革新使得他将一个古老的故事改编成一个新的故事。余华说:“我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在叙述过程中“尽股能回避直接的叙述,让阴沉的天空来展示阳光”. 与传统的故事讲法不同,余华设计了一个冷漠的叙述者,并借助这个叙述者提供了观察世界的另一种视角,这种视角极端而直截了当地使人看到另一副世界图景与人的兽性的一面。这个叙述者使得他将这个残忍的故事貌似不动声色地讲述出来。这也在小说的叙述态度中表现出来,小说中叙述者特权的使用尽量降低,既不作过多的议论,也不对人物进行心理分析,更不作价值评判,仿佛是从天外俯视世间的愚昧与凶残。但叙述者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他的冷漠使人物可以走到前台,进行充分的表演。他好象一部灵活的摄影机,不断变换视点,通过变换将各个片断组接起来,展示出仇杀的血淋淋的过程。这样的叙述产生了强烈的效果,仇杀的场面令人毛骨悚然地表现出来。例如小说中山岗虐杀兄弟山峰的场面,小说将之描写为一种处心积虑的算计,但对这种算计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心理展示,而仅仅描写他的外部活动,呆板的叙述将我们带到山峰被捆绑在树上,山岗向他的脚底板上浇满了骨头汤,然后让一只小狗去舔时,我们才明白他的目的。即使在这种极端的场赶,叙述者也决不对人物的意识活动进行描写,而仅仅展示人物的感觉与直接反应,小说中这样叙述山峰被虐杀的场面: 然而这时一股奇异的感觉从脚底慢慢升起,又往上面爬了过来,越爬越快,不一会就爬到胸口了。他第三次喊叫还没出来,就不由得自己脑袋一缩,然后拼命地笑了起来。他要缩回腿,可腿没法弯曲,于是他只得将腿上下摆动,身体尽管乱扭起来,可一点也没有动。他的脑袋此刻摇得令人眼花缭乱。山峰的笑声像是两张铝片刮出来一样。山岗这时的神色令人愉快,他对山峰说:„你可真高兴呵。‟随后他回头对妻子说:„高兴得都有点让我妒嫉了。‟妻子没有望着他,她的眼睛正望着那条狗,小狗贪婪地用舌头舔着山峰赤裸的脚底。他发现妻子的神色和狗一样贪婪。接着他又去看看弟媳,弟媳还坐在地上,她已经被山峰古怪的笑声弄糊涂了。她呆呆地望着山峰,她因为莫名其妙都有点神志不清了。“这种叙述上的冷漠与简略有着深刻的观念上策略。作者余华声称自己追求的是“真实”,但是这种真实并不是“被日常生活围困的经验”,而是一种“作家眼中的真实”. 为了有别于前一种真实,他在叙述上采取了与之相异的策略,这种简略也正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正是借助于这种简略,而不是对日常生活 经验的叙述、评价、合理化,将世界与人性的黑暗的另一面演示出来。叙述上仅仅描写人物的外部动作、简单的感觉与直接的生理反应,而对人物的理性的意识活动付之阙如,正是有意识地将之描写为失去理智的物种,这不但符合小说中那种盲目的仇杀的情节,也符合他对世界与人性的观念。正如评论家指出的:“他仿佛是跳出了这个世界,回过头来冷静地看人们是怎样的活法。《现实一种》就是把人生的一幕揭示出来给你看:人生的真相是什么?从小涪间的无意伤害,到大人们的相互杀戮,每个人的犯罪似乎都是出于偶然或者本能,就跟游戏相同”. 简略的叙述策略无疑适应于这种意图。那么,余华所追求的“真实”到底是什么呢?他自己说:“到《现实一种》为止,我有关真实的思考只是对常识的怀疑。也就是说,当我不再相信有关现实生活常识时,这种怀疑便导致我对另一部分真实的重视,从而直接诱发了我有关混乱和暴力的直接想法。” 《现实一种》中的暴力可以说正是对这“另一部分真实”的象喻:从古老的奴隶的角斗,到现在的拳击、甚至是斗蟋蟀,余华都从中看到了“文明对野蛮的悄悄让步”,意识到“暴力是如何深入人心”,“在暴力和混乱面前,文明只是一个 口号 ,秩序成了装饰”. 小说的结尾,山岗身上的大多数器官被移植都没有成功,生殖器官的移植却成功了,死者的生命种子仍然极其荒诞地延续下去,象征着混乱与暴力仍然会绵延不绝。《现实一种》的形式是造作的,或者用余华的话说,是“虚伪的形式”,然而借助于这种“虚伪的形式”. 余华对他发现的这种“另一部分真实”作了成功的表现。也许因为他为世界制造图象模型的艺术理想太过强烈,他这一时期的思维方式在《现实一种》中“已经成熟和固定下来”,趋于定型化。定型意味着死亡,这逼迫他以后的创作发生新的变化。

国外性别暴力研究现状论文

【女权主义概述】女权主义(Feminism),源自西方,译文理解成一个主要以女性经验为来源与动机的社会理论与政治运动。 女性主义-Femin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意味着妇女解放,后传到英美,逐渐流行起来。五四时,传到中国,定为女权主义。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平等,首先是争取选举权。20世纪20-30年代,西方国家的妇女,基本上都争取到平等的政治权利,但在社会生活与人们的观念中,仍与男子不平等。女权主义者开始认识到,这其中有一个性别关系,性别权力的问题,所以女权运动就变为分析男女为何不平等,男女的权力架构,强调性别分析。在我国也认识到,先讲女权是不行的,也要讲性别分析。从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是认识的加深。在国内目前多用女性主义,用性别研究两性权力有深层次的意义,而且用女性主义也容易让人们接受。女性主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不平等。 中国的女权主义,是指女性争取与男性平等,体现女性自我精神与能量的一种女性思想、社会言论及政治协助行为。 男女平等是女权主义最基本的目标,在争取与男性平等的同时,女性还要注重自我的价值表现,展示女性的独特魅力,挖掘并发挥女性的社会力量,为社会各阶层女性的思想与行为解放而努力,要将全世界妇女的利益放在同一个起点,协助官方处理女性主义面临的问题。【女权主义理论】女权主义哲学概括起来,对各类共同关注的理论问题和对各种成功理论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如下十大方面: 1.女性境遇的考察, 女权主义发现,女性在社会地下的地位和悲惨境遇,不是男性统治者所说的那样,不是天经地义的。无论是女性的性别,或是女性的社会地位\身份和角色等,都是社会不平的的现实给与的.女性是被构造的,没有选择的权力和能力; 2.女性存在的缺失, 在研究中,人们发现,女性遍布存在于这个社会里,他们只是非存在的,是男性的附属者和屈从者; 女性非存在的状态是社会男性强权统治和不合理的历史造成的,表现力人类整体的存在的缺失。 3.女性权力的实践: 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法律权力等等.男女平等首先是权力的平等,男女平权意识和真正的权力平等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到了今天,女性的权利被排斥和被践踏,仍是不期而至和十分严重的; 4.女性安全的毫无保障,需要警示和社会做出保护措施; 在家庭或社会公共场所里,女性经常受到男性的攻击和骚扰; 男性中心单一性别统治,用强制性的和暴虐的方式对待女性和弱者,导致了女性的性恐怖主义灾难。 5.女性创造力遭受压制和被无视, 女性是人类文化创造的伟大力量,可是他们的创造性被忽视了;更有甚者,女性的创造力和创造物被男性所抢占豪夺成为他们自己所有的;女性创造力收到压制和掠夺,是社会不合理的状态所致。这是社会的损失,是全人类的不幸; 6.女性自觉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性确立 女性的解放与自由发展,不仅是社会的问题,更是女性自身的问题,需要自我觉醒和自觉发展。女性作为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主体,往往是不被承认的,只有依靠女性自己自强不息地自我奋斗和社会运动相结合,才可能有成功的可能。 7.女性的人道主义公正 对女性遭受歧视的事实揭露, 同时女性承担起实现人类的真正的公正、公平、自由和博爱的职责。包括对女性和对自然,对人类文化和民族文化,对个体和对整体,都要以人道主义的公正来对待。 8.女性的组织建设重整是亟待实现的 以保护女性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可是,在女性的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一个可以讨的公道的渠道,没有一个社会力量的支持;这可以说,是社会组织与男性伤害者成了共谋者,甚至是姑息养奸,是对男性伤害女性的罪责变样的支持;女性组织不仅是妇联一家,法院公安和一切社会组织都应该是女性保护的组织形式。 9.女性话语权力,话语主体和话语实践; 由于男性话语和男性统治里面,不包括女性的权利,女性并不存在于其中,而且,男性话语和话语方式,充满着战争和暴力的破坏性和强制性,女性必须为了自己的崛起和人类的发展前景,创建女性的话语权力,成为女性话语实践活动的话语主体,以包容与和谐的方式建造崭新的人道主义的世界。 10,女性发展的身份认同和社会地位确立 女权主义者发现,女性并不住在这一个世界里,占领这世界王国的人是男性,如此大量的一个男性群体,不管其是否白色人种和拥有财富。这个世界的潜在的可信度,权威,安全和公正的报酬,对一个人的人之身份和能力的承认,是这样一个世界,某些人的行为习惯正如其与生俱来的条件,由在他们之中的不同而定。而不是由这一个社会的人性基本情况来确定,但是身份地位的特权,意向特权,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也存在于性属之中。所以女性的发展,是在自我认同和社会身份认同,从而在社会上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在社会中立足。女性的解放、自由和发展,是女权主义发展的三部曲,归结在女性的发展,创造女性的文化,从而对整个人类走出危机境遇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做出贡献。 《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这篇精彩文章由范文搜收集于网络或会员供稿,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范文搜将坚持免费到底,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与《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一样优秀的免费精品文章,请随时关注范文搜!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温馨的家庭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当前,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及待解决的世界性课题。本文试就从家庭暴力的概念、成因、危害、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以及对策等方面谈一些拙见,以期增强公众对家庭暴力的敏感度,给予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的保护,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关健词:家庭暴力 虐待一.家庭暴力概述 就现阶段全国各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家庭暴力日益凸显。作为严重侵扰家庭、社会安宁的刽子手——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还没有一致公认的界定。但在国外的有关法律特别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中,大多对家庭暴力采用广义的概念,即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造成其中一方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形式上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受害者包括配偶、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同居伴侣及前同居伴侣;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总之任何对家庭成员造成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可以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家庭暴力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才引入我国的。现行《婚姻法》所作出的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是家庭暴力作为法律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法律的层面上。目前,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尚无界定。实践中所谓的家庭暴力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身体上的暴力及因此而引起的精神伤害,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及性虐待等,受害者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其中以妇女、儿童与老人居多。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将家庭暴力的概念在司法层面上明确限定为狭义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二)家庭暴力的特点1、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其施暴者与受害者相互关系密切,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是家庭暴力最常见的类型。而发生的在一定范围亲属以外的暴力行为,如被家人是家政服务员、家庭经营活动的雇员等,不能视为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主要表现在(1)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而非公共场所,地点隐蔽;(2)有些受害者基于自身的脸面和家庭的荣誉而往往对加之于己的家庭暴力粉饰隐瞒;(3)公众的漠视和习以为常使人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往往视而不见。3.家庭暴力的行为手段具有多样性、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手段多样,包括殴打、捆绑、禁闭、侮辱、威胁、精神折磨、甚至还有更为残酷的手段。手段的多样性,加之施暴者对后果的放任态度,使得对受害人的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有时可能较轻,更多时候却达到惨不忍睹的地步。4.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主要表现在:(1)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水平的人群中;(3)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家庭暴力从未间断过。5.时间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一般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暴力不会只终止于一次、两次,往往是存在一定时间连续性6.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的复杂性。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心理的、生活的、婚姻的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三)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关系1.虐待的概念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的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身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有作为的行为如打骂、恐吓等;也有不作为的行为如不予衣食,令其冻饿、有病不予治疗等。2.家庭暴力与虐待的异同家庭暴力与虐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家庭成员间的施暴行为,表现形式也有重合的地方,如残害、捆绑、殴打强行等。其二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就是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家庭暴力既可能是偶发的,也可能是经常性的,只要实施了打骂、残害等行为就可以构成家庭暴力。而虐待往往是较长时间的,需要一定的连续性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即构成虐待。此外,对于同样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伤害罪的刑罚远比虐待罪为重。(四)家庭暴力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对家庭暴力作不同划分;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弃,是指采用溺死、闷死、掐死、饿死等手段杀害家庭成员的行为;所谓残害是指从肉体上进行摧残的行为,如冻饿、毒打、故意伤害肢体、器官等行为。另外,对施暴对象公然以施暴行为相威胁,表现为用语言对施暴对象威胁、恐吓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对方产生恐惧的心理,造成受害者严重的精神损害。(2)侵害人身自由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弱者采取捆绑、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3)侵害人格权的家庭暴力。表现为对家庭成员采取罚跪、侮辱人格、强制超体力劳动等,更多地体现为精神上的损害或虐待。(4)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家庭暴力。对具有婚姻行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对待家庭成员的结婚或离婚问题。诸如,父母或其他长辈以暴力强行包办、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干涉父母的婚事。(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性权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违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的意志,强行对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员发生性行为或有性虐待行为,都是对女性性权利的暴力。(6)侵害生育权和生育自由权的家庭暴力。暴力对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员,如公婆、伯叔等。表现为有些人对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妇女百般难,施以暴力等。 3.依据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及限制行为,如:殴打、推搡、禁闭、使用工具攻击等,后果通常会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伤,易于发现。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经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不法行为,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精神折磨为精神暴力的常见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是最常见的性暴力。目前,多数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类型采用此种分法。二.目前我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套不同于其他侵权或犯罪的解决办法,这就要求有有效的救助措施和完善的法律责任。(一)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目前,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包括: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2.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3.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此类救助措施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教训。广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包括各种法律责任。4.家庭成员的自我救助。家庭成员在受到家庭暴力行为伤害时,依法可以实施自我救助,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家庭其他成员也应该及时提供帮助,共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继续,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应该及时帮助受害者寻求外界帮助,如向有关基层社会组织提出帮助请求、报告当地派出所等警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二)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目前的法律对施暴者规定了三种形式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1.行政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承担的行政责任包括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拘留。2.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赔偿责任属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一种,是一种对权利的救济,它通过对夫妻双方中无过错一方被侵害的婚姻权利的救济,维护夫妻关系的平等、家庭关系的健康和稳定,并且对过错方进行一定的惩戒。另外,施暴者承担的民事责任还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3.刑事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本身是一类非法行为,并不是一种罪名,但这种非法行为可以导致《刑法》规定的如下犯罪:第一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剥夺家庭成员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种,实施家庭暴力,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残疾或致人死亡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三种,实施家庭暴力,干涉家庭成员婚姻自由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应依照《刑法》第257条的规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还包括过失杀人罪、过失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等。上述三种法律责任既可以单独适用,又可以同时适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进行的一种针对个人或群体的攻击行为,包括言语暴力、人身攻击、恶意评论、网络骚扰等。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暴力现象越来越普遍,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研究。国内对网络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现象描述和影响分析。研究者通过对网络暴力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对受害者的心理、社会和法律影响等方面的影响。2. 社会心理学研究。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探讨网络暴力的成因、心理机制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问题。3. 法律研究。研究者通过对网络暴力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探讨如何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管和打击。国外对网络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心理学研究。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探讨网络暴力的成因、心理机制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问题。2. 媒体研究。研究者通过对网络暴力报道的分析,探讨媒体对网络暴力的报道方式和影响。3. 社会学研究。研究者通过对网络暴力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因素的研究,探讨网络暴力的社会根源和解决途径。总体来说,国内外对网络暴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象描述、社会心理学、法律和媒体等方面,但是对于网络暴力的解决途径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有限。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研究,探讨更加有效的解决途径和预防措施。

文章写好了文献综述应该不难啊,其实就相当于你论文的第二章。常用的套路可以分四段写,第一段引言,介绍这个命题研究的目的意义之类的,第二段写国外对这个现象有哪些研究,评述其中重要的几个人或几个角度,第三段写国内的研究,这两段一般都按时间由远及近,第四段是一个小结,评述一下前人的研究贡献和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其实也不用一定按照上面的来写,不过要注意一点就是要突出你自己的评述和见解,不要只是简单罗列或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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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现状毕业论文

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古老的“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家。教师的地位虽然曾经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期由于政治的原因受到了迫害和贬低,但是在这个有着正统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的人们始终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坚守和维护着教师们的尊严。而教师呢,出于职业生存的需要也往往在竭力的维护着自己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教师用了不适当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就有可能发生“角色错位现象”。举例来说,教师用现有的身份来谋求或维护自己的一些“私权”:在公开场合向一些特定的学生(这些学生可能是其父母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学习好、教师的亲戚等)示以宠爱之情,而对另一些特定学生大发脾气,甚至使用尖酸刻薄的语言讽刺挖苦某些特定学生等。非常明显这些“私权”往往不是教师合法的权利,更不是合法的权力。恰恰是在这种不合法的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成为了强化学生之间伤害性为的隐性课程。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在这种权势支配下的校园人际关系影响下,老师们为孩子之间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持和滋生暴力侵害行为的氛围,并且正是这种不合理的交往关系创造了校园侵害行为的社会大环境[17]。”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这种不对等关系客观上构成了强化学生之间的伤害行为的隐性课程权势支配下的师生关系容易导致学生受到教师的伤害是一个更加敏感的话题。我国学者季成叶报道:“全球校园暴力躯体施暴者60%来自同学,另外分别有20 %来自教职员工和校外人员[18]。”。国外对这一问题的报道的也很多。例如奥维斯(Olweus)在挪威调查后指出“所调查学生中有2400名小学生和低年级中学生曾经受到教师的伤害,大约10%的所调查的教师伤害过学生,所调查的班级中50%发生过教师伤害过学生的事件[19]。”那么教师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互相伤害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虽然目前还没有研究对此得出正面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从当前师生关系角色错位所暴露出来的严重社会问题对此问题做出种种设想。也正因为一些学校的师生关系所暴露出来的太多问题,促使我国加速了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师生关系可能诱致校园暴力行为做出了针对教师的严格规定:“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三、结语可能某一位学生实施暴力侵害行为完全是由于其个性品质或家庭的特殊生存环境造成的而与更大范围的社会环境无关。但是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有把握的预设:学校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组织机构。如果校园暴力行为作为一个结构性问题的预设而成立,决不纯粹是一个“问题学生”的问题或一个“行为的问题”,那么就有必要对学校自身的社会结构进行审查。即有必要改革学校的传统教育范式,构筑平等而友好的师生关系、重新阐释学习的本质、建设必要的校园秩序等。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改革教育评估和教育评价方式。既然校园暴力侵害行为根深蒂固于学校结构性的社会环境和学校不良风气,那么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鼓励学校扎扎实实的改善校风,提高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技巧和师生关系质量,同时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尊严和学习兴趣等。这一切都需要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办法做出改革:对学校的评估应该侧重于学校中教育机会的平等,而不是少数优秀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估;同时教育评估应更加注重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了全员式的、发展的师生平等、和睦相处的教育关系模式。这种积极的师生关系模式要求对学校的课程改革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二,创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园应该成为教师能够愉悦工作、学生能够快乐学习的师生共同的家园。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需要师生共同创造。对教师来说,要求教师能够努力倾听学生的心语,并把师生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作为建立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对学生来说,在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的前提下,不要忘记对他们的文明教育和礼貌教育:要倡导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第三,授之学生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挑衅行为。学校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学生和学生之间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教给学生如何处理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譬如西方学者在对中小学生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针对同伴或同学恶意的挑衅性的行为比较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告诉老师,请求朋友的帮助、不予理会或不做出挑战行为;而无效的或失败率较高的应对措施往往是予以反击、消极承受伤害、无助的行为举止[20]。这说明教师在处理校园暴力问题上是有其独特的作用的。但是教师参与处理校园暴力能否有效还取决于教师的品质、良好的师生关系等。所以学校领导和有权威性的教师应该义不容辞的肩负起抵抗校园暴力的重任甚至要借助于司法机关、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严重的暴力伤害事故做出有效的处理。注释:[1] 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原本就是一对“孪生姊妹”,所以我个人倾向于将校园欺侮行为视为校园暴力的一种。实际上我国有学者也是这么认定的。如:“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开展正常管理、教育期间,在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与学校师生之间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它属于社会暴力的一种。”(朱作鑫. 校园暴力之概念、现状及防治对策.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15(5):21~26)“欺侮是儿童和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伤害性的攻击性行为。孩子经常受欺侮通常会情绪低落、不能集中注意力、感到孤独、逃学、学习成绩下降和失眠,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自杀;而对欺侮者来讲,欺侮他人很容易形成相当稳定的习惯,导致以后的暴力犯罪。欺侮的概念和特点说明欺侮行为是攻击、暴力行为的一种。”(骆方,孟庆茂. 孩子的欺侮行为探秘.百科知识. 2001,(5):24~25)显然欺侮也是有意地伤害别人,这种伤害可能是身体的或心理的,通常采取打、推、勒索钱等方式,也包括讲下流的故事或孤立谩骂等。所以下文中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侮行为合并为“校园暴力”一个概念来使用。

校园,我们学习的的乐园、成长的摇篮。我们渴望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然而,校园里也时常有不和谐的音符。也许因为一个误会,有人恶语相加;也许因为一次无意犯错,有人挥起了拳头……今天,我观看了一部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影片——《校园暴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免受他人的侵害。《校园暴力》讲述的是一位叫翔翔男孩的故事。一天,妈妈叫翔翔出来吃饭,叫了半天,却没有看见他出来,走进房间,发现翔翔在地上呕吐不止。妈妈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医生说:“翔翔是因为暴饮暴食才导致现在这样。”妈妈觉得很奇怪,在妈妈一直追问下,苏醒后的祥祥只好向家人说出了自己遭到敲诈的真相。原来祥祥受到高年级同学的敲诈,每天都要给他们钱,而且一次比一次多。每次翔翔给他们钱后,回到家就猛吃东西,不敢告诉父母和老师,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上,你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像翔翔那样,乖乖的把钱奉上吗?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给他们钱。”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要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又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地揍他们一顿!”为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我总结了几条安全小贴士:1、身上不要多带钱和贵重物品,如手机,mp3等。2、遇事要沉着冷静,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反应和判断。3、可以给对方一些财物,并寻找时机,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衣着打扮,并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家长,也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保护自己!4、学校附近行人稀少的小巷是校园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上学和放学期间不要单独在这样的小巷里行走,尽量结伴同行。当我们遭遇校园暴力时,千万不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应及时告知老师、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必要时还要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不能不计后果、以牙还牙,恶意报复只会导致雪上加霜。让我们一起努力,驱散笼罩在校园上空的黑暗!

呵~你很有趣...........很少有人会愿意把“校园”与“暴力”这两个词连接在一起,遗憾的是这个世界的本色既是黑色,纵然大多数的人都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校园是什么?孩子是什么?当校园不再是校园,孩子不再是孩子....这个世界又是什么?远处的校园内,几位衣着怪异却稚气未脱的少年在用棍棒互殴;喧嚣的街头上,悍匪在光明正大地行着各自的龌龊之事,而路人皆漠而视之;车来车往的斑马线上,如箭穿梭于此的车辆亦无视路边正颤巍巍欲过道的老者;路边的酒吧中,茫然的少女却在兴奋地摇着脑袋,天知道她吃了什么.......抱歉......不要参考我的文字了,有些东西一写出来就无法抑制,以上是关于黑暗,关于人性的一些东西...与你想要的大概已经相差甚远了.......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分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心理分析》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且分析了他们犯罪的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梁军,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教师,讲师职称,2009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到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60%左右,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众所周知的药家鑫案又给我们每个家庭每所学校甚至每个人都带来怎样的反思?“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危害。当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音有很多,其呈现出的特点也是多样化的。本文就综合考虑阐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

(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好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的行为多数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四)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

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

(一)“攀比嫉妒”心理

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总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有夺回“应得”的欲望和冲动。如“某中学一位年仅13岁的中学生张某,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同班同学有一辆轻骑摩托车,张某要父母也给他买一辆,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在某一天中午十二时许,张某趁邻居曾某家无人,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元,2000元首饰。张某正准备享受其得来的胜利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就张某而言一个年仅13岁的中学生,对于同班同学的一辆轻骑摩托车,就能产生如此大的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非常可怕的。现在的孩子生活非常优越,他们怕吃苦,怕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学习就摇头,连学生最起码的作业有时候也得让家长代劳。轮到自己打扫卫生、大扫除之类的,家长们得拿着扫帚去“义务劳动”,这些家长的行为真让人费解。

(二)“孤注一掷”心理

这相当于赌徒的心理。他们把人生看成是一场赌博,认为“赌注越大,得利越多”。甚至认为“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青少年心理一般都孤僻,不爱与人沟通,他们往往发生在单亲家庭。他们缺乏父爱和母爱,缺乏人生坐标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考虑别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社会公德、法律、公约等一概不看、不问、不知。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触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

(三)“浓缩人生”的心理

一些青少年心理深处有这样的想法“艰苦一辈子,不如潇洒走一回”,“吃苦一辈子,不如享受一阵子”,“多活几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几年图个快活”。有的人甚至认为“只要今天能享尽天下福,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与世无缘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承认自己是为图一时享受、刺激和痛快。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吃喝玩乐虚度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

(四)“青春期的浮躁”心理

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挺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东西就会影响他们”。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

(五)“法不责众”心理

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小强和小明均出生于1994年,2010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后来,两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

(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

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贪慕虚荣”心理

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抢、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

综上所述,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有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我们的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不得不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的进一步落实,或许会对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曲新久主编.刑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2]马克昌主编.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陆小娅.大学校园学生社团缘何“性”字打头?炫风.2004(9).

[4]刘戬.透视青少年犯罪-构筑预防三工.法律与生活.(上).

[5]吴家麟主编,关欣副主编.宪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

[6]王湛.预防青少年犯罪要内外并举.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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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余华兄弟人物毕业论文

关于余华兄弟读后感5篇

品味完兄弟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兄弟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余华兄弟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古以来,飞翔一直是人们的梦想,不少人为此而牺牲。但这个梦想终究被一对兄弟实现了,他们就是飞机创始人——莱特兄弟。

莱特兄弟从小就爱好发明,做一些小发明。有一次,他们做了一个有灯的风筝,在晚上偷放,居民恐惧万分,以为是鬼火。在成长的过程中,他们自食其力,自己制造出了自行车,还受到了热销,自己制造打印机,办了一家报社。他们越做越来劲,对飞机的制造更是情有独钟。终于在1903年12月17日,第一架载人飞机“飞机一号”试飞成功。但一件又一件飞机遇难的事触动着莱特兄弟的心:飞行技师皮尔机毁人亡,重机枪发明人马克沁试飞失败,航空学家兰利连飞机带人摔入水中……航空事业连连受挫,这使大多数人认为飞机依靠自身动力的飞行完全不可能,但莱特兄弟依然坚持自己的想法,努力奋斗,曾做了200多个机翼,进行了上千次试验。莱特兄弟的亲妹妹凯瑟琳莱特,是莱特兄弟的支柱,自从他们的母亲过世后,凯瑟琳莱特就承担了一切家务,除了要照顾父亲,还要帮哥哥们看管自行车厂和报社。有一次,奥维尔试飞失败,凯瑟琳莱特在医院照顾了奥维尔一个月……莱特兄弟把一生的精力投入了飞行事业,为科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莱特兄弟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功,是因为他们的不懈努力,他们花费了常人上百倍的努力。而我们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就说我吧,今年我暑假里才去考上海钢琴7级。7月份我在家里练得不认真,本来我学得时间就没其他同学学得时间长,再加上不用功,就弹得最差劲。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的惰性,于是,接下来的8月份,我每天坚持练4个小时的钢琴,手指经常练到发麻才停止,经过半个月的努力,我才通过了上海钢琴7级考试。

莱特兄弟说过“鸟中最会说话的是鹦鹉,而鹦鹉永远是飞不高的”,我们要像莱特兄弟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坚持不懈做一件事情,从中总结经验,最终才会取得成功。

这是“牧犬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兄弟情仇。

牧犬,是一种帮助牧人放牧羊群的狗。可是,似乎被放牧的牛羊感染,它们性格温和。

书中的主人公林达是牧工的儿子,他自从家养帮助放牧的大狗“黑云”被狼咬死后就开始他的“猛犬计划”,实验对象就是黑云的遗孤之一“灰灰”。

他觉得牧犬大温柔啦!听说老人“獒爷"的驯犬方法后就打定主意训练灰灰。

林达让灰灰自力更生,把它放进了一个古老的陷井。几天后,尚且年幼的灰灰奇迹般地在饥饿的驱使下学会了埔食山竹鼠。

林达的”猛犬计划“没有告诉任何人,灰灰越来越野,也愈发凶狠无情,终于它咬伤了自已的小主人。幸亏它的同胞兄弟黑头救了林达。

黑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它是自己在牧犬群和人群中成长起来的。

灰灰的野性一发不可收拾,在林达带它回到牧场那天,它咬死了羊。

于是它被驱逐出了牧场,开始了野狗生涯,并多次与黑头干架。

一次捕猎羊羔的行动中,它的后腿被结结实实来上了一枪。

在灰灰凶狠坚强的外表下,是一颗脆弱并布满伤痕的心。在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望着牧场趴在山岗上的灰灰默默地舔着后腿的伤口。

它不懂,它也在乎光荣,它也希望得到主人的表扬赞赏。因此,它完全是按照着林达的指令成长起来的。

它最终怀着满满的惆怅入睡了……

黑头的眼睛黑白分明,乖巧下藏着凶猛。

灰灰的眼睛是碧绿色的,带着冷漠与忧伤,苍凉,像狼。又有谁能理解它深埋在心底深深的痛与许多个没有答案的疑问?

为什么?我明明是按照主人的指令做的!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被驱逐出牧场?

为什么……

如果它会流泪,它一定会淌下泪水……

每天,它就那样枕着前爪眺望着牧场,想着一些幼时快乐的事。小时候,它爱赶鸡,为此被林达妈妈用竹梢条揍了一顿。

小时候,它和小主人一起快乐地玩闹。

它想着,想着……

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终于读完了,今天读了四百多页。

读陀氏的作品,最痛苦的是对他的人物激情疯癫的理解,实在狂乱。上半本昏昏欲睡,下半本到米卡的部分渐入佳境,非常好看。竟然哭泣了。这本书适合有阅历的人读,年轻没有沉重失败过的心灵太鄙浅,不足以读懂这样沉重悲悯的作品。当人们失去一切信仰信念,只靠摇摇欲坠的道德本性来节制人性的恶,人性就变得复杂可怕了,在当代,更是这种情况!这种深刻的探求人性的力度,在我看的作品里没有一本超过卡拉马佐夫兄弟。唉,人,世界,竟然无言了!

艺术手法方面更像刑侦影视剧,逻辑清楚,细密,纳博科夫说的已经很好:陀氏是优秀的戏剧家!当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程度远远超过纳博科夫的论断,纳博科夫当然判断失误了!

巴尔扎克作品的精致利己主义,当然还有一点良心,但未免有时被人性的恶的不可拯救而迷失,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里看到了人性的圣洁和邪恶的二重奏,并且圣洁盖过了绝望。无疑,这样的超越是沾满眼泪和血迹的。人,充满了毁灭的欲望!

“你是说惋惜上帝么?化学,弟弟,化学!那是没有办法的,教士大人,请你稍为靠边挪一挪,化学来了!拉基金不爱上帝,完全不爱!这是他们大家最要害的心病!但是他们隐瞒着不说,他们撒谎,他们装假。我问:‘怎么样,你会把这种想法带进评论界去么?’他说,‘自然不会让我这么公开说的。’说着笑了。我问他:‘不过这样一来,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来生,人将会变成什么样呢?那么说,现在不是什么都可以容许,什么都可以做了么?’他说:‘你还不知道么?’他又笑。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作品简介:       《兄弟》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两个异性兄弟李光头和宋刚的一生。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而掉进粪坑淹死,他的母亲此后便在羞愧中度日,直到遇到宋刚的父亲,才使她再次走入幸福生活,李光头和宋刚截然不同的两个小孩也从此成为兄弟,然而好景不长,新组家庭的父亲在文革中被打死,李光头和宋刚再次分开,后再次相互照顾成长,他们的人生相互关联,却又截然不同,让人唏嘘······ 作品浅谈:       《兄弟》的结局是突然到来的,之前的文字以及情感如小河流水,慢慢流淌,结局却像突然出现了一把刀斩断了这流水。从结尾中,仿佛感觉到了作者突然间的暴躁,对再继续写下去的厌烦,于是匆匆交代完人物的归宿了事。或许是我阅历不够丰富,见识浅薄,无法理解余华以此结局想要传达的人生启发或智慧。          李光头从小到大别于众人的处事方式,坦然、勇敢、无所畏惧,又有正义之心,在致富后,这时已经历了很多磨难,本应该拥有一个成熟的人格和价值观,但是作者又突然将他置于情欲的炼炉里,让他迷失。虽说作者最终给他以觉醒的结局,但是这就像是九九八十一难中的最后一难,佛祖突然发现还差一难,便让人强力施法,于是唐僧师徒在回归的路上突遇磨难,但这对于已经取得经书的结果已不再具有任何意义。李光头也是如此突兀的遇上了自己的劫,要说此劫的因由,联想到作者之前对李光头追求林红的描述里可窥见一斑,但之后当宋刚已经和林红结婚后,宋刚在李广头的废品店接济他时,李广头已经能够坦然面对喜欢的姑娘嫁给了自己的兄弟的残忍结局。作者在结尾又描述起李广头和林红的爱欲纠缠,不符人物的成长,有点急于结尾之嫌。        再说宋刚这个人物,从一个肩挑担子的汉子形象,到最后为了所爱,放下所有尊严。爱上一个女人后,便放弃了自己的所有,放弃了兄弟,放弃了身体,放弃了心灵。在与林红的婚姻生活里,更像是一个主人的宠物,摇尾乞怜,希望得到主人的嘉许。最终在林红的厌倦中走向自我毁灭,如此结局也是符合因果关系的,但是情节的发展显得太急,在林红对他还没有失去信心时,他的突然出走,使自己走向了毁灭。林红最后的突然放弃,放弃对宋刚的爱,走向了自我放荡,失却了自我灵魂。相爱的人,最终相残,而相残的原由却还未到达恨的一面,故事的进展与人物心理的变化不融洽。        李光头和宋刚的故事已经结束,但他们的形象仍在,他们停留在夏天父母带他们吃冰棍的样子,停留在家里他们偷吃大白兔奶糖的样子,停留在他们无所事事在街上东奔西跑的样子,停留在他们年轻时的样子,因为他们有着许多人年轻时的样子。        没有去说这部作品好的地方,是因为缺憾是让人最为记忆深刻的,而完美总是一种淡如云烟的感觉,想抓又抓不住。完美的造就是很多可能的组合,这种组合使其成为一个很难破解的整体,所以一本好书需要读很多遍,就是不断破解这个整体,从中获得新的体验,另外人生的阅历也使这种体验时时不同。        我个人最喜欢余华的作品是《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一种在艰难困苦中生活的勇不退缩的力量,让人从头至尾溢满感动。作家的才思有枯竭的时候,就像有位作家所说:写作的本质,是体验无助。想写,却不能写;想写得不同,却无法写得不同。终其一生,都在等待被一个念头召唤,而岁月消耗殆尽。

余华,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1960年4月3日(《四月三日事件》的来源)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电影。 作品特点: 余华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此前他发表了二十几篇小说均没有多少影响,这篇作品发表后,深得李陀等著名评论家的好评,余华于是一举成名。此后,他在《收获》等国内重要刊物上接二连三的发表了多篇实验性极强的作品,令文坛和读者震撼,在评论家的密切关注下,他很快成为了马原之后中国先锋派小说的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

我说一下我简单的看法吧。下面是我写的随笔。再后来是余华的《兄弟》,这部书我看得很慢,它很长,我也看了很久,分为上下两部,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纵欲浮躁和众生万象的时代。一直以来我都原谅文革中的狂热民众,尽管他们残害无辜人民,破坏历史文物,使社会经济、秩序陷于混乱瘫痪,但毕竟他们自己也是不幸的,他们受到了蛊惑,产生精神狂热,再加上民众原本愚昧麻木,其实很多时候愚昧麻木和残热嗜血是相通的,窃以为。我总是这么理解,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全国上下都难辞其咎,可是我们也不能以牙还牙,毕竟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唯一能做的只有默哀。可是看余华作品的时候,我的观念一再受到冲击,这帮所谓的红色队伍不单是精神狂热,而且失去了理性,人性,残忍嗜血,如野兽一般,还不受任何约束。其实这时候我认为是果断需要军队镇压的,也说明了法制的不健全封建思维的限制和领袖崇拜等种种问题。至于后面的故事不想细说,人物还是李光头和赵刚。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种小说看多了会对现代社会彻底失去希望,有个很奇怪的想法,如果再来一次大洪水毁灭这个世界再重新回到原始,让文明从刀耕火种重新发展,但这样似乎又不见得有什么好处,现代社会相对来说怎么都还是文明程度比较高的。

余华的毕业论文

《活着》的经历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活着……寇延丁(12月6日12:20)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一过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摘 要:作为先锋派代表作家的余华却在其90年代创作中发生了清晰而明显的转型,在叙事上的转型主要表现在:叙事主题由暴力走向苦难;叙事话语从冷漠走向温情;叙述人主体性向人物主体性的转变;叙事时序由颠覆到有序,毕业 论文 :论余华小说的叙事转型 - 语言文学毕业 论文 。 Abstract: Send but Yu Hua , representative of writer happen clear and obvious transition in creating in the 1990s as pioneer, the transition in narrating shows mainly: The theme is moved towards the suffering by the violence to narrate; Narrate words from cold and detached to move towards tender feeling; Narrate peoples entity to transform into personages entity; Narration time sequence is subverted in order.,语文论文《 毕业论文 :论余华小说的叙事转型 - 语言文学 毕业论文 》。

我刚写完余华的毕业论文,发现关于这个人物的作品创作基本已经被研究透了,写不出什么新意来了,有本书《余华研究资料》,里面将余华研究的精华资料都收集了,很有参考价值,我倒是有个建议,不妨写写余华的现实观及其产生原因探究,应该彻底的话会有突破。余华的创作因对现实的看法不同而前后风格迥异,他的文学现实,生活现实,以及人性现实都是展开研究的内容。

我说一下我简单的看法吧。下面是我写的随笔。再后来是余华的《兄弟》,这部书我看得很慢,它很长,我也看了很久,分为上下两部,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纵欲浮躁和众生万象的时代。一直以来我都原谅文革中的狂热民众,尽管他们残害无辜人民,破坏历史文物,使社会经济、秩序陷于混乱瘫痪,但毕竟他们自己也是不幸的,他们受到了蛊惑,产生精神狂热,再加上民众原本愚昧麻木,其实很多时候愚昧麻木和残热嗜血是相通的,窃以为。我总是这么理解,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全国上下都难辞其咎,可是我们也不能以牙还牙,毕竟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唯一能做的只有默哀。可是看余华作品的时候,我的观念一再受到冲击,这帮所谓的红色队伍不单是精神狂热,而且失去了理性,人性,残忍嗜血,如野兽一般,还不受任何约束。其实这时候我认为是果断需要军队镇压的,也说明了法制的不健全封建思维的限制和领袖崇拜等种种问题。至于后面的故事不想细说,人物还是李光头和赵刚。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种小说看多了会对现代社会彻底失去希望,有个很奇怪的想法,如果再来一次大洪水毁灭这个世界再重新回到原始,让文明从刀耕火种重新发展,但这样似乎又不见得有什么好处,现代社会相对来说怎么都还是文明程度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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