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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概论论文5000字的意思是

发布时间:2024-07-19 0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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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一般来说是农业发展史,包括原始的狩猎采集野果野菜、捕鱼,也就是石器时代或者原始时代,再到自己耕种、野兽驯化,也就是狗、猪、鸡,牛、马等家畜,也就是一般的母氏时代,再到奴隶时代,那有铜铁农具,再到地主阶级的租地耕种,是封建时代,出现钢铁时代,也叫铁器时代,再到资本主义时代的农业,叫做圈地时代,这是早期,再到现代的集约化农场,工业化农场、机械化时代,现代化的养殖场,然后就是现在的多时代现象。

一。农业概念 农业是指利用自然力和生物的生命机能生产有机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二。狭义的农业是指种植业。三。中义的农业是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涉及农,林,牧,副,渔五大生产部门。四。广义的农业概念 广义的农业是中义农业内容的拓展与延伸,即农业不仅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动植物生产,而且还包括其产前,产后的相关工商业活动,主张农,工,商综合经营,产,供,销一条龙发展。五。狭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基础,中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本体,广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未来。六。立足于本体农业,扎根于基础农业,放眼于未来农业。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的经济作用。 ①产品贡献。 ②市场贡献。 ③要素贡献。 ④外汇贡献。 农业的生态作用。 农业的社会文化作用。八。农业生产的本质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生产过程。(自然再生产指生物的自然生长发育过程。经济再生产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人们通过有目的的活动,利用与改造动植物的生理机能或动植物所处自然环境条件,所反复进行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亦是农产品的形成,流通,价格转换与增值过程。)九。农业生产的特点 土地的特殊重要性。(土地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不仅是劳动场所,更是提供动植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水分和养料的主要来源。土地的数量,质量和位置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 自然环境的强大影响。 强烈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生产时间往往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资料利用的季节性,资金支出的不均衡性和产品收获的间断性。)十。中国农业自然资源 气候资源。(光,热,水和空气。) 特点: ①光热资源丰富,降水偏少,水成为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②季节间分布不平衡,夏季是光,热,水资源最为集中的季节。 ③热量,降水量年际变化大,气象灾害频繁。 ④非地带性因素影响强烈,地方性气候明显。 ⑤光,热,水资源的地区差异显著。地区间匹配不均衡。 土地资源。(我国耕地面积仅是世界人均耕地的1/3。) 水资源。(水资源是由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三部分组成。) 特点: ①总量多,人均单位耕地面积水量较少。 ②地区分布不均匀,总趋势是由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 ③泥沙淤积严重,增加了江河防洪的困难,降低了水利工程效益。 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指生物圈中的各种动植物与微生物。(十一)农业资源中按农业类型分类可分为种植业资源,畜牧业资源,林业资源和渔业资源。(人工草场的面积大小是一个国家畜牧业集约化水平的标志。)(十二)美国农业的特点 ①是高度商业化的农业。 ②是高度专业化的农业。 ③是高效率产业。 ④是重要的出口创汇农业。 ⑤是结构合理,发展空间广阔的产业。(十三)以色列农业的特点 ①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率高。 ②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高。 ③农产品生产面向出口。(十四)荷兰农业的特点 ①农产品出口率居世界第一,是多项农产品出口的世界冠军。 ②土地生产率名列世界第一。 ③设施农业世界一流。(玻璃温室面积世界第一。)

农业概论论文5000字的意思及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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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农学概论 24讲视频教程p5百度网盘免费资源下载链接: -lZ7ij3O1MWw?pwd=mscm 提取码: mscm  《农学概论》是专门为高等农业院校本科非农学专业学生编写的一本有关农业的入门性教科书。《农学概论》共分为10章,在介绍农业的起源与发展阶段、农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农业生态系统等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有关农学学科方面,诸如作物生长发育规律、作物栽培理论基础及栽培生产技术、作物育种与种子生产技术、种植制度、农田土壤管理、农田防护及作物生产现代化等相关基本理论和知识,旨在使学生对农学及农业生产技术等有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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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概念 农业是指利用自然力和生物的生命机能生产有机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二。狭义的农业是指种植业。三。中义的农业是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涉及农,林,牧,副,渔五大生产部门。四。广义的农业概念 广义的农业是中义农业内容的拓展与延伸,即农业不仅包括农,林,牧,副,渔等动植物生产,而且还包括其产前,产后的相关工商业活动,主张农,工,商综合经营,产,供,销一条龙发展。五。狭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基础,中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本体,广义农业是我国农业的未来。六。立足于本体农业,扎根于基础农业,放眼于未来农业。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的经济作用。 ①产品贡献。 ②市场贡献。 ③要素贡献。 ④外汇贡献。 农业的生态作用。 农业的社会文化作用。八。农业生产的本质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生产过程。(自然再生产指生物的自然生长发育过程。经济再生产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人们通过有目的的活动,利用与改造动植物的生理机能或动植物所处自然环境条件,所反复进行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亦是农产品的形成,流通,价格转换与增值过程。)九。农业生产的特点 土地的特殊重要性。(土地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不仅是劳动场所,更是提供动植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水分和养料的主要来源。土地的数量,质量和位置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制约因素。) 自然环境的强大影响。 强烈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生产时间往往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决定了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资料利用的季节性,资金支出的不均衡性和产品收获的间断性。)十。中国农业自然资源 气候资源。(光,热,水和空气。) 特点: ①光热资源丰富,降水偏少,水成为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 ②季节间分布不平衡,夏季是光,热,水资源最为集中的季节。 ③热量,降水量年际变化大,气象灾害频繁。 ④非地带性因素影响强烈,地方性气候明显。 ⑤光,热,水资源的地区差异显著。地区间匹配不均衡。 土地资源。(我国耕地面积仅是世界人均耕地的1/3。) 水资源。(水资源是由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三部分组成。) 特点: ①总量多,人均单位耕地面积水量较少。 ②地区分布不均匀,总趋势是由东南沿海向西北内陆递减。 ③泥沙淤积严重,增加了江河防洪的困难,降低了水利工程效益。 生物资源。( 生物资源指生物圈中的各种动植物与微生物。(十一)农业资源中按农业类型分类可分为种植业资源,畜牧业资源,林业资源和渔业资源。(人工草场的面积大小是一个国家畜牧业集约化水平的标志。)(十二)美国农业的特点 ①是高度商业化的农业。 ②是高度专业化的农业。 ③是高效率产业。 ④是重要的出口创汇农业。 ⑤是结构合理,发展空间广阔的产业。(十三)以色列农业的特点 ①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率高。 ②农业科技和机械化水平高。 ③农产品生产面向出口。(十四)荷兰农业的特点 ①农产品出口率居世界第一,是多项农产品出口的世界冠军。 ②土地生产率名列世界第一。 ③设施农业世界一流。(玻璃温室面积世界第一。)

采矿概论论文5000字的意思是

魏铁军(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北京,100812)一、引言200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要尽快修订矿产资源法。按照我国立法工作惯例和政府法定职责,矿产资源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和起草的工作任务自然落到国土资源部头上。2003年6月,“非典”刚过,国土资源部“两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下设“两法”办公室,负责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修改的日常工作。截至目前,“两法”办共召开各类座谈论证会近80个,听取了2000多人次的意见,收到各方面书面修改意见建议100多份,形成了8份调研报告,包括2004年底向国务院办公厅领导提交的综合性材料《矿产资源法修改研究报告》。从法制进程来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目标就是在矿产资源领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体来说就是要实现矿产资源法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在我们开启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研究大门的时候,首先要拨亮矿法“三化”的明灯,并用它时刻照亮我们前行的漫漫长路。所谓“矿产资源法律改革”或“法律改革”,是指矿产资源法律规范总和及其相关的变动,是矿产资源立法的广义现象,是想时刻提醒矿产资源法是复杂的规范体系,并不局限于权力机关颁布的《矿产资源法》本法。此外,“矿产资源法修订”或“矿法修改”,是指当前正在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研究论证工作,尚未包括法定立法程序内容,是法理学论证。2005年5月,笔者以《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为题完成博士论文,主要内容包括:①把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置于法律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探讨;②概括总结了矿产资源法制建设的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趋势;③比较全面地梳理了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现代化因素;④比较国家所有权与私人占有权,主张公权与私权的综合平衡;⑤提出法律起草结构建议,主张注重改革也保持传统的立法系统论;⑥建议设立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常设机构。今天提交给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青年分会大会的论文,基本上就是笔者博士论文的导论部分。二、法律现代化问题我国改革开放的目标,是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模型。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历史是作为近代世界性的现代化过程一个组成部分而发生的,不是这个社会自身的自然演化的结果,它不是而且也不可能是欧洲国家现代化过程在中国社会的一个重演。国家和社会的现代化讨论,在法学界即表现为法律现代化的热点问题。所谓法律现代化,即法制现代化或法的现代化,有法学教材定义为“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商社会的转变过程及其相关问题。”其实质就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原则,1999宪法修正案明确写入依法治国,从而法律现代化问题逐渐呈现在人们面前。经过20年改革开放,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似乎与发达国家相距无多,但是我国法制现代化道路还很漫长。中国近代以来的秩序和法治问题在这一大背景下显现了其特点,并且也只有在这一大背景下才可能理解。现代化为一种朝向现代化状态学习的历程,而这种现代的状态却永远不能完全达到,没有一种最终的现代状态,而只有一种在许多现代与传统力量中求适应的历程。因而,现代化是多模式、多元化和多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问题,涉及许多争论,如现代化与本土化的法律发展模式之争,一元论与多元论的法律定义之争,积极论与消极论的法律功能之争,现代化与平面化的法律发展观之争,建构论与进化论的法律发展途径之争,普适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的法律知识论之争,政府推进与民众主导的法律发展主体之争,外来资源与本土资源的法律发展资源之争。建立现代法律制度也必然涉及作为现代法律运动一部分的法治之正当性。把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运动置于这样一个所谓社会转型的宏大图景之中,我们将得到什么样的印象呢?首先,作为现代性方案的一部分,宪政、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已为近代以来的历史证明是必要的,不但有历史的依据,而且,更重要的是,反映了这个社会的现实需要。社会发展研究是近年来兴起的全球性理论课题,其中法律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法律发展模式上要讲究中国特色,法律发展阶段上要注意法律转型,法律发展道路上要强调政府主导。人类社会经历了数千年农业经济和数百年工业经济,现在进入新经济时代,网络化、信息化和知识化组成新的现代化特征,是法学研究乃至法制实践所要面对的客观的时代背景。由此而论,我国法律现代化更应当是法律的当代化(为了减少概念,仍然称为现代化),是指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的,以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去其糟粕为特色的,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法律制度文明中有益成分的,适应国际立法形势并能承担国际条约义务的法律制度的改善和演进过程及其相关问题。所谓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是法的现代化大概念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具体实践,是为满足当代中国矿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要求,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学习借鉴外国矿业法制经验的,矿产资源法的整体完善和演进过程。矿产资源法的现代化,是法律的内在的提高和内涵式的发展,与国家法制现代化的步伐是一致的,其内容是丰富和动态的(见表1),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表1 矿产资源法律现代化研究内容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举世瞩目。中国经济以约9%的速度快速增长,矿产品市场的巨大需求强烈拉动矿业繁荣和发展,因而中国矿业是发展中的基础产业。中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地质工作取得辉煌成就。有专家估计,中国矿产资源潜在价值为137万亿元(约合16万亿美元),是中国现代化矿业产业的物质基础。中国有500家大型、1250家中型和5万家小型矿业公司,全国矿业产值超过4600亿元,占GDP的9%。同时,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遵循市场经济法则,在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上,中国与西方国家是一致的。中国取得了WTO缔约国身份,也正不断得到西方社会对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承认。因此,中国矿业是全球矿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全球矿产品市场、全球矿业生产市场和全球矿业资本市场三个角度来看,中国矿业已经与全球体系融合在一起。中国矿业的改革和发展,迫切需要加强与全球矿业的联系。其中,矿业权市场建设是关键的纽带。1996年修改的矿产资源法使得矿业权交易成为可能,并促进近年来全国性的矿业权市场的形成。如果中国矿产资源能够实现资本化或证券化,那么可以造就30个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当量。2002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关于“有资格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的制度安排,为国际资本间接收购中国矿业提供了新的管道。近年来,中国矿业政策和法制越来越清晰。2003年12月,国务院发表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是矿业政策的最高表述。经过近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在制度建设的同时,中国也注重矿业文化建设。国际经验和国际惯例对于矿业管理者来说,中国文化和中国国情对于外商投资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双方面都应当努力了解。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每年都举办“中国矿业国际研讨会”,为国际矿业文化交流设置了很好的平台,促进了中国矿业产业与全球矿业体系的融合,也为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法提供了国际智力,以解决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域外经验学习问题。自1986年起,我国矿产资源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规范了矿产勘查开发活动,促进了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法制化轨道,正在逐步建立以矿业权制度为核心的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法律体系。通过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改,特别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组建国土资源部,促进了矿产资源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相对集中统一了。但是,矿产资源法实施中仍存在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集中体现在反映市场经济要求不够,仍然存在按所有制区分矿业权人的问题,外商投资矿业不享受国民待遇,矿业权市场审批程序不清晰、审批部门过多,资源信息透明度不够、收集困难,探矿权与采矿权之间衔接不确定,矿业权排他性制度安排不严密,矿产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保护不够,矿产资源税费负担较重、难以保证合理的经济效益,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等现行矿产资源法本身不够完善所导致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矿业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矿业投资环境不佳和投资紧缺的局面未有实质性改善,矿产资源勘查体制处在重组和调整之中,商业性勘查投资萎缩,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下降,不少矿山企业资源枯竭、产量递减、效益滑坡,导致我国矿物原料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部分矿产品阶段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并存的局面,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极大地影响着国内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矿产品的保障程度。鼓励矿产勘查、促进矿业投资,资本市场建设是关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当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主要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通盘解决,要通过这次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改变我国矿业领域“改革开放双滞后”的局面。矿产资源法律改革承担着艰巨的任务。矿产资源法修改要促进矿业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促进矿产勘查,保障矿业健康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可供性,最终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矿产资源基础。这应当成为矿产资源法修改的特色或亮点。矿产资源法修改的基本目标,就是实现该部法律的现代化,使其成为一部鼓励矿产勘查、促进矿业投资、保护资源产权的法律。矿产资源法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强以矿业权法律制度为核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国家是矿产资源所有者,同时又是社会管理者,我国现行的矿业所有权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存在着改革的余地,今后在矿产资源管理中侧重点应放在矿业权上,因为矿业权制度是矿产资源所有权实现的具体形式,是国家资源财产权利的载体。它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经济、法律关系正是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主要对象。要认真遵守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严格规范矿产资源行政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保持行政权力与责任的一致,保持行政权力和个人利益的分离,建立自我约束、责任追究与外部监督机制,扩大会审范围,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阳光行政。从法律运行的实际轨迹来看,矿业权是所有权派生的权利,主要通过行政授予取得,因而与所有权相比,矿业权更具有容易被行政权“打扰”的脆弱性。外国矿业法普遍规定矿业权为准物权,有严格的法律保护。目前,我国矿业权管理部门和理论界也逐步重视物权法立法动态,希望把物权法的若干原则落实在矿业权上。要将我国矿业权法律制度与物权法律制度结合起来,需要解决矿产资源法性质的再认识问题。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的核心是保护国家所有权,主要规定矿产资源管理行政权属于行政法体系,即公法的属性。但是,现行矿产资源法在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绝对物权下又设置了若干为实现国家所有权的一系列相对物权(准物权)。物权是私权,物权法属于私法范畴。那么,同时规定和保护特定私权的矿产资源法又具有了私法的性质,而且应当是优于“普通物权法”的“特殊物权法”。因此,我们认为,矿产资源法是兼备公法和私法性质的法律。如果这个命题符合实际,那么我国矿业权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就要有更全面的理论基础。在国外,行政法的公法兼私法属性上的混合有两个方向,即总体上私法属性的行政法的公法化和总体上公法属性的行政法的私法化。随着政府管理模式的变化(解除管制、分权和私有化)和立法变革,公法和私法已日趋融合;行政法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力求使用市场手段以保障个人权利并更加体现行政效率和公共利益要求,私法已经大量进入公法领域。对我国矿产资源立法理论的启示也成为“公法私法二重性”的有机融合。建立矿业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是在微观领域调整国家、资源所有者和开发利用者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动”,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矿业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就应当有利于维护和实现国家资源所有者的权益,有利于协调国家、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矿业权市场建设的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扩大资源基础,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维护和协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利益,创设产权明晰、程序完备、制度健全的包容特别物权法制原则的现代行政法制制度。矿业权行政许可制度是国家以行政手段调整矿业权关系的不可偏废的有效手段。没有矿业权行政,矿业权的设置就没有法律依据,矿业产权和矿业资产就没有法律保障。由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涉及面广,矿产资源又是可耗竭性资源,因此它具有“公共物品”的某些特点,有必要实行行政许可进行管理。在矿业权领域实行行政许可制管理,要求审批矿业权的各项制度公开、透明、简约。通过规范矿业权行政许可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水平,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管好用好保护好矿产资源。规范的重点是:矿业权申请审批程序,矿业权取得资格,矿业权审批原则和标准及方法,矿业权有偿收入分配使用和矿业权评估标准和方法等。同时,进一步加快建立和规范矿业权市场的步伐,完善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和调整收益分配关系,同时利用矿业权市场价值发现功能,为矿业公司上市准备边界清晰的矿业产权和价值准确的矿业资产。反过来,用资本市场检验矿业权市场,从而发现矿产资源价值,体现国家所有权权益。以上这些内容,都是矿产资源法现代化要考虑的问题。本论文将用大量篇幅详细论说。三、法律法典化问题法典(Code)一词,在古代是指一些记载规章的书籍或者简单的法律汇编,在近代以来则指对某一部门法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编纂,从而成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文献。那么,所谓前者典化其实也是一种立法过程。法律法典化,就是一国法律的形式渊源逐步趋向以法典为表现形式的一种趋势。法典化运动与法典制定运动的区别之处,正是在于前者是一个连贯而持续的过程,并在其中逐步实现了法律形式向法典靠拢的趋势,后者单纯是制定法典的活动。法典化运动的概念与成文法化运动区别之处,在于前者的对象限于法典,而不包括后者的单行成文立法。法典化运动与立法活动的区别,在于后者的内涵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法律的活动,而前者则在后者的基础上,还包括了民间组织的法规整理和总结活动。中国民法法典化不仅是一项紧迫而深远的现代法制建设工程,而且是一项多元而广阔的历史性法文化建设。围绕这一建设,必然交织着继受性法文化的吸纳、传统性法文化的继承和时代性法文化的创新三位一体的交融同构。近几年民法学界对罗马法及其后继之典范——法、德、日、瑞士等大陆法系民法典展开了诸多评介和深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为中国民法的继受性法文化打下了厚实的基础。与此相反,关于中国民法法典化如何与民族传统文化沟通连接、继承认同这一重要理论区域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法学界关于《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条件是否成熟的讨论尽管没有激烈的交锋乃至展开论战,但是不同的声音仍不绝于耳。讨论的意见和观点基本上有肯定、否定和中性三种情形。法学界有人提出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倡议,认为尽管知识产权法典化对于社会生活有诸多好处,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学思维水平的提高,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从而造福人类。我国民法的法典化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地位问题的讨论是一个热点,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方案。有主张把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的,有主张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之外单列的,而最新颖的可能就是单独制定知识产权法典的观点。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在国外已经成熟。成功的立法例已经出现,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1992)、《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是知识产权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世贸组织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也相当于是一部法典化的国际条约。我国也形成了门类较齐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法律规范,应当整合于一部法典(体系化、逻辑化的知识产权法)。近几年来,我国关于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呼声日渐高涨,学术界各理论名家纷纷对此发表宏论,著书立说,似乎一部行政程序法典就要问世了。然而,纵观程序制度的发展历程,现代行政程序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其形成与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否则,即使在法律上确立了现代程序的某些形式,它们也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基于我国现代程序制度健康运行所需要的社会环境尚未形成,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时机并未成熟这样一个国情,如果急于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的话,无疑会导致拔苗助长的后果,从而使预期的价值目标落空。我国制定行政程序法典的条件还不成熟,行政程序法典化应当缓行。中国是世界是最早有成文法典的国家之一,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法典的编纂和修订,法律文献浩如烟海,形成了庞大的中华法系。我们有着法典化绵延不绝的法律传统。放眼大洋彼岸,美国强大的历史也是它四次法典化和现代化的历史,为我们学习域外法律现代化法典化经验提供了又一典范。矿产资源法的法典化,是指矿产资源法的各项规范在内容上不断完善、在形式上逐步固化,形成稳定的、长远的、清晰的法律本本,以全部囊括主要的矿产资源法律规范。这个本本内容已经更加充实,形式更加清晰,便于纠正现实社会中对矿产资源法的曲解和歧义,是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全部环节都需要的。矿产资源法的法典化,是矿产资源法制建设进一步升级、矿产资源立法结构不断调整和矿产资源法律实施更加科学的努力方向,是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文明的最高体现。总之,矿产资源法的法典化要达到全面规范、统一立法和制度文明的要求(见表2)。表2 矿产资源法律法典化3项要求我们可以寄希望于全面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是法典化过程产物,但恐怕这也仅仅是形似,这个法律本本也许只是一个雏形,而神似的矿产资源法典还有待于进一步立法。未来的矿产资源法典,应当整合现有的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土地管理法中关于矿业用地部分、分散在其他法律中的矿业产业规范、水法中有关内容以及环境立法中涉及矿业和矿山的部分内容。四、法律司法化问题是法律就必须由法院加以适用,这是一切法律所具有的本质要求。不能由法院适用的法律不是法律。所有法律包括宪法都具有可诉性,这是法制社会的基本特征。法律的可诉性是指法所必备的为了判断社会纠纷的是非而使纠纷主体可诉求于法律公设的判断主体的属性。从法律的方面说,法律的可诉性即法的适用性。法律必须进入司法的领域,法治建设的第一步便是所有法律进入司法领域。这就是法律司法化的基本概念。宪法司法化起源于美国,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宪法“司法化”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长期以来,在我国形成了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司法惯例,导致了宪法的神秘化,宪法的频繁变迁削弱了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我国宪法“司法化”所面临的严峻挑战。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民事案件做出司法解释所引发的宪法“司法化”问题讨论尚未结束。2003年5月,孙志刚在广州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再次引发违宪审查争议。中国法院没有获得审理宪法案件权限,不仅不能审查违宪立法,就连行政机关制定法规和规章的抽象行为是否合宪,是否合法的问题也没有资格做出判断。200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就直接适用宪法条款审理涉及教育权的诉讼案件的问题作出批复,启动了关于“宪法司法化”的讨论。孙志刚案并不是偶然的,人们对收容遣送制度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的反思使之能够把普遍关心的个案公正处理和收容遣送制度改革这两个重大问题结合起来,这将对宪法贯彻实施起着极大推动作用。我国法治化进程加强了公民宪法权利规范的适用性,在现阶段实现宪法“司法化”的条件已经日趋成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主要任务在于规定国家机构的设置、权限、运作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了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宪法中的政策条款要有限制,只有那些带有根本性的国家理念和国策,才有必要在宪法中作出规定。1997年6月,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弗里德曼在北京大学“知名法学家讲座”上演讲,论及法律司法化问题。他认为,司法审查权不是普通法的组成部分。英国没有成文宪法,法院坚持议会至上的原则,国会通过的任何法律对法院都有约束力,法官无权撤销由国会通过的法案。而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提到司法审查的权力,但是它宣称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19世纪初,在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最高法院声称一项国会法案违宪因而无效,从而树立了司法审查的传统和权力,成为美国政府制度的一部分。法律司法化运动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主要用于诉讼的基本特性的彰显。明确法律就是用来打官司的,对于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法的可操作性和司法适用性。司法化问题要求我们要特别注意法律技术和立法技术的结合。矿产资源法的司法化,外在地(从外部来讲),是指为提高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实施而依靠司法力量的努力;内在地(从内部来说),是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对司法技术运用的尝试。对于前者,我们要在矿产资源法的适用上,主动寻求司法对行政的支持;对于后者,我们要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矿产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和仲裁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矿产资源法律司法化的目标、任务以及主要内容有待进一步加以研究(见表3)。表3 矿产资源法律司法化的目标、任务以及主要内容五、尾论矿产资源法正处于现代化、法典化和司法化的历史进程中,这“三化”是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的3大内容。但是,笔者论述的内容仅就现代化部分进行了展开,还远没有在法典化和司法化上展开深入的讨论。准确地说,《矿产资源法律改革初步研究》是矿产资源法律改革研究关于法律现代化的上篇,而中篇和下篇应当分别是法典化和司法化的具体解析,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笔者设想,在法典化篇中,将矿产资源法最主要的规范、规则、原则和概念,进行技术性和战略性的整合,形成一座宏伟的矿法大厦——《矿产资源法典》;在司法化篇中,解决矿产资源法结构运行问题,进行案例法律分析,在行政和司法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坚固的桥梁。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法律改革可能还有其他的过程,包括人文化和本土化之类。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张新安博士提出,中国的法律改革要加上人文化的内容;4月份刚刚仙逝的费孝通先生的研究方法及其《乡土中国》应当予以借鉴。对此,限于研究的深度、论文的篇幅和答辩的时间,作者没有涉及“三化”之外的其他“化”,也没有更多讨论矿产资源法典化和司法化问题。这些将留待以后继续研究。参考文献[1]范健等法理学——法的历史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应松年,袁曙宏走向法治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3]沈宗灵比较法总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作者简介魏铁军,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成人自考专业有行政管理专业,法律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等等。行政管理专业,该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法律专业,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商务英语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系统的国际商务管理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在外贸、外事、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市场营销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师大教育。师大教育是国内专业致力于职业资格证与成人学历考试培训的互联网教育机构。不仅有成人大专学历,而且有本科学历等学历证书、上班族必备职业证书,还是在职备考的最佳选择,证书高含金量,学信网可查,专业性值得信赖和选择。

你好,自考专业较多,专业类别有文史类、理工类、经管类、艺术类、教育类、医学类、法学类等,自考主考院校不同,报考专业也略有不同,考生要以主考院校发布的报考简章为主。文史类:新闻学、广告学、文秘、经贸英语(应用)、英语、汉语言文学、日语等。理工类:工业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信息工程、采矿工程、交通运输、石油工程、应用化学、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等。经管类: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等。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园林(应用)、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教育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医学类: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眼视光学、动物医学、护理学等。法学类:社会工作、公安管理学、法律等。

摘要 世纪70年代诞生的基因工程、克隆技术和干细胞研究等现代生物技术, 使生命科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这些以创造或改变生物类型及生物机能为目标的现代生物技术已成为新技术革命的三大支柱之一。通过探寻生命本质及生长发育、疾病、衰老等奥秘, 揭示生命现象的内在规律。随着生物技术在医药、食品化工、农业、环保以及能源、采矿等工业部门中的广泛应用, 它正在对人类经济及社会生活和社会进步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关键字:生命科学 生物技术 人类生活 影响随着生物科学的发展,生物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如进化的思想和生态学思想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如生物技术产业正在形成一个新兴产业;农业生产力因生物科学技术的应用而显著提高。 随着生物科学的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与生物学有关的职业。 促进人们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延长寿命。 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如生态学的发展促进人们的整体性思维;随着脑科学的发展,生物科学技术将有助于改进人类的思维。 对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冲击,如试管婴儿、器官移植、人基因的人工改造等,都会对人类社会现有的伦理道德体系产生挑战。 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社会和自然界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如转基因生物的大量生产改造物种的天然基因库,可能会影响生物圈的稳定性。 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生物与基因科技   生物与基因科技的进展,已促使生物医学的研究迈入后基因体医学时代,这些尖端医疗科技在提升人们健康福祉的同时,也给家庭和社群等各个层面前带来所未有的影响。其中有些影响或许还是潜在的。 (1)基因改造作物(genetic modified organism) 科学家以基因改造的方式改良农作物,以促进收成、防治病虫害、提高经济效益,希望可以解决人类粮食不足或营养问题,但是基因改造作物会不会创造出新的过敏原、对人体造成新的健康问题、引起昆虫的抗药性、制造所谓的基因污染?基因改造作物所带来对自然与人类社会的风险、安全性与效益如何评估?基因改造作物的专利权将如何规范?其巨大商业利益是否将加剧资本家对弱势族群、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控制或剥削?究竟,人与植物、自然生态的理想关系应该如何?(2)基因检测(Genetic testing): 基因检测有助于遗传疾病的诊断、预防及处置,执行的时机常见于婚前健康检查、胚胎植入前检测、产前检查、新生儿筛检、儿童及成人的遗传检验等,检测的性质又可分诊断检测、带原者检测、发病前检测、罹病倾向检测。由于遗传信息不仅关乎个人,同时也与家庭或家族其他成员的健康息息相关,因此遗传信息的获得与告知时常带来特殊的医学伦理问题,包括:基因信息带来的心理负担及社会压力,基因诊断结果的告知对个人与家庭、家族的影响,个人隐私的保障与家庭成员利益产生冲突,基因检测引起的医疗资源分配、社会正义议题等。 (3)基因治疗(gene therapy): 科学家透过基因治疗希望能为人类目前各种主要的死亡原因、慢性疾病、遗传疾病的治疗带来曙光,一般分为体细胞基因治疗及生殖细胞基因治疗。体细胞基因治疗乃针对已发病或将发病患者的体细胞,在基因的层次作医疗介入,以病毒为载体、或使用物理方式将好的基因传送到欲治疗的体细胞或组织,以取代或修补有缺陷的基因,并发挥正常生理功能。体细胞基因治疗的相关伦理议题与一般新进医学科技、临床试验所必须考量的内涵大致相同。其中,应采取何种程序方能公平选出接受治疗的病患?应采用何种步骤以确保患者或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知情同意?生殖细胞基因治疗则是对生殖细胞或胚胎进行基因调控,以期根绝病因、一劳永逸,然而对生殖细胞直接进行基因介入却可能改变新生儿的遗传组合、造成长远的医源性的伤害,同时可能引起设计家宝宝、基因超市、出卖基因以牟利、政变人种等发展的疑虑。这些问题正在或即将对人类的家庭、社会伦理观念与道德实践带来重大的冲击,理应纳入到生命伦理学的思考范围之内。

水利概论论文5000字的意思是

修改下近年来,我们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由于没有重视资源环境保护,因而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能不能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因此,只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河流生命与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才能统筹解决河流治理开发中的各种问题,坚持治理开发和管理保护并举,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流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永续发展。 一、河流生命 河流是大气环流和地球下垫面共同作用的产物。地球上的水以液、固和汽等形态分布于海洋、陆地、大气和生物体中,构成了地球的水圈。水圈中的水蒸发成水汽并随气流运动输送至各地形成降水,一部分降水蒸发、一部分降水下渗,还有一部分降水形成地表或地下径流,并最终回归大海(特指外流河)。这样一个不断蒸发、水汽输送、凝结降水、蒸发下渗、地面和地下径流形成的往复循环过程,构成河流的基本水循环。 河流生态系统指河流水体的生态系统,属流水生态系统的一种,是陆地和海洋联系的纽带,在生物圈的物质循环中起着主要作用。河流生态系统包括陆地河岸生态系统、水生态系统、相关湿地及沼泽生态系统在内的一系列子系统,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并具有栖息地功能、过滤作用、屏蔽作用、通道作用、源汇功能等多种功能。河流生态系统水的持续流动性,使其中溶解氧比较充足,层次分化不明显。 河流生命应是整个河流生态系统的生存和良性循环,包括河流全部生态要素——基本水量、水生生物、稳定的河道、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等。河流作为天然地表水流,以一定的基本水量在固定的河道内,以稳定的、正常的水流动为特征。河流作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动态的有机整体,它由水流及其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构成有机的生命系统。河流又是一个完整统一的生命系统,它由河流源头、湿地、通河湖泊,以及众多不同级别的支流和干流,组成流动的水网、水系或河系。河流还是一种开放的生命系统,包括它的水道系统和流域系统。它们之间有大量的、迅速和丰富的物质生产和能量交换。这也是河流生态结构的重要方面,是河流生命的必要条件。其中河流中的植物系统,流域的植被系统特别是森林,是河流生态系统的生产者,对河流生命运转和生存起着关键作用。河流系统与流域系统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流域的人工生态系统,如工业、农业、畜牧业和其他生产系统,它们是与河流关系密切的生态系统,与河流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也应该看成是河流生命系统的组成部分。所有这些因素的动态过程对河流生命也有重大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 河流的生命本质就在于河流水循环系统中周而复始流动的水,这个系统包括海洋~大气水~河川~海洋之间的平面循环系统,也包括大气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之间的立体循环系统。正是有了河水在大海、空中和河川之间的循环流动,及其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和降水之间的持续转换和密切联系,才有了河流生态系统的产生、维持和繁荣。 河流健康生命是指河流的生机与活力,河流所具有的正常功能和作用。是在兼顾河流自身需求和人类需求前提下,河流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可持续支持的能力。维持河流健康生命即是以顺应河流生命运动自然规律为原则,通过调整人类对黄河的行为方式,使河流能够为本流域及相关地区的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可持续的支持。一条健康的河流应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不仅能保持常流不息的基本水量、保持水沙协调和良好水质、安全排泄洪水泥沙,且能满足人类和其它生物等一定程度生存和发展的水资源需求、对外界干预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或适应能力、河流本身和流域面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应使干流水循环保持连续、水系保持基本完整且能够维持河流生态系统中生物群繁衍生息,保持生态平衡。 河流生命的特征主要反映在:一是河流具备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能力,这是所有生命体最基本的特征。实际上,水循环是地球上最重要、最活跃的物质循环之一;在河流水循环中,水的物理状态、水质、水量等都在不断变化,水通过蒸发、水汽输送、降水和径流等环节进行着物质和能量交换。二是河流演变具有一定的规律。从地质年代讲,每条河流都将经历生长、发育和衰亡的演变过程。以黄河为例:据考证,在距今6000万至240万年间,目前黄河流域所在区域发生了剧烈的地壳运动,板块下沉者成为湖、上升者成为山,之后的地壳运动又把一个个独立的湖联接成内陆河,然后进一步演变形成今天的黄河。三是河流具有进化能力。随着气候和地壳的不断变化、人类对河流干预不断增强,地球上每条河流都将继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包括水沙条件的变化,以及与水沙条件相适应的河床形态调整。四是河流具有对外界刺激的强烈反应能力。河流的水循环规律取决于大气环流机制和地球下垫面状态,二者的任何改变都将深刻影响河流水文循环的路径和过程。几十年来,黄河流域水沙形势和河床演变形势的重大变化正反映了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叠加效应。 河流生命的核心是水,命脉是流动,河流的生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水的持续生产和再生能力,即河流可以自然地、有规律地、持续地产生水并再生水;二是自然流动能力,即维持河流自然水循环的能力,保证河流连续而有效的自然流动的能力;三是自然生长及自我修复能力,即自然养育一定量的水生生物(包括水草和鱼虾等)并维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平衡的能力;四是供水能力,即自然公平地供应水资源的能力,包括人类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五是自然造地造景能力,即培育和维持流域湿地、盆地、河口土地和河流自然景观的能力,包括依附于河流和滨海的生物系统、河口淡水湿地和河道内湿地等;六是排洪能力,即排泄洪水的能力,包括河槽的过洪能力和堤防的抗洪能力;七是水流挟沙能力,即排泄泥沙的能力,包括河槽的过沙能力和堤防的抗沙能力;八是承载能力、纳污能力、净化能力,即承载一定的污染物、抵御一定程度污染和净化一定量污染物的能力。 二、流域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即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流域可持续发展应是在维持流域系统的生态、环境、资源整体平衡、良性循环、功能良好的同时,充分满足流域现代及未来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和保护环境、资源永续利用的前提下,使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 一般来说,陆地上的水是以流域为单元、以江河湖泊为载体存在的。流域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生态、地理单元和水系,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水量与水质相互依存,水的开发利用各环节紧密联系。其本身又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模式、文化传统、生态环境景观和水循环规律。流域生态系统及资源的良性循环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河流中的水是这个循环中的重要载体,人类生存过程是生物循环的组成部分,人类的生产、生活只有在不破坏这个循环的环节和物质基础的条件下才能使其得到发展。因此,以流域为单元研究流域圈可持续发展的自身规律及其与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应是保持整个流域发展的公平性(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区际公平、人河公平等)、安全性(满足人类的粮食、能源、饮用水等基本生存需求)、舒适性(生态环境平衡良好)、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维持在资源和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保持协调持续发展),达到人水和谐,保证流域的食物安全、经济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主要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人类的全面发展,而人类的基本生存需求和生存空间,是一切发展的基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是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社会与经济的飞速发展,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饮水保障、防洪安全、生态环境改善,还是粮食供给、经济发展等等,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应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是坚持人水和谐相处。即“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发展不得危及其它物种的生存、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原则。追求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是人类活动的共同价值选择和最终归宿。我们都有公平分享流域环境资源的权利,也同样都负有保护流域生物资源的责任。在治水中尊重自然规律。在防洪减灾方面,要科学安排洪水出路,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在应对水资源短缺方面,要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要加强预防、监督和治理,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要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尤其要严格管好饮用水水源。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国民经济和水利发展,统筹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统筹解决不同领域水利发展中的问题,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环境与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源泉,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矛盾,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伴随着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全过程;因此,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关系始终是社会发展的一个较为核心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始终是环境伦理追求的目标。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变自然物为社会财富的过程,也就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所谓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解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要与自然界有限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合理协调人类社会与周围环境的物质交换,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再生产。 四是坚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即“热爱自然和自然美,尊重其它生命形式的价值和延续性,维护大自然的隐定性、完整性和多样性”原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过去有些人认为人是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人可以任意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支配自然。从而造成对自然大肆无节制的索取掠夺,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受到大自然的严厉惩罚。因此,一定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增强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将仅仅面向人类自身的价值观扩大到大自然,承认包括动物物种在内的整个自然具有自身的价值,承认生物不同物种之间在他们相互依存这种意义上有平等的价值和平等的生存权利,承认生物界不同的物种之间存在着价值大小和高低的差别。从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看,尊重生命是人类文明永恒的主旋律。生命是值得尊重的,人类是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因此,人类必须学会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维护自然的完整和多样,不再把自然作为剥削、统治的对象,而应该视为人类生存的基础和伙伴。 五是坚持生态环境优先,保护与开发相结合。要坚决维护流域良好的生态系统,保持生态平衡和健康,按国际通行标准,河流的开发利用率不应超过40%,人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总量不能超过相应区域的环境容量,各类有害物质即使通过食物链的富集作用也不应对人类或其他生物产生危害,保持物种多样性,使流域内保持一定的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保持足够的森林、水面、湿地面积,保持一定的地下水位,保持河流的连续性、水陆的连续性,防止河道断流及水利工程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流域生态建设提升到压倒一切的高度,为盲目扩张的人类活动限定一个不可逾越的“保护区”,把流域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合理开发利用,打造优美和谐的自然景观,使生物与人类一样享有舒适的生活环境。坚决遏制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现象,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河流的价值,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平衡,达到河流生命的健康,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 六是坚持按自然和社会经济规律办事。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必须维持在资源和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以保证发展的持续性。每一条河流对于自然和社会系统的承载力都是有限的,河流生命的负荷只有在其承载力的范围内,才能保持流域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因此,经济社会系统的发展必须把河流的承载能力放在首位,以水资源供需平衡为基本条件,确定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规模。坚持按自然规律办事,在防止水对人的侵害的同时,特别注意防止人对水的侵害;重视生态与水的密切关系,对生态问题严重的河流流域,采取节水、防污、调水等措施予以修复;有计划地进行湿地补水,保护湿地;在地下水超采区,采取封井、限采等措施,保护地下水;重视并充分发挥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保护生态系统。同时,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实行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拉动作用,不断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水价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和水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是坚持公正公平,包括当代人之间的公平(代内公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公平)、不同区域之间的人的公平(区际公平)、河流与人的公平,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公平。人的权利与河流的权利常常会出现矛盾,需要按公正的原则实现权益的合理分配。 三、河流生命与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河流健康生命是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基础 水是生命之源,是自然界中一切生命现象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构成地球物质循环的基本载体,是维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纽带,在整个生态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生态环境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重要因素。物种的进化、气候的变迁、地貌的变化都与水的运动与循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可以说没有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纵观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不论是古代文明的摇篮,还是现代文明的居地,都离不开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和水环境。大江大河为流域地区的人流、物流提供了舟楫之便,为两岸的人民生活与生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自古以来,人类都 “逐水而居”,早期的文明也多是以河谷为基础,扩展到全流域或其他流域发展起来的。曾经依傍着良好的水土资源、环境,在农业文明阶段创造的闻名于世的西亚巴比伦文明、地中海腓尼基文明、北非撒哈拉文明、中国楼蓝文明等等,在随后的漫长岁月里,都是由于土地和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违背水利可持续发展与协调发展原则而相继消亡。昌盛时期的中国,莫不以水利为安邦治国的重要措施。现今许多国家都沿河建立了工业走廊,形成了沿河产业带。截至1999年底,我国共有668座城市,其中638座城市受河流的恩泽,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都傍河而建。充分说明古之发展源于流域,现代社会发展离不开流域,可持续发展也要依赖于流域。 河流可以涵养植被、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美化景观,保证各种生物链条的正常衔接和平衡,促进生态功能的优化和加强,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它既富于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又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价值。在河流的价值中,一部分是实物型的生态产品,即可直接消费的产出和服务,包括河流直接提供的食品、药品和工农业所需材料,也包括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价值,其经济价值可以在市场流通中得到体现。另一部分是非实物型的生态服务,包括生物群落多样性、环境、气候、水质、人文等功能。即对于生态系统中生物的支撑功能,也是对于人类的服务功能。包括河流水体的自我净化功能;水分的涵养与旱涝的缓解功能;对于洪水控制的作用;局部气候的稳定;各类废弃物的解毒和分解功能;植物种子的传播和养分的循环。此外,无论是高山大川、急流瀑布还是潺潺溪流以及荷塘秋月,其本身具有的巨大美学价值,可以满足人们对于自然界的心理依赖和审美需求。在历史长河中,河流自然遗产财富是几千年人类文学艺术灵感的源泉。 2、河流对人类及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河流是运动于时空之中的客观实在,它有其自身的运动发展规律,有其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目的性和内在价值,它在地球系统中的生存,是在与其他生态要素的相互作用中存在和实现的,并以生态规律自发的作用进行适应性配合和调节,而且它对于人类以及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力。淡水资源或者河流的效用价值,是以河流的健康生命为基础和前提的;一旦河流自身生命系统发生危机,以河流为依托的其他生态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其效用价值也就会消失,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繁衍生息的生命力也将逐步衰竭。人类社会一旦违背了河流的生存发展规律,对其过度索取,超过河流的承受限度,它就会对人类施以强烈的报复。近年来,气候异常,接连出现长江大水、黄河断流、沙尘暴肆虐等自然灾害都与人类侵害自然、过度索取有关。当前,水利所面临的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和水污染严重等问题,表面上都是水对人的伤害,但本质上是人对水的伤害造成的后果。因此,要使河流为全流域庞大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提供持续支撑,就必须先使河流自身具有健康的生命形态,在防止水对人的伤害的同时更要注意防止人对水的伤害,保持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 3、流域可持续发展是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有力保障 可持续发展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也是过去发展、现在发展和未来发展的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构成了科学发展观基本内容的统一整体。只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正确处理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人与河流的关系,使流域社会经济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协调平衡持续发展,保持流域的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维持河流健康生命。 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包括河流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直接关系到河流的生命健康。以黄河为例,二十世纪以来,黄河的生命正在受到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的严重影响,人们从喜忧参半的黄河流域发展进程中发现,近、现代工业化的历史是一部征服、统治包括黄河在内的自然环境的历史,这种以“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人类自由”、“人类压倒自然”作为首要价值观念的不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式使人类饱尝了“先污染(破坏)后治理”和不可持续发展的苦果,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传统的不可持续的黄河流域发展方式不仅在制约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全面发展,而且在破坏黄河流域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条件和基础。由于日趋严重的人类活动的影响,黄河的生命遭遇了严重的削弱和挑战。流域经济社会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一再突破黄河生命的底线,使黄河不断受到断流和洪水等威胁,黄河流域出现人口、环境、资源和能源等危机,这都是人类大肆向黄河掠夺索取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因此,必须坚持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严格遵守自然和经济规律,实行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严格保护、有效治理和系统管理,采用科学的、技术的、工程的、文化的、教育的、宣传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各种方法、途径和措施,加快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依靠制度变革推进水利由粗放型向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重视和加强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从 “以需定供”转为“以供定需”,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环保产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坚持推进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流域的食物安全、经济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使河流永葆生机和活力。 3、河流健康生命和流域可持续发展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河流的健康生命,河流的健康生命也离不开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而水是流域可持续发展和河流健康生命的纽带和基础,只有实现人水和谐才能保障流域可持续发展和河流健康生命。因此,要从河流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以可持续的方式开发利用河流的价值,不仅确认河流(自然界)对人的价值,而且确认河流(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不仅要求流域人们相互尊重,而且要求人们热爱河流(自然)、尊重河流生命;不仅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而且人与河流(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人从河流(大自然)的征服者转变为河流(大自然)的朋友,使河流的合理利用、严格保护和有效治理成为人们自觉的行动。一方面承认自然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本源意义,把遵循生态规律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承认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人类社会应该有更美好的未来,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又是人类发展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保护自然实质上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从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出发,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遵循生态规律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热能与动力工程是以工程热物理学科为主要理论基础,以内燃机和正在发展中的其它新型动力机械及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工程力学、机械工程学、自动控制、计算机、环境科学、微电子技术等学科的知识和内容,研究如何把燃料的化学能和液体的动能安全、高效、低(或无)污染地转换成动力的基本规律和过程,研究转换过程中的系统和设备的自动控制技术。随着常规能源的日渐短缺,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节能、高效、降低或消除污染排放物、发展新能源及其它可再生能源成为本学科的重要任务,在能源、交通运输、汽车、船舶、电力、航空宇航工程、农业工程和环境科学等诸多领域获得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这方面人才在加强学生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同时,加强计算机及自动控制技术的应用,强化专业实践教学,注重全能训练,全面提高自己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科学研究潜力 我国能源动力类专业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以交通大学为例,1952年院系调整时,当时设在机械系中的动力组就单独成立了动力机械系。由于受当时苏联教育体制的影响,在该学科的发展过程中,专业面曾一度越分越细。50年代初期只有锅炉、气轮机、内燃机等专业,以后又先后办起制冷专业与风机专业,制冷专业又细分出压缩机,制冷及低温专业。在50年代末又创办了核能专业,在60~70年代有些学校先后设立了工程热物理专业。这样能源动力学科中的专业就先后包括有锅炉、涡轮机、电厂热能、风机、压缩机、制冷、低温、内燃机、工程热物理,水力机械以及核能工程等11个专业,形成了明显的以产品带教学的基本格局。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中包含的水利水电动力工程专业的前身为水电站动力装置专业。该专业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家对水患的治理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设立了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水电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等一些专门的水利院校,1958年起在这些院校和西安交通大学水利系(西安理工大学水电学院的前身)设立了水电站动力装置专业,以满足国家对水电建设人才的迫切需求。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后,该专业更名为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1984年该专业更名为水利水电动力工程专业,涵盖了原水能动力工程、水电站动力装置、水电站动力设备、水能动力及其自动化、机电排灌工程、水能动力与提水工程等专业,昆明工业学院、成都科技大学等一些院校都设置了该专业。1998年,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新的专业目录,水利水电动力工程专业并入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新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包含了原来的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等9个专业。 客观上说,这种专业划分与当时我国计划经济的体制以及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相适应的。过窄的专业面,但却培养了专业工作能力较强的学生。因此,在当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体系的重建,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向现代化方向的发展和高新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外先进科技、管理体系的大量引进,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当时实际存在的过细过窄的工科专业设置,总体上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必须进行专业调整。因此,在1993年原国家教委进行的专业目录调整中,将能源动力学科的上述前10个专业压缩为4个专业,即热能工程,热力发动机,制冷与低温工程,流体机械与流体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保留。1998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专业目录,将上述前4个专业进一步合并为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单独设立,而在引导性的专业目录中,则建议将热能工程与核能工程合并。但当时我国大多数学校还是采用了热能工程与核能工程单独设专业的方案。因此,在2000年教育部设立的新一轮教学指导委员中,在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分设了三个委员会:热能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以及热工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能源动力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支柱型产业,同时也是涉及多个领域高新技术的集成产业,在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一直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各个方面改革的深化发展,包括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机制的转换,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以及能源动力领域技术的发展,并考虑到我国核科技工业“十一五”以及到2020年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我国能源动力类以及核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能源动力及环境是目前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头等重大的社会问题,我国能源工业面临着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压力。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煤炭占商品能源消费的76%,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已经探明的常规能源剩余储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及可开采年限十分有限,200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化石能源剩余可储采比煤炭为92年,石油5年,仅为世界储采比的一半;天然气为63年,优质能源十分匮乏。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度逐年提高,能源安全面临挑战,存在着十分危险的潜在危机,比世界总的能源形势更加严峻。现在,能源资源的国际间竞争愈演愈烈,从伊拉克战争及战后重建,到中日双方在俄罗斯输油管线走向上的角逐等一系列国际问题,无不是国家间能源战略利益冲突、斗争的具体反映。因此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应该说更加迫切、更具重大意义。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的能源资源是有限的,我国现有能源开发利用程度与效率很低,在清洁能源开发、能源综合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领域内,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未包括台湾省)为76亿KW,可开发容量78亿KW,相应年发电量19200亿KWh,均居世界第一;至2003年底水电装机容量达到9139万KW,年电量2710亿KWh,开发率按电量算只有14%,按装机容量算只有2%,远远落后于美国、加拿大、西欧等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巴西、埃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高耗能产品能源单耗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40%左右,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期以来,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能源发展与保护环境、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未来能源发展中,如何充分利用天然气、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逐步降低用于终端消费煤炭的比重,实现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将是"十五"以及中长期能源发展面临的重要选择。特别地,我国核科技工业是国家的战略行业。完善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是确立一个国家核大国地位的基本条件。它既是国家战略威慑力量和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和外交利益所在,同时又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核军工、核能、核燃料和核应用技术产业,是我国核科技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此相适应,如何培养适应上述21世纪社会需要的能源动力类以及核相关专业人才,是每个大学相关专业以及每位从事能源动力类专业教育的工作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常规化石能源的使用是能源动力学科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而常规化石能源的使用与环境问题密切相关。目前,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仍在整个能源构成中占据主导地位,而且估计在今后几十年地时间内这一局面还不会改变。这些常规化石能源主要直接应用于火力发电,这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环境问题,比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的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水污染和热污染等。据最近的报载,当前我国每年火力发电的煤炭耗量超过8亿吨,电厂的烟尘排放量约为350万吨,占全国烟尘排放量的35%。其中微细粒子(小于10微米)排放量超过250万吨,是影响大城市大气质量和能见度的主要因数,并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对能源动力生产过程中的这些环境问题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和控制,实现其环境友好化,才能保证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能源动力技术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有相应的体现。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浙江大学已经将原来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改名为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核能发电虽然没有上述火力发电那样的问题,但有其独特的问题,如辐射防护与保健、核废料的处置与处理等均与环境保护有关。迫于环境方面对能源开发与利用的巨大压力,作为常规能源的水能由于具有清洁与可再生的特点,其开发与利用越来越得到重视,在我国能源发展战略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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